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5. 180. 10 K 60 道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959.1-2005/IEC 60519-1 :2003 代替GB5959. 1-1986 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1 : General requirements (lEC 60519-1: 2003 , IDT) 2005-07-29发布2006-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士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Q(.l IJ GB 5959.1一2005/IEC60519-1 :2003 目次前言.m 1 概述
2、1. 1 范围-1. 2 目的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23. 1 一般术语.,.tttt33.2 电气量和电气术语.4 4 电热设备按电压区段的分类.6 4. 1 电压分类4.2 电压区段-5 电热设备按频率区段的分类5.1 直流设备.65. 2 低频设备.6 5. 3 工频设备5.4 中频设备-5. 5 高频设备5. 6 微波设备6 一般要求6. 1 电热设备6.2 电热装置的电气设备.7 6.3 静电荷一一杂散场一一电场和/或磁场.8 6.4 电磁作用的影响86.5 电离辐射86.6 液体冷却.87 隔离和开合97. 1 特殊电路的断开.9 7.2 高压侧的开合.98 与电网
3、的连接和内部连接.8. 1 一般要求.8. 2 固定连接8. 3 非固定连接和软导线99 触电的防护109. 1 一般要求109.2 直接接触的特殊防护措施.10 9.3 间接接触的特殊防护措施109. 4 操作建议.四川过电流保护.GB 5959. 1-2005!IEC 60519-1 : 2003 -BA-1i1-141EA-999undndndqundquA哇A哇A哇FU护分uuuuuuuu维部uuu川uuu和用的川uuuuuu使路电珩明明效H收u知说说有能-u-hTbu须用护文投为功u地之du行使维1 路作制u接-才-u查运的的电接地控川的护技u检u入中中接接连大和路路防爆而件的求投件
4、件连连用将路电电的防副.文置要和文文位述护作止电制制响和J牌记术装般查术术电概保操禁制控控影火牌名标技热一检技技献等控热防名电文JJJJJJJJJJJJJ考口口口口口MMUUM四日白白四川刊川MWM参E GB 5959. 1-2005/IEC 60519-1 : 2003 前言本部分除第16章外的全部技术内窑为强制性。GB 5959(电热设备的安全有如下12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GB 5959.2一1998,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二部分:对电弧炉的特殊要求); 一一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3-1988,电热
5、设备的安全第三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设备以及感应熔炼设备的特殊要求); 一第4部分:对电阻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GB 5959.4-1992,电热设备的安全第四部分:对电阻炉的通用要求); 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设备玻璃加热和熔化设备的特殊要求;第5部分z等离子装置的安全规范;(GB 5959. 5一1991,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五部分:等离子设备的安全规程); 第6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GB 5959. 6-1987,电热设备的安全第六部分:对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一一第7部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的特殊要求;(GB 5959. 7-1987,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七部分:对具有
6、电子枪的电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一一第8部分:对电渣重熔炉的特殊要求;(GB 5959.8-1989,电热设备的安全第八部分:对电渣重熔炉的特殊要求); 一一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 5959.9-1989,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九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第10部分:对工商业用电阻仿形加热系统的特殊要求;第11部分:对金属液电磁搅拌、输送或浇注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 11-2000,电热设备的安全第十一部分:对金属液电磁搅拌、输送或浇注设备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为GB5959的第1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19-1 : 2003(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
7、部分:通用要求)(第三版,英文版)。本部分代替GB5959. 1-1986(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与后者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一一其适用范围扩展到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3600 V或直流5000 V的第三电压区段的设备;对这种设备的有关防护措施己在某些条款如触电的防护、等电位连接和维修工作中作了补充;一一有关等电位连接的要求,已在GB5226. 1有关条款的基础上作了重大的修改并列入单独的条款;一一给出了有关电磁作用影响的一般防护措施;一一修改了有关技术文件的内容;一一增加了参考资料。关于工业电热设备使用中可能引起的非电类危险的附加内容可从欧洲标准EN746-1中获取(见参考资料
8、),该标准规定了工业热加工设备的电类和非电类的通用安全要求。mm GB 5959.1一2005/IEC60519-1 : 2003 lV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z葛华山。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959.1-19860 GB 5959.1-2005/IEC 60519-1 :2003 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1 概述1. 1 范围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工业电热装置,包括电压高达交流3600V或直流5000 V的电热设备,本部分为通用安全要求。安全。感应加j-一一
9、直接电一一间接电红外辐注:上面所列给出了本部分不适用于家本部分以电热装置由符合3.1.2 目的电热装置的人身安全要求包括适用于所有求。本部分仅给出其通用要求。iI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为前提。的通用要求和适用于各类电热装置的特殊要这些安全要求特别着重保护人身免遭由电引起的危险,也涉及免遭由非电因素引起的某些危险。各类工业用电热装置的安全要求应同时符合通用的和特殊的安全要求。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特殊要求应完善、修改或取代通用要求。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本部分的通用要求。此外,对电压为第1和第2电压区段以及频率高至60Hz的电热装置,应符合GB16895. 21、GB 16895. 2 16895.5
10、和IEC60364-10 对第3电压区段,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3600V或直流5000V的电热设备应符合在本部分中规定的特殊要求。对额定电压超过交流3600 V或直流5000V的电热设备,其附加要求目前正在考虑中。GB 5959.1 -2005/IEC 60519-1 : 2003 此外,对额定电压高至交流1000 V或直流1500 V,频率高至200Hz的电气设备可以GB 5226. 1-2002作为导则。但是GB5226. 1-2002不适用于供电电路。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95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
11、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部分。GB/T 2900. 23 电工术语工业电热设备(GB/T2900. 23-1995 , neq IEC 60050-841: 1983,该IEC标准己有2004年版)GB/T 2900. 66一2004电工术语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lEC60050-521: 2002 , IDT) GB 31 1. 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 1. 1-1997, neq IEC 60071-1:1993) GB/T 3984. 1-2004 感应加
12、热装置用电力电容器第1部分:总则(lEC60110-1 :1 998 , IDT)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CIP代码)(GB4208-1993 , eqv IEC 60529 :1 989) GB 4824-2004工业、科学和医疗(l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CISPR11: 2003 ,IDT) GB 5226. 1-2002 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EC60204卢1:1997,IDT,该IEC标准已有包括IEC60204-1(1997)和它的第1次修改(1999)的第4.1版(2000)GB/T 5465.2-1996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Cid
13、tIEC 60417: 1994) GB 7947 导体的颜色或数字标识(GB7947-1997 , idt IEC 60446:1989,该IEC标准已有1999年版)GB/T 16273(所有部分)设备用图形符号(neqISO 7000) GB 16895.2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z安全防护第42章:热效应保护(GB16895.2-1997 , idt IEC 60364-4-42: 1980,该IEC标准已有2001年版)GB 16895.3-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一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lEC60364-5-54: 2002 , ID
14、T) GB 16895.4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16895.4-1997, idt IEC 60364-5-53:1994,该IEC标准已有2001年版)GB 16895.5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3章:过电流保护(GB16895. 5-2000 , idt IEC 60364-4-43: 1977,该IEC标准已有2001年版)GB 16895. 21-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CIEC60364-4-41 :2001 , IDT) GB/T 16935.1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一
15、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GB/T16935.1-1997 , idt IEC 60664-1: 1992,该IEC标准已有包括IEC60664-1 (1992)以及它的第1次修改(2000)和第2次修改(2002)的第1.2版(2002)IEC 60050-195: 1998 国际电工词汇(IEV)第195部分:接地与电击保护(第1次修改(2001)IEC 60050-826: 1982 国际电工词汇(lEV)第826部分z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第1次修改(1990)、第2次修改(1995)和第3次修改(1999),该IEC标准已有2004年版)IEC 60364-1 :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
16、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的评定、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 2900.23中和以下给出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2 GB 5959.1-2005/IEC 60519-1 :2003 3.1 -般术语3. 1. 1 电气设备electrical equipment 用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设备,如变流器、变压器、电容器、开关装置和控制机构、测量仪表、保护装置、接线系统和用电设备。IEV 826-07-01,已修改3. 1.2 电气装置electrical installation 用于执行特定功能并具有协调特性的有关电气设备的总成。IEV 826-01-01,己修改3. 1.3
17、电热设备electroheat equipment 为了应用而把电能转换成热能的电气设备。IEV 841-01-05,已修改3. 1.4 电热装置electroheat installation 由电热设备及其在操作和使用中所必需的电气和机械辅助设备所组成的成套装置。IEV 841-01-06,己修改3.1.5 外壳enclosure 提供适用于所用目的的防护类型和等级的罩子。IEV 195-02-35J 注:由外壳提供的防护等级的分类CIP码),请见GB4208 0 3. 1.6 危险hazard 可能危及健康的因素。口SO/TR12100-1,3.5,巳修改故障fauIt 不能执行某规定功
18、能的某种状态,不包括在预防性维修或其他的预定作业期间,或因缺乏外部资源而不能执行规定功能的情况。注1:故障经常为该项功能本身失效的结果,但也可能在没有失效时就已经存在。注2:在英语中,术语fault及其定义与IEV191-05-01中给出的相同。在机械领域,这一术语法语用defaut,德语用Fehler,而不用随本定义出现的术语panne和Fehlzus tand。GB 5226. 1-2002,3. 24J 3. 1. 7 (电气上的)专业人员(electrically) skilled person 受过相应教育和具有实际经验,能觉察和避免电热装置可能产生的危险的人员。IEV 826-09
19、-01,已修改3. 1.8 (在电气上)受过训练的人员(electrically) instructed person 在电气上的专业人员的严格指导或监督下能觉察和避免电热装置可能产生的危险的操作和维修人员。IEV 826-09-02,己修改3 GB 5959. 1-2005/IEC 60519-1 : 2003 3.2 电气量和电气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在交流情况下电压和电流都指的是有效值。前面加额定两字的电气术语和电气量,除非另有说明,系指电热设备本身而言。术语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额定功率是指由制造厂规定并标明在电热设备上的电压(在三相系统中,为线电压)、电流或功率。3.2. 1 额定电压ra
20、ted voltage 装置(或装置的部分)的设计电压。3.2.2 3.2.3 电网supply network 供电系统supply s挡不是专为电热装置拱3.2.4 带电部分Iive 在正常使用时带电7人飞路c电时电mM供与接备连设定热7固电内/43.2.8 等电位连接equipotential bon 为使各可导电部分处于等电位状态而IEV 195-01-10,己修改3.2.9 外露可导电部分exposed-conductive part 能触及的设备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时不带电,但在基本绝缘失效时可能变成带电。 IEV 195-06-10J 3.2. 10 保护线(识别符号:PE) p
21、rotective conductor ( identification : PE ) 用于安全目的如防止电击的导线。4 GB 5959.1-2005/ IEC 60519-1 :2003 IEV 195-02-09,已修改注:在电气装置中,PE线通常也作为保护接地线。3. 2. 11 保护撞地结protective earthing conductor, protective grounding conductor ( US ) , equipment grounding conductor ( US ) 用于保护性接地的保护线。lEV 195-02-11,已修改3.2.12 PEN线PEN
22、conductor IEV 195-02-12,已修改注:缩写PEN由保护线的符号P3.2.13 接地钱earthing con 在系统、装置或设备 IEV 195-02-03 , flf 3. 2. 14 泄漏电流(装置 IEV 195-05 注1:该电流可注2:装置热态3. 2. 15 隔离isolati 3.2.17 IEV 826-08-03,已修改3. 2. 18 功能开合functional switching 为正常运行而合上或断开电源,或者把电源转换到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上去的操作。 IEV 826-08-05,已修改3.2. 19 光藕合器photocoupler , opt
23、ocoupler 利用光辐射来传递电信号的光电器件,它在输入与输出隔离的情况下提供稿合。5 GB 5959. 1-2005/IEC 60519-1 : 2003 IEV 521-04-45J 注:该器件可免除电磁影响并使人们不必计及两电压系统的电压等级差。3.2.20 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lEV 195-06-03J 3.2.21 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在故障情况下己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IEV 195-06-04J 3.2.22 残余电压(电睿器的)residual voltage ( on a capaci
24、tor ) 断开电源后的某一给定时刻保留在电容器两端子间的电压。 IEV 60110-1 ,1. 3. 24,己修改注2关于静电荷,见6.3.1。4 电热设备按电压区段的分类4. 1 电压分类电热设备按其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供电电压进行分类。4.2 电压区段按在4.1中规定的电压,电热设备或其部分分类如下24.2.1 第-电压区段的设备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平滑直流120V的设备。4.2.2 第二电压区段的设备额定电压高于交流50V但不超过1000 V或高于平滑直流120V但不超过1500 V的设备。4.2.3 第三电压区段的设备额定电压高于交流1000 V或平滑直流1500 V的设备。注:
25、对本部分来说,对第三电压区段的设备,请见第1章和6.1.L 5 电制设备接频率区段的分类电热设备按频率区段分类如下t5. 1 直流设备工作在oHz(直流)的设备。5.2 低频设备工作在频率低于工频的设备。5.3 工频设备工作在交流公用电网频率(通常为50Hz或60Hz)的设备。5.4 中频设备工作在频率高于工频但低于或等于10kHz的设备。5.5 高频设备工作在频率高于10kHz但低于或等于300MHz的设备。5.6 微波设备工作在频率高于300MHz但低于或等于300GHz的设备。6 GB 5959.1-2005/IEC605.19-1 :2003 6 -般要求6. 1 电热设备6. 1.
26、1 电热设备的所有部分应按其工作电压和工作频率(包括直流)并考虑到设备的运行方式以及有关IEC标准或其对应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说明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电热设备不应用于其规定以外的运行条件下。对第三电压区段,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3600 V或直流5000 V的电热设备,其沿表面和/或在空气中的绝缘距离应考虑在高温、强电场以及在有金属蒸气喷射、溅落和污染等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电离现象。注1:例如对额定频率已确定但频率可在某一范围内变化的设备,应考虑对安全最不利的那个频率。注2: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对具有谐振电路的设备,由于谐振现象其电压会超过其额定值。对此应特别注意。在特殊要求中应有绝对值不得超过最高电压
27、限值的内容。6. 1. 2 电热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做到当按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和使用时,不会对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在特殊情况下和如有必要,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应在现场对会导致危险的某些情况,例如机构冲击、振动、过热、潮湿、压力、化学作用、噪声和粉尘等预先采取防护措施。6. 1.3 电热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应使其在运行中和在可被使用的正常位置上足够牢固稳定。手柄、操作杆以及类似的部件应固定牢固和安全可靠。操作杆和控制器的操作方向应尽可能与其所控制的机械运动方向一致。6.1.4 应采取措施,如装设安全阀或温度限制器,以避免异常过压。6.1.5 可倾动、旋转或移动的电热设备的设计应考虑到,
28、无论其是处在终端位置或处在运动过程中,其电气设备和有关的附属设备都不会受到过大的机械应力。6.2 电热装置的电气设备6.2. 1 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发生起火和爆炸的危险。该设备也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可能的损坏。此外,电气设备的结构设计应确保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流经各处的电流都不会导致电热装置的导体、绝缘材料或邻近部件出现温度过高的现象。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IEC标准或其对应的国家标准,同时也应符合电热装置和/或电热设备的要求。6.2.2 应采取触电防护措施(见第9章)。6.2.3 由变压器、感应器和电容器组成的电路,其设计应能避免产生会损坏上述电器
29、和对人员构成潜在危险的持续过电压或过电流。6.2.4 应采取措施避免在切断电源期间或在切断电源后由于电容器和感性元件中的贮能所造成的危险。应对电容器进行有效的放电以消除其上的残余电压。有关标准的导则可以被采用,例如GB/T 3984. 1-2004、GB5226. 1-2002或某些GB/T3984. 1-2004未涉及的发电装置和/或电容器的专用标准。如有必要,应在操作手册中给出合适的用户指南并根据环境情况在电气设备上设置警告牌。6.2.5 当电容器成组安装时,应按照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6.2.6 电气设备的布置应使其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因物理和化学的作用(如周围环境的热作用、熔融材料和盐的溅射
30、、潮湿、油、冲击或磨擦等的作用)而损坏。如有必要,应在结构上采取适当措施,例如设置保护沟槽等。6.2.7 为了便于检修,电气设备的各个部分,特别是易损部分,应尽可能容易接近。7 GB 5959.1一2005/IEC60519-1 : 2003 6. 2.8 当有构件采用强迫冷却时,应采取措施,监测其冷却效果。如冷却不足,则应发出报警信号,必要时,应切断电热设备的供电或用其他方法确保安全。6.2. 9 温度控制器、温度限制器和温度保护装置的传感器应安放得当,使其能正确反应所测温度而且不受环境温度、机械作用或电磁感应作用的影响。6. 2.10 按钮应符合GB5226. 1一2002中10.2的规定
31、。6. 2. 11 指示灯和显示器应符合GB5226 . 1-2002中10.3的规定。6. 2.12 紧急断电设备应符合GB5226 . 1-2002中10.8的规定。6. 3 静电荷一一杂散场一一电场和/或磁场6. 3. 1 对可能危及电热设备正常运行或工作人员安全的静电荷应加以抑止或使之无害,如果取接地、屏蔽或保持足够距离等措施。二6.3. 2 对于电磁泄漏(杂散场)的变6. 4 电磁作用的影响6.4. 1 由电热设备所产生注1关于额定输入电、注2:评估谐波电流等于75A 注4:关于中、高Q.回6. 4. 4 如有必要,!Z考注:详细情况可见女及国家规定。注:详细情况可见例如ICRP口6
32、.6 液体冷却冷却液的质量、软管的长度以及管子和软官安全值。注:要特别注意所使用的软管配件。6. 6. 2 应尽可能避免在冷却系统中形成气泡。6. 6.3 最好采用闭路冷却,以减少冷却液的污染和损失。6. 6. 4 通冷却液的各个部分的设计应能承受1.5倍的额定工作压力。注:对某些按其制造厂的规定不可承受该试验压力的特殊设备,要在特殊要求中给出规定。输入电流小于或6.6. 5 应采取措施限制腐蚀作用以及沉积物和气体的形成。应尽可能避免出现凝结物。应检查对软管连接头的电作用。GB 5959.1-2005/IEC 60519-1 :2003 6.6. 6 装置制造厂应给出下列冷却数据:一-冷却液的
33、类型和性能(物理、化学和电气性能); 一-要求的流量;一一最低和最高的进口温度和最高出口温度;一一在进口和出口间所要求的最小压差。7 隔离和开合应配备供机械维护、紧急切断和功能开合(控制)用的隔离和开合装置且这些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例如GB16895.21-2004、GB16895.4和GB5226.1-2002。7. 1 特殊电路的断开根据使用情况,有些电路不需断y,如:a) 用以连接维修工具如11$、电钻等b) 合闸器和脱扣器的供电第#过网一超电第旧不在过J压他超出电其压引电侧d当线山山关一一有明显一-一配备在8. 1 一般要求8. 1. 1 电热装置与晤压。其连接导线应符8. 1. 2
34、应采取措施以保u力、扭力、摩擦力或震动力,咱8. 1. 3 导线的防护套应保证:一保护导线的绝缘层不受剧和划破;一一保护导钱不受拉力和扭力的8.2 固定连接8.2. 1 为避免导线产生张应力而采用的装置不应当带电,该装置的设计还应按8.1.2不使被保护导线受到非正常拉力的任何损伤。8. 2. 2 在固定连接线的引人处.导线的弯曲半径应足够大,以免其受到损伤。导线引人时,导线及其外套应不致受到损伤。8. 3 非固定连接和软导线8. 3. 1 与电网不作永久连接的电热设备应配备只有借助工具才能拆卸的永久固定的软电缆。8.3.2 所有软导线应按8.3的要求设有防护套,并确保其不受拉力和扭力的作用,为
35、此所采取的措GB 5959.1-2005/IEC 60519-1 :2003 施应当是容易识别的。不允许采取任何临时的办法。8.3.3 软电缆在电热设备的连接处应避免过度弯曲,其保护装置应固定牢靠,且有足够的长度。8.3.4 在软导线的引入处应考虑使软导线在引人时其外保护层不致受到损伤。注:为满足这一要求,可采用绝缘套管等。8.3.5 在设备内部应为电掘引线留出一定的空间,使导线能容易地引人和连接。如果装有罩或盖,则罩或盖应能容易地固定在其位置上而不损伤导线。8.3.6 在采用滑动接触连接时,不论是在己合上或在已分开但仍带电的情况下,其带电部分应被防护,至少在用IEC标准试验手指(见GB420
36、8)检查时不可触及。8.3.7 在用插头和插座连接的情况下,当它们在接插时或在分开但仍带电时,带电部分都应不可触及。8.3.8 可移动装置使用的连接导线应当包括对其运行和安全所必需的全部供电导线和保护线。所有这些电气功能不同的导线应组合在一起敷设。8.3.9 对一套装置中使用多个插头的情况,插头误用会影响装置的安全和运行。因此,应考虑所用的各插头的型式(如形状、大小或特殊的标志),以排除误用的危险。这一点同样适用于软导线连接的附加部分和接头。9 触电的防护9. 1 一般要求对电热装置应提供触电防护措施。对电压为第一和第二电压区段,频率上至60Hz的电热装置,应符合GB16895.21-2004
37、的要求。注:对更高频率的电热装置,其技术要求在特殊要求中给出。9.2 直接接触的特殊防护措施9.2.1 如果由于电热装置的类型或运行情况的需要,如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关于与电压高于交流25 V或直流60V的带电部分的直接接触的要求,允许与GB16895.21-2004的不同za) 电热装置的额定电压不超过第二电压区段的最高值;b) 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设置绝缘平台、使用绝缘的或接地的工具或设置其他的接地设施等,以防操作人员与正常运行时带电的部分相接触。9.2.2 对第三电压区段,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3600 V或直流5000 V的电热设备,应严格防止与带电部分的直接接触。然而,在所用工
38、具的长度不会与带电部分接触的情况下,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设置绝缘平台和使用绝缘的工具等,以防操作人员受间接的电作用(如电离或在浴槽中的电压梯度等)的影响。应禁止使用接地的工具。能与带电部分接触的工具应由遥控机械手操作。9.3 间接接触的特殊防护措施9.3. 1 如果由于电热装置的类型或运行情况的需要,如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就其对地电压可能超过在GB16895.21-2004的413.1中规定的常规接触电压的外露和可接触导电部件而言,则关于间接接触的要求也允许与GB16895.21-2004的不同ta) 电热装置的额定电压不超过第二电压区段的最高值;b) 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穿戴
39、绝缘衣、绝缘于套、绝缘鞋、防护帽和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设置绝缘平台、使用绝缘的或接地的工具或设置其他的接地设施等公共措施,以防操作人员在发生事故时遭受触电的危险。9.3.2 对第三电压区段,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3600 V或直流5000 V的电热设备,GB16895.21-2004中可适用的要求仅为与IT系统有关的那些。注:在使用9.2和9.3时,应注意第16章。9.4 操作建议应在操作手册中就9.2.1b)、9.2.2、9.3.1b)的内容,向用户提出适当的操作建议(见第15章)。10 GB 5959.1-2005/IEC 60519-1 :2003 10 过电流保护应按有关标准,如GB
40、16895.5和GB5226. 1-2002的7.2,为电热装置提供过电流保护措施。11 等电位连接11. 1 概述本章既对保护连接又对操作连接提出要求。11. 2 保护连接电路11. 2. 1 概述保护连接电路由下列部分组成z-PE端子(PE见3.丘.10); 一一一电气设备、电热装置和装料设备(如果其在电热装置通电时作业)的导电结构件;-一电热装置中的保护线,包括作为保护连接电路的一部分的那些滑动触头。保护连接电路的所有部分的设计应使它们能承受由在保护连接电路中流动的接地故障电流所造成的最高热应力和机械应力。电气设备的任何结构件可以与接地故障监测系统一起作为保护连接电路的部分。11.2.2
41、 保护线保护线应符合GB5226. 1-2002中8.2.2的要求。11. 2. 3 保护连接电路的连续性保护连接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 -2002中8.2.3的要求。11.2.4 保护连接电路不得设有开关装置按GB5226. -2002中8.2. 4的要求。11.2.5 不需与保护连接电路连接的部分在GB5226. -2002的8.2.5中所述的部分不需与保护连接电路相连接。11.2.6 保护连接电路的断路按GB5226. 1一2002中8.2.6的要求。11. 2. 7 保护线的连接点按GB5226. 1-2002中8.2.7的要求。11.3 操作用连接按GB5226. 1-20
42、02中8.3的要求。11.4 禁止将大地作为有效电路的一部分11. 4. 1 除非在特殊要求中另有规定,禁止将大地、保护线、外壳和结构件作为有效电路的一部分。但这个规定不排除中性点的可能接地和使用以大地作为返回电路的安全装置的情况。11. 4. 2 导轨可以作为返回电路,条件是:在发生事故时,该返回电路的阻抗低到足以限制导轨与邻近地面间的跨步电压和接触电压不大于25V(有效值)。对第三电压区段,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3600 V或直流5000 V的电热设备,导轨不应用作返回电路。12 控制电路和控制功能12. 1 控制电路控制电路应符合GB5226. 1-2002第9章的要求。12. 1. 1 控
43、制电路电源的额定电压应不超过交流250V。12. 1.2 控制电路可直接由TN型或TT型电网供电(见IEC60364-1 :2001的312.2)。11 GB 5959.1-2005/ IEC 60519-1 :2003 12.1.3 短路保护装置应经仔细校准,使之在控制电路中起开关元件的作用。12. 1. 4 若控制电路由二次绕组的一端接地的变压器供电,则短路保护装置应接在二次侧非接地的导线上。如果一次侧的短路保护元件能确保同样的安全,则二次侧就没有必要再接短路保护装置。12 . 1.5 若控制电路由二次绕组的中心抽头接地的变压器供电,则控制电路二次侧两端都应接短路保护装置。12 . 1.6
44、 当光捐合器用作电气隔离时,如在半导体变换器中的情况,应按GB31 1. l(高压侧:电网侧)和GB/ T 16935. l(低压侧:变换器侧)的原则规定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最小值。12 . 2 控制电路的撞地12. 2. 1 任何控制电路的接地故障应路。绝缘监测装置的直流得多。的一端(最好具控制器件的所有b) 13 热影晌的防护、应按GB16895.2提供川植.13. 1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工作战且热设的有关操作者和环境的温度值。这)的保护。圈(或电器)的、l那一端之间。13 . 2 由有机或无机绝缘材料制造的零件应是耐热的,其电气和机械性能应不受工作温度的作用而过分降低。13 . 3 导线间的连
45、接和导线与设备间的连接都不应使导线产生过高的局部温升。注:应考虑电流的不均匀分布效应和邻近效应。13 . 4 应采取措施以免导线、导线连接处和邻近的金属件在感应电流作用下产生过高的泪升。13.5 电热装置的电气配套件的安装应使其所受温度不超过其设计规定的最高值。14 防火和防爆如电热装置用于特殊的用途和/或运行在有起火或爆炸危险的场所.则应考虑这些特殊情况采取预12 防措施。15 名牌、标记和技术文件15 1 名牌GB 5959.1-2005/IEC 60519-1 :2003 15. 1. 1 除在特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名牌上应包括以下与电热设备有关的数据:a) 原产地标记(制造厂的名称或标
46、记); b) 型号或产品代号;c) 制造日期或日期代号;d) 出厂编号;e)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当设备能用几种不同额方式;k ) 电热t15. 1. 2 对第定特殊的名牌。15.2 标记15.2.1 操作和GB/ T 5465.2和G15.2.2 电气元件及15.2.3 控制元件和A15.2.4 导线的标识应15. 3 技术文件应及时提供符合GB5226. r 括电路图和设备清单。个电压值、相应的端子以及连接用和维护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注:对运输、安装和装卸所必需的其他数据,如重量和尺寸等,应在包装箱和说明卡上标明。16 电热装置的检查、投入运行、使用和维护注:本章的安全要求推荐供编写使用和维护说明书(见15.3)用。16. 1 一般要求16. 1. 1 应对电热装置进行管理、检查和维护,使之符合本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