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166-2013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ISOFIX儿童约束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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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B ICS 43.040.60 T 26 和国国家标准-tt /、中华人民GB 14166-2013 代替GB14166-2003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Safety-belts ,restraint systems , child restraint systems and ISOFIX child restraint systems for occupants of power-driven vehicles 2014-01-01实施2013-05-07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h可aa巾,时时叫时

2、问飞JM阳区四惆-r町mM1%俨41二、hM阳附-奄um网GB 14166-2013 目次前言.1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75 试验方法126 在车辆上安装的要求四7 使用说明218 标准实施过渡期21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16章条编号对照22附录B(规范性附录)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27附录C(资料性附录)生产一致性的控制40附录D(规范性附录)假人.42 附录E(规范性附录)试验顺序附录F(规范性附录)腐蚀试验53附录G(规范性附录)磨损和微滑移试验M附录H(规范性附录)双带扣试验57

3、附录1(规范性附录)卷收器耐久性试验设备示意图四附录J(规范性附录)卷收器紧急、锁止试验设备示意图四附录K(规范性附录)粉尘试验设备示意图160附录L(规范性附录)滑车、座椅、固定件和停车机构61附录M(规范性附录)滑车减速度或加速度时间曲线描述附录N(规范性附录)安全带与卷收器的最低要求67附录。(规范性附录)安全带提醒装置试验.68 附录p(资料性附录)使用说明书附录Q(规范性附录)机动车乘坐位置H点和实际靠背角的确定程序70前言本标准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41662003(机动车成年乘员

4、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本标准与GB141662003的主要差异有:a) 修改了标准名称GB 14166-2013 将标准名称改为:机动车乘员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原名为: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b)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 前向或后向座椅上安装了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M、N类车辆。 M、N类车辆前向或后向座椅上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安装了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M1和N1类车辆。 装有安全带提醒装置的M1类车辆。c) 卷收力增加了带有减力装置的安全带卷收力的测量要求。测量卷收力时,当

5、减力装置处于运行模式时,卷收力可减小至0.5N;如果卷收器总成带有减力装置,在进行的耐久性试验前后,织带卷收力应在减力装置起作用和不起作用的状态下测量(本版的4.2.5.3.4)。d) 动态性能 修改了带有预紧装置的安全带的动态性能要求。对于带有预紧装置的安全带,进行动态试验时预紧装置应起作用(本版的4.4.1.2) 0 2003年版要求进行两次动态试验时预紧装置分别在不起作用和起作用这两种工作状况进行试验(2003年版的4.4.1. 2.的。 增加了带有减力装置的安全带的动态性能要求。减力装置在运行模式时进行动态试验(本版的4.4. 1. 2)。 修改了假人参考点位移量的限值范围。对于约束系

6、统,当上固定点安装在座椅上时,根据GB 141672013中4.5. 4的减免规定,位移量可以大于4.4.1. 3b)规定的值(本版的4. 4. 1. 5) ;对于全背带型安全带4.4.1.3b)中规定的最小位移量可以减少一半2003年版的4.4.1.3b)Jo2003年版在动态试验中没有涉及安全带上固定点安装在座椅上的相关减免规定和全背带型安全带的相关规定。e) 增加了可以选用加速滑车装置进行动态试验的试验方法(本版的5.7.5)0 2003年版只有减速滑车装置的相关内容。f) 增加了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在车辆上安装的要求(本版的6)。g) 增加了附录B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ISO

7、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h) 增加了附录N安全带与卷收器的最低要求。i) 增加了附录。安全带提醒装置试验。j) 增加了附录Q机动车乘坐位置H点和实际靠背角的确定程序,采用ISO6549 :1999所述H点装置。本标准与ECER16法规关于机动车乘员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认证的统一规定(英文版)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GB 14166一2013a) ECE R16中2.10术语定义由儿童约束改为儿童约束系统,直接采用GB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中的定义;b) 增加了卷收力台架试验方法(本版的5.6.4.3),增加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8、c) 删除了ECER16中第3章认证申请飞第4章标志、第5章认证、第9章生产一致性、第10章生产不一致性的处罚、第11章车型或安全带及约束系统的认证更改和认证扩展、第12章正式停产、第14章认证试验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和地址、附录1A按照ECE R16关于安全带的认证批准、认证扩展、认证拒绝、认证撤销或正式停产的通知书、附录1B按照ECER16关于机动车辆安全带及成人乘员约束系统的认证批准、认证扩展、认证拒绝、认证撤销或正式停产的通知书、附录2认证标志的布置示例关于认证程序及认证标志的内容,其原因是标准体系和法规体系的形式差别所致。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16法规章条编号的

9、对照一览表。为便于使用,对于ECER16法规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 本法规改为本标准;b) cm2改为mm2,daN改为N;c) 增加资料性附录A。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AC/TC11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H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三红、余博英、杨斌、王长江、张尚娇、王盛、李维菁、李强红、王冬成、曲艳萍。本标准代替了GB14166-20030 GB 14166-2003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GB141661993

10、。范围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GB 14166一2013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三/./ a) 前向或后向座主安装了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M、N类川/车辆;兀/石/、b) M、N类车辆前向即舌向座椅上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c) 安装了儿童纠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Mj和Nj类车辆;d) 装有安全带提醒装置的M类车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11、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诠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作。GB 4094-19.99 汽车操锹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T 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甜人造光色牢度:缸弧GB 11551200$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11 GBlm7-iGU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GB 1切57-20以抖阳足其车辆阳宗件的强度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 27887-2011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拉带固ISO 6487: 2002道路车辆碰撞试验测量技术仪器设备(Roadvehicles-Measurement

12、 tech niques in impact tests-Instrumentation) ISO 17373: 2005 道路车辆后碰撞时评价头部和颈部与座椅和头枕相互作用的滑车试验程序(Road vehicles-Sled test procedure for evaluating occupant head and neck interactions with seat/head restraint designs in low-speed rear-end impact) ASTM D 573 在热风炉中进行橡胶变质的标准试验方法(StandardTest Method for Rub

13、ber-De terioration in an Air Oven) ASTM D 735 汽车用弹性化合物规范(Specificationfor Elastomer Compounds for Automotive Applications) ASTM D 736 橡胶和类似橡胶材料的低温脆性测试方法(Methodof Test for Low-Temperature Brittleness of Rubber and Rubber-Like Materials) 圃圃GB 14166-2013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安全带safety beIt, beIt 具有

14、织带、带扣、调节件以及将其固定在机动车辆内部的连接件,用于在车辆骤然减速或碰撞时通过限制佩戴者身体的运动以减轻其伤害程度的总成,包括吸能或卷收织带的装置。3. 1. 1 腰带lap beIt 横跨佩戴者骨盆部位前方的两点式安全带。3.1.2 肩带diagonal beIt 从臀部斜跨前胸至另一侧肩部的安全带。3. 1. 3 三点式安全带three-point beIt 由一条腰带和一条肩带组成的安全带。3. 1. 4 S型安全带S-type belt 除三点式安全带或腰带以外的安全带装置。3. 1. 5 3.2 3.3 3.4 全背带式安全带harness belt 由一条腰带和多条肩带组成的

15、S型安全带总成。全背带式安全带可能提供一个附加的膀带总成。安全带型式beIt type 在下列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安全带:一一刚性件(带扣、连接件、卷收器等); 织带的材料、编织方式、尺寸和颜色等;安全带总成的几何形状。织带strap 用于约束乘员身体并将所受到的力传到安全带固定点的柔性部件。带扣buckle 一种使佩戴者能够被安全带约束住,且能快速解脱的装置,带扣可设有调节装置,但全背带式安全带除外。3.5 安全带调节装置beIt adjusting device 使安全带能按照座椅位置和佩戴者的要求而进行调整的装置。调节装置可以是带扣,或卷收器,或安全带的其他部件的一部分。3.6 预紧装置p

16、re-Ioading device 发生碰撞时拉紧安全带织带,以减少安全带松弛量的附加或集成装置。2 GB 14166-2013 3. 7 基准区reference zone 关于H点对称,两个相距400mm垂直平面之间的空间,由GB11552-2009附录C描述的头型设备从垂直位置旋转到水平位置确定。3.8 安全气囊总成airbag assembly 用于机动车辆上辅助安全带和约束系统作用的装置,在发生严重碰撞时自动展开一个柔性结构,通过压缩包含其中的气体,限制车辆乘员身体的一个或多个部分与车内部件的接触力。3.9 乘员安全气囊passenger airbag 正面碰撞时用于保护驾驶员以外乘

17、员的安全气囊总成。3.10 儿童约束系统child restraint system CRS 带有保护带扣的织带或相应柔软的部位、调整装置、连接装置、以及辅助装置例如于提式婴儿床(便携睡床)、婴儿携带装置、辅助座椅和/或碰撞防护装置,且能将其稳固放置在机动车上的装置。其设计是通过限制佩戴者身体的移动来减轻在车辆碰撞事故或突然减速情况下对佩戴人员的伤害。3.11 后向rearward-facing 车辆正常行驶方向相反的方向。3. 12 连接件aUachments 安全带总成中的部件,包括使其安装到安全带固定点上的必要的紧固部件。3. 13 眼能器energy absorber 独立的或同织带结

18、合起来吸收能量的装置,为安全带总成的组成部分。3.14 卷收器retractor 用于全部卷收或部分卷收安全带织带的装置。3. 14. 1 无锁式卷收器(1型)non-locking retractor( type 1) 用很小的力即可将织带全部拉出,并且拉出量是不可调整的卷收器。3.14.2 手调式卷收器(2型)manually unlocking retractor( type 2) 由使用者手动操作打开卷收器的锁止机构,以获得所需的织带拉出量,当停止操作时,可自动锁止的卷收器。3. 14.3 自锁式卷收器(3型)automatically locking retractor( type

19、3) 可按所需长度自由拉出织带,并在带扣扣紧时,可根据佩戴者的体形自动调整织带长度的卷收器,佩戴者如果不有意解锁,织带将不能进一步拉出。3. 14.4 紧急锁止式卷收器(4型)emergency locking retractor( type 4) 在正常行驶条件下,不限制安全带佩戴者活动自由的卷收器,这种卷收器有长度调节元件,可根据-GB 14166一2013佩戴者的体形自动调整织带的长度,并有一锁止机构在紧急情况下因下列因素而起作用:a) 车辆减速度(单敏感性); b) 车辆减速度,织带的运动或其他自动因素的组合(复合敏感性)。3.14.5 高晌应紧急锁止式卷收器C4N型)emergenc

20、y locking retractor with higher response threshold Ctype 4N) 用在Mz, M3 ,N1、陀、风类(见GB/T15089-2001)车辆上且具有较高响应极限值的紧急锁止式卷收器。3. 14.6 安全带高度调节器belt adjustment device for height 能够使安全带上导向件的高度位置按照佩戴者的需要和座椅的位置进行调整的装置,该装置可以视作安全带的组成部分或者视作安全带固定点组成部分。3. 15 安全带固定点belt anchorages 用于固定安全带总成的车辆结构部件或座椅结构,或者车辆的其他部分、卢3.16

21、 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车辆类型vehicle type as regards safety-belts and restraint systems 机动车辆的类型,它在车辆结构、座椅结构,或与安全带、约束系统相连接的车辆的任何部分的尺寸、外型、零件材制等方面无实质差异。3.17 约束系统restraint system 一种用于特定车辆类型或制造厂定义的并经检测机构认可的类型的系统,由一个座椅和通过适当方式固定到车辆上的安全带组成,另外还包括在车辆突然减速时,通过限制佩戴者身体的运动,减少佩戴者伤害的所有元件。3. 18 座椅seat 供一个成年乘员乘坐且有完整装饰并与车辆结构为一体或分体的乘坐

22、设施,它包括单独的座椅或长条座椅的-个座位。3.19 座椅组group of seats 可供一个或多个成年乘员乘坐的长条座椅或多个并排的单独座椅(即这些座椅中的个前固定点与另一个座椅的后固定点的前部成一条直线或在另一个座椅的固定点之间)。3.20 长条座椅bench seat 供一个以上成年乘员乘坐且有完整装饰的乘坐设施。3.21 座椅调节器adjustment system of the seat 能将座椅或其部件的位置调整到适应乘员乘坐姿态的装置,该装置至少应有如下功能之一:a) 纵向位移longitudinal displacement; b) 垂直位移vertical displac

23、ement; c) 角位移angular displacement。4 GB 14166-2013 3.22 座椅固定点seat anchorage 将座椅总成固定到车辆结构上的系统,包括车辆结构上的相关部件。3.23 座椅型式seat type 在以下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座椅:一座椅结构件的形状、尺寸和材料;一一一座椅调节和锁止机构的型式和尺寸;座椅上安全带固定点、座椅固定点和车辆结构上的相关部件的型式和尺寸。3.24 座椅移位系统displacement system of the seat 为便于乘员出入,可使座椅整体或其部件之一能转动或纵向移动并且无中间固定位置的装置。3.25 3.26

24、 3.27 3.28 座椅调节器锁止系统lockingsystem of the seat 使座椅及其部件保持在某个使用位置的装置。封闭式带扣按钮enclosed buckle-release button 用直径40mm的球体不可能使带扣开锁的带扣按钮。非封闭式带扣按钮non-enclosed buckle-release button 用直径40mm的球体能够使带扣开锁的带扣按钮。;威力装置tension-reduce device 与卷收辑组合在一起的装置,当安全带扣好时自动减少织带的张力,当安全带释放时,此装置自动关闭。3.29 国际通用的儿童约束系统固定装置ISOFIX 将儿童约束系

25、统与车辆连接的装置。包括车辆上的两个刚性固定?主j儿童约束系统上两个相对应的刚性连接装置,以及限制儿童约束系统翻转的装置。3. 30 ISOFIX儿童约束系统ISOFIX cbikl restraint system 具有国际通用的儿童约束系统固定位置OSOFIX)的儿童约束系统。它是满足GB27887要求的儿童约束系统,且必须连接到满足GB14167要求的ISOFIX固定点系统上。3.31 ISOFIX位置ISOFIX position 允许安装下述儿童约束系统的位置:a) 通用类ISOFIX前向儿童约束系统;b) 半通用类ISOFIX前向儿童约束系统;c) 半通用类ISOFIX后向儿童约束

26、系统;d) 半通用类ISOFIX侧向儿童约束系统;e) 特殊类型车辆ISOFIX儿童约束系统。5 -GB 14166-2013 3.32 ISOFIX固定点系统ISOFIX anchorages system 由两个规定的1SOF1X下固定点组成,与抗翻转装置配合使用,用于固定1SOF1X儿童约束系统的一套系统。3. 33 ISOFIX下固定点ISOFIX low anchorage 是一个直径6mm的水平放置的刚性圆杆,从车辆结构或座椅结构中伸出,并与带有1SOF1X连接装置的1SOF1X儿童约束系统相配合使用。3.34 抗翻转装置anti-rotation device 用于防止儿童约束系

27、统沿车辆行进方向发生转动的装置。用于以下不同类型的儿童约束系统其构成方式不同:一一用于通用类1SOF1X儿童约束系统的抗翻转装置由1SOF1X上拉带及其固定点构成;一一用于半通用类1SOF1X儿童约束系统的抗翻转装置由一个1SOF1X上拉带及其固定点、车辆仪表板或者在正面碰撞事故中用于限制约束系统翻转的支撑腿构成。注:对于通用类和半通用类的ISOFIX儿童约束系统,车辆座椅本身不构成抗翻转装置。3. 35 ISOFIX上拉带固定点ISOFIX top tether anchorage 安装在规定区域,与1SOF1X上拉带连接件相联,并可以把约束力传递到车辆结构上的构件。3. 36 导向装置gu

28、idance device 帮助人员安装1SOF1X儿童约束系统的装置,通过物理导向作用使1SOF1X儿童约束系统上的1SOF1X连接件正确地与1SOF1X下固定点对齐以使连接变得容易。3.37 ISOFIX标识ISOFIX marking fixture 用于提示1SOF1XCRS使用者车辆上1SOF1X的位置以及每个1SOF1X相应的固定点位置的识别标志。3.38 儿童约束固定模块child restraint fixture CRF 附录B中B.3. 4规定的7种尺寸等级之一的装置。特指附录B中图B.4图B.10给出了尺寸的装置,用来检查儿童约束系统尺寸等级是否能够适用于车辆的1SOF1

29、X位置。图B.5描述的称为1SO/F2(B)的CRF在GB141672013中用来检查1SOF1X固定点系统的位置和尺寸适应性。3.39 安全带提醒装置safety-belt reminder 当乘员不系安全带时警告驾驶员的系统,该系统由未系安全带的检测装置和两级驾驶员提醒(第一级提醒和第二级提醒)组成。3.40 3.41 6 视觉提醒visual warning 可视信号(灯光、闪烁、符号或信息的可视显示)提醒。昕觉提醒audible warning 声音信号提醒。GB 14166-2013 3.42 第一级提醒first level warning 当点火开关接通(发动机运转或不运转)驾驶

30、员未系安全带时激活的视觉提醒。作为一种选择,可增加听觉提醒。3.43 3.44 3.45 第二级提醒second level warning 当驾驶员未系安全带驾驶车辆时激活的视觉提醒和昕觉提醒。未系安全带safety-belt is not fastened 按照制造厂的选择,指驾驶员安全带锁扣未插入,或从卷收器中拉出的织带长度不超过100mmo 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vehicle is in normal operation 车辆向前运动速度大于10km/h。4 技术要求4. 1 总则4. 1. 1 安全带或约束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满足:当正确安装和由乘员正常使用时,其功能正常,并在交通事故

31、中降低对身体的伤害程度。4. 1. 2 安全带的织带应不易出现危险形状。4. 1. 3 由于聚眈胶6具有吸水变形的特性,所以所有机械部件不应使用具有聚眈胶6这种特性的材料,这种材料操作时很可能有不利影响。4. 1. 4 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生产一致性的控制可参考附录C。4.2 刚性件4.2.1 概述4.2. 1. 1 安全带的刚性件,如带扣、调节装置、连接件等,不得有导致易于磨损或割伤织带的锐边。4.2. 1. 2 安全带总成中所有易腐蚀的部件,均应适当进行防锈处理。在经5.2的腐蚀试验后,不允许出现可能影响正常功能的损坏和由有经验的检验人员能用肉眼观察到的明显腐蚀。4.2.1.3 用于吸收能量或

32、承受、传递载荷的刚性件,不得使用脆性材料。4.2. 1. 4 安全带上刚性件和塑料件所处的位置和安装方式应使车辆正常使用时,不致被夹到滑动座椅下面或被车门挤住。如果有一件零件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该零件应进行5.5.4中规定的冷冲击试验。试验后,如果刚性件的塑料覆盖层或保护层出现肉眼可见的裂纹,则应去除塑料件后继续检验余下部分的安全性,如果余下部分仍然是安全的或无肉眼可见的裂纹,则应对比4.2.2、4.2.3和4.4规定的试验要求进一步地进行评估。4.2.2 带扣4.2.2.1 带扣应能排除任何误操作的可能性,尤其应使带扣不处于部分啃合的位置,开启带扣的方法应明确,可能与佩戴者身体接触的带扣部件

33、,在距接触面不超过2.5mm处的接触区面积不得小于2 000 mm2,宽度不得小于46mmo对于全背带式安全带带扣部分,如果带扣同佩戴者身体的接触区域在2000 mm2 4 000 mm2之间,则认为满足要求。4.2.2.2 无论车辆处于什么位置,即使带扣不受力,也应保持锁止状态。不能存在偶然或用小于10N -GB 14166-2013 的力打开带扣的可能性。带扣应易于使用和锁止,当它不受力时或当在5.8.2中规定的受力条件下,它应能使佩戴者从某个方向用单手的简单动作来打开。此外,当安全带总成使用于前排外侧座椅位置时(全背带式除外),带扣也应能由佩戴者从某个方向用单手的简单动作来打开。带扣应通

34、过按压按钮或某个类似的装置来开启。当按钮在实际打开位置上,并投影到垂直于按钮最初运动方向的平面时,开启力施加表面应满足以下尺寸要求:a) 对于封闭式带扣:面积不小于450mm2,宽度不小于15mm; b) 对于非封闭式带扣:面积不小于250mm2,宽度不小于10mm; c) 带扣按钮表面应为红色,带扣其他部分不得呈红色。但如果乘员扣上安全带后警示灯熄灭,当乘员坐上座椅时,允许在带扣的任何部位设置红色警示灯。4.2.2.3 当按5.5.3进行试验后,带扣应能正常工作。4.2.2.4 带扣应能承受反复操作,在进行5.7规定的动态试验前,带扣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经受5000 次开闭循环;对于全背带式安

35、全带的带扣,i亥试验可以在不是全部锁舌插入的情况下进行试验。4.2.2.5 在进行5.8规定的试验时,带扣开启力不大于60N。4.2.2.6 带扣应按5.; 1和5.5.5(适用时)的要求进行强度试验。承受规定的负载时,带扣不得断裂、严重变形或自行开启。4.2.2.7 当两个带扣合并成一个部件供两个总成通用时,将属于一套总成的带扣部件插入属于另一套总成的配合部件(如果使用时带扣可以采用该方法装配的话),也要进行5.7和5.8中规定的强度和开启试验。4.2.3 安全带调节装置4.2.3.1 当佩戴者戴上安全带后.安全带应可自动调整以适应佩戴者.或者易于使佩戴者方便使用,也应允许单手拉紧安全带以适

36、应佩戴者身体尺寸和车辆座椅的位置。4.2.3.2 应按照5.3要求对每种安全带调节装置的两件样品进行试验。对于每个调节装置样品,织带的滑移不应超过25mm,并且全部调节装置的总移动量不应超过40mmo 4.2.3.3 全部调节装置应按5.5.1进行强度试验,在承受规定载荷时.不得出现断裂或脱开。4.2.3.4 按5.5.6试验后,任何手动调节机构的操作力不得超过50N。4.2.4 连接件和高度调节器连接件应按5.5.1和5.5. 2的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安全带高度调节器如未按GB14167-2013进行过试验,应按5.5.2的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在规定载荷作用下,不应破裂和脱开。4.2.5 卷收器

37、4.2.5.1 手调式卷收器4. 2. 5. 1. 1 装有手调式卷收器的安全带总成的织带在卷收器锁止位置之间的拉出量不应超过25 mmo 4.2.5.1.2 在织带正常拉出方向施加一个不小于14N且不大于22N的力时,从手调式卷收器拉出的织带长度应不大于6mm。4.2.5. 1. 3 按5.6.1规定的方法将织带拉出,并进行5000次反复拉出回卷试验。然后,卷收器应进行5.2规定的腐蚀试验和5.6.3规定的粉尘试验,最后再进行5000次拉出回卷试验。完成上述试验后,卷收器应能正常工作,且仍能满足上述4.2.5.1.1,4.2.5.1.2的要求。4.2.5.2 自锁式卷收器4.2.5.2. 1

38、 自锁式卷收器安全带总成的织带在卷收器锁止相邻位置之间的移动量不得超过30mm。GB 14166-2013 在佩戴者向后运动后,安全带应保持其初始位置或在佩戴者随后的向前运动后,自动回到其初始位置。4.2.5.2.2 如果卷收器是腰带的一部分,当按5.6.4.2在假人和卷收器之间的自由长度上测量时,织带的卷收力应不小于7N;如果卷收器是肩带的一部分时,进行类似测量时,织带的卷收力应不小于2 N,且不大于7N;如果织带穿过一导向装置或导向轮时,应在假人与导向装置或导向轮间的自由长度上测量卷收力;如果卷收器总成上设有于动或自动防止织带全部卷回的装置,则测量卷收力时,应使该装置失效。按5.6.4.3

39、测量时,腰带的卷收力应大于2.6N,肩带或连续带的卷收力应在1N7N之间。4.2.5.2.3 应按5.6. 1规定的方法进行5000次拉出回卷试验。然后,卷收器应进行5.2规定的腐蚀试验和5.6.3规定的粉尘试验.最后再进行5000次拉出回卷试验。完成上述试验后,卷收器应能正常工作,井满足4.2. 5. 2. 1和4.2. 5. 2. 2的要求。4.2.5.3 紧急锁止式卷收器4.2.5.3.1 当按5.6.2试验时,紧急锁止式卷收器应满足下列要求对于单敏感式卷收器,根据3.14.4a) , 只有车辆减速度要求是有效的:a) 对于4型卷收器:当车辆减速度达到O.45g(g= 9.81 m/s2

40、)时,卷收器应锁止;对于4N型卷收器.当车辆减速度达到0.85g时,卷收器应锁止;b) 对于4型卷收器,在织带拉出方向上测量织带的加速度值小于O.8g时,卷收器不得锁止;对于4N型卷收器,加速度值小于l.O,!(时,卷收器不得锁止;c) 当敏感装置在其制造厂规定的安装位置向任意方向倾斜120或以下时,卷收器不得锁止;d) 时于4型卷收器,当敏感装置在其制造厂规定的安装位置向任意方向上倾斜大于27。时,卷收器应锁止;对于4N型卷收器,当敏感装置在其制造厂规定的安装位置向任意方向上倾斜大于40。时,卷收器应锁止;e) 当卷收器依靠外部信号或动力源控制时,其结构应使信号或动力源失效或中断时,卷收器可

41、自动锁止。如果只有一个敏感性依靠外部信号或动力源控制,且信号或动力源的失效有声光信号通知驾驶员时,这种复合敏感式卷收器不需要满足此要求。4.2.5.3.2 按5.6,2试验时,具有复合敏感性,包捂带感的紧急锁止式卷收器应满足规定的要求,当在拉出方向测量的织带加速度不小于2.0g时,卷收器应锁止。/ 4.2.5.3.3 对于4.2. 5. 3. 1和4.2. 5. 3. 2提到的试验,在卷收器锁止之/前所产生的织带拉出量,从5.6.2. 1给出的初始长度开始,不应超过50mmo对于4.2.5.3.1b提到的棋/验,从5.6.2.1给出的初始长度开始,织带拉出50mm长度过程中,不得锁止。/4.2

42、.5.3.4 如果卷收器是腰带的一部分,当按照5.5.4在假人和卷收器之间自由长度上测量时,织带的卷收力不应小于7N; 如果卷收器是肩带的一部分时,进行类似测量时,织带的卷收力应不小于1N且不大于7N;装有减力装置时除外。这种情况下,只有当诚力装置处于运行模式时,卷收力可减小至0.5N。如果织带通过导向装置或导向轮,应在假人与导向装置或导向轮之间的自由长度上测量卷收力;如果卷收器总成带有手动或自动防止织带全部卷回的装置,则应在该装置未起作用时测量卷收力。如果卷收器总成带有减力装置,在按4.2. 5. 3. 5进行的耐久性试验前和耐久性试验后评价这些要求时,上面所述的织带卷收力应在减力装置起作用

43、和不起作用的状态下测量。4.2.5.3.5 按5.6.1规定的方法,进行40000次拉出回卷试验。然后,卷收器应进行5.2规定的腐蚀试验和5.6.3规定的粉尘试验。最后再进行5000次拉出回卷试验(共进行45000次)。如果卷收器总成带有减力装置,上面所述的试验应在减力装置起作用和不起作用的状态下进行。在完成上述试验后,卷收器应能正常工作且满足4.2. 5. 3. 1、4.2. 5. 3. 3和4.2. 5. 3. 4的要求。9 -GB 14166-2013 4.2.5.4 附加要求在按4.2. 5. 3. 5完成耐久性试验和按4.2. 5. 3. 4完成卷收力测量后,卷收器应满足下列两条要求

44、:a) 当卷收器(自动锁止卷收器除外)按5.6.4.4进行试验时,应可以消除人体躯干和安全带之间的松弛;b) 当带扣脱钩释放锁舌时,卷收器应能单独收回所有织带。4.2.5.5 卷收器强度试验卷收器试验包括5.5.1和5.5.2规定的强度试验(不包括无锁式卷收器)。4.2.6 预紧装置4.2.6.1 在经受5.2规定的腐蚀试验后,预紧装置(包括由无电流通过的原接插件连到装置上的撞击传感器)应能正常工作。4.2.6.2 应验证装置的误操作不会导致对佩戴者身体的伤害。4.2.6.3 火药式预紧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a) 在按5.9规定进行环境试验后,预紧装置不能因温度原因而触发,装置应正常工作;b)

45、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药爆发时排出的热气体引燃附近的易燃材料。4.3 织带4.3. 1 概述4. 3. 1. 1 织带的特性应使其作用在佩戴者身体上的压力,在其全宽上尽可能的均匀分布,而且在载荷作用下,不会发生扭曲,织带应有吸收能量和释放能量的能力,织带应锁边以防使用时松散。4.3. 1. 2 在9800N载荷下,织带的宽度不得小于46mm。应在进行5.4.2规定的断裂强度试验过程中测量该尺寸。4.3.2 标准温湿态处理后的抗拉载荷按5.4. 1. 1进行处理过的两条织带样品,按5.4. 2规定测量所得到的织带抗拉载荷值不得小于14700N,两件样品拉断载荷值的差别不得超过所测得的抗拉载荷较大值的1

46、0%。4.3.3 特殊处理后的抗拉载荷按5.4.1(5.4.1.1除外)规定之一进行处理的两条织带样品,织带的拉断载荷不得小于按4.3.2规定试验中测得的载荷平均值的75%,且不得小于14700 N。根据所使用的材料或已经获得的资料,检测机构可以免除试验中的一项或多项。4.4 安全带总成或约束系统4.4. 1 动态试验4. 4. 1. 1 按5.7规定,对安全带总成或约束系统应进行动态试验。4.4. 1. 2 对事先未受载荷的两套安全带总成进行动态试验,其中安全带总成是约束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时除外,此时应对事先未受过载荷的一组座椅的约束系统进行动态试验,要试验的安全带总成带扣应满足4.2.2.

47、4的要求。对于带有卷收器的安全带,卷收器应进行5.6.3给出的粉尘试验。另外,带有火药式预紧装置的安全带或约束系统,该装置还应按5.9的规定进行处理。安全带按5.2进行腐蚀试验后,带扣还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500次附加的开启和锁止试验。对已进行过4.2.5.2试验或4.2. 5. 3试验的带有卷收器的安全带,如果卷收器已进行过4.4.1. 2 GB 14166-2013 腐蚀试验,则腐蚀试验不必重复。对于带有3.14.6中定义的安全带高度调节器的安全带,应由检测机构选择最不利的调节位置进行试验。如果安全带高度调节器为安全带固定点的一部分,且已满足GB14167-2013要求,检测机构可按5.7.1的规定执行。对于带有预紧装置的安全带,4.4.l. 3b)中规定的最小位移量可减少一半。进行本试验时预紧装置应起作用。对于带有减力装置的安全带,动态试验前应按照4.2. 5. 3. 5减力装置在运行模式下进行耐久性试验,然后减力装置在运行模式时进行动态试验。4.4. 1. 3 试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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