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7341.4-1998 听力计 第4部分;延伸高频测听的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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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B!T 7341.4-1998 前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的标准IEC645-4: 1994昕力计,第4部分g延伸高频测昕设备而制定的。由于该国际标准技术成熟,在国际上普遍推行,对保证我国听力量值的统一将起推动作用,故予以等同采用,以尽快适应国际技术交流的需要。GB!T 7341在昕力计总标题下,包括以下四部分z第一部分s纯音听力计第二部分g语言测昕设备第三部分z用于测昕与神经耳科的短持续昕觉测试信号第四部分g延伸高频测听设备GB!T 734 1. 1-1998GB/T 734 1. 4-1998实施之日起,原GB7341-87昕力ltl作废。本标准由全国电声学与视听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

2、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汁量科学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2章句才、帅正萍、顾建秀、邱建华、沈扬。本标准委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GB/T 7341.4-1998 IEC前吉1)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包括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OEC国家委员会)的世界范围标准化组织。IEC的目的是推动在电气与电子领域内所有有关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及其他活动,IEC出版国际标准。其制定工作委托给技术委员会P任何对此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与这一制定工作。与IEC有关联的国际的、政府的与非政府的组织也可参加该制定工作囚按照两个组织之间所确定的条件,IEC与国

3、际标准化组织OSO)紧密合作。2)由就此项目特别关注的所有国家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文件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的表达了对所涉主题的国际一致意见。3)它们以推荐的方式用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出版供国际上使用,并就此意义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4)为促进国际统一,IEC国家委员会在他们的国家标准及地区标准中明确地参与采用IEC国际标准囚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分歧应在后者中清楚地表述。国际标准IEC645的本部分由IEC第29技术委员会电声学所制定,形成IEC6454的第一版。本标准的文本根据以下文件:DIS 投票报告29(CO)215 29(CO)220 有关批准

4、本标准的全部资料可在上表所示的投票报告中查找。在总标题听力汁下,IEC645包括以下部分:第1部分z纯音昕力计第2部分z语言测听设备第3部分z用于测昕及神经耳科的短持续昕觉测试信号第4部分z延伸高频测昕的设备GB/T 7341.4-1998 51 本标准描述了为在频率范围从8000 Hz16 000 Hz的听力测量而设计的设备。GB/T7341. 1描述了从125Hz8 000 Hz常用测昕范围的纯音昕力计的要求。这些要求中许多条文为该两种频率范围所通用,因此在本标准中只纳入那些专为高频范围规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听力计第四部分:延伸高频测听的设备GB/T 734 1. 4-1998

5、 idl IEC 645田4:1994 Audiomelers Parl 4 : 代替GB7341二87Equipmenl for exlended high-frequency audiometry 1 范围本标准除了那些能适用的并已在GB/T7341. 1中作出规定的要求之外,对在频率范围从8000Hz 16 000 Hz作纯音llj!昕使用而设计的测昕设备的要求予以规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使用符合本标准的不同类型的设备,在一给定人耳上进行延伸高频测昕时,应给出基本相同的结果。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下述版本均为有效。所有

6、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3240-82 声学测量中的常用频率GB 4854-84 标准纯青昕力计用的标准苓级GB/T 16296-1996声学测昕方法用纯音与窄带测试信号的声场测昕GB/T 16403-1996声学测昕方法纯青气导与骨导昕阔的基本测昕法GB/T 7341. 1-1998 昕力计第一部分:纯音听力计ISO 389. 7: 1996 声学测听设备校准用标准零级,第7部分:在自由场及扩散场昕音条件下的标准阔值。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延伸高频extended high-frequency 从8000 Hz16 000 H

7、z的测听频率范围。注z频率8000Hz被|司时作为常用范围的最高频率与延伸高频范阔的最低频率。4 延伸离频听力计的功能延伸高频听力计最起码的功能设施列于表10并不排除其他功能设施。表I延伸高频昕力计最起码的功能设施强制功能设施任选.0气导两只耳机 插入式耳机。骨导。E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05-08批准1998-12-01实施GB/T 7341.4-1998 表l(完)功能设施强fIjIJ,x 任选,0掩蔽窄带噪声X 掩蔽线路对侧耳机X 纯青开关纯音出现/阻断 脉冲纯青。受试者反应系统 输助电信号输出。外部信号输入。信号指加器X 操作者对受试着通话。5 总要求未在本标准中陈述的所有要求均在

8、GB/T7341. 1中给出。该标准的下列条款必须采用25.1 安全要求5.2 受试者反应系统5.3 预热时间5.4 电源变化与环境条件5.6 自动记录与计算机控制听力计的测试7.6.3 于动昕力计的上升/下降时间7.6.4 自动记录昕力计的脉冲纯音10 标志与使用说明E 测试信号当为了满足GB/T7341. 1及本标准的要求而设计昕力计时,在8000Hz应满足更为严格的要求。测试信号应为满足以下要求的纯音26.1 测试信号频率测试信号应在8000 Hz16 000 Hz范围,从由GB3240所规定的1/6倍频程间隔选择。这些频率中带(铸)的为强制性频率。祷8000Hz 9000 Hz 10

9、000 Hz 11 200 Hz 铸12500 Hz 14 000 Hz 祷16000 Hz 注,ISO/TC43!WGl正在制定8000Hz以上频率的参考等效阀值声压级的规定。6.2 频率准确度实际频率与标称频率之差应在土1%以内。当有频率调制时,制造厂应给出调制的类型及有指定允GB/T 7341.4-1998 差的调制度。6.3 耳机的测试信号级范围6. 3. 1 最低听力级应为-20dB或更低。注z由于在昕力E常受试者中,最高频率的昕闽级范围很宽,采用10 dB的最低昕力级对许多受试者来说还不足以达到阐值。6. 3. 2 最高昕力级在频率范围8000 Hz 11 200 Hz应为90dB

10、或更高,从12500 Hz 16 000 Hz为50 dB或更高。注s对于扬声器及骨振器的输出范围未给出要求。6.4 掩蔽声6.4.1 掩蔽声的所有测量应在换能器两端作电测定。6.4.2 最高掩蔽级应按6.3.2条所规定的最高输出级以下10dB, 6.4.3 所提供的掩蔽声应为经过滤波的噪声窄带,其几何中心在测试频率附近。带宽应为1/3与1/2倍频程,见表20噪声谱压级的通带之外应至少在3个倍频程内每倍频程下降12dB。此后,相对于通带内的电平不会达到-36dB以上。频率高于31.5 kHz不要求测量。表2窄带掩蔽噪声=相对于通带中心频率的电平为3 dB 的声压谱密度级高低端截止频率低端截止频

11、率,Hz高端截止频率,Hz中4、频率8000 9000 10000 11 200 12500 14 000 16000 7 信号级控制7. 1 掩蔽最小6730 7 570 8410 9420 10510 11 770 13450 最大最小7 130 8980 8020 10100 8910 11 220 9 980 12570 11 140 14 030 12470 15 70 14250 17 960 听力级控制只许用一个以分贝为标志的刻度。听力级应以5dB或更小的分档变化。最大9 510 10700 11 890 13320 14870 16650 19030 注:延伸高频范围的参考等效

12、阑值声压级的规范日前正在lSO/TC43/WG1寺虑中。鉴于上述注解,制造厂应给出个参考等效闽值,并说明真来源,直至有了标准化数值。7.2 准确度在测试信号级任意控制挡,由昕力计输出换能器产生的昕力级与所示值之差不得超过士5dBo间隔不大于5dB的两信号级控制档间所测得的输出声压级的差值,它与示值相差不应超过间隔的3/10或1 dB,取其中较小值。7.3 纯音开关纯青开关应按照GB/T7341.1中7.6的规定,提供测试纯音的出现或阻断。7.4 掩蔽级掩蔽级指示器应只有一个刻度及一个参考零点,它们对所有频率都通用。掩蔽级应以5dB或更小的问隔分挡。制造厂应规定掩蔽信号的参考级。关于对准确度的要

13、求应与7.2条对测试纯音信号级的相告末日回GB/T 7341.4-1998 8 不需要声GB/T 7341. 1中5.5的总要求应满足于延伸到8000Hz-16 000 Hz的频率范围。除了这些要求之外,无需让受试者用即使是昕力级控制的最大档位去鉴别来自换能器的与测试纯音相吻合的任何不需耍的声音。注s许多受试者在低端频率有非常好的听力,而在14kHz与16kHz几乎没有昕觉能力.这一事实在GB/T734 1. 1 未作考虑.9换能器9.1 耳机参考等效阀值声压级将按照GB4854规定的耳机给出.若提供其他类型的耳机,昕力计制造厂应提供参考级及其数据的来源与原理。9.2 扬声器当采用扬声器时,在

14、参考点的输出声压级应在1m处示值的士5dB以内。测试方法规定于GB/T16296.对于正射的双耳听音的参考阙值声压级规定于ISO389-7.若提供其他入射角,制造厂应说明数据的来源与原理。9.3 骨振器若提供骨振器,制造厂应说明参考等效振动阐值力级及校准方法。10 听力图格式测昕符号应相同于GB/T16403中对常用频率范围的规定。10.1 延伸高频听力图当听力图上只限于在延伸高频范围描画测昕结果时,沿频率轴按1/6倍频程的分度,应对应于沿昕力铀的10dB。10.2 组合听力图当用描画的听力图给出从125Hz16 000 Hz范围的测试结果时,应采用GB/T16403-1996第10章中所规定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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