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44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烘箱测定回潮率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含油剂的剑麻纤维制品。 2 原理 在规定条件下烘除试样水分,计算试样的回潮率。 3 试验仪器及用具 八篮恒温干燥箱:有良好的空气循环装置,温度可控制在105110 范围内。 天平:精度0.01g。 计时器。 4 试验条件 试验在环境大气条件下进行。 5 试样制备 从剑麻纤维制品样品中抽取约50g作为一个试样,置于八篮恒温干燥箱内的吊篮中,迅速称量并记录。该重量为试样湿重量,精确至0.01g。 6 试验程序 将八篮恒温干燥箱升温至105110后,恒温烘1.5h,然后关闭电源停留5min后称重;每恒温20min后关闭电源停留5min称重一次,直至前后两次重量之差在0.10g以内,最后一次重量为试样干重量,称重精确至0.01g。 7 结果计算 试样的回潮率按下式计算: 计算所得值为试样回潮率的试验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Hc( S G)/ G100 式中: Hc试样的回潮率,;S 试样湿重量,g;G 试样干重,g。页码,1/1NY/T 24495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pP244000K.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