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3 5.2 4 0.5 0C C S L 6 7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2 4 7 3 2 0 2 2基 于 智 能 制 造 产 品 设 计 数 据 管 理 要 求2 0 2 2-0 6-1 4 发 布 2 0 2 2-0 9-1 5 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1 4/T 2 4 7 3-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缩 略 语.25 产 品 数 据 对 象.25.1 数 据 分 类.25.2 产 品 结 构 类 数 据.25.3 设
2、 计 文 件 类 数 据.25.4 软 件 数 据.36 一 般 要 求.36.1 属 性 要 求.36.2 编 码 要 求.36.3 版 本 要 求.36.4 状 态 要 求.36.5 系 统 要 求.47 数 据 创 建.57.1 结 构 类 数 据 创 建.57.2 设 计 文 件 类 数 据 创 建.87.3 软 件 数 据 创 建.1 08 数 据 审 签.1 09 数 据 预 发 放.1 11 0 数 据 更 改.1 11 1 数 据 使 用 权 限.1 11 2 数 据 集 成.1 11 2.1 数 据 集 成 应 用 系 统.1 11 2.2 集 成 原 则.1 21 2.3
3、集 成 数 据 项.1 21 2.3.1 C A D 工 具 集 成 数 据 项.1 21 2.3.2 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1 21 2.3.3 E R P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1 31 2.3.4 M E S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1 31 3 数 据 维 护.1 4D B 1 4/T 2 4 7 3-2 0 2 2I I1 3.1 一 般 要 求.1 41 3.2 数 据 备 份.1 41 3.3 数 据 恢 复.1 4D B 1 4/T 2 4 7 3-2 0 2 2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4、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提 出、组 织 实 施 和 监 督 检 查。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对 标 准 的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装 备 制 造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S X S/T C 0 7)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5、山 西 汾 西 重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山 西 国 控 集 团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太 原 重 工 股份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的 主 要 起 草 人:李 利 民、毕 晋 燕、丁 卫 刚、张 慧 荣、张 靓、栗 晚 红、赵 川、刘 子 豪、阎 颖。D B 1 4/T 2 4 7 3-2 0 2 21基 于 智 能 制 造 产 品 设 计 数 据 管 理 要 求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基 于 智 能 制 造 设 计 产 生 的 产 品 数 据 对 象 及 其 一 般 要 求、数 据 创 建、审 签、预 发 放、更改、使 用 权 限、数 据 集 成、数
6、据 维 护 等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产 品 数 字 化 设 计 过 程 中 产 品 结 构 类 数 据、设 计 文 件 类 数 据 和 软 件 数 据 的 管 理,以 及 相关 业 务 系 统 的 数 据 集 成。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产 品 结 构 p r o d u c t s t r u c t r u e基 于 数 字 化,以 三 维 或 二 维 形 式 表 达 产 品 及 其 组 成 部 分 信 息,以 及 结 构 关 系 的 方 式。3.
7、2数 据 对 象 d a t a o b j e c t产 品 数 字 化 研 制 过 程 中 描 述 产 品 对 象 的 抽 象 数 据 集。3.3属 性 a t t r i b u t e数 据 对 象 具 有 的 特 征,包 含 数 据 对 象 的 多 种 信 息 类 型。3.4版 本 v e r s i o n状 态 变 更 的 标 识,用 字 符 连 续 编 定。3.5用 户 u s e r系 统 中 参 与 产 品 研 制 项 目 的 每 位 成 员,每 个 用 户 至 少 应 属 于 一 个 角 色。3.6J T 轻 量 化 模 型D B 1 4/T 2 4 7 3-2 0 2
8、22为 了 便 于 重 用 和 可 视 化,三 维 实 体 模 型 经 过 去 除 无 关 的 非 几 何 信 息 之 后,得 到 的 简 化 数 据 模 型。4 缩 略 语下 列 缩 略 语 适 用 于 本 文 件。B O M 物 料 清 单(B i l l o f M a t e r i a l)C A D 计 算 机 辅 助 设 计(C o m p u t e r A i d e d D e s i g n)E R P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管 理 系 统(E n t e r p r i s e R e s o u r c e P l a n n i n g)I D 唯 一 编 码(I
9、 d e n t i t y D o c u m e n t)M E S 制 造 执 行 系 统(M a n u f a c t u r i n g E x e c u t i o n S y s t e m)P D M 产 品 数 据 管 理 系 统(P r o d u c t D a t a M a n a g e m e n t)P C B 电 路 板 图(P r i n t e d c i r c u i t B o a r d)5 产 品 数 据 对 象5.1 数 据 分 类产 品 设 计 数 据 分 为 产 品 结 构 类 数 据、设 计 文 件 类 数 据 和 软 件 数 据,其
10、 数 据 模 型 关 系 见 图 1。图 1 产 品 数 据 模 型 关 系 图5.2 产 品 结 构 类 数 据5.2.1 产 品 结 构 类 数 据 是 用 于 描 述 产 品 组 成 结 构 的 对 象,分 为 模 型 数 据、B O M 数 据 和 二 维 图 样。5.2.2 模 型 数 据 是 构 成 产 品 的 三 维 设 计 模 型。按 照 产 品 数 据 构 成 的 来 源 不 同,分 为 组 件、部 件、零 件、标 准 件、外 购 件、辅 助 材 料、电 子 设 计 零 件。5.2.3 B O M 数 据 是 用 于 描 述 构 成 产 品 的 层 级 关 系 及 物 料 清
11、 单。D B 1 4/T 2 4 7 3-2 0 2 235.2.4 二 维 图 样 是 用 于 描 述 产 品 结 构 的 二 维 视 图 和 辅 助 图。5.3 设 计 文 件 类 数 据5.3.1 设 计 文 件 类 数 据 是 用 于 描 述 产 品 技 术 状 态 的 文 件 对 象,包 括 技 术 文 件 及 技 术 状 态 更 改 文 件。5.3.2 技 术 文 件 一 般 包 括:a)文 本 描 述 产 品 性 能 的 设 计 文 件,如 技 术 条 件、计 算 书、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 等 文 件;b)图 片 优 化 产 品 设 计 产 生 的 图 片 文 件,如 有
12、限 元 分 析、机 构 运 动 模 拟 等 产 生 的 文 件;c)表 格 以 表 格 形 式 编 制 的 设 计 文 件,如 目 录、汇 总 表、明 细 表 等 文 件;d)多 媒 体 在 渲 染、动 态 模 拟 和 仿 真 等 技 术 指 导 下 生 成 的 声 音、视 频 等 多 媒 体 文 件。5.3.3 技 术 状 态 更 改 文 件 是 表 达 产 品 技 术 状 态 变 更 的 文 件,如 图 样 更 改 通 知 单、技 术 通 知、工 艺 更 改单 等 文 件。5.4 软 件 数 据软 件 数 据 包 括 产 品 设 计 过 程 仿 真 类 数 据、控 制 类 软 件 数 据
13、等。6 一 般 要 求6.1 属 性 要 求6.1.1 产 品 数 据 对 象,需 按 数 据 对 象 的 信 息 类 型 不 同 进 行 区 分、统 一 和 定 义,提 取 数 据 对 象 关 键 特 性,建 立 属 性 表 单。6.1.2 数 据 对 象 属 性 设 置 应 完 整、正 确、可 辨,作 为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产 品 数 据 管 理 的 有 效 依 据,可 被 信息 系 统 正 确 识 别 和 处 理。6.2 编 码 要 求6.2.1 数 据 对 象 应 在 信 息 系 统 中 进 行 编 码 管 理,保 证 编 码 的 唯 一 性 和 正 确 性。6.2.2 各 类
14、数 据 对 象 应 根 据 产 品 对 象 的 阶 段 性、差 异 性 制 定 统 一 的 编 码 规 则。6.2.3 编 码 中 至 少 应 包 含 产 品 及 组 成 部 分 代 号、阶 段 标 记、版 本。6.3 版 本 要 求6.3.1 版 本 反 映 数 据 对 象 的 变 更 过 程,支 持 产 品 技 术 状 态 控 制,每 一 次 发 放/换 版 的 数 据 对 象 都 应 有 一个 对 应 的 版 本 标 识 号。6.3.2 产 品 数 据 对 象 的 版 本 标 识 号 按 大 写 拉 丁 字 母 A、B、C 的 顺 行 进 行 标 记,单 个 字 母 用 完 后,可 用字
15、 母 组 合 A A、A B、A C B A、B B 表 示。6.3.3 当 数 据 对 象 更 改 时,与 之 相 关 联 的、需 更 改 的 模 型、B O M 表、图 样、设 计 文 件 应 统 一 更 改,进行 版 本 升 级。6.4 状 态 要 求产 品 数 据 对 象 状 态 如 下,权 限 配 置 可 见 表 1,要 求 如 下:a)工 作 中 指 数 据 还 在 编 辑 过 程 中,数 据 所 有 者 随 时 可 以 进 行 修 改;b)流 程 中 指 数 据 编 辑 完 成,并 正 在 进 行 电 子 流 程 审 核 确 认;c)预 发 放 指 数 据 正 式 发 布 之 前
16、,根 据 业 务 需 求 进 行 发 放;D B 1 4/T 2 4 7 3-2 0 2 24d)已 发 布 指 数 据 经 过 正 式 审 批 流 程 后 进 行 发 布,已 发 布 数 据 的 更 改 必 须 保 留 历 次 版 本 记 录。表 1 数 据 状 态 权 限 配 置 表数据对象状态 权限配置工作中读:a)系统所有用户可读取资源库信息b)项目组成员可读取本项目所有数据写(修改):数 据 所 有 者 可 以 修 改 自 己 拥 有 的 数 据删除:数 据 所 有 者 可 以 删 除 自 己 拥 有 的 数 据修订:工 作 中 数 据 可 直 接 修 改,不 能 修 订更改所有权:
17、a)项目主管可对本项目数据改变所有者b)数据所有者可对本人拥有的工作中数据改变所有者授权:数 据 所 有 者 可 对 本 人 拥 有 的 工 作 中 数 据 进 行 授 权指派项目:数 据 所 有 者 可 将 本 人 拥 有 的 工 作 中 数 据 指 派 到 自 己 参 与 的 项 目流程中设计节点:任 务 承 担 者 有 修 改 权 限审核/批准节点:a)审核者可读、可圈阅b)任何人无修改权限会签节点:a)会签者可读、可圈阅b)任何人无修改权限预发放读:系 统 授 权 用 户 可 读 取 权 限 范 围 内 所 有 数 据写(修改):“预 发 放”数 据 不 能 直 接 修 改,可 在 产
18、 品 成 熟 度 变 更 的 情 况 下 修 订删除:任 何 人 不 能 删 除“预 发 放”状 态 的 数 据修订:数 据 所 有 者 可 直 接 修 订授权:任 何 人 不 能 更 改 所 有 权已发布读:系 统 授 权 用 户 可 读 取 权 限 范 围 内 所 有 数 据写(修改):“已 发 布”数 据 不 能 直 接 修 改,可 在 发 更 改 单 进 行 更 改 控 制 的 情 况 下 修 订删除:任 何 人 不 能 删 除“已 发 布”状 态 的 数 据修订:数 据 所 有 者 可 直 接 修 订授权:任 何 人 不 能 更 改 所 有 权6.5 系 统 要 求在 各 类 信 息
19、 系 统 中 管 理 产 品 设 计 数 据,一 般 要 求 功 能 如 下:D B 1 4/T 2 4 7 3-2 0 2 25a)数 据 对 象 查 询 及 引 用 查 询。可 根 据 业 务 对 象 的 类 型、名 称、状 态、所 属 的 项 目、所 有 者 等 属 性进 行 查 询,也 可 根 据 数 据 对 象 与 零 部 件 关 联 指 针,查 询 该 数 据 对 象 描 述 的 零 部 件 情 况;b)数 据 对 象 的 分 类 管 理。按 照 不 同 类 型 的 数 据 对 象 进 行 分 类 查 询、分 类 归 档,对 各 类 数 据 对 象 在系 统 中 按 类 型 进 行
20、 有 序 管 理;c)数 据 对 象 的 审 批 管 理。数 据 对 象 按 要 求 执 行 电 子 审 批 签 署 流 程;d)数 据 对 象 的 备 份。应 建 立 数 据 备 份 制 度,明 确 备 份 周 期、介 质、负 责 人 等 事 项;e)数 据 对 象 的 安 全 控 制。数 据 对 象 在 信 息 系 统 的 数 据 仓 库 统 一 管 理,记 录 完 整 的 操 作 过 程,保 证数 据 库 的 安 全 性 和 完 整 性。f)数 据 对 象 的 保 密 要 求。数 据 对 象 应 按 国 家 秘 密 定 密 细 目 的 规 定 进 行 定 密 和 密 级 标 识,并 根
21、据 数据 对 象 的 密 级 对 不 同 的 用 户 赋 予 不 同 的 操 作 权 限。g)产 品 数 据 管 理 平 台 建 设,应 满 足 协 同 研 制 的 环 境 要 求,保 证 软 件 平 台 及 版 本 的 统 一 性 和 兼 容 性。7 数 据 创 建7.1 结 构 类 数 据 创 建7.1.1 产 品 三 维 模 型 应 由 相 应 的 三 维 设 计 软 件 建 模 生 成,二 维 图 形 一 般 由 三 维 模 型 直 接 转 换 生 成,并可 实 现 联 动 更 改。7.1.2 产 品 零、部、组 件 数 据 结 构 见 图 2,其 数 据 包 括 如 下:a)属 性
22、表 单。属 性 表 单 应 至 少 包 含:I D 版 本 名 称 代 号 阶 段 标 记 密 级b)B O M 结 构。零 件 数 据 不 包 含 B O M 结 构。c)三 维 模 型 文 件。d)二 维 图 样。二 维 图 样 可 按 需 生 成。e)J T 轻 量 化 三 维 模 型。J T 轻 量 化 三 维 模 型 应 包 含 三 维 标 注 信 息。图 2 零、部、组 件 数 据 结 构D B 1 4/T 2 4 7 3-2 0 2 267.1.3 标 准 件 数 据 包 括 如 下:a)属 性 表 单。属 性 表 单 内 容 应 至 少 包 含:I D 版 本 名 称 规 格
23、标 准 代 号b)三 维 模 型 文 件。c)J T 轻 量 化 三 维 模 型。J T 轻 量 化 三 维 模 型 应 包 含 三 维 标 注 信 息。其 数 据 结 构 见 图 3。图 3 标 准 件 数 据 结 构7.1.4 外 购 件 数 据 包 括 如 下:a)属 性 表 单。属 性 表 单 内 容 应 至 少 包 含:I D 版 本 名 称 规 格 标 准 代 号b)三 维 模 型 文 件。c)J T 轻 量 化 三 维 模 型。J T 轻 量 化 三 维 模 型 应 包 含 三 维 标 注 信 息。其 数 据 结 构 见 图 4。图 4 外 购 件 数 据 结 构D B 1 4/
24、T 2 4 7 3-2 0 2 277.1.5 辅 助 材 料 数 据 应 包 括 属 性 表 单。属 性 表 单 内 容 应 至 少 包 含:名 称 规 格 牌 号 标 准 代 号其 数 据 结 构 见 图 5。图 5 辅 助 材 料 数 据 结 构7.1.6 产 品 电 子 设 计 零 件 数 据 一 般 包 括 如 下:a)属 性 表 单。属 性 表 单 内 容 应 至 少 包 含:I D 版 本 名 称 代 号 阶 段 标 记 密 级b)原 理 图c)P C B 图d)三 维 模 型 文 件e)J T 轻 量 化 三 维 模 型其 数 据 结 构 见 图 6。图 6 电 子 设 计 零
25、 件 数 据 结 构D B 1 4/T 2 4 7 3-2 0 2 287.1.7 产 品 B O M 数 据 结 构 包 括 如 下:a)产 品 级。产 品 级 应 至 少 包 含:各 组 件 产 品 级 部 件 产 品 级 零 件 标 准 件 外 购 件 辅 助 材 料 产 品 级 电 子 设 计 零 件b)组 件 级。组 件 级 应 至 少 包 含:各 部 件 组 件 级 零 件 标 准 件 外 购 件 辅 助 材 料 组 件 级 电 子 设 计 零 件c)部 件 级。部 件 级 应 至 少 包 含:各 子 部 件 部 件 级 零 件 标 准 件 外 购 件 辅 助 材 料 部 件 级
26、电 子 设 计 零 件其 数 据 结 构 见 图 7。图 7 B O M 数 据 结 构7.2 设 计 文 件 类 数 据 创 建7.2.1 产 品 数 字 化 设 计 过 程 中,根 据 产 品 数 字 化 设 计 需 要 应 创 建 产 生 各 种 类 型 的 数 据 文 件。同 一 类 文件 使 用 的 软 件 工 具 应 统 一,同 一 类 文 件 的 数 据 格 式 应 一 致。7.2.2 一 个 文 件 对 象 可 附 加 多 个 数 据 版 本,且 文 件 数 据 应 附 加 相 关 产 品 属 性 信 息,以 便 信 息 系 统 进 行分 析 处 理。D B 1 4/T 2 4
27、 7 3-2 0 2 297.2.3 设 计 文 件 数 据 包 括 技 术 文 件 和 技 术 状 态 更 改 文 件。7.2.4 技 术 文 件 其 数 据 结 构 见 图 8,技 术 文 件 包 括 如 下:a)文 本b)图 片c)表 格d)多 媒 体各 类 技 术 文 件 属 性 表 单 内 容 应 至 少 包 含:I D 版 本 名 称 代 号 阶 段 标 记 密 级图 8 技 术 文 件 数 据 结 构7.2.5 技 术 状 态 更 改 文 件 包 括 如 下:a)属 性 表 单。属 性 表 单 内 容 应 至 少 包 含:I DD B 1 4/T 2 4 7 3-2 0 2 21
28、 0 版 本 名 称 代 号 阶 段 标 记 密 级b)文 档 文 件c)P D F 文 件d)其 他 格 式 文 件其 数 据 结 构 见 图 9。图 9 技 术 状 态 更 改 文 件 数 据 结 构7.3 软 件 数 据 创 建软 件 数 据 由 相 应 的 软 件 开 发、软 件 仿 真 工 具 设 计 生 成,并 满 足 产 品 使 用 性 能 要 求。8 数 据 审 签产 品 数 据 审 签 要 求 如 下:a)根 据 数 字 化 设 计 流 程 和 数 据 类 型,定 制 规 范 化 的 审 签 流 程 模 板;b)设 计 用 户 针 对 数 据 创 建 审 签 流 程,参 与
29、审 签 用 户 在 流 程 规 定 下 进 行 审 签;c)若 审 签 数 据 需 修 改,参 与 审 签 用 户 需 进 行 批 注,执 行 不 通 过;若 数 据 无 需 修 改,执 行 通 过。审签 过 程 中,当 任 一 审 签 用 户 执 行 不 通 过 时,设 计 用 户 需 修 改 数 据,重 新 提 交 审 签,直 至 所 有 用户 执 行 通 过;d)审 签 流 程 运 行 过 程 中,用 户 可 以 查 看 流 程 执 行 的 情 况、流 程 中 文 件 的 确 切 位 置、以 及 执 行 后 的反 馈 结 果。D B 1 4/T 2 4 7 3-2 0 2 21 19 数
30、 据 预 发 放产 品 数 据 预 发 放 要 求 如 下:a)预 发 放 数 据 是 主 要 用 于 交 流 讨 论、参 考 的 非 正 式 数 据,需 进 行 数 据 预 发 放 流 程 审 批 后 发 放;b)预 发 放 数 据 应 具 有 一 定 的 成 熟 度 标 识,根 据 标 识 进 行 数 据 的 预 发 放;c)预 发 放 数 据 应 以 数 据 包 形 式 进 行 发 放,并 标 识 数 据 密 级。1 0 数 据 更 改产 品 数 据 更 改 要 求 如 下:a)产 品 更 改 数 据 对 象 针 对 已 发 布 版 本 数 据 对 象;b)产 品 更 改 数 据 对 象
31、 需 编 制 更 改 通 知,提 出 审 签 流 程,通 过 后,对 原 版 本 数 据 对 象 升 版,然 后 进行 更 改;c)产 品 新 版 本 数 据 对 象 更 改 完 成 后,需 对 新 版 本 数 据 对 象 提 交 审 签,通 过 后,对 相 关 人 员 发 布 变更 通 知,完 成 数 据 对 象 更 改。d)原 版 本 数 据 与 新 版 本 数 据 对 象 应 进 行 关 联 并 归 档。1 1 数 据 使 用 权 限产 品 不 同 类 型 数 据 使 用 权 限 和 用 户 设 置 不 同,信 息 系 统 中 应 针 对 不 同 用 户 设 置 不 同 权 限 进 行
32、数 据 管理:a)根 据 系 统 使 用 功 能,用 户 分 为:数 据 创 建 用 户:能 够 进 行 产 品 数 据 的 创 建、编 制 和 修 改;数 据 浏 览 用 户:所 有 浏 览、查 询 等 非 数 据 创 建 和 编 辑 用 户;数 据 管 理 用 户:服 务 器 的 安 装 与 维 护、权 限 管 理 设 置、审 计 日 志 等。b)不 同 用 户 的 操 作 权 限 设 定 与 控 制;c)具 体 项 目(或 产 品)的 具 体 对 象 的 访 问 权 限 设 定 与 控 制;d)产 品 数 据 各 个 工 作 状 态 的 操 作 类 型 设 定 与 控 制。1 2 数 据
33、 集 成1 2.1 数 据 集 成 应 用 系 统产 品 研 制 过 程 中 数 据 集 成 应 用 系 统 包 含 以 下 几 类:a)计 算 机 辅 助 设 计 工 具(C A D);b)企 业 资 源 计 划 管 理 系 统(E R P);c)制 造 执 行 系 统(M E S);d)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数 字 化 工 艺);e)产 品 数 据 管 理 系 统(P D M);f)计 算 机 辅 助 制 造(C A M);g)计 算 机 模 拟 仿 真(C A E);h)分 布 式 数 控(D N C);i)其 他 应 用 系 统。D B 1 4/T 2 4 7 3-2 0 2 2
34、1 21 2.2 集 成 原 则系 统 集 成 应 满 足 以 下 原 则:a)继 承 现 有 的 集 成 技 术,做 好 异 构 平 台(如 不 同 操 作 系 统、网 络 与 数 据 库 等)的 集 成,保 护 原 有系 统 的 信 息 资 源,消 除 各 应 用 系 统 间 点 到 点 的 信 息 转 换;b)系 统 需 具 有 良 好 的 开 放 性、可 重 用 性、可 扩 充 性 以 及 应 用 的 透 明 性 和 互 操 作 性;c)采 用 开 发 性 有 关 标 准 和 规 范,例 如 分 布 式 计 算 环 境、面 向 对 象 的 分 布 处 理、C O R B A 规 范 和
35、O L E/C O M 技 术、产 品 数 据 交 换 标 准 S T E P 等。1 2.3 集 成 数 据 项1 2.3.1 C A D 工 具 集 成 数 据 项C A D 工 具 应 能 与 P D M 系 统 集 成,实 现 模 型 数 据 的 双 向 同 步 一 致 性。C A D 工 具 数 据 集 成 要 求 见 表 2。表 2 C A D 设 计 工 具 集 成 数 据 项序号C A D 工具集成数据项 要求1 B O M 结构 应包含父子关系、数量等结构信息2 三维建模模板 P D M 系统应能管理三维零件及装配模板,并支持三维C A D 工具调用3 二维工程图模板 P D
36、 M 系统应能管理二维工程图模板,并支持三维C A D 工具调用4 三维零部件数据存储 应支持完整的三维零部件模型从C A D 工具保存至P D M 系统5 零部件属性映射 应支持C A D 与P D M 系统零部件属性的双向映射6 三维C A D 数据的保存、打开及修订 应支持通过三维C A D 工具对P D M 系统数据的保存、打开及修订等7 数据的快速查找定位 应支持通过三维C A D 工具查询P D M 系统数据8 数据访问控制管理 三维C A D 工具只允许用户对P D M 系统中具有权限的数据进行操作9 轻量化模型 三维C A D 工具应支持三维模型生成轻量化模型,保存到P D M
37、 系统后支持在系统中进行浏览1 0 标准件库 三维C A D 工具应支持标准件库的开发应用1 2.3.2 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应 能 与 P D M 系 统 实 现 信 息 的 双 向 传 递,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 交 互 要 求 见 表3。D B 1 4/T 2 4 7 3-2 0 2 21 3表 3 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交互方向 传递数据项 要求P D M 系 统 向 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传 递 数据信息B O M 结构 应包含父子关系、数量等结构信息零部件属性 应包含零部件名
38、称、图号、数量、所属父件号等信息三维模型 应包含零件三维模型属性等信息设计文档信息 应包含设计过程形成各种文档设计更改信息 应包含以上全部更改信息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向 P D M 系 统 传 递 数据信息工艺资源信息 应包含工艺库中所有信息工艺变更信息 应包含工艺变更反馈信息D N C 与数字化工艺系统集成 N C 代码 数字化工艺设计系统集成N C 代码1 2.3.3 E R P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P D M 系 统 与 E R P 系 统 之 间 应 能 实 现 产 品 模 型、文 件 等 信 息 传 递 与 共 享 的 要 求。E R P 集 成 数 据 项交 互 要
39、求 见 表 4。表 4 E R P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交互方向 传递数据项 要求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向 E R P 系 统 传递数据信息B O M 结构应包含父子关系、数量等结构信息零部件属性 包含零部件名称、图号、数量、所属父件号等信息三维模型 包含零件三维模型属性信息材料定额 包含材料的重量、数量等信息设计更改信息 包含以上全部更改信息E R P 系 统 向 数 字 化 工 艺、P D M 系统传递数据信息原材料信息 包含原材料牌号规格信息、编码信息、库存信息等工艺变更信息 应包含工艺变更反馈信息质量信息 应包含质量的不合格品原因等反馈信息1 2.3.4 M E S 系 统
40、 集 成 数 据 项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与 M E S 系 统 之 间 应 能 实 现 产 品 模 型、文 件 等 信 息 传 递 与 共 享 的 要 求。M E S 集 成数 据 项 交 互 要 求 见 表 5。D B 1 4/T 2 4 7 3-2 0 2 21 4表 5 M E S 系 统 集 成 数 据 项交互方向 传递数据项 要求数 字 化 工 艺 系 统 向 M E S 系 统 传 递数据信息B O M 结构 应包含父子关系、数量等结构信息零部件属性 应包含零部件名称、图号、数量、所属父件号等信息三维模型 应包含零件三维模型属性等信息设计更改信息 应包含以上全部更改信息轻量
41、化模型信息 应包含三维模型生产的轻量化模型信息M E S 系统向P D M、数字化工艺系统传递数据工艺资源信息 应包含工艺资源中设备、工装、工具、刀具、量具等信息质量信息 应包含质量的不合格品原因等反馈信息工艺变更信息 应包含工艺变更反馈等信息1 3 数 据 维 护1 3.1 一 般 要 求产 品 数 据 维 护 基 于 通 用 常 见 数 据 库 管 理 模 式,一 般 要 求 为:a)明 确 数 据 维 护 权 限 与 分 工 指 定;b)制 定 详 细 数 据 维 护 计 划,记 录 完 整 的 维 护 操 作 过 程;c)保 证 数 据 库 的 安 全 性 和 完 整 性;d)建 立
42、数 据 库 中 数 据 的 维 护 制 度,维 护 流 程,明 确 不 能 随 意 篡 改 的 注 意 事 项 等;e)执 行 数 据 库 代 码 维 护 流 程 与 规 则;f)建 立 数 据 备 份 制 度,明 确 备 份 周 期、介 质、负 责 人 等 事 项;g)数 据 输 入 输 出 过 程 维 护 中 应 控 制 传 输 数 据 的 正 确 性、完 整 性、有 效 性 和 使 用 权 限。1 3.2 数 据 备 份产 品 数 据 备 份 可 采 用 以 下 方 式:a)数 据 库 导 入/导 出;b)操 作 系 统 级 别 的 文 件 系 统 拷 贝;c)R M A N(归 档 模
43、 式 下)在 线 备 份;d)支 持 定 时 自 动 备 份。1 3.3 数 据 恢 复产 品 数 据 恢 复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可 采 用 以 下 方 式:a)恢 复 点。在 最 小 限 度 减 少 数 据 丢 失 的 前 提 下,创 建 合 理 可 行 的 恢 复 点;b)备 份 集。依 据 恢 复 点,找 到 相 应 的 备 份 集;c)恢 复 工 具。使 用 最 简 捷 实 用 的 恢 复 工 具 执 行 恢 复。导 致 需 要 执 行 数 据 恢 复 行 为 的 原 因 有 多 种,针 对 不 同 的 故 障 原 因 可 使 用 合 适 的 恢 复 工 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