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16-2010 加氢站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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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GB 50516 - 2010 P 加氢站技术规范加氢站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 实施2010 -12 -01 发布2010 - 05 - 31 bT副计划生版社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统一书号:1580177 442 定价:21. 00元S/N:1 911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v f、ir-piJIPI-P 加氢站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 GB 5051

2、6 - 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0 年1 2 月1 日2010 中国计划出版社原北J 了lpJ, 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 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主编(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63906433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0 X 1168毫米1/32 3. 5印张89千字2010年10月第1版2010年10月第1次印刷印数1-6000册俨司、为统一书

3、号:1580177 442 定价:21. 00元元, 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4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加氢站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16-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O. 2、3.O. 4、3. O. 5、3.O. 6、4.O. 2、4.0.4、5.0.1、5.O. 2(1)、5.0.3、5. O. 7 (3)、6.2. 5、6.2.7、6.2. 9 (2)、6.3.5、6.3.8、6.4.1、6.4.3 (3、6)、6.4. 4、6.4.5、6.5.4、6.5.6、7.1. 2、7.2.1、7.2.2、7.2.4、7

4、.2.6、7.3.1、7.3.3、8.0.1、8.O. 3、8.O. 5、8. O. 9、8.0.10、8.O. 11、8.0.12、10.1. 3、10.2.4、10.3.1、10. 3. 3、11.O. 1、11.O. 5、12.3.2、12.3. 10 (1、2、4)、12.3. 13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O.L. -目U1=1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J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

5、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结合我国加氢站设计、建造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国内外在加氢站、氢气安全方面的标准规范和有关资料,认真总结我国在氢气安全、氢气加氢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3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加氢工艺及设施,消防与安全设施,建筑设施,给水排水,电气装置,采暖通风,施工、安装和验收,氢气系统运行管理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子工程

6、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加氢站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传真:010-68217842 , E-mail: ceedi ceedi. com. cn) ,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 1 浙江大学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北京清能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飞驰绿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7、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陈霖新邓渊毛宗强马建新郑津洋袁柏燕刘玉涛孙美君廖国期孟庆云张立芳赵旭东潘相敏王业勤何文主要审查人:杨葫源张洪雁沈纹倪照鹏马大方周振芳许俊明蒋利军贾铁鹰韩武林王屡郑华目次1总则(1 ) 2术语(2 ) 3 基本规定( 5 ) 4 站址选择( 7 ) 5 总平面布置( 9 ) 6 加氢工艺及设施.(14) 6.1 氢气质量、计量(14)6. 2 氢气压缩工艺及设备(15) 6.3 氢气储存系统及设备4.(1 6) 6. 4 氢气加氢机(1 7 ) 6. 5 氢气管道及附件门的7 消防与安全设施 7.1 消防设施( 2的7.2 工艺系统的安全设施(20)7.3 报警

8、装置( 2 1 ) 8 建筑设施( 23) 9 给水排水U M 电气装置(2日10. 1 供配电(2日10. 2 防雷与接地(2日10. 3 防静电(26)11 采暖通风(27) 12 施工、安装和验收 (28) 12.1 一般规定门们12.2 设备安装12.3 管道安装u12.4 电气仪表安装12. 5 竣工验收13 氢气系统运行管理附录A加氢站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40)附录B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47)附:条文说明川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 Contents ( 1 ) ( 2 )

9、( 5 ) 4 Location .( 7 ) 5 General layout plan equipment ( 9 ) 6 Hydrogen fuelling process alld equipment (1 4 ) 6. 1 Hydrogen quality and metering (1 4 ) 6. 2 Hydrogen compressing process and equipment (1 5 ) 6. 3 Hydrogen storage system and equipment (1 6 ) 6.4 Hydrogen dispenser (1 7) 6. 5 Hydroge

10、n pipelines and accessories (1 8 ) 7 Fire prot巳ctionand safety facilities ( 20) 7. 1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 20) 7. 2 Safety facilities for hydrogen fuelling process system ( 20) 7. 3 Alarm devices 8 Architectural ( 2 1 ) (23) 9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巳(24)10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2 5 ) 1

11、0. 1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25) 10.2 Lightning and grounding ( 25) 10. 3 Protection of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 (26) 11 Heating and ventilation (27) 12 Construction, installation and approval ( 28) 12. 1 General requirement ( 28) 2 3 12. 2 Installation of equipment ( 29) 12. 3 Installation

12、of pipeline ( 3 1 ) 12. 4 Installatio丑ofelectrical instruments ( 34) 12. 5 Construction approval ( 36) 13 Requirements for hydrogen syetem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38) Appendix A Zones of rating for explosion danger in 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 (40) Appendix B Classification of civil buildings prot

13、ect !on (4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4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7)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49) 4 1总-HHHJ 旧只1. 0.1 为了在加氢站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能减排、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氢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建造:1 加氢站:2 加氢加油合建站;3 加氢加气合建站。1. O. 3 加氢站的设计、施工、建造除应符合

14、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2.0.1 加氢站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 为氢能汽车或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2.0.2 自备制氢系统the system of hydrogen produced on slte 在加氢站内设置的制氢系统,通常是制氢、纯化、压缩及其配套设施的总称。2.0.3 加氢加油合建站automobile gasoline and 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 既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又为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或氢气内燃机汽车储氢瓶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储

15、气瓶充装车用压缩氢气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的专门场所。2. O. 4 加氢加气合建站automobile hydrogen and CNG fuel-ling station 既为氢燃料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的储氢瓶或储气瓶充装氢气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又为压缩天然气汽车的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2. O. 5 站房station house 用于加氢站的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0.6 加氢岛hydrogen fue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氢机或氧气天然气混合燃料加气机的平台。2.0.7 加气岛gas fue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压缩天然气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

16、料的加气机的平A口。 2 2. O. 8 加氢机hydrogen dispenser 给汽车的储氢瓶(罐)充装氢气,并带有控制、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2.0.9 加气机gas dispenser . 给汽车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2.0.10 固定式氢气储罐vessels for gaseous hydrogen stor age 固定安装的高压、中压氢气储气压力容器,配带有必要的安全装置,压力和温度检测、显示仪器等。2.0.11 氢气储气瓶组Cylinder assemblies storage for gase-ous hydrogen

17、 将若干个高压氢气储气压力容器或储气瓶组装为整体储气系统的氢气储气设施,配带相应的连接管道、阀门、安全装置等。2.0.12 移动式氢气加氢设施mobile hydrogen fuelling fa-cility 可移动的、直接对氢能汽车或氢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设施。2.0.13 氢气压缩机间hydrogen compressor room 设有加氢站充装氢气增压用氢气压缩机的房间。2. 0.14 撬装式氢气压缩机组portable hydrogen compressor unit 设置在一个或多个可移动或搬运的底座(盘)上的氢气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电气装

18、置、连接管线等。2.0.15 放空排气装置vent unit 用于汇集加氢站的设备、管路系统放空氢气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的排气专用装置。2.0.16 冷凝水排放装置condensate drain unit 用于汇集加氢站的设备、管路系统排放的冷凝水的专用装置。2.0.17拉断阀break away coupling 3 在一定的外力作用下可被分离为两节,分离后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2.0.18 氢气长管拖车tube trailers for gaseous hydrogen 由若干个高压氢气压力容器或气瓶组装后设置在汽车拖车上,用于运输高压氢气的装置,配带相应的连接管道、阀门、安全装置等。

19、4 3基本规定3.0.1 加氢站可采用氢气长管拖车运输、管道输送或自备制氢系统等方式供氢。加氢站可与天然气加气站或加油站联合建站。3.0.2 加氢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O. 2的规定。表3.0.2加氢站的等级划分储氢罐容量(kg)等级总容量G单罐容量一级4000380V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且不得小于杆高的1.5倍=二380V注:1加氢站的撬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施的防火闰距确定。2 加氢站的工艺设施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I级和E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级和N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3 长管拖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

20、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储氢罐的防火距离确定。4 铁路以中心线计,城市道路以相邻路侧计。4.0.5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本规范耐录B的要求。4.0.6 加氢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当加氢加气合建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4.0.7 加氢加油合建站的加油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8 5 总平面布置5.0.1 氢气加氢站、加

21、氢加气合建站、加氢加油合建站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1的规定。5.0.2 加氢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氢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本规范表4.O. 4的防火间距的1.5倍,且小于或等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2 加氢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本规范表4.0.4中的防火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可设置非实体围墙;3 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开放或部分设置非实体围墙。5.0.3 加氢站的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 O. 4 加氢站站区内的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车道

22、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2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汽车停车位处可不设坡度。5. O. 5 加氢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且宜为O.15m0. 20m,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 o 5.0.6 在加氢加油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储氢罐或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与汽油罐之间。5. O. 7 加氢站内的氢气长管拖车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有固定的停放车位,其数量应根据加氢站规模、自备制氢装置生产氢气能力和氢气长管拖车规格以及周转时间等因素确定; 9 6、卢二代电J咛问-、4 表5.0.1站内设施之间汽、柴油罐储氢罐压缩天然气设施

23、名称理地通气管制氢间储气瓶组油罐管口-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储气井埋地油罐6.0 4.0 3.0 5.0 6.0 汽、柴油罐通气管管口8.0 6.0 6.0 6.0 8.0 一级站15.0 5.0 储氢罐二级站一10.0 5.0 三级站8.0 5.0 制氢间12.0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1.5(1. 0) (储气井)可燃气体放空管管口密闭卸油点可燃气压缩机闰可燃气调压阀组间天然气脱情和脱水装置加油机一加氢机、加气机一一站房一一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一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一燃气油热水炉闽、燃气厨房变配电间道路站区围墙注:12 3 4 5 地上油罐与储氢罐等具有可燃气体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均按

24、括号内数值为储气井与储气井之间的距离。 10 加氢机、加油机、加气机与非实体围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撬装工艺设备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制氢间或相应设备的站房、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指根据需要独立设的防火间距(m)可燃气体密闭可燃气体可燃气体天然气加油加氢机、放空管调压阀脱疏和站房管口卸油点压缩机间组司脱水装置机加气机6.0 6.0 6.0 5.0 4.0 4.0 6.0 3.0 6.0 6.0 5.0 8.0 4.0 12.0 9.0 5.0 5.0 10.0 10.0 10.0 10.0 9.0 5.0 5.0 8.0 8.0 8.0 8.0 9.0 5

25、.0 5.0 6.0 6.0 8.0 9.0 9.0 9.0 4.0 4.0 15.0 3.0 3.0 5.0 6.0 6.0 5.0 6.0 6.0 6.0 5.0 6.0 6.0 5.0 4.0 5.0 4.0 4.0 5.0 6.0 5.0 5.0 5.0 5.0 4.0 5.0 一5.0 表中埋地油罐的防火间距增加5m,其间距应从地上油罐的防火堤基脚线计。防火间距确定。量的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储存及加注间、小商晶便利店、厕所等。 11 一一一一千币一一-,; f 叫气A喇叭栅阜续表5.0.1消防泵房其他设施名称和消防水建筑物、池取水口构筑物理地油罐10.0 5.0 汽、柴油罐通气管管口1

26、0.0 7.0 一级站30.0 12.0 储氢罐二级站20.0 12.0 三级站20.0 12.0 制氢闰15.0 15.0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6.0 10.0 (储气井)可燃气体放空管管口6.0 10.0 密闭卸泊点10.0 7.0 可燃气压缩机间8.0 10.0 可燃气调压闰组间8.0 10.0 天然气脱硫和脱水装置15.0 10.0 加油机6.0 8.0 加氯机、加气机6.0 8.0 站房6.0 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6.0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燃气油热水炉闰、燃气厨房变配电间道路站区围墙 12 燃气油)变配热火炉阔、电间燃气厨房8.0 5.0 8.0 5.0 14.0 12.0 12.

27、0 10.0 12.0 9.0 14.0 12.0 14.0 6.0 14.0 6.0 8.0 6.0 12.0 6.0 12.0 6.0 12.0 6.0 8.0 6.0 12.0 6.0 5.0 5.0 道站区路围墙5.0 5.0 4.0 5.0 3.0 5.0 5.0 3.0 4.0 3.0 4.0 3.0 2.0 2.0 2.0 2.0 2.0 3.0 2 氢气长管拖车停车位与站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规范表5.O. 1中氢气储罐的防火距离确定;3 氢气长管拖车的储气瓶卸气端应设钢筋混凝土实体墙,其高度不得低于长管拖车的高度,长度不应小于长管拖车车宽的2倍;4 氢气长管拖车的储

28、气瓶卸气端的钢筋混凝土实体墙可作为站区围墙的一部分。5. O. 8 加氢加气合建站、加氢加油合建站的加油岛、加气岛等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加氢加气合建站中的加氢岛与加气岛可合为同一场所。 13 6 加氢工艺及设施6.1 氢气质量、计量6. 1. 1 加氢站进站氢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氢气GB 3634或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GB/T7445中规定的氢气和高纯氢气质量标准。6. 1. 2 氢气出站的质量应按用户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用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的氢气,应符合燃料电池氢源标准的规定;2 用于氢气内燃汽车或氢气天然

29、气混合燃料汽车的氢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氢气)GB3634的有关规定。6. 1. 3 加氢站的进站氢气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长管拖车运输氢气时,可按氢气储气瓶结构容积和起始、终了的压力及温度修正进行计算;2 当采用氢气管道输送氢气时,宜采用质量流量计计量;3 当采用氢气体积流量计时,其基准工况应为压力101. 325kPa、温度20C。6. 1. 4 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的混合燃料比例,应根据混合燃料汽车发动机的要求确定。混合燃料中的进站天然气质量、计量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516的有关规定。6. 1. 5 用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氢

30、气,进站氢气质量不能达到燃料电池用氢气质量标准时,应根据进站氢气纯度或杂质含量选择相应的氢气纯化装置,氢气纯化装置宜设在氢气压缩机前。6. 1. 6 加氢工艺系统中的纯化、压缩、计量、混合、输送、储存等工序,均应设有压力检测点,并应根据安全运行的要求设置超压或低压报警装置。6.2 氢气压缩工艺及设备6.2.1 加氢站的氢气压缩工艺系统应根据进站氢气输送方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长管气瓶拖车供应氢气时,加氢站内应设增压用氢气压缩机,并按氢气储存或加注参数选用氢气压缩机和一定容量的储氢罐;2 氢气管道输送供氢时,应按进站氢气压力、氢气储存或加注参数选用氢气压缩机和一定容量的储氢罐;3 用于氢

31、燃料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时,应根据所需氢气参数和储存或加注参数选用氢气压缩机和一定容量的储氢罐。6.2.2 自产氢气采用压缩机进行高压储存时,氢气进入氢气压缩机前应设缓冲罐。6.2.3 氢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氢气供应方式、压力、氢气加注要求,以及储氢罐工作参数等因素确定。加氢站应设置备用氢气压缩机。6.2.4 氢气压缩系统采用高增压方式直接向车载储氢罐充装氢气时,应对输送至储氢罐的氢气进行冷却。6.2.5 氢气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压缩机进、出口与第一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2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压、低压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3 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高、

32、过低或油温过富的报警装置;膜式压缩机应设油压过高、过低报警装置;4 压缩机的冷却水系统应设温度和压力或流量的报警和停机装置;5 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置置换吹扫口;6 采用膜式压缩机时,应设膜片破裂报警和停机装置。6.2.6 氢气压缩机卸载排气和各级安全阀的排气宜回流至压缩机前管路或压缩机前氢气缓冲罐。6.2.7 氢气压缩机各级冷却器、气水分离器和氢气管道等排出的冷凝水,均应经各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汇集到冷凝水排放装置,然后排至室外。6.2.8 氢气压缩机的运行管理应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6.2.9 氢气压缩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在压缩机间的氢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其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

33、.50m,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OOm; 2 当采用撬装式氢气压缩机时,在非敞开的箱柜内应设置自然排气、氢气浓度报警、事故排凤及其联锁装置等安全设施;3 氢气压缩机的控制盘、仪表控制盘等,宜设在相邻的控制室内。6.3 氢气储存系统及设备6.3.1 加氢站内的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力应根据车载储氢罐的充氢压力确定。当充氢压力为35MPa70MPa时,加氢站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力宜为35MPa100MPao6.3.2 加氢站内的氢气储气设施宜选用专用固定式储氢罐或氢气储气瓶组。储氢罐或氢气储气瓶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压力容器一二分析设计标准)JB4372的有关规定。6.3.3 加氢站内的储氢罐

34、或氢气储气瓶组,压力宜按2级3级分级设置,各级容量应按各级储气压力、充氢压力和充装氢气量等因素确定。6.3.4 加氢站内宜选用同一规格型号的固定式储氢罐或长管氢气储气瓶组。当选用小容积氢气储气瓶时,每组氢气储气瓶组的总容积(水容积)不宜大于4m3,且瓶数不宜多于60个。6.3.5 固定式储氢罐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安全泄压装置;仁、J 、2 罐顶部应设置氢气放空管,放空管应设置Z只切断阀和取样口;3 应设置压力测量仪表、压力传感器;4 缠绕式储氢罐应设置氢气泄漏报警装置;5 应设置氯气吹扫置换接口。6.3.6 氢气储气瓶组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宜卧式存放。同组氢气储气瓶之间净

35、距不宜小于0.03m,氢气储气瓶组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50m。6.3.7 氢气储气瓶组应按本规范第6.3.5条的规定设置安全设施。6.3.8 储氢罐、氢气储气瓶组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时,相邻的一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或采取其他防撞措施。6.3.9 加氢站氢气储气能力应满足供氢方式、供氢压力、储氢压力、压力等级与氢气充装量、充氢压力以及均衡连续供气的要求。6.4 氢气加氢机6.4.1 氢气加氢机不得设在室内。6.4.2 氢气加氢机的数量应根据所需加氢的氢能汽车数量和每辆汽车所需加注氢气量确定。6.4.3 氢气加氢机应具有充装、计量和控制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氢机额定工作压力应为35MPa或7

36、0MPa;2 加氢机充装氢气流量不应大于5kg/min;3 加氢机应设置安全泄压装置;4加氢机计量宜采用质量流量计计量,最小分度值应为10g; 5 加氢机应设置与加氢系统配套的自动控制装置;6 加氢机进气管道上应设置自动切断阔。6.4.4 氢气加氢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 17 6.4.5 氢气加氢机的加气软管应设置拉断阀。6.4.6 加气软管上的拉断阅、加气软管及软管接头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拉断间在外力作用下分离后,两端应自行密闭;2 加气软管及软管接头应选用具有抗腐蚀性能的材料。6.5 氢气管道及附件6.5.1 氢气管道材质应具有与氢相容的特性,宜采用无缝钢管或高压元缝钢管,并应符合国

37、家现行标准输送流体用元缝钢管GB/T 8163、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和工艺管道)ANSI/ASME B3 1. 3、一般用途的无缝和焊接不锈钢管)ASTMA269的有关规定。6.5.2 加氢站内的所有氢气管道、阀门、管件的设计压力应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10倍,并不得低于安全阀的泄放压力。6.5.3 氢气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焊接或卡套接头;氢气管道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等。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6.5.4 氢气放空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放空管应设置阻火器,阻火器后的放空短管应采用不锈钢材质;2

38、放空管应引至集中排放装置,并应高出屋面或操作平台2m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以上;3 放空管应采取防止雨水僵入和杂物堵塞的措施。6.5.5 加氢站内的室外氢气管道宜明沟敷设或直接埋地敷设。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泡)GB50177的有关规定。6.5.6 站区内氢气管道明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支架、盖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2 不得与空气、汽水管道等共沟敷设; 3 当明沟设有盖板时,应保持沟内通风良好,并不得有积聚氢气的空间。6.5.7 制氢间、氢气压缩机间等室内氢气管道的敷设、安装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的有关规定。7 消防与安全设

39、施7.1消防设施7. 1. 1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7. 1. 2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2台加氢机或加气机应至少配置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氢机或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计算;2 可燃气体压缩机间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配置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只;1台撬装式可燃气体压缩机组应按建筑面积50m2折合计算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 加氢加油合建站中加油部分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4 其余建筑物

40、、构筑物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再关规定。7.2 工艺系统的安全设施7.2.1 加氢站氢气进气总管上应设紧急切断阀。手动紧急切断阔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及时切断氢气源。7.2.2 加氢站内氢气系统、氢气设备上的安全阀泄放排气应回收再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20 表7.2.2安全阀的开启压力设计压力P序号(MPa) 开启压力Po(MPa)1 P,4.00 Po=1. 10P 2 4. 00GB50242的有关规定。12.4 电气仪表安装12.4.1 电气柜、盘及二次回路接线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

41、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的有关规定。12.4.2 照明装置及线路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12.4.3 电气仪表工程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与电气仪表工程安装相关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及管道系统已检验验收,满足施工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2 安装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3 安装所需柜、盘、线缆和仪器仪表等设备、附件、材料均已检验合格,其规格、型号、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12.4.4 设备和管道的防静电接地,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要求。12.4.5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和加氢加气合建站

42、中,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高GB 5025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34 1 接线盒、接线箱等的隔爆面上不应有砂眼、机械伤痕;2 电缆线路穿过不同环境区域时,在交界处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不燃材料堵填严密,再涂塞密封胶泥;交界处采用电缆沟敷设时,应在沟内充沙、填阻火材料或加设防火隔墙;3 钢管与钢管、铜管与电气设施和线缆、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满足防爆要求。12.4.6 电缆施工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43、下列规定:1 电缆进入建筑物或电缆沟时,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出入建筑物或电缆沟处的空隙应采眉不燃材料填塞封闭,管口应密封;2 有防火要求时,电缆穿越墙体或进入电气柜、盘的间隙处应采取防火隔离密封措施。12.4.7 接地装置的施工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设计文件对接地体埋设深度未作规定时,接地体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2 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埋设,接地装置的焊接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3 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采用串接方式。12.4.8 仪表的安装调试,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

44、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师H/T3521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仪表电缆电线敷设和接线前,应进行导通检查与绝缘性能检测;2 仪表外壳、仪表盘(柜)、接线柜(箱)等,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带电,但有可能接触到危险电压的裸露金属部件时,均应做保护性接地;3 屏蔽电缆的屏蔽单端接地,宜在控制室一侧接地。屏蔽电缆保护层、屏蔽层应完好元损。12.4.9 仪表盘及自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 仪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经校验合格;2 仪表安装位置正确、可靠固定,并不得影响测试要求;3 氢气浓度报警探测器应安装在监测空间最高处;4 自控系统、报警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实际使用调试。12.

45、5竣工验收12.5.1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12.5.2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12.5.3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1 综合部分:1)竣工技术文件说明;2)开工报告;3)工程竣工证书;4)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清单及其相应签证文件;5)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复验报告。2 建筑工程: 36 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2)地基验槽记录;3)钢筋检验记录;4)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5)混凝土/砂浆试件试验报告;6)设备基础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记录;7)设备基础沉降记录;

46、8)钢结构安装记录;9)钢结构防火层施工记录;10)防水工程试水记录;11)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试验记录;12)合格焊工登记表;13)隐蔽工程记录;14)防腐工程施工检查记录。3 安装工程:1)合格焊工登记表;2)隐蔽工程记录;3)设备开箱检查记录;4)静置设备安装记录;5)设备清理、检查、吹扫、置换、封存记录;6)设备安装记录;7)设备单机运行记录;8)阀门试压记录;9)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10)管道系统安装检查记录;11)管道系统试验记录;12)管道系统吹扫/置换记录;13)设备、管道系统防静电接地记录;14)电缆敷设和绝缘检查记录;15)报警系统安装检查记录:16)接地体、接地电阻、防雷接地安装测定记录;17)电气照明安装检查记录;18)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查记录;19)仪表调试及其系统试验记录。4 竣工图。5 观感检查记录。 37 一川严阔卢 J 13 氢气系统运行管理13.0.1 氢气系统运行中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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