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T 1004-1996 核工业质量计划编制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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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EJ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EJ/T 1004-96 核工业质量计划编制指南060524000077 1996-04-18发布1996”。8”。1实施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核工业质量计划编制指南EJ/T 1004-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工业企事业质量计划编制内容、程序以及审核、认可与修订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某项具体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计划编制。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在采用本标准时,可根据产品、项目或合同的特点作适当剪裁。2 术语质量计划针对某具体产品、项目或合同,规定的专门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注2质量计划通常要引用质量手册的有关内容。3 质

2、量计划编制要求3. 1 质量计划编制应坚持指令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现行有效性原则。3.2 企事业最高管理者可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某具体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计划编写、协调、审定和发布等工作。3.3 只要能满足某具体产品、项目或合同的特定要求,质量计划可采用任何适当的形式来描述,其格式和详细程度应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方式和活动的复杂程度相适应。3.4 根据要求,编制质量计划时可以引用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相应条款。3.5 当企事业单位尚无明确的文件化质量体系时,质量计划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文件。根据需方要求或企事业单位特定情况,质量计划也可以作为其它文件或某些文件(如产品计划或项目计划的组成部分。4

3、质量计划的内容4. 1 总则4.1. 1 结构质量计划编制的内容应以本标准和供方的书面质量体系为依据。以下描述的与具体产品、项目或合同要求有关的要素应在质量计划中阐述。4.1. 2 目的应明确规定质量计划的目的,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za. 所适用的产品、项目和或合同,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6-04-18批准1996-08-01实施1 EJ /T 1004-96 b. 产品、项目和或合同的质量目标应尽可能用可测量性术语表示,c. 特殊例外pd. 有效期。4.2管理职责质量计划应规定供方组织内人员的职责za. 确保特定的质量体系或合同所要求的活动均有计划地实施、控制且活动的进程处于监控之下F

4、b. 传递有关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要求给所有有关的职能部门、分供方和需方,解决这些接口之间产生的问题pc. 评审审核结果,d. 批准对质量体系要素的删除请求Fe. 实施纠正措施。4.3 质量计划和质量体系大多数必要文件通常己包括在质量体系文件中,质量计划只需引用,并说明应用于具体情况的方法。4.4合同评审质量计划应规定对某产品、项目或合同的特定要求进行评审的时间、人员与方式。还应规定将评审结果编成文件及解决相互抵触或模糊不清的要求的方法。4.5 设计控制质量计划应规定进行设计的时间、人员与方法,确认、验证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要求的方法及控制以上活动并将其形成文件的要求。4.6文件控制质量计划

5、应规定:a. 需提供和控制的文件种类Fb. 相关文件的标识方法pc. 获得这些文件的人员和方法,d. 对原始文件和修订文件进行评审和批准的人员和方法。4.7 采购质量计划应规定za. 需采购的重要产品的种类、供货单位及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pb. 评价、选择和控制分供方的方法zc. 必要时,对分供方的质量计划要求及引用的分供方的质量计划;d. 满足采购产品法规要求的方法。4.8 需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计划应规定za. 标识、控制需方提供的产品(如材料、工具、软件、资料或服务的方法;b. 对需方提供的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验证方法p2 EJ /T 1004-96 c.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4.9 产品标识和

6、可追溯性当有可追溯性要求时,质量计划应规定追溯的范围和程度,包括有关产品的标识方法。无可追溯性要求时也应考虑标识问题质量计划应规定za. 合同和上级有关部门可追溯性要求的标识方法,以及将其纳入工作文件要求pb. 为满足可追溯性要求应具备的记录以及控制、分发这些记录的方法。4.10 过程控制为满足规定要求,质量计划应规定对过程进行控制的方法。必要时,质量计划应包括和参照(不限于下列内容za. 有关书面程序或作业指导书Fb. 生产(力日工步骤Fc. 监控过程和产品特性的方法,d. 工艺准则,e. 需采用的特殊及鉴定合格的过程及有关人员pf. 为达到规定要求所用的工具、技术和方法。当有安装要求时,质

7、量计划应规定安装产品的方法及安装时需验证的特性。4.11 检验和试验质量计划应规定za. 可行的检验和试验计划Fb. 供方对分供方产品符合性的验证方法sc. 各检验及试验点在过程中的位置Fd. 在每个(检验试验点所需检验试验的特性,所采用的程序、验收准则及必须的专用工具、技术和人员资格se. 需方对产品或过程所选定的亲自见证点或验证点sf. 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或亲自进行的检验、试验地点Fg. 由第三方按供方、需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检验试验的时间、地点与方法Fh. 型式试验Fi. 见证试验(含现场验收,j. 产品验证Fk. 材料、产品、过程或人员认证。4.12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质量计划

8、应规定用于产品、项目或合同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制度,包括:a. 设备标识Fb. 校准方法gc. 标明、记录校准状态的方法sd. 需保存的有关设备使用情况的记录,以利于发现设备失准时,能确定以前的测试结EJ /T 1004-96 果的有效性。4.13检验与试验状态质量计划应规定标识检验与试验状态的特殊要求。4.14 不合格晶控制质量计划应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或隔离的方法,防止适当处理前被误用。质量计划可对允许返工的类型或程度等作出具体规定。质量计划应说明供方就未满足要求的产品提出让步要求的方法和条件。有此要求时,质量计划应规定za. 有权提出让步要求的人员Fb. 提出让步要求的方法,c

9、. 提供信息资料的种类与形式Fd. 按照职权,有权接受或拒绝让步要求的人员。4.15 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计划应规定针对本产品、项目或合同的纠正措施和眼踪活动,以避免不合格品的重复发生。还应采取预防措施并实施控制,对预防措施的有效性作出规定。4.16 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质量计划应规定za. 满足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要求的方法,b. 为确保不降低产品特性,将产品交付到规定地点的方法。4. 17 质量记录质量计划应规定控制相应产品、项目或合同的关键记录的方法,包括za. 需保存的记录种类、时限,负责保存的人员及地点Fb. 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法Fc. 记录所采用的方法(如纸张

10、、磁带、磁盘、缩微胶卷或其他媒介)I d. 记录的清晰度、贮存、检索、处置和保密要求以及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法;e. 确保需要时可以得到这些记录应采用的方法pf. 向需方提供的记录种类、时间与方法。4.18 质量审核质量计划应规定所需实施的质量审核的性质和范围,及利用审核结果,对影响产品、项目或合同的不足之处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重复发生的方法。质量审核包括:a. 供方的内部质量审核pb. 需方对供方的审核Fc. 供方需方对分供方的审核;d. 第三方或上级有关部门对供方、分供方的审核,包括以质量体系认证为目的所进行的审核。4. 19 培训4 EJ/T 1004-96 质量计划应规定工艺操作人员、售后服

11、务人员的培训必修科目及满足培训要求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记载的方法。培训应包括za. 新工人和转岗人员的培训b. 按新的或修订后的操作方法对现有在岗人员的培训。4.20服务当有服务要求时,质量计划应规定供方保证满足相应服务要求的方法,如za. 法律法规要求pb. 行业规范和惯例pc. 服务等级协议Fd. 需方人员培训pe. 在规定时限内,应提供的技术保障。4.21 统计技术质量计划应规定所采用的具体统计技术。4.22 产品安全和责任需要时,质量计划应规定产品的安全条款以及满足条款要求的方法。5 质量计划的编制、评审、认可与修订5.1 编制在编制适用的质量计划时,应规定质量活动并形成文件。正常情况下,

12、供方的质量手册及支持性程序中已包括所需的大多数通用文件。根据要求,质量计划可从中选择、采用和或对其补充。质量计划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应与需方的要求、供方的操作方式和活动的复杂性相适应。计划应尽可能简明,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当供方尚未建立文件化质量体系时,质量计划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文件。依据需方的要求或特定供方业务实际的需要等具体情况,质量计划也可以做为其他文件或某些文件(如产品计划或项目计划的组成部分。必要时可制订分阶段质量计划(如设计、采购、生产。5.2 评审及认可在非合同环境下,质量计划编制后应经供方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布。必要时,应由指定的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包括供方组织内所有有关职能部门的

13、代表。在合同情况下,供方可将质量计划提交需方评审和认可。可以在签订合同前作为投标过程的一部分工作,也可在合同签订后提交。如提交质量计划作为投标过程一部分,则应根据合同签订前,谈判涉及的要求的变化对质量计划进行修改。当合同要求供方提交质量计划时,通常应在活动开始前提交。对阶段合同,供方应在各阶段开始前,向需方提交阶段质量计划。当合同要求时,供方应将质量计划所引用的程序提交需方评审。5 EJ/T 1004-96 5.3 修改供方应及时修改质量计划,以反映产品、项目或合同的变化F反映生产方法、服务方式或质量保证的措施。当合同要求时,在更改前,应将质量计划修改建议提交需方评审和认可。6质量计划的编制程

14、序6. 1 接受订单后进行合同评审。6. 2 经合同评审后,确定体系活动要素。指定计划编写人员。6. 3 编写人员进行编制准备,其中包括可引用的质量手册、支持性程序文件准备,合同中有要求的质保文件初稿编写,召开有关专家会议,集思广益,总结经验等。6.4 编写质量计划初稿后召开初稿评审会6.5 整理意见,修改后形成质量计划征求意见稿。6.6 征求意见后,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后再次召开评审会(必要时,应请需方代表参加。6.7 修改质量计划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请需方认可。6.8 印刷成册,下发执行。6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科技局提出。本标准由核工业二七二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隋玉学、周夏生。唱AE守eeH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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