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192-2005 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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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昌ICS 79.020 C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4192一2005代替GB14192一1993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2006-07-01实施Safety code of practice for logging operations 2005-09-06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亵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14192一2005目次E111222333334444555666677778888999mmmI 求要t车之E制装-u引求u酣机轩求归要求求滑uu重装求要求求驶求求求求求修求求.要要材和起机要辆求要要驾要要要要要检要要HU用义求业求材口集材坡索重车车要H

2、路辆车行求辆求组业于辆求.材送引定伐要作要造机集串楞车都起装铁车材道车汽运材要岸要编作剧在叶要运运流性和采本木枝区拉力力归装杆车力森汽运材材材车运路车员车车车车K水道漂围范语材基伐打伐材拖畜人区区架汽人装装车运运运汽铁线机人列调列机防咐渠单言范规术木集伐伐汽森才12-E123412312345123412345678 nununu 古口1A9hqdA哇A哇A结A哇A哇bpbbpunbq,。,哼句t巧t7。00000000OQQdodn3nuQUQUQdQd1A1i1iGB 14192一200501112223 求要坝求水E求求、求日要要闸要求削伽如船排定要、(过木已规贮埂排排)型习的收出扎放哦

3、大理垛材材工力排拖阳拆木木人人木轮自nu ndA且ZEdnb号OOQdtinunununununununu E GB 14192-2005 前言本标准代替GB14192-1993(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本标准与GB1419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适用范围增加了个体经济组织;同时对弯把锯伐木、畜力集材、人力串坡和滑道集材、人力装车等做了相应规定。-一对原标准中的重复性要求及有关技术参数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劳动保护研究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克生、杜鹏东、费宏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

4、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GB14192-1993。mu GB 14192-2005 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材采伐、集材、伐区归楞、伐区装车、汽车运材、森铁运材和木材水运的各项基本安全规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木材采伐和木材运输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0285油锯使用安全规程LYl117 集材拖拉机使用安全规程LY 1118-1993 绞盘机使用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伐区cutting block (cutting area) 经过作业设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采伐作业的一个完整的森林区域。3.2 伐木cutting 把立木从根基部锯(砍、剪)断,使其倒地的作业过程。3.3 打桂Iimbing 将伐倒木上的枝丫紧贴树干表面砍(锯)掉的作业过程。3.4 造材bucking 按一定尺寸规格,并考虑材种和树种的使用要求,把原条锯截成原木的作业过程。3.5 集材skiddi

6、ng 把分散在采伐带上的原条、原木搬运到伐区楞场、推河场、装车场或运材道路旁的作业过程。3.6 木材运输bauling 通过森林铁路、公路、水路把原条、原木从伐区楞场、装车场或推河场运送到贮木场或用材地点的过程。1 GB 14192-2005 4 木材采伐4. 1 基本要求4. 1. 1 采伐作业前,应按批准的伐区工艺设计进行现场检查。对危及作业安全的病腐树、枯立木、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等应事先清除。4. 1. 2 伐木工组之间应实行隔号作业。伐木与其他工序之间的作业距离不应小于70m。正在进行作业的伐区边缘道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不允许用树推树或连倒砸树的方法伐木。H上的安全距离。4.

7、 1. 7 伐木工应经过专、作训练,经考核合格、术,并经过实际伐木操;周围其他树木的向;、,b 不怕于1m的安全道(见表条4. 2. 2 伐木锯口的a) 伐木时应先锯b) 木,下口的深度应对尽头处;树和根径超过22cm的树雯深度t;I/2。抽片或砍口应达到下口木能够倒地为限,但留弦厚度最小不应本于3cm; d) 伐根径20cm以下的树,可开三角形下口,其角度为300450,深度为根径的1/4。4.2.3 伐木时应备有伐木模或支杆等必要的辅助工具,并掌握其正确的使用方法。采伐胸高直径20 cm 以上的倾斜树或选定倒向与自然倒向不同时,应使用辅助工具控制树倒方向。4. 2. 4 确认危险区内无其他

8、作业人员后方可开始伐木。4.2. 5 树木叫植并开始倾倒时,伐木工应停止锯切,看助于是否站在安全位置,并注意观察树冠走向,有无滚植、反植、枝丫坠落和反弹危险,同时移开油锯迅速沿安全道退到安全地点。树木倒地时注意观察树干根端动向。树叫植时要喊山,并喊出树倒方向。4.2.6 使用油锯时,应符合GB10285的有关规定。GB 14192一20054.2.7 手工伐木应使用弯把锯。伐木时,伐木工要单膝跪地,送锯要平稳,不应坐在地上伐木。树叫植时应短送锯、紧拉锯,以便树倒时及时抽锯躲闪,并注意树木有无反植、滚植的危险。4.2.8 处理搭挂树的要求:a) 树木搭挂时,应由现场安全技术人员或生产管理人员指挥

9、,及时进行处理。不应私自摘挂或把搭挂树遗留在伐区;b) 条件允许,应采用机械摘挂,机械与搭挂树应保持25m以上的安全距离,绞集时人应站在安全位置。用人力摘挂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应上树摘挂和进入搭挂树周围的危险区作业。20cm以上的大径级树木不应人力摘挂zc) 不应采取伐倒支撑树和树砸树4.2.9 树木坐殿时,伐木工不4.3.2 打枝时,应、余枝丫。要站在、4.3.3 不应两人4.3.4 对局部j4.3.5 处理被4.3.6 对支撑侧枝丫,然后站4. 3. 7 打枝人4.4 伐区造材4.4. 1 造材前,J量J的原条,应先掩牢4.4.2 对局部悬2材时,造材工不应将5 集材5.1 拖拉机

10、集材使用拖拉机集材应符合LY5.2 畜力集材5.2. 1 作业前要仔细检查爬犁、绳套、绞杠、清山、更换。5.2.2 集材爬犁不应坐人,更不能骑牲畜行走。交叉作业,也不能在同一棵树等工具和l牲畜的掌钉,如有破损应及时修理或5. 2.3 集材作业时,前后爬犁距离:平道不少于10m,坡道不少于30m。在16。以上坡道应单张行驶。空、重爬犁会让时,空爬犁应在20m以外选择较高一侧停靠,让重爬犁先行通过。5. 2.4 赶牛马爬犁集材工应站在牛马侧面,握紧缰绳,不应抢前或落后。遇坡道、弯道和险要路段应使爬犁减速。中途停爬犁时,要把牲畜拴好或牵住。5.2.5 爬犁放坡时要带好滑圈,抓住安全绳。在22。以上的

11、坡道,应用溜绳放坡,不应将溜绳套在手腕上。3 GB 14192-2005 5.2.6 装爬犁时,要将牲畜拴好,集材工应站在上坡作业。绞紧绞杠时,要在爬犁侧面进行。不应在正在串坡作业的坡口装爬犁。卸爬犁时,不准站在爬犁上和爬犁拉杆中间。5.2.7 集材爬犁横越铁路道口或森铁线路、公路时,应注意瞟望,确认无车辆驶来时方可通过。5.3 人力串坡和滑遭集材5.3. 1 人力串坡和滑道集材前,应在作业区两侧及前方100m处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5.3.2 放木前,应由专职信号员发出音响放木信号,待下方确认、有关人员躲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放木。5.3.3 放木时,放木工应站在滑道槽棱外进行,不

12、能在槽内拉拽和推送木材。不应在滑道内乘坐木材滑行。多条支道往一条主道放木时,应分支道作业,不应同时放木。木材串堆或堵塞时,看槽人员要立即发出停止放木信号,确认放木工答复信号、上方滑道无木材滑行时,方可进行处理。5.3.4 同一坡道上不应上下两节或多节同时串坡。两个相邻坡口横向距离不足100m时,不应同时串坡。5.3.5 调整顺山材时,应站在木材两侧或后方进行F调整横山材时,要站在上坡一侧,避开木材串动或滚动方向。5.3.6 对悬空、搭垛木材进行串坡时,应站在木材串动或下落方向的反面进行,不应站在下坡或搭垛木材间隙操作。5.3.7 滑道集材人员往返现场应走安全道,不应在滑道或冰槽道内行走或跨越正

13、在运材的滑道。在放木过程中,滑道两侧30m内和滑道终点处任何人不应停留和作业。5.3.8 滑道放木工人在收工前应将滑道入口处或滑道内停滞的木材处理干净。6 伐区归楞6. 1 捆木工、看楞工进行伐区归楞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帽。6.2 伐区归楞的楞间距离,原木楞不应小于1.5 m,楞堆间不应放置木材或有其他障碍物。6.3 捆木工、看楞工和绞盘机司机要按规定信号进行作业。绞盘机司机确认信号后,方可起、落木材。6.4 看楞工待木材落稳、无滚动危险后,方可摘解索带。发出提钩信号时,应站在安全地点。木材调头时,捆木工要站在木材两端,用工具牵引,不许用于推或肩靠,不应站在起吊木材下方操作。6.5 归到楞垛上的

14、原木应稳牢,归楞工进行拨正操作时,其他人员应站到安全地点。6.6 拆楞、赶楞作业要隔楞进行,不应相邻两楞同时拆楞,更不应一边拆楞一边赶楞。6. 7 拆楞时,由上往下逐层进行。并按后归的先拆、先归的后拆的顺序作业。6.8 拆楞时,拆楞工要站在楞垛两侧操作,不应站在楞垛上方和楞垛前面。拆垛时,楞垛前方10m内不许有人。6.9 遇有搭压和一头悬空的木材,要先进行妥善处理,然后再拆楞。6. 10 赶楞时,不应跨越滚动的木材和在其前方通行。偏坡楞,不应前后两节同时赶楞。6. 11 赶楞撬材时,使用撬杠应做到三不对,即不对头部、不对胸部、不对下身。7 伐区装车7. 1 架杆、缆索起重机装车要求7. 1.

15、1 架杆、缆索起重机的架设与安装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进行,经检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7. 1.2 每班作业前,应对架杆、缆索起重机的动力装置、架杆、钢丝绳、滑轮、锚桩等各部位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经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装车。7. 1.3 装车作业要明确规定联络、指挥信号,设专人指挥并严格按信号进行作业。7. 1.4 装车时,非生产人员不应进入装车作业区。GB 14192-2005 7.2 汽车起重机装车要求7.2. 1 作业前,应对汽车起重机各部位进行例行检查,空载运转起重机各机构,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7.2.2 设备应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

16、进行维修或更换。7.2.3 作业场地应尽可能选择在地面水平、基础坚实的地方,支腿下方松软或不平时,应在支腿下垫上木块(木块尺寸400mmX400 mmX80 mm为宜)。支腿应支撑牢固,车身应保持水平。不应在倾斜的地面上作业,作业场地起重臂回转和提升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7.2.4 起吊木材时,吊臂和木捆下方及起重臂回转范围内不应有人。捆木工捆挂好木材后,要站到安全地点。7.2.5 起吊木捆离开地面0.5m时,应暂停瞬间,观察一下捆挂是否结实,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确认无问题后,再继续起吊。7.2.6 起重机应设有超载限制器,不应超负荷作业。7.2.7 起重作业中,钢丝绳及吊钩应垂直于地面,不应斜

17、拉斜吊。7.3 人力装车要求7.3. 1 人力装车场地须平整,对影响作业的树根、石头、树桩、灌木等障碍物,应清除干净。7.3.2 装车作业前应确认车立柱、保险绳、开闭器和保险销牢固有效,并对装车工具进行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使用:a) 跳板有裂痕、死结、欠檀或腐朽;b) 装车爬杠小头直径小于18cm,以及有劈裂痕、腐朽、磨损过甚者;c) 大绳(棕绳)直径小于34mm,以及断股、磨损过甚者;d) 各种工具把、肩杠等材质不坚固,以及不牢固者;e) 搬钩、卡钩、压角钉不尖锐者。7.3.3 使用跳板、爬杠装车,应搭设平稳、放置牢固。跳板不应用小径木代替,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200,长度超过6m时应

18、在中间增设木马,一端设安全板牙,上面采取防滑设施。7.3.4 用大绳装车时,应统一指挥,拨正绳套位置,使原木两端平衡上车。打掩工应站在爬杠外侧操作。7.3.5 抬木装车时,卡钩要挂牢。遇有外层腐朽、厚皮原木,应将挂钩部分的厚皮或腐朽层去掉。行走时,昕从喊号人指挥,脚步动作一致。7.4 装森铁车辆要求7.4. 1 装车前应作好下列工作:a) 检查运材车辆是否完好无损,确认转向梁、车门挡销、制动闸等符合安全要求;b) 紧好车闸,并用止动器或铁链将台车定位,装车线坡度大于1043时,要用安全销将车锁住,并在待装车辆前方10m处设置安全挡和单线脱轨器。7.4.2 装车时,原条须大小头颠倒,粗大原条应装

19、在车辆底层。小径木、短材、截头木与长材混装时,要用坚固的垫木垫牢,或用钢丝绳捆牢。不应将腐朽、有折断危险、弯曲度较大的木材以及短材装在底层。7.4.3 装车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a) 轻型台车和板车装原条,两端不应超过车框,重型车辆不应超过牵引杆长度的1/2;b) 原条探出转向梁的长度,大头不应小于30cm,小头不应小于50cm; c) 装车宽度,从车立柱外侧算起,向外突出部分不应超过30cm; d) 装车高度,装载原条最高点不应超过车立柱顶端50cm,顶层最外侧原条应紧靠车立柱,并且超出车立柱顶端部分不应大于原条本身直径的1/3;e) 车立柱要插牢,装载的原条应排摆整齐、严实,不应耍叉、塌腰、

20、超载和偏重,原条中部最低点距轨面不应小于40cm。5 GB 14192-2005 7.5 装汽车要求7.5.1 汽车进入装车场时,要遵从装车场指挥人员的信号。待装汽车对正装车位置后,应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制动,挂上一档或倒档,并将本车和挂车车轮用三角垫木止动。7. 5. 2 装车前,装车工应对运材车辆的转向梁、开闭器、捆木索等进行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后,方可装车。7. 5. 3 装载原条时,粗大、长直原条要装在底层井大头朝前,挂车与本车连接应牢固,并按本车和挂车的承载标准合理分配载重量。7. 5. 4 起吊、落下木捆要平稳,不允许砸车。捆木索不应交叉拧动。整摆正。木捆落稳后,方可摘解索钩。不f)

21、装载的原7.5. 7 未捆捆木7. 5.8 连接拖车7.5.9 不应用d) 7. 5.6 装车质量应符合以下a) 原条前端距驾驶室b) 装车宽度每侧木材。平曲线半车8 汽车运材8. 1 运材道路8. 1. 1 林区运护管理规程的有8. 1. 2 林区公8. 1. 3 修筑公路和标志服装。8. 1. 4 道路两侧的树木、明线、横标、牌楼等应符合交8. 1. 5 8. 1. 6 724以上的坡道、冰雪路段8. 1. 7 道路上的障碍物应及时清除。8. 2 运材车辆要求8.2. 1 运材汽车运行应符合GB7258的有关规定。8.2. 2 运材汽车和挂车车况良好,特别是车立柱、车门绳和开闭器要保持完好

22、,手制动器和脚制动器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8.2. 3 运材汽车应具有下列安全装备:a) 灭火器;b) 性能良好的全套随车工具;c) 后视镜(驾驶室两侧)和倒车闪光信号灯;6 d) 专用的捆木装置。8.2.4 运材汽车驾驶室后应安装坚固的安全架,并设有原条前端位置标志。8. 3 运材汽车驾驶员要求GB 14192-2005 8.3. 1 经安全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与所驾驶车辆一致的驾驶证后方准驾驶车辆。8.3.2 应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实行安全驾驶。8.3. 3 按规定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的检查、保养和维修。8.3.4 每日检查轮胎、转向操纵装置、制动系统、后视镜、灯光装

23、置、喇叭、加力器、挡风玻璃、刮水器、压缩空气及液压管路、本车与挂车上的所有连接件等。8.3.5 定期检查轮胎挡泥板、排气系统、前面杠、安全架、减振器、传动系统连接、电气系统和全部仪表等。8.3.6 因素。8.3.7 8.3. 8 8.4.1 8.4.2 车辆开-8.4.3 行车中路面不应小于28.4.4 在林区车时,应注意观窍空隙处不应装载9. 1.3 靠近森铁线路堆放的木材、货物等应离开线路中心5m以外,堆放应整齐稳固。临时装卸的货物应堆放在线路中心2m以外。9. 1.4 森铁线路上的桥梁应铺设步行板。桥梁、隧道长度超过50m时,应设专人看守,桥上应设避车台和防护栏杆,隧道内应设避车洞。9.

24、1.5 森铁线路与公路平面交叉的地点,应设置道口。道口应设置道口板、护轮轨、护桩和道口标志牌。繁忙道口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专人看管。9. 1. 6 森铁车站内线路之间的地面应保持清洁,无障碍物。井口、明渠要铺设盖板。9. 1.7 主要森铁编组站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7 GB 14192-2005 9. 1. 8 巡道员发现塌方、落石,线路、桥梁被阻断或损坏时,应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在线路故障处两端600m-800 m处设置停车信号。9. 1.9 在大雾、大风、大雨、大雪等天气施工或进行线路维修作业时,应在距施工路段两端300m处设置警戒信号。在隧道内作业应在距隧道口两端500m以外设置信

25、号,必要时应派信号员执勤。9. 1. 10 不应在森铁线路用地内大于30。的斜坡上挖取砂石或掏洞取土。9. 1. 11 更换枕木起道钉时,不应一次连续超过3根枕水。更换钢轨时,只准起拔一侧的道钉,并且应在批准时间内完成。9. 1. 12 打锤、捣固时,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不应两人对面作业。使用撬杠作业时,不应用脚踩或腹部压。9. 1. 13 通讯信号作业需登杆时,登杆前,应检查电杆是否倾斜、腐朽,有无倾倒危险。登杆时,应系好安全带和腰绳,使用双脚扣。不应抓握拉线或攀登其他建筑物上升。杆上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应放在横担木上和挂在电线上。大风、大雪、雷雨天不应登杆作

26、业。9. 1. 14 防火期前,应在距离森铁线路中心两侧或一侧(另一侧为河流、耕地、村落地段时)打出宽30m 以上的防火道;9.2 机车、车辆要求9.2. 1 新的、大修后的机车、车辆,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2.2 机车、车辆应保持良好车况,不符合运行要求的不应编入列车运行。9.2.3 机车、车辆制动装置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机车与车辆、车辆与车辆间的连接装置应保持完整良好。9.2.4 运材列车应具有下列安全装备za) 机车:灭火器、手信号灯和信号旗、复轨器、撒砂器及其他必要的救援工具;b) 守车z但灯、手信号灯和信号旗、止轮器及制动工具、电话机及必

27、要的救援工具。9.3 人员要求9.3. 1 森铁各部门技职人员和工人,必须熟知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有关规定,经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顶岗工作。9.3.2 机车司机、副司机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车。副司机应在司机的监督指导下驾车。无证人员不许驾车。9.3.3 森铁工作人员不应在接班前和值班中饮酒。违反者,应停止其工作。9.4 列车编组要求9.4. 1 编组时,应重车在前,同重不同长时,长车在前,木材车不得与职工通勤车、客车混编。9.4.2 装载原条的车辆不符合装车质量要求时,不应编入列车。9.5 调车作业要求9.5. 1 调车员应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调车作业:a) 调车

28、作业前方无障碍物,车辆附近无其他作业人员pb) 车体状态良好,货物装载质量符合安全要求;c) 连结员、扳道员已显示信号。9.5.2 调车员、连结员摘挂车辆,应在车辆停稳后进行,不应走钩作业和挂单钩。9.5.3 调车时,调车员、连结员应在车辆同侧作业,并做到呼唤应答。非调车人员不应随乘车辆。9.5.4 调车员扳道岔时,应停车扳道。需横越线路时,要确认线路前后无机车驶来,并从行进车辆后方越过。GB 14192一20059.5.5 调车员、连结员不应同时摘挂车辆。调动破损车辆时,不应站在车辆上作业,并应减速运行。9.5.6 调车员在车辆运行中乘降机车、车辆时,应待减速后由侧面上下,不应在运行的车辆上

29、行走,不应在有砂石堆、木材堆和冰滑处上下。9.5.7 除当班站长、值班员外,任何人元权调车和代班。9.6 列车运行要求9.6. 1 司机应熟悉行车路线、信号设备特性和各区间规定的列车运行速度。行车中应全面考虑森铁线路的质量、曲线、坡度、桥涵、隧道、交叉道口、列车牵引重量、车辆状态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实行安全行车。9.6.2 列车出发前,机务、车务、乘务人员应对机车、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并向交班人员了解运行中的问题。确认机车制动、水表、注水器、安全闽、压力表、撒砂器、照明、走行等各部装置状态良好,机车和守车上的安全装备齐全,井上足燃料、水、砂、润滑油和保证电力充足后,方可出车。9.6.3 车长应对编

30、人列车车辆的装载质量和连结状态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应要求车站甩出。9.6.4 机车出入库时,应有专人引导,出入机库、通过隧道、桥梁、架杆、煤台时,不应探头。9.6.5 列车运行时,除线路维修作业人员外,线路两侧3m以内其他人员不应停留或行走。9.6.6 在1043以上坡度的线路上向下方牵引木材车辆时,无煤水车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应逆向牵引P遇上坡岔线时,无煤水车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应正向牵引。其运行速度不应超过18km/h。9.6.7 车长在列车行驶途中,应注意睐望,发现装载变形等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给司机停车信号,并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9.6.8 车辆行驶中或未停稳前

31、,不应上下车和装卸货物。9.6.9 乘坐守车人员应经车长和值班员批准。守车不应超员,守车外部不应乘人和装载货物。9.6. 10 除当班司乘人员外,其他人不应乘坐机车。9.6. 11 工程列车的随车施工人员应乘坐符合乘人安全要求的车辆,并编挂在安全位置。9.6.12 临时载人的斗车、平板车,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护栏高度不足1m的不应在车上站立,不足40cm的不应载人。9. 7 机车、车辆检修要求9.7. 1 应按原林业部颁发的森林铁路蒸汽机车、内燃机车、车辆检修规则定期检修机车、车辆。9.7.2 下地沟检查机车时,应事先拧紧手闸,车上人员不应开放灰门。架车检修时,两端应均衡起升,使用千斤顶架车

32、,须用垫木垫牢。9.7.3 对有压力处的螺丝、易熔塞检修时,不应用锤敲击检查,修理气阀前应事先关闭总气阅。9.7.4 在站内检修车辆时,应先用信号进行防护。在列车中间或车下检修时,除应在车辆两侧插上防护信号外,还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并设专人监视列车。9.7.5 在接送到发车时,应站在安全地点注视、查看车辆。不应对装卸中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9.7.6 检修导线信号机时,应与车站联系,并注意信号机的开闭。有列车通过时,不应在信号机上作业。9.8 防火要求9.8. 1 在防火期间内,蒸汽机车应安装网孔直径不超过3mm的防火星网罩,并经试运检查,确认不能喷射出火星后,方可运行。9.8.2 对客车、

33、守车的火炉应严加管理。对运行中的燃轴车辆,车长应注意睐望观察,并及时采取措施。9.8.3 蒸汽机车必须在指定地点清炉,并用水将余火浸灭。下列地点不应清炉z装车、贮木、制材、油库GB 14192-2005 线内;桥梁、隧道处;道岔上及库内;线路两侧20m内有易燃物品处。10 木材水运10. 1 渠道运材要求10. 1. 1 渠道应按设计施工。水堪不能建在石坡、流沙地带。水堪的大梁、千子木、石笼、马权应符合质量标准。渠道应经过验收才能正式流送木材。10. 1. 2 渠道沿线应修建工作便道,并根据需要设置便桥。便桥应高出渠墙50cm以上,宽度不应小于1 m。悬岩及架空渠段应设置人行战桥。便道和战桥应

34、安装护栏,冬季应采取防滑措施。渠道墙上行走。运材时,任何人不木板操作台和上下水堪的10. 1. 5 放运木材前,应要经过加工后才能放运安全挡后,方可进行抢10. 1.6 开关水堪,线排水门全部打开。10.2 单漂流送要10.2. 1 单漂流送桥。陡岩峭壁作业10.2.2 小河岔10.2.3 桥堪应安强值班守护。10.2.4 推河前应清底层抽推。拆楞推河10.3 拆垛的规定10.3.1 机械拆垛a) 绞盘机安装位置要选b) 使用绞盘机应符合LY 1118的c) 应使用自动脱钩法解脱捆木索。10.3.2 人工拆垛材时,应增设哨工。 漂子。操作处应有平稳的道和跨河便宽不应小于,不应从中间或a) 拆除

35、危险木垛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并由有经验的技术工人进行操作;10 b) 拆垛人员应穿好救生衣和防滑鞋。拆垛前的准备工作做到:设好岗哨,搭好脚步,看好关键,找好退路,定好人员,交待好拆垛方法。上垛操作时做到:思想集中,眼要看准,脚要站稳,用力适当,动作要快。c) 拆垛人员踩漂浮木时,要踩高不踩低、踩大不踩小、踩长不踩短、踩中间不踩两端;d) 拆垛上游应设置岗哨,观察水位,材情及木垛变化,拆垛下游应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救护准备。GB 14192-2005 不应在洪水上涨时拆除危险中垛、边垛。10.4 木材收贮要求10.4. 1 收漂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埂内收贮的木材

36、不应超过设计存贮量。10.4.2 陆上制作埂漂的施工场地要高出安装水位。埂漂采用滑道或平车下水时,其坡度应控制在15。以下,采用无轨枕木滑道下水时,其坡度应控制在8。以下,埂漂下水时,应装置拖带控制设施,不应敞放下水。滑行速度应控制在O.3 m/sO. 5 m/s范围内,滑道下方及两侧30m内不应有人。10.4.3 河埂安装采用机械牵引就位时,应设置信号,由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操作,牵引范围内不应有船、排通过,绩场下游方向应备救护船只。10.4.4 网状河埂漂浮部分,应设置向漂子应设有工作桥。10.4.5 10.4.6 羊圈工程进材10.4.7 应经常检查负责警戒,出现险情口、.,10.5. 1

37、 木材出,明设备。木材摧_M、空载试运,确认主10.5.4 作业时木材时,应停机、10.5.5 由横向出河机;停止作业日停车。10.6. 1 扎排人员应穿好救避风浪、停泊起航安全的宽敞河进行12圈的直、水位适中、流速缓慢,能fl11义、深度和曲线半径确定。木排扎好后,应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确认排型、尺寸规格和编扎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放运。10.6.4 扎排场的羊圈、漂子、软挡应牢固可靠。工人行走的工作漂子,其漂浮部分面层宽度不应小于0.6 m。羊圈扎排场沿岸和作业场地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高流速贮木区域的上游方向作业区不应有人、船进入。低流速区域木材积垛不足双层的,人员不应上垛作业。10.6.5

38、 水上贮排场(排坞)应具备有足够的系排桩、系排歪船、系排索、防浪漂子和防洪抢险船及照明设备。10.6.6 系排索在系排桩和木排的绑绳桩上,应缠绕4圈,绳端富余长度不应小于4m,拼拢后用三个11 GB 14192-2005 以上相应的绳卡卡紧。绑绳桩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10.6.7 木排靠拢系排歪船(排)时,应缓慢系靠。木排靠排量不应超过系排歪船咱们的安全靠泊量。10.7 人力肢排(德)要求10. 7. 1 放排工人应熟知水上作业业务知识和安全规则,熟悉航道和水位情况,正确掌握航线和航行中常用信号,熟悉水性并在作业时穿好救生衣。10.7.2 木排开航时,要由排坞管理人员统一指挥,按顺序

39、开排。航行途中排与排之间的距离,枯水期要保持100m以上,洪水期保持300m以t。如遇木排损坏、流失或搁浅,排上人员进行抢修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10.7.3 航行中应严格执行航章和交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遵守下述各项要求z的人工流放的木排见到机动船驶来时,应当及早调顺排身,以便于机动船避让;b) 木排不应在狭窄、弯曲航道或其他有碍船舶航行的水域锚泊、系靠;c) 木排在锚地锚泊,不应超出锚地范围。系靠不应超出规定的尺度。停泊不应遮蔽助航标志、信号;d) 木排锚泊时,应按规定向附近船只发出注意信号;e) 编结成队的木排,没有机动船拖带,不应在港内行驶。10.7.4 在航行

40、途中停排,要随时掌握水位和天气情况,易受洪水涨落影响的停排点,应设置于扳导向滑轮的靠排漂子。木排靠岸停泊时,应悬挂号灯或号型。10.7.5 不应在大风、大雨、大雾时起航,不应夜间航行。10.8 木排(穰)过船闸、水坝要求10.8. 1 木排(徨)的排型、尺寸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过坝要求。过坝前,排运工应备好撑篱等过坝工具,过坝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过坝的安全技术规定。10.8.2 船闸进口处坝区内,应设计过坝水位和停止过坝水位标志。船闸进出口两侧不应停靠船只及其他有碍木排通过闸门的物体。10.8.3 木排过闸时,操作人员不应少于2人。操作时应前后相互照应,以防止木排在世水时拥浅、横闸或撞击闸墙。10.

41、8.4 农田水坝的徨道前面,要有安全停排区。徨道口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危险地方要设诱导设施。饶道口被水淹没产生水跃时木排不应过坝。10.8.5 木排过徙道前,要检查道底坡、侧墙、出口平台及下游河床是否完好和有无障碍物。如有损坏并危及过排安全时,应及时抢修,障碍物应及时清除。10.8.6 木排过徨道时,应按次序进行,前后木排的间隔距离不应小于50m,不应抢道过征。10.8.7 木排在德道运行时,接道出口及下游主航道内不应有人、木排及其他漂浮物。放排工要注意水位和流速变化,调整好木排航向。10.9 轮拖大型木排要求10.9. 1 轮拖木排应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的安全规定和交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

42、避碰规则。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穿好救生衣和防滑鞋,航行中不应饮酒。10.9.2 轮拖木排应明确规定拖轮和木排之间的联络信号,夜间木排要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10.9.3 轮船吊拖木排应采用人字型拖缆拴牢木排,拖缆的直径和强度要根据拖轮的功率来配备,拖缆的长度应根据航道情况合理调整,一般不小于30m。10.9.4 航行中,船、排都应设专人值班晾望并相互联系,随时注意天气、水文变化,服从信号台、站指挥,不抢槽。遇大风、大雾、暴雨时,应选择避风水缓地区停靠,不冒险航行。10.9.5 航行中,拖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排运人员将木排流放至安全地点停靠,待拖轮故障排除GB 14192-20

43、05 后,再行拖运。10.9.6 船排在中途停泊后,应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发生走铺、拔桩和断缆等现象。洪水期间停泊、靠岸时,应设专人值班,注意观察水位涨落。感潮河段,在潮水上涨时应及时将船、排靠于潮外安全地带。10.9.7 木排到终点解队时,值班驾驶人员应事先通知拖排做好准备,并选择安全地点解队。木排解队后,应待木排拴牢、靠稳后,拖轮才能离去。10. 10 船运要求10. 10. 1 装、卸船应选择流速缓慢、水域较深、宽阔顺直无礁石的河段。装、卸时,船要抛锚靠稳。10. 10.2 启航前,要认真检查船只机械状态、安全装置和救生设备等,符合航行要求方可起锚。10. 10.3 航行中,应密切注意水位、流速和风向的变化及来往船只,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服从信号台站指挥,并及时认真做好航行记录。mCON-N-立阁。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 14192-2005 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快印张1.25 字数29千字2006年1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06年1月第一版 定价13.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 1-2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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