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T 2634.3-2023 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范 第3部分:事项梳理与编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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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01.040.03CCS A 1214山西省地方标准DB 14/T 2634.32023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范第 3 部分:事项梳理与编制2023-01-18 发布2023-04-18 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14/T 2634.32023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5 目录梳理.26 要素设置.27 内容优化.28 编制成果与应用.29 动态更新.2附录A(资料性)事项目录要素设置.4附录B(资料性)事项要素设置.5DB 14/T 2634.32023II前言本文件为DB14/T 2634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

2、办”工作规范的第 3 部分。DB14/T 263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编码规则;第 3 部分:事项梳理与编制;第 4 部分:一次受理;第 5 部分:运行管理;第 6 部分:监督评价。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12)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经纬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省眼科医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娜、

3、刘哲群、李晖、沙耕新、赵荣。DB 14/T 2634.320231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范第 3 部分:事项梳理与编制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事项梳理与编制的基本要求、目录梳理、要素设置、内容优化、编制成果与应用、动态更新。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事项的梳理与编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9554.2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2部分:

4、要素要求C 0109.2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2部分:要素要求DB14/T 2374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DB14/T 2634.2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范 第2部分:编码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事项主题围绕法人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所经历的关键时间阶段形成的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集成服务的集合。3.2联办事项以申请主体的角度出发,办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所涉及的所有关联政务服务事项。4基本要求4.1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与编制应按照 DB14/T 2634.2 的要求,由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或指定的牵

5、头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4.2应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动态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主题编制。4.3在事项梳理与编制过程中应对联办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现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DB 14/T 2634.3202324.4联办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修改、废止,事项权力发生变化或事项取消时,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5目录梳理5.1目录梳理应充分回应服务对象在各生命周期中的热点诉求,涵盖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5.2应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到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事项目录要素设置参见附录 A。5.3应将

6、与事项主题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纳入联办事项范畴中。5.4应结合服务对象反馈意见、大数据统计热点、高频服务事项变化等因素,对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主题进行动态调整、优化。6要素设置6.1应遵循 GB/T 39554.2、C 0109.2 的规定,对“一件事一次办”联办事项的各要素进行颗粒化梳理。6.2各联办事项同一要素内容相同或相似时,应予以合并。6.3应通过并联审批、优化流程等方式,对各联办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整合。6.4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要素内容。事项要素设置规则参见附录 B。7内容优化7.1应对材料的名称、内容、提交必要性、获取渠

7、道等进行梳理。7.2应对梳理结果进行分析、优化,并符合以下要求:对提交同一内容的材料名称进行统一,宜建立材料库;联办事项材料清单中,已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结果可作为下一环节审批依据的材料应予以删除;可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取的材料或要素应予以删除。7.3应对审核确认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合并,并符合以下要求:包含所有联办事项优化后的材料;同一材料仅允许出现一次。8编制成果与应用8.1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应按照 DB14/T 2374 的要求执行。8.2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认领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同时开展线上、线下受理及处办工作。8.3应明确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办理

8、中各类情形的处理环节与要求,保障运行效率。9动态更新9.1应根据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对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动态调整。9.2应结合实际运行经验、申报主体评价、先进地区优秀做法等内容对事项进行优化、更新。DB 14/T 2634.3202339.3联办事项具体要素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予以调整。9.4不适宜继续提供办理的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应按程序取消。DB 14/T 2634.320234附录A(资料性)事项目录要素设置序号要素设置表述要求1事项名称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命名的要求执行,名称中不应加入实施机关或实施主体的名字、地名和数字;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同级别或同级别间相同

9、事项名称应保持一致2基本目录编码按照 DB 14/T 2634.2 要求进行编码3事项状态包含在用、暂停、取消等状态4联办事项名称应明确办理“一件事一次办”具体需办理的有关政务服务事项,事项名称应与各级政务管理服务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一致5涉及部门应明确所有联办事项权力所属部门6办理结果联办事项办理出具所有结果名称7行使层级联办事项可办理的各行政层级8情形说明针对联办事项特殊情况的说明,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500 以上需要办理DB 14/T 2634.320235附录B(资料性)事项要素设置序号要素设置表述要求1基本目录编码按照 DB 14/T 2634

10、.2 要求进行编码2实施清单编码按照 DB 14/T 2634.2 要求进行编码3事项名称事项名称应与事项目录中的名称保持一致4适用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5套餐服务联办证照注明各联办事项的审批结果6权力部门办理该事项的具体业务主管部门的全称7权力来源根据实际情况填写8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9实施主体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0实施主体编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1办理时限承诺的事项办理时限12受理条件注明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列明的申请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应当具备的条件;如有明确不予办理的情形,应注明13联合办理基本流程运用流程图的形式描述出事项的法定程序和环节要求14是否收费注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无需收费

11、的应注明“不收费”15收费依据注明收费的法定依据16服务对象申请事项办理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17办理形式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窗口办理、电话办理等形式18到现场办理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9特别程序注明除事项办理常规环节外,涉及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特殊环节20办理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1办理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2咨询方式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方式23监督投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4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5办理结果注明办理结果名称、结果类型及结果样本,不具备或不涉及的应注明“无”,办理结果名称应与事项目录中的名称保持一致26是否支持网上支付根

12、据实际情况填写27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8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9是否网办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0办理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DB 14/T 2634.320236序号要素设置表述要求31申报材料1.应依法依规列出办理该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目录,下列材料应予以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依据的申报材料;模糊条款。如:“其他材料”“相关证明”“等材料”等不明确表示;可以被其他申报材料涵盖或替代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与其他材料功能相似、内容重叠,或者可以与其他材料相互包含、相互认证;本系统已发放证照或批准文件的材料;无谓证明。如:“遗失证照”“补办证明”“资信证

13、明”“注册资金证明”等;各类不合法、不合理的公证材料。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公证的申报材料;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替代的申报材料。事前难以核实真实性,而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申报材料;无法证实其真实有效性的申报材料;与所办理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申报材料。2.申报材料分为两种情形:通用情形和特殊情形。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指任何申请人办理该事项均需提交相关材料的清单;特殊情形提交材料清单指针对特殊人群或特定情况除提交通用情形下的材料外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清单。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说明:材料名称,应明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该事项所需材料名称;电子证照情况,属于电子证照还应填写申报材料对应的国家电子证照库的电子证照名称,并说明电子证照的出具部门和可否现场出具(即在受理当天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形式及要求,应明确该项材料收取形式,如:原件/复印件;容缺受理情况,有可容缺受理材料的还应说明容缺受理时限及容缺受理材料提交方式;说明,指针对申报材料的补充说明或情形说明;材料来源依据,指申报材料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出处。32常见问题解答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出现的高频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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