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飞机飞行模拟机鉴定程序Airplane flight simulator qualification procedure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飞机飞行模拟机的鉴定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民用飞机的飞行模拟机,不适用于旋翼机的模拟机。2 引用标准c;B/T 15025飞机飞行模拟机等级要求3 术语3. 1 飞机飞行模拟机airplane flight simulator GB 15024-94 是指用于飞行员飞行训练的飞机飞行模拟机(以下简称模拟机)。它是按特定机型、型号以及系列的E机座舱一比一对应复制的,它包括表现飞机在地面和空中运行所必需的设备和支持这些设备运
2、行的计算机程序、提供座舱外景象的视景系统以及能够提供动感的运行系统(动感的效果至少等价于兰自由度运动系统产生的动感效果),并且满足A级模拟机的最低标准。3-2 鉴定测试指南approval test guide (A TG) 是一份验证模拟机性能和操纵品质的文件。在规定的限度范围内模拟机的性能应与所模拟飞机的性能一致,并且要满足所有现行的法规要求。鉴定测试指南中应同时包括用于支持验证的飞机数据和模拟机数据。经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模拟机鉴定机构(以下简称模拟机鉴定机构批准的“鉴定测试指南”在补充了由模拟机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在鉴定时获得的测试结果后,便成为“主鉴定测试指南(MATG)”。主鉴定测试指
3、南可作为以后鉴定的参考文件。3. 3 互换型模拟机convertible simulator 是一种可以改变硬件和软件,使其成为不同机型或同一机型不同型号飞机的模拟机。这种模拟机可利用相同的模拟机平台、座舱外壳、运动系统、视景系统、计算机以及必要的外设作一种以上机型或型号的模拟。3.4 最大亮度highlight brightness 是视景显示画面中最明亮区域的亮度,它应满足GB/T15025中2.4. I 0条规定的亮度测试。3. 5 功能检查function test 是模拟机的定性评估方式。通过功能检查证实模拟机所模拟的操纵机构、仪表和系统在正常和不正常状况下运行是否正确。功能检查按照
4、GB/T15025第4章规定的项目实施,并对每一项检查作出主观评价。执行功能检查的飞行员应是模拟机的对应飞机机型的合格飞行员。3. 6 验证测试validation test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3-22批准1994-12-01实施688 GB 15024-94 是模拟机的定量评估方式。通过验证测试把从模拟机上获得的数据与在相同飞行条件下的飞机数据作比较,以检查模拟机是否符合规定的容差要求。3. 7 自动测试automatic test 是指所有激励信号和测试过程都在汁算机控制之下的模拟机测试。3.s 启动力breakout 是指飞行员使主操纵装置开始移动时所需要施加的力。3. 9滞后时间
5、latency 是模拟机响应时间超过飞机可感觉到的响应时间的附加时间。它包括计算机系统的更新时间,以及运动系统、视景系统或仪表系统各自的响应滞后时间。3. 10 模拟数据simulation data 是模拟机制造商和申请人用于设计、制造和测试模拟机的各类数据。通常,飞机制造商将向模拟机制造商提供飞机数据。3. 11 抽点打印snapshot 是在一个给定时刻记录和显示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方法。抽点打印适合于稳定状态。在稳定状态下,各个参数不随时间而变。3. 12 符合性声明statement of compliance (SOC) 是经营者表示其满足了规定要求的书面证明。该声明必须提供合格材料的
6、来源,合理解释参考材料、数学方程、参数值如何使用,并说明结论是如何得到的。3. 13 时间过程time history 是指参数随时间的变化过程。通常在所要研究的时间段上,以连续的数据曲线来表示,或者以多个等时间间隔将记录测试参数打印出来。3. 14 传输延迟transport delay 是指从驾驶员主飞行操纵装置发出输入信号到运动系统、视景系统或仪表作出响应所要求的整个模拟机系统的处理时间。它是从信号输入到响应输出之间的总延迟时间,但它不包括所模拟飞机自身的延迟特性。3. 15 升级upgrade 是指改进或提高模拟机技术等级,以达到更高的鉴定级别。3. 16验证模拟机的飞行测试数据cer
7、tificationflight test data 是指飞机的性能、安定性、操纵性等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飞数据。这些试飞数据是在飞机上用电气或电子手段记录的。数据记录采用了经校正的有足够分辨的数据采集系统。数据的精度经执行试飞的公司证实后,可作为模拟机相应数据比较的参考值。其他数据如照相数据,经模拟机鉴定机构评定后,也可作为可接受的飞行测试数据。3. 17视景系统响应时间visual response time 是从操纵者快速有力的操纵输入开始到完成第一幅包含不同信息的视频场显示扫描所需的时间。3. 18经营者operator是指要求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其所使用的模拟机进行鉴定,并负责后续
8、鉴定和与模拟机鉴定机构联络的经营单位或其法人代表。4 等级划分和鉴定4. 1 等级划分飞机飞行模拟机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级最低标准按GB/T15025第2章的规定。D级为最高级,高一级的应包括低一级的模拟内容和功能。模拟机等级越高,可批准进行的飞行训练和飞行检查课目便越多。不同等级模拟机的复杂性和性能要求是不一样的,但是所采用的鉴定审批程序是完全相同689 GB 15024-94 的。4.2 鉴定类型4. 2. 1 初始鉴定,是号台模拟机的首次鉴定。初始鉴定将对鉴定测试指南作审批,然后对模拟机作现场检查和测试验证,以保证模拟机满足所申请等级的全部要求。4. 2. 2 定期鉴定,是检查
9、模拟机在使用中是否保持其初始定级的状态而作的规定时间间隔的鉴定。4.2.3特殊鉴定,是由于模拟机出现性能问题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安排的针对问题的鉴定,以及经过技术改造后的升级鉴定。4.3 鉴定政策和程序4. 3. 1 卒标准中所规定的方法、步骤和要求为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和模拟机鉴定人员提供了种模拟机评价和定级的可行依据。如果申请人希望采用另外的方式,那么在呈交鉴定测试指南之前,应向模拟机鉴定机构呈交建议书,以供审批。如果申请人选择采用本标准的方式,那么申请人就必须遵守本标准中所有的方法、步骤和要求。4.3.2 对模拟机完成E行训练和考核的每一项重要性能都必须进行鉴定。它包括模拟机的纵向和横侧肉响
10、应、起飞性能、爬升性能、巡航性能、下降性能、进近和着陆性能,控制检查以及不同等级模拟机的各项附加要求。运动系统和视景系统也要进行鉴定。4 3.3如果采用填外的模拟机对中国民用飞行员进行飞行训练或颁发证书,那么该模拟机需经模拟机鉴定机构评定和认可。这种评定也可按模拟机鉴定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4. 3. 4 按合同租用已经定级并获得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某机型模拟机的经营者可以不再申请初始鉴定。但是,他们要获得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在其获准的训练项目中使用该模拟机。4.3.5模拟机的鉴定要尽可能客观,但得到飞行员的认可也是重要的。因此,模拟机完整的鉴定包括基于定量方式的验证测试和基于
11、定性方式的功能检查。模拟机的品质,应由对应机型的经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确认合格的飞行员作出评估验证测试将客观地对模拟机数据和飞机数据作比较,以确证其是否在规定的容差范围内功能检查将证实模拟机执行个典型训练过程的能力,以及模拟机的飞行操纵、仪表和各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4. 3.6 本标准验证测试中所列参数的容差,不应当与制造模拟机规定的设计误差相混淆。该容差是模拟机鉴定中模拟机鉴定人员所能接受的最大性能偏差,4. 3. 7对模拟机的初始鉴定测试应采用飞机制造厂的验证飞行测试数据。来源于其他渠道的数据在取得模拟机鉴定机构的认可之后也可采用。4. 3. 8对于尚未获得适航证的新型飞机的模拟机,由飞机
12、制造商提供的、经飞机测试作了部分验证的预测数据可以在模拟机的初始鉴定中临时使用。但是,在飞机获得适航批准,发布了该型飞机的数据单后,模拟机必须据此在六个月内进行验证。4. 3. 9如果飞机的性能和操纵品质数据不能满足本标准中的某些要求,这种飞机的模拟机在申请初始和升级鉴定时必须获取附加的飞行测试数据。4. 3. 10 经营者必须向模拟机鉴定机构呈交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鉴定测试指南。模拟机鉴定机构在收到叮接受的鉴定测试指南后的12个工作日内,将委派人员与经营者商定双方都可接受的鉴定日期。为尽挝减少拖延,鼓励经营者在鉴定测试指南的开发过程中,与负责模拟机鉴定的人员密切工作联系。4. 3. 11 根据模
13、拟机鉴定人员的意见,在鉴定中,经营者的飞行员可以协助完成功能检查和验证测试。但是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模拟机功能检查部分时,只能由模拟机鉴定机构委派的鉴定人员进行操纵。4.3. 12 互换型模拟机应按其所能互换的每一种机型(或型号)审请各自的鉴定等级。经营者必须呈交各机型(或型号)的鉴定测试指南或对互换机型(或型号作了补充的鉴定测试指南。各机型(或型号)的鉴定要分别进行。4. 3. 13 如果模拟机鉴定人员发现验证测试结果有问题,可重复进行该项测试。如果仍然达不到该项测690 GB 15024 94 试的容差要求,经营者可以出示与该项测试问题有关的另种测试结果来代替。对于验证测试不符合规定,但该项
14、测试对所进行的等级评定并不是十分关键的项目,模拟机鉴定机构可以有条件地将模拟机按申请的等级定级。但经营者必须在给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并把鉴定测试指南的改正结果呈交模拟机鉴定机构审定。如果确定验证测试结果对所申请的定级有不良影响而该项测试的标准要求甚严,那么模拟机鉴定机构叮将模拟机按低的等级定级,或者暂缓定级,并根据其所完成的鉴定项目,作出使用限制。4.3. 14 经营者把模拟机搬到新地点,并要求保持其等级不变,应遵循下列程序2a. 将模拟机搬迁事宜,提前通知模拟机鉴定机构。b. 模拟机在新地点投入运营前,必须完成典型的定期鉴定验证测试和功能检查。并保留好测试结果,以供F次鉴定或根据要求作检查时
15、使用。c. 在模拟机投入运营前,模拟机鉴定机构也可决定安排一次鉴定。4. 3. 15经营者可以按任何标准订购或租用模拟机。但是要取得本标准所规定的模拟机等级必须完成本标准所规定的初始鉴定。4. 3. 16模拟机在经营者现场所作的验收或鉴定测试,只要与本标准的要求一致,并且是在模拟机鉴定机构指定人员在场情况下完成的,都可作为本标准初始或定期鉴定可接受的一部分。但是对初始鉴定,只有在补充完成了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验证测试,并且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模拟机才能获得定级。4. 3. 17 已经取得国外某一等级合格证的模拟机,经营者在申请本标准规定的某4等级的合格证时可向模拟机鉴定机构呈报全部鉴定文件和验证测
16、试结果(或副本)。如果验证测试的内容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模拟机鉴定机构在进行了全部功能检查和至少二分之一的验证测试后,根据结果对经营者的模拟机进行定级。4.3. 18鉴定测试指南可以用中文或英文编写。4.3.19 本标准发布后,现有模拟机的经营者应在一年内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向模拟机鉴定机构申请模拟机鉴定。5初始鉴定和升级鉴定5. 1 呈交申请和鉴定测试指南的要求5. 1. 1 需要鉴定模拟机的经营者,应向模拟机鉴定机构呈交书面申请E申请书见附录A(参考件门。申请书中经营者应声明已对模拟机进行了全部测试,并且达到了所申请等级的标准。由经营者指定的飞行员要证实模拟机在所有功能和性能方面能够体
17、现所模拟飞机的特性E评估证明见附录B(参考件门。5. 1. 2经营者在呈交鉴定申请和一般性的说明信件时,应同时呈交完整的鉴定测试指南。5. 1.3鉴定测试指南的内容:a. 留有经营者和模拟机鉴定机构签字栏的首页【见附录D(参考件门。b. 模拟机信息页,信息内容包括:模拟机的编号,所模拟飞机的型号,气动数据修订状况,发动机型号及其数据修订状况,E行操纵数据修订状况,如果机载电子设备的修改会影响模拟机的飞行训练和考核能力,则应给出该设备的识别标记,模拟机型号和生产厂家z模拟机的制造日期e模拟机的计算机识别标leI 视景系统的类型及生产厂家,691 运动系统的类型及生产厂家。 目录。d. 修改和有效
18、页记录。. 所有参考数据和原始数据清单。r. 所用术语和符号。GB15024 94 g. 符合性声明。在符合性声明中应当提供材料来源,并合理说明如何使用参考材料、数学方程和参数值,以及如何得出结论。h. 验证测试的记录步骤和所需设备。I. 本标准验证测试的每一项测试记录中,应具有下列内容:测试名称,测试目的,是对该项测试所要演示内容的概括,初始条件,人工测试步骤,自动测试步骤(如果适用),测试结果评价方法,应说明在测试中需要仔细监视的主要参数;有关参数的容差,飞机测试数据的来源,应清楚地标明文件名称、页号、发布机构、测试号和测试名称p飞机测试数据的复制本,经营者获得的模拟机验证测试结果(脱开模
19、拟机在计算机上运行获得的测试结果是不能接受的)。测试结果比较,应采用能方便地将模拟机测试结果与飞机上获得的数据作比较的可行方法。最好采用两种数据的重叠绘图5. 1 4 经营者所呈交的模拟机测试结果必须使用多通道记录仪、行式打印机进行记录或记录在其他可为模拟机鉴定机构接受的恰当的记录媒介上。模拟机的测试结果应采用飞机通用术语标注,并与计算机软件的标识符相一致测试结果应当很容易地采用对比绘图、重叠、透明软片对照或其他可以接受的方法与支持数据作比较鉴定测试指南中的飞机数据文件,在缩小后只要不改变绘图比例或不会造成比例解释困难就可采用照相法缩小。要增大曲线表示的刻度单位时,必须提供验证测试中参数评定所
20、要求的分辨率。对于时间过程的测试,飞机飞行测试数据表或绘有曲线的透明胶片,以及模拟机测试结果应清楚地标明恰当的参考点,以保证模拟机与飞机之间按时间的精确比较。采用行式打印机记录时间过程,在飞机数据曲线上作对比绘图时,应清楚地标明行式打印机输出数据的信怠。5. 1. 5 为保持主鉴定测试指南为现行本,所有对主鉴定测试指南的数据修改,都应提供给模拟机鉴定机构。5. 2 鉴定的安排5. 2 1 初始鉴定和升级鉴定的安排次序将根据模拟机鉴定机构收到可接收的鉴定测试指南和鉴定申请的先后次序作出安排。5.2.2模拟机出厂前,经营者可以选择完成鉴定测试指南中的验证测试项目。这些项目应在模拟机拆运之前可实施的
21、最近时间内完成。经营者必须在模拟机的最后安装现场,至少重复进行鉴定测试指南中兰分之一的验证测试项目,并将测试结果呈交模拟机鉴定机构。在鉴定测试指南中必须清楚地注明每项测试完成的时间和地点。5.2.3 在完成了初始鉴定后,并且鉴定测试中发现的主要差异得到纠正,模拟机符合所申请等级的全部验证测试和功能检查要求后,模拟机鉴定人员可签发临时合格证并向模拟机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合格的书面证明。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根据鉴定合格证明,向经营者颁发相应的模拟机等级合格证。692 GB 1502494 6 定期鉴定6. 1 鉴廷的安排6. 1. 1 为了使模拟机在使用中保持其鉴定等级的品质,模拟机鉴定机构将采用在初
22、始鉴定或升级鉴定后批准的主鉴定测试指南,对经营者的模拟机作定期鉴定。除非有模拟机鉴定机构的另行决定,定期鉴定在初始鉴定后,每六个月进行次。每次鉴定通常应完成主鉴定测试指南中的全部功能检查和大约二分之一的验证测试项目。一年内可以完成整个鉴定测试指南所要求的全部测试。定期鉴定测试通常应在16小时的模拟机机时内完成。6. 1. 2 定期鉴定的日期通常不能超过应执行定期鉴定日期的30天。例外情况将由模拟机鉴定机构逐考虑。6. 1. 3 在进行现场定期鉴定之前,模拟机鉴定人员将通知经营者,本次定期鉴定的测试项目和需要的专用设备或某类技术人员的协助。经营者应给予保证。6.2执行定期鉴定的其他方式6. 2.
23、 1 为了节省模拟机机时,具备和遵守下列条件的经营者,可按选择性的测试方案(C)TP)代替16小时的定期鉴定程序。a. 经营者的模拟机具有完成测试的自动记录相绘图能力。b. 在选择性测试方案下,在两次的定期鉴定之间,经营者至少要完成全部验证测试项目的二分之一,并且要为测试和测试结果出具证明。为每次定期鉴定所作的二分之一的验证测试,应在计划的定期鉴定之前的30天内完成,或者在半年期间均匀地安排测试。模拟机鉴定人员在每次定期鉴定中,应从经营者所作的项目中挑选30%作重复测试,再从经营者未作的项目中挑选20%进行测试。原则上,定期鉴定所要求的全部测试项目,每年都要完成次测试。c. 经营者必须书面通知
24、模拟机鉴定机构,说明他们采用选择性定期鉴定方案的意向。如果模拟机鉴定机构确定鉴定可用8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完成,那么定期鉴定便可按这个方案实施。如果鉴定超过了计划时间或将要超过计划时间,而经营者又不能延长时间,那么将中断鉴定,继续鉴定将在一个月内完成。然后模拟机鉴定机构将重新评价选择性的定期鉴定方案的适应性。6. 2. 2 如果经营者让工作正常的模拟机长期停止工作,并考虑以后还会继续使用和保持其评定等级,经营者应遵守下列程序和规定:a. 将模拟机停止工作的大概期限书面通知模拟机鉴定机构。b. 在模拟机停止工作期间,如不进行定期鉴定,模拟机的等级合格证将自动失效。c. 在重新恢复模拟机等级合格证之前
25、,应先对模拟机作出鉴定。鉴定的内容和时间将根据模拟机停止使用期间所错过的定期鉴定次数来确定。错过一次定期鉴定,在恢复等级合格证之前,必须完成定级测试中的全部功能检查项目和至少二分之一的验证测试项目。如果错过两次和两次以上(即模拟机停止使用一年或一年以上),模拟机便需要完成整个主鉴定测试指南的全部测试项目。7特殊鉴定7. 1 对有问题模拟机的鉴定7. 1. 1 模拟机两次鉴定之间,如果发现模拟机性能有明显的变化,或已表明模拟机未能保持在其初始定级时的标准上,模拟机鉴定机构可对模拟机进行特殊鉴定。7. 1. 2 根据特殊鉴定或定期鉴定的结果,确定模拟机未能保持其原有的鉴定等级后,模拟机将失去其等级
26、资格并被吊销等级合格证如果模拟机性能的变化将对训练产生不良结果,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将对模拟机在训练中的使用作出限制,并且在模拟机重新获得原等级合格证之前,经营者应向模拟机鉴定机构呈交排除性能差异的报告。该报告应对所发生的性能差异作出简要的合理的解释,并出具性能差异已经排除、各项要求已经满足的证据。模拟机鉴定人员在确定各项差异已经排除后,国家民用航空主693 GB 15024 94 管部、J也恢复模拟机的等级资格,重新签发等级介格证。7. 2 技术改造后的鉴定7. 2. 1 绘营者在对模拟机作出袁大技术改造之前,J空空少提前28天通知模拟机鉴定机构,以使确定E拟饥完成技术改造后,在恢复模拟饥训
27、练之前,是否需要对模拟机进行某些项目的鉴定。但对于影响巨行品质、地面操纵性能的技术改造,或者对运动系统或视景系统作了改造,模拟机鉴定机构将对整个模拟机系统进行鉴定。7. 2. 2 在模拟机作了改进经营者提出升级的情况下,模拟机鉴定机构应首先审查经营抒针对更高等级要求对鉴定测试指南所作的修改和I补充。补充内容应包括更高级鉴定所要求的测试结果和所有受升级改造影响部分的新测试结果。691 GB 15024-94 附录A模拟机初始鉴定申请信(参考件)航空公司申请按GB的程序和要求对在的模拟机进行鉴定。文编写。航空公司已完成了模拟机及装配的一一一一一视景的鉴定测试指南采用模拟机的全部测试,结果证实该模拟
28、机满足等级的全部要求,其性能和飞行品质能够体现所模拟的飞机。此致附录B经营者的飞行员对模拟机性能的评估证明(参考件)经营者签字(盖章)19年月日按GB/T模拟机功能检查的要求,我们完成了对模拟机的飞行评估。认为该模拟机座舱布局与所模拟飞机的座舱布局一致,所模拟的系统和子系统与对应飞机中的系统和子系统在功能上一致;在各个飞行阶段模拟机的性能和飞行品质体现了所模拟的飞机。(证明人可增写其他评述)特此证明证明人签字19年月日姓名性别民族姓名性别民族职务职称职务职称取得机型驾驶执照的日期取得机型驾驶执照的日期E作单位工作单位(此表由证明人填写)695 经营者2地点:飞机型号模拟机编号:鉴定等级2审批标
29、准z鉴定类型1翌笙垦主塑2鉴定人员z经营者的协助人员s鉴定日期GB 15024 94 附录C模拟机鉴定证明报告(参考件)我证明,公司一一一模拟机,已按GB的要求进行了鉴定,除了附件中所列的问题外,鉴定结果符合规定的等级标准。附件中的问题应在一一一天内解决。模拟机鉴定组负责人(签字)日期,19年月日(该报告连同附件必须在完成鉴定后10天内呈交模拟机鉴定机构,作为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签发模拟机等级合格证的依据。如果鉴定中没有问题可省略附件。)696 初始鉴定日期附加说明z(经营者)(经营者地址)GB 15024 94 附录D鉴定测试指南首页(参考件)鉴定测试指南(飞机型号)(模拟机等级)(模拟机识别标记,包括制造厂家、序号、使用的视景系统(模拟机现场位置(经营者签字)日期(模拟机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字)日期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昆、黄健、王家奇、吴读秀。本标准等效采用了FAAAC 120 40B飞机飞行模拟机鉴定(1992年版)。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