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demolishing and removing of buildings JGJ 147-24 J 376-24 到附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Te.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剔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被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5 4.3.3爆破器材必须向了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币1购买许可证.3iJ指定的供应点购买。爆破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倍。4.3.4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
2、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置照规定路线运输。4.3.5爆破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4.3.6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1世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如1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边的构件。4.3.7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凶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振沟。4.3.8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的安全,爆破振动强度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1:爆破拆除时,!V.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U4.3.9爆
3、破拆除施工时,成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牛固可靠。4.3.10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i也导爆管起爆网路。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JV.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力法。装药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检测。试验爆破和起爆网路模拟试验应在安全场所迸行。4.3.11 爆破拆除工程的实施应在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领导下成立爆破指挥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设皆警戒4.3.12 爆破拆除l程的实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要求外,必须按照现行回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规定执行。6 4.4
4、静力破碎4.4.1迸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肘,宜采用静力破辟的方法。4.4.2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砸碎剂作业时,灌黎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J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4.4.3 静力破碎1fiJ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4.4.4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4.4.5静力破跻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4.5 安全防护措施4.5.1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汁方案搭设,由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4.5.2 安全防护设施验
5、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有验收记录。4.5.3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4.5.4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应派专人监管。4.5.5 施工单位必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7 5 安全技术管理5.0.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选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T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T丁方案.!也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科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5.0.2 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
6、进行拆除作、11., 5.0.3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5.0.4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于线,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U5.0.5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西安全技术交底。5.0.6拆除玉和施工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f或安全专项施工)j案;3 安全技术交底:4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检夜验收记录;5 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6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5.0.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
7、士现场临时J+I电安全技术规范J46的有关规定执行。5.0.8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伞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8 6文明施工管理6.0.1清运渣士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n,J应有专人指挥。清主豆渣土的作业时i问j应且事可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6.0.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庇在地面上设置明报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6.0.3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6.0.4拆除t程完工日,!IV.及时将消士清运出场。6.0.5施士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O施工作业动火时
8、,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Jri方可离开作、11地点J6.0.6拆除建筑时,当迦句易燃、J燃物及保1M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9 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i司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庇,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表示有选择,在1寇E条f件牛下可以这样f做故的.采用)1时J飞O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
9、的与法为成符合.的规定或山按.,执行c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4 条文说明前?主仁,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经建设部25年1月13日以建设部第304号公告批准,业已发布。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r牛二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奋不妥之处,诸将意见的寄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部(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1号;邮政编码:100055) 12 目次1 总则. . . . . . . .
10、 . . . . . . . . . 14 2 一般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3 施工准备. . . . . . . . . . . . . . . . . . ._. . . . . . . 16 4 安全施工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17 4.1 人拆除. . . . . . . . . . . . . . 17 4.2机械拆除. . . 17 4.3爆破拆除. . . . . 18
11、 4.4静力破碎. . . 19 4.5 安全防护措施. 20 5 安全技术管理. . 21 6 文明施工管理. . . . . . . . . . . . . 22 13 1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制ZE本规范的目的。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范围。1.0.3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资格、施上单位的资质,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1.0.4本条规定了从事拆除了程的施了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拆除上程施上负全面责任。14 2一般规定2.0.1本条规定了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职责。安全员的设置人数应拨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第二章第f-L条或有关规定执行。2.0.2
12、本条规定的施工单位所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应有针对性、安全性及可行性。2.0.3本条规寇的安全距离对建筑而言一般为建筑的高度i安全隔离措施是指临时断路、交通管制、搭设防护棚等;硬质围挡是指使用铁板压制成型材料、轻质材料、砌筑材料等,保证罔挡的稳固性,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现场。2.0.4本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2.0.5本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同务院第375号令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2.0.7 本条规定的机具包括风锅、液压锯、水钻、冲击钻等。2.0.9木条规定的消防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5m,充足的消防水源是指现场消火栓控制范围不宜大于50m。配备足够
13、的灭火器材是指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2-5具为宜/5 3施工准备3.0.1本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明确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拆除土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3.0.2本条规定依据巾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3.0.3本条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向施下单位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是指地上建筑及各类管线、地下构筑物及各类管线的详细图纸和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3.0.4本条规起了建设单位在拆除施工前需要做好的施下准备工作。3.0.5本条规定的拆除T程保护周围建筑放人员的措施,应以确保人员安全为前提。3.0.6
14、 本条规定的管线是指各类管道及线路,施丁丁单位!但在拆除作业前对进入建筑内的各类管道反线路的切断情况进行复检,确保拆除工程施工安全。3.0.7本条规定的不明物体是指施工单位无法判别该物体的危险性、文物价值,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妥善处理。16 4安全施工管理4.1人工拆除4.1.1 本条规定的人工拆除是指人工采用非动力性工具进行的作业。4.1.2本条规定了人工拆除的原则,手L洞是指在拆除过程中形成的孔洞,fI_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I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执行。4.1.3句4.1.6本条规定了人工拆除建筑顺序应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
15、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4. 1. 7本条规定的管道是指原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管道,必须依据残留物的化学性能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拆除人员的安全。4.2机械拆除4.2.1 本条规定了机械拆除的原则,机械拆除是指以机械为主、人士为辅相配合的施工方法。4.2.2本条规泛的监测是指专人在施i过程中,随时监视l被拆建筑状态,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4.2.3 牛二条规寇的机械设备包括液压剪、液压锤等,应具备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塌陷、倾覆的_作雨。4.2.4本条规定的较大尺寸构件和沉噎材料是指楼板、犀架、梁、柱、混凝土构件等。4.2.5 本条规;屯的双机抬吊依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
16、l规定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在吊装过程巾,两台起霞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17 4.2.6操作规程(I不怕)M指:被吊物重量跑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凶:指挥信号不清,被吊物F方奋人,被吊物1站人;埋在地下的被吊物;斜拉、斜牵的被吊物;散物捆绑不牢的被吊物,在式构件不用卡环的被吊物;零碎物无容器的被吊物;军在最不明的被吊物。4.2.7钢屋架与结构分离前要用起重机对屋架同定,在下落过程中要用绳索控制运行JloL4.3爆破拆除4.3.1本条规定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3,爆破拆除工程分为A、B、C三级,分级条件为: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A级:1)环境卡分复杂,爆破可能危及罔家一、三级
17、文物保护对象,极重要的设施,极精密仪棒和重要建(构)筑物。2)拆除的楼房高度超过10层,烟肉的高度超过自Om,塔高超过50mo3)一次爆破的炸药量多于5kgoz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H级21)巧、境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同家一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对象,住宅楼和厂房。2)拆除的楼房高度5-10层,烟囱的高度50-80m,塔高30 -50,丑。3)一次爆破的炸药量wo同5kg。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C级1 )环境不复杂,爆破不会危及周圆的建(构)筑物。2)拆除的楼房高度低于5层、烟囱的高度低r50m,塔高低于30mo到一次爆破的炸药量少于2怡。不同级别的爆破拆除工程有相应的设计施E难度,本条规定爆破拆除
18、t程设计必须放级别进行安全评估和审1f批准后方能18 实施。4.3.6本条规定的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是指爆破实施前有必要进行部分拆除的施工。预拆除施工可以减少钻孔和爆破装药量,清除下层障碍物(如非承重的墙体)有利建筑塌洛破碎解体,烟囱走向爆破时开凿定向窗口有利于倒扇方向准确。4.3.7本条规定了烟囱、水塔类结构物定向爆破拆除时,集中质量塌落触地振动大,应采取减振措施,缓冲材料如采用砂土袋垒砌的条埂或碎煤泄堆。基础爆破应采用延期雷管分段起爆,减小和控制一次同时起爆的药量o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3 对Ri保护的不同类型建筑规定了不同的振动强度拧制标准。4.3.9 本条规定的覆盖材料和遮挡改施是
19、指不易抛散和折断,并能防止碎块穿透的材料,用于建筑爆破拆除施工时,对爆破部I进行覆盖和遮挡,同定方便、固牢nJ靠的一项安全防护措施。4.3.10本条规定了爆破拆除上和药包个数多,约包布置分散,要确保所有雷管安全准爆。导爆索起爆网路有大量的炸药能量在宅气中传播,易造成冲击波和噪声危害,导火索起爆寸、能实现多个药包的同时起爆。为f确保爆破安全和效呆,装药前应进行爆破器材的检验,确保起爆网路安全准爆;通过试驳爆破效果确定耗纠量。4.3.11 本条规定f爆破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爆破时要进行警戒,对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必须撤离疏散,对通往爆区的交通道口应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下实施交通管制。4.3.12 本条规
20、定的爆破作业是一项特种施工方法。爆破拆除作业是爆破技术在建筑上和施工中的具体应用,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和施士,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3有关规足执行。4.4静力破碎4.4.1本条规定f静力破碎使用范用。静力破碎是使用静力破碎剂的水化反应体积膨胀对约束体的静压产生的破坏做功伫19 4.4.2本条规定了静力破碎剂是弱碱性混合物,具有一定腐蚀作用,对人体会产生损害,一旦发生静力破碎剂与人体接触现象时,应立即使用清水清洗受浸蚀部位的皮肤。4.4.3本条规定的静力破碎剂具有腐蚀性,遇水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材料膨胀、失效Q静力破碎剂必须单独放置在防潮、防雨的库房内保存。4.4.4本条规定了为
21、防止在相邻的两孔之间同时作业导致喷孔,对人员造成伤害。4.5 安全防护措施4.5.1本条规定了脚手架和安全网的搭设应拨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1执行。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口I投入使用。4.5.3本条规定的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4.5.4本条规定了拆除士程有口I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周国居民的正常生活的情况时,应在施工前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设定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 2894-1996的规定。4.5.5 本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20 5
22、 安全技术管理5.0.1 爆破拆除和被拆除建筑面积大于l000m2的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施T丁组织设t;被拆除建筑面积小于l翩m2的拆除工程,JIl编制安全施_l方案。5.0.2本条规定的恶劣气候条件是指大雨、大雪、六级(含)以上大风等严章影响安全施i时,必须按照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命-91执行。5.0.3本条规定了防止被拆除建筑意外现塌,对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造成损坏5.0.4 本条规主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5.0.7 4豆条规定依据施五现场l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制定。21 6文明施工管理6.0.3本条规定防止扬尘措施可以采取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等措施,降低噪声可以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封闭等措施。6.0.5本条规定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h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注:6.0.6本条规定的依据是建筑材料燃烧分级,易燃物即m级为易燃性建筑材料,可燃物Illl82级为可燃性建筑材料。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