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 CCS C 62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3327.1 2021 国境口岸 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 技术规范 第1 部分:航空口 岸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VID-19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t frontier ports Part one: the air port 2021 - 12 - 23 发布 2021 - 12 - 23 实施 吉林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厅 发 布 DB22/T 3327.1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
2、 1 3 术 语和 定义 . 1 4 总则 . 2 5 人 员管 理 . 2 6 区 域设 置及 设备 (器 材 ) . 2 6.1 区域 分类 . 2 6.2 建筑 布局 要求 . 3 6.3 设备 (器 材) . 3 7 现 场准 备 . 3 7.1 个人 防护 装备 . 3 7.2 消毒 剂 . 3 8 入 境登 临检 疫 . 4 8.1 准备 . 4 8.2 申报 资料 核查 . 4 8.3 现场 调查 . 4 8.4 重点 人员 检疫 查验 . 4 8.5 机组 人员 检疫 要求 . 5 8.6 后续 处置 . 5 8.7 卫生 处理 . 5 9 健 康申 报核 验 . 5 9.1
3、健康 申明 卡发 放及 填 写 . 5 9.2 收验 基本 要求 . 5 9.3 填写 完整 性核 验 . 6 9.4 重点 申报 项目 核验 . 6 9.5 异常 情况 发现 与处 置 . 6 10 医 学巡 查 . 6 10.1 巡查 重点 . 6 10.2 巡查 要求 . 6 10.3 异常 情况 处置 . 7 11 体 温监 测 . 7 11.1 监测 准备 . 7 11.2 监测 处置 要点 . 7 12 流 行病 学调 查 . 7 DB22/T 3327.1 2021 II 13 医 学检 查 . 7 14 标 本采 集和 运送 . 8 15 消毒 . 8 15.1 预防 性消 毒
4、 . 8 15.2 终末 消毒 . 8 15.3 随时 消毒 . 10 15.4 航空 器消 毒 . 10 16 人 员转 运及 移交 . 10 17 信 息管 理 . 11 17.1 信息 追溯 . 11 17.2 信息 报告 . 11 17.3 资料 存档 . 11 附录A (资 料性 ) 个人 防护装 备使 用 . 12 附录B (资 料性 ) 国际/ 地区客 运航 班防 控风 险分 级 . 13 参考文 献 . 14 DB22/T 3327.1 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5、 规 定 起草。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 。 本文件 由吉 林国 际旅 行卫 生保健 中心 (长 春海 关口 岸门诊 部) 提出 。 本文件 由长 春海 关归 口。 本文件 起草 单位 : 吉 林国 际旅行 卫生 保健 中心 (长 春海关 口岸 门诊 部) 、 通 化市中 心医 院 、 延吉海 关、 长 春龙 嘉机 场海 关 、 通化市 疾病 预防 控制 中心 。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李忠 起、 马 文晨、 刘美 艳、 李帅 、 王雪、 唐充 影、 张宁、 耿 丽敏、 李发、 刘刚 、 罗申、 崔珺 、郑 义
6、。 DB22/T 3327.1 2021 1 国 境口岸 新冠肺炎 疫情防 控技术规 范 第 1 部 分:航 空口岸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航 空口 岸新 冠肺炎 疫情 防控 工作 总体 原则、 人员 管理 、 区 域设 置及设 备 ( 器材 ) 、 现 场准备 、 入 境登 临检 疫、 健康申 报核 验、 医学 巡查 、 体温 监测、 流行 病学 调 查、 医 学检 查、 标 本采 集 和 运送、 消毒 、人 员转 运及 移交、 信息 管理 要求 。 本 文件适用 于 航空 口 岸新冠 肺 炎 疫情 防 控工 作 ,其他 呼 吸 道传 染 病疫 情 暴发或 流 行 适用 时 可参 照 执
7、行。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SN/T 3160 口 岸疑 似传 染 病现场 处置 规程 WS/T 367 医 疗机 构消 毒 技术规 范 WS/T 512 医 疗机 构环 境 表面清 洁与 消毒 管理 规范 WS/T 697 新 冠肺 炎疫 情 期间特 定人 群个 人防 护指 南 WS/T 774 新 冠肺 炎疫 情
8、 期间现 场消 毒评 价标 准 DB22/T 3326 口岸 旅检 现 场人体 样本 采集 及运 送技 术规范 新型 冠状 病毒 肺炎 防控 方案( 第八 版)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流行病 学调 查epidemiological investigation 对人群 中疾病 或者 健康状 况的分 布及其 决定 因素进 行调查 研究, 提出疾 病预 防 控制措 施及保 健 对 策 。 3.2 密切接 触者 close contact 航空器 舱内 与有 症状 、 疑 似病例 、 无症 状感 染者 、 确 诊病例 座位 的同 排和 前后 各三排 座位 的
9、全 部旅 客, 以及 在上 述区 域内 提 供客舱 服务 的乘 务人 员作 为密切 接触 者 。 当 病毒 出 现变异 , 且有 证据 证明 其 传 染性增 强时 ,航 空器 舱内 全部人 员均 应视 为密 切接 触者。 3.3 黑体 black body 一种用 于红 外体 温测 量仪 温度的 校准 物体 。 DB22/T 3327.1 2021 2 3.4 负压隔 离单 元 negative pressure isolation unit 一种密 闭且 具有 负压 功能 的独立 房间 或装 置。 3.5 污染物 pollutants 本文件 特指 旅客 的血 液、 体液、 分泌 物、 呕吐
10、 物、 排泄物 等。 3.6 医学巡 查 口岸检 疫发 现可 疑病 例 , 尤其是 没有 发热 症状 的可 疑病例 、隐 性感 染者 和无 症状但 有流 行病 学意 义人员 的重 要检 疫监 测措 施 。 4 总则 坚持 “ 人、 物 、 环 境同 防 ” 原则, 加强 多部 门联 防 联控合 作。 确保 口岸 卫生 检疫一 线作 业人 员, 在 工作结 束后 实行 隔离 期内 的封闭 式管 理, 保证 入境 人员和 一线 作业 人员 形成 双闭环 管控 。 5 人员管 理 5.1 直接参 与口岸 卫生 检疫一 线作业 人员, 需经 过相关 技能和 生物安 全培 训及考 核,并 接种新 冠 病
11、 毒 疫苗后 方可 上岗 。应 按照 “在岗-预备-储 备” 进行 编组。 5.2 所有岗 位人员 工作 期间应 做好个 人防护 ,应 根据病 毒变异 情况及 疫情 形势变 化决定 口岸卫 生 检 疫 一线作 业人 员工 作结 束后 是否进 行隔 离, 确定 隔离 方式和 隔离 期限 。 5.3 工作期 间禁止 佩戴 任何配 饰,禁 止携带 个人 电话, 必要时 可通过 对讲 机进行 业务联 系;禁 止 将 可 能污染 的工作 服、 工作鞋 穿离工 作场所 ;工 作期间 非必要 所需, 以及 工作后 隔离期 间,禁 止人 员 聚 集 。 5.4 工作及 隔离 期间 全体 相关 人员, 每日 需
12、进 行体 温自 测 及身体 状况 申报 。 单 位应 在 工作人 员上 岗前 , 对其体 温和 身体 状况 进行 测量及 排查 ,检 查合 格后 方可上 岗。 5.5 对全员 持续加 强责 任意识 、安全 意识等 方面 的培训 ,严防 因麻痹 大意 而出现 的个人 风险或 局 部 风 险。 5.6 加强心 理干预 和疏 导,建 议适时 开展心 理评 估,及 时发现 并纾解 口岸 卫生检 疫一线 作业人 员 心 理 问题及 焦虑 情绪 。 6 区域设 置及 设备 (器 材) 6.1 区域分 类 6.1.1 污染区 进行或 开展 验核 健康 申明 卡、 红 外测 温、 入境 人员 流行病 学调 查
13、、 医学 排查 、 样本 采集 区域 、 隔 离 留验区 域、 待移 交等 候、 洗消、 现场 快筛 实验 室等 区域, 以及 人员 转运、 医 疗废弃 物转 运通 道。 入境 人 员行李 查验 作 业 区域 参照 污染区 管理 。 6.1.2 半污染 区 DB22/T 3327.1 2021 3 介 于 污 染区 与 清洁 区 之间合 适 的 位置 所 设置 的 缓冲区 为 半 污染 区 。应 在 半污染 区 适 合位 置 设置 脱 卸防护 装备 的区 域。 6.1.3 清洁区 与旅客 活动 区域 不直 接相 通的办 公室 、 值 班室 、 更 衣室、 应急 物资 储备 室、 洗手间 、 防
14、 护装 备 穿 戴 区域, 以及 工作 结束 脱卸 防护装 备后 的人 员通 道。 6.2 建筑布 局要 求 污染区 、半 污染 区、 清洁 区应分 开, 在不 同功 能分 区间需 设置 缓冲 区, 间距 2 m 。污 染区 应 相 对 封闭或 设置 物理 隔离 设施 ,具有 独立 出入 口。 6.3 设备( 器材 ) 应配备 红外 测温 仪、 手持 测温枪 、 水 银式 温度 计、 紫外灯 、 循 环式 空气 消毒 机、 固 定式 监控、 执法 记录仪 、 样 本释 放剂 、 鼻 拭子、 咽拭 子、 肛门 拭子 、 采血 针、 棉签 、 止 血带 、 采血 管、 冰袋 、 样 本 运 输 箱
15、, 推 荐配 备汽 化过 氧化 氢灭菌 器、 离心 机、 水 浴 锅、 生 物安 全柜、 血液 分 析仪、 高压 灭菌 器、 可 移 动 式负压 隔离 单元 等设 备。 7 现场准 备 7.1 个人防 护装 备 7.1.1 一次性 防护 装备 医用外 科口 罩、 医用 防护 口罩、 防护 面屏、 医用 乳 胶手套 、 医 用防 护服、 隔 离衣、 工作 帽、 防 水靴 套。 7.1.2 非一次 性防 护装 备 防水围 裙、 防水 隔离 衣、 护目镜 、 动 力送 风过 滤式 呼吸防 护器 、 全 面型 呼吸 防护器 、 胶 靴、 长 袖加 厚橡胶 手套 、内 穿工 作服 、工作 鞋。 7.1.
16、3 购置及 查验 7.1.3.1 结合口 岸一线 工作 人员体 型特征 ,科学 采购 不同尺 码、规 格的防 护装 备,宜 采购折 叠式 和 杯 型两种 外形 的医 用防 护口 罩。 7.1.3.2 宜设立 防护装 备质 量评价 机制, 对不同 厂家 所生产 的防护 装备, 就质 量、价 格、供 应能 力 等 方面进 行综 合评 价。 7.1.3.3 上岗前 应对防 护装 备的尺 码、质 量及口 罩气 密性进 行检查 ;对非 一次 性防护 装备, 宜在 消 毒 后开展 消毒 效果 评价 ,具 体方法 按 WS/T 774 的要 求执行 。 7.1.4 使用 个人防护 装备 的 使用 见附 录
17、A。 7.2 消毒剂 DB22/T 3327.1 2021 4 7.2.1 种类 含醇速 干手 消毒 剂, 季铵 盐类非 醇类 手消 毒剂 ,75% 乙醇 , 含 氯消毒 液, 漂白 粉, 过 氧乙 酸; 选择 性准备 二氧 化氯 ,过 氧化 氢,季 铵盐 消毒 液, 碘伏 。 7.2.2 选择 结合消 毒剂 的安 全性 ,稳 定性及 使用 成本 进行 排序 推荐下 列 选 择方 法 : a) 手消毒用消毒 剂选择顺序为:含醇类速 干手消毒剂;75% 酒精;季铵盐类 非醇类手消毒剂; 0.5% 碘伏 ;3% 过氧 化氢 消毒剂 ; 500 mg/L 含氯 消毒液体 ; b) 空气消 毒用 消毒
18、 剂选 择顺 序为 :500 mg/L 二氧 化氯 ;30 g/L 过 氧化 氢;2000 mg/L 过氧乙 酸; c) 地面及 物体 表面 消毒 用消 毒剂选 择顺 序为 :500 mg/L 二 氧化 氯; 季铵 盐含 量 2000 mg/L 消 毒液;1000 mg/L 含 氯消 毒液; d) 尸体处 理用 消毒 剂选 择顺 序为:5000 mg/L 含 氯消 毒液;0.5% 过 氧乙 酸。 8 入境登 临检 疫 8.1 准备 由 2 名及 以上 工作 人员 携 带相关 单证 、防 护用 品、 查验工 具、 执法 记录 仪等 装备, 准备 登临 , 其 中至少 1 名应 具备 相应 卫 生
19、检疫 资质 。 8.2 申报资 料核 查 核验航 空器 申报 单、 旅客 名单等 单证 ,重 点核 查是 否存在 以下 异常 情况 : a) 是否申 报有 发热 或咳 嗽、 咳痰、 头痛 、咽 痛、 腹泻 等症状 的患 者; b) 是否申 报机 舱内 存在 可导 致疾病 传播 的情 况; c) 申报单 是否 经机 长签 字确 认; d) 是否存 在其 他异 常申 报事 项。 8.3 现场调 查 8.3.1 进行机 上广 播, 告知 旅客 主动配 合海 关卫 生检 疫工 作。 8.3.2 对机上 人员 实施 医学 巡查 ,并向 乘务 长询 问以 下情 况: a) 是否对 旅客 及机 组进 行体
20、温监测 并记 录, 结果 是否 正常; b) 飞行途 中是 否有 人员 出现 或申报 新型 冠状 病毒 肺炎 及其他 疾病 症状 ; c) 飞行途 中是 否有 旅客 服药 或出现 咳嗽 、发 热、 腹泻 等症状 ,是 否做 好消 毒处 理等 。 8.3.3 检查机 上实 施清 洁、 消毒 及记录 等情 况, 原则 上于 旅客下 机后 实施 。 8.4 重点人 员检 疫查 验 8.4.1 重点人 员包 括: a) 新型冠 状病 毒肺 炎确 诊病 例; b) 提前通 报、 主动 申报 、机 上巡查 发现 的有 症状 者; c) 具有 新型 冠状 病 毒 肺炎 防控方 案 中相 关接 触史 的人员
21、。 DB22/T 3327.1 2021 5 8.4.2 应在安 全的情 况下 ,立即 给予并 指导其 佩戴 医用防 护口罩 和医用 一次 性乳胶 手套, 简要询 问 症 状、接 触史 、旅 行史 等基 本情况 ,初 步判 定是 否有 染疫嫌 疑及 其密 切接 触者 。 8.5 机组人 员检 疫要 求 8.5.1 对所有 下机的 客运 机组人 员,以 及入境 后需 继续执 飞国内 段、由 国际 运输申 请改为 经营境 内 运 输的不 下机 机组 , 实 施体 温监测 , 收 验健 康申 明卡 , 开展 医学 巡查 , 进 行流 行病学 调查 和采 样 检 测 等 工 作,按 照联 防联 控要
22、求实 行管理 。 8.5.2 对其他 不下机 的客 运机组 人员, 无症状 的可 不实施 流行病 学调查 和采 样检测 ,有症 状的要 实 施 流行病 学调 查和 采样 检测 , 进行 核酸 、 血 常规 和抗 体检测 , 并 按照 有关 规定 进行后 续处 置。 对 于 急 重 症 机组人 员, 现场 无法 实施 采样的 ,移 交地 方处 置并 做好后 续追 踪。 8.6 后续处 置 8.6.1 引导旅 客、 机组 分批 有序 离开航 空器 。 8.6.2 对机上 发现的 有症 状人员 ,原则 上应在 其他 旅客离 开航空 器后, 再将 其引导 至医学 排查室 等 指 定区域 实施 进一 步
23、医 学排 查。 8.6.3 对座位 靠前 或危 重病 例可 按照“ 污染 最小 化、 救治 优先” 等原 则, 优先 安排 离开航 空器 。 8.6.4 按照属 地联防 联控 机制要 求,将 有症状 者、 疑似病 例、确 诊病例 、无 症状感 染者及 时转运 至 地 方指定 医疗 机构, 做好 相关 交接记 录。 判 断并 登记 密切 接触者 信息, 按属 地联 防联 控机制 要求 予 以 处 置 。 8.7 卫生处 理 8.7.1 对新型 冠状病 毒肺 炎染疫 航空器 、染疫 嫌疑 航空器 及其他 检疫不 合格 航空器 ,出具 检验 检 疫 处理通 知书 , 要求 有检 疫处理 资质 的单
24、位对 可能 受污染 的区 域、 物品 等实 施消毒 处理 。 8.7.2 对检疫 合格 的航 空器 机舱 、卫生 间、 驾驶 舱及 行李 舱等区 域提 出预 防性 消毒 建议。 9 健康申 报核 验 9.1 健康申 明卡 发放 及填 写 9.1.1 根据各 口岸 特点 , 推 广实 施 “中 国海 关旅 客指 尖服 务” 小 程序、 掌上 海关 APP 和 “互 联网 + 海 关” 网 页为 主要 形式 的电 子化健 康申 报。 应通 过网 络告知 、 媒 体宣 传、 口岸 宣教、 向各 交通 工 具 运 营 单 位宣贯 等方 式, 使入 境人 员提前 知晓 健康 申报 要求 ,以及 故意 隐
25、瞒 或虚 假申 报可能 承担 的法 律责 任。 9.1.2 要求航 空器在 启航 国办理 出境手 续时, 应在 候机厅 办理出 境手续 的柜 台张贴 “中国 海关旅 客 指 尖服务 ”小 程序 、掌 上海 关 APP 和“ 互联 网 + 海 关 ”网页 二维 码, 提示 旅客 在线填 写健 康申 明卡 。 9.1.3 要求交 通工具 运营 者或负 责人在 航行途 中, 对电子 化申报 确有困 难的 旅客 发 放中 华人民 共 和 国出/入 境健 康申明 卡 , 提醒旅 客如实 填写 ,以及 故意隐 瞒或虚 假申 报可能 承担的 法律责 任。 在旅 客 纸质申 报后 ,由 口岸 海关 工作人 员
26、做 好旅 客通 关管 理子系 统中 电子 申报 信息 的补录 工作 。 9.2 收验基 本要 求 9.2.1 收验健 康申 明卡 工作 人员 应注意 与旅 客保 持距 离, 避免交 叉感 染。 9.2.2 收验时 ,应 同时 观察 旅客 有无乏 力、 咳嗽 等情 况, 及时发 现可 疑症 候人 员。 9.2.3 应在视 频监控 范围 内收验 健康申 明卡。 在没 有视频 覆盖的 区域收 验健 康申明 卡时, 应佩戴 执 法 记录仪 ,确 保全 程视 频记 录收卡 过程 。 DB22/T 3327.1 2021 6 9.2.4 对纸质 健康申 明卡 ,核验 后需逐 一签字 或盖 章确认 。对电
27、子健康 申明 卡, 需 借助信 息化手 段 明 确核验 工作人 员。 要严格 做好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出/ 入境健 康申明 卡 的登记 、收集 和保管 ,确 保信 息 可追溯 、责 任可 追究 。 9.3 填写完 整性 核验 9.3.1 核对健 康申明 卡所 列全部 内容, 要求清 晰完 整,做 到收验 健康申 明卡 每项必 核、有 疑必问 。 对 填写不 清晰 、不 完整 的情 况,指 导其 规范 申报 。 9.3.2 如实填 写“证 件号 码”“ 航班号 ”“座 位号 ”“境 内外有 效手机 号或 其它联 系方式 ”。应 填 写 能及时 联系 到其 本人 的手 机或座 机号 码。 “其 它
28、境 内 有效联 系人 及联 系方 式” 应 填写出 入境 人员 的亲 属 、 朋友、 同事 及其 他联 系人 等有效 手机 或座 机号 码, 需核验 号码 位数 的完 整性 。 “境 内居 住地 址 ” 应 填 写 详细居 住地 址, 具体 到省 份、城 市、 县区 、街 道、 社区及 门牌 号或 宾馆 地址 。 9.3.3 “过 去 14 日 内的 旅行 史 和居住 史” 中境 内部 分应 填写国 内省 (自 治区 、直 辖市) 、地 级市 、 具体到 所在 街道/乡 镇, 境 外部分 应填 写国 家或 地区 及具体 城市 。 9.4 重点申 报项 目核 验 9.4.1 核验疾 病症状 申报
29、 内容, 如存在 相关疾 病症 状,应 立即将 其引导 至医 学排查 室进行 流行病 学 调 查。重 点询 问并 核查 近 14 日内 有无 发热 和/或 其他 症状, 有无 服用 退热 药、 感冒药 、止 咳药 等情 况。 9.4.2 核验“ 旅行史 ”“ 居住史 ”“接 触史” 相关 申报内 容。如 有相关 的“ 旅行史 ”“居 住 史” “ 接 触史” , 应对 其重 点排 查 。 重点 询问 14 日 内 旅行 、 居住 国家 和地 区, 应 细 化到城 市名 。 审 核其 是否 为 医护人 员、 实验 室人 员、 公共场 所服 务人 员等 高暴 露风险 职业 。 询 问有 无接 触有
30、发 热、 呼吸 道 症 状 的 人 员等情 况。 9.5 异常情 况发 现与 处置 9.5.1 对发现 申报有 症状 、有接 触史或 暴露史 、新 型冠状 病毒核 酸检测 阳性 史、就 诊服药 史等情 况 者 应及时 引导 至医 学排 查室 进行排 查, 根据 排查 情况 开展后 续处 置。 9.5.2 对旅客 不配合 健康 申报的 ,应向 其告知 相应 法律后 果及法 律依据 。对 仍然不 配合的 ,根据 属 地 联防联 控机 制要 求, 联系 公安部 门移 交处 置。 10 医学巡 查 10.1 巡查重 点 巡查 重 点包 括但 不限 于: a) 中、高 风险 航班 或 途 经疫 情流行
31、地区 的人 员, 判定 参见附 录B ; b) 口岸人 群聚 集的 场所 ; c) 旅客集 中出 入境 的时 段 ; d) 包机入 境旅 客聚 集的 场所 。 10.2 巡查要 求 10.2.1 医学巡 查人 员宜 具有 医学 背景, 或具 有传 染病 排查 的基本 技能 。 10.2.2 医学巡 查人 员应 在旅 检通 道、 重点 航班、 重点 交通 工 具、 口岸 旅客 集中 提交 健康 申明卡 等区 域 , 携带手 持式 测温 枪、 对讲 机、执 法记 录仪 、个 人防 护用品 等开 展医 学巡 查。 DB22/T 3327.1 2021 7 10.2.3 重点观 察入 境人 员是 否有
32、 乏力、 咳嗽 、 精 神萎 靡、 腹痛等 症状 , 是 否有 异常 体态、 步态 和 仪 容 等情况 。做 好健 康咨 询服 务,指 导旅 客做 好个 人防 护。 10.2.4 认真填 写医 学巡 查工 作记 录, 重 点记 录异 常情 况及 处 置过程 , 并 由值 班负 责人 复 核后签 字确 认 。 10.3 异常情 况处 置 应根据 需要 , 选 择用 手持 测温仪 检测 体温 、 医 学问 询等选 查手 段, 评估 风险 , 对发 现异 常的 实 施 拦 截,指 导出 入境 人员 做好 必要防 护, 引导 进入 医学 排查室 ,移 交医 学排 查岗 工作人 员进 行排 查。 11
33、体温监 测 11.1 监测准 备 11.1.1 体温监 测人 员上 岗前 应使 用黑体 对红 外测 温仪 进行 校准, 并对 红外 测温 仪、 手 持医用 测温 仪 等 设备进 行测 试 。 测 温系 统 报警温 度阈 值统 一设 置为 下限 37 , 上限 42 。 确保测 温探 头正 面朝 向客 流,正 面测 量旅 客头 面部 温度, 全覆 盖测 量旅 客体 温。 11.1.2 做好体 温监测 设备 的计量 、校准 、维护 及 相 关记录 工作。 在测温 工作 中,关 注仪器 使用状 态 , 发现仪 器故障 、测 温不准 等异常 情况, 要立 即排查 或联系 维保部 门检 修,并 实施替
34、代性应 急测 温 方 案 。 11.1.3 口岸现 场应根 据人 员流量 及测温 环境的 变化 ,通过 动态设 置及调 整蛇 形通道 、做好 人员引 导 、 分批安 排人 员通 关等 多种 方式, 使入 境人 员有 序通 过测温 仪覆 盖的 区域 , 便 于测温 系统 有效 监 测 人 员 体 温,避 免因 人群 密集 所致 假阳性 报警 激增 等异 常情 况。 11.2 监测处 置要 点 11.2.1 原则上 应在 首道 测温 后 , 再安排 其他 检疫 处理 工作 。 对 入境 人员 需实 施两 道 测温 , 建 议在 流行 病学调 查或 样本 采集 区域 进行第 二道 温度 监测 。 1
35、1.2.2 测温系 统发 出超 温警 报 , 工作人 员应 立即 进行 判定 , 将 超温 报警 人员 准确 拦 截, 并引 导至 体温 复测区 域, 使用 水银 体温 计进行 复测 。 11.2.3 当入境 人员 体温 测量 值 37 时 ,应 予以 拦截 并 转至指 定的 流行 病学 调查 区域待 进一 步排 查。 12 流行病 学调 查 12.1.1 优先应 用电 子流 调, 根据 现场实 际情 况使 用旅 客通 关子系 统卫 生处 置应 用及 其移动 端, 减 少 现 场纸质 单证 传递 。 12.1.2 对申报 有接 触史 或暴 露史 、 新 型冠 状病 毒核 酸检 测 阳性史 、
36、健康 异常 或有 症 状者 , 应 立即 给有 症状人 员做 好个 人防 护, 再逐项 采集 流行 病学 调查 表的信 息。 12.1.3 尽量使 用开 放性 问 题 问询 ,重点 询问 并核 查近 14 日内有 无发 热和/或 其他 症 状,有 无服 用退 热药、 感冒 药、 止 咳药 等 情况, 对有 接触 史或 暴露 史的应 详细 询问 接触 时间 、 方式、 频次 、 地 点、 接 触 时采取 的防 护措 施等 。 开 展流行 病学 调查 时 , 现 场 检疫工 作人 员应 对入 境人 员填报 的在 华联 系方 式 、 住 址等进 行核 实。 12.1.4 对语言 不通 的流 调对 象
37、, 可使用 翻译 机或 相关 辅助 软件开 展流 调。 13 医学检 查 DB22/T 3327.1 2021 8 13.1 工作人 员根 据流 行病 学调 查结果 ,可 实施 咽部 检查 、肺部 听诊 等医 学检 查。 13.2 对有症 状者 测量 体温 、 脉 搏、 呼 吸频 率、 血压 并如 实记录 。 结 合实 际, 根据 后续检 查补 充 如 血 常 规检查 (如 果有 )、 新型 冠状病 毒核 酸快 速检 测( 如果有 )、X 光 检查 (如 果有) 等结 果。 13.3 根据 新型 冠状 病毒 肺炎 防控方 案 ( 第八 版) 判 定有症 状者 、 疑 似病 例、 确诊病 例、
38、无症 状感 染者、 密切 接触 者和 其他 人员。 14 标本采 集和 运送 按 DB22/T 3326 执 行。 15 消毒 15.1 预防性 消毒 15.1.1 室内空 气 15.1.1.1 首选通 风, 可采 取每 日 1 次2 次开 窗通 风 30 min/ 次以 上或 机械 通风 。 15.1.1.2 空气质 量差 或无 良好 通风 条件时 , 同 时室 内有 人情 况 下可采 用循 环风 式空 气消 毒机进 行 空 气 消毒 。 15.1.1.3 室内无 人时 可用 紫外 线或 采用消 毒剂 喷雾 的方 法消 毒。 紫外 辐射 照度 应 70 um/cm 2 , 频 次 为 1 次2 次/ 天, 每次 消毒照 射时 间 30 min ; 消毒剂 喷雾 消毒 方法 采用 1000 mg/L 过 氧乙 酸, 每日至 少开 展 2 次 消毒 。 15.1.2 环境物 品 15.1.2.1 使用 500 mg/L 含氯 消毒 液或 1000 mg/L 以 上季 铵 盐类消 毒剂 擦拭 消毒 。 15.1.2.2 纺织品 等应 勤换 洗晾 晒, 直射阳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