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 CCS A 12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4762023 儿童体能培训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2023-09-15 发布2023-12-14 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1/T 24762023 I 目次 前言.1 1 范围.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2 4 建设要求.2 5 机构和人员.3 6 服务要求.5 7 安全管理.6 8 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6 DB41/T 24762023 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
2、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南省体育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贝体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晓冬、谢若、何兆凯、杨菲、闫鑫、朱琰、刘亚飞、郭亚楠、郭敬东。DB41/T 24762023 2 儿童体能培训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体能培训机构的建设要求、机构和人员、服务要求、安全管理、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儿童体能培训机构的建设与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3、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34289 健身器材和健身场所安全标志和标签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2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体能 通过力量、速度、耐力、协调、柔韧、灵敏等运动素质表现出来的人体基本的运动能力。从广义上讲,它是指人体适应外界环境的能力。3.2 儿童体能培训机构 为儿童提供运动素质培训服务,帮助儿童提升运动能力以及综合适应能
4、力的机构。4 建设要求 选址 4.1 4.1.1 应结合人员密度、人口发展趋势、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交通便利、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段。4.1.2 设置场所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与其他设施合建时,应自成一体布置,并设有单独的出入门,有消防通道。4.1.3 场所楼层不应超过三层,层高 3 m 以上,空间空旷,不应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及DB41/T 24762023 3 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4.1.4 宜设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且应具备塑胶软地或草地,以及防护围栏等安全措施。空间布局 4.2 4.2.1 训练场所内人均面积不低于 5。4.2.2 空间布局应按功能合理
5、划分,可分为运动区和服务区。4.2.3 运动区可分为:常规运动区、拓展运动区、器械摆放区等。4.2.4 服务区可分为:接待区、更衣区、家长休息区、文化展示区、办公区、卫生间、储物间等。环境 4.3 4.3.1 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4.3.2 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37487 的规定。4.3.3 宜设置公共场所空气品质监测系统,实时显示空气质量信息。标志标识 4.4 4.4.1 应在主要位置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4.4.2 安全标志和标签的设置应符合 GB/T 34289 的要求。4.4.3 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3495.1 的要求。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醒目的标
6、识,标明使用方法,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图示。4.4.4 应在明显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规章制度、教学目标、课程体系、执教人员资质等。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场所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4.4.5 宜在合适位置展示机构介绍、获得荣誉、活动风采等。设施设备 4.5 4.5.1 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铺设软质运动地胶;墙面应有防护设施,教室墙面宜做隔音处理。4.5.2 服务区宜设有游戏器具、儿童图书、饮水机、消毒设备等。4.5.3 应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做到监控无死角,应实现视频实时远程监控,支持视频文件的自动保存、回放和检索。4.5.4 宜配备体质检测、监测
7、相关设备,定期测试儿童体质、体态状况,反馈训练效果。4.5.5 训练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并满足机构开展日常教学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平衡木、跳箱、爬行垫、绳梯、波速球、瑜伽球等。4.5.6 训练器材应进行常态化维护,定期消毒和更换,分类整齐存放。5 机构和人员 机构要求 5.1 5.1.1 儿童体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a)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DB41/T 24762023 4 b)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书;c)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1.2 机构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办理变更手续。部门设置 5.2 部门设置应包括但不限于:教学部
8、:负责儿童体能训练课程的教学和研讨等教学相关工作;教务部:负责注册、归档、排课、调课、消课、考勤、监督、反馈等教学管理工作;运营部:负责课程推广、活动策划、日常运营、机构安全等工作;服务部:负责接待、咨询、预约等工作,为儿童制定个性化的课程方案。人员要求 5.3 5.3.1 基本要求 5.3.1.1 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具备与岗位相应专业水平的能力。5.3.1.2 机构应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应录用。5.3.1.3 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5.3.1.4 聘用的外籍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5.
9、3.1.5 机构应与聘用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5.3.1.6 对初次招用人员,应开展岗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等。5.3.2 举办人 5.3.2.1 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5.3.2.2 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机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注:举办人指举办机构的自然人。5.3.3 教学管理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教学教务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5.3.4 执教人员 5.3.4.1 至少应持有以下一种证书: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
10、格证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省级(含)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5.3.4.2 熟知各年龄段儿童身心成长发育特点,熟练掌握各类课程的知识和技能,并能进行专业有效的示范、讲解和指导。5.3.4.3 在教学中应积极观察儿童的行为表现与情绪状态,运用语言、肢体等方式辅助教学。5.3.4.4 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活动,实时关注教学效果。DB41/T 24762023 5 5.3.5 能力提升 5.3.5.1 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体育部门举办的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在职执教人员内部培训,年度累计不少于 90 个学时。5.3.
11、5.2 执教人员宜参与儿童体育教育的科技研发项目,以及相近专业类评审评定、规划编制、标准研制、授课培训等社会活动。6 服务要求 课程要求 6.1 6.1.1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及相关要求,促进儿童健康成长。6.1.2 应具备完整的课程体系,并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课程大纲、课程教材和课程计划等。6.1.3 课程内容应尊重儿童成长发育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课程应包含体育游戏、身体素质训练、动作技能等内容。6.1.4 应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广中华传统运动项目。教学要求 6.2 6.2.1 提前发放课程预告。6.2.2 课前应检查儿童着装是否适合运动,是否携带尖锐或坚硬的物品进入教室,并对儿童精神
12、状态进行观察和评估。6.2.3 通过正向语言和行为对儿童进行身心安全教育。6.2.4 指导儿童在课程中做好热身、放松和休息;提醒儿童及时科学补水和调整呼吸。6.2.5 根据课堂表现于课后及时向家长进行反馈。6.2.6 根据本周课程要求,发放日常训练内容,及时进行线上线下点评。6.2.7 根据课程安排定期组织阶段测试。6.2.8 定期对儿童进行回访,全面了解儿童身体状况和情绪表现,并记录回访情况。教务管理 6.3 6.3.1 建立群管理服务机制。通过课程群管理儿童的常态课程及活动,通过临时群管理儿童的临时活动。6.3.2 以教室为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制作电子排课表,包含教室固定排课的课程名称、上课时
13、间以及排课儿童的注册姓名。6.3.3 提前告知家长上课、请假、调课等课程管理规定。6.3.4 对儿童进行固定排课,使其在班级中有专属课位。6.3.5 课后提供看护及消课提醒等服务,引导儿童相互交流学习经验。6.3.6 机构应按照体育项目特点和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原则上每班次人数不超过 35 人,超过 10 人的应至少配有 2 名执教人员。档案管理 6.4 6.4.1 应建立儿童档案,一人一档,专人保管。6.4.2 儿童档案应包含儿童基本信息、成长记录等内容,儿童信息不应外传和流失。6.4.3 每季度更新儿童成长记录。内容包含更新日期、测试成绩、阶段性学习成果评价等。延伸服务 6.5 D
14、B41/T 24762023 6 6.5.1 有条件的机构宜参与体育公益活动,或承接(办)各级体育部门组织的相关赛事活动。6.5.2 宜积极组织相关赛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冬、夏令营;儿童体能营地及游学活动;儿童体能赛和各类技能赛。7 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 7.1 7.1.1 机构应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是否有积水;场地设备是否完好并合理摆放;有棱角的地方是否贴有防撞条;供电系统、带电设施是否安全。7.1.2 场所及辅助建筑电气线路的敷设、设施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7.1.3 正确操作电器设备,插座应安装保护套。7.1.4 应对人员进行设施操作、消防
15、安全、应急救护等方面培训,熟练使用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掌握治安、消防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7.1.5 根据机构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 1 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和 1 名专(兼)职安保人员。7.1.6 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所需的药物材料等。有条件的宜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7.1.7 应制定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如地震、火灾、儿童严重受伤等),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演练。7.1.8 机构宜购买经营场所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相关保险。消防安全 7.2 7.2.1 消防安全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要求。7.2.2 消防安全标识应符合 4.4.3 的要
16、求。场地安全 7.3 7.3.1 场所门窗等应做防夹手处理。7.3.2 定期对疏散门、疏散照明灯具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7.3.3 在户外或开放性区域开展体能活动时,应设安全护栏等必要措施。7.3.4 在饮水机、洗手台、透明玻璃墙面等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提醒标志。赛事活动安全 7.4 7.4.1 机构在组织赛事、营地、游学等活动前,应制定赛事安全方案和赛事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备,为参加活动的人员购买相应保险。7.4.2 机构在组织赛事、营地、游学等活动时,应保障场地、器材和设备的安全。现场应设置应急小组并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7.4.3 机构在组织赛事、营地、游学等活动后,应主动
17、恢复场地原貌,人员有序退出。8 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 DB41/T 24762023 7 服务评价 8.1 8.1.1 自评 机构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自评采用整体评价的方法,由评价小组对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价,评价流程包括观察、讨论、分析等。8.1.2 服务对象评价 机构应建立服务对象评价机制,可通过官网、电话、微信、面谈等反馈渠道,收集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服务时间等反馈信息。服务对象评价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开展优质服务评选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开展“儿童体能培训机构满意度调查”;不定期收集家长意见。持续改进 8.2 8.2.1 机构宜设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和服务对象深度互动。8.2.2 定期通过信息反馈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改进目标,确定改进方案,实施改进措施,形成管理闭环。8.2.3 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管理措施,促进服务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