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5869-2010 救生衣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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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20.40;47.080 U 27 逼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救生衣Lifejacket lights 灯GB/T 5869-2010 代替GB/T5869-1986 2010-11-10发布2011-03-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5869-2010 目IJi=i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和国际海事组织(IMO)MSC81.(70)号决议及其修正案,与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和国际海事组织(IMO)MSC81. (70)号决议及其修正案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T5869-1986(救生衣灯。本标准与GB

2、/T5869-198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增加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2章); 一一对救生衣灯的技术要求进行了更细化的规定(见第3章h一一删除1986年版的第1章型式和尺寸,将内容放在技术要求中(见3.1); 一一对救生衣灯的实验方法进行了更全面的规定,增加2m跌落试验、色度试验、振动试验、霉菌试验、耐腐蚀及海水试验、雨淋试验、火烧试验的内容(见4.14. 13); 修改了检验规则的具体内容(见第5章); 修改了救生衣灯标志的内容(见6.1); 一一删除了1986年版关于运输包装容器标志和运输的规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3、z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天津海事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荣力、李伟、刘慧茹、黄海波、王建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GB/T5869-19860 I GB/T 5869-2010 救生衣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救生衣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和海上设施所配备救生衣灯的生产、检测和认可。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 救生衣灯Iifejacket Iights 由灯罩、灯座、发光体、电路板、电池及连接件等主要构件组成的灯具,适用于夜间向救助人员指示穿着救生衣的落水人员在海上的位置。3 技术要求3. 1 一般要求3. 1

4、. 1 救生衣灯的外型应尽可能小巧、便于携带、安置。3. 1.2 救生衣灯的外观尺寸应符合产品图纸要求,外观表面清洁、无污垢。3. 1.3 救生衣灯的灯罩应为合适的材料制成的球体,不得有气泡、裂纹、斑点等降低光通量的缺陷。3. 1.4 救生衣灯的标牌应内容清晰、准确。3.2 性能要求3.2. 1 救生衣灯应能在水温为一1C -+30 c范围内正常工作。3.2.2 救生衣灯应能在一30.C-+65 .C的空气温度中存放而不致于损坏。3.2.3 救生衣灯上半球体所有方向的发光强度不少于0.75cd,发光持续时间不少于8h。3.2.4 对于干电池型救生衣灯,开关打开后1s内灯具应启动点亮;触水型开关

5、浸入水中,1min内灯具启动点亮。对于海水电池救生衣灯应能在电池放入水中2min之内开始发光,在海水中5min之内达到O.75 cd的发光强度;在淡水中10min之内达到0.75cd的发光强度。3.2.5 救生衣灯在救生衣上的安置应稳固、简便,当穿着救生衣的人员从一定高度落入水中时,应不致损坏,不会从救生衣上抛出;当穿着救生衣的人员在水中游泳或漂浮时,应保证救生衣灯的发光部件(灯具)露出水面,海水电池在救生衣没入水下部位。3.2.6 救生衣灯的开关布置应灵活,有明显的标示,开启可靠;海水电池的密封塞应使救生衣、救生服的穿着者能用手打开,使海水能进入电池体内。3.2.7 救生衣灯应为白色光。3.

6、2.8 救生衣灯应牢固耐用,具有抗振动性。3.2.9 救生衣灯应能防腐烂、耐腐蚀,并不受海水、油类或霉菌侵袭的过度影响。3.2.10 救生衣灯应具备良好的水密性。3.2. 11 救生衣灯应具有良好的耐火性。3.2. 12 如救生衣灯所配的灯是闪光灯时还应:a) 设置一个手动控制开关;b) 以每分钟不少于50闪且不多于70闪的速率闪光,其有效发光强度不小于0.75cd。1 G/T 5869-2010 4 试验方法4. 1 抽样样本抽取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某个型号的救生衣灯20只,样本编号为120,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每个品种/型号200只。4.2 温度循环试验4.2. 1 样本编号:112。4.

7、2.2 取12只救生衣灯按下列次序重复10个循环,每个循环之间不要求连续进行,a)d)为一个循环:a) 第一天,在+650C的高温环境中,连续存放8h; b) 同一天,将各试样从高温环境中移到200C士5oC的环境温度中,敞开置放至次日pc) 第二天,在一300C的低温环境中,连续存放8h; d) 同一天,从低温环境中移到环境温度中,敞开置放至次日。经过温度循环试验的救生衣灯外观应无损坏,且能正常工作。4.3 放电试验和发光强度测试4.3. 1 取样采用样本编号为112的样品。4.3.2 放电试验放电试验的步骤和要求如下:a) 将12只经受温度循环试验后的救生衣灯从一30.C的储存温度下取出编

8、号为14的样本,于工作状态下浸于一1oC的海水中。b) 从+650C的储存温度下取出编号为58的样本,于工作状态下浸于300C的海水中。c) 从环境温度下取编号为912的样本,于工作状态下浸于环境温度淡水中。d) 所有的12只救生衣灯应满足3.2.4和3.2.7的要求,至少11只灯能满足3.2. 3的要求。对于闪光灯,应证实满足3.2. 12的要求。4.3.3 发光强度测试有效发光强度测量应按照下列要求和步骤进行:a) 对发光强度的测量应通过将光度计指向旋转台子上受测试的光源中心来进行。应测量光源中心水平方向的发光强度,沿水平方向每隔5。测量一次,直至3600,这些测量应对水平面以上每隔5。的

9、方向进行,直至900(垂直)时单测量一次。然后从光源中心具有最低记录发光强度的点开始,沿垂向每隔1。测量发光强度,并连续记录180。弧度的值。b) 试验灯应在上半球所有方向连续发出不少于规定的发光强度的光并达到规定时间。记录所有测得的发光强度数据和电压。若是闪光灯,应证实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闪光频率不少于50次且不大于70次,以及在上半球所有方向的有效光强至少为规定的最小强度。有效发光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获取:2JLlm 式中zI一一瞬时发光强度;0.2一-Blondel-Rey常数;t1、tz一一时间上下限,单位为秒(吵。注:具有持续闪光时间不少于0.3s,上半球体所有方向的发光强度不少于0.75

10、cd的问光灯可以考虑作为固定灯2 G/T 5869-2010 测试其发光强度。开关打开至到达所要求的最小发光强度之前的时间间隔(白炽时间以及关闭开关时发光强度在标准值以下至消失的时间间隔应不记入持续闪光时间(如图1所示)。发光强度要求强度值持续闪光时间H一一叫图14.4 落水试验4.4.1 样本编号:13。4.4.2 将样本安置在救生衣上,使救生衣穿着人员从至少4.5m的高度,垂直跳入水中,救生衣灯应满足3.2.5的要求,并能正常工作。4.5 开关布置试验4.5. 1 样本编号:14.4.5.2 穿着浸水式保温救生服的人能在灯的正常操作位置开启和关闭三次,样本应功能正常。4.6 色度试验4.6

11、. 1 样本编号:114号样本中任取一只。4.6.2 应在上半球至少测量四个点,所测得的色度坐标应落在CIE规定的白色区域边界之内。白色光区域边界的角坐标如下=4. 7 2m跌落试验4.7.1 样本编号:14.rx 0.500 I Y 0.382 O. 500 O. 440 0.440 0.300 o. 300 0.433 O. 344 O. 278 4.7.2 将样本从2m高处蓓至一固定的铜板或水泥表面,样本应不损坏,并在工作状况下浸于环境温度的淡水中,应能满足3.2.3关于发光强度和发光时间的要求。4.8 振动试验4.8. 1 样本编号:15。4.8.2 将样本以正常姿态、常规系固方式绑定

12、在振动台上,并在下列频率范围内进行所有频率的正弦垂直振动:a) 频率为2Hz-5 Hz-13. 2 Hz;摆幅士1mm土10%;13.2Hz时最大加速度为7m/s2。b) 频率为13.2Hz一100Hz;加速度7m/s2。4.8.3 扫描速率为0.5octaves/min进行共振检查。如果样本出现某一共振,则应进行耐久试验。若有共振点,则在共振点上振动2h;若无共振点,则在30Hz上振动2h。4.8.4 上述试验应按垂直、纵向、横向依次进行,振动试验后,样本应能正常工作。4.9 霉菌试验4.9.1 样本编号:16.4.9.2 在样本上洒上含有黑曲霉、土曲霉、枝链金扭霉、拟青霉菌变曲霉、毛索青霉

13、、毛捕绿霉、帚状缺夏抱短颈霉、绿木霉的培养霉菌抱子的水悬浊液,然后放入霉菌培养室,温度保持在29.C士1.C,相对GB/T 5869-2010 湿度不少于95%,培养时间为28天,试验后样本应耐腐蚀,并不应受到霉菌的过度影响,不应有肉眼可见霉菌,试验后灯应能正常工作。4. 10 耐腐蚀及海水试验4. 10. 1 样本编号:17。4. 10.2 将样本放在一个托盘上,用环境温度且质量比为5: 95的氯化铀溶液匀速喷洒试样2h。之后,在温度为40.C土2.C,相对湿度为90%95%的环境中存放七天。上述过程重复进行四次后雨淋试验结束。用肉眼观察,样本应元膨胀现象,金属零件无过度腐蚀,并应能正常工作

14、。4. 11 耐油试验4. 11. 1 样本编号:18。4. 11. 2 将待测样本浸入到温度为19.C士5C的矿物油中,为时3h。4. 11. 3 油类规格如下=a) 苯胶点:120 .C士5.C; b) 闪点:至少240.C; c) 蒙古度:在99.C时为10cst25 cst. 4. 11. 4 可选用下列油品:a) ASTM oil No. 1; b) ASTM oil No. 5; c) IS0 oil No. 1 4. 11.5 测试后,根据制造商说明洗净试样。然后对样本进行性能检查,并用裸眼目测。样本应不受到油的过度影响,并元皱缩、开裂、胀大、溶解或机械性能改变的迹象,并应能正常

15、工作。4. 12 雨淋及水密试验4. 12. 1 样本编号:19.4. 12.2 将待测样本在运行的状态下用喷嘴软管从各个可行的方向进行喷洒。喷洒时应满足的条件如下za) 喷嘴直径:12.5mm; b) 喷水率:100X(1士5%)L/min; c) 水压:调谐直到满足喷水率为止;d) 实质水流核心:离喷嘴2.5m处水柱周长约120mm; d 测试耐久性时间:约30min; f) 喷嘴口到待测试距离:约3mo 4. 12.3 雨淋试验将结束之际,对样本进行检查,检查有无损坏、有元不应有的进水。试验后样本应能够工作。4. 12.4 雨淋试验后,应将样本和整个电源水平地浸入不少于300mm的淡水中

16、至少24h以进行水密试验。水密性试验后应无水进入样本内的迹象并应能正常工作。4. 13 火烧试验4. 13. 1 样本编号:20。4. 13.2 将一个至少为300mmX350 mmX60 mm的试验盘置于一基本无风处,在其底层倒入不少于10 mm的水,并倒入汽油使总深度不少于40mm,点燃使其自由燃烧至少达30s,然后便样本从火中通过,灯应朝向火焰并高于试验盘的顶边缘不大于250mm,曝火时间至少达2s,样本离火后不应燃烧或继续熔化,试验后样本应能工作。4 5 检验规则5. 1 检验分类5. 1. 1 救生衣灯的检验包括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5. 1. 2 救生衣灯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

17、验:一一结构图纸或性能标准发生变化时;GB/T 5869-2010 一一因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等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海安会决议所规定试验要求和程序发生变更时;一一应SOLAS公约或/和主管机关颁布的船舶与海上检验技术法定检验规则修订后的条款实质影响到本标准所要求时;一一变更生产厂家或变更生产地址、变更生产工艺和设计图纸。5. 1.3 产品出厂时应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5.1.4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均应有检验部门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船用产品证书及标志。5.2 检验项目5.2. 1 型式检验应依据第3章和第4章的要求进行。5.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5.3 抽样和判定出厂检验的抽样及判定规则应符合

18、表1的规定。表1序号检验项目判定规则1 外观检查3.1、3.2.62 灯具的安置3.2.5 3 试亮检查3.2.4 4 闪光频次(如适用3.2.12 b) 包装注意防民动、防潮5 包装、文件配置检查湿等;每箱应附船检证书、说明书4. 12中水密试验的6 水密检查要求7 放电试验与发光强3.2.3、3.2.12度测试抽样规则复验规则每批交验数量的100%有任一项不符合规定,则l双倍抽样复验其不合格的项目,若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每批交验数量的3%,全部退回返修。但不少于10具若其外观质址不符合规|定,则该批产品全部退回返修。返修后的产品提交复验者应仍按制造检验的规定进每批不少于3具行检验,若仍不符

19、合规定,则该批产品应予报废注:在一个生产批中生产单位的最大值应为1000单位,或一周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取数值小者.在制造过程/系统符合ISO9001 :2008的情况下,最大生产批的数值可以达到5000单位,或是一周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取数值小者。6 标志、包装及贮存6. 1 标志6. 1. 1 每具救生衣灯体及其每具包装容器应有下列中英文标志:一一产品名称、型号;一一发光强度及持续工作时间(闪光者应加频率); 一一有效期;5 G/T 5869一2010一一制造厂名及商标;一一制造年月及批号(编号/序列号); 一一检验机构的认可号及标准;一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6.1.2 标志应经久鲜明,字迹

20、应整齐清晰,示图应简明达意。6.2 包装6.2. 1 每具救生衣灯应有一个纸盒或等效的产品包装容器,并附有中英文说明书。6.2.2 救生衣灯的包装应保证运输时安全可靠,并符合运输部门的规定。6.3 贮存完整包装的救生衣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6 GB/T 5869-2010 参考文献lJ ISOjFDIS 24408:2005船舶和海上技术救生设备用位置指示灯组件的试验、检测和标记.2J IEC 60945(2002-08) 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一般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试验结果.3J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救生设备规则).4J 国际海事组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

21、AS公约).5J 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第81号决议救生设备试验MSC81(70). 6J 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第207号决议对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的修正MSC207(81). 7J 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第200号决议对救生设备试验的修正MSC200(80)J. 8J 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检验指南2008.9J 中国船级社救生衣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EON-町H阁。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救生衣灯GB/T 5869-2010 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O.75 字数13千字2011年2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11年2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 1-41613 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定价GB/T 5869-2010 打印日期:2011年3月4日F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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