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e P GB 50400 -2制幅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Engineering technical code for rain utilization in building and sub-district EE- | EE- EE- | . EE- . . EE- . Ez- EE- . EE-EE- | EE- EE-EE- . | | | | . | EE-061221000001 26-09-26 发布2007- 04-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撞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
2、范Engineering technical code for rain utilization in building and sub-district GB到)400-2制幅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4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商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Engineering technical code for rain utilization in building and sub-district GBS04-2创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新华书店经销北京密云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
3、京市兴顺印刷厂印刷铸开本:850X1168毫米1/32 印张:5Y.插页:1 字数:138千字2006年11月第一版2006年11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0册定价:26.00元统一书号:15112. 14437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 网上书店:http:/www.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8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00 -2006,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 O. 6、7.3.1、7.3
4、.3、7.3.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9月26日3 前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J84号关于印发( 200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要求,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北京泰宁科创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参编。规范总结了近年来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的设计经验,并参考国内外相关应用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2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水量与水质、雨水利用系统设置、雨水收集、雨水人渗、雨水储存与回用、水质处理、调蓄排放、施工安装、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本规范以黑体
5、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z北京泰宁科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中国中元兴华工程公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山东建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北京恒动科技开发有
6、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世明赵铿王耀堂杨澎刘鹏朱跃云徐忠辉孙瑛徐志通陈建刚黄晓家王冠军汪慧贞孟德良张永样李桂枝周锡全王研王可为周克晶陈玉芳张书函田浩陈雷5 目次1 总则.2 术语、符号. . . . . . 2 2.1 术语. . . . 2 2. 2 符号. . . . . . . 4 3 水量与水质. . . 7 3.1 降雨量和雨水水质 . . 7 3.2 用水定额和水质. . . . . 7 4 雨水利用系统设置. . . . 9 4.1 一般规定. . . . 9 4.2 雨水径流计算. . . . . 10 4.3 系统选型 . 12 5 雨水收集. . . . 14 5.1 一
7、般规定. . . . 14 5.2 屋面集水沟. . . 14 5.3 半有压屋面雨水收集系统 . 17 5.4 虹吸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 . 19 5.5 硬化地面雨水收集. . . . . . . . 21 5.6 雨水弃流. . . . . 21 5.7 雨水排除. . 23 6 雨水人渗. . . . . 24 6.1 一般规定. . . . 24 6.2 渗透设施. . . . 25 6.3 渗透设施计算. . . . . . . 27 7 雨水储存与回用. 30 7.1 一般规定. . . . 30 7 7.2 储存设施. 31 7.3 雨水供水系统. . 32 7.4 系统控制.
8、33 8 水质处理.34 8.1 处理工艺. 34 8. 2 处理设施. 34 8.3 雨水处理站.35 9 调蓄排放. . 36 10 施工安装.37 10. 1 一般规定.37 10.2 埋地渗透设施. 37 10.3 透水地面.38 10.4 管道敷设.39 10.5 设备安装.40 11 工程验收. . 41 11. 1 管道水压试验. 41 11. 2验收.41 12 运行管理.43 附录A全国各大城市降雨量资料.45 附录B深度系数和形状系数. . 50 本规范用词说明.51 附:条文说明.53 8 1总则1. 0.1 为实现雨水资源化,节约用水,修复水环境与生态环境,减轻城市洪捞
9、,使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与维护。本规范不适用于雨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雨水利用工程。1. O. 3 雨水资源应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利用。1.0.4 有特殊污染源的建筑与小区,其雨水利用工程应经专题论证。1. O. 5设置雨水利用系统的建筑物和小区,其规划和设计阶段应包括雨水利用的内容。雨水利用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1. O. 6 严禁回用商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1. O. 7 雨水利用工程应采取确保人身安
10、全、使用及维修安全的措施。1. O. 8 雨水利用工程设计中,相关的室外总平面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等专业应密切配合,相互协调。1. O. 9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管理与维护,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 2 术语、符号2.1术语2.1.1 雨水利用rain utilization 雨水入渗、收集回用、调蓄排放等的总称。2.1.2 下垫面underlying 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2.1.3 土壤渗透系数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soil 单位水力坡度下水的稳定
11、渗透速度。2.1.4 流量径流系数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 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2.1.5 雨量径流系数pluvio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2. 1. 6 硬化地面impervious surface 通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的不透水或弱透水地面。2. 1. 7 天沟gutter 屋面上两侧收集雨水用于引导屋面雨水径流的集水沟。2.1.8边沟brim gUtter 屋面上单侧收集雨水用于引导屋面雨水径流的集水沟。2.1.9檐沟eaves gutter 屋檐边沿沟
12、长单边收集雨水且溢流雨水能沿沟边溢流到室外的集水沟。2.1.10 长沟long gutter 集水长度大于50倍设计水深的屋面集水沟。2. 1. 11 短沟short gutter 集水长度等于或小于50倍设计水深的屋面集水沟。2. 1. 12 集水向集水长度gutter drainage length 2 从集水沟内分水点到雨水斗的沟长。2.1.13 半有压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gravity-pressure roof rainwater collect system 系统设计流态为无压流和有压流之间的过渡流态的屋面雨水收集系统。2.1.14 虹吸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siphonic roof
13、rainwater col lect system 系统设计流态为水一相有压流的屋面雨水收集系统。2. 1. IS 初期径流initial runoff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2. 1. 16 弃流设施initial rainwater removal equipment 利用降雨厚度、雨水径流厚度控制初期径流排放量的设施。有自控弃流装置、渗透弃流装置、弃流池等。2. 1. 17 渗透弃流井infiltration-removal well 具有一定储存容积和过滤截污功能,将初期径流渗透至地下的成品装置。2.1.18 雨停监测装置monitor of rain-stop 利用雨量
14、法或流量法来监测降雨停止的成品装置。2.1.19 渗透设施infiltration equipment 使雨水分散并被渗透到地下的人工设施。2. 1. 20 储存-渗透设施detention-infiltration equipment 储存雨水径流量并进行渗透的设施,包括渗透管沟、人渗池、人渗井等。2.1.21 人渗池infiltration pool 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人渗的封闭水池。2.1.22 人渗井infiltration well 雨水通过侧壁和井底进行人渗的设施。2. 1. 23 渗透管-排放系统infiltration-drainage pipe system 采用渗透检查
15、井、渗透管将雨水有组织地渗入地下,超过渗透设计标准的雨水由管沟排放的系统。3 2.1.24 渗透雨水口infiltration rainwater inlet 具有渗透、截污、集水功能的一体式成品集水口。2.1.25 渗透检查井infiltration manhole 具有渗透功能和一定沉砂容积的管道检查维护装置。2. 1. 26 集水渗透检查井collect-infiltration manhole 具有收集、渗透功能和一定沉砂容积的管道检查维护装置。2.1.27 雨水储存设施rainwater storage equipment 储存未经处理的雨水的设施。2.1.28 调蓄排放设施dete
16、ntion and ntrolled drainage叫uipment储存一定时间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洪峰径流量、延长排放时间的设施。2.2符号2.2.1 流量、水量、流速W一雨水设计径流总量;Q一一雨水设计流量;?一一设计暴雨强度;q句一一水平短沟的设计排水量;q咱一一水平长沟的设计排水量;r一管内流速;g一一重力加速度;Wi一一设计初期径流弃流量BWs-一渗透量;Wp一一产流历时内的蓄积水量;Wc一一渗透设施进水量;qc一一渗透设施产流历时对应的暴雨强度;Qy一一-设施处理能力;Wy -经过水量平衡计算后的日用雨水量;Q一一-设计排水流量。2.2.2 水头损失、几何特征4 hy.-
17、设计降雨厚度;F一一一汇水面积;P一一设计重现期;Az一一沟的有效断面面积Fhf一一管道沿程阻力损失;l-一管道长度;d一一管道内径;-一初期径流厚度pAs-一有效渗透面积;Fy一一渗透设施受纳的集水面积;Fo-一渗透设施的直接受水面积;Vs一一渗透设施的储存容积;nk-一填料的孔隙率;V一一调蓄池容积。2.2.3 计算系数及其他化一一雨量径流系数;弘一-一流量径流系数;A、b、c、n一一当地降雨参数;m一一折减系数;是也一-安全系数pkdf一-一断面系数;Sx-一深度系数pXx一一-形状系数;Lx一一一长沟容量系数;A一一管道沿程阻力损失系数;.1-一管道当量粗糙高度;Re-雷诺数;一一-综
18、合安全系数;K一一土壤渗透系数zJ一一水力坡降。5 2.2.4 时间6 t一一降雨历时;tl一一汇水面汇水时间;t2一一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ts一一渗透时间;tc一一渗透设施产流历时;T 雨水处理设施的日运行时间;tm-一一调蓄池蓄水历时;t一一排空时间。3 水量与水质3.1 降商量和商水水质3. 1. 1 降雨量应根据当地近期10年以上降雨量资料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可参考附录A。3.1.2 雨水水质应以实测资料为准。屋面雨水经初期径流弃流后的水质,无实测资料时可采用如下经验值z乱70-1mg/L;SS 20-40mg/L;色度10-40度。3.2 用水定额和水质3.2.1 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
19、、车库地面冲洗、车辆冲洗、循环冷却水补水等各项最高日用水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3.2.2 景观水体补水量根据当地水面蒸发量和水体渗透量综合确定。3.2.3 最高日冲厕用水定额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最高日用水定额及表3.2.3中规定的百分率计算确定。褒3.2.3各类建筑物冲厕用水占日用水定额的百分率(单位:%)办公楼、教学楼餐饮业、营业餐厅60-66 5-6.7 3.2.4 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3.2.5 处理后的雨水水质根据用途确定,COD
20、cr和SS指标应满足表3.2. 5的规定,其余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7 表3.2.5雨水处理后民和困指标项目指标循环冷却观赏性娱乐性绿化车辆道路冲厕|系统补水水景水景冲洗浇洒CODn (mg/U 王三30 30 20 30 30 30 30 SS (mg/L) ,; 5 10 5 10 5 10 10 3.2.6 当处理后的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8 4 雨水利用系统设置4.1一般规定4.1.1 雨水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收集回用系统、调蓄排放系统之一或其组合,并满足如下要求:1 雨水人渗系统宜设雨水收集、入渗等设施;2 收集回用系统应设雨水收集、储存
21、、处理和回用水管网等设施;3调蓄排放系统应设雨水收集、储存设施和排放管道等设施。4. 1. 2 雨水入渗场所应有详细的地质勘察资料,地质勘察资料应包括区域滞水层分布、土壤种类和相应的渗透系数、地下水动态等。4.1.3 雨水入渗系统的土壤渗透系数宜为10-6 1O-3m/s.且渗透面距地下水位大于1.Om;收集回用系统宜用于年均降雨量大于400mm的地区;调蓄排放系统宜用于有防洪排涝要求的场所。4.1.4 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1 防止陡坡胡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2 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3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4.1.5 雨水利用系统的
22、规模应满足建设用地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的水平或规定的值,设计重现期不得小于1年,宜按2年确定。4.1.6 设有雨水利用系统的建设用地,应设有雨水外排措施。4.1.7 雨水利用系统不应对土壤环境、植物的生长、地下含水9 层的水质、室内环境卫生等造成危害。4. 1. 8 回用供水管网中低水质标准水不得进入高水质标准水系统。4.2 商水径流计算4.2.1 雨水设计径流总量和设计流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雨水设计径流总量应按下式计算:w = 10lchyF 式中w-一雨水设计径流总量(m3); (A-一雨量径流系数;hy-一设计降雨厚度(mm);F二一汇水面积(hm勺。2 雨水设计流量
23、应按下式计算:Q = ImqF 式中Q一雨水设计流量(L/s); Im一流量径流系数;?一一设计暴雨强度L/(s hm2)J。4.2.2 径流系数应按下列要求确定:(4.2. 1- 1) (4.2.1-2) 1 雨量径流系数和流量径流系数宜按表4.2.2采用,汇水面积的平均径流系数应按下垫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2 建设用地雨水外排管渠流量径流系数宜按扣损法经计算确定,资料不足时可采用O.25O. 4。表4.2.2径流系鼓下垫面种类雨量径流系数流量径流系数中弘m硬屋面、未铺石子的平屋函、沥青屋面0.8-0.9 铺石子的平屋面0.6-0.7 0.8 绿化屋面0.3-0.4 0.4 混凝土和沥青路丽0
24、.8-0.9 O. 9 10 续表4.2.2下垫面种类雨量径流系数流量径流系数中也n块石等铺砌路面0.5-0.6 O. 7 干砌砖、石及碎石路面0.4 0.5 非铺砌的土路面0.3 0.4 绿地O. 15 0.25 水面1 1 地下建筑覆土绿地(覆土厚度;:500mm)O. 15 0.25 地下建筑覆土绿地(覆土厚度250 75 5.2.11 天沟和边沟应设置溢流设施。5.3 半有压屋面雨水收集系统5.3.1 雨水斗应采用半有压式雨水斗,其设计流量不应超过表5.3.1规定的数值。与立管连接的单个雨水斗宜取高限;多斗悬吊管上距立管最近的斗宜取高限,并以其为基准,其他各斗的数值依次比上个斗递减10
25、%。表5.3.1雨水斗的泄流量口径(mm)泄流量(L/s)比8100 1216 150 200 4056 2636 5.3.2 雨水斗应有格栅,格栅进水孔的有效面积应等于连接管横断面积的2,.,2.5倍。5.3.3 多斗雨水系统的雨水斗宜对立管作对称布置,且不得在立管顶端设置雨水斗。5.3.4 布置雨水斗时,应以伸缩缝或沉降缝作为天沟排水分水线,否则应在该缝两侧各设一个雨水斗。当该两个雨水斗连接在同一悬吊管上时,悬吊管应装伸缩接头,并保证密封。5.3.5 同一悬吊管连接的雨水斗应在同一高度上,且不宜超过4个。5.3.6 寒冷地区,雨水斗宜布置在受室内温度影响的屋面及雪水易融化范围的天沟内。雨水
26、立管应布置在室内。17 5.3.7 雨水悬吊管长度大于15m时应设检查口或带法兰盘的三通管,并便于维修操作,其间距不宜大于20m。5.3.8 多斗悬吊管和横干管的敷设坡度不宜小于0.005,最大排水能力见表5.3.8-1和表5.3.8-20表5.3.8-1多斗悬吊管(铸铁管、钢管)的最大排水能力CL/s)水力、援度、ID公N称自m径ml 75 100 150 200 250 300 0.02 3. 1 6. 6 19.6 42. 1 76.3 124. 1 0.03 3.8 8.1 23.9 51. 6 93.5 152.0 0.04 4. 4 9.4 27. 7 59.5 108.0 175
27、.5 0.05 4. 9 10. 5 30.9 66.6 120. 2 196.3 0.06 5.3 11. 5 33. 9 72. 9 132.2 215.0 0.07 5. 7 12.4 36.6 78.8 142.8 215.0 0.08 6. 1 13.3 39. 1 84.2 142.8 215.0 0.09 6. 5 14. 1 41. 5 84.2 142.8 215.0 二呈0.106.9 14.8 41. 5 84. 2 142.8 215.0 注:表中水力坡度指雨水斗安装面与悬吊管末端之间的几何高差(m)加0.5m后与悬吊管长度之比。表5.3.8-2多斗悬吊管(塑料管)的最
28、大排水能力CL/s)水力雄飞管度、泣I外I飞e任、m田G壁RE厚XET 90X 3.2 110X3.2 125X3.7 160X4.7 200X5.9 250X7.3 0.02 5.8 10.2 14.3 27.7 50. 1 91. 0 0.03 7.1 12.5 17.5 33. 9 61. 4 11 1. 5 0.04 8.1 14.4 20.2 39. 1 70.9 128.7 0.05 9. 1 16. 1 22.6 43.7 79. 2 143.9 0.06 10.0 17.7 24.8 47.9 86.8 157.7 0.07 10.8 19. 1 26.8 51. 8 93.8
29、 18 续表5.3.8-2、水力放飞度管、道ID飞外,径、四un伽、埋在囚厚。 T 90X3.2 110X3.2 125X3.7 160X4.7 2X5.9 250X7.3 0.08 11. 5 20.4 28.6 55.3 100.2 170.3 0.09 12.2 21. 6 30.3 58. 7 100.2 170.3 二主0.1012.9 22.8 32.0 58. 7 100.2 170.3 注:表中水力坡度指雨水斗安装面与悬吊管末端之间的几何高差(m)加0.5m后与悬吊管长度之比。5.3.9 雨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见表5.3.90建筑高度不大于12m时不应超过表中低限值,高层建筑不
30、应超过表中上限值。公称直径(mm)排水流量(L/s)表5.3.9立管的最大排水流量5.3.10 一个立管所承接的多个雨水斗,其安装高度宜在同-标高层。当雨水立管的设计流量小于最大排水能力时,可将不同高度的雨水斗接入同一立管,但最低雨水斗应在立管底端与最高斗高差的2/3以上;多个立管汇集到一个横管时,所有雨水斗中最低斗的高度应大于横管与最高斗高差的2/3以上。5.3.11 屋面元溢流措施时,雨水立管不应少于两根。5.3.12 雨水立管的底部应设检查口。5.3.13 雨水管道应采用钢管、不锈钢管、承压塑料管等,其管材和接口的工作压力应大于建筑物高度产生的静水压,且应能承受0.09MPa负压。5.4
31、 虹眼式厘面雨水收集系统5.4.1 屋面溢流设施的溢流量应为50年重现期的雨水设计流量减去设计重现期的雨水设计流量。5.4.2 不同高度、不同结构形式的屋面宜设置独立的收集系统。19 5.4.3 雨水斗的设计流量不得超过产品的最大泄流量,雨水斗应水平安装。5.4.4 悬吊管可无坡度敷设,但不得倒坡。5.4.5 收集系统应方便安装、维修,不宜将雨水管放置在结构柱内。5.4.6 收集系统的管道水头损失计算宜采用达西(Darcy)公式(5.4.6-1) .沿程阻力系数宜按柯列勃洛克(Colebrook-Whi tes) 公式(5.4. 6-2)计算:hf =L兰d 2g 式中hf一二管道沿程阻力损失
32、(m); A 管道沿程阻力损失系数;1一一管道长度(m); d一一管道内径(m); v-管内流速(m/s); g 重力加速度(m/s2)。一=-ZK(-4一十主旦LK巴3. 7 d Re;工!式中.1 管道当量粗糙高度(mm);Re-一雷诺数。(5.4.6- 1) (5.4.6-2) 5.4.7 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40。各种管道流速应满足下列规定:1 悬吊管设计流速不宜小于1m/问2 立管设计流速不宜小于2.2m/s;3 虹吸管道设计流速不宜大于10m/s;4 排出口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1.8m/s.否则应采取消能措施。5.4.8 系统从始端雨水斗至排出口过渡段的总水头损失与流出水头之和,
33、不得大于始端雨水斗至排出管终点处的室外地面的几何高差。20 5.4.9雨水斗顶面至排出管终点处的室外地面的几何高差,立管管径不大于DN75时不宜小于3m.立管管径大于DN75时不宜小于5m。5.4.10 系统中节点处各汇合支管间的水压差值,不应大于O.OlMPa。5.4.11 虹吸雨水管道应采用钢管、不锈钢管、承压塑料管等,其管材和接口的工作压力应大于建筑物高度产生的静水压,且应能承受0.09MPa负压。5.4.12 系统内的最大负压计算值,应根据系统安装场所的气象资料、管道的材质、管道和管件的最大、最小工作压力等确定,但应限于负压0.09MPa之内。5.5 硬化地面南水收集5.5.1 建设用
34、地内平面及竖向设计应考虑地面雨水收集要求,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排向收集设施。5.5.2 硬化地面雨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流量应按本规范第(4.2.1-2)式计算,管道水力计算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相关规定。5.5.3 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低洼处,顶面标高宜低于地面1020mn1。5.5.4 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集水能力,且最大间距不宜超过40m。5.5.5 雨水收集宜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成品雨水口。5.5.6 雨水收集系统中设有集中式雨水弃流装置时,各雨水口至弃流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近。5.6商水弃流5.6.1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外,当
35、设在室内时,应为密闭形式。雨水弃流池宜靠近雨水蓄水池,当雨水蓄水池设在室外时,弃流池不应设在室内。21 5.6.2 地面雨水收集系统设置雨水弃流设施时,可集中设置,也可分散设置。5.6.3 虹吸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弃流装置,其他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渗透弃流装置,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渗透弃流井或弃流池。5.6.4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照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CODCr、55、色度等污染物浓度确定。当元资料时,屋面弃流可采用2-3mm径流厚度,地面弃流可采用3-5mm径流厚度。5.6.5 初期径流弃流量按下式计算:W j =10XXF (5.6.5) 式中Wj一一设计初期径流弃流量(m3
36、); 初期径流厚度(mm)。5.6.6 弃流装置及其设置应便于清洗和运行管理。5.6.7 截流的初期径流可排人雨水排水管道或污水管道。当条件允许,也可就地排入绿地。雨水弃流排入污水管道时应确保污水不倒灌回弃流装置内。5.6.8 初期径流弃流池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截流的初期径流雨水宜通过自流排除;2 当弃流雨水采用水泵排水时,池内应设置将弃流雨水与后期雨水隔离开的分隔装置;3 应具有不小于O.10的底坡;4 雨水进水口应设置格栅,格栅的设置应便于清理并不得影响雨水进水口通水能力;5 排除初期径流水泵的阀门应设置在弃流池外;6 宜在人口处设置可调节监测连续两场降雨间隔时间的雨停监测装置,并与自动控
37、制系统联动;7 应设有水位监测的措施;8 采用水泵排水的弃流池内应设置搅拌冲洗系统。5.6.9 自动控制弃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动闽、计量装置宜设在室外,控制箱宜集中设置,并22 宜设在室内;2应具有自动切换雨水弃流管道和收集管道的功能,并具有控制和调节弃流间隔时间的功能;3 流量控制式雨水弃流装置的流量计宜设在管径最小的管道上;4 雨量控制式雨水弃流装置的雨量计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5.6.10 渗透弃流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井体和填料层有效容积之和不宜小于初期径流弃流量;2 安装位置距建筑物基础不宜小于3m;3 渗透排空时间应按本规范第(6.3.1)式计算,且不宜超过24h。5.7雨水
38、排除5.7.1 建设用地雨水外排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4.2节计算。雨水管道的水力计算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规定。5.7.2 当绿地标高低于道路标高时,雨水口宜设在道路两边的绿地内,其顶面标高应高于绿地2050mm。5.7.3 雨水口宜采用平算式,设置间距不宜大于40m。5.7.4 渗透管-排放系统替代排水管道系统时,应满足排除雨水流量的要求。5.7.5 透水铺装地面的雨水排水设施宜采用明渠。23 6雨水入渗6.1一般规定6.1.1 雨水入渗可采用绿地入渗、透水铺装地面人渗、浅沟与洼地人渗、浅沟渗渠组合人渗、渗透管沟、人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等方式。
39、6. 1. 2 雨水渗透设施应保证其周围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正常使用。6. 1. 3 雨水渗透系统不应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便,不应对小区卫生环境产生危害。地面人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人渗系统相协调。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渗透设施必须设置于建筑物防护距离以外,并不应影响小区道路路基。6. 1. 4 渗透设施的日渗透能力不宜小于其汇水面上重现期2年的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其中入渗池、井的日入渗能力,不宜小于汇水面上的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的1/3。雨水设计径流总量按本规范第(4.2.1-1)式计算,渗透能力按本规范第(6.3.1)式计算。6. 1. 5 人渗系统应设有储存容积,其有效容积宜能调蓄系统产流历时内
40、的蓄积雨水量,并按本规范第(6.3. 46. 3. 6)式计算;入渗池、井的有效容积宜能调蓄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雨水设计重现期应与渗透能力计算中的取值一致。6. 1. 6 雨水渗透设施选择时宜优先采用绿地、透水铺装地面、渗透管沟、人渗井等人渗方式。6.1.7 雨水入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绿地雨水应就地入渗;2 人行、非机动车通行的硬质地面、广场等宜采用透水地面;24 3 屋面雨水的入渗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经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比较确定。6. 1. 8 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设有渗排设施时,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可作为渗透层。6. 1. 9 除地面入渗外,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于3m,并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不产生影响。6. 1. 10 雨水入渗系统宜设置溢流设施。6. 1. 11 小区内路面宜高于路边绿地50100mm,并应确保雨水顺畅流入绿地。6.2渗透设施6.2.1 绿地接纳客地雨水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绿地就近接纳雨水径流,也可通过管渠输送至绿地;2 绿地应低于周边地面.并有保证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