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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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63 - 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2007 -01 -24 发布2007 -07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installat10n and acceptance of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GB 50263 - 200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z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7年7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6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3 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o. 8 ( 3)、4.2. 1、4.2.4、4.3.2、5.2.2、5.2. 7、5.4. 6、5.5. 4、6. 1. 5、7.1. 2、8.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同时废止。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申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3、部二00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GB 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J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烧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统1211灭

4、火系统。本规范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

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z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1 云南天宵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广东卫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西安竖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埔飞宋旭东马恒沈纹石守文田野伍建许汪映标林凯前陈雪峰高振锡岳大可陆曦:XIJ庭全 2 目次1总则(I ) 2术语. . . . . . . . . . . . . ( 2 ) 3 基本规定. . ( 4 ) 4 进场检验.(7 ) 4.1 一般规定( 7 ) 4.2 材料( 7 ) 4 3 系统组件 ( 8 ) 5 系统安装.(I 0) 5 I

6、 般规定门川丘2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 ( I 川5. 3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I I ) 5. 4 阔驱动装置的安装(I 2) 5. 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 I 3 ) 5. 6 喷嘴的安装. ( I川5. 7 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 I 5 ) 5. 8 控制组件的安装.( I 5 ) 6 系统调试. . ( I 7 ) 6 I 一般规定u 2 调试U门7 系统验收. ( I们7. I 一般规定( 18) 7.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18) 7 3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19) 7 4 系统功能验收.( 2 0) I . 8 维护管理.( 2

7、2)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附录B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划分.E(2 5) 附录C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记录的附录D气体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3 0) 附录E试验方法.( 3 2) 附录F气体灭火系统维护检查记录门的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 . . . . . . . . ( 3 7 ) 附:条文说明. ( 3 9) 2 1总则1. 0.1 为统一气体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保障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 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1. 0. 3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

8、件对施工及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 0. 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 2术语2. 0. 1 气体灭火系统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以气体为主要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2.0.2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inert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灭火剂为惰性气体的气体灭火系统。2,0,3 卤代烧灭火系统halocarbon extinguishing systems 灭火剂为卤代烧的气体灭火系统。2.0.4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high-pressure carbon

9、dioxide extinguishing systems 灭火剂在常温下储存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目2. o. 5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low-pressure carbon dioxide extinguishing systems 灭火剂在一1820低温下储存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2,0,6 组合分配系统combined distribution systems 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两个及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2. 0. 7 单元独立系统unit independent system 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2.0.8 预制灭火系统pre-en

10、gineered systems 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2.0.9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cabinet gas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由气体灭火剂瓶组、管路、喷嘴、信号反馈部件、检漏部件、驱动部件、减压部件、火灾探测部件、控制器组成的能自动探测并实2 施灭火的柜式灭火装置。2.0.10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condensed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使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气溶胶灭火剂的装置。通常由引发器、气溶胶发生剂和发生器、冷却装置(剂)、反馈元件、外

11、壳及与之配套的火灾探测装置和控制装置组成。2. o. 11 全淹没灭火系统total flooding extinguishing systems 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2. o. 12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local application extinguishing systems 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灭火剂,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2. o. 13 防护区protected area 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2.0.14保护对象protected object 被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保护的目的物。 3 3基

12、本规定3, o. 1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z1 承担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2 施工现场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实施方案、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3. o. 2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z1 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应齐全。2成套装置与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连接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

13、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应符合规定。3 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求。4 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应齐全。5 给水、供电、供气等条件满足连续施工作业要求。面设计单位已向施工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7 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8 防护区、保护对象及灭火剂储存容器间的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9 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等工程建设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4 3.0.3 气体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3.0.4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1 采用的材料及组件应进行进场检验,并

14、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s涉及抽样复验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复验。Z施工应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5 施工过程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进行。6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填写。7 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调试,并应合格。3. o. 5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21 系统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

15、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人员共同进行。2 验收检测采用的计量器具应精度适宜,经法定机构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3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验收记录。5 资料核查记录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a6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系统工程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3. o. 6 检查、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5 I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Z施工过程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3 隐蔽工程验收结果应全部合格。4

16、 资料核查结果应全部合格。5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应全部合格。3. o. 7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I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5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 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3.0.8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I 返工或更换设备,并应重新进行验收。Z经返修处理改变了组件外形但能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可按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文件进行验收。3 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3. o. 9 未经

17、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不得投人使用,投入使用的气体灭火系统应进行维护管理。 6 4进场检验4.1 般规定4. 1. 1 进场检验应按本规范表Cl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4.1. 2 进场检验抽样检查有1处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s加倍抽样仍有1处不合格,判定该批为不合格。4.2材料4. 2. 1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晶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晶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E全数检查。检查方法s核查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验报告。4. 2. 2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镀铮层不得有脱落、破损等缺陷。2 螺纹连接管道连接件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3 法兰盘

18、密封面不得有缺损、裂痕。4 密封垫片应完好无划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4.2.3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规格尺寸、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3每一品种、规格产品按20%计算。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4.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晶标准和设计要求。7 l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2对质量有疑义的。检查数量2按送检需要量。检查方法z核查复验报告。4.3系统组件4. 3.1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

19、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gl 系统组件元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3 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旦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元损伤。4 铭牌清晰、牢固、方向正确。5 同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6 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lO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或用尺测量。4.3.2 灭火知j储存容器及容器闹、单向阔、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阑驱动装置、啧嘴、信号反馈装置、栓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晶神、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晶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

20、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2 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8 检查方法z核查复验报告。4.3.3 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充装量、充装压力及充装系数、装量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zI 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充装系数或装量系数应符合设计规范规定。2 不同温度下灭火剂的储存压力应按相应标准确定。检查数量g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称重、液位计或压力计测量。4.3.4 阀驱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I 电磁驱动器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通电检查

21、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2 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体驱动管道上的单向阀应启闭灵活,元卡阻现象。3 机械驱动装置应传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和用压力计测量。4.3.S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产品应进行检查。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外观、核查出厂合格证。9 5系统安装5. 1一般规定5. 1.1 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应按本规范表C2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防护区地板下、吊顶上或其他隐蔽区域内管网应按本规范表C3填

22、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1. 2 阀门、管道及支、吊架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中的有关规定。5.2 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5. 2. 1 储存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尺测量。5.2.2 灭火荆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菌。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阑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检查数量2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s. 2. 3 储存装置上压力计、液位计、称重显示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人员观察和操作。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 2. 4储

23、存容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靠,并应做防腐处理。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 5.2.5 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5. 2. 6 安装集流管前应检查内腔,确保清洁。检查数量2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5.2.7 集波普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5.2.8 连接储存容器与集流管间的单向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方向。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2.9 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检查数量:全数

24、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2.10 集流管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3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5. 3. I 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 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检查数量2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3.2 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网连接处宜采用活接。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 II 检查方法g观察检查。5,3.3 选拷阀的流向指示箭头成指向介质流动方向检查数锺:1:数检查a被资方法z观察梭蕉。s. 3. 4 逃伴阀上应设置量标明防护区域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便于观察。检查欲盖t.金费生枪主量。检查方法

25、g观察检查。s. 3. s 傍辛苦反智慧毒草饺的安理曼底符合设计童基求。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盼望军方法s观察梭菇。5.4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5, 4. 1 拉维戏机械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JiE. 护。1 拢索除必要外露部分外,应采用级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Z拉索转弯处J1l采用专用导向淆轮。3 份量建曲曲抢手成设在E专用的保护重量内。4 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应固定牢靠。输3量数E意z会数梭王量。检3量方法z观察检查。5.4. 2 寿是以熏力式机械驱动装置t时,J.iL保证意物按下落行震中充阻挡,其下落行程应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得小子25mm,输11:数是z全数梭蕉。俭3捷方法:观察梭辈辈利用尺

26、测量去。5.4.3 电磁驱动装置是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朋定灭火剂储存容苦苦的文、板娘戏精闺阁定。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输量坚方法:1且要再被蕉。12 5.4.4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z1 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Z驱动气瓶上应有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并应便于观察。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4.5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 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3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问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检查数量z全数检

27、查。检查方法g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5. 4. (j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傲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E.1节的规定执行。5.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5. 5. 1 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t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s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F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2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俯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

28、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证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3 已经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 13 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肘,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检查数量z外观全数检查,隐蔽处抽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5.2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SO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管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5. 5. 3 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2I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

29、、吊架的最大l司距应符合表5.5. 3 的规定。褒s.s. 3 支、吊架之间最大闽匮DN(m时Ils I 20 I 25 I 32 I o I 50 I 65 I so 1100 I lso 最大间距(m)I I. 5 I I. 8 I 2. I I 2. 4 I 2. 7 I 3, 0 I 3. 4 I 3. 7 I 4, 3 I 5. 2 2 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o3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检查数量s全数检

30、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5.5.4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g按本规范第E.1节的规定执行。5. 5. 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 14 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5.6 睛嘴的安装5. 6. 1 安装喷嘴时,应按设计要求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喷孔方向。检查数量g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6.2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

31、顶s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 7 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5. 7. 1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及其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固定牢靠。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5. 7. 2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济胶灭火装置等预审j灭火系统装置周围空间环境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5.8 控制组件的安装5. 8, 1 灭火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区内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15 范GB50166的规定。检查数量

32、: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5.8.2设置在防护区处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应安装在防护区人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检查数量s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5.8.3 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应安装在防护区人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防护区的声光报警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检查数量g全数检查。检查方法z观察检查。s. 8. 4气体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人口的正上方。检查数量2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6 6系统调试6. 1般规定6. 1. 1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戚在系统安装究娘,并宏在相关的火灾报警系统和开

33、口启动关闭装置墨、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衡的调试完成后进行6. 1. 2 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究整的技术资料,并!iZ符合本规范第3.o. 2条和第5”1.2条的规定。6. 1. 3 调试盲trJj坦本规范第4豫和货5澈的规定梭夜系统组if牛和材料的理型号、规格、数最以及系统安装质量,并应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6. 1. 4 进行调试试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6. 1. 5调试项阁应包括E模拟扇动试验、德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按本规范表C-4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6. 1. 6调试完成后应将系统各部件及联动设备恢复正常状态。6.2调试6. z. l 调试时,

34、应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俊本规豁然E.2节的规定遂行系统手动、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并应合格。6.2.2调试时应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f资本规范络已31宫的规定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应合格。板戏气休灭火竟是烧、热气锵胶灭火被景是将击刑制灭火系统的模拟啧气试验,立各取1套分别按产品标准中有关联动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革命。6.2.3 设有灭火1f!J备用最且储存容苦苦连接在附一集流管上的系统应按本规范第瓦4节的规定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合格“ 17 7系统验收7. 1 一直量规7.1. 1 系统验收时,成具街F列文件:l 系统驳收申请报告。2 2非规部第3.o. 1条列出的施工现场质量主管理检查记者走。

35、3 见我立第3.0.2条列出的技术资料。4 竣工义件。s 施工过程检查记条a6 隐蔽工程验收ic.益。7. 1. 2 系统工程始收成按规范褒0-1放行资料被烧i并按本规范袋D-2施行工程质E验收,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食串串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7. 1. 3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7. 1. 4 5在收合格厉,成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3.0. 7条列出的资料。7.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宽阔骏收7. 2. 1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堂、ffl途、划分、几何尺寸、开口、通风、环境温度、问燃物的种类、防护JRe自护主吉构的耐t五、耐火极限及门、节前可自行关闭装置tE直符合设计

36、费苦水e检查数蹬s全数份量费。被资方法:观察检3壁、测量差梭查。7.2.2 防护区下列安设施的设置ti.ill符合设计要求。1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成忽照明辈革摄“2 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F装景、气体喷放指示灯、人 18 口处的安全:你,态。3 JG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4 门诩设有榄树祭的防护区的就业服装置景。5 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校董苦数革l:量数检蕉。检查方法:观察检查”7.2.3 储搭装置间的位蛋、通谦、耐火等级、应急照明装霞、火灾报警控制装置量及地下储存装置量问机械排风袋篮应符合没计盖要求“检王军数最会数检素。在量3捷方法3观察

37、检泼、功能输徽。7.2.4 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及联动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份资数撞去g会数枪击辈。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功能检查,7.3 设备和灾剂输送管道验收7. 3. 1 灭火剂储存容苦苦的数缘、裂号和规楠,佼景与周,IE方式,油漆和标志,以及火火剂储存草草榕的安装质锺应将合设计姿求。枪3轰数景:会数检王蒙盼我为在击3观察检烧、测量量俭击毁。7. 3. 2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最和储存1li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圣壁数益是:称数非盘变f费在平字号算器牵连去数(不足5个的t资5个tf寸的20%检查;储存压力检查接储存容器全数检查;低压二氧化碳储存容普普l:ll务数检票景。检查方法:称重、液位计或压力计

38、测益。7.3.3 集流锈的材料、规格、烧授方式、布置t及其激原装置慧的浓1li方向成符合设it望要求和本规范第5.2节的有关规定。检资数量在:全数扮菇。枪f量为.血事要检臻、测量重俭敛。7.3.4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数量、理型号、规格、位震、标志及 19 3辈辈E盖在质缝,liZ符合泼计要求平日本规范声在5.3节的有关规定。被烧数数:余数1盘辈辈。被王董方法:观察梭资、测最被菇。7.3.S 阀驱动装置的数锺、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伎重,气动驱动辈辈建中驱动气版的介质名称和宠幸在压力,以及.,.;ti u区动斗在3量管滋的规楠、布置量和巡按方式,应符合设汁婆求幸日本规豁然5.4节的有关规定。

39、检查数最: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盘检查。7.3.6 驱动气瓶和选拇阀的机械fiil.愁予动操作处,均应有你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驱动气瓶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均应设安全错并加铅封,现场手动启动史责组应有防护怠。检辈革数量章:余数饺菇。校要去方法z观察偷袭、测量重梭3雪白7. 3. 7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布景与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问E臣、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规格以及防腐处理糊涂刷汹宿在颇包,liZ符合设计要害求和本规施第5.5 节的有关规定。检奈数最$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量检查。7.3.8 啧嘴的数徽、理型号、规格、安装位置量

40、和方向,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111第5.6节的有关规定。检资数量,it数检查。橙查方法3到且黎俭雀、测量检查7 4 系统功能验收7. 4. I 系统功能验收时,域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检查数量,ti(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总数(不足5个接5个计的 zo . 20%检查。检查方法z按本规范第E.2节的规定执行。7.4.2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检查数量z组合分配系统不应少于1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审j灭火系统应各取1套。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E.3节或按产品标准中有关联动试验的规定执行。7.4.3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设有灭火剂备用量的系统进行

41、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合格。检查数量z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E.4节的规定执行。7.4.4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主用、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并合格。检查方法:将系统切换到备用电源,按本规范第E.2节的规定执行。 21 8维护管理8. O. I 气体灭火系统投人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永久储存。I 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2 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3 系统维护检查记录表。4值班员守则和运行日志。8.0.2气体灭火系统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8.0.3 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表F做好检查记录。检查

42、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8.0.4 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 执行。8. o. 5 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8.0.6 每月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gI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2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烧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 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z 22 I)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

43、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麦丽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2)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3 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8,0,7 每季度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1次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sI 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2 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3 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4 各喷嘴孔口应元堵塞。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

44、储存量的90%。6 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本规范第E.1 节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8. 0. 8每年应按本规范第E.2节的规定,对每个防护区进行1次模拟启动试验,并应按本规范第7.4. 2条规定进行1次模拟喷气试验。8.0,9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执行。23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表A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褒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幢董记最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建

45、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序号项目内容I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 质量责任制3 主要专业工种人员操作上岗证书4 施工图审查情况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6 施工技标准7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8 现场材料、设备管理9 其他施工单位项目鱼责人监理工程师.盎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z(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24 附录B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划分表B气体灭火系统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分部工程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进场检验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灭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阀驱动装置的安装统安装灭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喷嘴的安装系统工程预制灭;)

46、(系统的安装控制组件的安装模拟启动试验革统调试模拟喷气试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防护区或保护对章与储存装置间验收系统验收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系统功能验收 25 附录C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记录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表C-1表C4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表C-1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执行规范名样且编号子分部工程名称进场检验分项工程名称质量规定规范条款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监理单位检查记最4. 2. 1 4. 2. 2 管材、管道连接件4. 2. 3 4.2.4 灭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阅、单向阀、连接4. 3. 1 管靠流营、安全世放装置、选择阀、闻驱动4. 3. 2 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俭漏装置、减压4.3.4 装置等罪统组件灭虫剂储存容器内4. 3. 3 的克装量与克革压力低压二氧化碳灭火革统储存装置,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榕胶4.3. 5 灭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肇章)监理工程师,盎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施工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lj应作为附件一井归裆 26 表C-2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执行规植名称及编号于分部工程名称l嘉统安装分项工程名称质量规定规起矗款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监理单位检查记录5. 2. 1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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