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9.020CCS W 01DB63青海省地方标准DB 63/T 12512023代替 DB63/T 1251-2014贵南藏绣2023-06-01 发布2023-07-01 实施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63/T 1251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63/T 1251-2014贵南藏绣,与DB63/T 1251-2014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范围(见第 1 章,2014 年版的第 1 章);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2014 年版的第 2
2、 章);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的 3.1,3.3,3.4,2014 年版第 3 章的 3.1,3.3,3.4);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的 3.5,3.6,3.7,3.8,3.9,3.10,3.11,3.12);删除了工艺流程(见 2014 年版第 4 章 4.1);更改了绘图(见第 4 章的 4.1,2014 年版第 4 章的 4.2);更改了选针、配线(见第 4 章的 4.3,2014 年版第 4 章的 4.4);更改了绣制(见第 4 章的 4.4,2014 年版第 4 章的 4.5);增加了装裱(见第 4 章的 4.5);删除了了题材及表现形式(2014 年版第 5 章的
3、5.1,5.2);增加了藏绣分类(见第 5 章的 5.1,5.2,5.3,5.4,5.5,5.6);更改了原辅材料(见第 6 章的 6.1,6.2,6.3,2014 年版第 6 章的 6.1,6.2,6.3);增加了主要辅料(见第 6 章 6.2);更改了刺绣针法(见第 7 章的 7.1,2014 年版第 7 章的 7.1);更改了工艺要求(见第 7 章的 7.2,2014 年版第 7 章的 7.2);更改了装裱(见第 7 章的 7.3,2014 年版第 7 章的 7.3);删除了整体效果(见 2014 年版第 7 章的 7.4);删除了试验方法(见 2014 年版第 8 章的 8);增加了质
4、量(见第 8 章的 8.1,8.2,8.3,8.4);更改了检验检测(见第 9 章的 9,2014 年版第 9 章的 9);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见第 10 章的 10.1,10.2,10.3,10.4,2014 年版第 10 章的10.1,10.2,10.3,10.4)。本文件由海南州布绣嘎玛民族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藏族自治州文体旅游广电局提出。本文件由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州布绣嘎玛民族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海南藏族自治州文体旅游广电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卓玛杰、冯寅、仁贝、李鸿雁。本文件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DB63/T 12512
5、014本文件由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监督实施。DB63/T 125120231贵南藏绣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贵南藏绣的术语和定义、工艺流程、藏绣分类、原辅材料、绣法及要求、质量、检验检测、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南藏绣工艺、手工生产的刺绣产品,包括宗教用品、生活用品、装饰品、工艺品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411 棉印染布GB/T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
6、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15552 丝织物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GB/T 22859 染色桑蚕捻丝线GB/T 38412 皮革制品 通用技术规范FZ/T 25001 工业用毛毡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贵南藏绣指贵南民间刺绣,俗称贵南针线,泛指贵南地区藏、汉等民族以藏传佛教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以及环喜马拉雅地区代表性动植物形象、自然风景为主要题材,以棉布、毛、麻、丝、绒、化纤纺织品、氆氇、特玛(藏式呢子)、毛毡、牦牛皮、藏绵羊皮等为底料,使用桑蚕捻丝线、藏绵羊绒线、牦牛绒线、牦牛皮线、藏绵羊皮线、马尾毛线等材料,采用贵南传统平针绣,结合齐针绣、乱针绣等手工绣法完成
7、的刺绣工艺品。3.2素软缎经向用桑蚕丝,纬向用人造粘胶丝交织的机织物。3.3DB63/T 125120232毛毡采用脱脂羊毛加工粘合机制而成(非经纬交织)。3.4藏绵羊皮革藏绵羊工业皮革头皮,厚度0.25 mm0.5 mm。3.5氆氇经线为棉线,纬线为脱脂毛纱的藏式手工织物。3.6牦牛皮革牦牛工业皮革头皮,厚度0.3 mm1 mm。3.7一绒一根丝线的二分之一。3.8一劈一根牦牛绒线的二分之一;一根藏绵羊绒线的二分之一。3.9一号线牦牛皮线:0.30mm0.3mm;藏绵羊皮线:0.25 mm0.25 mm。3.10一丝一根桑蚕丝线的十六分之一。3.11二号线牦牛皮线:0.15 mm0.15 m
8、m;藏绵羊皮线:0.125 mm0.125 mm。3.12绣疵刺绣过程中形成的影响外观质量的瑕疵。DB63/T 1251202334工艺流程4.1绘图4.1.1绘图设计:自主设计,构图严谨,以藏文化、佛像及青藏高原特有风景、动植物为主要元素(或按需方要求)设计图案。4.1.2图案应造型准确、布局合理、色彩艳丽、线条流畅、个性鲜明。4.2打绷4.2.1将绘制好图案的面料固定在绷架上,应面料紧绷不变形。绷架一般用木质材料,上下两根绷轴要求平直不易变行,左右两根插闩应平滑,方便调节绣绷的宽度。4.2.2根据绣品需要,绣制时可不打绷。4.3选针、配线根据图案要求选择合适的绣针和符合图案色调关系的绣线。
9、绣针以8号12号针为主。4.4绣制采用齐针、平针、套针、乱针、滚针等主要针法,根据设计图案要求辅以其他针法,施以绣制,要求针脚均匀,不漏针、不跳针。4.5装裱按照8.3的要求执行。5藏绣分类5.1题材分类按画面题材可分为:a)藏传佛教文化类;b)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类;c)环喜马拉雅地区代表性动植物形象、自然风景类。5.2形式分类分为传统藏绣、现代藏绣。传统藏绣是指用传统题材、传统面料(绸缎等丝织物)、传统针法(以平针、掺针、打籽针为主)的绣品。现代藏绣是指融入油画和摄影作品等题材,采用多种面料、创新针法的绣品。5.3绣法分类分为单面绣藏绣、双面绣藏绣、异面绣藏绣。双面绣藏绣指双面同形且同色
10、藏绣。异面绣藏绣包括双面异色绣、异形绣、全异绣藏绣。5.4针法分类分为平针类藏绣、交叉针类藏绣、扭针类藏绣、网针类藏绣、叠针类藏绣、织针类藏绣、结针类藏绣七大类。DB63/T 1251202345.5工艺融合分为全图绣藏绣、画绣结合藏绣、堆绣与藏绣相结合的藏绣。5.6用途分类分为实用类藏绣、装饰类藏绣。实用类藏绣包括服装、床上用品、居家饰品等藏绣。装饰类藏绣包括摆件、挂件、屏风等藏绣。6原辅材料6.1主要原材料6.1.1底料6.1.1.1素软缎,面料质量应符合 GB/T 15551 的规定。棉布,面料质量应符合 GB/T 411 的规定。氆氇,传统手工编织,绵羊绒毛脱脂。毛毡,毛毡质量应符合
11、FZ/T 25001 的规定。牦牛皮,牦牛皮革质量应符合 GB/T 38412 的规定。藏绵羊皮,藏绵羊皮质量应符合 GB/T 38412 的规定。6.1.1.2根据需要在棉、毛、麻、丝、绒、化纤纺织品、氆氇、牛、羊皮革等底料中挑选绣布,绣布质地细密,经过硬化处理,干净整洁、挺括,无色差、破损等瑕疵,应符合上述规定,并满足藏绣工艺的要求。6.1.2绣线6.1.2.1染色桑蚕捻丝线,应符合 GB/T 22859 的要求,其他辅线如羊毛线、腈纶线等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6.1.2.2藏绵羊绒线,传统纺线,藏绵羊绒毛脱脂。6.1.2.3牦牛皮线,无质量标准,传统方法切割。6.1.2.4藏绵羊皮线,无质
12、量标准,传统方法切割。6.1.2.5马尾巴线,天然、光滑、无开叉。6.1.2.6棉线,棉线是指用棉花纤维搓纺而成的细长可以任意曲折的线。6.1.2.7麻线,麻线就是用麻捻成的线。6.1.2.8根据图案造型及绣法挑选绣线,绣线尺寸均匀,无明显杂物,应符合上述规定,其他辅线如金(银)线等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6.1.3刺绣针以8号12号针为主。要求针身匀圆、光滑,针头锐而针鼻钝。普通木柄勾锥子,要求光滑、锥尖锐利、勾扣圆润。6.2主要辅料6.2.1金(银)线是用本色蚕丝作芯线,将切成 0.2 mm0.5 mm 的条状纸金(银)箔旋绕于芯线的外表搓捻而成。6.2.2绒线系采用多根色丝搓捻而成,或用多根
13、生丝无捻并合,经脱胶、染色、撬亮而成。DB63/T 1251202356.2.3发丝系人的粗、细不等的各色头发。6.2.4孔雀羽毛线系采用孔雀羽绒依附在芯线上手工搓捻而成。6.2.5马尾毛线白色为佳,粗细均匀,无明显色差及杂物,经清洗晾干处理。6.2.6牦牛、藏羊绒线系采用牦牛、藏羊羊绒手工搓捻而成。6.2.7牦牛、藏羊皮线系采用牦牛、藏羊皮制作而成的皮绳线。7绣法及要求7.1绣制针法主要绣制针法有:a)平针绣:平针是将绣线在纹样内排列均匀整齐,不能重叠,不能露底,拉线轻重一致,达到绣面针脚匀、齐、平、密的艺术效果;b)齐针:针法是起落针须在纹样的外缘。线条应排列均匀,不能重叠,不能露底,适用
14、于各种题材;c)单套针:针法是第一批从边上起针,边口齐整;第二批在第一批之中落针,第一批需留一线空隙,以容第二批之针;第三批需转入第一批尾一厘许,尔后留第四批针的空隙;第四批又接入第二批尾一厘许;其后,依此类推。针脚应齐整,丝丝相夹,镶色和顺,绣面平服,多用于植物类题材;d)双套针:针法与单套的绣法相同,只是比单套套得深,批数短。它以第四批和第一批相接,即第二批接入第一批四分之三处,第三批接入第一批四分之二处,第四批接入第一批四分之一处。线条应高低参差排列,分批进行,批批相叠,针针相嵌,适用于各种题材;e)施针:针法是第一层先用稀针打底,线条长短参差,线条间的距离应根据需要掌握,一般间隔两针。
15、如色彩复杂,需绣多层者,可酌量排稀,但排针距离要相等。以后每一层均用稀针按前一层组织方法,依绣稿要求分层施密,逐步加色,至绣成为止。应疏而不密,歧而不并,施针是加于其他针的针法,适宜绣制人物和动物类题材;f)旋针:针法是用接针或者滚针的方法盘旋而绣的一种针法。应弯曲自然,匀密而不露针脚,多适用于动物类题材;g)乱针:针法是不规则地运针用线,用长短色线交叉重叠成形,先以混合色线为底,再叉叠其它色线,根据底色来调和,叉叠次数不拘,直到形似为止。应乱中有律,光、色、形状表现突出,线条组织须直斜横斜地交叉,不能垂直或水平交叉,适宜于植物类题材;h)接针:针法是以第二针紧接第一针尾的里面接连着绣制。应整
16、齐对应,松紧适宜,接针严密,不露针脚,适宜于动物、植物、书法等题材;DB63/T 125120236i)滚针:针法是第二针插入第一针中偏前些,紧逼其线,把针脚藏在线下,第三针接第二针偏前些,以此类推。应针针紧逼,不露针脚,适宜于直线条类题材;j)长短针:针迹长短相掺,刺绣线迹根据需要长短不齐,除第一层外其它层行针时皆按一针长一针短运针,同层的针迹与线迹应保持在同一条直线上。宜表现不同色彩在交接处的过渡或混色效果,针法应平整、顺滑、细腻,常见于花、叶纹样的填图造型;k)跑步针:在织物正、反面交替行针,形成等距离间隔的刺绣线迹。宜用于缝合;l)纬编针:沿着织物的纬纱方向通过上下绣行针,绣针如同织布
17、机的“梭子”沿织物的纬向来回行进。宜用于填充正反面形状相同、阴阳相反的刺绣图案;m)锁边针:采用绣线环圈锁套而成,呈半开放式的链子扣,行针时运用短而横向的套针,每一针只有出针针迹在上一针的线圈内,并以等距离由前往后退,线迹形成连续的短横线,边缘呈现为犬齿形纹样。宜用于锁缝布料毛边,线迹长短可根据需要进行变化形成装饰纹样,绣制过程中针脚应均匀、整齐,常见于头饰、围腰口袋的边缘等部位;n)拱形锁边针:以多股绣线为骨架,通过“锁边绣”绣制出两组方向相对、线迹相互齿扣的组合型刺绣线迹。宜用于服饰品的叉口处,用于封固叉口;o)钉线:用“之”字形上下绣针法将绣线贴缝于绣片上,宜用于缝制绣线;p)扭针:针迹
18、紧密不露针眼,线迹呈绳索状,行针时出入针均与纹样线条相交成锐角,每一针入针点和出针点应紧邻上一针的入针点和出针点,依次按照纹样走向刺绣,宜用于绣制植物的茎和叶脉,针法应细密且多用纯色线;q)架绣:行针时根据刺绣织物面料经纬线的根数作交叉刺绣,行针方向一般为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线迹在正面形成两组斜线,并相互交叉呈“X”字形,每一个“X”形组合线迹称为“十字单元”,“十字单元”按照一定的方式排列组合构成刺绣图案。宜用于绣制传统图案,针迹应在同一方向。7.2工艺要求7.2.1总体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a)精:绣工精致、构图精巧、细节雕琢精心、绣面物象生动活泼传神;b)细:用针纤巧,绣线精细,针刺细密,
19、针法均匀,不露针脚,绣线排列有节奏;绣线的选用应符合画面要求;c)雅:观感温和柔美,色阶合度,格调高雅大方;丝理圆转自如;配色浓淡相宜、柔和有度;线光分明,光彩射目;秀丽灵动;厚薄合度,精细通透;边线针脚松紧适度,收放自如;d)洁:通幅平整,不应补针;绣面光滑,轮廓齐整,色泽光洁,丝理紧密流畅;画面色彩鲜亮,不脱色。7.2.2具体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a)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手法独特,能较好地继承传统风格;b)以佛教文化为主的佛像和人物像类,应形象饱满,运用平针、掺针、斜针、游针针法,辅以交叉针等针法刻画人物面部表情和神态,针脚圆润流畅,突出人物形象特征,宜使用一丝型号的线绣制;c)服饰与生活用
20、品类,宗教用品应符合宗教定制,其他以符合民间认知为准,宜使用一绒、一劈线绣制;DB63/T 125120237d)宗教建筑类,佛塔应符合佛经要求,寺庙建筑应符合传统要求和民间认知,宜用一绒、一劈线绣制;e)动物类,以环喜马拉雅代表性动物为主,凸显地域特色,要圆润饱满、富有灵气、形象逼真,宜用一丝、一号、二号线绣制;f)植物、山水类,以环喜马拉雅代表性植物、神山圣湖为主,设计、用色要符合传统宗教和民族特点,根据图案的不同使用不同型号的线绣制;g)现代题材类,以不损害宗教信仰、民族感情为原则。7.2.3异面绣应采用正反两面外轮廓一致但两面颜色或形状迥异的图案,底料要求用透明绢、缎,应巧妙运用藏针隐
21、线的绣法。7.2.4绒线工艺绒线多采用无捻的桑蚕丝绣线,也可用多根生丝无捻并合,经脱胶、染色、撬亮等工艺制成。7.2.5画与绣的结合画绣一体,两者紧密相融。7.2.6堆与绣的结合达到堆绣、藏绣融为一体,两者紧密结合。7.3装裱7.3.1总体要求装裱时绣面绷平,镶嵌边料色彩花纹一致,无气泡、脱壳、断裂现象,角度准确,丝缕直,纹样正,通幅整齐。7.3.2藏式传统装裱要求绣品应用真丝、锦、绫、绸等辅材进行装裱,装裱后的绣品应画面平整、图案清晰、形状准确、文字和图章端正、质感好。7.3.3汉式传统装裱要求以宣和装裱为准。7.3.4硬裱(相框)要求绣品应固定在夹板或纤维板上,绣面应绷平、整洁,裱框应规格
22、正确、无划痕、风格无冲突,文字和图章端正。8质量8.1外观质量绣品图案纹饰绣工精致美观、绣面平整,不褪色,无污迹、破损等缺陷。DB63/T 1251202388.2刺绣质量8.2.1图案,自主设计,构图严谨,轮廓符合设计要求,清晰美观,并富有层次感;绣线颜色搭配合理。8.2.2绣线,尺寸匀称、平顺、光滑。8.2.3优等品针法,绣平面平整光滑、细腻无毛刺,针脚整齐;锁线清晰,密度适当,链扣间距均匀,锁边与绣面间不露底。8.2.4合格品针法,绣平面较平整光滑细腻,针脚整齐,基本不露针脚。8.2.5绣品背面,平顺整洁,无明显打结、线头。绣线松紧一致,不连绣部分背面拉线控制在 1cm 左右。8.3绣疵
23、8.3.1优等品错绣:不允许。8.3.2优等品漏绣:不允许。8.3.3优等品漏底痕:不允许。8.3.4合格品错绣:不明显。8.3.5合格品漏绣:不明显。8.3.6合格品漏底痕:不明显。8.4品级按绣品质量及工艺价值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两个品级,分级要求应符合7.2和7.3的规定。9检验检测9.1要求采用量具进行测量,色彩采用目测法和色值比较测定法进行。除动物类、植物类、山水类和现代题材类以外,藏绣总体检验检测结果要符合量度经标准、符合佛经描述、符合历史事实、符合民间认知。9.2方式样品表面照度不低于750lx(相当于40 W日光灯管3只40 W加罩青光日光灯灯管3根4根),光源与样品距离为1.0
24、 m1.2 m;检验人员的视线正视样品,眼睛与样品的距离为55 cm60 cm。检验台台面应为白色,检验员以目测及手感进行检验评定。9.3方法9.3.1棉布面料检验方法:按 GB/T 411 的规定执行。9.3.2毛毡面料检验方法:按 FZ/T 25001 的规定执行。9.3.3牦牛皮面料检验方法:按 GB/T 38412 的规定执行。9.3.4藏绵羊皮面料检验方法:按 GB/T 38412 的规定执行。9.3.5素软缎面料检验方法:按 GB/T 15552 的规定执行。1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0.1标志DB63/T 125120239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和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销售的绣品标志应符合 GB/T 5296.4的规定。10.2包装应在透明材料内部放置厚度适宜的软性材料防压衬垫,并采用软性材料包裹,外框架要结实,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包装不破损,并防潮、防晒、防腐、防污染。可采用藏式布包、书画桶(筒)等进行包装。10.3运输装入包装箱内运输,应防潮、防摔、防压、防刮、防腐。10.4贮存产品应放在通风、避光、干燥处,防虫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