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5370.1-2012 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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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60.10 T 61 道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370. 1-2012 部分代替GBjT1537。一2004农业拖拉机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General requirement of agricultural tractors一Part 1 : under 50 k W wheeled tractors 2012白1231发布2013-07-01实施.蝇a码a葛冒冒,.f式吃L:; 立吨邵主甜窍拥吉J层查真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15370. 1-2012 前GB/T 15370(农业拖

2、拉机通用技术条件分为5部分z第1部分: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F一一第2部分:50kW130 kW轮式拖拉机z一一第3部分:130kW 以上轮式拖拉机z二一第4部分z履带拖拉机z第5部分z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本部分是GB/T15370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是对GB/T15370-2004(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通用技术条件中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部分的修订,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增加不应有漏电现象的内容(见3.1.3); 增加手油门于柄应能可靠停在任何位置,不受脚油门操纵的影响。的内容见3.1.6, 2004 年版的3.1.7); 一一增加离合器应

3、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接合时应能传递发动机全部转矩。的内容(见3.1.8); 一一增加拖拉机的前轮前束和四轮驱动拖拉机的前驱动桥的规定(见3.1.11) ; 增加行驶过程中拖拉机熄火时应能实现人力转向。的内容(见3.1.12); 一一增加拖拉机配套发动机应具有质量安全标志及符合GB20891规定的标签。的内容(见3.2.2); 一一修改了动力输出轴性能(见3.3.1,2004年版的3.3.1); 修改了液压悬挂提升过程的要求(见3.3.6.2,2004年版的3.3.8.2、3.3.8.3); 一一修改了液压悬挂性能的要求(见3.3.6.3,2004年版的3.3.8.4); 一一取消了拖拉机全身振

4、动的指标(见2004年版的3.3.9); 一一修改了拖拉机的结构比质量(见3.3.7,2004年版的3.3.10); 一一增加了拖拉机外观质量的检查(见4.1); 一一增加了拖拉机覆盖件襟膜附着性能的检测(见4.2); 一一增加了拖拉机液压悬挂装置提升时间的试验(见4.5); 增加了拖拉机安全项目的试验见4.8); -一删除质量抽查检验(见2004年版的第5章); 一一在表1中增加了发动机质量安全标志、标签及修改了部分项目的类别z-一增加拖拉机系列设计的概念(见5.2.2.1);-一增加安装商标或企业标志、机型标志的内容(见7.1); -一修改了拖拉机及其备件、附件、随车工具的防锈有效期见7.

5、4,2004年版的7.3)。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5370-2004中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部分内容。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0)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z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常州联发凯迪机械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z赵电昭、李京忠、高福民、廖汉平、朱金光、昌茂宏、范建华、胡晓华、徐惠娟、修永海。本部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一一-GB/T153701994、GB/T15370-2004。I GB/T 15

6、370. 1-2012 农业拖拉机适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1 范围GB/T 15370的本部分规定了50kW以下(含)农业多缸直联轮式拖拉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50kW以下(含农业多缸直联轮式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47.2 中小功率内燃机第2部分z试验方法GB/T 1592(所有部分)农业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1、2和3型GB/T 1593(所

7、有部分农业轮式拖拉机后置式三点悬挂装置GB/T 2779 拖拉机拖挂装置型式尺寸和安装要求GB/T 2780 农业拖拉机牵引装置型式尺寸和安装要求GB/T 2828.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z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3871(所有部分农业拖拉机试验规程GB/T 5862农业拖拉机和机具通用液压快换接头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国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GB/T 10916农业轮式拖拉机前置装置第1部分z动力输出轴和三点悬挂装置GB 18447.1拖拉机安全要求第1部分z轮式拖拉机GB/T 19040 农业轮式拖拉机转向要求GB/T 19

8、407农业拖拉机操纵装置最大操纵力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E阶段)GB/T 21958轮式拖拉机前驱动桥GB/T 21959拖拉机运输机组技术条件GB/T 24645 拖拉机防泥水密封性试验方法GB/T 24648. 1 拖拉机可靠性考核JB/T 5673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JB/T 6294农业拖拉机型式检验规则JB/T 6697 机动车及内燃机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JB/T 6712 拖拉机外观质量要求JB/T 6714.2农业拖拉机液压悬挂系统试验方法JB/T 9832.2-1999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攘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压切法

9、1 GB/T 15370. 1-2012 3 技术要求3. 1 一艘要求3. 1. 1 拖拉机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3. 1.2 拖拉机上的零件、部件用紧固件连接的,应按要求连接牢靠,不应有松动现象。3. 1.3 拖拉机正常工作时各系统不应有异常响声,不应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发动机不允许窜机油。3. 1.4 防泥水试验后的拖拉机不允许有泥水渗入机体。3. 1.5 拖拉机外观质量应符合JB/T6712的规定,涂潦应符合JB/T5673的规定,棒膜附着性能应不低于JB/T9832.2-1999中E级的规定。3. 1.6 发动机在全程调速范围内应能稳定运转,并能直接

10、或间接通过熄火装置使发动机停止运转z手油门手柄应能可靠停在任何位置,不受脚油门操纵的影响。3. 1.7 拖拉机各操纵机构的运转应轻便灵活、松紧适度,各机构行程调整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所有能自动回位的操纵件,在操纵力去除后应能自动回位z非自动回位的操纵件应能可靠地停在选定位置。各操纵机构的最大操纵力应符合GBjT19407的规定。3. 1.8 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接合时应能传递发动机全部转矩。3. 1.9 在各挡工作时,变速箱不允许有乱挡、脱挡等换挡失效现象。3. 1. 10 后置动力输出轴应符合GB/T1592的规定,前置动力输出轴和前悬挂接置应符合GB/T 10916的规定。3.

11、 1. 11 拖拉机的前轮前束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规定z四轮驱动拖拉机的前驱动桥应符合GB/T21958 的规定。3. 1. 12 拖拉机应能全程平稳转向,不允许出现不连续运转和冲击现象,转向性能应符合GB/T19040 的规定,最小转向圆半径应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大于300。行驶过程中拖拉机熄火时应能实现人力转向。3. 1. 13 拖拉机在硬路回直线行驶时,前轮不允许有目测能见的摆振。3. 1. 14 后置式液压悬挂装置应符合GB/T1593的规定。3. 1. 15 拖拉机牵引装置应符合GB/T2780的规定,拖挂装置应符合GB;T277;)的规定,液压快换接头应符合GB

12、/T5862的规定。3. 1. 16 拖拉机上的仪表应符合jB/T6697前规定,显示应清晰准确,信号报警系统和电气照明及其开关的工作应可靠。3. 1. 17 在磨合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各密封面、管接头处应在调整、紧固三次后无渗漏。3. 1. 18 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运输作业时,应符合GB/T21959的规定。3. 1. 19 拖拉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480的规定。3.2 安全要求及环保要求3.2. 1 拖拉机的安全及环保要求应符合GB18447. 1的规定。3.2.2 拖拉机配套发动机应具有质量安全标志及符合GB20891规定的标签。3.3 主要性能要求3.3. 1 动力输出轴性

13、能3.3. 1. 1 在发动机标定转速下,动力输出轴的最大功率应不低于企业规定值的95%,且不超过发动机2 GB/T 15370. 1-2012 标定功率(12h)。全功率输出轴,企业规定值应不小于发动机标定功率(12h)的0.85倍。3.3. 1.2 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za) 不大于22.06kW的拖拉机应不大于365g/(kW h); b) 22. 06 kW50 kW的拖拉机应不大于350g/(kW h). 3.3. 1.3 动力输出轴转矩储备率应不小于15%。3.3. 1.4 动力输出轴最大转矩点转速与动力输出铀最大功率点(在发动机标定转速下转速之比应不大于75%。3.3.

14、2 无后置动力输出轴拖拉机的发动机性能3.3.2. 1 发动机标定功率(12h):在标定转速下,应不低于发动机标牌示值的95%。3.3.2.2 发动机台架试验,其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10g/(kW h)。3.3.2.3 发动机台架试验,友动机转矩储备率应不小于12%。3.3.2.4 发动机台架试验,发动机最大转矩点转速与最大功率点转速之比应不大于80%。3.3.3 牵引性能3.3.3.1 拖拉机最大牵引力应符合企业规定值的要求。3.3.3.2 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不小于发动机标定功率(12灿的O.75倍e3.3.3.3 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辑:a) 不大于22.06kW的

15、拖拉机应不太于355g!(kW h); b) 22. 06 kW50 kW的拖拉机应不大于340g/(kW h) 3.3.4 起动性能拖拉机在一5C的环镜温度下应能顺利起动。3.3.5 高温性能在环境温度为40c情况F做拖拉机高温性能试验,发动机冷却液的温度应低于100.C (压力水箱按企业规定值),发动机润滑油温度及排气温度、拖拉机传动及液压系统油温应不高于企业规定的最高限值。3.3.6 液压悬挂性能3.3.6. 1 拖拉机的最大提升为加载点在悬挂轴后610mm处应不小于企业规定值,且每千瓦牵引功率的提升力应不小于30N。3.3.6.2 在企业规定的最大提升为时,提升时间应不大于3s.提升过

16、程中不允许出现抖动、爬行、异常响声、漏油和安全阀开启等现象;30min的静沉降量应不大于加载点提升行程的4%。3.3.6.3 对具有液压输出功能的拖拉机,其最大液压输出功率与发动机标定功率(12h)之比应不小于10 %。3.3.7 结构比质量拖拉机的结构比质量=a) 两轮驱动拖拉机应不大于60kg/ kW; b) 四轮驱动拖拉机应不大于65kg/ kW。3.3.8 可靠性拖拉机的可靠性试验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210h.元故障性综合评分值Q)应不小于70分。3 GB/T 15370. 1-2012 4 试验方法4. 1 拖拉机外观质量用目测法和测量量具检查。4.2 拖拉机覆盖件潦

17、膜附着性能的测试按JB/T9832. 2-1999的规定进行。4.3 拖拉机性能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按GB/T3871的规定进行。4.4 发动机台架试验按GB/T1147.2的规定进行。4.5 拖拉机液压悬挂装置提升时间试验按JB/T6714.2的规定进行。4.6 拖拉机防泥水密封性试验按GB/T24645的规定进行。4. 7 拖拉机可靠性试验按GB/T24648.1的规定进行。4.8 拖拉机安全项目的试验按GB18447.1的规定进行。5 检验规则5. 1 出厂检验5. 1. 1 每台拖拉机在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以检查拖拉机的制造、装配质量和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5. 1.

18、2 出厂检验的项目见表1。表1不合格分类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1 安全配置(GB18447. 1) 、JJ 2 安全防护(GB18447. 1) 、J、/3 制动性能(GB18447.。J J 4 转向性能、JJ 5 照明、信号配置、/、/A类6 安全操作警示标志J 、/7 安全使用信息、J、J8 噪声J 9 排气烟度、/10 全身振动指标、/11 发动机质量安全标志、标签、/、/1 动力输出轴最大功率、/2 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J 3 动力输出轴转矩储备率、/4 最大牵引力、/B类5 最大牵引功率、/6 牵引比汹耗、/7 最大提升力.J(抽检)、/8 主离合器接合及分离J 、J9 使

19、用说明书、J、J4 -. , ,除. GB/T 15370. 1-2012 表1(续)不合格分类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1 最大操纵力(转向最大操纵力除外、J2 提升时间、J3 静沉降率、J4 液压输出功率、JC类5 高湿性能、/6 低温起动性能、/7 动力输出轴最大转矩点转速与最大功率点、J(在发动机标定转速下转速之比8 防泥水密封性、J1 外观质量、J、/2 涂漆质量、/、JD类3 窜机油、J4 密封性、/、/5 结构比质量、/注1:如拖拉机元后置动力输出轴,则B类的1、2、3项改为发动机标定功率、发动机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发动机转矩储备率。注2:带.J的项目为应检验项目,带一的项目为不检验

20、项目 5. 1.3 出厂检验所有项目全部合格方能判定为合格。5.2 型式栓验5.2. 1 型式检验的时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za) 新开发的拖拉机定型鉴定时zb) 正式生产后,结构、原理、重要部件有较大改变的改进设计时Fc) 正式生产后,每满五年时zd) 产品停产六个月后,恢复生产时z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z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5.2.2 栓验项目5.2.2.1 属于5.2.1a)情况的拖拉机型式检验应进行全部整机性能试验和整机使用试验,或用部件台架耐久性试验和整机可靠性试验代替整机使用试验。如果属于拖拉机系列设计,所有功率值的机型均

21、应进行整机性能试验,检验项目见JB/T6294.可靠性和使用试验等其他试验项目则可只进行最大功率值机型的试验。注1:拖拉机系列设计是指采用一个底盘(传动系统、其他系统可选配、由若干个机型组成的一组拖拉机机型的设计,所有机型均用一个系列号。注2:更换不同功率发动机后,拖拉机性能参数没有发生变化的检验项目,可以引用同一系列、配套其他功率发动机的拖拉机机型的检验数据结果。5.2.2.2 属于5.2.1b)情况的拖拉机型式检验应进行全部整机性能试验、经重大改进部件的台架耐久GB/T 15370. 1-2012 性试验或整机可靠性试验。5.2.2.3 属于5.2.1中c)、d)、e)、f)情况的拖拉机型

22、式检验应进行表1所列项目。5.2.3 不合格分类被检项目凡不符合第3章规定的要求时均称为不合格项,按不合格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D类不合格。不合格分类见表105.2.4 抽样方案5.2.4. 1 按GBjT2828.1的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情况下,产品检查批N=26台50台,样本数为2台,采用特殊检验水平S-l,样本量字码为A,AQL为接受质量限,Ac为接收数,Re为拒收数。具体抽样方案见表2。属于5.2.1a)、5.2.1b)的情况,应至少试制两台作为样本进行检验。,困表2不合格分类A类B类C类D类检验水平S-l 样本量2 AQL 6

23、.5 25 40 40 Ac Re 。1 1 2 2 3 2 3 注:AQL值为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5.2.4.2 除试验样机外,根据需要应考虑增抽1台2台备用样机,备用样机只在非样机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无法正常检验时启用。5.2.5 判定规则5.2.5.1 属于5.2.1中a)、b)情况的拖拉机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达到要求,可靠性应符合3.3.8的要求,方判定为合格。5.2.5.2 属于5.2.1中c)、d)、e)、f)情况的拖拉机,根据表2的抽样方案进行判定。每一项不合格分类中,样本中的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Ac时该类判为合格,大于或等于Re时该类判为不合格。所有不合格分类全部合格时,则最终判为合

24、格E任一类或多个类判为不合格时,则最终判为不合格。5.2.5.3 可靠性不合格项单独考核。可靠性试验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最终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5.2.5.4 在整个性能检测期间,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致命故障及严重故障,则应停止检测,产品按不合格处理。6 交货6. 1 每台拖拉机应经企业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6.2 拖拉机出厂前应做好以下工作za) 放尽燃油和冷却水(加注防冻液的不放),盖住向上开口的排气管,并按规定进行标识sb) 检查并调整轮胎气压至企业规定值,轮胎内不应充有液体Fc) 规定铅封处应加铅封zd) 蓄电池应是未加过电解液的干态免维护蓄电池除外); 6 量. 冒r-,

25、啕.It 、ee) 如结构上可能,液压泵等附件应置于分离状态zf) 发运前,各润滑部位应按规定加注或补足润滑油或润滑脂。注2如用户对拖拉机交货状态有特殊要求,可与企业协商解决.G/T 15370. 1-2012 6.3 除了按特殊定货提供的附件外,出厂的每台拖拉机应按照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配齐全套备件、附件和随车工具。6.4 随同出厂的每台拖拉机,企业应提供下列文件za) 使用说明书zb) 零件目录;c) 合格证和保修单Fd) 备件、附件及随车工具清单ze) 装箱单。7 标志、运输和贮存7. 1 拖拉机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安装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企业标志,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

26、置能识别机型的标志。7.2 拖拉机应装置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标牌标明的内容至少应包括za) 拖拉机型号及名称zb) 发动机标定功率(12h); c) 出厂编号及年月pd) 企业名称及地址ze)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7.3 拖拉机的装运应保证拖拉机(包括备件、附件和随车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其零件不致损坏和丢失。7.4 在干燥、通风的贮存条件下,拖拉机及其备件、附件和随车工具的防锈有效期为自出厂之日起12个月。NFON|.ohmmFH阁。11 ,-d 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农业拖拉机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GB/T 15370. 1-2012 国中.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问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O.75 字数16千字2013年5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13年5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 1-46511定价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15370.1-2012 打印日期:2013年5月17日F0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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