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空工业标准HB;Z , 55-89 航空用钢及高温合金供应厂工程认可规范1990-04-11发布1990-06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空工业标准航空用钢及高层合金供应厂工程认可规范HBiZ 155-89 本规范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7年5月25日批准颁行的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1987年5月4日批准叙行的中华人民共相国民用航空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制定。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使用厂对供应厂的边柿、供应厂生产资格的认吁、供应厂试生产和成批生产的冶金工艺及其检验方法的认可以及供应厂有关重要更改的批准程序
2、与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制造航空、舰艇和地面燃气涡轮发动机转动零部件和重要结构件用钢和高温合金材料及其制造假件的供应厂家,上述的供应广应按本规范履行工程认可程序.只有当航空制造广在工程图纸、材料及其锻件标准或汀货合同上载明本规范号时,经与供应广家协商并被供方接受后,本规范才具有法规性效力.本规范应与材料标准或和锻件标准同时使用。2 引用撮准HB/Z 154-29 航空用钢及高温合金熔炼和成材工艺认可规范HB;Z 166-29 航空用钢及高温合金锻件生产工艺认可规范5 供应广的选择3. 1 新的供应厂系指从前没有向航空航天部有关使用厂提供过燃气涡轮发动机零件用钢、离温合金材料与锻件的供应厂.3. ,
3、. , 新的供应厂应满足以下要求z3.1.,.1 具有一整套可信赖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系统.质量保证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a.文件图纸的控制$b.制造工艺的控制Fc.设备、工装的控制Fd.储存的控制sC.供应商的控制zt.不合格品的控制Eg.最终栓验的控制F航2航天工业部1990-04-11发布1990-06-01实施E王B/Z155-89 h.售后服务。.1.1.2 具有能生产燃气涡轮发动机零件用钢、高温合金材料和锻件的能力和技术水平。3. 1. 1. 3 财政基础稳固,能保证履行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3. 1. 1. 4 具有所承担的钢、高温合金和其锻件按相应零部件使用要求提出的各种检测手段。
4、如金相检验、无损检测、理化检测、力学性能以及有关工艺试验等.3. 2 既定的供应广系指己满足3.1规定要求向航空使用广提供过材抖和锻件的供应厂.付手既定的供应厂.可以比坷的供应广进行较小范围相较少项目的核定相认可。3.3 当对于某仲钢、高ik!合金材料I?!Z锻(中有试制生产要求n.t.3.1.3.2规定的各项要求,可以结合对供应广生产资格的认可同时注行4 航空发动机厂生产燃气轮发动机时.在日规定其材料相锻件需执行本现道,则只能向已经得到工程认可的供应厂购买材料和锻仲.5 试制生产要求5. 1 当使用厂提出某种钢、高温合金材料或锻件需要经过试制生产时,供应广在试制生产前,应初步证实本厂有能力生
5、产该项材料或假件,并确认能满足使用厂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补充技术要求.与此同时,供应厂应把准备采用的冶金工艺路线和将采取的工艺技术措施的书面报告送交使用厂备案.必要时,使用厂要对供应厂的白炼、成材或锻件、轧制件的生产工艺进行考查和认可,具体的工z认可要求详见HBjZ151-B9和HBjZ156-890 5. 2 对用于燃气涡轮发动机重要零部件的钢、高温合金材料或锻件,若某供应厂已经成批尘产,而使用厂由予新燃气轮机设计又需要采用该材料或锻件时,根据新设计零部件的使用要求.可对该供应厂酌情减少试制认可的内容和范围,但应进行该供应厂的生产资格认可S 供应厂生产资格的认可S. 1 供应厂应提供各伸条件.让
6、使用广按第3条内容对供应厂的现场进行考察、查询.认可合格后,由使用厂或由使用厂报请航空航天部发给认可证书.S. 2 当使用广认为必要时,可派员到供应厂现场检查或复查有关的设备、仪表以及质量控制方法。7 冶金工艺认可供应广首批试制生产的钢、高温合金材料或锻件在交货之前,应将该材料或锻件的冶金生产工艺文件(包括工艺图表、工艺路线、工艺说明书以及各项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使用厂.同时提供必须的复验鉴定用料和热工艺试验用料或佯仲.经使用厂审查认可并作出复验合格结论后,方可验收。供应厂应将上述冶金工艺的所有技术文件予以标准化加以固定,作为随后成批生产该种钢、离温合金材料或锻件的依据.7.1 冶金工艺
7、的更改使用厂已经认可的冶金生产工艺发生更改时,应按7.1. 1和7.1.2的规定处理.更改的2 HU; Z 155 - 89 工艺未经使用厂确认,不能交货,否则使用厂有权拒收7. 1. 冶金工艺的重要更改对可能提高或降低纲、高温合金和其锻件质量、或影响使用厂冷热加工工艺过程、设计要术及丰中使用性能的更改,均视为重哭哭-仪.例如设备的布局、冶炼工Z路线、工艺制度、主要原衬料(j已萦)的来源、运囚刺使用比例及类型、加热介j页、操作程序、热处理.制度及银压设备的更改手n吏换等。此地没有列出所有因素.ftl如果发生任何可蜒的改变也将视为iJt要更改.对于重要的更改,应在修汀前征得使用厂同惠后方叮实施.
8、7. ,. 2 冶金工艺的一般更改如供应厂对冶金工艺过程中某些因素判断认为是不重要的吏改时.由供应厂批准实施.问时通知使用厂e8 工艺认可程序8. 1 首先由使用厂提出需用的钢、高温合金和(或假件的设t原则和使用条件,并提出对该材料或假件的技术标准以及补充的特殊要求包括零部件试验和发动机试车等)08.2 供应厂提供该材料或锻件的冶金生产工艺和实施条件及其措施.8.3 使用厂根据供应厂提供的8.2内容.按第3、第5和第6条进行考查和认可.供应厂应为考察提供各种方便.8.4 供应厂应逛一步提供冶金工艺技术文件.如图表、规程、说明书等和所有工艺可行性试验的结果(包括全面性能和技术总结).8.5 供应
9、厂应按使用厂提供的格式填写认可单证书送交使用厂,经使用厂认可后,再书面通知供应厂.8. 5. 1 供应厂应妥善保存试制生产、冶金工艺认可时采用的所有工艺参数、原始记录相待认可的试样,以便使用厂在认可前随时审查.8.5.2 所有的原始记录、显徽组织照片、宏观组织照片、X一光底片及理化性能试验结果,至少应保存20年.摔件保管期由双方商定.8. 6 供应厂对已认可的工艺,如遇到偶然性和临时性的变更,须通知使用厂,并经同意才可交付产品.8. 7 供应厂最终应完成经使用厂认可的批生产质量控制文件,并作为检查该材料或锻件的依据.使用厂可不定期的检查供应广执行情况租是否有未经认可的更改.9 对已经工艺认可的
10、材料或锻件.仍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10 供应厂交付的材料或般件.若发现其工艺过程有不符合工艺认可的要求时.使用厂有权拒收.11 专利和技术秘密如果供应广声称某工艺为专利或技术秘啻.经使用厂核实,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认可的范围和基础.使用厂对供应厂提供的各种文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 ?E1ES89 12 工艺认可的失娃使用厂发现供应厂有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趋势和事实,工艺认可即可取消。如果经工艺认可的材料或锻件已停产二年,其工艺认可自行失效。如要恢复生产,仍须按本观市有羔规定的要求申请重新认可后、方可技严。13 附则13. 1 使用厂和供应厂可以指定本单位某一职能机构.例如:冶金址、器材处、技术处、研究所等分别做为本单位的全权代表,行使职权.13.2 铸造高温合金及其母材或铸件供应厂的工程认:r可参照本规范执行。附加说明,本规范由航空航天工业部航空材斜热工艺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本规范由航空航天工业部成都发动机公司和第六二一研究所起草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