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81.040.30 Q 34 道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T 5137.3-2002 代替GB/T5137.3-1996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Test methods of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used on road vehicles Part 3 : radiation, high temperature, humidity ,fire and simulated weathering resistance tests (ISO 3917: 1999 Road vehicles-safety glaz
2、ing materials Test methods for resistance to radiation,high temperature, humidity, fire and simulated weathering, MOD) 2002皿12-20发布2003-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发布29 GB/T 5137.3一2002前GB/T 5137(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分为四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一一一第2部分z光学性能试验一一-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一一第4部分:太阳能透射比测定方法本部分为GB/T5137的第3部分
3、。GB/T 5137的本部分修改采用ISO3917: 1999(汽车安全玻璃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方法)C英文版)。法。本部分与该国际标准的主要差异如下z一一取消了有关塑料玻璃材料的试验要求;一-取消了耐模拟气候试验中有关开焰碳弧灯装置的要求;-一一取消了耐模拟气候试验项目有关试验报告描述的要求。本部分代替GB/T5137.3-1996(汽车安全玻璃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方本部分与GB/T5137.3一1996相比,除为保持对各试验规定的一致性,删除原标准中有关试验报告的描述外,无其他技术性变化。30 本部分由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
4、技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与特种玻璃纤维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z王睿、王文彪、周军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137.3-1985、GB/T5137.3-1996。GB/T 5137.3-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1 范围GB/T 5137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安全玻璃的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以下简称安全玻璃),这种安全玻璃包括由各种类型的玻璃加工成的或由玻璃与其他材料组合成的玻璃制品。不包括塑料玻璃材料。2 规
5、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5137. 1-2002 汽车安全玻璃力学性能试验方法(ISO3537 :1999 , MOm GB/T 5137.2-2002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SO3538 :1 997 , MOm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3 试验条件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za) 环境温度:200C士50C;b
6、) 气压:8.60X104 Pa1. 06X105 Pa; c) 相对湿度:40%80%。4 试验应用条件对某些类型的安全玻璃而言,如果试验结果可以根据其某些已知的性能预测,则无须进行本部分规定的所有试验。5 耐辐照试验5. 1 试验目的为了确定安全玻璃经一定时间辐照之后是否会出现明显的变色或透射比降低的现象。5.2 装置5.2. 1 辐照光蘸无臭氧石英管式中压水银蒸汽弧光灯。灯壳的轴应是垂直的。灯的标称尺寸是长360mm,直径9.5 mm,电弧长300mm土14mm,其工作功率为750W土50W。可以使用与上述规定的灯等效的其他任何辐照光源。为检查替用光源的等效性,需进行比较,方法是测定被长
7、300nm450 nm的范围内发射的能量,其他波长用合适的滤光片滤去。因此在使用替用光源时应加上滤光片。对于使用条件与本试验无良好相关性的安全玻璃,必须重新考虑试验条件。5.2.2 电源变压器和电容器能够为弧光灯提供最小值为1100 V的启动峰压和500V土50V的工作电压。31 GB/T 5137.3-2002 5.2.3 试样固定和旋转装置以1r/min5 r/min的速度绕着设置在轴心的辐照源旋转,以保证均匀辐照。5.3 试样尺寸:76mmX300 mm 5.4 试验程序辐照前按GB/T5137.2-2002的规定测定三块试验片的可见光透射比,保护每块试样的一部分,使其免于辐照,然后,置
8、试样于离灯轴230mm处的装置上,并使其长度方向上与灯轴平行。在整个试验中保持试样温度45c土50C。试样面向灯的面应是装车时朝外的一面。辐照时间为100人辐照后再测定每块试样辐照区的透射比。5.5 结果表达比较同一材料辐照前后试样的透射比,其变化用百分数表示。变色评定z置试样于白色背景上,比较辐照区与遮挡区的差别;或者测定试样在辐照前后的三原色坐标系,并按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计算色差。6 耐热试验6. 1 试验目的评价安全玻璃经受一定时间的高温作用后,其外观质量是否出现变化。6.2 试验程序将尺寸300mm X 300 mm的三块试样加热100:oC ,保温2h,然后让试样自然冷却
9、至室温。若安全玻璃的两个外表面均为无机材料,试验时可将试样垂直浸入沸水中至规定时间。注意避免过分的热冲击。若试样切自制品,则试样的一边应是制品一条边的一部分。6.3 结果表达根据上述试验观察试样中产生的气泡和变色等其他缺陷。距非切割边15mm,距m割边25mm或距可能产生的任何裂纹10mm内的缺陷,不做考虑。若试样的裂纹扩展到混淆试验结果的程度,则该试样报废,应换上另一试样试验。7 耐湿试验7. 1 试验目的为了确定安全玻璃能否经受一定时间的大气湿气的作用。7.2 试验程序将尺寸至少为300mm X 300 mm的三块试样垂直置于密闭的容器中历时336h(二周),容器的温度保持在500C士20
10、C,相对湿度为95土4%。在上述条件下试样表面不应产生任何水汽凝结现象。如果几块试样闰时试验,试样之间应留适当的空隙。要防止容器顶板和壁面上的凝结水滴到试样上。若试样切自制品,则试样的边应是制品的一条边的一部分。7.3 结果表达32 目视检查试验前后试样的外观变化。即z材料间的脱胶现象。按GB5137.2-2002的规定检查可见光透射比的降低。G/T 5137.3-2002 如有必要,等完成试验后48h再进行评价。应评价整块试样的变化情况。评价时距非切割边10mm或距切割边15mm范围内的变化情况不予考虑。8 耐燃烧试验8. 1 试验目的确定安全玻璃在小火焰作用下的状态。8.2 试验方法按GB
11、8410规定的方法进行。8.3 结果表达计算燃烧速率9 耐模拟气候试验9. 1 试验目的确定至少一面为塑料的安全玻璃制品能否经受模拟气候条件下的曝晒。9.2 装置a) 采用长弧缸灯作为试验装置的辐照光摞。配用适当的修正滤光器,使其光谱特性接近自然光;b) 耐模拟气候试验装置应能测量以下参数:1) 辐照度;2) 黑板温度;3) 喷淋;的试验进程及试验循环数;c) 这种装置采用不会污染试验用水的惰性材料制造;d) 辐照度应在试样的表面测量,并按要求进行控制。应能测量或计算总紫外线辐照能量。/m勺,并作为试验曝晒的主要依据来考虑。9.3 试样试样尺寸为100mmX 100 mm(中间钻16.5 mm
12、8 mm孔)和76mmX300 mm。9.4 试验程序9.4. 1 按照GB5137.2-2002的规定测量曝晒前每块试样的透射比并对比试样曝晒前的抗磨性。9.4.2 每块试样相当于实车安装时朝外的一面应对着辐照光源。9.4.3 曝晒条件如下:9.4.3. 1 整个试样表面的辐照度变化范围不应超过10%。9.4.3.2 定期用洗涤剂和清水洗缸灯滤光片,并根据缸灯使用寿命定期更换缸灯。9.4.3.3 在循环干燥阶段,曝晒室内的温度应通过足够的循环空气加以控制,以保证一个恒定的黑板温度。黑板温度指示值应为700C:l: 30C,黑板温度计应安装在试样架上,读数应选择光辐照产生最热的值。9.4.3.
13、4 干燥阶段湿度应保持在50%:l:5%的范围。9.4.3.5 喷淋阶段所用的去离子水,其二氧化硅固体杂质含量应小于1X 10-6,并且不能在试样上留下对以后测量有影响的永久残余物或沉淀物。9.4.3.6 水的pH值应控制在6.08. 0之间,电导率应小于5S/m。9.4.4 应将足够的水以薄雾状形式均匀喷淋到试样表面,并使其表面立即湿润。水雾应直接喷淋到试样朝向光源的那一面,不允许循环使用喷淋用水或将试样浸湿于水中。33 GB/T 5137.3-2002 9.4.5 试样应环绕光掘中心旋转以保证均匀的辐照度,试样架上应摆满试样或代用品,以保证温度的均匀分布,试样架上试样背面应暴露在辐照室内环
14、境中,但是,来自室壁上的反射光不允许落到试样的背面。如有必要,在不影响试样表面的空气自由循环的情况下,试样可以安置背衬以挡住这种反射光。9.4.6 试样装置应能保持连续光照和间断喷淋,在2h循环周期内单纯光照102min和喷淋光照18 min 9.4.7 试验结束后,按规定要求清洗试样,或按其生产厂家建议的方法除去试样表面的残留物。9.5 结果判定9.5.1 通过观察外观质量来评价试验后试样的以下情况:a) 气泡pb) 颜色;c) 混浊;d) 脱肢。9.5.2 按GB/T5137. 1-2002和GB/T5137.2-2002的规定测定其曝晒后的抗磨性及透射比。9.6 结果表达记录试验后试样的外观质量,并与试样前的试样外观质量作比较,提交试样曝晒前后所测定的透射比和抗磨性的变化结果报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