1、ICS 7 5 . 1 6 0 CCS E 3 1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 B 1 4 / T 2 4 0 2 2 0 2 2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作 业 规 程 2 0 2 2 - 0 1 - 1 2 发 布 2 0 2 2 - 0 4 - 1 0 实 施 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4 / T 2 4 0 2 2 0 2 2 I 目 次 前 言. I I 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 3 术 语 和 定 义. 1 4 基 本 要 求. 2 5 调 配. 4 6 储 存. 4 7 装 运. 4 8 安 全 管 理.
2、 5D B 1 4 / T 2 4 0 2 2 0 2 2 I I 前 言 本 文 件 按 照 G B / T 1 . 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 。 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提 出 并 监 督 实 施 。 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醇 基 燃 料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 。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山 西 佳 新 能 源 化 工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山 西 省 汽 车 行 业 协 会 、 山 西 省 醇 醚 清 洁
3、燃 料 行 业 技 术 中 心 ( 有 限 公 司 ) 、 山 西 省 高 质 量 转 型 发 展 研 究 院 、 山 西 新 源 煤 化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 山 西 丰 喜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山 西 华 顿 开 元 新 型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山 西 甲 纯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山 西 华 顿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山 西 阳 煤 化 工 机 械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朱 志 红 、 石 磊 、 常 永 龙 、 张 发 、 郭 川 铭 、 李 国 钦 、 韩 德 英 、 王 文
4、惠 、 徐 宁 、 冯 天 英 、 刘 旭 光 、 李 喜 乐 。D B 1 4 / T 2 4 0 2 2 0 2 2 1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作 业 规 程 1 范 围 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作 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基 本 要 求 、 调 配 、 储 存 、 装 运 、 安 全 管 理 等 要 求 。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山 西 省 境 内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调 配 中 心 、 储 存 库 和 使 用 现 场 的 作 业 操 作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5、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 B / T 2 8 9 3 . 5 图 形 符 号 安 全 色 和 安 全 标 志 第 5 部 分 : 安 全 标 志 使 用 原 则 与 要 求 G B 1 3 3 9 2 危 险 货 物 车 辆 标 志 G B 1 3 4 9 5 . 1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第 一 部 分 : 标
6、 志 G B / T 1 3 8 6 9 用 电 安 全 导 则 G B 1 5 6 3 0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要 求 G B 1 8 2 1 8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 B 3 0 8 7 1 化 学 品 生 产 单 位 特 殊 作 业 安 全 规 范 A Q 3 0 1 8 危 险 化 学 品 储 罐 区 作 业 安 全 通 则 A Q 3 0 3 5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监 控 通 用 技 术 规 范 D B 1 4 / T 1 0 6 6 甲 醇 燃 料 调 配 规 范 D B 1 4 / T 1 3 2 1 车 用
7、 甲 醇 燃 料 储 罐 清 洗 作 业 安 全 规 范 D B 1 4 / T 1 7 3 3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通 用 技 术 要 求 D B 1 4 / T 1 7 3 4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储 供 设 施 技 术 条 件 3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符 合 D B 1 4 / T 1 7 3 3 规 定 的 产 品 。 作 业 场 所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调 配 中 心 、 储 存 库 和 使 用 现 场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调 配 中 心 调 配 锅 炉 用 甲 醇
8、 燃 料 的 作 业 场 所 。D B 1 4 / T 2 4 0 2 2 0 2 2 2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储 存 库 储 存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作 业 场 所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使 用 现 场 使 用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场 所 。 4 基 本 要 求 一 般 规 定 4 . 1 . 1 作 业 场 所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 4 . 1 . 2 生 产 经 营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岗
9、位 操 作 规 程 , 开 展 安 全 评 价 和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工 作 , 建 立 全 员 岗 位 安 全 责 任 制 、 风 险 评 估 和 隐 患 排 查 双 控 机 制 。 4 . 1 . 3 作 业 人 员 应 经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岗 位 培 训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和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持 证 上 岗 。 4 . 1 . 4 作 业 人 员 在 作 业 场 所 内 应 使 用 防 爆 工 具 及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 4 . 1 . 5 作 业 人 员 上 岗 时 应
10、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 鞋 、 帽 及 手 套 。 严 禁 在 作 业 场 所 穿 脱 衣 服 、 帽 子 或 类 似 物 。 4 . 1 . 6 作 业 人 员 按 设 备 说 明 书 、 操 作 规 程 对 设 备 设 施 进 行 正 确 操 作 , 定 期 进 行 维 护 保 养 。 4 . 1 . 7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作 业 过 程 中 作 业 人 员 严 禁 饮 食 , 严 禁 用 手 接 触 嘴 、 脸 、 眼 睛 。 每 次 作 业 完 毕 后 , 应 及 时 清 洗 面 部 和 手 部 。 当 甲 醇 燃 料 溅 到 皮 肤 上 或 眼 睛 里 时 应 用
11、大 量 清 水 冲 洗 , 如 有 需 要 应 及 时 就 医 。 4 . 1 . 8 严 禁 在 作 业 场 所 内 携 带 手 机 和 火 种 , 严 禁 吸 烟 、 使 用 明 火 。 4 . 1 . 9 严 禁 在 作 业 场 所 内 进 行 修 理 车 辆 和 洗 车 作 业 。 4 . 1 . 1 0 严 禁 向 塑 料 桶 等 非 金 属 容 器 中 直 接 加 注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 4 . 1 . 1 1 严 禁 在 作 业 场 所 内 抛 掷 、 拖 拉 、 滚 动 、 敲 打 金 属 物 品 。 4 . 1 . 1 2 在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作 业
12、场 所 安 装 的 可 燃 气 体 浓 度 检 测 报 警 装 置 、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应 进 行 定 期 的 维 护 保 养 确 保 状 态 完 好 。 4 . 1 . 1 3 所 有 防 雷 防 静 电 设 施 、 电 气 设 备 、 接 地 设 施 、 通 风 设 备 、 仪 表 及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 要 定 期 检 测 、 检 查 、 维 护 , 并 建 立 档 案 。 4 . 1 . 1 4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调 配 中 心 及 储 存 库 应 配 备 两 套 及 以 上 重 型 防 护 服 。 4 . 1 . 1 5 使 用 现 场 的 锅 炉 燃 烧
13、设 备 应 满 足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特 性 要 求 。 4 . 1 . 1 6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使 用 终 端 在 燃 烧 器 前 应 安 装 过 滤 器 , 过 滤 器 精 度 要 求 1 0 m , 作 业 人 员 应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 保 证 过 滤 器 正 常 有 效 工 作 。 4 . 1 . 1 7 甲 醇 燃 料 作 业 场 所 应 按 G B 2 8 9 3 . 5 、 G B 1 3 4 9 5 . 1 、 G B 1 5 6 3 0 规 定 设 置 安 全 标 志 和 安 全 色 。 材 质 要 求 4 . 2 . 1 储 罐 及 其
14、附 属 设 施 等 的 材 质 应 保 证 其 对 于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适 用 性 。 4 . 2 . 2 金 属 材 料 宜 采 用 碳 钢 、 不 锈 钢 , 不 宜 采 用 镀 锌 材 料 。 4 . 2 . 3 弹 性 体 材 料 宜 采 用 丁 腈 橡 胶 、 硅 氟 橡 胶 、 氯 丁 橡 胶 、 聚 硫 橡 胶 或 维 通 ( 偏 氟 乙 烯 与 全 氟 丙 乙 烯 的 共 聚 体 ) 。 4 . 2 . 4 聚 合 物 材 料 宜 采 用 缩 醛 树 脂 、 尼 龙 、 聚 丙 烯 、 聚 四 氟 乙 烯 或 玻 璃 纤 维 增 强 塑 料 。D B 1 4 /
15、 T 2 4 0 2 2 0 2 2 3 4 . 2 . 5 采 用 填 料 密 封 泵 的 密 封 材 料 宜 采 用 浸 渍 聚 四 氟 乙 烯 材 料 。 4 . 2 . 6 储 罐 内 防 腐 涂 料 应 采 用 耐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腐 蚀 的 涂 料 。 泄 漏 处 置 4 . 3 . 1 清 除 所 有 点 火 源 。 4 . 3 . 2 立 即 切 断 泄 漏 源 。 4 . 3 . 3 根 据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流 动 和 蒸 汽 扩 散 的 影 响 区 域 划 定 警 戒 区 , 无 关 人 员 从 侧 风 、 上 风 向 撤 离 至 安 全 区 。 4
16、 . 3 . 4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应 戴 正 压 自 给 式 空 气 呼 吸 器 , 穿 防 毒 、 防 静 电 服 。 作 业 时 使 用 的 所 有 设 备 应 接 地 。 4 . 3 . 5 禁 止 无 防 护 接 触 或 跨 越 泄 漏 物 。 4 . 3 . 6 防 止 泄 漏 物 进 入 水 体 、 下 水 道 、 地 下 室 或 密 闭 性 空 间 。 4 . 3 . 7 泄 漏 物 收 集 , 小 量 泄 漏 用 砂 土 或 其 他 不 燃 材 料 吸 收 , 使 用 清 洁 的 无 火 花 工 具 收 集 吸 收 材 料 。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就
17、 近 挖 坑 收 容 。 用 泡 沫 覆 盖 , 减 少 蒸 发 ,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 消 防 4 . 4 . 1 消 防 器 材 和 设 备 的 配 备 应 符 合 D B 1 4 / T 1 7 3 4 的 规 定 。 4 . 4 . 2 手 动 火 灾 报 警 按 钮 和 固 定 灭 火 系 统 的 手 动 启 动 器 等 装 置 应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 4 . 4 . 3 作 业 场 所 发 生 火 灾 时 , 应 及 时 报 警 , 并 启 动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 4 . 4 . 4 在 灭 火 时 , 应 注 意 个
18、 人 防 护 , 防 止 中 毒 。 清 线 作 业 4 . 5 . 1 作 业 前 确 认 并 现 场 复 核 确 认 管 线 号 和 储 罐 号 。 4 . 5 . 2 作 业 前 确 认 机 具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 4 . 5 . 3 需 要 进 行 盲 板 封 堵 作 业 时 应 办 理 作 业 票 , 经 审 批 后 方 可 进 行 作 业 , 作 业 前 作 业 负 责 人 应 对 需 要 进 行 盲 板 封 堵 的 部 位 现 场 复 核 确 认 , 盲 板 处 应 设 有 明 显 标 志 。 4 . 5 . 4 根 据 物 料 特 性 不 同 选 择 清 线 工 艺 。
19、 确 认 清 线 工 艺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 4 . 5 . 5 采 取 管 线 吹 扫 作 业 时 , 应 根 据 物 料 特 性 选 用 适 用 的 吹 扫 工 艺 及 介 质 。 清 罐 作 业 4 . 6 . 1 首 次 安 装 投 用 前 应 进 行 清 罐 作 业 。 4 . 6 . 2 应 根 据 G B 3 0 8 7 1 的 规 定 进 行 受 限 空 间 作 业 管 理 。 4 . 6 . 3 清 罐 作 业 应 办 理 作 业 票 , 经 审 批 后 方 可 进 行 作 业 。 4 . 6 . 4 作 业 前 应 现 场 复 核 并 确 认 管 线 号 和 储 罐
20、 号 。 4 . 6 . 5 清 罐 作 业 按 照 D B 1 4 / T 1 3 2 1 执 行 。 4 . 6 . 6 作 业 结 束 后 , 所 有 动 用 的 设 备 设 施 应 按 要 求 全 部 复 位 , 并 清 理 现 场 。 检 维 修 作 业 4 . 7 . 1 作 业 前 应 办 理 相 应 的 检 维 修 作 业 的 作 业 票 。 4 . 7 . 2 检 修 作 业 应 符 合 G B 3 0 8 7 1 和 A Q 3 0 1 8 的 要 求 。 4 . 7 . 3 用 电 发 电 作 业 应 符 合 G B / T 1 3 8 6 9 的 要 求D B 1 4
21、/ T 2 4 0 2 2 0 2 2 4 5 调 配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调 配 应 按 D B 1 4 / T 1 0 6 6 进 行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采 用 管 道 调 和 时 , 调 和 过 程 应 连 续 和 稳 定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混 合 器 应 有 防 静 电 的 措 施 。 6 储 存 调 配 中 心 和 储 存 库 应 按 照 G B 1 8 2 1 8 进 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应 纳 入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 并 落 实 主 要 负 责 人 、 技 术
22、负 责 人 、 操 作 负 责 人 安 全 包 保 责 任 制 。 构 成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调 配 中 心 和 储 存 库 的 安 全 监 控 预 警 系 统 应 按 照 A Q 3 0 3 5 的 相 关 要 求 执 行 。 储 罐 上 的 人 孔 、 计 量 孔 、 管 线 等 附 属 设 施 应 采 用 防 水 结 构 。 使 用 现 场 的 储 罐 、 日 用 燃 料 箱 应 安 装 具 备 高 低 液 位 报 警 功 能 的 液 位 计 。 储 罐 的 呼 吸 阀 安 装 有 干 燥 剂 的 装 置 , 其 应 安 装 在 便 于 拆 卸 的 位 置 ,
23、干 燥 剂 应 定 期 检 查 更 换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储 罐 应 专 罐 专 用 , 不 可 混 装 。 当 环 境 温 度 高 于 3 5 时 , 应 对 地 面 储 罐 采 取 降 温 措 施 。 储 罐 内 壁 应 光 滑 , 罐 内 不 应 存 在 易 引 起 放 电 的 突 出 物 和 未 接 地 的 浮 动 物 。 7 装 运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装 车 作 业 区 应 设 置 遮 雨 设 施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装 卸 车 系 统 应 单 独 设 置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装 车 应 采 用 定 量 付 料 系 统 。 装 卸
24、作 业 时 装 卸 作 业 区 内 禁 止 非 装 卸 作 业 活 动 。 装 卸 作 业 现 场 应 设 置 隔 离 警 示 标 识 。 罐 车 进 、 出 甲 醇 燃 料 作 业 场 所 , 应 由 专 人 引 导 、 指 挥 、 查 验 资 质 证 照 。 罐 车 进 入 装 卸 现 场 前 ,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应 检 查 罐 车 的 安 全 设 施 是 否 齐 全 有 效 , 罐 车 的 排 气 管 应 安 装 防 火 罩 。 检 查 合 格 后 , 引 导 罐 车 进 入 装 卸 专 用 区 , 停 车 熄 火 、 并 使 车 头 向 外 。 装 卸 作 业 前 , 装 卸
25、车 鹤 管 、 管 道 、 罐 车 应 跨 接 和 接 地 , 检 查 是 否 有 效 接 地 。 装 卸 过 程 中 , 必 须 有 专 人 在 现 场 监 督 , 并 禁 止 车 辆 及 非 工 作 人 员 进 入 装 卸 区 , 装 卸 人 员 和 罐 车 驾 驶 员 不 应 离 开 现 场 , 驾 驶 员 、 押 运 员 未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 鞋 不 应 上 罐 车 。 雷 雨 大 风 等 恶 劣 天 气 时 应 停 止 装 卸 作 业 , 夏 季 超 过 3 5 的 高 温 天 气 宜 避 开 高 温 时 段 作 业 , 或 采 取 降 温 保 证 安 全 的 措 施
26、。 罐 车 卸 车 前 应 检 查 确 认 进 料 储 罐 计 量 孔 密 封 良 好 , 核 对 罐 车 与 储 罐 中 物 料 的 品 名 、 牌 号 是 否 一 致 ,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检 查 无 误 后 , 方 可 作 业 。 罐 车 熄 火 并 静 置 1 5 m i n 后 , 作 业 人 员 按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卸 车 作 业 , 并 按 规 定 在 卸 车 位 置 上 风 处 摆 放 灭 火 器 。 储 罐 进 料 前 应 检 查 储 罐 的 储 存 量 。 储 罐 进 料 时 , 与 该 储 罐 连 接 的 出 料 设 备 应 停 止 使 用 。 装 卸 作
27、业 进 行 中 , 严 禁 人 工 测 量 储 罐 液 位 。 卸 料 完 毕 后 , 作 业 人 员 引 导 罐 车 离 开 , 清 理 卸 料 作 业 现 场 , 将 消 防 器 材 放 回 原 位 。D B 1 4 / T 2 4 0 2 2 0 2 2 5 装 卸 作 业 时 如 发 生 事 故 或 发 现 安 全 隐 患 , 应 立 即 停 止 装 卸 作 业 , 同 时 将 罐 车 驶 离 作 业 现 场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调 配 中 心 和 储 存 库 应 建 立 对 产 品 承 运 人 的 检 查 、 登 记 等 制 度 。 在 装 卸 前 应 查 验 车 辆 道 路
28、 运 输 证 、 驾 驶 人 、 押 运 人 员 及 装 卸 作 业 人 员 的 从 业 资 格 证 是 否 与 承 运 货 物 相 适 应 , 应 查 验 车 辆 是 否 悬 挂 符 合 G B 1 3 3 9 2 要 求 的 标 志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调 配 中 心 和 储 存 库 应 建 立 流 向 信 息 登 记 制 度 。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装 运 应 专 车 专 用 。 汽 车 槽 车 用 于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运 输 时 其 密 封 材 料 应 适 应 甲 醇 燃 料 。 托 运 人 应 当 向 承 运 人 提 供 与 装 载 化 学 品
29、 一 致 的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和 安 全 标 签 。 8 安 全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全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建 立 健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并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 设 备 , 在 县 级 以 上 相 关 部 门 备 案 。 构 成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场 所 , 应 报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及 行 业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备 案 。 作 业 场 所 不 得 储 存 、 使 用 非 法 渠 道 生 产 的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 终 端 用 户 不 得 随 意 拆 装 、 改 动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储 存 、 输 送 、 燃 烧 设 备 , 保 养 及 维 修 工 作 应 由 专 业 单 位 或 人 员 处 理 。 燃 料 供 应 商 应 当 向 终 端 用 户 提 供 与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产 品 一 致 的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和 安 全 标 签 。 生 产 经 营 锅 炉 用 甲 醇 燃 料 的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有 关 安 全 管 理 台 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