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T 2489—2022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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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 3.2 2 0.2 0CCS C 8 2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2 4 8 9 2 0 2 2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规 程2 0 2 2-0 7-2 1 发 布 2 0 2 2-1 0-2 0 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4/T 2 4 8 9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要 求.25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程 序.26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的 要 求 及

2、 方 法.3消 防 给 水.3消 火 栓 系 统.6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7水 喷 雾 灭 火 系 统.9细 水 雾 灭 火 系 统.1 0自 动 跟 踪 定 位 射 流 灭 火 系 统.1 1固 定 消 防 炮 灭 火 系 统.1 2泡 沫 灭 火 系 统.1 3气 体 灭 火 系 统.1 4防 烟 排 烟 系 统.1 6防 火 分 隔 设 施.1 8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2 0消 防 供 配 电 系 统.2 4消 防 应 急 照 明 和 疏 散 指 示 系 统.2 5电 气 火 灾 监 控 系 统.2 7消 防 设 备 电 源 监 控 系 统.2 87 档 案 管 理.

3、2 9附 录 A(规 范 性)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频 次 表.3 0附 录 B(资 料 性)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报 告 书.3 7附 录 C(资 料 性)信 息 公 示 栏.4 4参 考 文 献.4 5D B 1 4/T 2 4 8 9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消 防 救 援 总 队 提 出、组 织 实 施 和 监 督 检 查。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4、 理 局 对 标 准 的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消 防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山 西 省 消 防 救 援 总 队、忻 州 市 消 防 救 援 支 队、运 城 市 消 防 救 援 支 队、晋 中 市 消 防救 援 支 队、太 原 市 消 防 救 援 支 队。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朱 江、张 建 莹、张 志 强、马 文 丽、毛 丽 娜、牛 旭 琼、李 士 戎、刘 毅 敏、常 国 琦。D B 1 4/T 2 4 8 9 2 0 2 2I I I引 言为 提 升 全 省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5、 质 量,推 进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标 准 化 管 理 和 法 制 化 建 设,依 据 国 家 现 行 法 律 法规 和 消 防 技 术 标 准,制 定 本 文 件。本 文 件 是 在 调 查 研 究、总 结 实 践 经 验,参 考 和 吸 收 国 内 有 关 资 料,并 征 求 多 方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的。D B 1 4/T 2 4 8 9 2 0 2 21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的 要 求 和 方 法。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在 山 西 省

6、内 从 事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工 作。单 位 自 行 开 展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保 修 期 内 的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由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维 护 保 养 的,保 养要 求 及 方 法、档 案 管 理 可 参 照 执 行。特 殊 场 所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的 维 护 保 养 应 符 合 其 行 业 相 关 规 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7、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4 1 0 7 消 防 基 本 术 语G B 2 5 2 0 1-2 0 1 0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X F 5 0 3-2 0 0 4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检 测 技 术 规 程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应 急 管 理 部 令 第 7 号)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建 筑 消 防 设 施建 筑 物、构 筑 物 中 设 置 的 用 于 火 灾

8、报 警、灭 火、人 员 疏 散、防 火 分 隔、灭 火 救 援 行 动 等 设 施 的 总 称。维 护 保 养维 护 保 养 是 依 据 消 防 法 律 法 规 和 消 防 技 术 标 准,运 用 专 业 知 识、技 能 和 设 备,对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进 行外 观 检 查、功 能 测 试、保 养、系 统 联 动 试 验 以 及 档 案 管 理 等 一 系 列 工 作。外 观 检 查对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的 直 观 属 性 进 行 检 查 的 活 动。功 能 测 试对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进 行 测 试,检 查 其 功 能 是 否 达 到 设 计 要 求,并 对 其 工 作

9、状 态 进 行 确 认 的 活 动。联 动 试 验D B 1 4/T 2 4 8 9 2 0 2 22将 待 测 试 系 统 置 于 自 动 状 态,模 拟 火 灾 信 号,检 查 受 控 消 防 设 施(设 备)是 否 按 照 预 设 逻 辑 执 行 相应 动 作,并 发 出 反 馈 信 号 的 活 动。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档 案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过 程 中 收 集、整 理、编 制 形 成 的 特 定 文 件。4 基 本 要 求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依 据 消 防 法 律 法 规、消 防 技 术 标 准 和 从 业 准 则,建 立 常 态 化 的

10、消 防 业 务 培训 制 度,积 极 组 织 从 业 人 员 学 习 相 关 业 务 知 识,不 断 提 升 业 务 技 术 能 力 和 服 务 水 平。在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服 务 期 间,技 术 服 务 机 构 根 据 单 位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的 基 本 情 况,应 当 对 甲 方 进行 一 定 课 时 的 理 论 和 实 操 培 训,加 强 单 位 从 业 人 员 的 管 理 能 力。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储 备 一 定 数 量 的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易 损 件 或 与 有 关 产 品 厂 家、供 应 商 签 订 相 关合 同,以 保 证 供

11、 应;对 外 购 零 部 件 等 要 进 行 进 货 检 验,检 验 合 格 方 可 使 用,并 应 保 存 进 货 检 验 记 录。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收 集 维 护 保 养 项 目 的 总 平 面 布 局 图、系 统 图 和 产 品、系 统 使 用 说 明 书 等 技术 资 料;应 当 对 每 类 消 防 设 施 的 主 要 组 件 逐 一 进 行 编 号 标 识,作 出 正 确 的 编 码 图 表。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对 各 类 消 防 设 施 的 标 识 化 管 理 进 行 完 善。维 保 过 程 中 因 故 障 维 修 等 原 因 需 要 暂

12、时 关 停 消 防 设 施 时,须 经 相 关 单 位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人 批 准;应告 知 相 关 单 位 建 立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应 在 消 防 设 施 所 在 建 筑 醒 目 位 置 张 贴 公 告、设 置 明 显 提 示 标 识,同时 由 委 托 单 位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向 消 防 救 援 机 构 备 案。需 要 进 入 危 险 区 域 开 展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时,应 设 置 警 戒 围 挡、警 示 标 志,采 取 专 人 值 守 等 警 戒措 施,相 关 人 员 应 经 专 业 安 全 培 训 合 格,其 个 人 防 护 装 备、使 用 的

13、 仪 器 设 备、操 作 程 序 等 应 符 合 相 关 规定。对 声 光、广 播、非 消 防 电 源 切 断 等 容 易 引 起 人 员 恐 慌 的 设 备 功 能 测 试 前,应 由 委 托 单 位 发 出 预 告。对 气 体 灭 火 系 统、泡 沫 灭 火 系 统、雨 淋 系 统 等 特 殊 系 统 进 行 测 试 时,需 采 取 防 止 误 动 作 的 可 靠 措施。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相 关 人 员 要 求:a)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人 员 应 取 得 消 防 设 施 操 作 员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消 防 设 施 检 测 维 修 保

14、养 职 业 方 向 四 级/中 级 工 及 以 上),按 照 职 业 技 能 等 级 开 展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b)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当 具 备 相 应 的 注 册 消 防 工 程 师 资 格。c)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的 技 术 负 责 人 应 当 具 备 一 级 注 册 消 防 工 程 师 资 格,负 责 对 本 机 构 的 消 防 技术 服 务 实 施 质 量 监 督 管 理,对 出 具 的 书 面 结 论 文 件 进 行 技 术 审 核。5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程 序摸 底 登 记。在 签 订

15、 维 护 保 养 合 同 前,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应 对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进 行 一 次 系 统 排 查 摸 底,详 细 了 解 各 类 消 防 设 施 基 本 情 况,认 真 填 写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登 记 表,并 将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整 体 情 况 书 面告 知 委 托 单 位,为 下 一 步 维 修 保 养 工 作 做 好 准 备。签 订 合 同。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与 委 托 单 位 签 订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合 同,明 确 项 目 负责 人,并 自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1 0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16、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备 案。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养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a)详 细 注 明 建 筑 的 位 置、面 积 等 基 本 情 况 和 火 灾 危 险 性 等 信 息;D B 1 4/T 2 4 8 9 2 0 2 23b)明 确 项 目 负 责 人 及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工 作 职 责,注 明 姓 名、联 系 电 话。人 员 变 更 应 及 时 补 充 变 更说 明;c)明 确 维 护 保 养 方 案,包 含 维 护 保 养 的 期 限、范 围、内 容、频 次 及 相 关 工 作 标 准;d)明 确 维 护 保 养 工

17、 作 中 维 修、更 换、标 定、检 验 等 特 殊 情 况 的 处 理;e)明 确 甲 乙 双 方 的 相 关 权 利 和 义 务。公 示 信 息。制 作 包 含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项 目 负 责 人、维 护 保 养 日 期 等 信 息 的 标 识,在 消 防设 施 所 在 建 筑 的 醒 目 位 置 上 予 以 公 示。维 护 保 养。根 据 法 律 法 规、技 术 标 准 及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实 施 维 护 保 养 并 作 出 客 观、真 实、完 整 的 记录。出 具 报 告。a)结 合 每 月 工 作 内 容,编 制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18、 养 记 录 表,建 立 完 善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故 障处 理 情 况 记 录 表;年 度 维 护 保 养 任 务 完 成 后,编 制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年 度 总 结 报 告 表,装订 形 成 完 整 的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报 告 书 并 及 时 上 传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备 案。b)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记 录 表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年 度 总 结 报 告 表 应 当 由 技 术 负 责 人、项目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加 盖 执 业 印 章,同 时 加 盖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印 章。

19、建 立 档 案。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建 立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档 案。6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维 护 保 养 的 要 求 及 方 法消 防 给 水6.1.1 外 观 检 查6.1.1.1 消 防 水 池:a)外 观 完 好,储 水 量 满 足 设 计 要 求,消 防 水 池 的 补 水 设 施 应 正 常;b)当 消 防 用 水 与 其 他 用 水 共 用 水 池 时,应 确 保 消 防 用 水 量 不 作 他 用 的 技 术 措 施 保 持 正 常;c)当 设 置 了 就 地 水 位 显 示 装 置 时,应 在 消 防 控 制 中 心 或 值 班 室 等 地 点

20、 设 置 显 示 水 位 的 装 置 且 水位 正 常;d)严 寒 地 区 的 消 防 水 池 应 采 取 可 靠 的 防 冻 措 施;e)消 防 水 池 的 溢 流 水 管 和 排 水 设 施 正 常,通 气 管、呼 吸 管 和 溢 流 水 管 上 设 置 的 防 止 虫 鼠 进 入 的措 施 正 常。6.1.1.2 消 防 水 箱:a)外 观 完 好,水 量 充 足,补 水 设 施 应 正 常;b)当 高 位 消 防 水 箱 与 其 他 用 水 共 用 水 箱 时,应 确 保 消 防 用 水 量 不 作 他 用 的 技 术 措 施 保 持 正 常;c)当 设 置 了 就 地 水 位 显 示

21、 装 置 时,应 在 消 防 控 制 中 心 或 值 班 室 等 地 点 设 置 显 示 水 位 的 装 置 且 水位 正 常;d)消 防 水 箱 出 水 管 上 的 止 回 阀 开 启 时 应 灵 活,关 闭 时 应 严 密;e)高 位 水 箱 间 应 通 风 良 好,不 应 结 冰,当 设 置 在 冬 季 结 冰 地 区 的 非 采 暖 房 间 时,应 采 取 可 靠 的防 冻 措 施,无 人 值 守 时 环 境 温 度 或 水 温 不 应 低 于 5;f)通 气 管、呼 吸 管 和 溢 流 水 管 上 设 置 的 防 止 虫 鼠 进 入 的 措 施 应 正 常;g)进 水 管 上 的 液

22、 位 仪 和 浮 球 阀 应 保 持 正 常。6.1.1.3 天 然 消 防 水 源:a)当 室 外 消 防 水 源 采 用 天 然 水 源 时,应 采 取 防 止 冰 凌、漂 浮 物、悬 浮 物 等 物 质 堵 塞 消 防 水 泵 的技 术 措 施;D B 1 4/T 2 4 8 9 2 0 2 24b)当 采 用 井 水 作 为 消 防 水 源,且 设 置 了 探 测 水 井 水 位 的 水 位 测 试 装 置 时,该 装 置 应 保 持 正 常。6.1.1.4 消 防 水 泵:a)消 防 水 泵 外 观 应 无 锈 蚀,无 漏 水、渗 水 等 情 况;应 安 装 牢 固,紧 固 螺 丝

23、无 松 动;b)消 防 水 泵 控 制 柜 在 平 时 应 处 于 自 动 启 泵 状 态,当 自 动 水 灭 火 系 统 为 开 式 系 统,且 设 置 自 动 启动 确 有 困 难 时,经 论 证 后 可 设 置 在 手 动 启 动 状 态;c)消 防 水 泵 应 采 用 自 灌 式 引 水 方 式,吸 水 管 和 出 水 管 上 的 压 力 表 正 常;d)消 防 水 泵、电 机 铭 牌 和 标 识 应 清 晰;e)消 防 水 泵 房 应 有 防 水 淹 的 技 术 措 施;f)严 寒 地 区 消 防 水 泵 房 的 采 暖 温 度 不 应 低 于 1 0,当 无 人 值 守 时 不 应

24、 低 于 5;消 防 水 泵 控 制柜 的 自 动 防 潮 除 湿 装 置 应 工 作 正 常;g)柴 油 机 消 防 水 泵 油 箱 内 燃 料 储 量 不 应 小 于 5 0%。6.1.1.5 稳 压 设 施:a)稳 压 泵、气 压 水 罐 外 观 应 完 好、无 腐 蚀 等;b)稳 压 泵 应 设 置 备 用 泵,其 工 作 性 能 与 主 泵 相 同;c)稳 压 泵 出 水 管 上 设 置 的 消 声 止 回 阀 和 明 杆 闸 阀 显 示 正 常;d)吸 水 管、出 水 管 上 的 控 制 阀 应 锁 定 在 常 开 位 置,并 有 明 显 标 记。6.1.1.6 水 泵 接 合 器

25、:a)水 泵 接 合 器 组 件 应 齐 全,止 回 阀 的 安 装 方 向 应 使 消 防 用 水 能 从 消 防 水 泵 接 合 器 进 入 系 统;b)控 制 阀 应 常 开,且 启 闭 灵 活;c)消 防 水 泵 接 合 器 永 久 性 固 定 标 志 铭 牌 应 标 明 供 水 系 统、供 水 范 围 和 额 定 压 力。6.1.1.7 阀 门、管 网:a)各 阀 门 的 开 启 关 闭 状 态 应 采 用 铭 牌 标 注 清 晰,并 将 控 制 阀 锁 定 在 正 确 位 置;b)高 位 水 箱 上 设 置 的 止 回 阀 工 作 正 常;c)管 道 上 应 有 水 流 方 向 的

26、 永 久 性 标 志。6.1.2 功 能 测 试6.1.2.1 消 防 水 池、消 防 水 箱:a)设 置 有 水 位 监 测 仪 的,水 位 信 息 应 能 传 输 至 消 防 控 制 室;b)设 置 有 水 位 监 测 仪 的,模 拟 溢 流 水 位 和 最 低 水 位 报 警 信 息 应 能 传 输 至 消 防 控 制 室。6.1.2.2 消 防 水 泵:a)自 动 直 接 启 动 或 手 动 直 接 启 动 消 防 水 泵 时,消 防 水 泵 应 在 5 5 s 内 投 入 正 常 运 行,且 应 无 不 良噪 声 和 振 动;b)机 械 应 急 启 泵 时,应 保 证 在 控 制 柜

27、 内 的 控 制 线 路 发 生 故 障 时,机 械 应 急 装 置 能 够 正 常 启 动,且 消 防 水 泵 在 报 警 后 5.0 m i n 内 正 常 工 作;c)当 主 泵 发 生 故 障 时,备 泵 能 自 动 投 入 运 行,以 备 用 电 源 切 换 方 式 或 备 用 泵 切 换 启 动 消 防 水 泵时,消 防 水 泵 应 分 别 在 1 m i n 或 2 m i n 内 投 入 正 常 运 行;d)柴 油 机 消 防 水 泵 的 蓄 电 池 应 保 证 消 防 水 泵 随 时 自 动 启 泵 的 要 求;e)消 防 控 制 柜 或 控 制 盘 设 置 专 用 线 路

28、连 接 的 手 动 直 接 启 泵 按 扭,手 动 操 作 控 制 箱、柜 各 消 防 泵启 动 按 钮、按 键 和 停 泵 按 钮、按 键,消 防 泵 运 转 正 常;f)泵 房 内 排 污 泵 工 作 正 常。6.1.2.3 稳 压 设 施:D B 1 4/T 2 4 8 9 2 0 2 25a)稳 压 泵 启 泵 与 停 泵 压 力 符 合 设 定 值,压 力 表 显 示 正 常;当 达 到 设 计 启 动 压 力 时,稳 压 泵 应 立即 启 动;当 达 到 系 统 停 泵 压 力 时,稳 压 泵 应 自 动 停 止 运 行;稳 压 泵 在 正 常 工 作 时 每 小 时 的 启停 次

29、 数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且 不 应 大 于 1 5 次/h;b)稳 压 泵 应 设 置 备 用 泵,其 工 作 性 能 与 主 泵 相 同,将 水 泵 控 制 柜 打 到 自 动 状 态,模 拟 主 泵 故 障,备 用 泵 应 能 切 换 运 行。6.1.2.4 水 泵 接 合 器:采 用 消 防 车 车 载 消 防 水 泵 对 水 泵 接 合 器 进 行 通 水 加 压 试 验,检 查 测 试 水 泵 接 合 器 的 给 水 方 向、供 水系 统、供 水 范 围 和 额 定 压 力,测 试 结 果 应 满 足 规 范 要 求。6.1.2.5 减 压 阀:a)各 阀 门 减 压 阀

30、的 阀 前 阀 后 压 力 比 值 不 宜 大 于 3:1;当 采 用 减 压 阀 串 联 减 压 时,第 二 级 减 压 阀 的阀 前 后 压 力 差 不 宜 超 过 0.4 0 M P a;b)减 压 阀 的 阀 前 后 静 压 与 动 压 差 不 应 小 于 0.1 0 M P a。6.1.3 联 动 试 验分 区 供 水 试 验:a)当 采 用 消 防 水 泵 转 输 水 箱 串 联 分 区 供 水 时,分 别 用 水 泵 房 压 力 开 关、水 箱 出 水 管 流 量 开 关 及消 火 栓 按 钮 在 自 动 方 式 下 启 动 高 区 消 防 泵,在 消 防 控 制 室 观 察 水

31、 泵 启 动 时 间,转 输 泵 应 在 消防 水 泵 启 动 后 再 启 动;b)当 采 用 消 防 水 泵 直 接 串 联 分 区 供 水 时,分 别 用 水 泵 房 压 力 开 关、水 箱 出 水 管 流 量 开 关 及 消 火栓 按 钮 在 自 动 方 式 下 启 动 高 区 消 防 泵,在 消 防 控 制 室 观 察 消 防 水 泵 从 低 区 到 高 区 能 依 次 顺 序启 动;c)当 采 用 减 压 水 箱 减 压 分 区 供 水 时,核 对 设 计 要 求,减 压 水 箱 应 设 置 就 地 水 位 显 示 装 置,并 应在 消 防 控 制 中 心 或 值 班 室 等 地 点

32、 设 置 显 示 减 压 水 箱 水 位 的 装 置;确 定 模 拟 溢 流 水 位,当 水 位达 溢 流 水 位 及 最 低 水 位 时,消 防 控 制 室 应 能 收 到 报 警 信 号。6.1.4 保 养6.1.4.1 消 防 水 池、消 防 水 箱:a)泄 空 消 防 水 池 储 水,在 密 闭 空 间 作 业 进 行 1 次 全 面 清 理 检 查,水 池 结 构 材 料 应 完 好,清 理 和检 修 内 壁、吸 水 喇 叭 口、溢 流 口、排 水 口、通 气 口 等;b)泄 空 消 防 水 箱 储 水,在 符 合 密 闭 空 间 作 业 进 行 1 次 全 面 清 理,包 括 水

33、箱 内 壁、吸 水 喇 叭 口、溢 流 口、排 水 口、通 气 口 等,焊 接 钢 板 水 箱 应 除 锈 补 漆,组 装 水 箱 应 使 用 扭 力 扳 手 均 匀 紧 固全 部 螺 栓。6.1.4.2 消 防 水 泵(稳 压 泵):a)对 泵 体 外 观 进 行 擦 拭、除 污、除 锈 和 喷 漆;对 泵 体 中 心 轴 进 行 定 期 盘 动;对 泵 体 盘 根 填 料 进行 检 查 或 更 换;b)根 据 产 品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检 查 或 更 换 对 应 等 级 的 润 滑 油;c)根 据 作 业 环 境 条 件 及 时 对 柴 油 泵 进 行 定 期 清 洗 或 更 换 滤

34、 芯;柴 油 机 喷 油 泵 内 的 机 油 量 不 足 时应 添 加。6.1.4.3 阀 门、管 网:a)用 小 毛 刷 清 除 阀 杆(特 别 是 螺 纹 部 分)处 的 灰 尘 和 杂 物;定 期 更 换 润 滑 剂,更 换 润 滑 剂 后 应加 套 管 保 护;b)对 室 外 阀 门 的 阀 杆 加 保 护 套 进 行 保 护,以 防 雨、雪、尘 土 锈 蚀 污 染 阀 杆;D B 1 4/T 2 4 8 9 2 0 2 26c)保 持 阀 门 的 清 洁,对 锈 蚀 部 分 应 及 时 清 理;对 油 漆 脱 落、锈 蚀 的 管 网,应 进 行 除 锈、喷 漆 处理;d)消 防 管

35、道 色 环 及 文 字 标 识 缺 失 应 恢 复;e)室 外 裸 露 的 有 压 管 及 主 要 附 件,应 采 取 必 要 的 保 温 防 冻 措 施。6.1.4.4 减 压 阀:a)减 压 阀 组 放 水 试 验 时 检 查 减 压 阀 阀 前、阀 后 静 水 压 力,阀 后 动 压 力 不 符 合 设 计 值 时,可 通 过反 复 启 闭 放 水 阀 的 方 式 冲 洗 杂 质,冲 洗 无 效 时,应 解 体 清 理 和 调 整;b)减 压 阀 处 的 试 验 用 压 力 排 水 管 道,必 要 时 清 理 疏 通;阀 前 过 滤 器 应 定 期 清 理。消 火 栓 系 统6.2.1

36、外 观 检 查6.2.1.1 消 火 栓 箱:a)消 火 栓 箱 应 用 红 色 字 体 注 明“消 火 栓”字 样,箱 内 配 件 齐 全;b)消 火 栓 栓 口 和 水 带 接 扣、水 枪 和 水 带 接 扣 应 相 匹 配;c)水 带 长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文 件 要 求,且 应 不 大 于 2 5.0 m;d)消 火 栓 箱 不 应 被 遮 挡 和 封 堵。6.2.1.2 室 内 消 火 栓:a)栓 口 外 观 应 整 洁、无 锈 蚀,采 用 旋 转 型 栓 口 时,应 旋 转 可 靠、无 卡 涩;b)试 验 消 火 栓 压 力 表 读 数 正 常。6.2.1.3 消 防 软 管

37、 卷 盘 和 轻 便 水 龙:a)安 装 牢 固,转 动 灵 活;b)组 件 应 齐 全,软 管 无 破 损;c)消 防 软 管 卷 盘、轻 便 水 龙 长 度 宜 为 3 0.0 m。6.2.1.4 室 外 消 火 栓:a)应 无 锈 蚀、渗 水、外 表 油 漆 脱 落 等 情 况;b)设 置 的 永 久 性 固 定 标 识 应 清 晰 完 好;c)地 下 式 消 火 栓 应 有 明 显 的 永 久 性 标 志;d)应 采 取 可 靠 的 防 冻 措 施。6.2.1.5 消 火 栓 按 钮:a)消 火 栓 按 钮 安 装 应 牢 固,不 松 动;b)按 钮 布 线 应 穿 管 保 护。6.2

38、.1.6 干 式 消 火 栓:a)系 统 管 网 应 无 存 水;b)供 水 干 管 上 的 干 式 报 警 阀、雨 淋 阀 或 电 磁 阀、电 动 阀 等 快 速 启 闭 装 置 保 持 正 常;c)管 道 最 高 处 的 快 速 排 气 阀 保 持 正 常。6.2.2 功 能 测 试6.2.2.1 室 内 消 火 栓:a)采 用 动 静 压 测 试 仪 测 试 系 统 各 分 区 最 不 利 点 消 火 栓 栓 口 静 水 压 力,临 时 高 压 系 统 的 最 不 利 点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1)建 筑 高 度 1 0 0 m 时,最 不 利 点 静 压 0.1 5 M P a;D

39、 B 1 4/T 2 4 8 9 2 0 2 272)建 筑 高 度 1 0 0 m 的 一 类 高 层 公 共 建 筑、工 业 建 筑,最 不 利 点 静 压 0.1 0 M P a;设 置 稳 压泵 时,不 应 低 于 0.1 5 M P a;3)多、高 层 住 宅、二 类 高 层 公 共 建 筑、多 层 公 共 建 筑,最 不 利 点 静 压 0.0 7 M P a;设 置 稳压 泵 时,不 应 低 于 0.1 5 M P a;4)高 层 建 筑、厂 房、库 房 和 室 内 净 空 高 度 超 过 8 m 的 民 用 建 筑 等 场 所,最 不 利 点 充 实 水 柱 1 3 m;5)其

40、 他 场 所 最 不 利 点 充 实 水 柱 1 0 m。b)采 用 动 静 压 测 试 仪 测 试 系 统 各 供 水 分 区 最 有 利 点 及 最 不 利 点 栓 口 出 水 压 力,不 应 大 于 0.5 0 M P a,当 大 于 0.7 0 M P a 时 必 须 设 置 减 压 装 置;高 层 建 筑、厂 房、库 房 和 室 内 净 空 高 度 超 过 8 m 的 民 用建 筑 等 场 所,消 火 栓 栓 口 动 压 不 应 小 于 0.3 5 M P a,且 消 防 水 枪 充 实 水 柱 应 按 1 3 m 计 算;其 他 场所,消 火 栓 栓 口 动 压 不 应 小 于 0

41、.2 5 M P a,且 消 防 水 枪 充 实 水 柱 应 按 1 0 m 计 算。6.2.2.2 室 外 消 火 栓:a)阀 门 应 启 闭 灵 活;b)平 时 运 行 工 作 压 力 不 应 小 于 0.1 4 M P a,火 灾 时 水 力 最 不 利 消 火 栓 出 流 量 不 应 小 于 1 5 L/s,且 供水 压 力 从 地 面 算 起 不 应 小 于 0.1 0 M P a。6.2.2.3 消 火 栓 按 钮:a)设 有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时,启 动 消 火 栓 按 钮,消 防 控 制 室 应 能 收 到 报 警 信 号,显 示 报 警 部 位;b)按 下 消

42、火 栓 按 钮,干 式 消 火 栓 系 统 快 速 启 闭 装 置 能 够 正 常 启 动。6.2.2.4 消 防 水 带:将 消 防 水 带 与 水 源 接 通,在 正 常 使 用 压 力 下,存 在 漏 水 现 象 的,应 进 行 修 补 或 更 换。6.2.3 联 动 试 验消 火 栓 系 统。消 防 联 动 控 制 器 设 置 在 自 动 状 态 下,应 使 任 一 报 警 区 域 的 两 只 火 灾 探 测 器,或 一 只 火灾 探 测 器 和 一 只 手 动 火 灾 报 警 按 钮 发 出 火 灾 报 警 信 号,同 时 使 消 火 栓 按 钮 动 作,消 防 联 动 控 制 器

43、应 发 出控 制 消 防 泵 启 动 的 启 动 信 号,点 亮 启 动 指 示 灯,消 防 泵 控 制 箱(柜)应 控 制 消 防 泵 启 动,消 防 联 动 控 制器 应 接 收 水 流 指 示 器 的 动 作 反 馈 信 号,显 示 设 备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注 释 信 息,消 防 控 制 器 图 形 显 示 装 置 显 示信 息 应 与 控 制 器 显 示 一 致。6.2.4 保 养6.2.4.1 消 火 栓 箱:a)用 拧 干 的 湿 抹 布 对 消 火 栓 箱 箱 门、顶 部、箱 内 进 行 擦 拭,应 做 到 箱 体 表 面 无 灰 尘,顶 部 及 箱内 无 杂 物;b)清

44、 理 消 火 栓 栓 口 水 渍 及 锈 蚀 物。6.2.4.2 室 外 消 火 栓:a)清 除 周 围 杂 物 或 障 碍 物;b)标 识 缺 失 或 不 明 显 时 应 补 充 或 更 换;局 部 锈 蚀 应 打 磨 除 锈 后 再 重 新 补 漆;c)采 用 专 用 扳 手 转 动 消 火 栓 启 闭 杆 与 出 水 口,加 注 润 滑 油,保 持 启 闭 杆 与 出 水 口 的 灵 活 性;d)严 寒 时 增 设 保 温 措 施 或 防 护 套。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6.3.1 外 观 检 查6.3.1.1 湿 式 报 警 阀 组:D B 1 4/T 2 4 8 9 2 0 2

45、 28a)报 警 阀 组 外 观 完 好,设 置 的 保 护 区 域 名 称 标 识 明 显 清 晰 正 确;报 警 阀 的 系 统 侧 压 力 表、供 水侧 压 力 表 显 示 值 相 近 且 达 到 设 计 要 求;b)报 警 阀 组 应 安 装 在 便 于 操 作 的 明 显 位 置,距 室 内 地 面 高 度 宜 为 1.2 m,排 水 设 施 应 通 畅;c)报 警 阀 阀 体 和 阀 盖 应 采 用 耐 腐 蚀 性 能 不 低 于 铸 铁 的 材 料 制 作,阀 座 应 采 用 耐 腐 蚀 性 能 不 低 于青 铜 的 材 料 制 作,延 迟 器 设 置 的 过 滤 网 应 采 用

46、 耐 腐 蚀 性 能 不 低 于 黄 铜 的 材 料 制 作;d)水 源 控 制 阀、报 警 阀 与 配 水 干 管 的 连 接,应 确 保 水 流 方 向 一 致,报 警 水 流 通 路 上 的 过 滤 器 应安 装 在 延 迟 器 前,且 便 于 排 渣 操 作 的 位 置;e)水 力 警 铃 安 装 位 置 应 设 在 有 人 值 班 的 地 点 附 近 或 公 共 通 道 的 外 墙 上;f)信 号 阀、通 往 延 时 器 的 闸 阀 等,应 处 于 正 常 启 闭 状 态,并 有 明 显 启 闭 标 志。6.3.1.2 干 式 报 警 阀 组:a)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第 6.3.

47、1.1 条 规 定;b)空 气 压 缩 机 和 气 压 控 制 装 置 外 观 完 好、运 行 正 常;c)应 安 装 在 不 发 生 冰 冻 的 场 所。6.3.1.3 预 作 用 装 置:a)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第 6.3.1.1 条 规 定;b)配 有 充 气 装 置 时,空 气 压 缩 机 和 气 压 控 制 装 置 外 观 完 好、运 行 正 常;c)预 作 用 阀 的 手 动 开 启 装 置 应 完 好、无 遮 挡;d)电 磁 阀 及 电 磁 阀 前 的 过 滤 器 应 安 装 牢 固、外 观 无 破 损。6.3.1.4 雨 淋 报 警 阀 组:a)雨 淋 阀 组 外 观 应

48、完 整 无 损 伤,标 识 清 晰,组 件 齐 全,无 漏 水 现 象,压 力 表 显 示 正 常,启 闭 状态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b)宜 设 置 在 温 度 不 低 于 4 并 有 排 水 设 施 的 室 内,如 在 寒 冷 的 室 外,应 采 取 伴 热 保 温 措 施。6.3.1.5 末 端 试 水 装 置:a)末 端 试 水 装 置 和 试 水 阀 的 标 识,应 明 显 清 晰,距 地 面 高 度 宜 为 1.5 m;b)组 件 试 水 阀、压 力 表 及 试 水 接 头 应 完 整,并 应 有 相 应 排 水 能 力 的 排 水 设 施;末 端 试 水 装 置 压力 表

49、静 压 最 低 不 得 低 于 0.1 M P a。6.3.1.6 喷 头:a)喷 头 溅 水 盘 不 得 有 变 形,和 附 着 物、悬 挂 物,喷 头 外 表 面 不 应 附 着 有 涂 层;b)喷 头 安 装 间 距 与 楼 板、墙、梁 等 障 碍 物 的 距 离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c)有 腐 蚀 性 气 体 的 环 境 和 有 冰 冻 危 险 场 所 安 装 的 喷 头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d)有 碰 撞 危 险 场 所 安 装 的 喷 头 应 加 设 防 护 罩。6.3.2 功 能 测 试6.3.2.1 湿 式 报 警 阀 组:在 末 端 装 置 处 放 水,当 湿

50、 式 报 警 阀 进 口 水 压 大 于 0.1 4 M P a、放 水 流 量 大 于 1 L/s 时,报 警 阀 应 及 时 启动;带 延 迟 器 的 水 力 警 铃 应 在 5 s 9 0 s 内 发 出 报 警 铃 声,不 带 延 迟 器 的 水 力 警 铃 应 在 1 5 s 内 发 出 报 警 铃 声;压 力 开 关 应 及 时 动 作,启 动 消 防 泵 并 反 馈 信 号,采 用 声 级 计 测 试 水 力 警 铃 声 强,距 水 力 警 铃 3 m 远 处 警 铃声 强 不 应 小 于 7 0 d B。6.3.2.2 干 式 报 警 阀 组:a)同 本 标 准 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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