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B 43 备案号:XXX-XXXX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DB11/T 5802008 肉用种绵羊生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at-type breeding sheep production 2008-07-24发布 2008-11-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580200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种羊场建设要求.2 5 引种要求.2 6 饲料.2 7 选育.2 8 繁殖.3 9 饲养管理.4 10 羊场日常管理.5 11
2、 生产档案.5 12 防疫.5 13 治疗.6 14 消毒.6 DB11/T 5802008 II 前 言 本标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云鹏、路永强、韦海涛、谢实勇、肖炜、王晓凤、史文清、张利宇、蒋益民、张建伟。 DB11/T 5802008 1 肉用种绵羊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用种绵羊生产的羊场建设要求、引种要求、饲料、选育、繁殖、饲养管理、日常管理、生产档案、
3、防疫、治疗、消毒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取得或准备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肉用种绵羊场种绵羊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 816 肉羊饲养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
4、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148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49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150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T 5151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管理准则 DB11/T 399 肉羊生产技术规范 DB11/T 575 种羊场建设规范 种畜禽管理条例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种公羊 stud ram 经生长发育、体型外貌、配种记录、后裔生产性能等鉴定合格的种用公羊。 3.2 种母羊 breeding ewe 经一胎产羔鉴定成绩合格,留作种用
5、的母羊。 3.3 育成羊 hogget sheep 断奶至初配前鉴定合格,留作种用的羊。 3.4 羔羊 lamb DB11/T 5802008 2 断奶前幼羊。 3.5 羊群结构 structure of flock 各类羊在羊群中所占的比例。 3.6 饲粮 feed 羊采食用于生长发育的各种饲草、饲料。 3.7 最高残留限量 the maxial residual level 停药后,存在于动物体表或体内的该兽药残留的最高量/浓度(以鲜重计,表示为mg/kg,或g/kg,g/L)。 4 种羊场建设要求 按DB11/T 575的要求执行。 5 引种要求 按照GB 16567、DB11/T 39
6、9中相关要求执行。 6 饲料 6.1 饲料原料 按照GB 13078标准执行。 6.2 饲料添加剂 安全卫生要求按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按照NY 5037标准执行。 6.3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 按照NY 5150规定执行。 7 选育 7.1 性能测定与记录 7.1.1 测定条件与要求 7.1.1.1 选留种羊均需有性能测定记录。进入基础群的个体应保持连续、系统的生产记录。 7.1.1.2 参加测定的个体应健康、生长发育正常、无外形缺陷和遗传疾患。 7.1.1.3 营养水平和饲料种类应相对稳定,并注意饲料卫生条件。 7.1.1.4 保证充足的饮水,适宜的温度、湿度。圈舍、运动场、光照、
7、饮水和卫生等管理条件应基本一致。 7.1.1.5 测定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测定设备和用具。 7.1.1.6 指定主管技术的场长或负责繁育工作的技术员专门负责测定和数据记录; 7.1.1.7 建立种羊选育技术档案(按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7.1.2 测定与记录内容 7.1.2.1 必测性状 a) 体重(出生重、3月龄断奶重、6月龄体重、周岁体重); b) 总产羔数(窝产羔总数,含死胎、木乃伊、畸形羔等)。 7.1.2.2 选测性状 a) 体尺(体高、胸围、管围); b) 周岁GR值(第11和第12肋骨间离背线11cm处脂肪厚度,B型超声波活体测定); DB11/T 5802008
8、3 c) 窝产活羔数。 7.2 种羊鉴定 按照品种标准和等级标准,结合系谱资料、测定成绩进行断奶鉴定、育成羊鉴定。断奶鉴定、育成羊鉴定分别在3月龄和68月龄进行。特一级公羊在2周岁时进行复查鉴定以确定其终生等级。 7.3 遗传评定 对进入基础群的种羊,在2周岁以后每年后进行后裔测定。 7.4 选留与淘汰 按照品种标准,结合性能测定和系谱资料选择后备种羊。入选基础群的个体应完全符合本品种标准,鉴定等级在一级以上。 基础群成后种羊根据后裔测定、生产成绩、使用年限等综合考虑,选择淘汰,淘汰率不低于20%。 7.5 种羊登记 7.5.1 登记程序 a) 市级良种登记主管部门组织种畜禽监督员和其他有关技
9、术人员,组成专门的良种登记小组,对成员培训后,统一掌握标准,开展良种羊登记。 b) 对符合登记条件和标准进行登记的种羊,要确认标识并填写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二份(上报市级良种登记主管部门一份、自留存档一份)。登记应符合种畜禽管理条例的规定。 c) 经市级良种登记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纳入良种登记数据库、登记造册,报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外公布。 d) 已登记个体如两年内无后代进行登记的,取消登记资格。 7.5.2 登记范围 a) 符合品种标准,综合鉴定等级在一级以上(包括一级),健康无病、繁殖力正常、6月龄以上的母羊和8月龄以上公羊。 b) 登记工作启动一年后,再登记的种羊应是良种登记
10、种羊的后代。 7.5.3 登记内容 a) 良种登记的种羊采用一羊一表,记录其终生生产情况。 b) 基本情况:场名、品种、类型、个体编号、出生日期、出生地、综合评定等级、登记时间等基础情况。 c) 系谱档案:应有父、母和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系谱记录,并且要有父、母生产性能的完整资料。首次参加登记的种羊在系谱不全的情况下,经鉴定符合登记范围的种羊可以建立系谱档案,逐步进行完善。 d) 生产性能:体尺、体重、繁殖性能。 e) 个体标识:统一耳标编号。 f) 流转情况:登记种羊的转让、出售、死淘等。 8 繁殖 8.1 配种的基本要求 8.1.1 种公羊达周岁以上可参加配种。配种前要进行精液质量
11、检查。 8.1.2 母羊根据不同品种特征,体重达到成年体重70%以上方可参加配种。 8.1.3 参加配种的个体身体健康,没有疾病。 8.1.4 在配种前,鉴定所有母羊和公羊的个体标识。应查阅系谱,制定选配计划。 8.2 配种 8.2.1 严格执行选配计划。 8.2.2 配种方法应采用人工授精或人工辅助交配,不得采用自由交配。 8.2.3 配种期不得超过3个情期(2个情期较好)。 DB11/T 5802008 4 8.2.4 配种后要严格做好记录,防止谱系混乱。配种记录包括羊号、年龄、胎次、配种次数、初配时间、受胎时间、淘汰年龄。 8.3 接羔 8.3.1 产羔前做好产房、人员、器械、药品、记录
12、准备。在寒冷季节要增加取暖设备(如红外灯、暖箱等)。 8.3.2 分娩期临近,应设值班人员昼夜看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3.3 如遇难产立即提供助产。 8.3.4 产后马上用碘酒消毒脐带。 8.3.5 产后将母仔放入产羔栏。 8.3.6 确定母羊乳头正常,并立即(30min内)帮助羔羊吃到初乳。 8.3.7 对不能吃到母乳羔羊,要人工辅助。如需保姆羊代乳或人工代乳的羔羊,应做好标识记录。 8.3.8 做好产羔记录。标记母羊和羔羊个体号,羔羊用耳标、墨刺或二者同用。 8.3.9 214日龄内去势和断尾。 9 饲养管理 9.1 羊群日常饲养管理 按照NY/T 5151 和DB11/T 399
13、规定执行。羊场环境按照NY/T 388执行。羊只饮用水按照NY 5027执行。 9.2 种公羊管理 9.2.1 饲养标准 按照NY/T 816中育成公羊营养需要执行。 9.2.2 配种期管理 a) 配种前11.5个月增加精料量,按配种期喂给量的60%70%补给,逐渐增加到配种期精料的喂给量。 b) 每100只母羊至少有2只成公羊或4只青年公羊。 c) 每日运动1h2h左右,运动时饲养员要跟随,防止种公羊混入母羊群造成偷配现象。 9.2.3 非配种期管理 a) 专人管理,单独组群。 b) 配种复壮期11.5个月,逐渐过渡到非配种期饲养标准。 c) 保持中等偏上膘情。 d) 定期检查精液品质,利用
14、生产记录评估公羊,淘汰不理想个体。 9.2.4 生产记录 种公羊的生产记录包括配种记录和精液生产记录。配种记录包括配种次数、配种间隔等;精液生产记录包括采精次数、精子活力密度。 9.3 种母羊管理 9.3.1 饲养标准 按照NY/T 816中后备母羊和妊娠母羊营养需要执行。 9.3.2 空怀期 a) 检查乳房和年龄,淘汰不理想个体。用体重达标的后备母羔替换不理想个体。 b) 保持中等膘情,整齐一致。个别体况较差的,给予优饲。 c) 配种前11.5个月内增加营养,力争满膘。 d) 防疫注射、驱虫、药浴等工作尽量在空怀期内完成。 9.3.3 妊娠期 a) 前期3个月营养与空怀期一致。后期2个月日粮
15、能量、蛋白分别增加20%、50%,钙、磷增加DB11/T 5802008 5 12倍,维生素增加2倍。 b) 每日应供给清洁适温的饮水,不可喂冰冻、发霉、变质等劣质饲料,防惊吓、拥挤。 9.3.4 哺乳期 a) 保持产圈(房)温暖、通风,清洁卫生。 b) 对个别母性弱的母羊要辅助确立母仔关系,同时要避免捌羔行为。 c) 防止惊吓母羊,避免踩踏伤害羔羊。 d) 哺乳前期前丰饲,要补饲精料和优质饲草。 e) 哺乳后期以恢复体况为主,断奶前至少 1 周内减少母羊精料,用粗料代替。断奶后限饲干草和饮水有助于降低乳房炎发生。 f) 在断奶后10d内每天按摩母羊乳房,应给羊床铺上柔软的垫草供休息。 9.4
16、 羔羊管理 9.4.1 注意保温防寒,保持舍内清洁卫生。 9.4.2 羔羊生后10d即可训练采食,3月龄断奶。 9.4.3 断奶时将母羊转出哺乳栏,而不是转出羔羊。如可能的话,将母羊转到不能看到和听到羔羊的地方。如羔羊不得不转入新圈,需留23只母羊与羔羊同群,引导羔羊采食、饮水。 9.4.4 羔羊培育按DB11/T 399要求执行。 10 羊场日常管理 10.1 羊只管理 10.1.1 羊场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羊只进行健康检查。 10.1.2 饲养区内不应饲养其它动物,防止其它动物进入场区防止交叉感染。 10.1.3 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春秋两季对羊只驱虫、药浴,控制程序符合NY 5148
17、要求。 10.1.4 应对成年公羊、母羊定期修蹄。 10.1.5 应经常观察羊群健康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0.1.6 羊只应使用免疫耳标牌编号。 10.2 饲喂管理 10.2.1 定人、定时饲喂羊只。 10.2.2 每天打扫羊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使用垫草时要定期更换,保持卫生清洁。 11 生产档案 11.1 所有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 11.2 应有引进、购入、配种、产羔、哺乳、断奶、转群、出售等不同阶段记录。 11.3 应有羊群来源、种羊系谱档案和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11.4 应有饲料、饲草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检验记录。 11.5 应有疫病防治、消毒、治
18、疗记录。 12 防疫 12.1 引进种羊符合GB 16549规定。 12.2 运输车辆要做好彻底消毒,羊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中不能接触其它偶蹄动物。 12.3 羊只引进后至少隔离饲养30d,进行观察、检疫,确定健康后方可合群饲养。 12.4 羊群的防疫应符合NY 5149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做好羊只免疫接种。 12.5 发生疫情应立即封锁现场,并尽快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12.6 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羊或淘汰羊的尸体按GB 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 DB11/T 5802008 6 13 治疗 13.1 治疗使用药剂时应符合NY 5148的规定。 13.2 对可疑病羊应
19、隔离观察、确诊。有使用价值的病羊应隔离饲养、治疗,治愈后,才能归群。 14 消毒 14.1 消毒前的准备 14.1.1 消毒前应清除圈舍、运动场的污物、粪便、饲料饲草等。 14.1.2 消毒剂应选用安全、有效和无污染的。 14.1.3 准备好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器械(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14.2 消毒方法 14.2.1 喷雾消毒:用规定的浓度的次氯酸盐、有机碘混合物、过氧乙酸、新洁尔灭、煤酚等。进行羊舍消毒、场区道路消毒以及进入场区车辆消毒。 14.2.2 浸液消毒:用规定浓度的新洁尔灭、有机碘混合物或煤酚的水溶液洗手、洗工作服或胶靴并进行消毒。 14.2
20、.3 紫外线消毒:人员入口处设紫外线灯照射5min。 14.2.4 喷洒消毒:在羊舍周围入口、产房、羊舍隔离通道用火碱溶液进行消毒。 14.2.5 火焰消毒:用喷灯对羊只经常出入的舍门、产房、补料栏、保温箱,每年进行12次消毒。 14.2.6 薰蒸消毒:用甲醛等对饲喂用具及其他器械在封闭室内或容器中进行薰蒸消毒。 14.3 消毒制度 14.3.1 环境消毒 羊舍周围环境每季度用2%火碱消毒。羊场周围及场内污染地、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一次。在羊场、羊舍入口设消毒垫并定期更换消毒液。 14.3.2 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更换场区工作服、工作靴,须紫外线照射5min。 14.3.3 羊舍及用具消毒 每批羊只出栏后,应彻底清扫舍内外,采用喷雾和火焰消毒;每周对饲喂工具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