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40.20 CCS Z 60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1120 2022 钢铁工业 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 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rion and steel industry 2022-04-13 发布 2022-05-01 实施 天津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天 津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12/1120 2022 I 目 次 前言.III 1 适 用范 围.4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4 3 术 语和 定义.5 4 污 染物 排放 控制 要求.7 5 污 染物 监测 要求.11
2、 6 实 施与 监督.14 DB12/1120 2022 II 目 次 前 言.III 1 适用 范围.4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4 3 术语 和定 义.5 4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要 求.7 5 污染 物监 测要 求.11 6 实施 与监 督.14 DB12/1120 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2020 标 准化 工作导 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定起草。为贯彻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环境保 护法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大气 污染 防治 法 和 天 津市 大气 污 染 防治条例 等法 律法 规,加 强 对钢铁 工业 企业 大气
3、污染 物的排 放控 制,促 进钢 铁 行业的 技术 进步 和可 持续发展,改善 环境 质量,保 障人体 健康,结 合天 津市 的实际 情况,制 定本 标准。本标准 规定 了天 津市 行政 区域内 钢铁 工业 企业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限值、监 测和 监控等 要求。钢 铁 工 业企业排 放的 水污 染物、噪 声、本 标准 未规 定的 恶臭 污染物 适用 相应 的国 家污 染物排 放标 准和 地 方 污 染 物排放标 准,产生 固体 废物 的鉴别、处 理和 处置 适用 国家固 体废 物污 染控 制标 准。本标准 由天 津市 生态 环境 局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天 津市 生态环 境监
4、测中 心。本标准 起草人:孙 猛、郑 涛、刘 佳泓、洪礼 楠、陈 曼丁、黄荣霞、邓 小文、陈魁、展先辉、周 莹、刘魏林、刘茂 辉、翟 浩杰、郜 计欣、毛树 生、赵宁、吴 宇峰、王真、文 亦青、张 莹、王 成、李 晓 曼、张骥。本标准 由天 津市 人民 政府2022年4 月批 准。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DB12/1120 2022 4 钢 铁工业 大气污染 物排放 标准 1 适用范 围 本标准 规定 了钢 铁和 焦化 工业中 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炼 钢、轧 钢等 工序 大 气污染 物排 放限 值、监测和 监控 要求,以 及标 准的实 施与 监督 等相 关规 定。本标准 适用 于天 津市 行
5、政 区域内 钢铁 和焦 化工 业企 业的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管理,以及钢 铁和 焦化 工 业建设项 目的 环境 影响 评价、环境 保护 工程 设计、竣 工 环境保 护设 施验 收及 其投 产后的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4669 空气 质量 氨 的测定 离 子选 择电 极法 GB/T 14678 空气 质
6、量 硫 化氢、甲硫 醇、甲硫 醚和 二甲二 硫的 测定 气 相色 谱 法 GB/T 15432 环境 空气 总 悬浮颗 粒物 的测 定 重量 法 及修改 单 GB/T 16157 固定 污染 源 排气中 颗粒 物测 定与 气态 污染物 采样 方法 及修 改单 HJ/T 28 固 定污 染 源 排气 中氰化 氢的 测定 异 烟酸-吡唑啉 酮分 光光 度法 HJ/T 29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 中铬酸 雾的 测定 二 苯基 碳 酰二肼 分光 光度 法 HJ/T 32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 中酚类 化合 物的 测定 4-氨基安替 比林 分光 光度 法 HJ 38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总烃、甲烷 和
7、非 甲烷 总烃 的测定 气 相色 谱法 HJ/T 40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 中苯并()芘 的测 定 高 效液相 色谱 法 HJ/T 42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紫外 分光光 度法 HJ/T 43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盐酸 萘乙二 胺分 光光 度法 HJ/T 55 大气 污 染物 无组 织排放 监测 技术 导则 HJ 57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定 电位 电解法 HJ/T 67 大 气固 定污 染源 氟化 物的 测定 离 子选 择 电极法 HJ 75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 物)排放 连续监 测技 术规
8、范 HJ 77.2 环境 空气 和废 气 二噁英 类的 测定 同 位素 稀 释高分 辨气 相色 谱-高分辨 质谱法 HJ/T 373 固 定污 染源 监 测质量 保证 与质 量控 制技 术规范(试 行)HJ/T 397 固 定源 废气 监 测技术 规范 HJ 479 环境 空气 氮氧 化 物(一 氧化 氮和 二氧 化氮)的测 定 盐酸 萘乙 二胺 分 光光度 法及 修改 单 HJ 482 环境 空气 二氧 化 硫的测 定 甲醛 吸收-副玫 瑰苯胺 分光 光度 法 HJ 483 环境 空气 二氧 化 硫的测 定 四氯 汞盐 吸收-副玫瑰 苯胺 分光 光度 法 HJ 533 环 境空 气和 废气
9、氨的测 定 纳氏 试剂 分光 光 度法 HJ 534 环 境空 气 氨的 测 定 次 氯酸 钠-水杨酸 分光 光度法 HJ 544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硫酸雾 的测 定 离子 色谱 法 HJ 549 环境 空气 和废 气 氯化氢 的测 定 离子 色谱 法 HJ 583 环境 空气 苯系 物 的测定 固 体吸 附/热脱 附-气相色 谱法 HJ 584 环境 空气 苯系 物 的测定 活 性炭 吸附/二 硫 化碳解 吸-气相色 谱法 DB12/1120 2022 5 HJ 604 环境 空气 总烃、甲烷和 非甲 烷总 烃的 测定 直接进 样-气相色 谱法 HJ 629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二氧
10、化硫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44 环境 空气 挥发 性 有机物 的测 定 吸附 管采 样-热脱附/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646 环境 空气 和废 气 气相和 颗粒 物中 多环 芳烃 的测定 气 相色 谱-质谱法 HJ 647 环境 空气 和废 气 气相和 颗粒 物中 多环 芳烃 的测定 高 效液 相色 谱法 HJ 690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苯可溶 物的 测定 索 氏提 取-重量法 HJ 692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93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定电 位 电解法 HJ 734 固定 污染 源废
11、 气 挥发性 有机 物的 测定 固 相 吸附-热脱附/气相色 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 空气 挥 发 性有机 物的 测定 罐 采样/气相色 谱-质谱法 HJ 836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低浓度 颗粒 物的 测定 重量法 HJ 846 排污 许可 证申 请 与核发 技术 规范 钢 铁工 业 HJ 956 环境 空气 苯并()芘 的测 定 高 效液 相色 谱法 HJ 1007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碱雾 的测 定 电 感耦 合等 离子体 发射 光谱 法 HJ 1076 环境 空气 氨、甲胺、二甲 胺和 三甲 胺的 测定 离子 色谱 法 HJ 1077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油烟 和油 雾的
12、 测定 红外 分光光 度法 HJ 1131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 化硫 的测 定 便 携式 紫外吸 收法 HJ 1132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便 携式 紫外吸 收法 DB12/524 工 业企 业挥 发 性有机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空气 和废 气监 测分 析方 法(第四 版)国家 环境 保 护总局(2003年)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炼焦 炼焦煤 按生 产工 艺和 产品 要求配 比后,装 入隔 绝空 气的密 闭炼 焦炉 内,经高、中、低温 干馏 转 化 为焦炭、焦炉 煤气 和化 学产 品的工 艺过 程。来源:GB 1617
13、1-2012,术语和 定义3.1 3.2 烧结 铁粉矿 等含 铁原 料加 入熔 剂和固 体燃 料,按 要求 的 比例配 合,加 水混 合制 粒 后,平铺 在烧 结机 台车上,经 点火 抽风,使 其燃 料燃烧,烧 结料 部分 熔化 粘结成 块状 的过 程。来源:GB 28662-2012,术语和 定义3.1 3.3 球团 铁精矿 等原 料与 适量 的膨 润土均 匀混 合后,通过 造 球机造 出生 球,然 后高 温 焙烧,使 球团 氧化 固结的过程。来源:GB 28662-2012,术语和 定义3.2 3.4 炼铁 采用高 炉或 直接 熔融 还原 炉等,经 过加 热、还原、熔 化、造渣、渗 碳、脱
14、 硫等 一 系列物 理化 学过 程,最后生 成液 态炉 渣和 生铁 的生产 过程。DB12/1120 2022 6 来源:GB 28663-2012,术语和 定义3.1,有 修改 3.5 炼钢 将炉料(如 铁水、废 钢、海绵铁、铁 合金 等)熔化、升温、提 纯,使之 符合 成分和 纯净 度要 求 的 过程,涉 及的 生产 工艺 包括:铁水 预处 理、熔炼、炉 外精炼(二 次冶 金)和浇 铸(连 铸)。来源:GB 28664-2012,术语和 定义3.1 3.6 轧钢 钢坯料 经过 加热 通过 热轧 或将钢 板通 过冷 轧轧 制成 所需要 的成 品钢 材的 过程,也包括 在钢 材表 面 涂镀金属
15、 或非 金属 的涂、镀 层钢材 的加 工过 程。来源:GB 28665-2012,术语和 定义3.1 3.7 标准状 态 烟气在 温度 为273.15 K,压 力为101325 Pa 时的 状态。本标准 规定 的大 气污 染物 排放浓 度均 以标 准 状态下的 干气 体为 基准。来源:GB 28665-2012,术语和 定义3.4 3.8 无组织 排放 大气污 染物 不经 过排 气筒 的无规 则排 放,主 要包 括作 业场所 物料 堆存、开放 式输 送扬尘,以及 设 备、管线等 大气 污染 物泄 漏。来源:GB 4915-2013,术 语和定 义3.11 3.9 氧含量 燃料燃 烧时,烟 气中
16、 含有 的多余 的自 由氧,通 常以 干基容 积百 分数 表示。来源:GB 13223-2011,术语和 定义3.3 3.10 热处理 炉 将钢铁 材料 加热 到轧 制温 度,或 放在 特定 气氛 中加 热至工 艺温 度并 通过 不同 的保温、冷 却方 式 来 改变表面 或内 部组 织结 构性 能的热 工设 备,包 括加 热 炉,以及 退火 炉、淬火 炉、正火炉、回火 炉、固溶 炉、时效炉、调 质炉 等其 他热 处理炉。来源:GB 28665-2012修 改单,一 3.11 排放限 值 处理设 施后 排气 筒中 污染 物任何1h浓 度平 均值 不得 超过的 限值;或 无组 织排 放 污染物 任
17、何1h浓度平均值不 得超 过的 限值。3.12 密闭 污染物 质不 与环 境空 气接 触,或 通过 密封 材料、密 封设备 与环 境空 气隔 离的 状态或 作业 方式。3.13 封闭 利用完 整的 围护 结构 将物 料、作 业场 所等 与周 围空 间阻隔 的状 态或 作业 方式。在保证 安全 前提 下可 以封 闭的区 域或 建筑 物,该封 闭区域 或封 闭建 筑物 除人 员、车 辆、设备、物 料进出时,以 及依 法设 立的 排气筒、通 风口 外,门窗 及其他 开口(孔)部 位应 随时保 持关 闭状 态。DB12/1120 2022 7 3.14 新建企 业 在本标 准实 施之 日起,环 境影响
18、 评价 文件 通过 审批 的新建、改 建和 扩建 的钢 铁工业 建设 项目。3.15 现有企 业 在本标 准实 施之 日前,已 建成投 产或 环境 影响 评价 文件已 通过 审批 的钢 铁工 业建设 项目。4 污染物 排放 控制 要求 4.1 标准 实施 时间 新建企 业自 标准 实施 之日 起,现 有企 业自2023 年1 月1日起,执 行以 下排 放限 值。4.2 有组 织排 放源 大气 污 染物排 放限 值 表 1 有组 织排 放源 大气 污 染物排 放限 值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二噁英类、苯并()芘除外)炼焦 焦炉烟囱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30 非甲烷
19、总烃 50 氮氧化物(以 NO2计)150 氨a 8 装煤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70 苯并()芘(g/m3)0.3 推焦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30 干法熄焦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50 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及 转运及其他需要通风的生产设施 颗粒物 10 管式炉等燃用煤气的设施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30 氮氧化物(以 NO2计)150 氨a 8 硫铵结晶干燥 颗粒物 10 氨 10 冷鼓、库区焦油各类贮槽及装卸设施 苯并()芘(g/m3)0.3 氰化氢 1.0 酚类化合物 50 非甲烷总烃 50 氨 10 DB12/1120 2022 8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20、mg/m3,二噁英类、苯并()芘除外)硫化氢 1.0 苯贮槽及装卸设施 苯 6 非甲烷总烃 50 脱硫再生装置 氨 10 硫化氢 1.0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 50 氨 20 硫化氢 5.0 烧结(球团)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35 氮氧化物(以 NO2计)50 氨a 8 氟化物(以 F 计)4.0 二噁英类(ng-TEQ/m3)0.5 烧结机机尾、带式焙烧机机尾 以及其他生产设备 颗粒物 10 炼铁 热风炉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50 氮氧化物(以 NO2计)200 氨a 8 高炉出铁场 颗粒物 10 原料系统、煤粉系统、其他生产设施 颗粒物 10 炼钢 转
21、炉(一次烟气)颗粒物 50 混铁炉及铁水预处理(包括倒罐、扒渣等)、转炉(二次烟气)、精炼炉 颗粒物 10 连铸切割及火焰清理 颗粒物 10 钢渣处理 颗粒物 50 电炉 颗粒物 10 二噁英类(ng-TEQ/m3)0.5 电渣冶金 氟化物(以 F 计)5.0 石灰窑、白云石窑焙烧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30 氮氧化物(以 NO2计)150 氨a 8 其他生产设施 颗粒物 10 轧钢 热轧精轧机 颗粒物 10 冷轧机组 油雾 20 拉矫、精整、抛丸、修磨、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 颗粒物 10 热处理炉 颗粒物 10 DB12/1120 2022 9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
22、m3,二噁英类、苯并()芘除外)二氧化硫 50 氮氧化物(以 NO2计)200 氨a 8 废酸再生 颗粒物 30 氯化氢 20 硝酸雾(氮氧化物)240 氟化物 9.0 酸洗机组 氯化氢 15 硫酸雾 10 铬酸雾 0.07 硝酸雾(氮氧化物)150 氟化物 6.0 涂镀层机组 铬酸雾 0.07 涂层机组b 苯 1.0 甲苯 25 二甲苯 40 非甲烷总烃 50 脱脂 碱雾 10 a适用于采用氨法脱硫、脱硝的设施。b涂层机组在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同时,应满足 DB12/524 中黑 色金属冶炼涂层机组的相关要求。4.3 无组 织排 放源 大气 污 染物排 放限 值 表 2 无组 织污 染物 排放
23、限值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苯并()芘除外)有厂房车间 颗粒物 8.0 无完整厂房车间 颗粒物 5.0 板坯加热、磨锟作业、钢卷精 整、酸再生下料 颗粒物 5.0 炼焦工艺厂界 苯并()芘a(g/m3)0.01 氰化氢 0.024 苯 0.4 酚类化合物 0.02 硫化氢 0.01 氨 0.2 非甲烷总烃 2 焦炉炉顶 颗粒物 2.5 苯并()芘a(g/m3)2.5 硫化氢 0.1 氨 2.0 苯可溶物 0.6 酸洗机组及废酸再生 硫酸雾 1.2 DB12/1120 2022 10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苯并()芘除外)氯化氢 0.2 硝
24、酸雾(氮氧化物)0.12 涂层机组b 苯 0.2 甲苯 1.2 二甲苯 0.6 非甲烷总烃 2.0 a 指可吸入颗粒物(PM10)中 的苯并()芘。b 指轧钢企业配套的涂层机组。4.4 无组 织排 放控 制要 求 4.4.1 石 灰、除尘 灰、脱 硫灰、粉煤 灰等 粉状 物料,应采 用料 仓、储罐 等方 式密闭 储存。铁 精矿、煤、焦炭、烧结 矿、球团 矿、石灰石、白 云石、铁 合金、钢渣、脱 硫石 膏等 块状 或粘湿 物料,应 采 用 密 闭 料仓或封 闭料 棚等 方式 储存。其他 干渣 堆存 应采 用喷 淋(雾)等 抑尘 措施。4.4.2 石灰、除 尘灰、脱 硫灰、粉煤灰 等粉 状物料,应
25、采 用管状 带式 输送机、气力 输送设 备、罐车 等方式密 闭输 送。铁精 矿、煤、焦 炭、烧 结矿、球团 矿、石 灰石、白云 石、铁 合金、高炉 渣、钢 渣、脱 硫石膏等 块状 或粘 湿物 料,应采用 管状 带式 输送 机等 方式密 闭输 送,或 采用 皮 带通廊 等方 式封 闭输 送;确需汽车 运输 的,应 使用 封 闭车厢 或苫 盖严 密,装 卸 车时应 采取 加湿 等抑 尘措 施。物料 输送 落料 点等 应 配备集气 罩和 除尘 设施,或采 取喷雾 等抑 尘措 施。料 场出 口应设 置车 轮和 车身 清洗 设施。厂 区道 路应 硬 化,并采取 清扫、洒 水等 措施,保持 清洁。4.4.
26、3 烧结、球 团、炼 铁、焦化 等工序 的物 料破碎、筛分、混合 等设 备应设 置密闭 罩,并 配备 除尘 设施。烧 结机、烧 结矿 环冷 机、球 团焙 烧设 备,高炉 炉顶上 料、矿槽、高 炉出 铁场,混铁 炉、炼 钢 铁 水 预处理、转炉、电炉、精炼 炉,石 灰窑、白云 石窑 等 产尘点 应全 面加 强集 气能 力建设,确 保无 可见 烟 粉 尘外逸。高炉 出铁 场平 台应 封闭或 半封 闭,铁沟、渣 沟应加 盖封 闭;炼钢 车间 应封闭,设 置屋 顶 罩 并 配 备除尘设 施。焦 炉机 侧炉 口 应设置 集气 罩,对 废气 进 行收集 处理。高炉 炉顶 料 罐均压 放散 废气 应采 取回
27、 收措施。废钢 切割 应在 封闭 空间内 进行,设 置集 气罩,并配 备除 尘 设 施。轧钢 涂层机 组应 封闭,并 设 置 废气收集 处理 设施。废 气收 集处理 后的 排放 限值 应满 足表 1 规定 的限 值。4.4.4 炼 焦生 产废 水处 理 站调节 池、气浮 池、隔油 池 等预处 理设 施以 及厌 氧池、预曝气 池应 加盖 密闭,排放的 废气 应收 集处 理并 满足表1规 定的 限值。4.4.5 挥发 性有 机物物 料 转移、输送、贮存,以及 煤气净 化、炼 焦生 产废水 收集、处理环 节的 挥发 性有机物 无组 织排 放控 制要 求,应 符合DB12/524 的 规 定。4.5
28、排气 筒(烟囱)高 度 要求 所有排 气筒 高度 应不 低于15m,具体高度 以及 与周 围 建筑物 的相 对高 度关 系应 根据环 境影 响评 价文件确定。4.6 基准 氧含 量要 求 4.6.1 存 在燃 烧过 程的 生 产设施 实测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浓度 应按 公式(1)换 算 为基准 氧含 量状 态下 的排放浓度,并 以此 作为 判定 排放是 否达 标的 依据。各 生产设 施基 准氧 含量 按照 表3规 定执 行。(1)式中:大 气污 染物 基准 氧含 量排放 浓度,单 位为mg/m3;实测的大 气污 染物排 放 浓度,单位 为mg/m3;DB12/1120 2022 11(O2)
29、实测的 氧含 量,单 位为%;(O2)规定 的基 准氧 含量,单位 为%。表 3 基准 氧含 量 序号 生产设施 基准氧含量 1 烧结机头、球团竖炉 16%2 焦炉烟囱 8%3 链篦机回转窑、带式球团焙烧机 18%4 轧钢加热炉 8%5 轧钢其他热处理炉 15%6 炼钢石灰窑、白云石窑 8%4.6.2 挥 发性 有机 物达 标 判定依 据按 照 DB12/524 的规定 执行。4.6.3 在国 家未 规定其 他 生产设 施单位 产品 基准排 气量之 前,暂 以实 测浓度 作为判 定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是否达 标的 依据。5 污染物 监测 要求 5.1 排放 监控 位置 须设 置 规范的 采样
30、孔、采样 平台 和排污 口标 志。5.2 采样 孔的 设置(包括 采样位 置和 采样 点)应符合 GB/T 16157 中 的要 求,采 样 孔内径 应不 小于 80mm,宜选 用 90-120mm 内径的采样孔。5.3 采样 或监 测平 台长 度 应2m,宽度 应2m 或不 小于采 样枪 长度 外 延 1m,周围设 置 1.2m 以上 的安全防护 栏,有 牢固 并符 合 要求的 安全 措施,其中 监 测平台 的防 护栏 杆应 带踢 脚板。监 测平 台地 面应 确 保人员安 全,承重 不小 于 3kN/m2,并设置 一个 低压 配 电箱,保证 监测 设备 所需 电力。5.4 采样 或监 测平
31、台应 易 于人员 和监 测仪 器到 达,当采样 平台 设置 在离 地面 高度2m 的位 置时,应有通往平 台的 斜梯(或 Z 字 梯、旋梯),宽 度应0.9m,梯 子倾 角不 超过 45。每 段钢斜 梯或 转梯 的最 大垂直高 度不 超 过 2m,否则 应设置 缓冲 平台。5.5 采用 氨法 脱硫、脱 硝 设施氨 的监 测应 每月 至少 开展 1 次;对 焦炉 烟囱 非 甲烷总 烃的 监测 应每 月至少开展 1 次;对石 灰窑、白云石 窑以及 燃用 天然气 的轧钢 热处理 炉二 氧化硫 的监测 应每年 至少 开展 1次;对炼 焦生 产废 水处 理 设施非 甲烷 总烃、氨和 硫 化氢的 监测 应
32、每 半年 至少 开展 1 次。对 炼焦 工艺 厂 界非甲烷 总烃 的监 测应 每季 度至少 开 展 1 次。对其 他 大气污 染物 排放 情况 监测 的频次、采 样时 间等 要求,按国家 有关 污染 源监 测技 术规范 的规 定执 行。5.6 重点 排污 单 位或 排污许 可 重点 管 理排 污 单位 的主 要 工艺 节 点均 应 按照 表4要 求 安装 大 气污 染 物连续监测 系统。大 气污 染物 连续监 测系 统安 装、调试、验收、运 行及 管理 按照HJ 75 要求 以及 其他 国 家 和本市的 有关 规定 执行。表4 主要 工艺 节点 大气 污 染物连 续监 测系 统安 装要 求 序
33、号 主要工艺节点名称 颗粒物连续 监测 系统 二氧化硫连续 监测系统 氮氧化物连续 监测系统 烟气参数连续 监测系统 1 烧结机机头 安装 安装 安装 安装 2 烧结机机尾 安装-安装 3 烧结整粒 安装-安装 4 烧结配料 安装-安装 5 烧结破碎 安装-安装 DB12/1120 2022 12 6 球团焙烧 安装 安装 安装 安装 7 焦炉烟囱(含热备烟囱)安装 安装 安装 安装 8 装煤地面站 安装 安装-安装 9 推焦地面站 安装 安装-安装 10 干法熄焦地面站 安装 安装-安装 11 高炉上料 安装-安装 12 高炉矿槽 安装-安装 13 高炉出铁场 安装-安装 14 热风炉 安装
34、 安装 安装 安装 15 铁水预处理 安装-安装 16 转炉二次烟气 安装-安装 17 转炉三次烟气 安装-安装 18 电炉烟气 安装-安装 19 石灰窑、白云石窑 安装-安装 安装 20 燃用高炉煤气的轧钢热处理炉 安装 安装 安装 安装 21 燃用天然气的轧钢热处理炉 安装-安装 安装 5.7 厂 内大 气污染 物无 组 织排放 的采样 点设 在生产 厂房门 窗、屋 顶、气楼等 排放口 处,并 选浓 度最 大值。若 无组 织排 放源 露天 或有顶 无围 墙,监测 点应 选在距 排放 源 5m,最 低高 度 1.5m 处任意 点,并 选浓度最 大值。无 组织 排放 监控点 的采 样,采用 任
35、何 连续 1h 的 采样 计平 均值,或在任 何 1h 内,以 等时 间间隔采 集 4 个样 品计 平均 值。焦 炉炉 顶无 组织 排放 监 测执行 国家 炼焦 化学 工业 大气污 染物 排放 标准 的 规定。5.8 大气 污染 物监 测的 质 量保证 与质 量控 制,应按 照 GB/T 16157、HJ/T 373、HJ/T 397、HJ 732 的要求进行。厂(场)界 无组 织排放 的监 测执 行 HJ/T 55 的规 定。5.9 企 业应 当按照 国家 有 关规定 和监测 规范,对其 排放的 工业废 气、有毒有 害大气 污染物 以及 周边 环境进行 自行 监测,并 保存 原始监 测记 录
36、。5.10 对钢 铁工 业大 气污 染物排 放的 测定 采用 表 5 所列的 方法 标准。除 表 5 所列的 方法 标准 外,本 标 准实施后 国家 发布 的其 他环 境监测 方法 标准,如 适用 性满足 要求,同 样适 用于 本标准 相应 污染 物的 监测。表 5 钢铁 企业 大气 污染 物 排放测 定方 法标 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及修改单 GB/T 154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 2 二氧化硫 固定
37、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1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 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 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 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38、 1132 DB12/1120 2022 13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 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 酸萘 乙 二 胺 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 479 4 氟化物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67 5 二噁英类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 噁 英 类 的测 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 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77.2 6 铬酸雾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29 7 氯化氢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 8 硫酸雾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4 9 硝酸雾(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
39、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 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 酸萘 乙 二 胺 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 479 10 苯、甲苯及二甲苯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 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 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DB12/52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
40、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11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 烃、甲 烷和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测 定 便 携 式氢 火 焰 离 子化检测器法 DB12/524 12 碱雾 固定污染源废气 碱雾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1007 13 油雾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77 14 苯并()芘 固定污
41、染源排气中苯并()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 40 环境空气 苯并 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95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47 15 氰化氢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28 16 酚类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 度法 HJ/T 32 17 苯可溶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可溶物的测定 索氏提取-重量法 HJ 690 18 氨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 电极法 GB/T 146
42、6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 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 环境空气 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076 19 硫化氢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 环境空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 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 年)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 分光光度法 DB12/1120 2022 14 6 实施与 监督 6.1 本标 准由 各级 生态 环 境主管 部门 负责 监督 实施。6.2 在任 何情 况下,企 业 均应遵 守本 标准 的大 气污 染物排 放控 制要 求,采取 必要措 施保 证污 染防 治设施正常 运行。各级 生态 环 境主管 部门 在对 设施 进行 监督性 检查 时,可 采用 手 工监测 或自 动监 测,按 照 监测规范 要求 测得 的任 意 1 小时平 均浓 度值 超过 本标 准规定 的限 值,判定 为超 标。6.3 本标 准中 未作 规定 的 内容和 要求,按 现行 相应 标准执 行;本标 准实 施后 国家规 定的 炼焦、钢 铁工业相关 排放 标准 要求 严于 本标准 的,按相 应标 准规 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