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建筑 室内装饰 装修技术 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ior decoration of hospital building 2022-07-07 发布 2022-08-07 实施ICS 91.200 CCS P 32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4299 2022 江苏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江苏省住 房 和城乡建 设厅 发 布 DB32/T 4299 2022 I 目 次 前言.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3 4 基本 规定.3 5 设计.4 5.1 一 般规 定.4 5.2 公 共空
2、间设 计.6 5.3 门 诊用 房.7 5.4 急 诊用 房.8 5.5 发 热门 诊用 房.8 5.6 感 染性 疾病 用房.9 5.7 住 院部 用房.9 5.8 感 手术 部用 房.10 5.9 放 射科(影 像科)用 房.11 5.10 磁共 振检 查用 房.11 5.11 放射 治疗 科用 房.12 5.12 核医 学科 用房.12 5.13 检验 科用 房.12 5.14 病理 科用 房.12 5.15 药剂 科用 房.12 5.16 中医 药房.13 5.17 太平 间.13 5.18 给水 排水 系统.13 5.19 采暖、通 风及 空调 系 统.14 5.20 电气 系统.1
3、5 5.21 智能 化系 统.15 5.22 标识 系统.19 5.23 防火 设计.22 5.24 防水 和防 潮.22 5.25 卫生 间.23 5.26 细部 设计.24 6 材料.26 6.1 一 般规 定.26 6.2 防 火要 求.27 DB32/T XXXX 2020 II 6.3 环 保要 求.27 6.4 材 料质 量及 性能.28 7 施工.29 7.1 一 般规 定.29 7.2 测 量放 线.30 7.3 管 线敷 设及 设备 安装.30 7.4 吊 顶施 工.32 7.5 墙 面工 程.33 7.6 楼 地面 工程.34 7.7 细 部工 程.35 8 验收.36 9
4、 运行 维护.39 DB32/T XXXX 2022 I 前言 本规程 依据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规程 由 江 苏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提出 并 归口。本规程 起草 单位:苏州 金 螳螂建 筑装 饰股 份有 限公 司、江苏 省装 饰装 修发 展 中心、南 通承 悦装 饰集团有限 公司、南京 国豪 装 饰安装 工程 股份 有限 公司、扬 州市 通达 建设 发展 有 限公司、南京 华夏 天成 建 设有限公
5、 司。本规程 主要 起草 人:唐英 杰、高 枫、成春 权、曹宁、张峥 峰、成锦 铧、方静、李东、刘 清泉、庄 建栋、袁 高松、管 岚、夏进、范文。DB32/T XXXX 2022 1 医 院建筑 室内装饰 装修技 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医 院建 筑室 内装饰 装修 工程 的设 计、选材、施工、验 收等 内容。本规程 适用 于新 建、扩建 和改建 的医 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修 工程 的室 内设 计、选材、施工、验 收及 运行维护。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6、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50015 建筑 给水 排水 设 计标准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 范 GB 50034 建筑 照明 设计 标 准 GB 50116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 统设计 规范 GB 50118 民用 建筑 隔声 设 计规范 GB 50209 建筑 地面 工程 施 工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210 建筑 装饰 装修 工 程质量 验收 标准 GB 50222 建筑 内部 装修 设 计防火 规范 GB 50242 建筑 给水 排水 及 采暖工 程施 工质 量验 收规 范 GB 50243 通风 与空
7、 调工 程 施工质 量验 收规 范 GB 50261 自动 喷水 灭火 系 统施工 及验 收规 范 GB 50300 建筑 工程 施工 质 量验收 统一 标准 GB 50303 建筑 电气 工程 施 工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325 民用 建筑 工程 室 内环境 污染 控制 标准 GB 50333 医院 洁净 手术 部 建筑技 术规 范 GB 50339 智能 建筑 工程 质 量验收 规范 GB 50348 安全 防范 工程 技 术标准 GB 50352 民用 建筑 设计 统 一标准 GB 50354 建筑 内部 装修 防 火施工 及验 收规 范 GB 50364 民用 建筑 太阳 能 热
8、水系 统应 用技 术标 准 GB 50394 入侵 报警 系统 工 程设计 规范 GB 50395 视频 安防 监控 系 统工程 设计 规范 GB 50396 出入 口控 制系 统 工程设 计规 范 GB 50591 洁净 室施 工及 验 收规范 GB 50606 智能 建筑 工程 施 工规范 GB 50736 民用 建筑 供暖 通 风与空 气调 节设 计规 范 GB 50763 无障 碍设 计规 范 GB 51039 综合 医院 建筑 设 计规范 GB 51309 消防 应急 照明 和 疏散指 示系 统技 术标 准 DB32/T 42992020 2 GB 51348 民用 建筑 电气 设
9、计标准 GB 55001 工程 结构 通用 规 范 GB 55019 建筑 与市 政工 程 无障碍 通用 规范 GB 1741 漆 膜耐 霉菌 测定 法 GB 3836.1 爆炸 性环 境 第1部分:设 备 通 用要 求 GB 5749 生 活饮 用水 卫生 标准 GB 6566 建 筑材 料放 射性 核数限 量 GB 8624 建 筑材 料及 制品 燃烧性 能分 级 GB 15892 生活 饮用 水用 聚 氯化铝 GB 18466 医疗 机构 水污 染 物排放 标准 GB 18580 室内 装饰 装修 材料 人造 板及 其制 品中 甲醛释 放限 量 GB 18581 木器 涂料 中有 害 物
10、质限 量 GB 18582 建筑 用墙 面涂 料中有 害物 质限 量 GB 18583 室内 装饰 装修 材 料 胶 粘剂 中有 害物 质限 量 GB 18584 室内 装饰 装修 材料 木家 具中 有害 物质 限量 GB 18585 室内 装饰 装修 材 料 壁 纸中 有害 物质 限量 GB 18586 室内 装饰 装修 材 料 聚 氯乙 烯卷 材地 板中 有 害物质 限量 GB 18587 室内 装饰 装修 材料 地毯、地 毯衬 垫及 地毯胶 粘剂 有害 物质 限量 GB 20286 公共 场所 阻燃 制 品及组 件燃 烧性 能要 求和 标识 GB 25970 不燃 无机 复合 板 GB
11、30982 建筑 胶粘 剂有 害物质 限量 GB 33372 胶粘 剂挥 发性 有机化 合物 限量 GB 38468 室内 地坪 涂料 中有害 物质 限量 建标174 儿 童医 院建 设标 准 GA 306.1 阻燃 及耐 火电 缆 塑料 绝缘 阻燃 及耐 火电 缆 分级和 要求 第1 部分:阻 燃电缆 WS 488 医 院中 央空 调系 统 运行管 理 GB/T 50312 综 合布 线系 统 工程验 收规 GB/T 1771 色漆 和清 漆 耐 中性盐 雾性 能的 测定 GB/T 3880.2 一 般工 业用 铝及铝 合金 板、带材 第2 部分:力学 性能 GB/T 7911 热固 性树
12、脂浸 渍纸高 压装 饰层 积板(HPL)GB/T 8753.1 铝 及铝 合金 阳极氧 化氧 气膜 封孔 质量 的评定 方法 第1 部分:酸 浸 蚀失重 法 GB/T 10125 人 造气 氛腐 蚀 试验 盐雾 试验 GB/T 12754 彩 色涂 层钢 板 及钢带 GB/T 15408 安 全防 范系 统 供电技 术要 求 GB/T 25724 公 共安 全视 频 监控数 字视 音频 编解 码技 术要求 GB/T 28181 安 全防 范视 频 监控联 网系 统信 息传 输、交换、控制 技术 要求 GB/T 31458 医 院安 全技 术 防范系 统要 求 JGJ 113 建 筑玻 璃应 用
13、技 术规程 JGJ 312 医 疗建 筑电 气设 计规范 JGJ 345 公 共建 筑吊 顶工 程技术 规程 JGJ/T 245 房屋 白蚁 预防 技术规 程 JGJ/T 331 建筑 地面 工程 防滑技 术规 程 DB32/T 42992020 3 JGJ/T 470 建筑 防护 栏杆 技术标 准 JG/T 516 建筑 装饰 用彩 钢 板 JG/T 545 卫生 间隔 断构 件 JG/T 2425 坐便 器安 装规 范 JC/T 2120 卫生 间便 器扶 手 CJ/T 186 地漏 CJJ 14 城 市公 共厕 所设 计 标准 HG/T 3950 抗菌 涂料 HG/T 4913 橡胶 地
14、板 用胶 粘剂 DB 32/3962 绿 色建 筑设 计 标准 DB 32/T 4172 民用 建筑 室 内装修 工程 环境 质量 验收 规程 DB 32/T 4176 公共 建筑 室 内空气 质量 监测 系统 技术 规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医院建 筑 hospital building 是指综 合医 院、专科 医院 及各级 医疗 机构 的建 筑。3.2 医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 修工 程 interior decoration and furnishing of hospital building 是指医 院建 筑室 内的 顶面、墙 面、地面 等
15、部 位的 装 饰装修 工程,与装 饰装 修 相关的 专业 接口 以及 配套的机 电、智能 化终 端等 其他工 程。3.3 专业接 口 professional interface 是指与 医院 建筑 室内 装饰 装修工 程相 关的 其他 专业 工程的 连接,包括 电气 工 程、给排 水工 程、暖通工程的 末端 以及 医用 气体 等医疗 专业 接口。4 基本规 定 4.1 医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 修应 符合国 家现 行有 关卫 生、安全、防火、隔 声、环保、节能 等标 准 的 规 定。医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 修应 符合国 家现 行有 关卫 生、安全、防火、隔 声、环保、节能 等标 准的 规定
16、。4.2 医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 修应 充分考 虑使 用人 群的 生理 特点及 心理 需求,有 利于 患者生 理、心理 健康 的恢复,并体 现功 能特 点、宜体现 地域 文化 的特 色。4.3 医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 修应 满足建 筑设 计的 要求。4.4 医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 修设 计应在 建筑 设计 深化 阶段 同步进 行,设 计文 件的 深 度应能 符合 相关 标准 的规定,并满 足装 饰装 修工 程的实 施需 求。DB32/T 42992020 4 4.5 医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 修工 程宜采 用 BIM 技 术。4.6 医院建 筑室 内装 饰装 修使 用装配 化技 术时,应
17、符 合 江苏省 现行 标准 装配 化 装修技 术标 准 DB 32/T 3965 的相 关规 定。5 设计 5.1 一般规 定 5.1.1 医院内 的急 诊部、门诊 部、住 院部、医技 科室、保 障系统、业务 管理 和院 内 生活用 房的 室内 装饰装修应 满足 下列 要求:a)室内顶 棚应 易消 毒、防积 尘;b)墙 体 不应 使 用易 裂、易 燃、易 吸潮、易腐 蚀 及不 耐碰 撞、不 易 吊挂 的 材料;有 推 床(车)通过的门 和墙 面,应采 取防 碰撞措 施;c)有患者 通行 的楼 地面 应采 用防滑 材料;d)卫生洁 具、洗涤 池应 采用 耐腐蚀、易 清洁 的建 筑配 件;e)不应
18、采 用易 产生 粉尘、微 粒和纤 维性 物质 的材 料;f)使用蒸 汽和 易产 生结 露的 房间应 采用 牢固、耐 用、易清洁 的材 料,楼地 面排 水应顺 畅。5.1.2 室内装 饰装 修完 成后 的净 高应符 合 表 5.1.2 的 规定。表 5.1.2 医院 建筑 室内 装 饰装修 完成 后的 净高 值(单位:m)空间部位 室内净高 诊查室 普通医院 2.60 传染病医院 2.80 病房 普通病房 2.80 采用自然通风的病房 2.80 公共走道 普通医院 2.30 精神专科医院 2.40 隔离室 2.80 医技科室 普通医院 宜根据需要确定 精神专科医院 根据需要确定,并且宜2.60
19、传染病医院(在自然通风下)3.00 洁净手术室 2.70 当集中送风面需要分隔时,2.80 3.20 医护用房 2.60 其他辅助用房 2.40 卫生间 2.20 DB32/T 42992020 5 5.1.3 有安静 要求 的用 房应 满足 下列要 求:a)制 作 有防 火 要求 的 隔音 防火 门,其 门 扇面 层 应采 用烤 漆 钢板、铝板 等 材料,芯 内 应采 用 耐火纤维板、多 孔吸 声材 料等 填塞;b)制作隔 音门 时,其门 扇芯 内应采 用超 细玻 璃棉 丝或 岩棉等 吸声 材料 填塞;c)双扇隔 音门 的门 扇搭 接缝,应做成 双L 形缝 口;d)在隔音 门扇 底部 与地
20、面间 应预留 缝隙;e)门扇与 门框 之间 的缝 隙,应用海 绵、橡皮 条等 弹性 材料嵌 入门 框上 的凹 槽中,粘牢 卡紧;f)隔音门 的五 金件 应与 隔音 门的功 能相 适应;g)空间结 构不 符合 安静 用房 要求时,可 使用 隔音 材料 或施工 工艺 进行 辅助;h)装饰装 修完 成后 的隔 声限 量除应 满足 现行 国家 标准 民用 建筑 隔声 设计 规范 GB 50118 的相关规定 外,尚应 符合 表 5.1.3 的 规定。表 5.1.3 医院 建筑 主要 房 间噪声 限量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A 声级,dB)高要求标准 低限标准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病房、医护人员休息
21、室 40 35 注1 45 40 各类重症监护室 40 35 45 40 诊室 40 45 手术室、分娩室 40 45 洁净手术室 50 人工生殖中心净化室 40 听力测听室 25 注2 化验室、分析实验室 40 放射治疗室 50 入口大厅、候诊室 50 55 注:1 对特殊要求的病房,室 内允许噪声级应小于或等于 30dB;2 表中听力测听室允许噪声级 的数值,适用于采用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测听法的听力测听室。采用声场测听法的听力测听室的允许噪声级另有规定。5.1.4 洁净空 间用 房应 满足 下列 要求:a)洁净室 内部 的装 修材 料应 选用在 燃烧 时无 浓烟 和有 毒气体 的高 分子
22、合成 材料;b)洁 净 区域 应 根据 需 要设 置生 活 用房 和 其他 用 房;对洁 净、卫 生 要求 高 的用 房,室 内装 修 应满足清洁、耐 腐蚀 的要 求;c)洁净用 房的 地面、踢 脚板、墙裙、墙 面及 顶棚 装修 完成后 应便 于清 扫或 冲洗。5.1.5 洁净用 房和 办公 生活 用房 应满足 下列 要求:a)进 入 洁净 用 房和 洁 净办 公生 活 用房 应 有换 鞋 区、领取 洁 净工 作 服区,也可 采用 智 能化 衣 鞋系统;b)应 设 男女 更 衣室 及 男女 卫生 间、淋 浴 间等,且功 能齐 全、面 积 合理;地面 装饰 可 采用 地 砖、橡胶地 板、PVC
23、地 板等 防 滑材料,更衣 间墙 面可 采 用涂料、装饰 板等 环保 材 料;卫生 间、淋 浴间地面 应铺 贴地 砖,墙面 贴墙砖。DB32/T 42992020 6 5.1.6 室内不 需要 借助 登 高 设施 就能碰 撞到 的标 识标 牌、显示屏、饰 品等 常设 物品 不应有 易刮 伤人 体 的尖锐和 弯钩 造型;其 安装 应牢固,安 装方 式应 满足 下列要 求:a)需要定 期维 保、清洁 的物 品,宜 采用 螺钉 或螺 栓固 定的方 式;b)应使用 需要 借助 专用 工具 才能拆 卸的 安装 形式;c)安 装 在加 气 块、空 心砖 等轻 质 墙体 上 的基 座,砌 筑时 应 预先 设
24、 置预 埋 件;采用 后 置埋 件 安装时需使 用穿 墙螺 栓固 定方 式。5.1.7 通行人 员较 多及 经常 通过 病床的 区域,墙、柱 面阳 角做法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阳角应 做成 外圆 弧角 或钝 角;也 可用 防撞 条进 行保 护,保 护高 度不 应小 于 1400mm;b)病房走 道墙 面应 设置 防撞 杆。5.1.8 洁净区 域内 的踢 脚线 不得 突出墙 面,踢脚 线与 地面 交界处 的阴 角应 做成 半径 不小 于 30mm 的 圆角;其他墙 体交 界处 的阴 角宜 做成小 圆角。5.1.9 各业务 办公 室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宜与所 属空 间内 诊室 或病 房
25、内的 装饰 材料 与颜 色相 匹配;b)应采取 隔音、保 温、防眩 光等措 施;c)装修改 造不 宜封 堵原 有建 筑的自 然采 光、自然 通风 口。5.1.10 吊顶内 安装 有震 颤设 备时,设备 底部 距主 龙骨 上端 不应小 于 50mm。5.1.11 医用气 体终 端处 的装 饰装 修不应 妨碍 气体 终端 设备 的正常 使用。5.1.12 装饰装 修采 用装 配化 部品 时,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部 品 应采 用 干挂、吊挂、锁 扣、拼 接 或收 边 线条 等物 理 连接 方 式,不 应采 用各 类 化学 用 品粘合的连 接方 式;b)部品安 装节 点应 简单 可靠,宜满 足部
26、 品单 元维 修、易拆换 的使 用要 求;c)选 用 模块 分 隔时 应 进行 隔声、阻燃、防潮 处 理,模块 与 模块 之 间、模 块与 顶、墙、地 面 之间的连接 应牢 固;d)饰面模 块应 与基 层连 接紧 密、无 异响,宜 实现 单块 可拆装 的要 求;e)部 品 接缝 处 应设 置 工艺 缝或 收 边条,若设 置 工艺 缝时,应采 用 密封 条 或柔 性密 封 材料 填 补密实。5.1.13 改建或 扩建 医院 项目 的相 关设计 应符 合现 行国 家标 准综 合医 院建 筑设 计规 范GB 51039 的相关规定。5.2 公共空 间设 计 5.2.1 按防控 疫情 需要,医院 入
27、口处应 设置 健康 码、体 温 测量、预 检通 道等 设施,相关设 计应 符合 下列规定:a)应设置 智能 和人 工相 结合 的通道;b)应设置 安防 报警、音 响设 备的端 口;c)应设置 配套 设备 的电 源插 座;d)应有明 确醒 目的 标识;e)应有隔 离和 放置 防护 用品 的空间;f)应通风 良好,当 设在 医院 入口以 外时 应有 固定 的顶 棚满足 遮挡 风雨 的功 能。5.2.2 门、急诊 区应 设挂 号、收 费窗口 和取 药窗 口;门、急诊区 和住 院部 咨询 台宜 设置在 大堂 的正 中 或一侧明 显的 位置,并 悬挂 明显标 识;门、急诊 区域 宜有可 存放 轮椅 的空
28、 间。5.2.3 儿童医 院应 增设 预诊 处;预诊处 可设 计为 窗口 或柜 台,便 于 儿 童测 量体 温和 家长咨 询、书写 等,台面材 料应 易擦 洗、消毒。5.2.4 利用走 道单 侧候 诊时,走 道净宽 不应 小 于 2400mm;两侧 候诊 时,走道 净宽 不应小 于 3000mm。5.2.5 电梯门 套宜 采用 不锈 钢、烤漆钢 板等 整体 材料 制作;使 用石 材、瓷 砖等 材料 时,不宜 使用 干挂 类DB32/T 42992020 7 铺贴工 艺。5.2.6 面积不 小 于 100 或单 向 长度方 向不 小 于 15.0m 的整体面 层吊 顶及 密拼 缝处 理的板 块面
29、 层吊 顶应设置伸 缩缝;吊 顶在 建筑 构造缝 部位 应留 置伸 缩缝,伸缩 缝的 构造 方式 和尺 寸须满 足建 筑沉 降和 伸 缩 的要求。5.2.7 医院动 线设 计应 遵循 高明 度、低 密度 及患 者至 上、急救优 先的 原则。5.3 门诊用 房 5.3.1 诊室 的 装饰 装修 应符 合下 列规定:a)双人诊 室的 开间 净尺 寸不 应小 于 3000mm,使 用面 积 不应小 于 12.0;b)单人诊 室的 开间 净尺 寸不 宜小 于 2700mm,使 用面 积 不应小 于 8.0;c)须设置 诊察 床、洗手 池;d)墙 面 材料 应 易于 擦 洗,洗手 池 应可 放 置消 毒
30、 液,水池 周 边墙 面 装饰 材 料应 满足 防 水、防 霉要求。5.3.2 妇科、产科 和计 划生 育用 房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产科和 计划 生育 科室 应有 休息室 和专 用卫 生间;b)各室应 有阻 隔外 界视 线的 措施。5.3.3 儿科用 房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应自成 一区,可 设单 独出 入口;应单 独设 置挂 号、药房、输液 等用 房;b)预 检、候 诊 区域 应 有卫 生间、污洗 间 和开 水 间,并应 设 第三 卫 生间 或 无障 碍卫 生 间;地 面装饰材料 应防 滑、易清 洁;开水间 应设 地漏,放 置开 水炉的 地面 局部 可降 低 20 30
31、mm,防 止 余水流淌 地面;c)候诊处 除一 次候 诊外 还应 设二次 候诊,每 位患 儿所 占面积 不应 小 于 2.0;候诊处 应设 护 士站及墙 面挂(叫)号 信息 显示屏;d)室 内 及出 入 口附 近 宜采 取符 合 儿童 生 理和 心 理特 征的 环 境设 计;墙 面 可采 用不 同 的颜 色、图案,创 造优 美、温馨 的诊 疗环境;e)检查室 及治 疗室 应有 保护 隐私等 隔离 措施。5.3.4 母婴室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应为独 立房 间,使用 面积 不宜小 于 10;b)装修后 的净 高不 宜小 于 2.6m;c)应预留 婴儿 尿布 台、洗手 池、放 置哺 乳
32、有 关用 品的 桌子、哺乳 休息 座椅 的位 置尺寸;d)应设带 安全 扣的 婴儿 尿布 台;e)应设置 电源 插座、呼 叫设 备;f)母婴室 的地 面应 采用 防滑 材料、墙面 采用 易清 洁的 材料;g)应设置 水池 和提 供开 水设 施;h)应注意 门的 开启 位置,以 保护隐 私。5.3.5 口腔科 用房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定:a)诊查单 元每 椅中 距不 应小 于 1800mm,椅 中心 距墙 不 应小 于 1200mm;b)镶复室 宜有 良好 的通 风;c)牙 科 治疗 室 内墙 壁 应光 滑平 整,地 面 应采 用 耐磨、防 滑、抗 腐 蚀、易 清洁 的材 质,宜 使 用具有
33、相应 弹性 的材 料;d)牙科椅 两侧 应有 边台,边 台表面 应光 滑、耐腐 蚀、易清洁。5.3.6 门诊手 术室 装饰 装修 完成 后的开 间和 进深 尺寸 不应 小于 3600mm 4800mm;可 采用铝 板、烤漆 钢板、彩钢板 等易 清洁、便 于消 毒的材 料;应设 独立 的卫 生间。DB32/T 42992020 8 5.4 急诊用 房 5.4.1 门厅兼 用于 分诊 功能 时,其面积 不应 小 于24.0。5.4.2 抢救监 护室 内平 行排 列的 观察床 净距 不应 小 于1200mm,有 吊帘 分隔 时不 应小 于 1400mm,床 沿与墙面的 净距 不应 小 于1000mm
34、。5.4.3 观察用 室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1 平行 排列 的观 察床 净距 不应小 于 1200mm,有 吊帘 分隔时 不应 小于 1400mm,床沿与 墙面 的 净距不应 小 于1000mm;b)2 隔离 观察 室或 抢救 室应 设置单 独出 入口,入口 处 应设缓 冲区 及就 地消 毒设 施,便于 救护 车对接和抢 救床、担 架的 快速 进入。5.5 发热门 诊用 房 5.5.1 发热门 诊用 房设 计应 符合 下列规 定:a)清 洁 区应 设 有医 务 人员 出入 口、医 务 人员 更 衣休 息室、卫生 间、淋 浴 间、清洁 库 房等,也可设置治 疗准 备室;b)潜 在 污
35、染 区(或 称 缓冲 区)可 分为 存 放及 穿 戴防 护用 品 区、脱 卸防 护 用品 区及 摆 放使 用 后防护 用 品区。空间 大 的可 设两 个 相邻 房 间,靠 近清 洁区 的 一间 作 为存 放 及穿 戴防 护 用品,接近污染区 的为 脱卸 防护 用品 及摆放 使用 防护 用品,将 洁污完 全 分 开;c)污 染 区应 设 有患 者 出入 口、候 诊区、诊室、留观 室、诊 疗准 备 室、污 物间,卫 生 间;应 设有挂 号、收 费、取 药 及检 验等 辅 助用 房,其 中 挂号 与取 药 也可 启 用智 能 挂号 付费 及 自动 取 药机等来替 代;d)三级综 合性 医院 至少 设
36、 置 3 间 诊室,二级 综合 性医 院至少 设 置 2 间诊 室,设 发热门 诊的 基层医疗卫 生机 构至 少设 1 间 诊室。诊室 面积 不宜 小于 10,至 少可 以摆 放 1 张 诊察床、1 张宽工作台;e)应 设 置独 立 出入 口,出 入口 应 与普 通 门诊、急诊 的出 入 口分 开,应 设 立醒 目的 标 识及 道 路指引标识。应 与儿 科、ICU 等其他 门诊 及生 活区 分开。空气 气流 应互 不相 通;f)每间诊 室 应 独立,相 邻房 间不应 有可 串通 的门 窗。5.5.2 发热门 诊通 风应 满足 下列 要求:a)应保持 自然 通风 及机 械通 风;b)有 条 件的
37、 医 院,呼 吸道 传染 病 诊室 及 留观 室 可设 强排 风 或负 压,也 可 以通 过不 同 的通 风 机组来 确 定三 区 不同 压 力梯 度,达 到气 流 组织 的 目的,确 保 气流 方 向从 清 洁区 潜 在 污染 区 污染 区;没 有 条件 的,可 以通 过 安装 不 同方 向 的排 风扇 来 组织 气 流,应 确保 呼吸 道 传播 疾 病污染区气 流不 流向 接触 传播 疾病区 域。5.5.3 各业务 用房 应配 备非 手触 式开关 的洗 手设 施及 干手 用品。5.5.4 各类功 能用 房的 装饰 装修 部品应 具备 灵活 性和 可扩 张性,应做 到可 分可 合,能适应 公
38、共 卫生 医 疗救治需 要。5.5.5 装修时 宜为 下列 基本 设备 预留空 间、配套 相应 设施:a)应预留 适量 诊查 床、诊查 桌、诊 查凳、观 察床、处 置台、药品 柜、紫外 线等 基本设 备;b)工作间 应有 固定 电话。5.5.6 留观室 设计 应满 足下 列要 求:a)三 级 综合 性 医院 至少 设 置 3 间,二 级 综合 性医 院至少 设 置 2 间,设 发热 门诊的 基 层医 疗卫生机构 至少 设 1 间;b)宜为单 人室 并含 独立 卫生 间。DB32/T 42992020 9 5.5.7 发热门 诊用 房的 门窗 可设 置纱门、纱 窗。5.6 感染性 疾病 用房 5
39、.6.1 门诊应 有独 立挂 号收 费、独立检 验、独立 药房 等功 能用房,且 设有 专用 卫生 间。5.6.2 呼吸道 及接 触传 播的 诊室 应分开 设置,辅 助用 房可 共用。5.6.3 肠道门 诊等 接触 传播 患者 诊疗的 化验、挂 号、收费 等 辅助功 能区 域可 与呼 吸道 传染病 门诊 的共 用,诊室及 留观 室应 分开 设置;诊室 及留 观室 数量 可略 少于呼 吸道 传染 病门 诊。5.6.4 科室内 部应 区分 人流、物 流的清 洁与 污染 路线 流程 设置防 护分 区;应 采取 安 全隔离 措施,严防 交叉污染 和感 染。5.7 住院部 用房 5.7.1 病房内 的设
40、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病床的 排列 应平 行于 采光 窗墙面,单 排不 宜超 过 3 床,双 排不 宜超 过6 床;b)平行的 两床 净距 不应 小 于800mm,靠 墙病 床床 沿与 墙 面的净 距不 应小 于600mm;c)单排病 床通 道净 宽不 应小 于 1100mm,双 排病 床(床 端)通 道净 宽不 应小 于 1400mm;d)房门应 直接 开向 走道;e)房门净 宽不 应小 于 1100mm,宜采 用木 门、烤漆 钢板 门等,门扇 上宜 设观 察窗;f)走 道 墙面 应 采用 易 清洁 材料。踢脚 线 宜缩 进 墙面,与 地 面间 打 胶封 闭。两 侧墙 面 应有 靠
41、墙扶手及防 撞设 施;g)普通病 房内 应有 自然 采光,应有 新风 和排 风措 施。5.7.2 护士站 的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应设计 成开 敞空 间;b)应与护 理单 元走 道连 通,并宜通 视护 理单 元走 廊,到最远 病房 门口 的距 离不 宜超 过 30m;c)与治疗 室之 间应 有门。5.7.3 配餐室 应靠 近餐 车入 口处,并应 有开 水炉 和微 波炉 等设施,宜 安装 换气 扇。5.7.4 住院部 的重 症监 护用 房设 计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护士站 的位 置宜 便于 直视 观察患 者;b)监护病 床的 床间 净距 不应 小于 1200mm;c)单床间 装饰
42、装修 完成 后的 面积不 应小 于 12。5.7.5 儿科病 房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整 体 环境 应 优美、活泼、温 馨,可 设 计色 彩 丰富 的装 饰 图案;设备 带 以下 墙面 可 采用 瓷 砖、铝板、铝塑 板、抗倍 特板、复合 板等 材料 护墙;b)应 设 儿童 活 动室 及 衣物 晾晒 间。活 动 室应 采 用软 包等 防 撞措 施;衣 物 晾晒 间地 面 应防 滑、防水;c)活动室 及低 窗等 设施 应采 取安全 防护 措施。5.7.6 妇产科 病房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定:a)产房入 口处 应设 卫生 通道 和浴室、卫 生间;b)待产室 宜设 专用 卫生 间;c)分
43、娩室 平面 净尺 寸宜 为 4200mm 4800mm,剖腹 产手 术室平 面净 尺寸 宜 为 5400mm 4800mm;d)洗手池 的位 置应 在医 生洗 手时能 观察 到临 产产 妇动 态的部 位;e)母婴同 室或 家庭 产房 应增 设家属 卫生 通道,并 应与 其他区 域分 隔;f)家庭产 房宜 采用 可转 换为 产床的 病床。DB32/T 42992020 10 5.7.7 婴儿室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方向宜 朝南,应 设大 面积 观察窗 或玻 璃隔 断;b)洗婴池 应靠 近婴 儿室,池 壁及打 包台 台面 应有 防撞 措施;水龙 头离 地面 高度 宜为 1200mm,且
44、不宜突 出;并应 有防 止蒸 气窜入 婴儿 间的 措施。5.7.8 烧伤病 房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应设在 环境 良好、空 气清 洁的位 置;b)入口处 应设 置包 括换 鞋、更衣、卫生 间和 淋浴 在内 的医护 人员 通道。5.7.9 血液病 房设 计应 满足 下列 要求:a)入口处 应设 置包 括换 鞋、更衣、卫生 间和 淋浴 在内 的医护 人员 通道;b)患者浴 室和 卫生 间可 单独 设置;c)洁 净 病房 应 仅供 一 位患 者使 用,洁 净 标准 应 符合 现行 国 家标 准 综 合 医院 建筑 设 计规 范 GB 51039 的相 关规 定;应在 入 口处设 第二 次换
45、 鞋、更衣 处;应 设观 察窗 和家 属探 视窗及 对讲 设 备。5.7.10 血液透 析室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定:a)医护人 员与 患者 通道 应分 开设置;b)患者入 口应 设候 诊休 息区、更衣 区、接诊 区;c)医护入 口处 应有 包括 更衣 室、卫 浴在 内的 卫生 通道;d)治疗床(椅)之 间的 净距 不宜小 于 1200mm,通道 净 距不宜 小 于 1300mm。5.7.11 住院部 配置 传染 病房 时,传染病 房应 单独 设置,并 自成一 区。5.8 感手术 部用 房 5.8.1 手术室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平面布 置应 符合 功能 流程 和洁污 分区 要求
46、;b)医 护 入口 应 设换 鞋 区、更衣 区;卫 生 间、淋 浴间 应设 于 更衣 区 前半 部 分;可设 医 护休 息、男女值班 和手 术患 者家 属谈 话用房;c)应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医 院洁净 手术 部建 筑技 术规 范GB 50333 的相 关规 定。5.8.2 手术室 装饰 装修 完成 后的 平面尺 寸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应根据 需要 选 用 手术 室平 面尺寸,平 面尺 寸不 应小 于表 5.8.2 的规 定;表5.8.2 手术 室平 面尺 寸(mm)手术室类型 平面净尺寸 特大型 7500 5700 大型 5700 5400 中型 5400 4800 小型 4800
47、 4200 b)刷 手 间可 设 于清 洁 区走 廊内,不应 设 门;洁 净手 术室 的 刷手 间 不得 和 普通 手术 室 共用;每间手术室 不得 少 于2 个 水龙 头,并 应采 用非 手动 开关。5.8.3 手术室 门的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定:a)供手术 车通 过的 门的 净宽 尺寸不 宜小 于 1400mm;DB32/T 42992020 11 b)宜 双 向能 开 启;除 洁净 区通 向 非洁 净 区的 平 开门 和安 全 门应 向 外开 启 之外,其 他 洁净 区 内的门均应 向静 压高 的方 向开 启;c)宜 设 置自 动 启闭 装 置,当采 用 电动 门 悬挂 式 自动 门
48、时,应具 有 自动 延 时关 闭和 防 撞击 功 能,并应同 时有 手动 功能;d)通往外 部的 门应 自动 启闭。5.8.4 手术室 内基 本设 施设 计应 满足下 列要 求:a)应采取 防静 电措 施;b)不应有 明露 管线;c)吊顶及 吊挂 件应 采取 固定 措施,吊顶 上不 应开 设检 修孔;d)不应设 置地 漏;e)不应设 置消 防栓 及水 喷淋 设施;f)不应有 抗震 缝、伸缩 缝穿 越;g)洗手准 备间 应设 置在 手术 室外。5.8.5 洁净手 术室 围护 结构 间的 缝隙及 围护 结构 上的 固定、穿越 形成 的缝 隙应 密封。5.8.6 洁净手 术室 的墙 面、顶 棚 可用
49、工 厂生 产的 标准 化、系列化 的一 体化 装配 方式;应 根据 用房 需要 设射线防 护。5.8.7 级、级 洁净 辅助 用房 可 设外窗,但 应是 不能 开启 的 双层玻 璃密 封窗 或可 以开 启内窗 的两 道窗。5.8.8 洁净手 术室 内外 露部 位不 得使用 木材 和石 膏材 料。5.9 放射科(影 像科)用 房 5.9.1 放射科(影 像科)用 房设 计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胃肠透 视室 应设 专用 卫生 间;b)照相室 最小 净尺 寸宜 为 4500mm 5400mm;c)透视室 最小 净尺 寸宜 为 6000mm 6000mm;d)放射设 备机 房门 的净 宽 不 应小
50、 于1200mm,净 高不 应 小于 2800mm;e)计算机 断层 扫描(CT)室 的门净 宽不 应小 于1200mm,控制 室门 净宽 不宜 小 于900mm;f)医生操 作间 与 CT 室 的观 察 窗净宽 不应 小 于800mm,净高不 应小 于600mm;g)照相室 观察 窗的 净宽 不应 小于 600mm,净 高不 应小 于 400mm。5.9.2 放射设 备围 护结 构的 六面 均应采 取射 线防 护或 屏蔽 措施;拍片 室有 管线 穿过 时,洞 口处 应用 防 护铅板进 行加 强处 理;防护 铅板施 工完 成后 墙面 可采 用涂料、装 饰板 等其 他材 料进行 表面 装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