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7341.2-1998 听力计 第2部分;语言测听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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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T 7341.2-1998 前占一日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45-21993-11第1版)而制定的。由于该国际标准已普遍推行,我国也应积极采用,它可以促进我国产品规格的标准化,故予以等同采用,以尽快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GB/T 7341在昕力计总标题下,包括以下四部分g第一部分s纯音昕力计第二部分g语言现tl昕设备第三部分=用于现tl昕与神经耳科的短持续听觉测试信号第四部分z延伸高频测听设备GB/T 7341.1-1998GB/T 7341. 4-1998实施之日起,原GB7341-87听力计作废。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电声学和视昕设备标准化技术

2、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句才、帅正萍、顾建秀、沈扬、邱建华团GB/T 7341.2-1998 IEC前言1)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包括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的世界范围标准化组织。IEC的目的是推动在电气与电子领域内所有有关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及其他活动.IEC出版国际标准。其制定工作委托给技术委员会p任何对此主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与这一制定工作。与IEC有关联的国际的、政府的与非政府的组织也可参加该制定工作。按照两个组织之间的协议所确定的条件.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SO)紧密

3、合作。2)由就此项目特别关注的所有国家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文件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的表达了对所涉主题的国际一致意见3)它们以推荐的方式用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出版供国际上使用,并就此意义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4)为促进国际统一.IEC国家委员会在他们的国家标准及地区标准中明确地参与采用IEC国际标准囚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分歧应在后者中清楚地表述。国际标准IEC645-2由IEC第29技术委员会电声学所制定。IEC 645的本部分,连同IEC645-1一起取消并取代1979年出版的IEC6450本标准的文本根据以下文件gDIS 投票报告29(CO)157

4、 29(CO)202 有关批准本标准的投票的全部资料可在上表所示的投票报告中查找。在总标题g听力计下.IEC645包括以下部分2第l部分g纯音听力计第2部分g语言测昕设备第3部分:为测听及神经耳科用途的短持续昕觉测试信号第4部分z延伸高频测听的设备附录A只作为参考资料。GB/T 7341.2-1998 引言GB/T 7341. 1-1998用单元组件的功能特性详述了纯音听力计的要求.其中如输出级控制、换能器等某些组件对语言听力计是通用的。本标准规定了对语言昕力计的要求。但为避免重复,将与通用部件有关的GB/T7341.1-1998用作参考.对唇读的与录制的语言输入同时给出功能要求。虽然唇读语言

5、测昕满足不了本标准的目标,但它使用广泛,特别是对于儿童。因此,为保证尽可能的可靠程度,也包括了对它的规定。本标准没有对用于测试目的语言材料或测试室所需的声学特性加以规定。语言昕力计用耳机、骨振器或扬声器给受试者提供信号.为了使耳机或骨振器收昕与声场收听相关联,采用GB8632-86中所描述的耳机或骨振器自由场等效输出级的概念用作规格及测量。在使耳机或骨振器的输出级与声场测试相关联,以及对于两种不同类型的换能器的比较中,自由场等效输出方法是基本的。对于测昕目的,只用一个型别的耳机进行测量,不存在保持自由场耳机关系的要求。所以在本标准中,有关语言昕力计的功能特性以及相关的校准与测试方法的规格,均针

6、对自由场等效输出级法与未修正的稿合腔输出级法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听力计第二部分:语言测听设备Audiometers Parl 2 : Equipment for speech audiometry 1 范围与目的GB/T 7341.2-1998 idt IEC 645-2: 1993-11 代替GB7341-87 本标准规定了对昕力计或有关部分的要求。用此设计能以标准化的方式给受试者提供语言声,例如用于语言识别测试。昕力计划分为四种类型:A类能提供范围广泛的功能,B类只提供基本功能,采用自由场等效输出级校准耳机的A、B类昕力汁,分别定为A-E和B-E类。本标准不包括能提供频率响应调节的

7、语言昕力计的要求。该调节是想为每个受试者确定最佳可懂度频率响应曲线。本标准的目的,在于当使用符合本标准的不同昕力计,对一给定受试者用语言作为试验剌激的听力测试,对于给定的校准方法应给出基本相同的结果。对耳机与骨振器产生的输出级,给出它们的规格、校准及测试的方法=a) A-E类及B-E类昕力汁的自由场等效输出级法。b) A类及B类昕力计的不修正的榈合腔输出级法。注z结果还与昕力计以外的试验材料、测试室、扬声器等因素有关。2 51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8、目GB 3240-82 声学测量中的常用频率GB/T 3421-1998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 3785-83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 4854-84 校准纯青昕力计用的标准零级GB 6832-86 头戴耳机测量方法GB 7342-87 测昕耳机校准用1EC临时参考藕合腔GB 7614-87 校准测昕耳机用的宽频带型仿真耳GB/T 15951-1995 骨振器测量用力祸合器GB/T 7341. 1-1998 听力计第一部分.纯音昕力计150 8798: 1987声学窄带掩蔽噪声的参考级1EC 268-17:1990声系统设备第17部分z标准音量指示表3 定义除在GB/T734

9、1. 1中的定义之外,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语盲测听设备(语言听力计)eq Ulpment for speech audlOmetry(speech audlOmeter) 使用语言试验材料作昕力测定的设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05-08批准1998-12-01实施GB/T 7341.2-1998 3. 2 语言信号speechslgnal 由人或合成i吾声产生的测试信号。3.3语言的听力级heanng level for speech 对于规定的语言信号及规定的信号出现方式,语言级与相应的参考语言识别阔级之差。3. 4 语言级speech level 在相应的精合腔、耳模拟器

10、或在声场中用规定的频率汁权及规定的时间计权测得的声压级或振动力级。注1例如,语言级可表示为用频率计权C在整个语言信号持续时间的和分所确定的等效连续声压级或振动力级。对于已按无声|闯南分开的单词测试项为基础的语言测试表,积分不应包括这些!可隔,对于以带载词的单词测试项为基础的测试衰,权分应只包括测试项。2对于单词测试项的表,等效连续声压级的估计可从用频率计权C及时间计权I所测得的最大声压级平均值减去5dBo 3.5语言识别闹级speech recogmtlon threshold level 对于某一试听者,给以规定的语言信号与规定的信号出现方式,语言识别得分等于50%时为最低语言级。注.语言识

11、别阐已被称为语言接收阑.3.6 参考语言识别阙级reference speech recogmtlon threshold level 对于规定的语言信号及规定的信号出现方式,对足够数量的18岁25岁之间耳科正常男女受试者,用对他们适用的测试材料所测得的语言识别阀级的众值。3.7耳机的精合腔灵敏度及捐合腔灵敏度级3.7.1 祸合腔灵敏度coupler sensltlvlty 在一给定频率,耳机在声桐合腔或耳模拟器内产生的声压与作用在耳机终端的电压之商。3. 7. 2 桐合腔灵敏度级coupler sensltlvlty level 精合腔灵敏度对参考灵敏度1Pa/V之比取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2

12、0.单位为分贝。注用对应的方法定义骨振器的藕合器灵敏度与捐告器灵敏度级.3.8 耳机的自由场灵敏度及自由场灵敏度级3.8.1 自由场灵敏度free-fleld sensltlvlty 在一给定频率,至少对10名耳科正常对象,正入射平面行波(0。声入射)的声压与作用于耳机终端的同频率电压之商,以便使受试者平均地判断声波与耳机产生的声音同样响,两种声音在同一耳朵接收。注z试验方法描述于GB6832。虽然响度对比可双耳进行,但所得的灵敏度是单耳机的。3.8.2 自由场灵敏度级free-leld senSltlVlty level 自由场灵敏度对参考灵敏度1Pa/V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20。在用

13、时应的方法定义骨振器的自由场灵敏度与自由场灵敏度级。3. 9 自由场等效耳机输出级free-1eld equivalent earphone output level 对于语言昕力汁,用等效自由场声压级表示的耳机所产生的声压级。在给定频率,它是由耳机在声藕合腔或耳模拟器中产生的声压级,加以所用型式耳机在给定频率代表自由场灵敏度级与精合腔灵敏度级间之差的修正数。注2见3.8的注。3. 10 自由场等效骨振器输出级free-fteld eqmvalent bone vlbrator output level 对于语言听力计,用自由场等效声压级表示的骨振器所产生的振动力级。在给定频率,它是由骨振器在

14、力搞合器上产生的振动力级,加以所用型式骨振器在给定频率代表自由场灵敏度级与搞合器灵敏度级间之差的修正数。G/T 7341.2一1998注z以自由场等效输出级表示的语言听力计的校准,采用耳机、骨振器及扬声器等不同种类的换能器彼此之间直接对比取得试听结果。3.11 对语言的有效掩蔽级effectivemasking level for speech 规定的掩蔽声的级,在数值上等于语言昕力级,它对所称的正常人对于规定的语言信号的语言识别阂级由于掩蔽声的出现而提高(GB4854与IS08798)。4 总要求GB/T 7341. 1-1998的下列条目同时也是本标准的要求z5.1 安全要求5.3 预热时

15、间5.4 电源变化及环境条件5.5 不需要的声(5.5.3条除外)5.6 自动记录昕力计与计算机控制昕力计的测试7.3 声压级与振动力级(仅第2段)的准确度7.4 昕力级控制(仅7.4.4条)7.5.3 掩蔽级准确度(仅第2段)若具有贴耳式耳机及骨振器,它们应分别满足GB/T7341. 1-1998的9.1.1及9.2的要求。若昕力计具有重放录制的语言材料的方法,并作为其整体的一部分,则必须用对所需测试信号的材料,进行符合性测试。若录制装置不是昕力计的一个整体部分.Jiltl应将测试信号作用于听力计的电输入。5 规定听力计类型的最低要求规定了四种类型的听力计,最起码的强制性要求见表1.其他功能

16、不加限制。表1语言昕力计最起码的功能A类B类信号输出两只耳机 X 自由场等效耳机输出(X )1) (X )1) 骨振器 两个扬声器或两个电信号输出别 X 对语言试验材料的监昕扬声器或耳机X 借号输入语言重放装置或对录制材料的电信号输入 用于膺读测试的传声器 至掩蔽通道的外部信号电输入X 掩蔽噪声语言计权掩蔽噪声 掩蔽噪声通路同侧耳机 用于语言试验材料或电信号输出的扬声器们 对侧耳机 第二扬声器或电信号输出 输出级控制 掩蔽级控制 旦些开关X GB/T 7341.2-1998 表l(完)A类B类信号级指杀器 对讲革统 1)自由场等放耳机输出不是强制性的,只作推荐。在提供时应注明A-E或B-E类。

17、2)若功率放大器与扬声器不随语言昕力计提供,制造厂应规定如何实现本标准的要求。3)放音装置不定由昕力计制造厂提供。6 对语言昕力计作规格、测试及校准的参考条件为使采用A-E类及B-E类昕力计的耳机及骨振器的语言捆IJ昕结果能与用扬声器自由场测试,或与采用不同型式的换能器所得的结果相比较,必须应用自由场等效测试条件。对于不要求维持这种比对性的A类及B类昕力计,应采用未修正的耳机祸合腔/骨振器藕合器测量去规定并测试语言昕力汁的特性。6. 1 自由场等效耳机输出级对于A-E类及B-E类昕力汁,应以自由场等效声压级规定包括耳机在内的语言昕力计的输出声IE级与总频率响应。注在GB6832中描述了测量耳机

18、自由场等效声压级的基本方法,可以运用所试型式的耳机的自由场灵敏度级与桐舍腔灵敏度级之间的差值修正数,用声藕合腔或耳模拟器进行例行校准。附录A给出某些常用型式耳机的推荐修正敬。6.2 未修正的耳机输出级对I二带贴耳式耳机的A类与B类昕力汁,应采用在按GB7342声祸合腔或GB7614耳模拟器中测得的未修正的声压级,规定包括耳机在内的语言昕力计的输出声压级与总频率响应。对于其他型式的耳机,制造j应规定测量方法。6.3 扬声器输出级包括扬声器在内的语育听力汁的输出声压级与总频率响应应以在扬声器参考轴tlm距离的自由场测最结果为依据。注在参考条件下测得的性能不可用于非自由场及1m之外的条件。6.4 自

19、由场等效骨振器输出级对于A-E类及巴-E类昕力计,应采用自由场等效声压级规定包括骨振器在内的语育昕力汁的输出振动力级与总频率响应。若没有所用型式骨振器的对应数据,其规格应按6.5条。6. 5 未修JE的骨振器输出级对于A类及B类昕力叶,用采用在按照GB/T15951力桐合器上测得的未修正的振动力级,规定包括骨振器在内的语育昕力计输出振动力级与总频率响应。6.6 校准信号语言听力计的规格及测试方法,是基于假设录制的语言材料的校准信号电平,与按规定方式测得的语言材料的平均级相同。校准信号F较为计权无规噪声,如在13.1中所规定的至少有113倍频带宽、中心在1kHz的噪声频带或频率调制音。7 信号电

20、平指示器7.1 应提供信号指示器以监视所高的校准与语育输入信号。电平指示器附有到达最大刻度的参考指示,并奇在IEC268一17中所规定的作为vu表的反应时间特性。GB/T 734 1. 2-1998 7.2 信号电平指示器应接至线路的输出控制前的一点上。放大器中应具有易于调节其增益的措施,能补偿输入信号电平20dB的范围。应能以不大于1dB的不确定度将校准信号电平调至参考指示。8对语言信号输出级的控制8. 1 输出级控制应只用一种刻度及一个参考点。应以5dB或更小的问隔校准,应清楚地标以声压级还是语言的听力级。对于A-E及B-E类听力汁,刻度应以声压级(参考20Pa)为参考。在这种情形,输出级

21、控制的参考位置为20dBo对于A类及B类昕力计,刻度应以昕力级为参考。在这种情形,输出级控制的参考位置为odBo 8.2 相对于参考位置,对扬声器输出的输出级控制应至少覆盖10 dB80 dB的范围,对耳机输出级应为一10dB100 dBo 8.3 制造厂应规定振动力级或听力级表示骨振器的输出级范围。9 输出声压级与振动力级对于第6章的参考条件并在输出级控制的参考位置,当校准信号使得电平指示器位于参考点时,校准信号应产生20dB:l: 2 dB(参考20Pa)的声压级回对于未校准的骨振器输出,对应的振动力级(参考lN)应为55dB:l: 5 dB。注,20dB声压级与55dB振动力级约相当于给

22、单耳提供的、容易识别的测试材料的参考语言识别闽级。10 频率响应10.1 语言听力计的总频率响应对于第6章所给的参考条件及10.1. 1条所给的测试条件、扬声器或耳机在频率范围250Hz 4000Hz内任何测试信号所产生的输出声压级,与该频率范围内所有测试信号的平均声压级的差值不应超过土3dBo对于低于250Hz 125 Hz范围的任意测试信号,允羞为_1,dB;4 000 Hz以上至6300 Hz 为土5dBo 若昕力计具有重放模拟录制的语言材料作为其整体部分,则在频率范围250Hz 4 000 Hz的允差可增加士1dB.该范围之外的125Hz250 Hz.4 000 Hz6 300 Hz的

23、允差增加土2dBo 注2应用数字录制语言材料及相应的重放装置,可获得较高的长期稳定性和较小的频率响应允差。对于骨振器输出,制造厂应在250Hz4 000 Hz范围规定频率响应及允差。10.1.1 测试条件若听力汁具有用重放录制的语言材料作为整体一部分的措施,则应采用从白噪声滤波的等测试信号级的录制进行测试,应按GB3241的1/3倍频程滤波器及按GB3240的优选1/3倍频程频率。若重放装置不属于昕力计的整体部分,上述同样的测试信号应加给昕力汁的电输入端。制造厂应规定对包括外部重放装置在内的完整设备如何实现对10.1条的要求。对于中心在1000Hz的测试信号,信号级指示器应能调到参考指示。对于

24、耳机与扬声器输出,昕力计的输出级控制应至少放在70dB.对骨振器输出应放在40dBo 对于扬声器、耳机及骨振器输出级的测量,应采用第6章的参考条件。耳机所产生的输出声压级应在制造广所规定的声桐合院或耳模拟器中测得。对于A一E类及B-E类听力计,代表所用型别耳机的自由场灵敏度级与娟合腔灵敏度级之间频率相关差值的修正数,应在运用允差之前,就加到所测得的精合腔声压级上。对于某些类别的耳机,这些修正数见附录A。对于其他型别的耳机应由制造厂规定。制造厂应分别按6.4及6.5的参考条件规定测试骨振器输出级的方法。10.2 传声器输入频率响应对于10.2.1条中所给的测试条件,频率范围125Hz8 000

25、Hz内任何输入测试信号在传声器终GB/T 7341.2-1998 端所产生的输出电压电平,与该范围所有测试信号的平均电平间的偏差不得超过士3dB。若昕力计备有补偿传声器频率响应的网络,例如由于传声器装在听力汁外壳内而使它不满足上述要求,制造厂应提供确保传声器与其补偿网络共同满足要求的方法。10.2.1 测试条件测试应在自由场条件下,采用对自噪声滤波的80dB恒定声压级(参考20Pa)测试信号进行,采用按GB3241的1/3倍频程滤波器及按GB3240的优选1/3倍频程频率。制造厂应说明为满足10.2条的要求,如何使用传声器(例如入射角)。11 谐波失真11. 1 耳机输出对于第6章所给的参考条

26、件,耳机输出所产生的信号的谐波失真不应超过2.5%。它应对测试频率250 Hz、500Hz及1000 Hz在输出声压级110dB(参考20IPa).信号电平指示器(第7章)的参考指示以上9dB.在听力计的电输入加纯音进行测量。11.2 扬声器输出对于6.3条所给的参考条件,扬声器所产生的信号的总谐波失真不应超过3%。它应以11.1相间的输入条件,但在输出声压级80dB(参考20Pa)测量。相同频率在100dB的输出声压级的总谐波失真应小于10%。11.3 骨振器输出对于11.1条所给的测试条件,制造厂应说明骨振器在指定最大输出级的总谐波失真。12 信噪比在70dB输出级控制档,录制的校准信号电

27、平位于信号电平指示器的参考指示,在任何换能器输入端用按GB3785的频率计权A测得的电压级,应至少比重放系统在暂停方式所得的值高45dB。若语言听力计不提供重放系统,制造厂应规定如何满足这一要求。注z该测试包括重放革统、昕力计及任何外接放大器的性能的测量.13 掩蔽声13. 1 来自听力汁的掩蔽声应由掩蔽语言的计权无规噪声组成。对于扬声器输出及第6章中的参考条件,在声场中用声学测量取得的计权无规噪声频谱从125日z1 000 Hz成为恒定,从1000 Hz 6 000日z应以每倍频程12dB下降。此特性的允差应在士5dB以内。对于未校准的耳机声压级输出,当在声桐合腔或耳模拟器内测量时,应满足相

28、同规格。代表所用型式耳机的自由场灵敏度级与藕合腔,灵敏度级之间的差别与频率有关,这一差别自由场等效耳机声压级输出修正数,应在运用允差之前加至所测的搞合腔声压级。13. 2 对于第6章的参考条件,以及8.1条所规定的与对语言信号输出级控制相同的掩蔽级控制参考位置,掩蔽噪声应产生声压级(参考20Pa)20!dB或用有效掩蔽级校准。应清楚地标明其刻度是对声压级还是对有效掩蔽级。13.3 相对于其参考位置,扬声器与耳机的掩蔽级控制应至少覆盖080dB的范围,以5dB或更细分挡。14 监听耳机或监听扬声器由监昕耳机或监听扬声器所产生的声压级(参考20Pa)应可调,以满足不同受试者的需要,例如从50dB9

29、0 dBo并应与输出级控制档位无关,且对测试信号不产生任何影响,GB/T 7341. 2-1998 15 对讲系统对讲系统用作昕取受试者对测试材料的口头反应。它包括一个正常靠近受试者的传声器:一个有电平控制的放大器p以及一个给测试者使用的耳机或扬声器输出。对讲系统在A类及A-E类昕为计上有需要。对该设施没有给出规格,但应具有足够好的放音质量,使得在很宽的语言级范围均能清楚昕见。16阻断开关对于测试信号及掩蔽倍号的阻断开关,应具有与GB/T7341. 1第7.6条所规定的纯音阻断器相同特性。17标志及操作说明书17.1 标志昕力计应有表明其在表1所示类型的标志。应标明制造厂名、型号、序号及本标准

30、的年份。此外仪器应标有换能器的识别。还应在测试信号换能器上标有具体仪器识别号。17.2操作说明书昕力计应提供操作说明书,它除GB/T734 1. 1中第10.2.)-c)、e)-g)、j)-l)、p)-q)各项的要求外,还应包含以下资料:a)按照第6章的参考条件;b)用于耳机校准的藕合院或耳模拟器,c)对A-E类及&E类昕力计,所提供耳机类型在125Hz-6 300 Hz范围的各优选频率,由1/3倍频带白噪声用以上中心频率的测试信号,耳机自由场灵敏度级与精合腔灵敏度级之间的差值,对于骨振器输出级,在频率范围250Hz-4 000 Hz的上述测试信号的频率响应及允差。若提供有自由场等放骨振器输出

31、级,应有对这些测试信号的自由场灵敏度级与精合腔灵敏度级之间的差值gd)参考校准级说明书应含告诫,指出只有与校准信号有明确关系的录制的语言材料方可使用。若语言与校准信号不同级,应描述校准方法;注z若校准信号的级和语言材料的平均级有差别.JilU校准方法与测试方法应按照语言测试材料制作者的推荐加以修正.e)对于骨振器输出,应按8.3及1l.3说明输出级范围与谐波失真;f)应说明符合本标准所需如10.1、10.1.1、10.2、10.2.1、12及表1中要求的实现方法;g)应包括例如用声压级或昕力级表示的对语言信号输出级控制作校准的说明5h)应包括例如用声压级或有效掩蔽表示的对掩蔽信号输出级控制作校

32、准的说明。GB/T 7341.2-1998 附录A(提示的附录)某些常用耳机的自由场等效输出修正数对四种型式测昕耳机,采用1/3倍频带宽噪声作为测试信号,作为中心频率的函数的自由场灵敏度级GF与糯合腔灵敏度级G,间的差值由表A1及表A2给出。其数据取自双耳收昕条件,但结果同样适用于单耳语言测听。为获得各耳机所产生的等效自由场声压级,将这些数字加至所给型式耳机按GB 7342的声搞合腔或按GB7614的耳模拟器中所产生的声压级。这些数据适用于以下条件za)当作用于人耳或耳模拟器上时,BeyerDT -48耳机必须加平耳垫。但当放在声搞合腔上时应去掉耳垫加转接器,如H.Mrass and H. G

33、. Dlestel m Acust1ca ,vol. 9 ,pp. 61-64(1959)所描述。b) Telephomcs TDH39与TDH49耳机在人耳、耳模拟器或搞合腔上时应使用MX41/ARC或PN51型)耳垫。c) PraC1 tromc DH80耳机在人耳、声梢合腔或耳模拟器上时应使用平耳垫。d)当耳机作用于人耳时,所用头环应提供标称静态力4.5 N:t O. 5 N 0 e)耳机应以不含耳机自身重量在内的标称静态力4.5N :tO.5 N无声漏地作用于耳模拟器或销合腔。附录A所给数据的参考文献:Bnnkmann,K.and Rlchter,U.用于语言昕力汁校准的测昕耳机自由场

34、灵敏度级。Scand.AudlOl. , vol.I8,pp75吕1(1989)。表Al4种型式测昕耳机采用1/3倍频带宽噪声作为测试信号,用按GB7342的声桐合腔的自由场灵敏度级GF与搞合腔灵敏度级Gc间的差值(取值至最近的0.5dBlo 表AlGF-GC 中心频率dB Hz Beyer DT 48 Telephomcs TDH 39 Telephomcs TDH 49 Prac1tromc DH80 带平耳垫带MX41/AR或PN51耳垫带MX41/AR或PN51耳垫带平耳垫125 16.5 17.5 21 -19.5 160帚-15 一14.5一1817 200 13 12 15 一1

35、5250 11 -9.5 一12-13 315 -9 6.5 8 10.5 400 一73.5 4.5 -8 500 5 0.5 -1 3.5 630 3 。-2 800 -2 一0.5-1 2 1 000 2.5 0.5 2 -2.5 1 250 1. 5 一l一1.53 1 600 -5.5 -4 -5.5 7 2 000 7.5 6 7.5 8 2500 7.5 7 一.87.5 GB/T 7341.2-1998 表Al(完)G,-G二中心频率dB Hz Beyer DT 48 Telephon1cs TDH 39 Telephomc吨TDH49 Pracltromc口H80带平耳垫带M

36、X41/AR或PN51耳垫带MX41/AR或PN51耳垫带平耳垫3 150 6. 5 10.5 9 8 4 000 5 10.5 9.5 -8.5 5000 1. 5 11 8.5 6 6300 -3.5 一10.5-10.5 9 8000 2 +1. 5 5 2 普由内插法导出对这些频率的值。表A24种型式测听耳机采用1/3倍频带宽噪声作为测试信号,用按GB7614的耳模拟器的自由场灵敏度级GF与桐合腔灵敏度级Gc间的差值(取值至最近的0.5dBL 表A2GF-GC 中心频率dB H7, Beyer DT48 Telephomcs TDH39 TelepholllCS TDH49 Pracl

37、trOll1C DH80 带平耳垫带MX41/AR或PN51耳铿带MX41/AR或PN51耳垫带平耳垫125 一1416 19 17 160 -13 14 -17 16 200 12 12 -14.5 15 250 一1110 12 4 315 一9.57 -9 11. 5 400倍7.5 4 5.5 -8.5 500 5.5 1. 5 2.5 5.5 630 4 -0.5 1 3.5 800 2.5 一1-2 3 1 000 3 1. 5 3 -3 1 250 2 1. 5 2 3. 5 1 600 -6.5 5 6.5 8. 5 2000 10 7 9 11 2500 一127.5 10. 5 12.5 3 150 12 10.5 -12.5 13 4000 10.5 11. 5 13 12 5000 一5.5-7.5 -8.5 7.5 6300 一6.517 12 一11.5 8000 -2.5 6.5 7.5 6 椅由内插法导出对这些频率的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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