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海洋船舶噪声级规定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海洋船舶噪声级规定国家标准局批准实施本标准为远洋和沿海船舶规定了舱室噪声级的最大限制值并为船舶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部门提供了对噪声的评价依据本标准适用于货船油船客货船推拖船供应船及耙吸式和绞吸式挖泥船其他船舶可参考执行常用场所的噪声级限制值各舱室噪声级的最大限制值应满足下表规定部位限制值机舱区有人值班机舱主机操纵处有控制室的或无人的机舱机舱控制室工作间驾驶区驾驶室桥楼两翼海图室报务室起居区卧室医务室病房办公室休息室接待室等舱室厨房机械设备和专用风机不工作机械设备和专用风机正常工作机舱内任一测点的噪声级不得大于客
2、舱参照执行船长指两柱间长小于的船舶如某些舱室不能满足条要求时仅对机舱区的工作间及起居区各场所允许放宽测量方法及噪声评价船上噪声测量应符合船上噪声测量的规定本标准以声级为评价依据防护措施船员进入噪声级大于的场所时应采取耳保护措施凡噪声级大于的舱室应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告示牌进入高噪声区必须戴耳保护器使用说明凡本标准生效之日起开始建造的船舶在整个营运期间都应符合本标准凡本标准生效前已营运和建造的船舶如某些舱室不满足本标准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标准化研究室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安锡周顺序史存根蒋淦清翁长俭吴天健杨永健崔伟国张保玉洪我世洪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