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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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F25 备案号:943-1997 DL p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5009 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c。deof safety 。pera ti。nin p。werengineering constructi。n(Part of substation) 1997 -11 -28发布1998一04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发布p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5009 3 -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Code of safety operation in 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art of

2、substation) 主编部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及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网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批准文号:电综1997678号f dl咆片也i俗、必199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 5009 3二1997峰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三里河路6号邮政编码100044)三河市实验小学印刷厂印刷祷1998年3月第一版1998年3月北京第二次印刷850毫米ll68毫米32开本3.25印张83千字印数00001-25150册+ 书号1580125 165 定价9.90元版权专有翻印必究(本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我社发行部负责

3、退换)关于发布电力建设安全王作规程(变电所部分)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电综1997678号国家电力公司,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有关单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强制性标准,现予发布。其编号为:DL5009 3一1997该标准自1998年4月1日起实施。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局,并抄送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印一九丸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DL 5009 3 1997 前L口本规程是在DL5009 1-92电方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门的基础上编写的。原能源部(1992)129号文“关于颁发

4、DL5009 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门的通知”中指出:“该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施工,也适用于ll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的施工。”但在执行过程中多有不便。为此又组织编写了变电所施工专用的安全工作规程,即本规程。本规程应遵照国务院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0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并应与DL5009 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DL5009 2-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输电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相符合。本规程是在此前提下,结合变电所施工的特点,对

5、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是强制性的行业标准。本规程由原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提出。本规程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归口。本规程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及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网部起草。本规程起草人员:蔡新华、潘裕章、王瑞武、宋耐坚、华士元、解德山、朱海、何英。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局负责解释。DL 5009 3-1997 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2 3 通贝tl“.3 3, 1 总则.H.33, 2 施工现场”.“.33, 3 施工用电.6 3, 4 防火.12 3. 5 季节性施工.15 3.6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15 3. 7 脚手架及梯子.“183. 8

6、 起重与运输.23 3, 9 焊接与切割.39 3, 10 小型施工机具.454 建筑工程.”.53 4. 1 土石方及打桩.53 4.2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57 4.3 砖石砌体及粉刷工程.”.65 4. 4拆除工程.66 4. 5 其他施工.“.684, 6 施工机械.714. 7 构架安装.77 5 电气装置安装“.80s. 1 对施工人员的基本要求.80 5. 2 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80 s. 3 电气设备安装.”.83 s. 4 母线安装.90 s. 5 电缆.“.92 s. 6 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带电.93 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高压变电所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

7、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要求,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变电所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和启动带电等工作。1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102-74 圃股钢丝绳GB3608-83 高处作业分级GB3805-83 安全电压GB3878-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4387-84 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722-8

8、6 爆破安全规程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5009 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0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0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劳动总局(79)劳总锅字18号文颁发溶解乙快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锅字10号文颁发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建设部2 3通则3. 1总则3. 1. 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发展高电压和大容量变电所、采用新

9、工艺及新技术的需要,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变电工程建设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3.1. 2 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 1.3 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3.1. 4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1. 5 从事特种作业或第二工种的作业,必须按该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3.1. 6 在执

10、行本规程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3.2施工现场3. 2.1 一般规定3. 2. 1.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3. 2.1. 2 临时建筑工程应有设计,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E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3.2. 1.3 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经计算确定,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凡有可能承载荷重的排水沟都应设盖板或敷设涵管,盖板的厚度或涵管的大小和埋设3 深度应经汁算确定。排水沟及涵管应保持畅通。3.2. 1.4 施工现场敷设的力能管线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如需切割或移动,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11、。3. 2.1. 5 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3. 2.1. 6 凡在有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均应设通风装置,并设置其他安全设施。3.2. 1.1 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拆飞挪或移作它用。3.2. 1.8 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宜隔开,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 2.1. 9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3.2.1. 10 从事高处、粉尘或有毒等工作的人

12、员必须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3.2.1.11 下坑井、隧道或深沟内工作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或有毒等气体,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工作。3.2. 1. 12 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在高处清扫的垃圾或废料,不得向下抛掷。3.2.2道路3. 2. 2.1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坚实、平坦,主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5m,单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3.2.2.2 现场道路跨越沟槽时应搭设牢固的便桥并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人行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lm,于推车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1.5m,马车、汽车便桥应经设计,其宽度不得

13、小于3.5mo便桥的两侧应设有可靠的栏杆。3.2.2.3 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时,应事先4 征得施工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采取铺设过道板或架设便桥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3.2.2.4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h。机动车辆行驶沿途的路旁应设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设“危险”或“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3.2.3 材料、设备堆放及保管3. 2. 3.1 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他剩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嗓中堆放。3

14、.2.3.2 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放场所与建筑物及用火作业区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3.4. 2. 6条的有关规定。3.2.3.3 器材不得紧靠木栅栏或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留有50cm以上的间距,并封闭两端。3.2.3.4 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防护用具等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并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木杆应去皮竖放。每年或新工程开王前应进行一次检查、鉴定,合格者方可使用。3.2.3.5 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应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内,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库存放;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危险品仓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程3.4. 2. 6条

15、的有关规定。3:2-3.6 酸类及有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应放在专设的库房内或场地上,并做出标记。库房应保持通风。3.2.3.7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应遵守表3.2. 3. 7的规定。表3,2. 3. 7 建筑材料堆高限度器材名称堆高限度注意事项铁桶、管lm 层间应加垫,两边设立柱成材4m 每隔O.5m高度加横木砖2m 堆放整齐、稳固5 续表器材名称堆高限度注意事项水泥12袋地面应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器材箱、筒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应加垫,两边设立柱袋装材料1. Sm 堆放整齐、稳固3.2.3.s 电气设备、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质材料拆箱后,应单层排列整齐,不得堆放,并采取防碰措

16、施。b)绝缘材料应存放在有防火、防潮措施的库房内。c)电气设备应分类存放稳固、整齐,不得堆放。重心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存放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3.3施工用电3. 3.1 一般规定3. 3.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3. 3.1. 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3,3.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业班组或指定专人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施工用电设施。3,3.2 施工用电设施3, 3, 2.1 施工用电设备应按具体使用环境进行选择。3.3.2.2 电压35kV及以

17、下的施工用的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 lOkV、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S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不得小于O.2mo b) 56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装设在不低于O.S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I.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6 距,lO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l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c)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的接地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0。3.3.2.3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

18、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3. 3. 2. 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易腐蚀场所以及热力管道。3.3.2.s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Sm; 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Sm;其他情况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3.3. 2. 5-1、表3.3. 2. 5 2的要求。表3.3. 2. 5-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线路电Bi30 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2 3 4 5 注:1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

19、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3.6. 1.2 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3. 6.1. 3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必须设盖板、安全网或国栏。3. 6.1. 4 特殊高处作业宜设有与地面联系的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3. 6.1. 5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6. 1.6 在气温低于一LO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场所附近宜设取暖休息室,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规定。3.6. 1.7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3. 6.

20、1. 8 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3. 6.1. 9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3. 6. 1. 10 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严禁在脚于架上使用临时物体(箱子、桶、板等)作为补充台架。3. 6. 1. 11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于立杆或横杆等攀爬,也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16 3.6.1. 12 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

21、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3.6.1.13 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3.6. 1. 14 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3.6. 1. 15 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3.6. 1. 16 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3. 6. t. 17 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及拉线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用适合于杆型的脚扣,系好安全带。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

22、监护、联络。登高用具应按表3.6. 1. 17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表3.6.1. 17 登高安全用具试验标准试验静拉力试验时间名称试验周期外表检查周期kN kgf mm 安全绳(带)2.25 225 升降板2.25 225 半年一个月5 脚扣I 100 竹(木梯. 8 180 3.6. 1. 18 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3.6.2 交叉作业3.6.2. 1 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

23、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17 J.6.2.2 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J.6.2.3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3.6.2.4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抛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3.7脚手架及梯子3. 7.1 一般规定3. 1. 1. l 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65kPa (270kg/m2)。脚手架搭设后应经施工及使用

24、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3. 1.1. 2 荷重超过2.65kPa (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3.7. 1.3 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必须验算构筑物强度。3. 7.1. 4 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竹、木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cm,杆坑底部应劳实并垫以砖石;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横杆必须平行并与立杆成直角搭设。3. 7.1. s 竹、木立杆或大横杆搭接均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 Sm。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

25、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3. 7.1. 6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3. 1.1. 7脚手板的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a)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或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18 距不得大于ZOcm。b)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oc)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d)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e)在架子上翻脚手板

26、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3, 7.1. 8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设1.05m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临街或靠近带电设施的脚于架应采取封闭措施,里脚手架的高度应低于外墙20cm。3.7.1.9 斜道板、跳板等的坡度不得大于1: 3,宽度不得小于1. 5m,并应钉防滑条。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3.7.1.10直立爬梯的梯档应绑扎牢圃,间距不得大于30cm,使用时应用攀登自锁器,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材料及物品。3.7.1.11 竹、木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直径4mm镀钵铁丝或直径不小于lOmm的棕绳或水

27、葱竹蔑。3.7. 1.12 在通道及扶梯处脚手架的横杆应抬高、加固,不得阻碍通行。在搬运器材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悬挂警告牌。3.7.1.13 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7.1.14 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3. 7. 1. 15 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3.7. 1.16 各种材质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

28、的问距不得19 大于表3.7. 1. 16的规定。表3.7. 1. 16 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m 脚手架类型立杆钢管脚手架2 木脚手架1. 5 竹脚手架1. 3 3.7.2 脚手架及脚手板选材与规格3. 7. 2.1 钢管脚于架及钢脚手板大横杆小横杆1. 5 1. 2 1 0.75 a)现场宜采用扣碗式钢脚手架。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外径485l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及z.1 z. 8m 为宜。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己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b)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c)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搭接长

29、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d)钢脚手板应用厚23mm的A3钢板,规格以长度1.5 3. 6m、宽度23Z5cm、肋高5cm为宜。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或防滑花纹。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3.7.2.2 木脚手架及木脚于板a)木杆应采用去皮杉木或其他坚韧硬木。凡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以及杨木、柳木、桦木、锻木、油松等,一律严禁使用。b)木质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Bern,68cm的,可双杆合并使用,或单杆加密使用。c)木脚手极应用5c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zo30cm为宜,长

30、度以不超过6m为宜。凡腐朽、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横透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辞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20 3.7.2.3 竹脚手架及竹脚手板a)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c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cm。69cm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凡青嫩、枯脆、白麻、虫蛙的,严禁使用。b)竹片脚手板的厚度不得小于5cm,螺栓孔不得大于lOmm,螺栓必须拧紧。竹片脚手板的长度以2.22.3m、宽度以40cm为宜。3.1.2.4 特殊形式的脚手架a)挑式脚手架的斜撑杆上端应与挑梁嵌槽固定,并用螺栓、扒钉或

31、铁丝等连接,下端应固定在立柱或构筑物上。b)在门窗洞口搭设的挑架(或称外伸脚手架),其斜杆与墙面的夹角一般不大于30。,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处。墙内大横杆两端伸过门窗洞两侧应不少于25cm,挑梁的所有受力点都应绑双扣,挑梁应设防护栏杆。c)移动式脚手架工作时应与建筑物绑牢,并将其滚动部分固定住。移动前,架上的材料、工具以及施工垃坡等应清除干净,移动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d)悬吊式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悬吊系统应经设汁。使用前,应进行两倍设计荷重的静负荷试验。并对所有受力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2)悬吊式脚手架严禁超负荷使用。在工作中,

32、对其结构、挂钩及钢丝绳应指定专人每天进行检查及维护。3)全部悬吊系统所用钢材应为A3钢的一级品。各种挂钩应用套环扣紧。4)吊架的挑梁必须固定在建筑物的牢固部位上。5)升降用的卷扬机、滑轮以及钢丝绳应根据施工荷重计算选用。卷扬机应用地锚固定,并备有双重制动闸。钢丝绳的安全21 系数不得小于14。使用中,应防止绳索与构筑物的棱角摩擦。6)应满铺脚手板并设1.05m高的栏杆及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护立网。7)使用时脚手架应固定在构筑物的牢固部位上。的脚手架的升降过程应缓慢、平稳9)悬挂式铜管吊架在搭设过程中,除立杆与横杆的扣件必须牢固外,立杆的上下两端还应加设一道保险扣件。立杆两端伸出横杆的长度不得

33、少于20cm。3.7.3 梯子3.7.3. 1 移动式梯子宜用于高度在4m以下的短时间内可完成的工作。梯子必须坚实可靠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3.7.3.2 梯子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a)搁置应稳固,与地面的夹角以60为宜。梯脚应有可靠的防滑措施,顶端与构筑物应靠牢。在松软的地面上使用时应有防陷、防侧倾的措施。b)上下梯子时应面部朝内,严禁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在梯子上工作应备工具袋。c)严禁两人站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的最高两档不得站人。d)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如必须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e)严禁在悬挂式吊架上搁置梯子。f)梯子不能稳固搁置时,应设专人扶持或用

34、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绑牢,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梯下人员的安全措施。g)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专人监护或设置临时围栏。h)梯子放在门前使用时,应有防止门被突然开启的措施。i )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j )在转动机械附近使用梯子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k)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时,其上端应有挂钩或用绳索绑牢。1)长度在4m以上的梯子,搬运应由两人进行。在设备区及22 屋内应放倒平运。m)人字梯应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3.7.3.3 使用铝合金升降梯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上下滑轮及控制爪是否灵活可靠,滑轮轴有无磨损。b)梯子升出后,升降拉绳必须牢固可靠绑扎在梯子下部。c

35、)在带电区作业,严禁使用铝合金升降梯。3.8起重与运输3.s.1 一般规定3. s.1.1 起重工作a)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b)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1)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2)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3)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c)起吊物应绑牢,并有防止倾倒措施。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恃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36、d)吊索(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e)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f)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g)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有人停留场所上空越过;对起吊的重物进行加工、清扫等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23 h)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i)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z重物吊离地面约lO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j)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应遵守下

37、列规定z1)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2)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的允许起重量。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但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k)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l)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起吊。m)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

38、、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n)遇有大雪、大雾、雷雨、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3. s.1. 2 起重机械a)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连锁以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并灵敏有效。b)高架起重机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c)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必须在轨道末端2m处设车挡。轨道应设接地装置。d)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操作室内应铺绝缘胶垫,不得存放易燃物。24 e)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起吊。如必需超负荷时,应经计算,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f)悬臂式起重机工作时,吊臂的最

39、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最大仰角一般不得超过78。如必需超过规定的最大仰角时,应经过计算并采取防止吊臂后仰的可靠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起吊。g)未经机械主管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部的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h)起重机械每使用一年至少应作一次全面技术检查。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1)静负荷试验。应将试验的重物吊离地面lOcm,悬空lOmin,以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性。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对于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应

40、为额定起重量的125%;对于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00%。试验中如发现构架有永久变形,则应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的最大起重量使用。2)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以检验起重机各部的运行情况,如有不正常现象则应更换或修理。动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3. s.1. 3 起重机的操作人员a)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30t及以上的大型起重机操作人员,还必须经培训取得省级及以上电力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b)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熟悉下述规程和有关知识z1)所操作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

41、技术性能。2)熟悉GB6067、起重机操作规程、本规程以及有关法令。3)安全运行要求。25 4)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5)原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6)指挥信号。7)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c)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该机械的保养规定,在执行各项检查和保养后方可启动。d)雨、雪天工作,应保持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各部制动器受潮失效。工作前应检查各部制动器并进行试吊(吊起重物离地lOcm左右,连续上下数次),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e)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

42、作岗位。g)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违章指挥、指挥信号不清或有危险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昕从。h)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起吊重物时,吊臂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或有浮置物。i)起重机工作中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落下时应低速轻放。严禁在斜坡上吊着重物回转。j)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在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k)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工作,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

43、作。l)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应先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m)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干斤绳,并将吊26 钩升起;对用油压或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降落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悬臂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置40。60。,如遇大风,应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切断电惊,操作室的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n)对各种电动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检修和维护。2)电气装置应安全可靠,制动器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3)熔丝应符合规定。的电气装置在接通电源后,不得进行检修和保养。5)操纵控制器时应逐级扳动,

44、不得越级操纵。在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逆向逐级扳动,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6)电气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强行合闸。7)漏电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用水浇泼。3. s.1. 4 起重机指挥人员的职责及要求1)指挥人员应根据GB5082的信号要求与操作人员进行联系。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3)指挥人员应站在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进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及障碍物。的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操作人员和负载时必须设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5)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起吊。6)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3.s.2 钢丝绳、吊钩和滑轮3. s. 2.1 钢丝绳a)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规定,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b)钢丝绳应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无技术数据时应从钢丝绳27 上取样进行试验。整绳的破断拉力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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