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86-2013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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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GB 50286 - 2013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6f levee project 实施堤防工程设计规范e1国计划生版就P 2013 - 05- 01 发布2012 -12 - 25 036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统一书号:1580242. 036 定价:36.00元0811 S/N: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lev巳巳projectGB 50286 - 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2、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3 年5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 女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网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010) 63906433 (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北京世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850mmX 1168mm 1/32 6印张153千字2013年5月第1版2013年5月第1次印刷女统一书号:1580242 036 定价:36.00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10) 63906404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3、乡建设部公告第15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6二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2.4、7.2.5、10.1. 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J102号)的要求,对原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进行修订而成

4、的。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对我国堤防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征求了堤防工程设1计、科研、施工及管理等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收集了国内外相关资料,结合堤防工程建设的需要,对关键性技术问题开展了专题论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3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基本资料,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堤基处理,堤身设计,护岸工程设计,堤防稳定计算,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连接,堤防工程的加固、扩建与改建,安全监测设计,堤防工程管理设计等。与原规范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第2章术语、第12章安全监测设计。(2)第6章中增加堤基垂直防渗的内容:

5、(3)第9章中增加抗倾稳定计算的内容。(4)第13章中增加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工程运行管理的内容。(5)附录E中增加堤基的排水减压沟、防洪墙底部渗流计算的内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011) ,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6、: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科学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河海大学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起草人:梅锦山李维涛刘加海张明光余文畴姜家茎蒋肖匮固戴春胜刘亚丽张家发刘克传王府义张艳春宋春山徐文仲郭浩潘少华主要审查人:刘志明肖向红刘咏峰匡少涛何孝悻杨光照马贵生胡一三郭东浦何华松戴力群王雷胡强闰振真周雪晴袁文喜A黄锦林 2 丁留谦周欣华付成伟郑永良郭辉胡永林目次1总则(1 ) 2术语(2 ) 3 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 4 ) 3. 1 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 4 ) 3.2

7、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 5 ) 4 基本资料,. ( 8 ) 4. 1 气象与水文( 8 ) 4.2 社会经济( 8 ) 4.3 工程地形.( 8 ) 4.4 工程地质(1 0) 5 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u 5.1 堤线布置u 5. 2 堤距确定(1 1 ) 5. 3 堤型选择门幻6 堤基处理(1 3 ) 6. 1 一般规定(1 3 ) 6.2 软弱堤基处理(13) 6.3 透水堤基处理(1日6.4 多层堤基处理(1日6. 5 岩石堤基的防渗处理(16) 6. 6 堤基垂直防渗(16) 7 堤身设计口创7.1 一般规定(1 8 ) 7.2 筑堤材料与填筑标准门的 1 nwunuitinru

8、-AnrunLnJunL 水施构排设结台面水程顶俄坡排高堤与与与顶堤坡坡渗堤土堤护防吨AA哼AFhupnun,勺nt句句tt7.8 防洪墙(23)8 护岸工程设计(25) 8. 1 一般规定 (25) 8.2 坡式护岸( 2 6 ) 8.3 坝式护岸( 2的8.4 墙式护岸( 2的13.3 交通与通信设施13.4 其他管理维护设施 (47) 附录A堤基处理计算川附录B设计潮位计算(52)附录C波浪计算(57)附录D护岸计算刊7) 附录E渗流计算附录F抗滑稳定计算.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06)附:条文说明(107) 8.5 其他护岸形式U们9 堤防稳定计算( 32) 9. 1 渗流及渗透

9、稳定计算(32)9.2 抗滑和抗倾稳定计算(3 3 ) 9.3 沉降计算( 3 5 ) m 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连接 (36) 10.1 一般规定门们10.2 穿堤建筑物、构筑物门的10.3 临堤建筑物、构筑物(38)10.4 跨堤建筑物、构筑物(38)11 堤防工程的加固、扩建与改建( 3 9 ) 11. 1 一般规定11. 2 加固与扩建(39)11. 3 改建(42)12 安全监测设计13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45)13. 1 一般规定U13.2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 2 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 2 Terms ( 2 ) 3

10、 Grade and design standards of levee project ( 4 ) 3. 1 Flood control standard and grade of lev巳eproject ( 4 ) 3. 2 Security heightened value and stability safety factor ( 5 ) 4 Basic data ( 8 ) 4. 1 Meteorology and hydrology ( 8 ) 4.2 Social economy ( 8 ) 4. 3 Engineering topography ( 8 ) 4. 4 Engi

11、neering g巳ology(1 0) 5 L巳veelin巳layoutand s巳lectionof levee type (1 1 ) 5. 1 Levee line layout (1 1 ) 5.2 Determination of the spacing of leve巳(11) 5. 3 Selection of levee type (1 2 ) 6 Levee foundation treatments (1 3 ) 6. 1 General requirement (1 3 ) 6.2 Soft levee foundation treatments (1 3 ) 6.

12、3 Pervious lev巳efoundation treatments . (1 5) 6.4 Multi-layer levee foundation treatments (1 5 ) 6. 5 Anti-seepage treatments for rock levee foundation (1 6 ) 6.6 Vertical anti-seepag巳forlevee foundation (1 6 ) 7 Design of levee body (1 8 ) 7. 1 General requirement (1 8 ) 7.2 Standards for levee mat

13、erials and earth levee filling (1 8 ) 4 7. 3 Crest elevation of levee (1 9 ) 7. 4 Crest structure of earth levee (20) 7. 5 Levee slope and berm . (21) 7. 6 Slope protection and slope drainage (21) 7. 7 Anti-seepage and drainage facilities (22) 7. 8 Flood wall . (23) 8 Design of revetment(2日/ 8. 1 Ge

14、neral requirement (25) 8. 2 Slope-type revetment ( 2 6 ) 8. 3 Dam-type revetment . (28) 8.4 Wall-type revetment J. (29) 8. 5 Other types of revetment (30) 9 Leve巳stabilitycalculation (32) 9.1 Seepage field calculation and seepage stability estimation (32) 9.2 Calculation of stability against sliding

15、 and toppling (33) 9.3 Settlement calculation (35) 10 Connection between levee and buildings or structures (36) 10. 1 General requirement (36) 10.2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constracted through levee . (36) 10. 3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constracted near levee (38) 10.4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const

16、racted across levee (38) 11 Strengthening、extensonand reconstruction of levee project (39) 11. 1 General requirement (39) 11.2 Strengthening and extension (39) 11. 3 Reconstruction (42) 12 Design of safety monitoring . (43) 5 13 Design of levee project management (45) 13. 1 General requirement (45)

17、13.2 Scope of project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46) 13.3 Facilities of traffic and communication (47) 13.4 Faciliti臼ofothe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47) Appendix A Calculation of levee foundation treatments (49J Appendix B Design tide level calculaion (52) Appendix C Wave calculation (57) Append

18、ix D Bank protection calculation (67) Appendix E Seepage calculation (78) Appendix F Calculation of stability against sliding (10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0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6)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107) 6 1总AHH1 日只1. 0.1 为适应堤防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堤防工程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做到技术

19、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使堤防工程有效地防御洪(潮)水危害,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加固、扩建、改建堤防工程的设计。1. O. 3 堤防工程设计应以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或防洪(潮)规划为依据。城市防洪堤工程设计还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1. O. 4 堤防工程设计应具备可靠的气象水文、水系水域、地形地质、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等基本资料。堤防工程加固、扩建设计还应具备堤防工程现状及运用情况等资料。1. O. 5 堤防工程设计应满足稳定、应力、变形、渗流控制等方面的要求,还应兼顾河道生态、周边环境及景观要求。1. O. 6 堤防工程设计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并结合工程

20、具体情况,采用安全、经济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1. O. 7 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O.10g及以上地区的1级堤防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应进行抗震设计。1. O. 8 堤防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 2术语2.0.1 债台berm 为保障堤防工程安全,对堤身较高的堤段,在堤坡适当部位设置的具有一定宽度的平台。2.0.2 防浪墙wave wall 为防止波浪翻越堤顶而在堤顶挡水前沿设置的墙体。2.0.3 护坡slop巳protection防止堤防边坡受水流、雨水、风浪的冲刷侵蚀而修筑的坡面保护设施。2.0.4 护岸工程bank protection work

21、s 为防止岸滩冲蚀而修建的平顺护岸、丁坝、矶头、)Im!坝等防护工程。2.0.5 减压井relief well 为降低堤防、闸、坝等建筑物下游覆盖层的渗透压力而设置的井式减压排渗设施。2. O. 6 治导线regulation line 河道整治后在设计流量下的平面轮廓线。2.0.7 穿堤建筑物buildings through levee 以引、排水为目的,从堤身或堤基穿过的管、涵、闸等水利建筑物的总称。2. O. 8 临堤建筑物buildings near levee 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或堤脚线以外修建的不穿越堤身、堤脚的建筑物。2.0.9 跨堤建筑物buildings across le

22、vee 跨越堤防的建筑物。2.0.10决口breach 堤防由于填筑物料、填筑质量、高程等缺陷在水流的作用下冲蚀胡塌,形成缺口,造成水流出的现象。2.0.11 设计枯水位low water 用于护岸工程设计护坡与护脚的分界,通常选取为枯水期水位的多年平均值或相应于某一重现期的枯水位。 3 3 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3.1 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3. 1. 1 堤防工程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据保护区内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和经审批的流域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综合研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护区仅依靠堤防工程达到其防洪

23、标准时,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据保护区内防洪标准较高的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2 保护区依靠包括堤防工程在内的多项防洪工程组成的防洪体系达到其防洪标准时,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按经审批的流域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中堤防工程所承担的防洪任务确定。3 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据经审批的流域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的要求确定。3. 1. 2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失事后遭受洪灾损失的影响程度,可适当降低或提高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当采用低于或高于规定的防洪标准时,应进行论证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 1. 3 堤防工程的级别应根据确定的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按表3.1.3的规定确定。表3.1.3

24、堤防工程的级别防洪标准重现期(年)J堤防工程的级别 4 3. 1. 4 遭受洪(潮)灾或失事后损失巨大、影响十分严重的堤防工程,其级别可适当提高;遭受洪(潮)灾或失事后损失及影响较小或使用期限较短的临时堤防工程,其级别可适当降低。提高或降低堤防工程级别时,1级、2级堤防工程应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级及以下堤防工程应报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 1. 5 堤防工程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3.2 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3.2.1 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应按表3.2.1的规定确定。1级堤防工程重要堤段的安全加高值,经过论证可

25、适当加大,但不得大于1.5m。山区河流洪水历时较短时,可适当降低安全加高值。表3.2.1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堤防工程的级别安全加高值(m)不允许越浪的堤防允许越浪的堤防3.2.2 防止渗透变形的允许水力比降应以土的临界比降除以安全系数确定,无蒙古性土的安全系数应为1.52. 0,站性土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0。元试验资料时,对于渗流出口无滤层的情况,无薪性土的允许水力比降可按表3.2.2选用,有滤层的情况可适当提高,特别重要的堤段,其允许水力比降应根据试验的临界比降确定。表3.2.2无黯性土渗流出口的允许水力比降渗透变形流土型管涌型过渡型级配级配形式Cu:;3 35 连续不连续允许水力O. 2

26、5 O. 35 O. 50 O. 25 0.15 0.10 比降0.35 0.50 0.80 0.40 0.25 0.20 注;Cu为土的不均匀系数。 5 3.2.3 土堤边坡抗滑稳定采用瑞典圆弧法或简化毕肖普法计算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3的规定。表3.2.3土堤边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堤防工程级别1 2 3 4 5 正常运用条件1. 30 1. 25 1. 20 1. 15 1. 10 瑞典非常运用条件I1. 20 1. 15 1. 10 1. 05 1. 05 因弧法安全非常运用条件E1. 10 1. 05 1. 05 1. 00 1. 00 系数正常运用条件1. 50 1. 35 1

27、. 30 1. 25 1. 20 简化毕非常运用条件I1. 30 1. 25 1. 20 1. 15 1. 10 肖普法非常运用条件E1. 20 1. 15 1. 15 1. 10 1. 05 注z运用条件详见本规范第9.2.2条。3.2.4 软弱地基上土堤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当难以达到规定数值时,经过论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3.2.5 防洪墙沿基底面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5的规定。岩基上防洪墙采用抗剪断公式计算抗滑稳定时,防洪墙沿基底面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正常运用条件不应小于3.00,非常运用条件I不应小于2.50,非常运用条件E不应小于2.30。表3.2.5防

28、洪墙沿基底菌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地基性质岩基土基堤防工程级别l 2 3 4、51 2 3 4、5正常运用条件1. 15 1. 10 1. 08 1. 05 1. 35 1. 30 1. 25 1. 20 安全非常运用条件I1. 05 1. 05 1. 03 系数1. 00 1. 20 1. 15 1. 10 1. 05 非常运用条件H1. 03 1. 03 1. 00 1. 00 1. 10 1. 05 1. 05 1. 00 3.2.6 土基上防洪墙基底应力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表3.2.6规定的允许值。表3.2.6土基上防洪墙基底应力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的允许值荷载组合地基土质基本组

29、合特殊组合松软1. 50 2.00 中等坚实2.00 2.50 坚实2. 50 3.00 6 3.2.7 岩基上防洪墙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 7的规定。表3.2.7岩基上防洪墙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堤防工程级别1 2 3 4 正常运用条件1. 60 1. 55 1. 50 1. 45 1. 40 安系全数r非常运用条件I1. 50 1. 45 1. 40 1. 35 1. 30 非常运用条件E1. 40 1. 35 1. 30 1. 25 1. 20 7 4基本资料4.1 气象与水文4. 1. 1 堤防工程设计应具备气温、风况、蒸发、降水、水位、流量、流速、泥沙、潮沙、波浪、冰情、冻

30、土、地下水等气象、水文资料。4. 1. 2 堤防工程设计应具备与工程有关地区的水系分布、水域分布、河势演变和冲淤变化等资料。4.2社会经济4.2.1 堤防工程设计应具备堤防保护区及堤防工程区的社会经济资料。4.2.2 堤防工程保护区的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面积、耕地、人口、城镇分布等社会概况。2 农林牧副渔业、工矿企业、交通、能源、通信、文化设施等行业的规模、资产、产量、产值等国民经济概况。3 生态环境状况。4 历史洪、涝、潮灾害情况。5 相关社会经济发展规划。4.2.3 堤防工程建设区和料场区的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面积、地类、人口、房屋、固定资产等。2 农林牧副

31、渔业、工矿企业、交通、通信、文化教育等设施。3 文物古迹、旅游设施、墓地等。4.3工程地形4.3.1 堤防工程不同设计阶段的地形测量资料应符合表4.3. 1 的规定。图别建筑物类别堤防及地护岸形图交叉建筑物纵断堤防面图横断堤防及面护岸图表4.3.1堤防工程设计各设计阶段的9l图要求设计阶段比例尺图幅范围及断面间距备注1 : 10000 砂基及双层规划1 : 50000 地基背水侧应横向自堤中心线向适当加宽,以涵两侧带状展开100m盖压、盖章范300m,纵向应闭合至围。1 : 1000 自然高地或已建堤防、临水侧为侵1 : 10000 路、渠堤蚀性滩岸时,宜扩至深泌或侵蚀线外初步设计1 : 20

32、0 包括建筑物进出口比例尺宜取1 : 500 及两岸连接范围大比例尺初步设计宜竖向1: 100 取大比例尺。1 : 200 堤线长度超过100km时,横向比例横向1: 1000 尺可采用可行性研究、1 : 10000 1 : 25000 初步设计1 : 50000 竖向1: 100 初步设计断面间隔宜新建堤防每100m取大比例尺。曲线段断面200m测一断面,测宽间距宜缩小。200m600mo 横断面宽度超加固堤防及护岸每50m 100m测一断过500m时,横横向1: 500 面,测宽200m600m向比例尺可采1 : 1000 用1: 2000。老堤加固横向比例尺可采用1: 200 9 4.3

33、.2 新建堤防工程应提供堤中心线纵断面图;加固、扩建堤防工程应同时提供堤顶及临水、背水堤脚线纵断面图。4.4工程地质4.4.1 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设计的工程地质及筑堤材料资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师L188的有关规定。4级、5级堤防工程设计的工程地质及筑堤材料资料可适当简化。4.4.2 堤防工程设计应充分利用已有堤防工程及堤线上修建工程的地质勘测资料,并应收集险工地段的历史和现状险情资料,同时应查明历史险工段和决口堤段的范围、地层结构、防汛抢险和堵口采用的材料等情况。 10 5 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5.1堤线布置5. 1. 1 堤线布置应根据防洪规划,地形、地质条件,河流或海岸

34、线变迁,结合现有及拟建建筑物的位置、施工条件、已有工程状况以及征地拆迁、文物保护、行政区划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分析确定。5. 1. 2 堤线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 堤线布置应与河势相适应,并宜与大洪水的主流线大致平行。2 堤线布置应力求平顺,相邻堤段间应平缓连接,不应采用折线或急弯。3 堤线应布置在占压耕地、拆迁房屋少的地带,并宜避开文物遗址,同时应有利于防汛抢险和工程管理。4 湖堤、海堤堤线布置宜避开强风或暴潮正面袭击。5 城市防洪堤的堤线布置应与市政设施相协调。6 堤防工程宜利用现有堤防和有利地形,修筑在土质较好、比较稳定的滩岸上,应留有适当宽度的滩地,宜避开软弱地基、深水地带、

35、古河道、强透水地基。5. 1. 3 海涂围堤、河口堤防及其他重要堤段的堤线布置,应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并应分析论证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必要时应进行模型试验后分析确定。5.2堤距确定5.2.1 新建或改建河堤的堤距应根据流域防洪规划分河段确定,上下游、左右岸应统筹兼顾。 11 5.2.2 河堤堤距应根据河道的地形、地质条件,水文泥沙特性,河床演变特点,冲淤变化规律,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不同堤距的技术经济指标,并综合权衡有关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后分析确定。5.2.3 受山嘴、矶头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影响,排洪能力明显小于上、下游的窄河段,应采取清除陪碍或展宽堤距的

36、措施。5.3堤型选择5.3.1 堤防工程的形式应根据堤段所在的地理位置、重要程度、堤址地质、筑堤材料、水流及风浪特性、施工条件、运用和管理要求、环境景观、工程造价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5.3.2 加田、改建、扩建的堤防,应结合原有堤型、筑堤材料等因素选择堤型。5.3.3 城市防洪堤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市政设施建设、城市景观与亲水性等选择堤型。5.3.4 相邻堤段采用不同堤型时,堤型变换处应做好连接处理。 12 6堤基处理6.1一般规定6. 1. 1 堤基处理应根据堤防工程级别、堤高、堤基条件和渗流控制要求,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6. 1. 2 堤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渗流控制应

37、保证堤基及背水侧堤脚外土层的渗透稳定。2 堤基应满足静力稳定要求,按抗震要求设计的堤防还应满足抗震动力稳定要求。3 竣工后堤基和堤身的总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量不应影响堤防的安全和运用。6. 1. 3 堤基处理应探明堤基中的暗沟、古河道、塌陷区、动物巢穴、墓坑、窑洞、坑塘、井害、房基、杂填土等隐患,并应采取处理措施。6.2 软弱堤基处理6.2.1 软弱堤基处理应研究软勃土、湿陷性黄土、易液化土、膨胀土、泥炭土和分散性勃土等软弱堤基的物理力学特性和渗透性,并应分析其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6.2.2 堤基中浅埋的薄层软教土宜挖除。当厚度较大难以挖除或控除不经济时,可采用铺垫透水材料加速排水和扩散应力、

38、在堤脚外设置压载、打排水井或塑料排水带、放缓堤坡、控制施工加荷速率等方法进行处理。垫层、排水井等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6.2.3 当软蒙古土堤基采用铺垫透水材料加速排水固结时,其透水材料可使用砂砾、碎石、土工织物,也可结合使用。在防渗体部位应避免造成渗流通道。6.2.4 在软教土堤基上采用连续施工法修筑堤防,当填筑高度达到或超过软土堤基所能承载的高度时,可在堤脚外设置压载。一级压载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两级压载,压载的高度和宽度应由稳定计算确定。6.2.5 软稀土堤基可采用排水砂井和塑料排水带等加速固结,排水井应与透水垫层结合使用。在软站土层下有承压水并危及堤防安全时,应避免排水井穿透软勃

39、土层。6.2.6 在软教土地基上筑堤,可采用控制填土速率的方法。填土速率和间歇时间应通过计算、试验或结合类似工程分析确定。6.2.7 在软教土地基上修筑重要的堤防,可采用振冲法或搅拌桩等方法加固堤基。6.2.8 在温陷性黄土地基上修筑堤防,可采用预先浸水法或表面重锤劳实法处理。在强温陷性黄土地基上修建较高或重要的堤防,应专门研究处理措施。6.2.9 对于必须处理的可液化土层,当挖除有困难或挖除不经济时,可采取人工加密的措施处理。对于浅层的可液化土层,可采用表面振动压密等措施处理;对于深层的可液化土层,可采用振冲、强芳、围封、设置砂石桩加强堤基排水等方法处理。6.2.10 泥炭土无法避开且又不可

40、能挖除时,应根据泥炭土的压缩性采取碎石桩、填石强旁等相应的措施,有条件时,应进行室内试验和试验性填筑。6.2.11 膨胀土堤基,在查清膨胀土性质和分布范围的基础上,必要时应采用挖除、表层防护等方法处理。6.2.12 分散性秸土堤基,在堤身防渗体以下部分应掺人石灰,石灰掺量应根据土质情况由试验确定,其重量比可采用2%4%;均质土堤处理深度可采用O.2mO. 3m,心墙或斜墙土石堤在防渗体下处理深度可采用1.Om1. 2m。在防渗体下游部位可采用满足保护分散性结土要求的滤层。 14 6.3 透水堤基处理6.3.1 表层透水堤基处理可采用截水槽、铺盖、地下防渗墙及灌浆截渗等方法处理。6.3.2 浅层

41、透水堤基宜采用教性土截水槽截渗。截水槽底部应达到相对不透水层,截水槽宜采用与堤身防渗体相同的土料填筑,其压实密度不应小于堤体的同类土料。截水槽的底宽应根据回填土料、下卧的相对不透水层的允许渗透比降及施工条件确定。6.3.3 透水层较厚且临水侧有稳定滩地的堤基,宜采用铺盖防渗措施。铺盖的长度和断面应通过计算确定。计算时,应计算下卧层及铺盖本身的渗透稳定。当利用天然弱透水层作为防渗铺盖时,应查明天然弱透水层及下卧透水层的分布、厚度、级配、渗透系数和允许渗透比降等情况,在天然铺盖不足的部位应采取人工铺盖补强措施。缺乏铺盖土料时,可采用土工膜或复合土工膜,在其表面应设保护层及排气排水系统。6.3.4

42、经技术经济比较,透水堤基可设置地下防渗墙时,防渗墙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6.6节的要求。6.3.5 需要在砂砾石堤基内进行灌浆截渗时,应通过室内及现场试验确定堤基的可灌性,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的有关规定执行。可灌性判别可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6.4 多层堤基处理6.4.1 对多层堤基,可采用堤防临水侧垂直截渗,堤背水侧加盖重、减压沟、减压井等处理措施,也可多种措施结合使用。6.4.2 表层弱透水层较厚的堤基,宜采用盖重处理措施。盖重宜采用透水材料。计算可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6.4.3 表层弱透水层较薄、下卧的透水层基本均匀且厚度足够时,宜采用减压沟处理

43、措施。减压沟可采用明沟,也可采用暗沟。6.4.4 弱透水层下卧的透水层呈层状沉积、各向异性且强透水层位于地基下部或其间夹有教土薄层和透镜体时,宜采用减压井处理措施,应根据渗流控制要求和地层情况,结合施工等因素,合理确定井距和井深。6.4.5 减压沟、减压井宜靠近堤防背水侧坡脚或在盖重末端设置。6.5 岩石堤基的防渗处理6.5.1 当岩石堤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防渗处理:1 强风化或裂隙发育的岩石,可能使岩石或堤体受到渗透破土工合成材料等,均可作为防渗墙墙体材料。采用土工合成材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O.5mm,采用其他材料时,墙体的厚度可按下式计算,并应结合施工要求综合分析确定:d-L叫一D 式中:D一一墙体厚度(m); ,6.H 上、下游水头差(m); J允一一墙体材料的允许比降。坏的。2 因岩溶等原因,渗水量过大,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6.5.2 当岩石堤基强烈风化可能使堤基或堤身受到渗透破坏时,防渗体下的岩石裂隙应采用砂浆或混凝土封堵,并应在防渗体下游设置滤层;非防渗体下直采用滤料覆盖。6.5.3 对岩洛地区,应在查清岩播发育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材料情况,填塞漏水通道。必要时,可加防渗铺盖。6.5.4 当岩石堤基需设置灌浆帷幕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的有关规定执行。6.6 堤基垂直防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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