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65-2000 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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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B TB 10065-2000 J 33-2000 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electric transformer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 2000-05-12 发布2000-08-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electric transformer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 TB 10065-2000 J33- 2000 主编单位:铁道部第四勘

2、测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年北京关于公布铁路通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11个标准规范的通知铁建设函(2000)172号铁路通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 10418-2000)、铁路信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 10419-2000)、铁路电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 10420-2000)、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 10421-2000)、铁路内燃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 10021-2000)、铁路电力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 10022-2000)、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TB 1006

3、4-2000)、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规范(TB 10065-2000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施工规范(TB 10220一丑000)、铁路光(电)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TB 10026-2000 )、铁路时分数字程控电话交换工程设计规范(TB 10036-2000) 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经批准现予公布,自2000年8月1日起施行。原铁路通信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TBJ 418-87)、铁路信号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TBJ 419-87)、铁路电力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TBJ 420-87)、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TBJ 421-87)、铁路内燃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则(TBJ

4、21-89)、铁路电力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则(TBJ 22-89)、铁路光缆数字通信工程设计规定(TBJ 26-90)、铁路程控数字交换通信工程设计规动(TBJ 36-92)、铁路时分数字程控交换设备技术规范(TB/T 10110-94) 9个标准同时废止。原验标中的验收内容已纳入相应的施规中。对延续项目勘测设计中新老规范的衔接问题,按关于实施新发布设计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技(1999)88号)办理。以上标准由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和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组织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三000年五月十二日前本规范根据铁建函(1998)43号文的要求进行编制。本规范共分八章,其主

5、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电气部分,变配电装置,防雷及接地,对有关专业要求等。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湖北省武汉市和平大道673号,邮编:430063),并抄送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7号,邮编:100020),供今后修改时参考。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欧阳志源、秦岭、周京、孙建明、XtJ敬军、王学锋。次总则术语.2基本规定.3 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5 电气部分85.

6、1 变压器的设置.8 5.2 电气主接线.9 5.3 导体和电器.10 5.4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115. 5 并联电容器装置.14 5 .6 电气测量.15 5.7 所用交直流电源.16 5.8 二次接线175.9 电力远动接口.四变配电装置206.1 变电台和箱式变电站.20 6.2 室内变电所.21 6 . 3 变配电装置的布置、安全距离及安全措施.22 6.4照明.29 6.5 防火与贮油设施.29 防雷及接地327.1防雷.32 7.2接地35对有关专业要求.408.1 对房建专业要求.40 目1吨/缸叫dAEJ6 8 7 8.2 对暖通专业要求.41 8.3 对给排水专业要求.4

7、28.4 对通信专业要求.42 附录A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分类.44 附录B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计算.46 本规范用词说明48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规范条文说明.49 2 1总则1.0.1 为统一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1.0 .2 本规范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110kV及以下的电力变、配电所新建、改建工程设计,不适用于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设计。1.0.3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分为近、远两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5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10年。设计时应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变、配电

8、所电气设备的房屋建筑面积应按电源情况和远期规划确定。1.0.4铁路电力变、配电所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 . 2术语2.0.1 变电所对部分或全部变电装置设于室内的变电站的统称,如110/10 kV变电所、66/10kV变电所、35/10kV变电所、10/0.4kV 变电所等。2.0.2地方电源由电业部门或工矿企业的发电厂、变电所,向铁路电力负荷供电的电源。2.0.3 配电所引人一至二回电源,具有配电、供电功能的场所,铁路部门配电所的电压等级通常为10kV。2.0.4 杆架式变电台变压器设于杆上的变电台。2 .0.5 落地式变电台变压器设于地面

9、的变电台。2.0.6 箱式变电站变压器等变电设施设于封闭式金属箱内的变电站。2.0.7 自动闭塞电力线路在自动闭塞区段,主要对信号设备供电的10kV专用电力线路,简称自闭线。2.0.8 电力贯通线路连通铁路两相邻变、配电所间的10kV或35kV电力线路,简称贯通线。2.0.9 供电臂设于两相邻变、配电所之间的自动闭塞电线路或贯通电线路,其长度通常为40-60kmo 2 . 3基本规定3 .0.1 10 kV及以上变、配电所按下列规定设置:1 中间站、区段站、编组站、分局或路局所在地,根据负荷及电源情况,可设10kV配电所或35/10、66/10kV变电所。2 装机容量在8MVA及以上的编组站或

10、路局、分局所在地,根据电源情况,并经经济技术比较,可设置110/10kV或110135 kV变电所。3.0.2 自闭线、贯通线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自闭、贯通配电所。相邻两变、配电所之间的距离,应根据电源分布情况、供电技术要求及检修的方便确定。在一般条件下宜为40-60km;特殊情况允许适当延长,但应满足供电技术要求。3 . 0.3 自动闭塞采用单回路供电时,相邻两变、配电所的电源倒闸作业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不大于0.6s。3.0.4 变、配电所接引的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一级负荷的变、配电所,应有两路独立电源受电,并应使其中一路为专盘专线,另一路亦应可靠。2 为特大型客站供电的变、配电所宜设第

11、三路电源。3 自动闭塞及贯通相邻两变、配电所,应各有一路相互独立电源受电,并应为专盘专线;有条件时,尽量使其中一个变、配电所引人两路电源。4元一级负荷的变、配电所,应有一路可靠电源受电;有条件时,宜有两路电源受电。5 具有两路电源的变、配电所,每路电源宜保证全部负荷供电。如供电条件确有困难,应做到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保证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供电。6 电气化区段的变、配电所应优先采用地方电源。3 . 3.0.5 变、配电所接引的独立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两路电源之间无联系,如取自两个发电厂或不同电源的两个变电所,其中一个厂(或所)发生故障时,另一个厂(或所)应继续供电。2 两路电源之间有联

12、系,但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路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3.0.6 变、配电所的设计应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建变、配电所宜逐步引人电力远动装置,并对主要设备和线路实现遥控、遥信、遥测。3 :0.7 变、配电所的重要设备应经省部级鉴定,一般设备应经有关部门鉴定;宜采用技术先进、维护方便的电气产品。. 4 . 4 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4.0.1 变、配电所所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接近负荷中心或主要用户。2 应便于电力线路的引人和引出。3应考虑交通运输和维护管理方便;并宜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4应避免设在有化学腐蚀、空气污秽、导电粉尘等场所,否则应设在污源的上风侧。5 66 kV及以上变电

13、所的所区地坪标高应高于100年一遇的洪水位,35 kV及以下变、配电所的所区地坪标高应高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变、配电所的所址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6变、配电所的主设备间宜离开铁路正线30m,其他线10 m 以上。7 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应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8应避免设在爆炸危险场所内。如若布置在危险场所内或与危险场所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4.0.2 所区内建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有人值班的控制室宜与高压室毗连,并便于监视室外配电装置。2 所区内建筑物的布置应紧凑,合理

14、利用地形,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并预留远期扩建的位置。3 变、配电所与电力工区同时新建时,应合建。4 所区地面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5%。. 5 . 5 所区地面坡度不应大于8%,如土质易受冲刷,不宜大于5%。4 .0.3 变、配电所室内地面标高宜高出屋外地面0.3m,屋外电缆沟壁宜高出地面0.1m。4.0.4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安全、检修安装及工艺的要求,并应符合表4.0.4-1和表4.0.4-2的规定。4.0.5变、配电所所区场地宜进行绿化,但严禁绿化物影响电气的安全运行。4.0.6 有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0-2.2m的实体围墙

15、,所内主要道路宽度宜为3.0-3.5m。表4.0.4-1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压力自流热力管压缩通信电力电缆管线名称水管水管和管沟空气管电缆(直埋35kV 及以下)压力水管1.0 1.5- 3.0 1.5 1.0 1.0 1.0 自流水管1.5-3.0 1.5 1.5 1.0 1.0 热力管和管沟1.5 1.5 1.5 2.0 2.0 压缩空气管1.0 1.5 1.5 1.0 1.0 通信电缆1.0 1.0 2.0 1.0 0.5 电力也缆(直埋1.0 1.0 2.0 1.0 0.5 35 kV及以下)事故排汹管1.0 1.0 1.0 1.0 1.0 1.0 注:1 表列净距应自管或

16、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2 当热力管与直埋电缆间不能保持2m净距时,应采取隔热措施。3 同沟敷设的管线间距,不应受本表规定限制。事故排油管1.0 1.0 1.0 1.0 1.0 1.0 4 压力水管与自流水管之间净距取决于压力水管的管径,管径大于200mm应取3m,管径小于200mm,应取1.5m。5 电缆之间的净距,还应满足工艺布置的要求。6 如有充分依据,本表数字可酌量减小。6 表4.0.4-2地下管线相直交叉或与道路交叉的最小垂亘净距(m)压自热雪气管2宣2穿电力电缆故刽管事油f 沟明道路管线名称力流力(直埋35kV ( 水水电埋电管及以下)底沟路面管管管缆)缆) ) 压力水管0.15 0.

17、15 0.15 0.15 0.15 0.15 0.5 0.25 0.5 0.81 自流水管0.15 0 . 15 0.15 0.15 0.5 0.15 0.5 0.15 0.5 0.8 热力管0.15 0.15 0.1 0.15 0.5 0.25 0.5 0.25 0.5 0.7 压缩空气管0.15 0.15 0.15 0.1 0.5 0.25 0.5 0.25 0.5 0.7 通信电缆(直0.5 0.5 0.5 0.5 0.5 0.5 0.5 1.0 埋)通信电缆(穿0.15 0.15 0.25 0.25 0.5 0.25 0.5 1.0 管)电力电缆(直理0.5 0.5 0.5 0.5 0

18、.5 0.5 0.5 0.5 1.0 35kV及以下)事故排汹管0.25 0.15 0.25 0.25 0.5 0.25 0 .5 0.25 0. 5 1. 0 注:1 表列净距应自管或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2 生活给水管与排水管交叉时,生活给水管应敷设在上面。3 管沟与管线间的最小垂直净距按本表规定采用,但穿越道路时的最小净距不限。4 电缆之间的净距应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5 如有充分依据,本表数字可酌量减小。 7 5电气部分5.1 变压器的设置5.1.1 主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两路电游、时,主变压器宜设两台;只有一路电源时,宜设一台。2 装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10-110kV地

19、区变电所当其中任意一台变压器的电源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保证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用电。3 对昼夜负荷波动较大的1010.4kV变电所,根据需要可设置两台或两台以上主变压器。4 当季节性负荷变化较大时,可设置两台主变压器。5.1.2 备用变压器应按下列要求设置:1 35/10 kV及35/0.4kV变压器:在段管内统一设置,当新设变压器为5台及以下时可设1台;超过5台时,宜设2台02 1010.4 kV变压器(含自闭线、贯通线区间信号变压器及10kV调压器):在段管内统一设置,按工程新设变压器总台数的10%-15%设置。3 66/10 kV及110/10kV变压器:不设置备用变压器。5 .1.3

20、 10 (6)/0.4 kV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1.25 MV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5.1.4 10 (6)/(1:4 kV变压器宜将动力负荷和照明负荷共用变压器。当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设专用变压器:1 当照明负荷较大或动力和照明采用共用变压器严重影响照明质量及灯泡寿命时,可设照明专用变压器;2 单台单相负荷较大时,宜设单相变压器;. 8 . 3 冲击性负荷较大,严重影响电能质量时,可设冲击负荷专用变压器;4在电掘系统中性点不接地或经阻抗接地,电气装置外露导电体就地接地系统(IT系统)的低压电网中,照明负荷应设专用变压器。5.1.5

21、电力潮流变化大和电压偏移大的变电所,如经计算变压器不能满足电力系统和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5.1.6 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防腐型变压器。5.2 电气主接线5.2.1 电气主接线应根据负荷及电源情况采用简单可靠的接线,并符合下列规定:1 有两路电源同时运行的10(6) kV地区变、配电所,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分段开关应为断路器;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时,可设置旁路母线。2 电源为一主一备时,分段开关可采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3 有两路电源的35/10kV变电所宜采用内桥接线。4 66/10 kV、110/10kV变电所应根据地方电源情

22、况及铁路负荷情况,采用终端式接线、内桥接线或外桥接线。5.2.2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应一致,母线及引下线应分别涂色。5.2.3 新建变、配电所宜设模拟主接线盘(或屏)。5.2.4 110 kV及以下变、配电所在回路中未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时,可使用隔离开关进行下列操作:1 开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2 开合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3 开合35kV、630kVA与10kV、320kVA及以下电力变压器的空载电流。. 9 . 5.2.5 向自闭线和贯通线供电的变、配电所,应分别设有载调压器及专用母线段,并应在自闭或贯通馈出回路断路器的线路侧设电压互感器。5.2.6 自闭线或贯通线相邻

23、两座配电所不满足独立电源的受电条件时,宜设置跨所供电装置。5.2.7 由地方电源供电的变、配电所电源进线处,宜装设计费专用的电压和电流互感器。5.2.8 变、配电所应设所用变压器,10 kV所用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超过30kVA, 35 kV及以上所用变压器不宜超过50kVA。所用变压器应接在电源进线断路器的前面。5.2.9 10 (6)/0.4 kV变压器及接线组别应符合下列要求:在TN及TT接地系统的低压电网中,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当选用Y,ynO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时,需核算由于单相不平衡负荷而引起的中性线电流,该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绕组额定电流的25%,且任意一相电流在满载

24、时不得超过额定电流值。5.3 导体和电器5 .3.1 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允许最高工作电压不得低于该回路的最高运行电压。设计所选用的导体和电器,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得小于该回路的最大持续工作电流;对屋外导体和电器尚应计及日照对其载流量的影响。5.3.2 导体和电器的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的短路开断电流,可按三相短路验算,当单相、两相接地短路较三相短路严重时,应按严重情况验算。5.3.3所用电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压器;设于多层或高层主体建筑物内的变电所、环境恶劣或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亦宜采用干式变压器;400 kVA以上的干式变压器宜选用带温控功能的产口口口。10 5.3.4 35 kV及以下变配电所宜采用

25、户内成套配电装置。5.3.5新建变、配电所的断路器宜实现无油化,其操作机构宜为电动型。5.3.6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应选择适用于该海拔高度的电器和电资产品,其外部绝缘的冲击和工频试验电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5.4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5.4; 1 继电保护装置,应以合理的运行方式保证安全运行,并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速动性和灵敏性的要求,以迅速切除故障。5.4.2 新建变、配电所的继电保护可采用电磁保护或微机保护,新建铁路宜优先采用微机保护。5.4.3 线路的继电保护应按下列要求设置:1 变、配电所受电回路应设过电流和低电压保护,并宜设电流速断或延时速断保护;2馈出回路应

26、设过电流和电流速断保护(过电流时限在0.5 s及以下时,可不设电流速断保护); 3 自动闭塞和贯通馈出回路,应设过电流、电流速断和失压保护;4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单相接地保护,应在每段母线上设绝缘监视装置;馈出线回路为4回及以上时,宜设小电流接地监视信号。5.4.4 电力变压器的继电保护应按下列要求设置:1 变压器应设过电流保护,双线圈变压器应设于主电源侧,三线圈变压器应设于主电源侧和主负荷侧。过电流保护时限大于0.5 s时,宜设电流速断保护。当灵敏度不符合要求时,宜设差动保护;2 800 k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与400kVA及以上的车间内油浸变压器应设瓦斯保护。当壳内故障产生轻微瓦斯或油

27、面下11 降时,应瞬时动作于信号。当产生大量瓦斯时,宜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3 400 kVA及以上变压器,应根据可能产生的过负荷情况,装设过负荷保护。4 对变压器引出线、套管及内部的短路故障,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6.3 MVA及以上的并列运行变压器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2) 10 MVA以下的变压器可装设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2MVA及以上的变压器,当电流速断灵敏系数不符合要求时,宜装设纵联差动保护。3) 400 kVA及以上、一次电压为10(6) kV及以下,线圈为三角一星形连接的变压器,可采用两相三继电器式的过流保护。5 变压器的纵联差动保护应符合下列要

28、求:1)应能躲过励磁涌流和外部短路产生的不平衡电流。2)差动保护范围应包括变压器套管及其引出线。6 向自闭线或贯通线供电的调压器应装设过电流保护,并宜装设电流速断保护。5.4.5 10 (6) 35 kV变电所分段母线的保护,宜在分段断路器装设过电流保护和电流速断保护;如采用反时限电流继电器时,可仅装设过电流保护。5.4.6 电力电容器回路应设电流速断、过电压及失压保护,电容器内部元保护措施时,应设熔断器保护。5.4.7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10kV电力网中,当低压侧有电源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运行时,对外部单相接地引起的过电流、应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零序电流保护可由两段组成

29、,每段应各带两个时限,并均应以较短的时限动作于缩小故障影响范围;以较长的时限有选择性地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12 2 双线圈及三线圈变压器的零序电流保护应接到中性点引出线上的电流互感器上。5.4.8 变配电所的自动装置应按下列要求设置:1 10 (6) 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与架空混合线路(架空长度在1km以上)宜设一次重合的自动重合闸装置,自动闭塞及贯通回路亦应设一次重合的自动重合闸装置。2 下列情况应设电源自动投入装置:1)两路电源同时运行时,应设母联自动技人装置。2)两路电源一主一备运行及自动闭塞相邻两变、配电所间,应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3)有两台所用变压器时应在低压侧设自

30、动投入装置。3 下列情况应设同步检查装置:1)双电源变配电所的两段母线有可能并网运行时。2)自闭线、贯通线相邻两配电所对应的馈出回路需要并网运行时。4 由于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可能引起人身伤害及事故的配电装置之间应设电气或机械联锁。5.4.9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应根据故障类型进行计算:必要时,还应计及短路电流衰减的影响。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不得小于下列数值:1 电流、电压保护一-1.5;线路过长(自闭线与贯通线)一一一1.25。2 变压器的电流速断保护,当保护装置安装处短路时一一2.0。3 变压器的差动保护一-2.005.4.10 微机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微机保护应采用技术成熟、通用性强、工艺先

31、进、性能可靠的产品。2 微机保护当设置监控主机时,宜采用双机热备用方式。3微机保护应具备屏幕显示功能、报警和故障自动记录功13 . 能,并应具备抗干扰、自检、自恢复功能及断电时保存数据的功能。4应设不间断电源,其容量不应小于系统中各器件的耗电量。5 微机保护应尽量与微机监控、监测同期建设,并预留远动接口条件,其组网能力应有很好的扩展性。5.5 并联电容器装置5.5.1 当高压功率因数低于0.9、低压功率因数低于0.85时,应设电容器进行补偿。5 .5. 2 高压电容装置宜集中设在变、配电所内;低压电容器宜分散设置在低压元功负荷较大且环境正常的车间内或低压配电装置内。5.5.3 高压电容器装置宜

32、装设在单独的房间内。5.5.4 室内的电容器组,下层电容器的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 .3 m,上层电容器底部距地面不大于2.5m,电容器的布置不宜超过三层。5 .5.5 电容器组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应与接入电网的运行电压相配合。2 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的绝缘水平相配合。3 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倍。4 高压电容器装置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或双星形接线。5 低压电容器组应接成三角形。6 电容器组应设自动放电和显示装置。高压电容器组应直接与放电装置连接,中间不应设置开关或熔断器。低压电容器组和放电设备之间,可设自动接

33、通的接点。7低压电容器组宜按电压、无功功率及时间等条件设自动投切装置。14 5.5.6 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单独的控制、保护设备,并应设置单台电容器的熔断器保护。当装设电容器装置处的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或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宜在并联电容器组回路中设置串联电抗器。5.6电气测量5.6.1 变、配电所的测量仪表可按表5.6.1设置。表5.6.1变、配电所的测量仪表(个)名称电流表电压表三相有功三相无功功率功率表附注电度表电度表因数表35 kV、66kV、110kV 电3 1 1 母线4 一母联断路器1 一馈出线1-3 1 10 (6) kV 受也3 1 1 1 1 每段母线4 母联断路器1 一馈

34、出线-3 1 电容者曾3 一1 自闭、贯通锁出1- 3 1 一注:1 每段母线上4个电压表,其中1个测量线电压用,其余3个作为母线绝缘监视用。2 根据需要,受电回路可设最大需盘袋就电力定最器。3 当采用微机保护时,可不受此表限制。5.6.2 测量仪表与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直流仪表不应低于1.5级,交流仪表不应低于2.5级。2 与仪表连接的分流器、附加电阻和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5级。仅作电流和电压测量时,1.5级和2.5级的仪15 . 表,可使用1.0级互感器;非重要回路的2.5级电流表,可使用3.0级电流互感器。3有功电度表,当月平均用电量达1MW.h及以上或

35、有特殊计量要求时,应采用0.5级,其余可采用1.0或2.0级;无功电度表其准确度为2.0或3.0级;计费用互感器,其准确度为0.5级。5.6.3 电流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三相电流基本平衡的电力装置回路,可采用一只电流表测量其中一相电流。2 下列情况,应采用三只电流表分别测量三相电流:1)并联电力电容器组的总回路;2) 66 kV及110kV的重要线路;3)三相负荷不平衡率大于10%的1.2kV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线路;4)三相负荷不平衡率大于15%的1.2kV以下的供电线路。5.7 所用交直流电源5.7.1 变、配电所的所用交流电源宜有两路;带有自闭、贯通的配电所为单电源配电所时,可在自闭

36、或贯通线进线开关前接取电源,设第二所用电源变压器。5.7.2 变电所的直流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采用分段母线时,蓄电池应能切换至任一母线。5.7.3 蓄电池组的设计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 全所事故停电1h的放电容量。2 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容量。5.7.4 变、配电所的直流操作电商、宜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维护方便的产品;元人值班的变、配电所的直流电源宜采用免维护电池。16 5.8二次接线5.8.1 有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宜装设能重复动作、延时自动解除或手动解除音响的中央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装置;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可装设当远动装置停用时转为就地控制的简单事故信号和预告

37、信号。断路器的控制回路,应有监视信号。5.8.2 变、配电所内的二次回路宜采用铜芯控制电缆和绝缘导线,在绝缘可能受到油浸蚀的地方,应采用耐油的绝缘导线或电缆。5.8.3 控制电缆和绝缘导线的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 按机械强度要求,铜芯控制电缆和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为:1)强电控制回路,不应小于1.5mm20 2)弱电回路,不应小于0.5mm20 2 电缆芯线截面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流回路:电缆芯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2)电压回路:当全部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时(考虑到发展,电压互感器的负荷最大时),电压互感器至保护和自动装置屏的电压降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3%,电缆芯线截面不应小

38、于1.5mm2。3)操作回路:在最大负荷下,操作母线至设备的电压降,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5.8.4 电流互感器的一次侧隔离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5.8.5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应在一点接地,一般在配电装置附近经端子排接地。但对于有几组电流互感器连接在一起的保护装置,应在保护屏上经端子排接地。5.8.6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除开口三角绕组和另有专门规定者外,应装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在接地线上不应安装有开断可能的设备。当采用B相接地17 时,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应装在线圈引出端与接地点之间。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绕组的试验用引出线上,应装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5.8.7 各独

39、立安装单位的二次回路应经过专用的熔断器或自动开关。5.8.8 变配电所中重要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有经常监视操作电源的装置。断路器的跳闸回路、重要设备断路器的合闸回路和装有自动合闸装置的断路器合闸回路,应装设监视回路完整性的监视装置。5.8.9控制屏(或台)上的模拟母线应清晰、连贯。模拟母线的色别按表5.8.9确定。表5.8.9控制屏(台)上模拟母线的色到5.8.10 端子排配置应满足运行、检修、调试的要求,并宜与屏上的设备位置相对应。强电与弱电回路的端子排宜分开布置。如有困难分不开时,强、弱电端子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设空端子分开,对强电端子应设绝缘隔板。5.9 电力远动接口5.

40、9.1 纳入遥信、遥测、遥控的对象应符合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5.9.2 纳入遥控的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应采用电动操作机构。5 .9.3 电力远动设备宜设于控制室内;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设于与控制室毗邻的单独房间内。5.9.4 10 kV及以上新建变、配电所的电磁式继电保护二次回18 . 路宜按电力远动要求设置;电力远动设备可按直接与配电盘接口的方式设计,不宜设置中间端子转接盘。5.9.5 电流、电压、功率等模拟量宜采用交流采样。5.9.6 电力远动设备应有可靠的事故备用电源,其容量应满足电源中断1h的使用要求。5.9.7 10 kV及以上变、配电所的本地操作与远方调度操作之间

41、宜采取闭锁措施。19 6 变配电装置6.1 变电台和箱式变电站6.1.1 35 kV、10(6) kV室外变电所的设置应根据用电负荷状况和周围环境选择杆架式变电台、落地式变电台、箱式变电站等型式。6 . 1.2 杆架式变电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杆上变电台的变压器单台最大容量及台面距地面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6.1.2的规定。表6.1.2杆上变压器容量及台商离度7?建单台最大容量(kVA)台商距地最小高度(m)10 (6) 35 10 (6) 35 单杆变电台10 2.5 双杆变电台200 100 2.5 3.0 2 双杆变电台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带栅栏的工作台。3 杆上变电台当跌落式熔断器打开后

42、,电源侧带电部分至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0 (6) kV为2.5m, 35 kV为3m。4 变电台的高压侧应设防雷装置。6 . 1.3 落地式变电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变电台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墙;2 变压器外壳距围墙(围栏)的净距不应小于1.0m; 3 变压器基础的顶面距地面不应小于0.3m; 4 二、三级负荷如装设两台变压器时,变压器与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m。6.1.4生活区或地形受限制地段的室外变电装置,经经济技术比较,可采用箱式变电站。站内的高压侧宜设负荷开关,并宜采. 20 . 用型接线;箱底距地面不小于0.3m。6.2 室内变电所6.2.1 10

43、(6) kV变压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设置在室内:1 变压器容量超过200kVA者。2 环境的限制,或有防爆防火规定者。3 空气污秽严重,对电气设备有腐蚀处所。6.2.2 10-35 kV变压器外廓(防护外壳)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2.2所列数值。干式变压器的金属网状遮栏,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PIX,遮栏高度不低于1.70m。表6.2.2变压器外廓(防护外壳)与变压器室培壁和门的最小净距(mm)77些:2A)1 000及以下汹浸变压器外廓与后壁、侧壁净距800 汹浸变压器外廓与门净距800 干式变压器金属网状遮栏与后壁、侧壁净距600 子式变压器金属网状遮栏与门净距800 注:

44、1 表中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成套产品。1250及以上800 1000 800 1仪)()2 对于就地检修的屋内泊浸变压器,变压器室的室内高度可按吊芯所需的最小高度再加J700 mm,宽度可按变压器两1)!备加800mm确定。6.2.3 多台干式变压器布置在同一房间内时,变压器防护外壳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2.3及图6.2.3-1、6.2.3-2所列数值。表6.2.3变压器防护外壳间的最小净距(mm)7于1些芒A)100 - 1000 1 250 - 1 600 变压侧面具有IP2X防护等级及A 600 800 以上的金属外壳变压器侧面具有IP4X防护等级及A 可贴邻布置可贴邻布置以上的金属外壳

45、. 21 . 续褒6.2.3变压器容量(kVA)100 - 1000 1 250 - 1600 项目考虑变压器外壳之间有一台变压器B b+600 b+600 拉出防护外壳不考虑变压器外壳之间有一台变压B 1000 1 200 器拉出防护外壳注:1 变压器外壳的门应为可拆卸式,当变压苦苦外壳的门为不可拆卸时,其B值应是门扇宽度c加变压器宽度b之和再加300。2 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划分见附录A。t-A叫I z 图6.2.3-1多台干式变压器之间A值可-一丁立丁叫4图6.2.3-2多台干式变压器之间B值6.3 变配电装置的布置、安全距离及安全措施6.3.1 高压配电装置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表6.3.1所列数值。 22 . 表6.3.1室内配电装置通道的最小净距(mm)注rT离端安装操作通道盘后的维护通道固定式手车式一面布置1 000 2000 军长+1200 两面布置1 000 2500 双车长+900 注:1 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 mmo 2 固定式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背离梅距离宜取50mmo 3 当采用35kV手车式开关柜时,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000mmo 6.3.2 配电装置的栅栏高度,不应小于1.2m,栅栏最低栏杆至地面和栅条间的净距,不应大于200mm。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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