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ICS 27.010 F 01 和国国家标准圭七./、中华人民GB 28380-2012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grades for microcomputers 2012-09-01实施2012-05-11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亵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b衍制树ne治TN飞hT旷归、月4阳叫町町。向ba例如飞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2012 晤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
2、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祷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0.75字数16千字2012年8月第一版2012年8月第一次印刷祷书号:155066. 1-45287定价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GB 28380-2012 目。昌本标准的3.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本
3、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中国赛宝实验室、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超威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联想集团、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英伟达半导体有限公司、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索居(中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宏基电脑(上海)有限公司、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鹏程、陈海红、姜卫红、陈永强、宋丹玫、丁蔚、王迎、陶宏芝、梁兴、孙慧芬、张抒洁、于扬、刘江涛、任军民。I GB 28380-2012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台式
4、微型计算机、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简称一体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以上统称微型计算机)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用途微型计算机,不适用于工作站及工控机。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图形显示单元的微型计算机,也不适用于电源额定功率大于750W的微型计算机。本标准不适用于显示屏对角线小于0.2946 m (11. 6英寸)的便携式计算机及一体机。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 1 关闭状态off mode 微型计算机连接到电网电源上功率最低的状态。注2适用高级配置和电源管理接口(ACPD的微型计算机其关闭状态对应ACPI中的55
5、状态。2.2 睡眠状态sleep mode 微型计算机在不关闭情况下能耗较低的状态。该状态可由用户选择进入,也可由微型计算机一段时间不工作后自动进入。注:适用高级配置和电源管理接口(ACPD的微型计算机其睡眠状态通常相当于ACPI中的53状态。2.3 空闲状态idle mode 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已加载完毕、用户配置文件己创建、只提供系统默认的基本应用的状态。2.4 典型能源消耗typical ene叨consumption;TEC 微型计算机按照本标准所规定试验和计算方法得出的年能源消耗量,单位为kWh。2.5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
6、f energy efficiency for micro刷归ten,在标准规定试验条件下,微型计算机所允许的最大的典型能源消耗。2.6 微型计算机节能评价值the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microcomputers 在标准规定试验条件下,节能型微型计算机所允许的最大的典型能源消耗。3 技术要求3. 1 微型计算机分类微型计算机的类型通过查表1确定。1 GB 28380-2012 表1微型计算机分类配置说明类型台式微型计算机及体机便携式计算机下列B类、C类、D类配置以外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下列B类、C类配置以外的便携式计算机A类及
7、体机中央处理器CCPU)物理核心数为2,系统内存大具有独立图形显示单元CGPU)B类于等于2GB中央处理器CCPU)物理核心数大于2.且至少具中央处理器CCPU)物理核心数大于或等于2,系统有以下特征中的一条:内存大于或等于2GB,具有独立图形显示单元CGPU)C类a) 系统内存大于或等于2GB;且显存位宽大于或等于128位b) 独立图形显示单元CGPU)中央处理器(CPU)物理核心数大于或等于4,且至少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条:D类a) 系统内存大于或等于4GB,b) 具有独立图形显示单元CGPU)且显存位宽大于或等于128位3.2 微型计算机能效等级微型计算机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l级能效最高
8、。微型计算机能效各等级的典型能源消耗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表2微型计算机能效等级单位为千瓦时能源消耗微型计算机类型1级2级3级A类98. O+Ef. 148.0十Ef.198. 0+ Ef. 台式微型计算B类125.0十Ef.175.0十L;Efo225. O+E缸机及一体机C类159. 0+ Ef. 209.0十&.259.0十Ef.D类184.0十二二Efo234. 0+ Ef. 284.0十Ef.A类20. O+Ef. 35. 0+ Ef. 45.0十Ef.便携式B类26. 0+ Ef. 45. 0+ Ef. 65.0十Ef.计算机C类54. 5+Ef. 75.0十E缸123.5十Ef.注
9、:Ef.为微型计算机附加功能功耗因子之和。3.3 能效限定值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为能效等级的3级。3.4 节能评价值微型计算机节能评价值为能效等级的2级。2 GB 28380-2012 4 试验与计算方法4. 1 试验方法按附录A的试验方法对微型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进行测试。4.2 计算方法4.2. 1 典型能源消耗的计算微型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按照式(1)计算:TEC = (8 760/1 000) X (Poff x Toff十PsleepX T,!e叩十Pid!e X Tid!e) ( 1 ) 式中zPoff一微型计算机关闭状态功耗,单位为瓦(W);Toff一一微型计算机年关闭状态时间所占百
10、分比,查表3获得;P ,!eep一一微型计算机睡眠状态功耗,单位为瓦(W);T,!呻-一干微型计算机年睡眠状态时间所占百分比,查表3获得;Pid1e一一微型计算机空闲状态功耗,单位为瓦(W);Tid1e一微型计算机年空闲状态时间所占百分比,查表3获得。表3微型计算机各状态所占时间百分比状态台式微型计算机及一体机关闭状态55% 睡眠状态5% 空闲状态40% 便携机60% 10% 30% 二一一一二一一一L一一一4.2.2 附加功能功耗因子的计算微型计算机附加功能功耗因子之和(L:Ef.)通过查表4确定。表4微型计算机附加功能功耗因子附加功能功耗因子功能台式微型计算机附加功能说明及一体机A类便携机
11、B类便携机C类便携机单位为千瓦时当微型计算机内存容量大于基本内存1. % GB) X (微型容量时,适用本因子,单位为GB。其中,0.4/0 GB) X (微型计算机总内存A、B、C类台式微型计算机基本内存容量内存计算机总内存容量容量一基本内存容量为2GB,D类台式微型计算机基本内存一基本内存容量)容量为4GB,便携机基本内存容量为4 GB 3 GB 28380-2012 表4(续)单位为千瓦时附加功能功耗因子功能台式微型计算机附加功能说明及一体机A类便携机B类便携机C类便携机46 4 G1类独立显示单元具有独立70 12 G2类独立显示单元显示单元95 24 37 G3类独立显示单元(GPU
12、) 140 36 49 G4类独立显示单元394 146 159 G5类独立显示单元内部存储25X附加硬盘数3X附加硬盘数附加硬盘数=微型计算机硬盘数-14.2.3 独立显示单元分类独立显示单元的类型通过查表5确定。表5独立显示单元分类独立显不单元类型显存带宽(FBBW)/(GB/s) G1 FBBW16 G2 16128 独立显示单元显存带宽按照式(2)计算:FBBW = (DR X DW)/(8 X 1 000) 式中zFBBW-一一独立显示单元显存带宽,单位为GB每秒(GB/s); DR 一一显存等效频率,单位为兆赫兹(MHz); DW 一一显存位宽,单位为位。5 检验规则5.1 出厂检
13、验5. 1. 1 能效限定值应作为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抽样方案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自定。5. 1. 2 经检验认定能效限定值不符合3.3要求的产品不允许出厂。5.2 型式检验5.2.1 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能效限定值型式检验:( 2 ) GB 28380一-2012a) 试制的新产品;b) 改变产品设计、工艺或所用材料明显影响其性能时;c)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5.2.2 型式检验抽样:每批抽l台,如发现其能效限定值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 GB 28380一2012附录A(规范性附录)微型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试验方法A.1 试验条件测试时,环境温度为(l5
14、35).C,相对湿度为(2575)%,大气压力为(86106)kPa;测试电源为交流(220:f:2.2)V,电源频率为(50士l)Hz.测试电源的总谐波失真不大于2%。A.2 测试仪器功率计在不大于10W的有功功率测量时,测量结果精确到0.01W;在大于10W小于或等于100 W的有功功率测量时,测量结果精确到0.1W;在大于100W的有功功率测量时,测量结果精确到1W。A.3 测试方法A. 3.1 待测微型计算机设置待测微型计算机设置如下:a) 待测微型计算机使用标配的键盘、鼠标等配件。不包括配件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和一体机应配置元附加功能的鼠标和键盘。b) 微型台式计算机(不包括一体机和便携
15、式计算机)应配置外接显示器,外接显示器能耗不应包括在待测微型计算机能耗中。c) 具有指点杆、触控板或触控屏的便携式计算机不需连接独立的键盘或鼠标。d) 便携式计算机应采用标配的外部电源,测试中不安装电池组。当微型计算机不安装电池组元法工作时,测试应在电池充满电的状态下进行。e) 台式微型计算机显示器桌面背景为固定颜色位图【红绿蓝(RGB)值为130,130和130J,亮度设定为出厂设置。便携式计算机、一体机应通过电源管理设置功能设定屏幕在进入空闲状态后1min内关闭。f) 微型计算机进入睡眠状态的预设时间应关闭或设置为30min,避免微型计算机在空闲状态测试时进入睡眠状态。g) 微型计算机采用
16、生产者声明支持的操作系统。A.3.2 典型能源消耗的测试6 微型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按以下步骤进行测试:a) 待测微型计算机初始安装完毕,接人活动的以太网,微型计算机的元线网络模块及设备间元线传输协议模块应关闭。当微型计算机只能提供元线网络或设备间无线传输协议接入时,应只连接一种活动的无线接入方式。b) 连接测试设备和待测微型计算机,接通测试设备电源并处于规定的试验条件。GB 28380-2012 c) 启动微型计算机并等待操作系统加载完毕。d) 记录微型计算机基本数据,包括型号、操作系统名称及其版本、处理器类型和速度、内存及其最大容量、显示单元类型等。e) 确保微型计算机设置与出厂配置相同,调
17、整显示器设置到A.3. 1 e)的测试要求。f) 关闭微型计算机。g) 连续记录微型计算机关闭状态的有功功率和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不少于5min,读数频率不小于1次/s,取算术平均得到Poff。h) 打开微型计算机,待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加载完毕后,设置微型计算机进入空闲状态,保持主硬盘为不关闭状态(但带有非易失性高速缓存器的主硬盘应关闭),追加硬盘处于出厂设置状态,将测试设备读数清零,连续记录微型计算机进入空闲状态后5min15 min的有功功率和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不少于5min,读数频率不小于l次/s,取算术平均得到Pid1e0 i) 打开微型计算机,待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加载完毕后,设置微型计
18、算机进入睡眠状态,将测试设备读数清零,连续记录微型计算机睡眠状态的有功功率和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不少于5min, 读数频率不小于1次/s,取算术平均得到P,!町,关闭微型计算机。NFON|O伺N阁。GB 28380-2012 献1J 高级配置和电源管理接口CACPD规范4.0a版CAdvanced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 revision 4. Oa) 立考参侵权必究吁n只。rFHUE A哇-i - Fhu cu nu phd P气川V-1-1 . 号一价书一定* 版权专有16.00 Ji已GB 28380-2012 打印日期:2012年8月17日F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