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402-2012 客运地面缆车安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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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B ICS 45.100 J 81 和国国家标准11: ./、中华人民GB 19402-2012 代替GBjT19402-2003 客运地面缆车安全要求2013-07-01实施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assengers funiculars 2012-09-03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19402-2012 目次前言.皿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基本要求4 钢丝绳-5 站内机械设备6 电气设备.147 线路设施.18 8 运载工具219 站房.2510 安装.2611 试车3012 运行.3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2、)夹板绳卡滑动力的计算.34 附录B(规范性附录)主驱动装置的安全装置.I GB 19402-2012 前言本标准的3.1-3.5、3.6.1-3.6.7、3.7、3.8、4.1、4.2、4.3. 1、4.3. 2、第5章、第6章、7.1、7.2、7.4、7.5、7.6,8.1、8.2、8.5、8.6及附录B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9402-2003(客运地面缆车技术规范。本标准与GB/T1940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名称由客运地面缆车技术规范改为客运地面缆车安全要求);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2003年版的第3

3、章); 修改了线路坡度差的允许值,由士18%修改为:!:20%(见3.1.2,2003年版的4.1.1); 增加了对法向加速度的要求(见3.1. 5) ; 一一修改了界限范围的要求(见3.2,2003年版的4.1. 7) ; 一一修改了最大运行速度,由10m/s修改为12m/s(见3.4,2003年版的4.2.1); 一一增加了通过站房或进站时最大速度的要求(见3.4.3); 一一修改了车厢有效面积,由0.6+0.16Xn修改为0.6+0.20X(见3.5,2003年版的4.3.1); 一一修改了线路计算和钢丝绳计算时的有效载荷(见3.6.2,2003年版的5.1.1) ; 一一修改了动载荷系

4、数,由1.2修改为1.3 (见3.6.7,2003年版的5.1.5) ; 一一对风载荷进行了修改,由运行时风压200Pa 修改为0.25kN/m2,停运时风压1200 Pa 修改为0.8 kN/m2 (见3.6.6.1,2003年版的5.1. 4. 1) ; 增加了对救援的要求(见3.7); 增加了对自动运行缆车的要求(见3.的;修改了元极缠绕牵引索编接的要求(见4.1.3,2003年版的5.2.2)修改了钢丝绳抗拉安全系数,由6修改为5(见4.2.1,2003年版的5.2.3.1);一一增加了计算最大工作拉力应计人的力值(见4.2.3); 一一增加了对站口导向轮直径与绳径比的要求(见4.2.

5、5. 6) ; 一一增加了钢丝绳固定和连接的基本要求(见4.3.1); 一一增加了牵引索卷筒上的绳卡的有关规定(见4.3.3); 一一增加了挠注套筒的有关规定(见4.3.4); 一一增加了夹板绳卡的有关规定(见4.3.5); 一一增加了夹板绳卡滑动力计算方法(见附录A);一一增加了夹紧套筒的有关规定(见4.3.6);一一修改了对钢丝绳报废的规定(见4.4,2003年版的5.2.3. 3) ; 一一对驱动轮上力的传递增加了验算惯性力的有关要求,修改了校核防滑力的方式(见5.3.4,2003年版的5.4.3); 一一增加了驱动轮许用摩擦系数的有关规定(见3.6.4.1);一一增加了对制动器要求的有

6、关规定(见5.的;一一增加了对绳轮计算的有关要求(见5.7.2); 一一修改了不设平衡索的限制要求(见5.11,2003年版的6.6.1); 一一修改了张紧行程计算时钢丝绳永久伸长值,由5%。修改为3%o(见5.11.4,2003年版的6.6.4.1);一一增加了供电电源稳态电压值、稳态频率值的有关要求(见6.1. 3) ; 而且GB 19402-2012 一一增加了安装维修开关有关要求(见6.1.8); 一一增加了安装紧急停车按钮有关要求(见6.1. 9) ; 增加了主拖动装置启动的要求(见6.2.2); 一一增加了线路安全回路的电源电压的要求(见6.4.2); 一一增加了延迟触发紧急停车的

7、要求(见6.4.3); 增加了两站之间信号传递失灵时的要求(见6.5.3); 一一增加了测试的有关规定(见6.的5一一增加了防雷击的安全要求(见6.8.7、6.8.8); 增加了桥梁允许变形的规定(见7.3.7); 一-一增加了桥梁及基础设计工作寿命的规定(见7.1.3); 一一增加了桥梁及钢结构进行疲劳计算的方法(见7.3.1); 增加了对运载工具进行计算的要求(见8.2.2、8.2.3); 一一修改了对碰撞力计算的要求(见8.2.1,2003年版的9.2.2); 一一增加了不装设轨道制动器的有关规定(见8.6.1); 增加了不利载荷情况下校核稳定性的计算式(见8.2.5.1);一一增加了轨

8、道制动器检验的条款(见8.6.9); 一一-修改了对轨道制动器自动作用的超速值,由30%修改为25%(见8.6.2,2003年版的9.5.2); 增加了对安装和试车的安全要求(见第10章、第11章); 一一增加了每日检查、每月检查、每年检查内容的安全要求(见12.1.3、12.2.1、12.2.2);一一增加了元轨道制动器缆车维护的安全要求(见12.2.3)。本标准由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乔、黄鹏智、樊俊宏、刘旭升、温新捷、里鑫、黄越峰、李刚、云平、秦玲、牛东、王治军、闰登华、李越秀

9、、王旭。N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一一-GB/T19402-2003。GB 19402-2012 客运地面缆车安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客运地面缆车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营业性客运地面缆车。本标准不适用于非营业性地面缆车以及码头、矿山、井下专业用途的通勤缆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103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表面结构轮廓法表面粗糙度

10、参数及其数值GB/T 3480 渐开线圆柱齿轮承载能力计算方法GB 3805-2008 特低电压(ELV)限值GB 5226. 1-2008 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I部分z通用技术条件GB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GB/T 9075 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GB 12352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1 66 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DL/T 5161. 15161. 17 电气

11、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3 基本要求3. 1 线路的选择3. 1. 1 选择线路时,应考虑z一一当地气候、地理条件、缆车经过的交通要道和跨越的建筑设施以及紧急救援的要求;避免建在有雪崩、滑坡、塌方、海啸、洪水等危及缆车安全的地区,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采取预防措施时例外;一一-法向加速度对人员的影响(见3.1. 5) ; 一一钢丝绳在托索轮上支承的安全性(见3.1. 4) ; 一一车辆导向的安全性,线路的坡度及其变化(见3.1. 2) ; 需要的制动力和轨道制动器作用的安全性。3. 1. 2 轨道的地面纵向倾角的变化值卢(线路上、下段坡差角)应不超过:

12、1:20%(士11019丁。变坡缆车线路示意图见图l。1 一一一一一一一广一GB 19402-2012 说明z一一变坡点;P一一坡差角;m,一一上段坡度zm2一一下段坡度。圄1变坡缆车线路示意图3. 1. 3 线路的走向应尽量使钢丝绳的走向通顺。从站内应至少能观察到线路上车辆开始减速的位置。3. 1. 4 对于凹陷线路,钢丝绳应可靠地支承在托索轮上。当以最大减速度进行制动时,钢丝绳应不从托索轮上浮起。3.1.5 法向加速度应不超过0.50m/s2 ,布置线路和选择曲率半径时应不影响车辆的导向和轨道制动器的有效动作。3. 1. 6 会车段的长度应考虑下列因素:一一车辆长度;牵引索长度的变化;轨道

13、制动器在不利的位置制动时所需要的制动距离。3. 1. 7 当两辆客车会车时,两辆客车之间的净空应超过0.4mo 3. 1.8 在会车段内侧不允许乘客通过,外侧应设有维修及乘客疏散的通道。3.2 界限尺寸3.2.1 缆车的界限范围取决于车辆本身的形状和几何尺寸。此外还应考虑za) 当车辆在轨道上运行至弯道和变坡度时,车辆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移动;b) 车辆横向的浮动;c) 在所有方向上车辆的悬挂装置可能的移动;d) 轴相对于钢轨(以正常的轨距)可能的横向移动pe) 可能的尺寸偏移(例如车辆,钢轨的位置); f) 手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要求:对所有窗户可以打开和敞开式车辆为1.0 m; 倾斜的窗户

14、不小于0.2m; 打开窗户后窗户下边缘距车辆地板平面不小于1.80 m时,为0.20m; 一一一打开窗户后窗户下边缘距车辆地板平面不小于1.50 m时,为0.50mo 3.2.2 车站站台边缘与车辆之间的间隙应不超过0.05mo 3.3 安全距离3.3. 1 缆车车厢每侧及车厢上部与线路上任何固定构件(轨道和站台组成部分除外之间,距离应不小于0.1m。GB 19402-2012 3.3.2 沿线路人员的通道应位于轨道的外侧,其宽度应不小于0.6m,其最小的净高应超过2.0m。邻近地面超过1m以上或下坡坡度大于60%,乘客通道和乘客活动范围的地方应装设刚性的栏杆。3.3.3 缆车的线路与公路、道

15、路以及滑雪斜坡应不在同一高度上交叉。3.3.4 当缆车线路与公路平行时,缆车线路上任何设施外侧的边缘与公路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m。如果公路上的车辆有驶入缆车道的可能性时,应设保护装置。3.3.5 缆车的线路与电力线平行和交叉时,应符合GB50061的有关规定。3.3.6 当缆车线路与索道平行时,在下列情况下,缆车上任何设施的外侧与索道设施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 m: 一一一架空索道:钢丝绳和吊具在最大静挠度的情况下横向偏摆20%;一一拖牵索道z拖牵索道拖牵器的外缘距其牵引索两边至少10mo 3.3.7 缆车线路与架空索道交叉时应保证索道线路在最大静挠度增大10%的情况下索道运载工

16、具至缆车车辆、缆车构筑物或缆车架空线之间的垂直净空应不小于1.5 mo 3.3.8 当缆车线路与其他建筑物(例如水域、煤气管线、自来水管和类似的建筑物)平行或交叉时应满足有关的规定。3.3.9 当轨道两侧的树木倒塌时将危及缆车的安全运行,应装设倒树的安全停车装置。3.4 运行速度3.4. 1 最高运行速度应不超过12m/s,还应考虑如下因素的影响:车辆运行的安全与平稳;驱动装置制动器、轨道制动器及缓冲器的性能;一一线路的状况;-一一曲率半径。3.4.2 辅助驱动装置运行速度应小于主驱动装置运行速度的一半。紧急驱动装置的运行速度应不超过2m/s。3.4.3 当车辆通过站房或进站时最大速度应不超过

17、1.0 m/s。3.5 车厢有效面积3.5. 1 少于6人的站立式车厢,每人按0.3m2计算;6人及6人以上的车厢,地板有效面积见式(1): A = O. 6 + O. 20 X n 式中zA一一车厢地板的有效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n一一一车厢定员。.( 1 ) 3.5.2 座位宽:当两个座位并排时,座位净宽应不小于1m,当三个座位并排时,座位净宽应不小于1.4 mo 3.6 线路计算3.6.1 自重钢丝绳和运载工具的实际重量应与进行线路计算所取的值相符,重量的偏差应不超过:1:5%。3.6.2 有效载荷定员15人以下时平均每人重力应按740N计算;定员16人以上时,平均每人重力应按6

18、90N计算p对于运送滑雪者的缆车还应每人加上50N装备的重力。3 GB 19402-2012 3.6.3 动态作用力(惯性力)一一-当以实际值的1.2倍重载上行时,起动加速度最小为0.15m/s时的惯性力;一一当为重载下行时,制动力可自动调节,减速度为0.4m/s的惯性力p一一当为重载下行时,制动力不可自动调节,黯速度为0.6m/s的惯性力;一重载上行,工作制动器的平均制动撮速度最高为1.5 m/s时的惯性力z一一应验证当轨道制动器制动之后在整个牵引索环线的动态作用力。3.6.4 摩擦系数3.6.4. 1 驱动轮衬垫的许用摩擦系数zul见表10zul取决于实际条件下(例如潮湿的钢丝绳、+400

19、C时涂泊的钢丝绳)衬垫的摩擦系数,根据以下条件计算z一一考虑了正常减速度下动态作用力,许用的摩擦系数zul取2/3;一一考虑了非正常情况下最大减速度的动态作用力,许用的摩擦系数取值的80%。其他工程材料实际的摩擦系数通过试验得到。表1衬垫材料匀速运动时的摩擦系数钢绳槽或铸铁绳槽0.07 橡胶、塑料衬垫等0.2 软铝衬垫(布氏硬度500N/mm) 0.2 3.6.4.2 对于钢制夹持器及抱索器内外抱卡的摩擦系数应为0.1303.6.4.3 对于卷筒固定绳槽,应采用下列摩擦系数z一一木材或塑料的衬垫:0.11;钢板衬垫:0.080起动及制动时的摩擦系数0.07 0.22 0.2 3.6.4.4 如

20、果轨道制动器的作用力作用在车轮上时,车轮和轨道的摩擦系数应最大按0.08计算。3.6.5 摩擦阻力对线路计算以当时的作用力的百分比作为下述的摩擦阻力,其中摩擦阻力包括钢丝绳在所有情况下的弯曲阻力:橡胶衬绳轮,轮压的3.0%;塑料衬绳轮,轮压的2.0%; 一一带滚动轴承的绳轮,支承力的0.3%; 一一带滑动轴承绳轮,支承力的1%.一一车辆的钢轮,轮压的1.0%; 一一车辆的充气橡胶轮胎,轮压的1.0%。3.6.6 凤载荷3.6.6.1 基本风压如下:一一运行时:0.25kN/m; 停运时:0.8kN/时,风速超过36m/s的地区,应按当地的风压值。3.6.6.2 体型系数见表2。GB 19402

21、-2012 表2名称体型系数备注钢丝绳1. 0-1. 2 矩形车厢1. 3 带圆角的矩形车厢1. 3-2 r/L r为车厢倒角半径;L为车厢长度托索轮1. 6 圆管形支架1. 2 方管及轧制型材支架2 注:允许使用风洞实验所取得的数据。3.6.7 动载荷在进行土建结构计算时应考虑轨道和车轮材质的影响,应将车辆的载荷乘以动载系数=1.3o3.6.8 雪载荷3.6.8.1 如果高度在海拔2000m以下,在有雪载荷的地方,应按下列公式确定覆盖面上每平方米的雪载荷见式(2): S = 1 + (ho/350)2J X O. 4 kN/m2 二三0.9kN/m2 . ( 2 ) 式中zs 平方米的雪载荷

22、,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kN/m2); ho -按地勘部门所提供的海拔高度,单位为米(m)。3.6.8.2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该地高度在海拔2000m以上,或该地区降雪量丰富,则应按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雪载荷。3.6.8.3 站房内车辆顶部积雪按0.5m深,雪密度按0.4kN/旷进行计算。3.6.9 额外载荷应根据缆车情况对下述额外载荷的几项或全部进行计算:1.3倍的轨道制动器的制动力作用在车轮上的力;一-1.1倍雪崩和雪滑坡作用的力;一-1.1倍在站台缓冲器的冲击力;-一-1.1倍张紧小车或重锤的冲击力;1.1倍建筑施工影响的力;一-1.1倍电线断落时的力(用于安全保护结构的计算)。3

23、. 7 救援沿缆车线路的外侧应设有救援通道,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6mo坡度在15%以上或者离地净高在1m以上时,应沿边缘装设栏杆,如果有台阶,应提供扶手和休息区。3.8 自动运行的地面缆车3.8.1 运行监控在故障的场合下,30min内工作人员应到达机房,并采取恰当的措施。在站台区域应设置闭路电视监控器进行监控。5 GB 19402-2012 3.8.2 隔开线路的围栏缆车运行线路人员易于接近的局部范围应用围栏隔开,围栏高度应不小于1.8m。在乡村环境围栏高度应不小于1.2 mo 3.8.3 进出线路围栏所有的门应装备安全装置,当门被打开,设备将自动的停车。门应不向内(轨道方向)打开。当门也供

24、人员疏散使用时,门应可从里面没有钥匙也能打开。3.8.4 营救一中止运行的情况下,人员应从车厢内没有危险的疏散,门和应急出口应可打开。一一应设置乘客通知站房监控器的报警装置。一一当中止运行之后工作人员15min内可能到达车辆,可采取其他的疏散方法。3.8.5 进出车站房站台应设置刚性滑动门,其规格应与车辆门相一致。为了避免乘客衣服被滑动门夹住,车辆门和所关闭的滑动门之间的水平净空在地板之上1.8m高的范围内应不超过0.12m,在这个范围装备了附加监控装置的除外。车辆门的门槛和滑动门的门槛之间的水平净空应不超过35mmo 4钢丝绳4. 1 钢丝绳的选用原则4. 1. 1 钢丝绳应符合GB8918

25、的要求。4. 1. 2 牵引索、平衡索应采用线接触(或面接触)同向捻带纤维绳芯的钢丝绳;张紧索应采用挠性好、耐弯曲的钢丝绳。在腐蚀性环境中工作的牵引索、平衡索、张紧索应采用镀辞钢丝绳。4. 1. 3 采用平衡索的缆车,其牵引索或平衡索均应为整根钢丝绳,不允许有接头。当用无极缠绕的牵引索时,其编接接头的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200倍。插入长度应超过钢丝绳公称直径的60倍。相邻两个编接末端之间的钢丝绳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3000倍。4.2 钢丝绳安全系数4.2. 1 牵引索和平衡索的安全系数,即最小破断力与钢丝绳最大拉力(包括起制动时的惯性力)之比,应大于5。当考虑了轨道制动器制动

26、的冲击力后其安全系数应超过3。对于没有轨道制动器的地面缆车,其牵引索和平衡索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604.2.2 张紧索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50 4.2.3 牵引索最大工作拉力应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计入下列力值z张紧装置开始的初张力;一一-由高差引起的牵引索重力和重车重力的分力;一一线路托索轮的阻力;一一站内各有关设备的运行阻力;液压张紧装置张紧力的增加值(重锤张紧装置张紧力变化范围不超过士3%可忽略不计); 一一起、制动时的惯性力。4.2.4 当驱动装置制动器以1.5 m/s2的减速度制动时,钢丝绳的最小牵引力应不会引起轨道制动器动作。6 GB 19402-2012 4.2.5 钢丝绳与驱动轮、

27、导向轮等的比值如下z4.2.5.1 绳轮、卷筒直径D与钢丝绳公称直径d的比值应不小于表3中的值。表3钢丝绳种类绳轮及卷筒类型钢丝绳直径d的倍数外层钢丝直径的倍数托索轮8 驱动轮、导向轮、驱动卷筒80 牵引索固定卷筒22 导向靴160 救护卷筒30 有钢丝绳运动的绳轮40 张紧索元钢丝绳运动的绳轮或卷筒20 套环7 注z软质衬垫的弹性模数最高取10kN/mm2o 4.2.5.2 不带衬的托索轮、绳轮其轮径与绳径比应按表3中的值至少提高25%。4.2.5.3 不带衬垫的驱动轮和托索轮的沟槽半径应为钢丝绳直径的o.510. 54倍。4.2.5.4 带软质衬垫的托索轮上钢丝绳的最大弯折角应小于5043

28、(10%)。4.2.5.5 不带衬垫的托索轮钢丝绳的最大弯折角应小于2052(5%)。800 800 4.2.5.6 站口转向(导向)轮直径当弯折角小于1r l1 (0.3弧度)时应不小于牵引索直径的40倍;当弯折角超过1r l1 (0.3弧度)时应不小于牵引索直径的60倍。4.3 钢丝绳的固定和连接4.3. 1 基本要求4.3. 1. 1 应避免钢丝绳连接处附近由于钢丝绳的振动而产生的弯曲应力。必要时,应配备带衬的保护套筒。保护套衬垫应符合下列要求:a) 衬垫的长度至少为4d(d为钢丝绳公称直径); b) 衬垫的厚度S为o.25 d0.5 d,其内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相等;c) 对钢丝绳没有腐

29、蚀,肖氏硬度为900950的聚氨脂或耐磨的柔性材料。4.3. 1.2 末端固定连接部件允许的破断力应大于钢丝绳最小破断力。4.3. 1. 3 在最大工作载荷下不应出现永久变形。4.3. 1. 4 牵引索固定装置的强度安全系数应大于句速运动时钢丝绳最大牵引力的4.5倍。4.3. 1.5 应定期检查运行机构上牵引索的固定情况。4.3. 1. 6 如果在例外的情况下钢丝绳固定装置无法检查时,则应定期地更换牵引索固定头。4.3.2 车辆上固定牵引素的卷筒4.3.2.1 固定牵引索卷筒应承受住钢丝绳实际破断力和出现的最大扭矩。4.3.2.2 卷筒直径应至少等于牵引索直径的22倍和最大钢丝直径的220倍。

30、4.3.2.3 钢丝绳在牵引索卷筒上应至少缠绕2.25圈。4.3.2.4 应避开牵引索在牵引索卷筒上的横向摆动。卷筒偏斜靴(鞍座)的半径以槽底测量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80倍。7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二一二-一一GB 19402-2012 4.3.2.5 卷筒外壳的外形由沟槽构成时,槽的半径应取0.52d-O. 54 d。槽的深度应至少取0.15do 槽距应至少取1.05 d 0 4.3.3 牵引素卷筒上的绳卡(钢丝绳绳夹)4.3.3. 1 锺卡应考虑钢丝绳的变形,并配有弹簧垫。4.3.3.2支靠在传动机构大梁上的钢丝绳末端绳卡应吸收钢丝绳末端剩余的钢丝绳拉力。钢丝绳末端绳卡其最小间距约

31、10mm,且是等距的。绳卡的直径应小于钢丝绳直径5%。4.3.3.3 每个绳卡的滑动安全系数为3,计算时摩擦系数取O.13。4.3.3.4 对于卷筒安全验证的计算时,取下列摩擦系数za) 木材或塑料表层0.10;b) 钢材表层0.0804.3.4 浇注头的锥套(浇注套筒)4.3.4.1 套筒的内表面应精细加工,在抽出套筒时不致损伤钢丝绳。套筒内面的粗糙度应符合GB/T 1031的有关规定,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应不大于1mo4.3.4.2 对于采用钢套筒,浇注时通过加热其特性不应发生不利的变化。4.3.4.3 套筒的长度L应为5dL9 d,圆锥倾角应在5090,见图2。圄2套筒的长度4.3.4.

32、4 浇注套筒应能承受钢丝绳运行时产生的最大扭矩。4.3.5 夹极绳卡4.3.5.1 应考虑所要求的滑动力(SF)及钢丝绳直径的预期变化。夹紧后,绳卡的两个部件之间在全长的任一点上都应有至少2mm的可见间隙,且考虑到在夹紧期间和钢丝绳整个寿命期间钢丝绳直径减小后,还留有裕量。4.3.5.2 槽形截面部分的形状应是圆柱体,槽扇形角的总和应不小于2500(见附录A中图A.1)。槽形直径应为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051.1倍。在绳卡的出口处应有适当的圆角,避免这个区域有锋利的边缘。4.3.5.3 滑动力应根据绳卡和钢丝绳接触的面积、夹紧力和摩擦系数来计算,计算方法见附录A。4.3.5.4 最大夹紧应力应

33、不大于50N/mm2 0 4.3.5.5 应保护所有绳卡材料不受腐蚀。材料的韧性应满足-20.C以下工作环境温度使用,并应作缺口冲击验证,试验应符合GB/T229中的规定。4.3.5.6 绳卡应进行无损探伤,并符合JB/T4730中的E级要求。4.3.5.7 绳卡的公称直径和螺栓扭矩应有永久标记。GB 19402-2012 4.3.6 夹紧套筒4.3.6. 1 夹紧套筒由外部锥形套筒、内锥体、柔性铝丝、锥体固定器、弹性套筒和连接叉组成(见图3)。A-A 7 5 4 3 2 6 1 说明:1一一钢丝绳;2一一外部锥形套筒p3 内锥体F4 柔性铝丝;5 锥体固定器F6一一弹性套筒;7一一连接叉。圄

34、3夹紧套筒4.3.6.2 效率应达到98%。4.3.6.3 锥体的母线和轴线之间的角度应是50,内锥体的公差为一;5,套筒锥体的公差为士0.5;锥体长度应大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7倍;锥体应有一个圆柱部分,长为钢丝绳公称直径的o.40. 6倍。4.3.6.4 内锥体表面应有可见纹路来固定缠绕铝丝,铝丝应在内锥体的两端固定。内锥体和锥体固定器应为两个独立的件,仅靠绳股来连接。在锥体深入套筒并加载后,在锥体固定器和外部锥形套筒之间不允许有接触。4.3.6.5 缠绕铝丝应用布氏硬度相当于500N/mm2 700 N/mm2的铝合金制成。缠绕丝的直径应是钢丝绳公称直径的O.1 :1:0.02倍。4.3.6

35、.6 用以吸收振动的弹性套筒的材料应采用肖氏A硬度等级为95的聚亚安醋制作。弹性套筒的直径应在钢丝绳和套筒之间以及套筒和座孔之间不留任何间隙。套筒的长度应至少是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4.3.6.7 部件装配前应进行元损探伤检查,并符合JB/T4730中的E级要求。4.4 检验和报废钢丝绳及固定末端的检验和报废应符合GB/T9075的有关规定。5 站内机械设备5. 1 主驱动装置5. 1. 1 主驱动装置应能在不利的载荷情况下,以最小为0.15m/s2的平均加速度启动,而且在两个方向都可以运行。5. 1.2 驱动装置应有O.3 m/sO. 5 m/s的检修速度。9 GB 19402-2012 5

36、.1.3 当采用卷筒式驱动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一卷筒缠绕钢丝绳的层数应不超过三层,钢丝绳卷上卷下应活动自如而没有滑动。钢丝绳与卷筒之间的摩擦系数值不大于0.08。一一卷筒边缘应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其高差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二卷筒上应设有衬垫。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应经常加以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串动1/4绳圈的位置。一一卷筒上固定装置的强度安全系数应至少为匀速运动时最大钢绳张力的4.5倍。卷筒内应设固定钢丝绳的装置,不应固定在卷筒轴上。一-卷筒上的绳眼,不应有锋利的边缘和毛刺,折弯处不应形成锐角。一一卷筒上保留的钢丝绳应不小于五圈,用以减轻

37、固定处的张力,还应留几圈作定期试验用的补充绳。这部分钢丝绳可缠绕在卷筒上,也可存在卷筒内。一一卷筒直径以钢丝绳中心计算应至少是钢丝绳直径的80倍和外层钢丝直径的800倍,对于救护卷筒应为钢丝绳直径的30倍。5.1.4 所有的驱动装置(主驱动、辅助驱动)应配备两套彼此独立的能自动动作的制动器,即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其中一套制动器应直接作用在驱动轮上。如果缆车在任何负荷情况下运行都不产生负力,断电后能自然停车,并且停车后不会倒转,允许只配备一套制动器。5. 1.5 主驱动装置在运行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自动停车z一一一元电压或电压降低到特定最小值以下时;一二功率消耗上升到特定最大值以上

38、时p最高运行速度超过额定值10%;一一其他安全装置起作用。5. 1. 6 主驱动装置常用安全装置动作见附录B中表B.1。5.2 辅助(或紧急)驱动装置5.2.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安装辅助或紧急驱动装置z每条线路上车辆的有效载荷达100人;一一线路高差达500m; 一一最大坡度达60%;缆车线路长度超过1000 m; 一一隧道段长度累计超过500m或单个隧道段长度超过200mo 5.2.2 辅助驱动装置在不利的载荷情况下,应至少能以0.10m/s2的平均加速度起动。5.2.3 辅助驱动装置的安全运行要求与主驱动装置相同。5.2.4 紧急驱动装置应配备必须的安全装置,在相应的运行速度下将乘客安

39、全地运回到站内。5.2.5 电气设备应与主驱动装置彼此分离,不同的驱动装置之间应进行联锁。5.2.6 辅助(或紧急)驱动装置应能在主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或遥控失灵的某些情况下,15min内投入运行。5.2.7 计算内燃发动机时应考虑运转时间和海拔高度。内燃发动机上应装有由蓄电池供电的起动器。5.3 驱动轮上力的传递5.3.1 应验证最不利位置上,下列载荷情况下钢丝绳的最大张力、最小张力及最大圆周力。一-在匀速运动中,两侧都是空车及两侧都是重车;一一匀速运动,单侧重车上行;GB 19402-2012 单侧重车上行,起动加速度见3.6.3;一一-匀速运动,单侧重车下行;一一单侧重车下行,制动减速度见3

40、.6.3g 5.3.2 当进行这些验证时(见5.3.1),应考虑其摩擦阻力(见3.6.5),及非匀速运动时下列质量的惯性力z一一牵引素质量;一一车辆质量z一一人员或载荷质量;一一由钢丝绳带动的转动部分质量。5.3.3 应根据驱动装置安装的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验证其允许的极限值(例如z尖峰扭矩、尖峰功率、最大电流)。5.3.4 验证所要求的摩擦系数,摩擦系数不应超过3.6.4.1的许用值。按式(3): 式中z1 L T max zul二三erf= -=- x ln京一- . mm 一一-在驱动轮上钢丝绳的包角(rad);Tmax、Tmin一-在驱动轮上同一载荷情况下出现的最大与最小张力;d 一一

41、在驱动轮上要求的摩擦系数。. ( 3 ) 5.3.5 应根据每种载荷情况下时间-圆周力图,计算等效圆周力,根据最大等效圆周力计算持续功率。5.3.6 验证衬垫单位面积的压力,此压力不应超过衬垫生产厂所规定的数值。按式(4):式中zp=3Tm 一-dD P一一衬垫单位面积的压力,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比N/mm2); T1+ Tm一一平均牵引力,Tm=一一-i,单位为千牛(kN); m 2 d一一钢丝绳直径,单位为毫米(mm);D 绳轮直径,单位为毫米(mm)。5.4 动力传递部件5.4.1 不允许采用平皮带传递动力。采用链条传递动力时外壳应封闭井有固定的润滑装置。5.4.2 动力传递装置中的联轴器

42、、万向节等应按照最不利的载荷进行计算。5.4.3 液压动力传递装置应在两个方向都可以平稳起动。5.5 制动器.( 4 ) 5.5. 1 每套制动器应能使缆车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停车,每套制动器应根据最小平均减速度为0.5 m/s2计算相应的停车行程。5.5.2 当制动器的制动力减少15%时,应还能使设备停车。5.5.3 制动系统制动减速度应不超过2.0m/s2g 5.5.4 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不应同时动作(会直接造成重大事故时除外)。5.5.5 应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块及刹车面沾上液压油、润滑油脂和水。5.5.6 制动器的所有部件的屈服限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5g 5.5.7 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43、z正向和反向制动动作性能应相同z11 GB 19402-2012 一一制动力应均匀地分布在制动块上p一一应能补偿制动片的磨损;一一制动行程应留有余量;一一在选择制动弹簧时,弹簧的工作行程应不超过其有效行程的80%;一一一闸瓦间隙的分布应均匀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一一制动器的制动力应由重力或弹簧产生,其力的传递应为机被式的,5.5.8 安全制动器应直接作用在驱动轮上,或作用在具有足够缠绕圈数的卷筒上或作用在一个与驱动轮或卷筒连接的制动盘上。5.5.9 安全制动器应具备在控制台上或其他控制位上手动控制的功能。5.6 被压装置5.6. 1 液压装置的系统压力不应超过制造商限定的工作压力,应通过溢流间得

44、到保护。5.6.2 高压管或胶管应固定好,以防断裂,液压管路和连接元件的破裂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05.6.3 液压系统应能以简单的方式排气。5.6.4 应设置必要的冷却或供暖装置。5. 7 绳轮5.7. 1 应按不利的载荷组合力作用在绳轮上进行计算,绳轮在没有考虑开槽时的集中应力时,其屈服限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5。5.7.2 多槽驱动轮和从动轮应备有检查轮槽深度的装置;当在不利的载荷组合情况下,驱动轮和从动轮之间的钢丝绳张力应按3.6.4.1静摩擦系数值提高30%进行计算。5.7.3 采用焊接绳轮时,应消除内应力。5.7.4 绳轮应镶有橡胶或其他合适的工程材料,其衬垫槽型应与运行的钢丝绳相适应。

45、5.7.5 绳轮轮缘的形状及深度应防止钢丝绳脱槽;绳槽的深度应不小于1/3的钢丝绳直径,绳槽的半径应不小于钢丝绳半径,绳轮轮缘的高度(绳轮外圆半径与轮衬槽底半径之差)应不小于一倍钢丝绳直径(张紧绳轮的要求见5.11.7)。5.7.6 当支撑绳轮的心轴或转轴断裂时,应具备防脱索及接住绳轮的装置。5.7.7 绳轮的直径应符合4.2.5.1的规定。5.8 减速器5.8. 1 减速器应按各种工况下不利的载荷情况进行计算。5.8.2 当减速器壳体及其固定装置需承受钢丝绳张力时,应进行相应的计算,其屈服极限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50 5.8.3 减速器在任何运转工况都应润滑。5.8.4 减速器的啃合计算应

46、符合GB/T3480的有关规定。5.9 转轴与心轴5.9. 1 应考虑按不利载荷时力的组合进行计算。5.9.2 应考虑动态工况进行疲劳强度计算,其疲劳强度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50 5.9.3 在不考虑轴上开槽产生的应力集中的情况下,其屈服限安全系数应至少取3.505.9.4 在环境温度低于一20.C时,应采用镇静钢。5.10 轴承5. 10. 1 牵引索的驱动轮和迂回轮,卷筒的传动轴(输入轴例外)所使用的滚动轴承应考虑其受不利的GB 19402-2012 载荷情况下进行寿命计算z一一主驱动装置轴承寿命应不小于25000工作小时;辅助驱动装置轴承寿命应不小于15000工作小时F紧急驱动装置轴承寿

47、命应不小于2500工作小时。5. 10.2 牵引索的驱动轮和迂回轮以及卷筒应防止因轴承损坏而坠落。当装在支承上绳轮的轴承不起作用包括堵塞时,应通过结构的措施阻止其轴向移动并防止绳轮坠落p张紧绳轮除外。5. 10.3 滑动轴承应使用不会引起轴磨损的材质,应验算表面压力。5. 10.4 所有受气候影响的轴承都应在不拆卸的情况下润滑,润滑油脂应充满轴旁的空腔,以防止水的集聚。5. 11 张紧装置5. 11. 1 牵引索一般应有重锤式或液压式张紧装置。也可利用车厢本身重量张紧,但应计算钢丝绳最小牵引力,其最小牵引力运行中应不会引起轨道制动器动作。如果运行中不能保持所要求的牵引力,则应装设平衡索。5. 11. 2 牵引索相关的结构元件及液压张紧油缸的结构元件的屈服极限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05. 11. 3 当计算钢丝绳时应考虑张紧装置的摩擦阻力。必要时可装设阻尼装置防止牵引索重锤的快速运动。为了防止气候的影响,重锤宜安装在房屋里或至少加顶盖。任何人不应进入重锤下面的空间。5. 11.4 最小的张紧行程应按下面计算:一-空载车辆和满载车辆时钢丝绳牵引力不同而引起的钢丝绳弹性长度变化。牵引索的弹性模数取80kN/mm2120 kN/mm2,必要时考虑最高值。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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