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4206 T 57—2023 法定计量机构基本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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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17.020CCS A504206襄阳市地方标准DB 4206/T 572023法定计量机构基本服务规范Basic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the Legal metrological verification institution2023-03-06 发布2023-04-05 实施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4206/T 57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机构服务总目标.15窗口服务.16信息化要求.37检定、校准、检验.48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69客户投诉.1010人员行为.1111服务评价及改进机制.12附录

2、 A(规范性)强检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图.13附录 B(规范性)委托单.15DB 4206/T 57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提出。本文件由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枣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习涛、邹燕、王霜、李梦、张炜、乔安新、叶伟。DB 4206/T 5720231法定计量机构基本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服务的窗口服务、信息化要求、检定、校准、检验、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客户投诉、人员

3、行为、服务评价及改进机制。本文件适用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检定、校准和计量检验(以下简称“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所有部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 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4、关于印发新版和封面格式式样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861号)关于启用新版和封面格式式样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613号)3术语和定义JJF 1001、JJF 1069、JJF 107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the service of legal metrological verification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4机构服务总目标机构应围绕客户对更公正、更科学、更高效、更便捷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服务的需求制定服务方针和目标,服务目标应能分解并进行量化评价和考核。5窗口服务服务窗口

5、要求DB 4206/T 57202325.1.1信息公开在服务窗口和机构网站显要位置公开明示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检测时效、服务承诺,以及其他必须告知客户的事项等,并公布服务窗口岗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和岗位职责。5.1.2依法依规办事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窗口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履职,执行工作流程,遵守岗位责任制,树立公正、规范、严谨的形象。5.1.3服务热情周到窗口服务人员应态度端正、业务娴熟、办理手续高效,做到热情、规范和廉洁服务。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主动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客户。5.1.4服务环境舒适机构服务窗口的环境应明亮、整洁、卫生和舒适,应提供必要的休

6、息场所、阅览资料和饮用水等便民服务设施。5.1.5管理制度健全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窗口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树立优良的行业服务风范。业务收发要求5.2.1流程业务收发服务基本流程参见附录A。5.2.2内容5.2.2.1业务委托5.2.2.1.1机构应依据国家发布的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以及本单位资质能力,对客户申请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进行审核分类,按照授权范围,确认具备检测能力的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种类和数量,指导客户填写检定、校准委托单,并经客户签字确认。5.2.2.1.2检定、校准委托单应有委托单号、客户信息、送检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数量和附件情况等,

7、客户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委托单上注明。5.2.2.1.3对于商品量和商品包装的计量检验,依据检验任务来源,制定抽样计划和程序,并依据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法,填写抽样单,抽样单的格式和信息应符合检验规则的要求。委托检验应填写检验委托单,并经客户签字确认。5.2.2.1.4检验委托单应有委托单号、客户信息、样品信息、检验要求、检验类别、报告交付方式、费用、发票信息、收样日期等,客户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委托单上注明。5.2.2.2计量器具接收收发人员应检查送检样品的包装、外观和标识,清点数量及附件,当有异常情况时,应与客户当面确认并详细记录。5.2.2.3计量器具标识DB 4206/T 57202335.2

8、.2.3.1 机构应建立送检计量器具的标识系统,对送检计量器具加贴唯一性标识,标识用于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全程识别,确保计量器具、样品、委托单及证书具有可追溯性。5.2.2.3.2 机构应探索计量器具标识环节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接收客户计量器具时自动发送信息、智能仓储、数据自动采集系等功能。5.2.2.4送检计量器具存放和处理5.2.2.4.1机构应有程序和适当的设施和环境条件避免计量器具在存储、流转、处置和准备过程中发生性能退化、丢失或损坏,确保送检计量器具的状态和完整性。5.2.2.4.2当计量器具需要存放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时,应保持、控制和记录这些条件。5.2.2.4.3机构应制定程序,规

9、定对长期无人认领计量器具的处理方式。5.2.2.5计量器具流转5.2.2.5.1 机构业务收发人员在接收计量器具、样品后应及时流转,以提高检测时效。5.2.2.5.2 机构应推进计量器具流转环节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仓储计量器具的自动分拣、智能流转、自动交接等功能。5.2.2.6计量器具及证书报告发放5.2.2.6.1 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完成后,机构应及时通知客户。收发人员核对委托单和费用结算单,确认无误后办理计量器具和证书报告发放手续。5.2.2.6.2 机构应加强证书及报告发放环节的信息化,实现记录及档案的电子化、物流App与业务系统的交互、现场计量器具收发凭证的电子化、自动电子证书、图像记

10、录、客户自助管理、仪器和证书邮递的信息化标识、仪器自助送取、证书自助提取、客户自助交费、电子转账提醒查询等功能。5.2.2.7检定/校准时限法定计量机构应制定并公示对外服务承诺时效:a)常规计量仪器通常在法定计量机构收到送检仪器及检定/校准要求后 5 个工作日完成;b)同一送送检计量仪器检测参数需跨 2 个以上专业领域时,应适当延长 5 个工作日;c)送检计量器具为玻璃仪器、温度仪器等特殊种类计量仪器时,应适当延长 2 个工作日;d)免征检测费用的计量仪器一般为 10 个工作日完成;e)一次性送检大批量计量器具或者遇标准器送检或维修等情况,需由法定计量机构与送检客户协商完成时限。f)现场检定、

11、校准时限一般为完成现场检定/校准后 5 个工作日出具检定/校准证书。6信息化要求功能要求机构应建立计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应能实现计量检定、校准和检验业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自动化管理,具备业务统计、查询和检定周期(校准)到期前提醒等功能,满足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管理的信息化要求,满足计量管理各业务功能的需求,对机构的运行状况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内容要求6.2.1业务流程管理DB 4206/T 5720234业务流程管理应包含检定、校准和检验业务的委托及任务安排,样品的流转,信息的查询,证书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和发放等。6.2.2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信

12、息系统应建立测量设备、计量标准装置的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维护测量设备的状态、溯源情况和机构授权、计量标准考核等情况,实现计量标准装置档案的动态管理;b)信息系统应建立机构技术资料数据库,其内容应包含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检验规则和考核规范等,实现技术资料电子化管理并及时更新;c)信息系统应建立机构技术人员资质管理电子档案,其内容应包含人员基本情况、取得的资质、培训教育和授权项目等信息并及时更新。d)信息系统应满足客户对送检计量器具的检测状态等实时查询功能;e)信息系统应满足业务管理人员对设备流转状态、检测状态的实时监控或提醒功能;6.2.3报表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动态报表生成功能,应包含计量标准器具

13、及配套设备周期检定计划表、业务统计表、收入统计表、强检计量器具统计表等内部和外部所需的报表。7检定、校准、检验检定、校准、检验服务要求7.1.1资质要求机构开展检定、校准、检验工作应具备下列证书:a)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b)计量标准考核证书;c)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若需要)。7.1.2人员要求每项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需两名以上持有相应资质证明的人员参加,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应保证抽样、检验人员分离。7.1.3测量设备要求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a)相应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b)有效的量值溯源并经确认;c)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中

14、登记确认;d)设备状态良好。7.1.4环境条件和设施要求开展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环境条件和设施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检验规则的要求,并监控、记录。DB 4206/T 57202357.1.5工作依据要求工作依据要求如下:a)开展检定工作应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可用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b)开展校准工作,应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地方计量校准规范;如果没有,可使用满足客户需要并经公开发布的,如国际的、地区的或国家的现行有效标准或技术规范,或使用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当客户未指定所用的校准方法时,机构可使用自编写的校准方法文件,

15、自编写的校准方法应依据 JJF 1071 进行编写,经确认后使用,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客户。c)开展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工作,应依据 JJF 1070、JJF 1244 进行,如无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规范,应执行由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检验方法。7.1.6客户信息保密要求机构应制定保护客户信息和所有权程序,对客户信息和所有权的安全性作出规定。对于客户送检的计量器具、样品及资料,应遵守客户的保密要求。应保护客户计量器具、样品的检测数据及证书报告的信息不被泄露,做好证书和报告传递过程的保密工作。7.1.7信息化要求7.1.7.1 机构应推进各种检定、校准、检验记录的电子化,实现数据的自动采

16、集和运算、数据的自动校核(取代人工数据校核)、自动生成证书等功能;7.1.7.2 机构应探索检定、校准和检测数据信息的大数据联动及人工智能深入分析,实现远程视频监控检定或校准仪器;7.1.7.3 机构应推进送检仪器的自动化检定、校准和检测,实现远程无人自动检定、校准、检测。实验室检定、校准、检验7.2.1实验室检定、校准、检验服务流程实验室检定、校准检验服务的基本流程见附录A。7.2.2实验室检定、校准、检验服务对象方便运输和移动,并且不会因为移动而改变计量特性的计量器具、样品。7.2.3实验室检定、校准、检验服务的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a)对有可能出现不安全状态的工作,机构应

17、采取隔离措施或悬挂安全警示性标志;b)检测相邻区域的环境或活动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或出现交叉污染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c)实验室的剧毒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品应放置指定地点,并有明显的标志,由专人保管。d)不得将危险品、化学有毒物品及其废液随意排放或丢弃。7.2.4实验室检定、校准、检验服务的实施实验室检定、校准、检验服务的实施如下:DB 4206/T 5720236a)检定、校准、检验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控制环境及设施、检查测量设备的运行状态,核查计量器具、样品的完整性、数量,准备辅助材料、技术文件和资料。检定、校准、检验必须按照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检验规则严格进行,并完成原始

18、记录。b)如实验室检定、校准改变了计量器具的初始状态或者需要对计量器具进行修理,应征得客户同意,说明详细情况;c)进行检定、校准和检验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损坏等突发情况,应及时停止检测活动,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现场检定、校准和检验7.3.1现场检定、校准、检验服务流程现场检定、校准、检验服务的基本流程见附录A。7.3.2现场检定、校准、检验服务对象拆装困难、不便运输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计量器具、样品。7.3.3现场检定、校准、检验服务要求7.3.3.1控制环境条件在检定、校准和检验前,应依据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检验规则要求的环境条件,与委托方沟通联系,控制检定、校准和检验现场的环境条件,使

19、其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检验规则要求的环境条件范围内。7.3.3.2测量设备的准备外出检定、校准和检验前,应检查测量设备的状况,确认运行正常后,装箱携带。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颠簸、高温和潮湿等因素影响到测量设备的性能。到达现场后,轻拿轻放测量设备到指定位置。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检验规则的要求静置至要求的工作状态后,对测量设备进行运行前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展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7.3.3.3安全防护机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应遵守客户安全防护相关规定,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7.3.3.4现场检定、校准和检验的实施开展现场检定、校准和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a)开展现场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应按照相

20、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逐项进行,并现场记录原始记录;b)现场检定、校准结束后,应与客户办好交接确认手续。如现场检定、校准改变了计量器具的初始状态或者需要对计量器具进行修理,应征得客户同意,说明详细情况;c)现场检定、校准和检验结束后,应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清点无误后装箱,确保安全运输。返回后,及时将测量设备送回实验室,保证其计量特性稳定、可靠。8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原始记录管理DB 4206/T 57202378.1.1原始数据的记录8.1.1.1记录时机开展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时,观测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并能按照特定任务分类识别。8.1.2观测数据的记录和处理观测数据的记录和处理

21、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现场如实记录数据,不得补记、誊清和涂改等;b)检定、校准和检验数据的有效位数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检验规则的相应要求;c)数据处理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检验规则有关数据处理的规定,数字修约应符合GB/T 8170 的规定;d)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应按 JJF 1059 执行。8.1.3原始记录的修改记录的修改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纸质原始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处错误应划改,并将正确值填写在其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章);b)电子存储的记录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按规定的修改程序执行,并记录修改人、修改时间、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内容,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未

22、经授权的改动。8.1.4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出具证书完毕后,原始记录应统一归档集中保存,以便有需要时供追溯。原始记录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止变质、丢失和损坏的条件。电子存储的记录还应备份。原始记录的保存年限不少于法定计量机构的一个考核周期。证书和报告管理8.2.1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格式和内容8.2.1.1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格式应按照国质检量函2005861 号和国质检量函200613 号。8.2.1.2对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结论为“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出具“检定证书”;结论为“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8.2.1.3检定证书的封面应包括下列内容:a)证书编号;b)

23、页号和总页数;c)委托方或申请方名称;d)委托方或申请方地址;e)被检定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和出厂编号;f)检定依据的检定规程编号及名称;g)检定结论(应填写“合格”或“符合 X 等”或“符合 X 级”);h)检定、核验和批准人员签名;i)检定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DB 4206/T 5720238j)有效期至:XXXX 年 XX 月 XX 日;k)机构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和电子邮箱;l)证书封面加盖检定专用章。8.2.1.4检定证书的内页中内容应包括:a)页号和总页数;b)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号;c)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装置的名称、测量范围、技术特征(如准确度等

24、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编号及有效期。d)检定所使用的主要计量标准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或有效期)和技术特征(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e)检定的地点、检定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f)对应的原始记录编号;g)测量溯源性说明;h)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如外观检查、各种计量特性和示值误差等)的数据和结论;i)检定规程要求的其他内容。8.2.1.5如果检定过程中对被检定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检定结果。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8.2.1.6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封面内容除无有效期

25、外应与检定证书的封面内容相同,其结论内容为“不合格”或“见检定结果”。8.2.1.7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内页应包括 8.2.1.4 中 a)、b)、c)、d)、e)、f)、g)项内容,在检定结果中需指出不合格项。8.2.2校准证书的格式和内容8.2.2.1凡依据国家或地方计量校准规范,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或依据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出具的证书名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8.2.2.2校准证书的封面应包括下列内容:a)证书编号;b)页号和总页数;c)委托方或申请方的名称;d)委托方或申请方的地址;e)被校准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和出

26、厂编号;f)校准依据的校准方法文件编号及名称;g)校准、核验和批准人员签名;h)校准日期;i)证书封面加盖校准专用章。8.2.2.3校准证书的内页应包括下列内容:a)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号;b)校准所使用的主要计量标准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或有效期)和技术特性(如准确度等级、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c)测量溯源性说明;d)校准的地点、校准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对应的校准原始记录编号;e)依据校准方法文件规定的校准项目的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DB 4206/T 57202398.2.2.4如果校准过程中对被校准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

27、出调修前后的校准结果。8.2.2.5校准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8.2.2.6除客户有要求外,校准证书不宜给出校准时间间隔的建议。8.2.3检验报告管理8.2.3.1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时,应依据 JJF10702005 出具计量检验报告。按照 JJF10702005 附录中的计量检验报告格式规定,检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报告编号;b)商品名称和型号规格;c)受检单位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d)检验类别;e)检验单位检验专用章;f)检验单位声明;g)检验单位的联系方式和投诉电话;h)抽样情况;i)检验条件;j)检验依据;k)检验结果;l)总体结论;m)报告说明;n)主检人员、

28、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名、职务和日期。进行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时,应依据JJF 12442010出具检验报告。按照JJF 12442010附录D 中的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验报告格式规定,检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商品名称;b)受检单位和生产单位名称;c)检验类别;d)检验单位印章;e)检验单位声明;f)检验单位的联系方式和投诉电话;g)抽样情况;h)检验用主要测量设备;i)检验依据;j)限量要求;k)检验结果;l)结论;m)报告说明;n)主检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名、职务和日期。8.2.4证书、报告的修改和变更8.2.4.1已发布的证书、报告需要修改和变更时,应采用追加文件方

29、式或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书方式。DB 4206/T 572023108.2.4.2当原证书、报告的结论和内容正确,但存在缺项时,应采用追加文件方式,原证书或报告不收回。追加文件上应声明“对序号为(或其他标识)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检验报告)的补充文件”,或其他等效文字形式。追加文件也应符合证书、报告的有关要求。8.2.4.3当原证书、报告的结论或内容有错误时,应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书、报告代替原证书、报告。重新出具的证书、报告应重新编号,并在新的证书、报告上声明:“本证书(报告)代替证书(报告)编号 XXXX 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检验报告),原编号 X

30、XXX 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检验报告)作废。”。被代替的作废证书、报告原件应收回。9客户投诉目标要求为客户搭建一个对服务质量公开反馈的平台,提供开放、有效、方便的投诉渠道,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机构从处理投诉过程中获得信息,查找服务缺陷,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内容9.2.1投诉管理机构应制定投诉处理制度或程序,明确投诉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可采用投诉电话、意见箱、网上投诉、发放测评表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开放、有效、方便的投诉渠道。9.2.2投诉的受理投诉管理部门负责投诉的受理并登记,在接到投诉时应向投诉者进行确认,确保投诉信息的明确、完整,并告知此项投诉已经受理。投诉

31、方有保密要求的,机构应确保投诉方情况的保密性。9.2.3投诉的调查投诉管理部门应从机构人员、设备、环境、方法和服务等环节上查找和分析投诉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影响较大的投诉,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9.2.4投诉的处理机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投诉。对于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效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应与投诉方反馈调查结果,争取投诉方的理解;对于经调查核实属于一般性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当客户投诉属于重大质量事故时,投诉管理部门应报告负责人组织临时审核,必要时启动管理评审程序。9.2.5投诉的时效处理投诉应实行限时管理,从受理到

32、答复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处理的投诉,应事先向投诉方说明,并协商解决时间。9.2.6投诉的跟踪投诉管理部门应跟踪投诉从受理到处理结束全过程,对内跟踪投诉处理过程和结果,对外及时跟踪投诉方对处理结果的反馈意见。9.2.7投诉的反馈DB 4206/T 57202311对投诉的处理意见或决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和与投诉相关的人员。9.2.8赔偿责任对于因机构过失造成的损失,机构应与客户充分协商解决,必要时给予实物或合理的经济赔偿。9.2.9投诉记录的归档投诉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投诉记录、信函和处理意见等资料并归档保存。10人员行为职业道德规范机构员工应遵守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33、中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恪守计量行业职业道德,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维护计量行业的公信力。服务礼仪规范机构员工在提供服务时应做到穿着得体大方,态度和蔼、热情周到,与客户交谈应文明用语,宜讲普通话。服务用语规范10.3.1总体要求与客户交谈应文明用语,讲普通话,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应使用但不限于以下文明用语。10.3.2服务窗口接待用语服务窗口接待用语:“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业务需要办理”;“请稍候,马上为您办理”;“请您到 XX 处咨询或办理(指明准确位置)”;“再见,请慢走”。10.3.3电话用语电话用语:“您好,我是 XXXXX(计量机构名称),请问您有什么事”“请您留下联系方式,稍后

34、跟您联系”“您好!我是 XXXX(计量机构名称),我们预计 XX 时间到达,请问您的具体地址在哪里”“您好!我是 XXXX(计量机构名称),我们已经到达您单位”。10.3.4业务部门服务用语业务部门服务用语:“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您需要办理的业务我们将尽快安排”;“您需要办理的业务我们暂未开展,您可以与 X 单位联系”;DB 4206/T 57202312“对不起,您的问题比较特殊,我请示一下领导或有关部门,尽快给您答复”。11服务评价及改进机制服务评价的收集11.1.1机构可以客户走访、电话回访、网上交流、发放测评表、满意度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收集客户对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并整理归

35、档。11.1.2机构可采用随机调查或重点客户回访等方式,测评客户对机构服务的满意度。11.1.3机构在收集服务评价、开展满意度测评时,应及时掌握客户的计量服务新需求,注意客户潜在的需求,为新项目的拓展以及服务程序或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依据。服务评价的处理机构应对收集到各种评价进行分析、归纳和统计,必要时可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分析客户意见的产生原因,归纳客户建议的种类,统计评估客户对机构的满意度。如客户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服务改进机构应拓宽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的途径,分析、归纳客户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及第三方审核等方式,查找并改正在工作和服务方面存

36、在的缺陷,即时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DB 4206/T 57202313检定、校准、测试检定、校准、测试AA附录A(规范性)强检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图强检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图见图A.1。否是待申报不予备案备案通过对应检测机构图 A.1 强检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图备案中(待审核)是自取/邮寄证书及合格标识(现场即时办理)先注册账号,统一身份认证注册,需填写法人信息、企业信息,经办人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系统账号登陆政务网有账号的企业,用此账号登陆“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点击“法人用户登陆”即可注册完成登陆强检备案(填写仪器信息)是否有账号登陆省强检平台http:/2

37、23.75.53.41:8081/hbjl/a/login检定、校准、测试录入证书,三级审批,通知完检携带委托单至机构业务大厅领取证书、计量器具以及合格标识(现场即时办理)提交备案审核信息填写错误,需修改后再申报非强检计量器具,联系法定委托检定、校准按各机构流程办理市(县)法定计量机构客户携带待检计量器具凭预约号到机构业务窗口办理(现场即时办理)机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协调现场检测时间并通知客户(1 个工作日内回复)样品流转至机构专业技术室(1 个工作日内完成)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测(5 个工作日内安排)核对指定机构并完成报检预约送检业务现场业务送检业务现场业务DB 4206/T 572023

38、14非强检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图见图A.2。图 A.2 非强检业务办理流程图登陆法定计量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其能力资质与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享受机构上门取送件、费用打折等服务现场业务(5 个工作日内上门检测)送检业务(送法定计量机构业务大厅或预约机构上门取件)客户填写委托服务协议,登记计量器具详细信息,与业务大厅人员交接计量器具(现场即时办理)机构根据客户申请,并结合自身工作安排,与客户达成现场检测时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约定时间上门服务机构业务大厅人员客户申请,核对并接收计量器具,录入系统,加贴唯一性标识,入库,向专业技术室派单(1 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按委托协议,完成检

39、测服务,加注检定合格标识/校准证(不带走设备),并将经客户确认的现场检测单带回交业务大厅专业技术室人员接单后,到业务大厅扫码领取设备,在实验室完成检测,加注检定合格标识/校准证后,将完检的计量器具送还业务大厅大厅人员将现场检测单录入系统,并派单到相应专业室,以便后续工作(1 个工作日内完成)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数据,编制报告,三级审批(一般不超过 1 个工作日)大厅人员打印证书,核算费用,等待客户领取设备/证书(现场即时办理)客户支付费用,现场或邮寄方式取回设备/证书/检定合格标识、校准证(现场即时办理)DB 4206/T 57202315BB附录B(规范性)委托单样品检定委托单见表B.1。表

40、 B.1 样品检定委托单委托单位全称: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单位详细地址:传真:邮编:序 号样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自编号)生产厂家数量附件(含资料)样品外观检查说明电源电压 110V请注明123156委托方承诺对本委托单的协议内容均予认可,委托(申请)方的签名意味着已阅读并接受约定。委托(申请)方代表签名:送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盖章)DB 4206/T 57202316样品校准委托单见表B.2。表 B.2 样品校准委托单委托单位全称: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单位详细地址:传真:邮编:序 号样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自编号)生产厂家数量附件(含资料)样品外观检查委托(申请)方特殊要求电源电压 110V请注明123156委托方承诺对本委托单的协议内容均予认可,委托(申请)方的签名意味着已阅读并接受约定。委托(申请)方代表签名:送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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