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255-2004 高等院校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范防护级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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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310 A 91 备案号:16465-2E DR :11二月司L市士也方本示;佳0811/ 255-2004 高等院校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范防护级别The level of security risk and technical protection for university and college series 2004-12-20发布2005-02-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0811/ 255-一2004目次前言. . . . . . . . . . . . . . II l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风险等级. 5防护级别及要求.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2 6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 . . . . 7保障措施. .5 0811/ 255-一2004目Ij昌本标准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其中5.2.9、5.3.4、5.3.5、5,3.6、5.3.7、5.4.3、5.4.5、5.4.6、6.1.2、6.2.1.3、6.2.2、6.3.3.2、6.4.2.2、6.4.4等条款为推荐性。当前条款引用到本标准前述条款时,被引用条款属性均转变为当前条款属性。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段建英、洪卫军、周奇、盖田力、杨志明、刘晓燕。II

3、D811/ 255-一2004引切实保障首都高等院校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是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目前高校开展的十五科技创安工作有效地提升了高校安全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本着符合实际、确实有效、措施恰当、管理到位、正确引导的原则,在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名发布的北京市高等院校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文件的基础上,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制定高等院校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范防护级别北京市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保障该项标准制定工作依法、规范、有序

4、进行,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子2004年3月成立了由贾胜文、汤国威、许克嘉、张德玉、李树启、张林、葛巨众、李谦等组成的标准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所制定的标准切实可行,特邀请刘希清、喻忠义、李彤、高伟、赵如发、张虹、王有洪、李汉军、赵铁庄、何洪义、贾水库、管凤仙、梁毅超、马振宾、张新、张烈、高福亭等组成标准审理专家组,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所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制定的程序经过起草、初审和审定等阶段形成该标准的报批稿,报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发布。在该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北京市公安局张瑞秋和赵飞同志在立项和配套实施方面给予了及时的支持和

5、帮助。i i l 0811/ 255-2004 高等院校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范防护级别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等院校及所属单位(简称高校)内各场所、部位安全技术防范风险等级、防护级别、系统要求和保障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校。是高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348-2004 安全防

6、范工程技术规范GA厅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厅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308-2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厅367-2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厅394-2002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安全技术防范Technicalprotection for security 以维护高校公共秩序与安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目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采用报警、视频监控、通讯、无线定位、电子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防爆安检等技术手段为主,结合人员值守、查验和物理防护的综合

7、安全保障措施。3.2 风险等级Level of risk 高校内各场所、部位安全保障的重要程度.风险等级的划分应根据高校内场所、部位发生安全问题对高等教育事业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和人员、财产损失程度以及恢复原有功能的相应难度来确定。3.3 防护级别Level of protection 对应不同风险等级的场所、部位所采取的以技术防范为主,结合其他防范手段的综合防护措施的等级水平。4 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共分三级,从高至低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4. 1 一级凤险高校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部位定为一级风险z0811/ 255-2004 a)高校周界的出入口:b)枪支、弹药等军工物品生产、使用、存放、

8、销毁、科研和试验场所:c)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致病微生物),管制物品(包括管制器具、管制药品),贵重物品包括金、银、珠宝、文物、重要文献、贵重器具)集中存放或生产、制作、销毁场所:d)财务中心,包括现金集中收支窗口、有价证券、现金、财务账目和单据集中存放场所等:e)涉及国家秘密的国家、行业、市级重点实验室,档案室、机要室等场所:f)集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室内温度调节和室内空气净化场所:g)媒体播出的固定场所(如:有线电视播出机房等)、计算机互联网络管理中心:h)监控报警服务中L-;i)其他直接涉及高校安全的重要场所、部位。4.2 二级凤险高校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定

9、为二级风险:a)与一级风险场所、部位直接关联的主要区域:b)人员聚集场所,包括礼堂、食堂、剧场、报告厅、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c)办公、教学、科研楼的主要出入口,学生和教师公寓、集体宿舍的主要出入口:d)办公区、教学区主要交通道口:e)计算机集中使用超过50台的场所:f)机动车集中存放场所;g) 日均涉及现金流量较大的服务柜台:h)安全技术防范分控室、各部门独立监控室、无人职守监控室等:i)其他治安重点场所、部位。4. 3 三级风险高校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三级风险:a)与二级风险场所、部位直接关联的主要区域:b)其他有必要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的场所、部位。5 防护级别及要求5. 1 防护级别确定

10、的原则依据GA/T367、GA/T368和GA/T394等标准,按照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对应的原则,即:一级风险对象应采取一级防护措施,二级风险对象应采取不低于二级防护措施,三级风险对象应采取不低于三级防护措施。5.2 一级防护5.2.1 被防护目标应设视频监控,摄像视场角应覆盖该目标80%以上,当对出入口和直接被防护物体摄像设防时,其视场角应实现全覆盖。录像的清晰度不低于352X288彩色像素点阵(黑白图像请晰度应高于此规格),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5天,观看所摄录的图像应能辨识被摄录人员、车辆和其他主要物品标识性特征。5.2.2 被摄像目标的照度应符合摄像

11、机正常摄取图像的照度要求,在照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辅助照明设施。5.2.3 无人值守或分时有人值守的被防护场所及部位应安装防盗、防入侵报警器,在无人职守期间报警器应进入设防状态。对有人值守场所宜安装主动报警设施。5.2.4 对人员进出需要逐一辨别的重要通道口应安装电子出入口控制没施,记录信息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40夭。有条件的应安装只有生物特征识别、打印功能的智能电于出入口控制系统5.2.5 被防护场所门、窗手III单风口应有实体防护措施。2 0811/ 255-2004 5.2.6 被防护目标为工作场区或独立建筑物的应设置电子周界防护设施。5.2.7 电子周界防护设施、防盗和防入侵报警器、电子

12、出入口控制设施应与被防护目标的摄像机复核使用,当使用辅助灯光时,应实现报警、摄像与灯光联动。5.2.8 被防护目标的周围及主要通道适当位置应设置电子巡查信息点或采取专人值班登记制度,安全保卫人员应定期巡查.5.2.9 必要时可对被防护目标录音,要求录音信号与相应摄像信号保持同步.5.3 二级防护5.3. t 被防护目标为封闭空间或通道的场所、部位应设视频监控,录像的清晰度不低于352x 288彩色像素点阵黑白图像清晰度应高于此规格),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天,摄像视场角应覆盖该目标50%以上,当对出入口和直接被防护物体摄像设防时,其视场角应实现重点覆盖.5.3.2 被摄像目标的照度应符合摄像

13、机正常摄取图像的照度要求.5.3.3 无人值守或分时有人值守的被防护场所、部位应安装防入侵报警器,在无人职守期间报警器应进入设防状态e5.3.4 被防护工作间出入口宜安装电子出入口控制设施。5.3.5 被防护目标为工作场区或独立建筑物的场所,宜设置电子周界防护设施.5.3.6 防入侵报警器、电子周界防护设施、电子出入口控制设施宜与被防护目标的摄像机复核使用。5.3.7 对被防护目标的周围及主要通道口的适当位置宣设置电子巡查信息点、配备电子巡查设施.5.4 三级防护5.4.1 无人值守或分时有人值守的封闭场所应安装报警器,在无人职守期间报警器应进入设防状态。5.4.2 家属单元楼应设置楼宇对讲系

14、统。5.4.3 被防护目标宜设视频监控,录像的清晰度不低于352X288彩色像素点阵(黑白图像清晰度应高于此规格),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天。5.4.4 被摄像目标的照度应符合摄像机正常摄取图像的照度要求。5.4.5 被防护场区宜设置电子周界防护设施。5.4.6 在泊安重点地区宜设置电子巡查信息点,配备电子巡查设施。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要求6. 1 一般规定6. 1. 1 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根据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风险等级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措施,构成安全、可靠、实用、经济、先进、配套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6.1.2 应逐步推进

15、兼容身份证IC技术或高校内独立使用的校园一卡通IC卡防范措施包括电子出入口控制、查验、贵重物品存取、小额代金支付等功能) 6. 1. 3 高校各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应遵从以下原则za)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保护对象中最高风险等级相适应:b)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c)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d)系统各被防护场所、部位协调统一、相互补偿、合理取舍:e)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f)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g)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6.2 三级防范技术系统要求各子系统能分别设置,独立运行。系统应安装不间断电源,应保障报警器工作时间应大于8小时。系统应按照GB

16、50348的有关要求安装避雷设施。报警室应设置报警电话及时与公安机关主管部门3 0811/ 255-一2004或上级主管部门联系。6.2.1 入侵报警子系统6.2. 1. 1 应设置报警室,全天专人值守。6.2. 1. 2 各报警设备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灵活编程设防或撤防,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应具备防破坏功能,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并指示故障区位,当有报警时应显示、记录和即时打印报警有关警情数据。6.2. 1. 3 根据管理需要和环境条件,宜分别或综合设置电子周界防护、区域或空间防护、重点实物防护,构成点、面、立体或组合的综合报警防护系统。6.2.2 视频监控子系统6.2.2

17、.1 系统应能对被监控区域进行视频监视。6.2.2.2 报警室所设监控终端,应对所有监控图像进行记录,多画面或轮循显示各监控图像。可设置为移动画面帧测记录方式,帧测灵敏度为对摄像重点区域内有人员或应设防物体移动时即起动,图像记录连续性指标应不少于10帧/秒。6.3 二级防范技术系统除具有三级防范技术系统各项功能外,应设置专用监控室,增加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子系统,实施对各子系统的联动与管理。系统应安装不间断电源,要求对控制台设备视频部分供电应不小于1小时,报警部分供电应不小子8小时。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子系统应设置在监控室内,全天专人值守。6.3.1 视频监控子系统除具有三级防范技术系统的要求外,还应

18、具备下列要求:a)应设置监控报警控制台,对所摄图像进行记录并显示:b)应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动。当报警发生时,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c)记录设置为连续或移动画面帧测记录方式,帧测灵敏度为对摄像区域内有人员或应设防物体移动时即起动,图像记录连续性指标应不少于15帧/秒。6.3.2 入侵报警子系统除具有三级防范技术系统的要求外,应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中央监控室联网,满足中央监控室对入侵报警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和控制的技术指标要求,能与视频监控子系统联动。还应具备接收两路以上同时报警的功能。6.3.3 电子出入口控制子系统6.3.3.1 应设置电子出入口控制设施。

19、6.3.3.2 系统信息处理设施宜具备对系统中的有关信息自动记录、打印、储存,并有防篡改和l防销毁等功能。6.3.3.3 应与入侵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6.4 一级防范技术系统除具各二级防范技术系统的各项功能外,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子系统还应具备系统集成功能。6.4.1 视频监控子系统4 除具有二级防范技术系统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a)实现由中央控制室对全系统进行信息集成的自动化管理。该系统应预留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远程接口(可调阅视频与记录图像以及报警、电子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防范设备状况信息等),以配合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每作

20、:b) 中央监控室应设置电视墙,直接或轮循显示监控图像:c)记录可设置为连续或移动画面帧测记录方式,帧测灵敏度为对摄像区域内有人员或应设防物体0811/ 255-24 移动时即起动,图像记录连续性指标应不少于25帧/秒:d)局合实际情况,可设置无线、机动监控设施。6.4.2 入侵报警子系统6.4.2.1 除具有二级防范技术系统的要求外,还应具备接收多路以上同时报警功能。6.4.2.2 结合实际情况,可设置无线、机动报警设施。6.4.3 电子出入口控制子系统6.4.3.1 除具备二级防范技术系统的要求外,还应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央控制室联网,满足中央控制室对电子出入口控制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和控制的

21、要求。系统应有报警功能.6.4.3.2 系统信息处理设施应对系统中的有关信息自动记录、打印、储存,并有防篡改和防销毁等功能。6.4.4 防爆安全检查子系统对外开放场所,宜设置临时或永久性的防爆安全检查系统。7保障措施7. 1 高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内本标准的实施,切实保障本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正常进行。7.2 高校保卫组织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提出防范需求和使用要求。7.3 高校内专、兼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7.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设计图纸应符合GA/T74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根据GA308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7.5 高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出现故障时,要求一级风险在48小时内,二级风险在72小时内,三级风险在96小时内恢复功能。在修复期间应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应急方案并于24小时内报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各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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