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629. 125. 037 : 621. 43. 018 u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1700-89 小艇船用推进发动机及其装置的功率测定及报告书Small craft-Marine prpulsion engines and systems咱powermeasurements and declarations 1989白10-1 4发布1990-05-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艇船用推迸发动机及其装置的功率测定及报告书Small craft-Marine propulsion eiq阳.esand S归terns-powerm饵suremen也an
2、dd四larationsGB 11700-89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8665小艇一一船用推进发动机和装置一一功率测定及报告书。1 主题内事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除GB1105. 2标准外的内燃机功率测试要求,提供证明和校核标定功率的方法。本标准造用于游艇及其他小艇的船用推迸发动机和装置。2 引用标准GB 386 柴油十六烧值测定法(同期闪火法)GB 503 汽油辛烧值测定法(马达法)GB 1105.1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环境状况及功率、燃油消艳和机油消耗的标定GB 1105. 2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试验方法GB 1105. 3 内燃视台架性能试验方法测试技术GB 1884
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GB 1885 石油计量换算表GB 5487汽油辛镜值测定法(研究法3. 术语3. 1 标定转速额定转速内燃机发出标定功率时的相应曲轴转速,可按3.1.1和3.1.2规定的状况确定。3. , 1 对无调速器的内燃机,标定转速是制造厂为供推进器选择,而推存的油门全开时转速范围的中点转速。3, 1. 2 对有调速器的内燃机,标定转速应由制造厂确定3.2 修正功率一台内燃机或一组推进装置按本标准规定,在内燃机动力实验室中测定油门全开时的功率,采用GB 1105. 2规定的方法试验并按GB1105.1规定的标准环境状况进行修正。3. 3 标定功率(额定功率)对一种
4、给定的内燃机或推进装置,在标准环境状况下,标定转速时,制造厂在内燃机或推进装置的最终功率输出辅上,油门全开时测定的有效功率。3. 3. 1 推进器辅功率系指与推进器辅相接的联辅节处的功率。3. 3. 2 曲辅功率(有效功率)E寂技术监督局1989斗14批准1990-05-01实施GB 117 0 0 8 9 对不带减速或倒车装置的内燃机,系指曲轴功率输出端处的功率。标定曲轴功率(有效功率)时,应说明:a. 内燃机带有的基本附属辅助设备名称及数量pb. 内燃机基本酣属辅助设备名称及数量Pc. 基本的独立辅助设备。3. 4 辅助设备为内燃机以外所附加的设备,对于那些取下后内燃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以
5、标定功率运转的设备,则不能列入辅助设备(例如,燃油喷射泵、废气涡轮增压器及空气冷却器等)。4 试验条件4. ,. 内燃机或推进装置4. , 1 试验的内燃机或推进装置应是制造厂的具有代表性产品,它应按制造厂的建议并装有排气系统后进行试车。所有辅助设备应予列出并离明。4. , 2 排气背压的要求a. 若需采用辅助设备,例如推进装置中不一起提供排气管时,则在栋定转速时的排气背压应不超过自制造厂规定的最大排气背压0.75 kPa,商此时内燃机应达到标定功率;b. 若排气装置不成套递交,且制造厂又未规定背压时,内燃机应在其排气总管或增压器出口处的背压小于10士0.75 kPa条件下运转;c. 若排气装
6、置成套递交时,那应使试验室排气装置在内燃机出口处的排气压力,不超过制造厂试验台压力表读数的士O.75 kPao 4, 1. 3进气压力要求若内燃机的吸气口接入试验室的空气系统中,则该系统的供气压力,不超过制造厂试验台压力表读数的士O.75 kPao 4. 1. 4 冷却液参数的要求a. 对水冷内燃机,除装有中间冷却器的内燃机冷却液的提度应保持在20土5外,在海水入口处冷却液的温度应保持在20土15。冷却液压力应在50150kPa范围内;b. 冷却液出口温度,不应超过制造厂的规定范围。4, , 5若内燃机处于水平位置运转时,化油器模块可以拆去或增加,以使化油器处于正常运行角度。4. 1. 6 除
7、另有要求外,对于压燃式内燃机,喷油泵入口处的燃油温度应保持在40土3的蓓围内。4, 2 燃料和润滑剂4. 2,. 1 燃料要求内燃机使用的燃料种类、牌号、规格与参数等,均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4.2.2 对火花式内燃机,可参照GB503和GB5487测定记录辛烧值,并参照GB1884及GB1885测定记录密度。4. 2. 3对压燃式内燃机,可参照GB386测定记录十六烧佳,参照GB1884及GB1885割定记录密度,并记录热容量。4, 2. 4机油要求内燃机所使用的机捕,应符合制造厂规定,并记录机油的类JJtl和粘度。5试验工况5, 1 运行工况a. 数据的记录,应在内燃机或推进装置运转稳定的标
8、准工况及内燃机进气正常时进行;b. 试验工况(如内燃机的进气温度)应尽可能接近标准工况(见3.2),并在试验前按制造厂要求2 GB 11700-89 调整好;c. 试验时,除为了保持试验状况而必须进行的调整外,内燃机及装置不得再进行其他调整。5. 2发电视和液压系统对于继续运转的发电机,液压系统和其他的类似系统,均应在无载工况下运行。5.3 内燃机的稳定性内燃机的扭短、转速和温度的拨动率,应在2min内不超过1%。5.4 内燃机的转速内燃机试验时,其转速应尽可能地接近于恒定,与标定转速的偏差应小于土1%或10r/min,取其大者。5,5 液位高度所有液位高度,应不超过制造厂规定的范围。5. 6
9、 湿式排气装置湿式排气装置,应在正常流动情况下工作。8数据测量精度和方法s. 1 精度测量精度,应按GB1105. 3的规定。s. 2商量方法s. 2. 1 进气温度进入内燃机的大气温度应测量其气流的平均握度,该温度是在内燃机入口气流或在进入空气滤器的锥形入口150mm范围内测得。s. 2. 2冷却介质温度a. 冷却介质温度,从海水吸入口150mm范围内测量;b. 水冷内燃机的水套温度,尽可能从中间冷却器人口处或按制造厂的规定点测量;c. 风冷内燃机的冷却空气温度,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可在火花塞或气缸盖处翻量。6. 2. 3机油温度机油温度应按制造厂的规定点进行测量。6.3数据的测量和记录a. 测
10、量与记录应同时进行,并应在不少于两个(变化率不大于1%的)稳定连续值中取平均值zb. 在测定转速和燃油消耗时,每次测量间隔应不少于30S0 7 试验记录及数据报告书7, 1 试验记录7, 1. 1 在1min内应雨时记录的项目:a. 内燃机转速;b. 功率输出轴的扭矩Fc. 进气温度和压力;d. 柴油机的燃料油温度;e. 环境温度;f. 大气压力;g. 温度。7. 1. 2 一般也应记录下列项目za. 试验室排气系统压力;GB 11700-89 b. 机油温度(见6.2. 3); c. 海水入口和内燃机出口处的冷却液温度(见.4.1. 4和6.2. 2); d. 冷却液压力(见4.1. 4)
11、e. 柴油机每一循环喷射的燃料量Ff. 排气背压(见4.1. 2和s.的。7. 1. 3 为安全运行等,如有可能也应记录的项目:a. 机油压力;b. 进气总管的温度和压力;c. 排气温度Fd. 点火和喷射定时;e. 燃油供油压力5f. 燃油消耗量。7.2 数据报告书7, 2. 1 功率和转速的报告书a. 列表式。在功率数值表上,应同时载有相应转速;b. 图示式。功率和转速的关系可用一条功率曲线表示Fc. 报告书应指明功率的类别。推进器轴功率见3.3. 1或曲袖功率有效功率)见3.3. 2. 7. 2. 2 转速和功率范围的标定建议转速范围采用3.1. 1油门全开时,内燃机转速的范围;功率范围,则为内燃机在上述转速范围内的最大功率不超过标定功率的6%。否则,应同时标注两种功率。8制造误慧除大于100kW的有调速器发动机或装置,其功率误差应小于土5%外,对任何单独的船用推进发动机或推进装置,其标定功率在额定转速时的校正功率误差应小于土10%或0.45 kW,取其大者。4 柑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院第七O八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院第七O八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松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