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叶生产收购站管理规范第3部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tobacco production and procurement stationsPart 3:Contract management for tobacco planting and procurementDB43/T 262023 32.343湖南省地方标准ICSCCS 65.160X 89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6发布-082023-09实施-08DB43/T 2632.32023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2、 合同签订 1 5 合同执行 2 6 合同调整与解除 3 7 资料管理 3 附录 A(规范性)年度烟叶种植意向表 4 附录 B(规范性)合同发放表 5 参考文献 6 DB43/T 2632.32023II DB43/T 2632.3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43/T 2632 烟叶生产收购站管理规范的第 3 部分。DB43/T 2632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烟叶生产网格化管理;第 3 部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第 4 部分:烟用物资管理;第
3、5 部分:烟叶收购磅组管理;第 6 部分:数字化管理;第 7 部分:现场管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烟草专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烟草专卖局、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湖南省标准化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爱军、彭曙光、刘智、赵辉革、李良勇、王灿、李玉辉、贺仪、杨坤、段莎莎、邓斌、盛丰、向鹏华、陈智杰、陈黎、肖志鹏、周劲东、王纬华、何永秋、廖希希、马云明、彭金良、伏林军、李建华、林徐亮、刘喜庆、陆超、唐国伟、彭小平、肖腾、李秀宏、张心贝。DB43/T 2632.32023IV DB43/T 2632.32023 1
4、 烟叶生产收购站管理规范 第 3 部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烟叶生产收购站(点)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的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调整与解除、资料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烟叶生产收购站(点)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管理。注:本文件中的“烟叶生产收购站(点)”简称为“烟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YC/T 190 烟草行业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DB43/T 2632.1 烟叶生产收购站管理规范 第 1
5、部分:总则 DB43/T 2633 烟叶生产收购站服务烟农工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43/T 2632.1、DB43/T 263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烟叶种植收购合同 tobacco planting and purchase contract 烟草公司在计划范围内,与符合条件的烟叶种植者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4 合同签订 4.1 种植意向 4.1.1 应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向辖区内有种植意向的人员宣传当年度烟叶生产收购政策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相关法律法规。4.1.2 应指导有种植意向的种植者填写年度烟叶种植意向表(见附录 A),并进行汇总上报至县级分公
6、司。4.2 资格审核 4.2.1 应对有种植意向人员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土地条件、基础设施、技术水平及往年合同履约率等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并为通过资格审核的种植者建立基础信息档案。4.2.2 应根据基础信息审核情况,结合其近三年实际单产水平及种植区域品种安排,核定申请种植面DB43/T 2632.320232 积及品种。4.2.3 应督促烟农按照核定的申请种植面积翻耕烟田,并组织对已翻耕烟田面积进行核实,确认烟叶种植地址、具体面积,并做好记录。4.3 信息录入 通过资格审核后,应将烟农基础信息及时录入行业烟叶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烟农的银行账号进行系统匹配校验,未通过的应及时更换。4.4 合同签订
7、 4.4.1 烟苗移栽前,应组织烟农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4.4.2 合同编码应执行行业统一编码规则,符合 YC/T 190 的规定,编码格式为 4 位年度编码、2 位省级编码、2 位地市级编码、2 位县级编码和 5 位流水号。4.4.3 合同应采用国家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统一文本,一户一签。4.4.4 合同应加盖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专用章,烟农本人应签字。4.5 合同公示 4.5.1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在站(点)、村委会或其他人群相对集中的显著位置公示所有烟农合同签订情况,主要包括:烟农姓名、住址;约定种植面积;种植品种;收购量等。4.5.2 合同公示期应不少于 5 天。4.6 种植面积确认 4.6
8、.1 烟苗移栽后,应对烟叶移栽面积逐户逐丘核实。4.6.2 移栽面积与合同一致的,在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上填写确认后的烟叶实际种植面积和收购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4.6.3 移栽面积与合同不一致的,应在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内根据确认情况通过系统变更种植面积和收购量。4.7 合同发放 4.7.1 湘中南产区在移栽后 20 天内完成合同发放。4.7.2 湘西北产区宜在移栽后 40 天内完成合同发放。4.7.3 合同发放时应填写合同发放表(见附录 B),并由烟农签字认领。5 合同执行 5.1 合同订立后,烟站应按合同和年度生产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管理。5.2 烟站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3 收购结束后
9、应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分析,并提交分析报告。DB43/T 2632.32023 3 6 合同调整与解除 6.1 烟叶收购结束前,烟叶实际产量与合同不一致的,应根据年度总体计划量和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并在合同约定收购量调整一栏填写调整原因、原收购量和调整后收购量,由双方签字确认。6.2 确因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造成合同无法履约,合同约定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签订解除协议,由烟站收回烟农合同文本。7 资料管理 7.1 烟站应对合同签订过程形成的记录材料进行归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年度烟叶种植意向表;b)烟田面积核实资料;c)烟叶种植收购合同;d)合同签订公示资料;e)合同发放台账等。7.
10、2 保存期不少于 5 年。附 录 A(规范性)年度烟叶种植意向表 年度烟叶种植意向表见表 A.1。表 A.1 年度烟叶种植意向表 市(地、州)县 乡(镇)村 编号: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拟种植情况 本 年 度 拟 种 植 烟 叶 亩。其 中 自 有 土 地 亩、租 赁 土 地 亩。土 地 位 于 、亩;、亩;、亩;、亩;审核意见 经 审 核,同 意 本 年 度 种 植 烟 叶 亩;种 植 品 种 为 。审 核 人 签 字(盖 章):审 核 单 位(盖 章):年 月 日 驳回原因 DB43/T 2632.32023 4 DB43/T 2632.32023 5 附 录 B(规范性)合同发放表 合同发放表见表 B.1。表 B.1 合同发放表 序号 烟站 乡镇 村 烟农姓名 网格员 合同发放时间 烟农签字手印 备注 DB43/T 2632.320236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4 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中烟办201912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