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7927-1999 前占一一口本标准是根据GB/T1. 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2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进行编写的。在技术上参考了ISO/TC136(家具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SO8191 1:1987家具软体家具可点燃性的评定第1部分z点火源z阴燃的香烟儿本标准对弹簧软床垫和沙发等软体家具进行了抗香烟引燃特性试验评定。本标准部分参考了GA136-1996软垫家具易燃性的试验和分级方活儿如果对产品有易燃性的等级要求,可以参考执行GA136进行产品的抗引燃特性和燃烧特性试验。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家具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g张家骥、:XiJ耀国、毛宗立、古鸣、李腾光。5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GB 17927-1999 1 范围Upbolstered furniture Assessment of the resistance to ignition 。ftbe spring mattress and the sofa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弹簧软床垫和沙发等软体家具抗香烟引燃特性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供宾馆、家庭等场合使用的弹簧软床垫和沙发等软体家具。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 1 续燃aft盯lIame在规
3、定的试验条件下,移开点火源后材料的持续有焰燃烧。2.2 阴燃afterglow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当有焰燃烧终止后,或者如无火焰产生时,移开点火源后,材料的持续无焰燃烧。2.3 引燃危险性dang町ofgnition 物质在被热源烘烤或与之直接接触时被引燃的可能性。2.4 抗引燃特性resistance to ignition 物质在被热源烘烤或与之直接接触时不易被引燃的特性。3 引燃准则3. 1 阴燃引燃所有下列特性形式都可认为是阴燃寻|燃za)试件呈现出逐步加强的阴燃特性,以至于继续试验将是不安全的,要求采取灭火措施zb)试件在试验期间阴燃直至其在本质上全部消耗掉;c)试件在试验期间阴燃
4、至试样的末端,即阴燃至试样的上部边缘、下部边缘、侧面或穿透到背面(或离开点火源起始放置位置超过50mm) , d)试件在试验后期的最后检查时,发现有比变色更为明显的烧焦,从点火源起始放置位置算起,除向上的方向外,任一方向的烧焦长度超过100mm, e)撤去点火源之后,试件上缓慢的阴燃可计时间超过10mino 3.2 有焰燃烧引燃所有下列特性形式都可认为是有焰燃烧引燃2a)试件呈现出逐步加强的有焰燃烧特性,以至于继续试验将是不安全的,要求采取灭火措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2-17批准2000-05-01实施)1) 8 GB 17927 1999 b)试牛在试验期间有焰燃烧直至宾在本质上
5、全部消耗掉zc)试f牛在试验期间火焰前端到达其下部边缘、侧面或穿透到背面(或离开点火源起始放置位置超过50mm) , d)撤去42火源之后,试件上缓慢的有焰燃烧可计时间越过5ffino 4 试验安全设施4, 1 安全排烟设施试验室应该是面积大于15旷的有空气对流的房间。试验室应该采用安全排烟设施,以便排除试验所产生的烟气,确保试验操作者不受烟气的毒害。4, 2 灭火设备试验结束时,手提式或固定式水喷淋、卤代烧等类型的灭火设备,以及水桶、救护毛毯等都可用来灭火。5 试验仪器设备5, 1 时钟时钟的计时范围应不小于1h.精度1s 0 5.2 点火源(燃着的香烟点火源香烟为不带过滤嘴的,或去掠过滤嘴
6、的圆柱体香烟,且应满足下列要求2长度60mm-74 mrn; 直径:Bmm士Q.5mm; 单位长度的质量(0.7g士O.lg)/50mm,香烟燃耗时间:(12. 0 min土3.0min) /50 mm。同种香烟中,每10支为一组,从中任意抽取1支,按照下述方法测定香烟的燃耗时间。把存放在7.2条规定环境中的香烟取出1支,在香烟离点火一端5mm和55mm处各作上标记。按照8.!. 1条的规定点燃香烟.并把未点火的一端水平地插在置于空气中空气流速O. 02 m/sO. 20 m/s)的根水平放置的细钢针上,钢针插入香烟的长度应不大于11mm,测试记录香烟从5mm?frj55 mm两个标记之间燃烧
7、所耗的时间。6试件所有供宾馆、家庭等场合使用的实体弹簧软床垫和沙发等软体家具或其独立的部件都可以作为试件进行抗寻|燃特性的试验。7 试验环镜7.1 试件在试验之前应在自然环境中存放至少个星期.7.2 用于试验的香烟在试验之前应在温度15C2SC.相对湿度40%-70%的环境中存放约16人7.3 试验应在温度lSC-2SC.相对湿度40%-70%.空气流动速率在0.02-0.Z)m/s的环境中进行。8 试验程序试验程序可参见附录AC提示的附录)。8. 1 香烟点火源试验8. ,. 1 点燃支满足5.2条规定的香烟,吸气直到香烟头上燃烧发光,在点燃过程中,香烟燃耗应在5 mm-.8 mm之间。56
8、9 GB 17927-1999 8. 1. 2 将点燃的香烟沿着试件的立面和水平面的结合部,且香烟紧贴立面(或者放置在其他最有可能引燃弹簧软床垫和沙发等软体家具的部位,即缝边的内侧和诸如线束的凹坑等局部凹陷处)。香烟与在本次试验之前有可能进行过的任何试验在试件上所留下的任何痕迹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在放置香烟的同时,时钟开始计时。8.1.3 观察燃烧过程,记录面料和填料所有阴燃或有焰燃烧现象。注:阴燃的检定比较困难,但通过观察香烟周围的某些部位正在冒烟并以此确定这些部位有阴燃则是比较容易的,观察时可以采用电筒或面反光镜向下照射上升的烟柱,这样很容易观察到烟的产生。8. 1.4 如果在放置香烟
9、后1h内任一时刻发现试件出现阴燃寻|燃或有焰燃烧引燃,那么应立即扑灭。试验结果表明该试件没有通过抗香烟引燃试验。同时记录从放置香烟到扑灭寻|燃试件所经过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应不再进行该项试验,可写出试验报告(见第9章。如果放置香烟后1h内在试件上没有发生阴燃引燃或有焰燃烧引燃,或者是香烟在燃完其全部长度之前熄灭,那么应记录这些现象,并重复进行该项试验。重复试验时,采用一支新的香烟点燃并按照8. L 2条的规定放置在该试件的一个新的位置。如果在重复试验中仍然没有发生阴燃引燃或有焰燃烧引燃,或者是香烟在燃完其全部长度之前又熄灭,那么应记录这些现象并立即进行8.2条规定的最后检查。如果在最后检查中仍
10、没有发现阴燃,这表明该试件通过了抗香烟引燃试验。如果在最后检查中发现有阴燃,应立即扑灭,这表明该试件没有通过抗香烟引燃试验。注重复试验可以和首次试验同时进行.8.2 最后检查如果从试件的外表没发现有焰燃烧引燃或阴燃引燃现象,那么在试件的以上试验程序全部完成后,应立即拆开检查试件的内部。观察是否有阴燃现象存在。如果发现有阴燃,应立即扑灭。这表明该试件没有通过该项试验。为安全起见,应确保其阴燃被彻底扑灭。9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包括如下内容a)注明试验采用的标准,即本标准sb)试件的组成结构;c)点火源的种类pd)在每次试验中试件是否出现引燃(阴燃引燃或有焰燃烧引燃),如果仅有的两次试验中一次出现
11、引燃,一次没有出现引燃,那么综合的试验结果为出现引燃ge)在每次试验中,香烟的燃烧时间.香烟是否在燃完其全部长度之前熄灭,对试件是否需要采取灭火措施,在拆卸试牛时是否发现有阴燃现象存在;f)最后的试验结果,通过或是没有通过;g)试件的试验环境gh)燃烧的典型特征,如熔融、滴落、烧焦,从阴燃到有焰燃烧的发展过程;i)主要事项的时间,如试件被引燃时间,面料开裂时间,试件熄灭时间。;i 70 Y 迅速灭火测量损伤1Ii.围结论z被点燃放置香烟后出现加剧性续燃或阴燃GB 17927 1999 附录A(提示的附录)软体家具抗引燃特性试验(,燃香烟N 灭虫,记录灭火时间测量损伤范围从外部检查出续燃性点燃或阴燃性点燃Y Y 测量损伤范围蚌部未检查出阴燃,最终检查ll:现阴燃NI记时Y N 记录香烟熄灭时间做下一个试验做下一个试验N N 最终检查未发现阴燃重复试验)结论z未点燃香烟未燃完真圭*重重试验图Al软体家具抗引燃特性试验流程图:i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