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902-1994 弹(箭)上遥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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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行业标准。J90294 蝉(箭)上遇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代替Ql902-85 1 主题内唱曾与自1m盟III本标准规足了弹(箭)上遥测产品研制、生产和使用阶段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戴规则lIt.串串蒜、包装.运输和贮存婆求.本标准l用于部(箭)上遇测产品的设计和1:产,她制定派测产品规11技术文件及破收条件的1!i本依据.2 51用标准GJB 21.1A遥测标准天线咆俗it。JB21.2A l草测标准多黝倚在辛格式。JB21.3A激测标准磁带记录仪GJB 21.4A遁测标准计测磁带GJB 383 渴测系统及分系统测试方法GJB 727 遥测系统术培GJB 899 日I

2、摊位鉴定与验收试验GJB 1032 咆子产品环榄f!l.力筛选1rfkQJ 19 产品证明书的有关规定QJ 165 航天同H毗气产品安装通用技术条件QJ 201 印制II!.j鲁板技术条件QJ 548 电子产品零件制造和机械装配涌用技术要求QJ 603 电子产品装接用零、部件电缆制作技术条件QJ 815.1 产品公路运输模拟试验接求与方法QJ 815.2 产品公路远输加速模拟试险望要求与1rfkQJ 908 电子设备觉炼技术条件QJ 931 叫T产品投制$食物规辑tQJ 1184海防导弹环城规范巾闺航天工业总公词199.0315批准199410%典施QJ 901 - 94 QJ 1239 电子

3、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QJ 1539 航天遥测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2145电子元器件质量可靠性管理规定JTJ 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3术语本标准的术语均按GJB727的规定-4技术要求4. 1基本要求4. 1. 1 原材料4. 1. 1. 1 产品所采用的原材料均应符合有关现行标准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4. 1. 1. 2对于新研制材料,要经过技术鉴定,方能选用,4. 1. 1. 3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应严格复捡,合格后方可使用-4. 1. 2 电子元器件4.1. 2.1 电子元器件应严格按产品所属型号优选目录规定的系列、品种、质量等级和生产厂点等要求进行选购,并有合格证明-4. 1.

4、 2. 2 电子元器件的订购与试制、验收和筛选应按QJ2145要求执行.4. 1. 2. 3 产品生产时.允许装配的电子元器件的年限,应按型号规定的划线文件要求执行.4. 1. 3 制造与安装4. 1. 3. 1 产品的零件制造,部件、整件和电子元器件的机械装配要求应按QJ548规定执行.4. 1. 3. 2 产品的电气安装和焊接要求,若设计文件无其它规定应按QJ165和QJ201 规定执行.4.1. 3.3 电缆组装件制作应按QJ603规定执行.4.1.3.4凡是有气密性要求的产品,应进行检漏,其气密性应满足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4. 1. 3. 5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对多余物的控制应按QJ9

5、31规定执行-4.2外观、尺寸、质量产品的外形尺寸、质量及表面涂复应符合任务书(合同)或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4. 3主要电气性能指标4. 3. 1频段遥测频段按GJB21.1A规定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执行.并应经国家元委会批准.2 QJ 902 - 94 4. 3. 2调制体制射频按GJB21.lA.视频按GJB.21.2A规定执行-4. 3. 3偌源频率范围信源频率范围规定如下:.缓变参数频率低于10Hz;h. 速变参数频率高于10Hz.4. 3. 4偏号格式信号格式按GJB21.2A规定执行-4. 3. S码速率码速率按GJB21.2A规定执行-4. 3. 6 发射机功率发射机功率按GJB2

6、1.2A规定执行-4. 3. 7 传输精度传输精度按任务书(合同)和产晶技术条件的规定-4. 3. 8磁记录器磁记录器要求按GJB21.3A和GJB21.4A的各规定执行-4. 3. 9 冀它技术指标其它技术指标,若任务书(合同)无特殊要求时,应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执行-4. 4 可靠性4. 4. 1可靠度产品的可靠度要求应按任务书(合同)和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执行.4. 4. 2使用寿命产品的使用寿命应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执行-4. S 电葡嫌害性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应按QJ1539的有关规定执府-4. 6 筛选4.1 fi温低温筛选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在如下温度段选取:-45,

7、-40. -30. -25. -15. -10t. 4. 6. 2高温高温筛选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应tIi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在如下温度段选取:70. 60 , 55. 50. 40. 35t. 4. 6. 3温度循环温度循环除另有规定外按-4O:t3t,75:t2t规定执行.3 QJ 902 - 94 4. 6. 4 电撞开.关冲击电源开、关冲击要求如下.a. 电源电压4()V (浮地);b. 冲击次数开和关各10次;c. 冲击时间:开至关间捕时间为5-10.;关至开间捕时间为300.4. 6. 5 随机摄动随机振动要求见表1.表1随机振动功率谱密度均方根20-80日z80-3S0Hz 3S0-加

8、速度2咽10Hz3dBI (皿t)O.04g 1Hz -3dB/(囚。6.0当g注加速度以重力加速度g为单位-4. 6. 6老练老练按QJ908规定执行-4. 7环境要求4. 7. 1低温低温要求按本标准4.6.1条规定-4. 7. 2 高温高温要求按本标准4.6.2条规定-4. 7. 3低气压方向时间每个方向为Smin;x f规定二个方向的Y 传感棉每方向为z 7.S皿坦.除另布规定外,产品的低气压要求应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在表Z中选取.表2低气压试验等级气压值1cP.作用时间皿阳物理效应A 2.7 X 10-1- 1.3 X 10-3 20 放电效应B 1.3 X IO-li 20 热传导效

9、应C 1.3 X 10-1 20 表面效应4 QJ 902 - 94 4. 7. 4啸声噪声环境要求按下列规定选取:. 总声压:140士5,150士5,180 :t 5dB; h频率范围:50-100Hz; C.时间:5. 10. 15. 30min. .试件体飘/:箱容织:. 0.5; 温度点停留时间:30min d.两箱法转换时间:在2-Sm国范围内(温度变化率在10-ISt/ min内); e. 温度变化率:IO-ISt / min; f.循环次数:电路板15-20次.整机8-12次,jt. 在电路扳或设备开盖时进行(不灌装); b.工作状态非工作状态(或按型号规定要求进行); 1.加电

10、工作方式:温度循环试验后,对设备或印制电路板进行加电工作,技术指标应满足规定要求.5. 5. 4 电源开、美冲击电源开关冲击试验要求如下.a. 电源变换器或设备中包含有电源变换器的,应进行此项筛选;1. 设备在电源开、关冲击试验中,监视技术指标,应满足规定要求-5. 5. 5随机搬动随机振动试验要求如下:a. 除本标准有关规定外,其它接QJ1239.11有关要求执行;b. 产晶进行试撞时不允许带减震器,C. 产品在振动试验中监视和测试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规定要求-5. 5. 老炼老炼筛选按QJ908规定执行.设备在筛选试验中更换电子元器件必须重新进行振动筛选试验,对高频和功率设备除重做振动试验

11、外,还需重做南、低温筛选试验.5.环撞试验5. . 1低温低温试验要求a. 除本标准有关规定外,其它按QJ1239.3规定执行,b. 产品在规定的低温环境条件下,处于工作状态进行试验,测试技术指标应满足规定要求,C.加电工作方式:工作二个循环(一个循环指工作组,断电30min)或连续工作4h. 5. . 2离温高温试验要求.11 QJ例)2-94 除本标准有关规定外,其它按QJ1239.2规定执行;h. 产品在规定的高温环境条件下,处于工作状态进行试验,测试技术指标应满足规定要求;C.加电工作方式:工作二个循环(一个循环指工作施,断电3伽nin)或连续工作4h. S. 6. 3低气压产品在规定

12、的健气压环境条件下,处于工作状态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QJ1239.S有关要求执行.S. 6. 4崛声产品在规定的噪声环境条件下,处于工作状态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QJ1239.12有关要求执行.S. 6. 5 冲击产品在规定的冲击条件下,处于工作状态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QJ1239.13有关要求执行.5. 6. 6加遭度产品在规定的加速度环境条件下,处于工作状态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QJ1239.14 有关要求执行.50 6. 7摄动产品在规定的振动环境条件下,处于工作状态进行试验(有减振装置的产品连同减振装置一起试验.有散热装置的产品连同散热装置一起试验).试验方法按QJ1239.11有关要求执

13、行.5. 6. 8湿热产品在恒定湿热或交变湿热环境条件下,处于不工作状态进行试验,在规定的时间内加电测试,试验方法按QJ1239.8有关要求执行.5. 6. 9盐雾产品在规定的盐雾环境条件下.处于不工作状态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QJ1184.7有关要求执行,5. 6. 10 霉菌产品在规定的霉菌环境条件下,处于不工作状态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QJ1184.6有关要求执行.5. 6. 11 榄拟运输产品在规定的模拟运输条件下,装在包装箱内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QJ815.1或QJ 815.2有关要求执行.12 QJ 902 - 94 6检验规则1 检验分类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2 支

14、收幢幢提交交收栓验的产品应是按本标准4.6,S.S条筛选合格的产品,筛选试验与交收检验项目条件相同时,该项目可不必重复.2. 1撞验项目交收检验项目应按表7规定.2.2抽样规则产品应100%进行交收检验.2. 3判定规则交收检验的产品,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若其中任何一台产品的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时,允许承制方对故障产品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后,可再次提交进行交收检验.如同样故障出现三次,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3例行检验除任务书(合同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例行检验a.新研制的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b.技术状态有较大变化时i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

15、期性进行一次检验,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例行检验有较大差别时.3. 1栓验项目例行检验项目按表S规定项目进行-6. 3. 2抽样规则例行检验的产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大于或等于2台产品(或按订货方要求)进行检验.6. 3. 3判定规则6. 3. 3. 1 例行检验的产品,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若其中任何一台产品的任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承制方应查明故障原因、性质,对故障产品采取有效措施,补做不符合要求的单项例行检验,并证明是有效的则例行检验方可继续进行.3. 3. 2如对例行检验中暴露的问题需在全部产品上采取有效措施时,应重新作交收检验中的有关项目.

16、6. 3. 3. 3 在第二次例行检验中,如果仍发现例行检验产品出现同样故障,则判定该批13 QJ 902 - 94 产品不合格-6.3.3.4 产品交收检验、例行检验的时间均可作为寿命试验的累积时间计算-6.4合格证明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通过以后的该批产品,应由具产品合格证或产品履历书,方可出厂交付使用.产品合格证要求应符合QJ19规定.表7交收检验序号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外观、尺寸、质量4.2 5.1 2 电气技术指标4.3 5.2 3 低温4.6.1 5.5.1 4 高温4.6.2 5.5.2 5 随机撮葫4.6当5.5.5 表B例行检验序号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低温4.7.1 5.6.1

17、z 高温4.7.2 5.6.2 3 低气压4.7.3 5.6.3 4 噪声4.7.4 5.6.4 5 冲击4.7.5 5.6.5 6 加速度4.7.6 5.6.6 7 振动4.7.7 5.6.7 8 湿热4.7.8 5.6.8 9 盐雾4.7.9 5.6.9 10 霉菌4.7.10 5.6.10 11 模拟运输4.7.11 5.6.11 12 可靠性4.4.1 5.3.1 13 寿命4.4.2 5.3.2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4 QJ倒四-947. 1标志7. 1. 1 每台产品都应配有名牌、名牌上应标明.产品代号;h 产品出厂序号,制造年、月,d.生产厂名-7. 1. 2每个产品包装箱

18、内应有与产品序号相同的产品合格证、履历书和有关的配套件.7. 2包装7. 2. 1 验收合格的产品用塑料袋封后装人专用的产品包装箱内或其它包装形式)并放入适量的干燥剂.包装箱要求有防震防雨保护.7. 2. 2 带有电缆的产品应包扎捆紧,不应在箱内有移动.碰撞现象-7. 2. 3包装好的产品箱应由质量检验部门或订货方进行铅封.7. 2. 4 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包装箱外应注明产品代号、生产日期、产品质量,包装日期和包装检验员印章,以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志.7. 3运输7. 3. 1 装有产品的包装箱在运输中应避免雨、雪直接淋袭和机械撞击.7. 3. 2接有产品的包装箱允许在下Jij规定条件下进行

19、运输:.公路:在JTJ01规定的三级公路次高级或中级路面上运输速度为40-6Okm/ h.累计运输距离5km;b.铁路:速度为80-100km/ h.累计运输距离为5000km.7. 4 贮存7. 4. 1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为5-25t和相对湿度不超过80%的干燥、通风、无酸、碱和其它元腐蚀性气体影响的库房内,产品有敢贮存期为3-12a.7. 4. 2产品可在温度为20-+35t和相对湿度为90%-100%的野外条件下贮存.在穿密封弹衣内贮存期为三个月,在不穿密封弹衣内贮存期为一个月.7. 4. 3产品的有效贮存期应由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 16 QJ 902 - 94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七O八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七O四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文卿、孙钢.Q .J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行业括准QJ 902-94 弹(箭)上遥测产品逼用技术条件1994-03-25发布1994-10-25实施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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