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449 - 2008 城市容貌标准Standard for urban appearance 2008 -10 -15 发布2009 - 05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囡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容貌标准Standard for urban appearance GB 50449 - 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09 年5 月1 13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北京小华人民共和1网i到家标准城市容辑栋准GB 50,1
2、.19-2008 f.f rlr华人民共和1llljj和城乡ill设部主编11豆l十刷出版社:J1:反( J也JII:北京i!ii出JJIK木JjlJ也:It里IJI11号l司宏大&.C Illi ,1层)(lIll政编码:100038 电话:6390643363906381) 新华书的北京发行1开发行i业界知iHfp ljjlll- fl lplJ 850XI168毫米1/32 L 5印张35千字2009年,1JI第l版2009年4月第l次印刷的j数l-201001Ft 统一书号1580177 140 定价: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容貌标准
3、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容貌际准为国家际准,编号为G504,19-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O. 2、5.0.9、7.O. 5 , 8.0.4C川、10.O. 6条(款)为强1M性杂文,必须严格执行。Jffi(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i1-:4IJ出版社:1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刚吕根据住房租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际(2002)85号)的要求,本标准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主楠,具体由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会向天津市环境卫生
4、工程设计院共同时城市容貌标准比J/T12-1999进行全面蜂订而成。在本标准修订过程中,括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住站了国内外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参考了有关国际部唯有l国外先进技术,把握发展趋势,完整梳理了城市容貌的内涵、剑、延,;)1:在广泛征求全国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本标准修订后共有11萃,主要修订内容是:1.增加了术r-*节,对城市容辑、公共设施等标准rj:J涉及的中11关术语进行了规定:2.将原标准中公共设施章节中的有关城市道路容导lJj阳的规定单设一章,并进行修订和补充;3.增加了城市照明若干规定,井单民一章:4.增加了城市水域若干规定,
5、井单设一章:5.增加了居住区若干规定,并单设一章;6. 但因了原标准1:1-1已有章节,但对各章节内容进行了修订丰11补充。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杂文为强制作t条文,必须严的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平IIX.J强例如:条文的脚释,上悔环境卫生工程设计|览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脚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带要修改在补充之处,古将意过手fI建议寄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在f垃址:上梅frJ1幸1r二i丘石龙路3421弄11号宇邮政结码:200232儿本i际准主缩主在拉、参销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辑单位:上海市市在环境卫生管理局参辑单位: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在天
6、t4n环境卫生工程设it主主要起草人:耳边I伟秦峰冯蒂;在善王F-JJ云哇会在位吕世会软E革主lS;ZY_杰又!根张;在何使宝 ? M 自次忌贝42术语.( 2 ) 3 建叶的班物4 城市道路5 自林绿化6 公共设施7 广告设施与标识( 9 ) 8 城市照明9 公共场所10 城市水域(H)11 居住区本标准用词说明附:杂文说明1总则1. 0.1 为如强城市容税的建设与管理,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保障人体健攘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接发展,制定本标准。1. O. 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容粗的建设与管理。城市中的建q2) 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m1明、公共场j奸、城市水坡
7、、居住区等的容貌,均适用本标准。1. O. 3 城市容辑建设与管理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胁词。1. O. 4 报市容辑建设应充分体现城市特色,保梓当地风程,保持城市环境整洁、美观。1. O. 5 城市容辑的建设与管理,除应符合本书立准外,尚应符合回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 2术语2.0.1 城市容貌urban appearance 城市外现的结合反映,是与城市环境密目相关的城市建(构)筑物、道路、&1林结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照明、公共场所、城市7)(峨、居住区等构成的城市局部或整体景观。2.0.2 公共设施public facility 设置在道路和
8、l公共场所的交通、电力、通信、Iilf政、泊防、环卫、生活1m务、文体休闲等院施。2.0.3城Tf1!r!IJfJ urban lighting 城市功能!在明和景观照明的总称,主要指城市范围内的道路、街桂、住宅i豆、桥梁、隧道、广场、公共结地和建筑物等处的功能照明、景观照明。2.0.4 公共场所public area 机场、车站i、港口、码头、影剧院、体育场(馆川、公园、广场等供公众从J叫I:会活动的各类室外场所。2. O. 5 r-告设施与标识facilities of outcloor advertising ancl slgn 广告设施是指利j有户外场所、空间和设施等设置、悬挂、张贴的
9、广告。标识是指招牌、路锦j国1、指路牌、门M及交通标志牌等视觉lH5jlJ标志。 ? 3 建构筑物3.0.1 新建、扩建、政建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当地风扭,体现城市特色,其造型、装饰等应与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3. O. 2 城市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应按现行国家怀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的有关;晚定进行规制控制;历史保护建(掏)筑物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装饰装修,井应设置专门标志;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建(掏)就物及具有代表性风格的建(向)筑物,宜保持摆在风税特色。3.0.3 现有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J寺设汁造fl才的形态辄色茄,符合街景要求。破贱的建仆的筑
10、物外立即应及时整修。3.0.4 建(梅)筑物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封闭阳台、安装防监宙(门)及空调外机等设施,宜统一规租设置。电力、电信、有线电视、通信等空中架设的缆线宜保持现泡、有序,不得乱拉乱世。3.0.5 建筑物屋顶应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堆放杂物。屋顶安装的设施、设备应规范设置。屋顶色ll宜与)!,I主i景观柏I胁阴。3.0.6 iI岛街商店门回应美观,宜采用透视的防护设施、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物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在11辰、空调外机等设胞的下fE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HJ建筑设计-:illY时)lGB50352 的规定。3.0.7 城市道路两侧的jfJ:tl也分界宜采用进1fl
11、:fm J器、知筒、栅栏等形式,操筒、栅栏的高度不宜超过1.6mo 胡同盟巷、楼111:J,血逝世i宜的景门,其造型、色调应与环境胁册。3. O. 8 城市各类工地应有!甜甜、阻拦遮挡.11lI峭的外观m:与环1日t相协调。11臼街ill.i电施工工地WflEHI宜i9:t不低于2m的iill当脯.H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回墙高度不宜低于1.8m,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m 0 !如白、罔栏保持整洁、完好、美班,并设有皮阁照明装置t;2m以上的工程立面宜使用符合规定的回归封闭。围墙外知!IJ环境应但持整沾,不得堆放材料、在TL具、垃圾等,墙面不得有污迹,克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靠近围墙处的临时
12、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顶部。3.0.9 城市雕塑和各种街景小品应规范设置,其造型、风格、色彩应与闷地环境相协调,应定WJ保洁,保持完好、清洁和美观。SOm关30%主t.Q宽度10-50111关25%幻f草草iU!,2 IX: 1052.5 小型a主二2或Si二2.s 注:指广告设施与标识的任一边边长.5I肯广告设施与标识的单而而帜。7.0.2 广告设施与标识设置应符合城市专项姐姐,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兼顾昼夜景观。7.0.3 广告设施与际识使用的文字、商惊、图案应准确规泪。陈旧、损坏的广告设施与标识应及时更新、i彦复,过WJ和i失去使用价植的广告设施应及时拆除。7. O. 4 广告应
13、张贴在指定场所,不得主o的lill (陶)筑物、公共设施、桥梁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7.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1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2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3 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舰或者建筑物形敬的。4 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5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06 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7.0.6 人流密集、础筑密度荫的城市迫Jl!6沿线,城市主要JYLj且j.盯住钱,主要景区内,严禁设置大型广告设施。 !J 7.0.7 城市公共纯地周边1直接城市现划要求设置广告设随.且
14、宜i!l (t小型广告设施。7.0.8 对外交通道路、场!t-周边广告设施设置不宜过多,宜设置大、rl型广告设施。7. O. 9 l主筑物屋顶不宜设置大型广告(9:施,三层及以下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广告设施,当在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设施时,应严柏控制广告设施的高度,且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建筑物屋顶广告设施的战部构架不谊棵筒,高血:不应大于1m,并$.采取有敢情施保iE广告设施结构稳定、安装牢固。7.0.10 I可一建筑物外立而上的广告的高度、大小应协调有序,且,不应届过)311页,广告设置不j血腥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7. 0.11 人行j迢革上不4得号设i置z缸t大、j汇巾:小二于f主3
15、m(:的l内t人行迫不f僻吁世j宜E广告,人行i道蓝上设置广告的纵向|问可距不j应应J直J、叮牙于三2白5mo7. 0.12 年拙广告色路应协调,H!I田简洁明快、整洁美观。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甜)J;Ilr识别和乘坐。7.0.13 布1挝、横幅、气球、彩虹气脏、空飘物、节目标语、广告*3脱节;r-f气.,)JL投Jlt(jl的时间、地点设置。7.0.14 招牌广告应规范设置;不应多层设置,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商揄以下设置,其Jlq!而高度不得大于3m,宽度不得跑出建筑物两fV!IJ埔町,且必须与建筑立面平行。7.0.15 lf:再钳Jt月1、指路!坤、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标识应设置在适当的地
16、点及位置,规棉、色彩应分类统一,形式、因案JJL与街景协调,:JHH夺路沽,S:c虫子。 10 . 8城市照明8. 0.1 城市照明应与建筑、道路、广场、园林绿化、水域、广告你志等被照明对象及周边环境相快调,;J二体现被照明刘象的特征及功能。照明灯具和附属设备应妥善!息;能安装字兼顾:&:1应m1归及自盛观醋。8.0.2 棍据城市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进行亮度等组划分,合理控制分区亮度,突出商业街区、城市广场等人肮集中的公共|主城、标志性建(构)筑物及主要景点等的景现照明。8.0.3 城市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应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础,满足使用功能,景观效果良好。8.0.4 城市照明应符合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免光污染,并应捋合以下规定:1 城市照明设施的外溢光/杂II!光应避免刘行人平11汽车驾!J员形成失能眩光或不舒适fl玄光。2 城市照明灯具的自主光限制应符合表8.0.4的规定。表8.0.4城市照明灯臭的眩光限制安装商度(m)L与A的关系h王二-.5IJI.二-llOO-.56 J.AO.!i运7()(IO注:JL为灯具与向下垂线成85和90方向间的重量太平均亮度(cGB/T50280 I-的规定一致。10. O. 2 本条JijJ确了城市水域水而的容貌要求。为保持水面清洁,严禁i台r7l 统一书号:1580177 .1:1 0 定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