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7 T 501-2022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规范 一般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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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140 CCS A 16 4107 新乡市地方标准 DB4107/T 5012022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规范 一般要求 2022-12-16 发布2023-01-15 实施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107/T 501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获嘉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丹华、方新磊、张静、苗子羽、刘娇娇、孙珍珍、裴逸超、赵智勇、段士涛、贾文聪、宋玉丰、郭甜。DB4107/T 50

2、12022 1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规范 一般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规范的一般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服务分类、基本要求、服务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服务业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374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基本词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申请主体备案服务 对拟进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并将备案资料上报国家知识产权

3、局审批。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提供专利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复审、专利权评价报告等文件的预先审查服务。专利快速维权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专利维权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技术支撑。专利导航预警服务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专利预警服务。4 服务分类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具体分为:申请主体备案服务;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专利快速维权服务;专利导航预警服务;DB4107/T 5012022 2 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注:上述服务分类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阶段开展的主要业务为划

4、分依据,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后续增加职能业务,服务分类可增加。5 基本要求 岗位要求 5.1.1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工作职责,应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室)、预审确权、维权事务、运用发展等部门。5.1.2 综合管理(办公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文档管理、网络和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制度建设、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政务信息统计管理、培训、中心文化建设及宣传等工作。5.1.3 预审确权部门主要负责企事业单位备案,对专利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专利复审案件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进行预审,预审案件的统计分析等工作。5.1.4 维权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侵权判定、纠纷调解等,协

5、助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专利行政裁决和行政执法。5.1.5 运用发展部门主要负责产业专利导航、专利分析预警、高价值专利培育等相关服务工作。人员要求 5.2.1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工作能力。5.2.2 预审确权岗位人员应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相关课程并通过考核。5.2.3 维权事务岗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具有预审确权岗位从业经验;具有知识产权维权经验;具有知识产权执法经验。5.2.4 运用发展岗位人员应具备专利检索、分析、导航预警等相关工作能力。6 服务要求 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次性告知。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时,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

6、需提供的全部材料及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一次审清,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业务。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及业务流程,工作中语言文明规范,态度认真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7 服务评价与改进 服务评价 7.1.1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提供服务反馈入口,供申请主体填写反馈意见。7.1.2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7.1.3 申请主体应配合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服务调查机构的调研,并公平公正反DB4107/T 5012022 3 馈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服务情况。7.1.4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建立自我评价制度,定期对自身服务质量进行自我评价,并认真处理评价结果。服务改进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分析服务评价结果,确定改进目标,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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