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缮固GB 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Technique code for village rehabilitation20080331发布 200808一01实施宰煞羹翥虿嚣簧躐差激篙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Technique code for village rehabilitationGB 504452帅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8年8月 l 1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6号
2、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45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22(1、2、5)、323(4)、325(2)、332(4、5)、336、341(3)、343(1)、344(3)、346、353(1)、354、356、415、432、624(2)、844、847、1042、lO53、111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3月31日3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
3、批)(建标20073 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和教学单位编制而成。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安全与防灾;4给水设施;5垃圾收集与处理;6粪便处理;7排水设施;8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9公共环境;10坑塘河道;11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12生活用能。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将实践中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修订时参
4、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卡u欠产品安全所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方明赵辉邵爱云单彦名杜白操马东辉赵志军徐海云潘力军邵辉煌冯驺陈敏杜遂傅晶魏保军郭小东4苏经宇黄文雄徐贺文董艳芳崔招女王友斌陈雄志冯新刚刘学功王俊起仝德良5艺芳玲李白潘目 次1总则l2术语33安全与防灾631一般规定632消防整治833防洪及内涝整治1234其他防灾项目整治1435避灾疏散164给水设施1941一般规定1942给水方式1943 d(源2044集中式给水工程204
5、5分散式给水工程2346维护技术245垃圾收集与处理2651一般规定2652垃圾收集与运输2653垃圾处理276粪便处理2861一般规定2862卫生厕所类型选择2863厕所建造与卫生管理要求297排水设施3871一般规定33672排水收集系统73污水处理设施74维护技术8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81一般规定82道路工程83桥涵工程84交通安全设施9公共环境91一般规定92整治措施lO坑塘河道101一般规定102补水103扩容104水环境与景观105安全防护与管理11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111一般规定112保护措施12生活用能121一般规定122技术措施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7“踮弘”盯
6、卵曲北北北蛎非蚰蛆曲nH弛弭H弘盱的1总 则101为提高村庄整治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村庄整治: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现有村庄的整治。103村庄整治应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及自然和人工环境,通过政府帮扶与农民自主参与相结合的形式,分期分批整治改造农民最急需、最基本的设施和相关项目,以低成本投人、低资源消耗的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历史风貌和资源。104村庄整治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分期分批进行,并应充分传承当地历史文化传统,防止违背群众意愿,搞突击运动。并
7、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1充分利用已有条件及设施,坚持以现有设施的整治、改造、维护为主,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严禁盲目拆建农民住宅;2各类设施整治应做到安全、经济、方便使用与管理,注重实效,分类指导,不应简单套用城镇模式大兴土木、铺张浪费;3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生产方式与生活习惯,结合农村人口及村庄发展的长期趋势,科学制定支持村庄整治的县域选点计划;4综合考虑整治项目的急需性、公益性和经济可承受性,确定整治项目和整治时序,分步实施;5充分利用与村庄整治相适应的成熟技术、工艺和设备,优先采用当地原材料,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节约使7用土地;6严格保护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
8、遗产,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严禁毁林开山,随意填塘,破坏特色景观与传统风貌,毁坏历史文化遗存。105村庄整治项目应包括安全与防灾、给水设施、垃圾收集与处理、粪便处理、排水设施、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公共环境、坑塘河道、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生活用能等。具体整治项目应根据实际需要与经济条件,由村民自主选择确定,涉及生命财产安全与生产生活最急需的整治项目应优先开展。村庄整治应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当村庄规模较大、需整治项目较多、情况较复杂时,应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作为指导。106村庄整治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 语201村庄整治village rehabilitati
9、on对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的整顿和治理。202次生灾害secondary induced disasters自然灾害造成工程结构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连锁性灾害。常见的有次生火灾、爆炸、洪水、有毒有害物质溢出或泄漏、传染病、地质灾害等。203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s维持村庄或区域生存的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村庄防灾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及对抗灾救灾起重要作用的指挥、通信、医疗、消防、物资供应与保障等基础性工程设施系统,也称生命线工程。204浊度turbidity反映天然水及饮用水物理性状的指标,是悬浮物、胶态物或两者共同作用造成的在光线方面的散射或吸收状态,也称
10、浑浊度。205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biodegradable waste指可以腐烂的有机垃圾,如食物残渣、树叶、草等植物垃圾等。206堆肥composting在有氧和有控制的条件下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对分类收集的有机垃圾进行的生物分解过程,制作产生肥料。207粪便无害化处理feces harmless treatment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数量,使病原微生物失去传染性,控制疾病传播的过程。2o8卫生厕所sanitaty latrine3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不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209户厕household latrine供
11、农村家庭成员便溺用的场所,由厕屋、便器、贮粪池组成。2010水冲式厕所water closed latrine具有给水和完整的排水设施的厕所。2011人工湿地artificial wetland人工筑成的水池或沟槽,底面铺设防渗漏隔水层,填充一定深度的土壤或填料层,种植芦苇类维管束植物或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污水由湿地一端通过布水管渠进入,与生长在填料表面的微生物和水中溶解氧进行充分接触而获得净化。2012生物滤池biological filter污水处理构筑物,内置填料做载体,污水由上往下喷淋过程中与载体上的微生物及自下向上流动的空气充分接触,获得净化。2013稳定塘stabilization
12、 pond污水停留时间长的天然或人工塘。主要依靠微生物好氧和(或)厌氧作用,以多极串连运行,稳定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2014表面水力负荷hydraulic surface loading每平方米表面积单位时间内通过的污水体积数。2015坑塘pitpond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储水洼地,包括养殖、种植塘及湖泊、河渠形成的支汉水体等。2016滚水坝overflow dam高度较低的溢流水坝,控制坝前较低的水位,也称滚水堰。2017塘堰small reservoir山丘区的小型蓄水工程,用以拦蓄地面径流,供灌溉及居民生活用水,也称塘坝。42018历史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具有历史文
13、化价值的古遗址、建(构)筑物、村庄格局。2019历史文化名村historic village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落。2o20生物质成型燃料biomass briquette将农作物秸秆、农林废弃物、能源作物等生物质通过高压在高温或常温下压缩成热值达1193218840kJkg的高密度棒状或颗粒状的燃料。2,021太阳房solar house依靠建筑物本身构造和建筑材料的热工性能,吸收和储存太阳光热量,满足使用需要的房屋。53安全与防灾31一般规定311村庄整治应综合考虑火灾
14、、洪灾、震灾、风灾、地质灾害、雷击、雪灾和冻融等灾害影响,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灾害综合防御、群防群治的原则,综合整治、平灾结合,保障村庄可持续发展和村民生命安全。312村庄整治应达到在遭遇正常设防水准下的灾害时,村庄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整体功能基本正常,不发生严重次生灾害,保障农民生命安全的基本防御目标。313村庄整治应根据灾害危险性、灾害影响情况及防灾要求,确定工作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灾、洪灾和按表313确定的灾害危险性为C类和D类等对村庄具有较严重威胁的灾种,村庄存在重大危险源时,应进行重点整治,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
15、术标准规定进行防灾整治和防灾建设,条件许可时应纳入城乡综合防灾体系统一进行;表313灾害危险性分类谨划分依据 A B C D灾种地震基本加地震 aO 5o 一10一5 20超过10000的密集区围埝 10000 20151000。15 农作物种植坑塘 600700 1_0 V杂用水坑塘 10002000 051 0 水景观坑塘 5001000 O 2 V污水处理坑塘(厌氧) 6001200 2 55 0污水处理坑塘(好氧) 15003000 1 O15行洪河道生活饮用水河道 1 0 自然 10 工业取水河道河道宽度农业取水两道 1O V水景观河道 O2 V注:坑塘河道水质类别不应低于表中规定标
16、准1013坑塘河道存在下列情况时,应根据当地条件进行整治:1坑塘河道使用功能受到限制影响村庄公共安全、经济发展或环境卫生;2废弃坑塘土地闲置,重新使用具有明显的生态、环境或经济效益。1014坑塘河道整治应结合村庄综合整治统一实施,处理好与防洪、灌溉等相关设施的关系。1015应根据自然条件、环境要求、产业状况及坑塘现有水体容量、水质现状等调整和优化坑塘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近湖泊的坑塘应以旱涝调节为主要功能,兼顾渔业养殖功能;临近村庄的坑塘应以消防备用水源、生活杂用水为主要功能;l|缶近村庄集中排污方向的坑塘宜优先作为污水净化功能使用;2坑塘功能调整不应取消和降低原有坑塘旱涝调节功能;3河
17、道整治不应改变原有功能,应以维护河道行洪、取水功能为主要目的;已废弃坑塘在满足本规范第lo12条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采取拆除障碍物、清理坑塘、疏浚坑塘进出水明渠、改造相关涵闸等措施整治,恢复其基本使用功能。102补 水1021雨量充沛、地下水位较高地区的村庄,应充分利用降雨、地下水进行坑塘河道的自然补水;自然补水不能满足水体容量要求时,可采用人工方式。lo22坑塘河道补水整治应贯彻开源节流方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调整用水结构,发展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类型,提高工业循环用水率,减少或取缔高耗水、低产能的中小型企业;2污水宜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经处理水质达标后可用于农业灌溉,减
18、少新鲜水取用量。461023 山区、丘陵地区的村庄宜充分利用现有水库效能进行蓄水;平原河网、湖泊密集地区的村庄宜充分利用现有取水泵站能力引水,并适度增加旱涝调节坑塘,提高村庄旱季补水应变能力。1024坑塘人工补水可根据当地条件,选择人工引水和人工蓄水两种方式。1人工引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有引水明渠水源基本断流时,宜重新选择水源,采用人工引水方式补水;水源地宜选择l临近坑塘、水量充沛的河道、湖泊、水库或其他旱涝调节坑塘,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32、434的规定;2)引水方式宜优先选择涵闸控制的自流引水方式,其次选择泵站抽升引水方式;3)引水明渠的布置应根据引水方位、地形条件选择在地势低洼、顺坡、
19、线路较短的位置;引水明渠构造结合自然地形可采用浆砌砖、块石护砌明渠或土明渠;4)平原地区宜采用土明渠,山区及丘陵地区宜采用块石、砖护砌明渠。2人工蓄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坑塘原有引水明渠水源出现季节性缺水时,可选用人工蓄水方式补水;2)可采用在坑塘下游排水口处设置节制闸或滚水坝的蓄水方式补水;3)水深要求变化较大的坑塘应采用节制闸控制,按坑塘不同水深要求控制节制闸的开启水位;水深要求变化不大的坑塘可采用滚水坝控制,坝顶高度按坑塘正常水深相应水位高度控制。1025有取水功能的河道出现自然补水不足时,可采取下列措施:471 因水源断流出现自然补水不足时,下游取水构筑物较多的河道应采用人工引水方式保
20、障河道最小流量;下游取水构筑物较少的河道可废弃原有取水构筑物,另选水源地取水,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32、434的规定;2因季节性缺水出现自然补水不足时,可采取局部工程措施人工蓄水;可在取水构筑物处适当挖深河床,降低进水孔或吸水管高度,满足取水水泵有效吸水深度,河床挖深不宜超过lm。103扩 容lo31坑塘水体容量不能满足功能要求时,可进行坑塘扩容。1032可通过扩大坑塘用地面积、提高坑塘有效水深两种形式进行坑塘扩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结合坑塘使用功能、用地条件选择扩容方案,宜首先选择清淤疏浚方式,满足坑塘有效水深;2坑塘扩容规模除特殊要求外,水面面积和水深应符合本规范第1012条的有关规定。
21、1033坑塘扩容整治与周边其他土地利用发生矛盾时,对旱涝调节、污水处理等涉及生产保障、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的坑塘,应遵循扩容优先的原则,其他坑塘应遵循因地制宜、相互协调的原则。lo34旱涝调节坑塘扩容整治应与村庄防灾、排水工程整治相协调,水体调节容量、调蓄水位应达到原有水利排灌控制要求。无相关规定的,其水面面积、常年水深应满足本规范第1012条有关规定的低限要求,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相关规定。1035旱涝调节坑塘扩容整治应充分利用地势低洼区域的湖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禁随意在湖汉等地势低洼的坑塘上填土建造房屋,已建房屋应逐步拆除;2原有单一渔业养殖功能坑塘可改为养殖与旱涝调节兼顾4片的
22、综合功能坑塘;3调整农业用地结构,退田还湖,宜将地势低洼的原有耕地改为旱涝调节坑塘;4受土地条件限制、无法实施旱涝调节坑塘扩容整治的村庄,应按照统一防灾要求进行整治,弥补现有旱涝调节坑塘水体调节容量的不足。1036水景观坑塘扩容整治应根据用地现状,利用闲置土地扩容,满足水景观要求。104水环境与景观1041加强坑塘河道水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功能作用。1042坑塘河道水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的河道、塘堰水体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432、433条的规定;2作为生活杂用水的坑塘不得有污水排入。1043村庄采用氧化沟和稳定塘技术处理污水的,应选择距离村庄不小于300m、并位于夏季
23、主导风向下风向的坑塘,其周边应建设旁通渠,疏导汇流雨水直接排人下游水体。1044不满足使用功能的水体应进行重点整治,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再修复的顺序逐步提高水体水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现有污水排放口应进行截污整治,建设截污管道排人污水集中处理场地;2未接纳工业有毒有害污水的坑塘,清淤淤泥宜用作旱地作物肥料,且不应露天堆放;接纳工业有毒有害污水的坑塘,清淤淤泥应运送到附近污泥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置,无条件的可结合村庄垃圾简易填埋场处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37条的规定;3水体修复宜采用岸边带形种植芦苇、水中种植荷花等喜水植物方式。1045村庄内部或临近村庄的水体可结合村庄布局进行景观建设,包括修建
24、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平台及修整岸边植物等内容。水体护坡宜采用自然护坡、适度采用硬质护砌。严禁在水上建设餐饮、住宅等可能污染水体的建筑,水上游览设施建设不应分隔水体和减少水面面积。105安全防护与管理1051有危险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坑塘河道应实施安全防护整治。1052坑塘安全防护应针对坑塘水深采用不同措施,保障村民生命安全。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护栏、设置警示标志牌、改造边坡、降低水深、拓宽及平整岸边道路等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深在080120m的水体、拦洪溪沟及蓄水塘堰的泄洪沟渠,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警示标志牌;水深超过120m的水体除设置警示标志牌以外,还应采取安全措施;
25、2坑塘水体宜减少直立式护坡,采用缓坡形式边坡,边坡值不应大于l:2;3不宜设置缓坡的水体,应在临水村庄的道路、公共场所等地段设置安全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栏条净间距不应大于12cm;其他临水区段水边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且应保证通道平整。1053严禁在坑塘河道内倾倒垃圾、建筑渣土。1054对坑塘河道实施维护管理,定期清淤保洁,保障整治效果。11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111一般规定儿11村庄整治中应严格、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延续与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农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对于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严格进行保
26、护。1112村庄中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应严格进行保护,并符合下列规定:1下列内容应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严格进行保护:1】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国家历史文化名村i3)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古树以及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名木。2其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遗址、建(构)筑物、村庄格局和具有农村特色、地域特色以及民族特色的建筑风貌、场所空间和自然景观应经过认定,严格进行保护。1113村庄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工作应包括:1调查、甄别、认定保护对象;2制定保护及管理措施。儿14村庄整治
27、不得破坏或改变经认定应予以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整治措施应确保遗存的安全性和遗产环境的和谐性。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区内的村庄整治应制定专项方案,并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整治措施应符合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5 1“15村庄整治应注重保护具有乡土特色的建(构)筑物风貌、山水植被等自然景观及与村庄风俗、节庆、纪念等活动密切关联的特定建筑、场所和地点等,并保持与乡土特色风貌的和谐。112保护措施1121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l保护范围的划定和管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执行,保护范围内严禁从事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的活
28、动;2具备保护修缮需求和相应技术、经济条件的村庄,应按照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要求制定和实施保护修缮措施;3暂不具备保护修缮需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的村庄,应严格保护遗存与特色现状,严禁随意拆除翻新,可视病害情况严重程度适当采取l临时性、可再处理的抢救性保护措施。“22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措施,应以保护历史遗存、保存历史和乡土文化信息、延续和传承传统、特色风貌为目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历史遗存保护主要采取保养维护、现状修整、重点修复、抢险加固、搬迁及破坏性依附物清理等保护措施;2建(构)筑物特色风貌保护主要采取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的改善措施;3村庄特色场所空间保护主
29、要采取完整保护特定的活动场所与环境,重点改善安全保障和完善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4 自然景观特色风貌保护主要采取保护自然形貌、维护生态功能的保护措施。1123历史文化遗产的周边环境应实施景观整治,周边的建(构)筑物形象和绿化景观应保持乡土特色并与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相和谐。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52村庄整治应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与编制的文物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相衔接。II24历史文化名村的整治工作中应保护村庄的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功能布局、道路系统、传统空间尺度及传统景观风貌,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保护和整治
30、措施。5312生活用能121一般规定1211 村庄生活应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1212能源使用时应保证安全,防止燃烧排放物危害身体健康。1213村庄炊事及生活热水用能应逐步以太阳能、改良的生物质燃料等清洁环保能源代替低效率的燃煤、燃柴等常规能源消费类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选用符合标准的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建筑物的设计与施工应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既有建筑物安装太阳能装置不应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2可根据村庄条件选择沼气、改良的生物质燃料、液化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燃气供应场站应规范选址,燃气储运不应遗留安全隐患;3城市附近的村庄可就近选择城镇管道燃气。1214
31、新建房屋应采取节能措施,宜采用保温技术与材料、被动式太阳房技术。有条件地区的村庄应逐步对既有房屋实施节能改造。1215应因地制宜确定能源利用形式,可采用太阳能、改良的生物质燃料及沼气等实用能源。鼓励开发先进能源利用技术及建设示范工程,宜逐步规模化和市场化。122技术措施1221应推广使用省柴节煤炉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省柴炉灶的热效率不应低于20,北方地区“炕连灶”54柴灶热能综合利用效率不应低于50;2需使用煤炭进行炊事或供暖的地区,节煤炉灶热效率不应低于25,小型燃煤单元集中供暖锅炉房热效率不应低于50。1222生物质资源丰富区域,应逐步以热效率较高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秸秆、薪柴、煤炭等
32、。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厂宜根据燃料需求情况由村庄独建或多个村庄合建。1223居住密集,且具有大中型养殖场的村庄,应由村庄或镇建设大中型沼气供气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沼气生产厂的选址应位于村庄常年风向的下风向,不应占用基本农田;2沼气供应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 1220的有关规定;3沼液及沼渣应规范排放或综合利用,不应污染河道或地下水。1224村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房,寒冷及严寒地区村庄的农民住宅宜采用被动式太阳房。1225既有房屋的节能化改造宜根据现有建筑保温技术和材料的价格性能比,并考虑改造的方便和可操作性,分期分批实施。1226年平均风速大于
33、23ms的地区,若具备适合风力发电机安装的场地,可考虑使用风能。家用风力发电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村办风力发电系统应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员须掌握相关技术。1227根据当地资源条件,村庄可选择实施下列实用技术:1距电力系统较远的山区村庄,可采用微水电或小水电进行供电;2距电力系统较远的沿海村庄,可采用小型潮汐发电技术进行供电;3距电力系统较远、但地热资源丰富的村庄,可采用小型55地热发电技术进行供电;4已实现供电且地温资源丰富的村庄,可采用热泵技术供应冬季采暖或夏季制冷。56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
34、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5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帅8条文说明前 言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3月31日以第6号公告批准发布。为便于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农民及基层技术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
35、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规范条文和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至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60目 次l总则633安全与防灾6731一般规定6732消防整治7433防洪及内涝整治7434其他防灾项目整治7635避灾疏散774给水设施7941一般规定7943水源8044集中式给水工程8l45分散式给水工程8446维护技术845垃圾收集与处理8551一般规定8552垃圾收集与运输8553垃圾处理866粪便处理8761一般规定8762卫生厕所类型选择8763
36、厕所建造与卫生管理要求897排水设施9271一般规定9272排水收集系统9373污水处理设施9474维护技术998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10181一般规定10182道路工程10283桥涵工程10684交通安全设施1089公共环境11091一般规定11092整治措施111lo坑塘河道113101一般规定 113102补d(115103扩容117104水环境与景观118105安全防护与管理11911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120111一般规定120112保护措施12112生活用能123121一般规定o o123122技术措施124621总 则101为规范并指导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农民及基层技术人员开
37、展村庄整治工作,确保其科学化、系统化进行,制定本规范。102规范实施中严格避免将村庄整治等同于新村建设的做法。根据村庄整治工作安排,现阶段村庄整治宜以较大规模村庄为主,对从长远发展来看需要迁并的较小规模村庄及各级城乡规划不予保留的村庄不宜进行重点整治,避免浪费投资;如规划确定迁并的村庄确需整治,可参照本规范执行。103开展村庄整治,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_各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村实际为出发点,以“治大、治散、治乱、治空”等“治旧”工作为重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村庄长远发展应
38、遵循各地编制的各级城乡规划内容要求,村庄整治工作应重点解决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人居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兼顾长远。104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并应全面考虑下列工作要求:1应首先明确村庄整治工作中,农民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地位;“整治什么、怎么整治、整治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应由农民自主决定;必须防止借村庄整治活动侵害农民权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各类行为;2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特点,因地制宜进行村庄整治;应避免超越当地农村发展阶段,大拆大建、急于求成、盲目照搬城镇建设模式等行为,防止“负债搞建设”、“大搞新村建设”等情况的发生;占33村庄整
39、治应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首先做好选点工作,避免盲目铺开;4应根据村庄经济情况,结合本村实际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合理选择具体的整治项目;优先解决当地农民最急迫、最关心的实际问题。逐步改善村庄生产生活条件;5村庄整治要贯彻资源优化配置与调剂利用的方针;提倡自力更生、就地取材、厉行节约、多办实事;村庄发展所需空间和物质条件,必须立足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和能源的高效利用,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6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保持原有村落格局,维护乡土特色,展现民俗风情,弘扬传统文化,倡导文明乡风;村庄的自然生态环境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的基本特征,村庄整
40、治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性的利用。具有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的村庄,是历史见证的实物形态,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整治过程中应重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以发展促保护。105村庄整治以政府帮扶与农民自主参与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整治农村公共设施项目,对于农民住宅等非公有设施的整治应根据农民意愿逐步自主进行,本规范不作硬性规定。1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足现有条件及设施,以“治旧”为中心,避免混同于其他建设性规划;2)以公共设施与公共环境整治、改善为主要内容,采用人户访谈、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农民意愿,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评估,合理确定整治项目、整
41、治措施及整治时序;3)提出村庄整治工作的技术要求、实施建议与行动计划;4)注重当前需要,兼顾长远发展,统筹相关规划的内容与要求;5)提供符合村庄整治实施要求的主要技术文件。2村庄整治规划应收集下列相关技术资料:1)与村庄整治涉及项目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文件;2)村庄地形及现状图(1200011000),有条件村庄还应准备村域地形图;若无现成图件,应及时进行测绘;3)村庄的地质资料(重点包括地震断裂带、滑坡、山洪、泥石流等),以及水源与水源地资料。3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应达到“两图三表一书”的要求:1)现状图:标明地形地貌、河湖水面、坑(水)塘、道路、工程管线、公共厕所、垃圾站点、集中畜禽饲
42、养场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各类用地及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与村庄整治密切相关的内容;2)整治布局图:除标明山林、水体、道路、农用地、建设用地等用地的范围外,应根据确定的整治项目,标明主次道路红线位置、横断面、交叉点坐标及标高l给水设施及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水面、坑塘及排水沟渠位置、走向、宽度、主要控制标高及沟渠形式;配电线路的走向;公共活动场所、集中场院、绿地、路灯、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转运点等公共设施的位置、规模和范围;集中禽畜圈舍、集中沼气池等的位置与规模;燃气、供热管线的走向、管径;重点保护的民房、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拟拆迁农宅及腾退建设用地的范围与用途;近期拟建房农户的数量及安排;其他有关设施和构筑物的位置等;3)主要指标表:包括整治前后村庄人口、农户数量、居住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