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36-2009 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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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536 - 2009 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oal mine full-mechanized mining district 2009 - 09 - 03 发布2009 -12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A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oal mine full-mechanized mining district GB 50536 - 2009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2、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9 年1 2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36-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4. 6, 4. 4. 7、5.2.2(5、6)、5.3.8、5.3.9、5.5.3(4)、6.2.9(1)、6.2.10(1、2、3)、6.3.1(4)、8.1. 1、8.4.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九年九月三日

3、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识建标(2006J136号文)的要求,由煤炭t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吸取了我国煤矿综采采区及矿井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的经验,特别注重吸纳引用了近十几年来我国综采长足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经验,同时借鉴了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征求意见稿提出后,广泛征求了全国煤矿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与专家的意见,进行反复研究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地质条件、采煤方法及工艺、采K布置、工作面设备选型、采区运输、通风与安全、电气、监控

4、及通信、节能和减排。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了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给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号,邮政编码:250031,传真:0531-8595301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煤炭t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参编单位:中煤西安设计

5、工程有限责任公司-I .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杨庆铭江道黑郭宝德伍育群陈元艳王惺明付小敏郭俊生郑忠友仲松王荣相霍磊刘长祯主要审查人:郭均生李明武张绍元罗志中李定明戴良发郭小平喊桂茂刘毅鲍巍超魏臻 2 目次l总则(1 ) 2 地质条件(2 ) 2.1 一般规定( 2 ) 2. 2 地质条件( 2 ) 3 采煤方法及工艺(4 ) 3. 1 般规定( 4 ) 3. 2 缓倾斜、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及工艺(4 ) 3. 3 急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及工艺(5 ) 4 采区布置(6 ) 4.1 般规定( 6 ) 4.2 采区布置( 6 ) 4.3 工作面布置.( 7 ) 4.4 巷道布置(

6、8 ) 4. 5 巷道断面与支护.(l O) 4. 6 巷道掘进门门5 工作面设备选型(1 2 ) 5. 1 一般规定(1 2 ) 5. 2 采煤机械选型门2) 5. 3 刮板输送机选型.门川5.4 液压支架选型门川5. 5 运输巷运输设备选型( 1 7 ) 5.6 T作面辅助设备选型( 1 8 ) 6 采区运输6. 1 一般规定( 20 ) 6. 2 煤炭运输6. 3 辅助运输7 通风与安全7. 1 通风7.2 安全g I包气门门8. 1 供电系统及电斥.(27 ) 8. 2 电气设备及变电所(27)8. 3 移动变电站.(2门8. 4 采区线网( 28) S. 5 照明.(29) 8. 6

7、 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 29) 9 监控及通信。)9. 1 监控(30) 9.2 通信10 节能和减排(32 ) 10. 1 节能(32 ) 10.2 减排(32)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 . . . . . . (34) 引用标准名录(35 ) 附:条文说明(37 )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 2 Geological conditions ( 2 ) 2. 1 General requirement ( 2 ) 2.2 Geological conditions ( 2 ) 3 Coal mining method and tec

8、hnics ( 4 ) 3. 1 General requirement ( 4 ) 3. 2 Coal mining method and technics in gently inclined or inclined coal seams ( 4 ) 3. 3 Coal mining method and technics in steep coal seams ( 5 ) 4 Arrangement of mining district ( 6 ) 4. 1 General requirement ( 6 ) 4. 2 Arrangement of mining district ( 6

9、 ) 4.3 Face arrangement ( 7 ) 4. 4 Roadway layout ( 8 ) 4. 5 Road section and support ( 10 ) 4. 6 Roadway excavation ( 1 ) 5 Face equipment selection . (1 2 ) 5. 1 General requirement ( 1 2 ) 5. 2 Coal machinery selection ( 2 ) 5. 3 Scraper co口veyorselection ( 3 ) 5. 4 Hydraulic support sclcction (

10、4) 5.5 (onveyance road transport equipmcnt selection ( 7 ) 5.6 Face auxiliary equipment selcction ( 8 ) 6 Transportation of mining district ( 20 ) 3 6. 1 General requirement ( 20) 6. 2 Coal transportation ( 20) 6. 3 Auxiliary transportation ( 22 ) 7 Ventilation and safety ( 25) 7. 1 Ventilation ( 25

11、 ) 7.2 Safety 门川8 Electric ( 27 ) 8. 1 Power supply system and voltage ( 2 7) 8. 2 Electrical equipment and substation ( 2 7) 8. 3 Mobile substation . (2 7) 8. 4 Electrical network of mining district ( 28 ) 8. 5 Lighting ( 29 ) 8. 6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 29) 9 Monitoring

12、and communication ( 30) 9. 1 Monitoring ( 30) 9. 2 Communication ( 3 1 ) 10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 32 ) 10. 1 Energy saving ( 32 ) 10.2 Emission reduction ( 32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3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35 )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3 7) 4 1总

13、则1.0.1 为积极推广应用井工煤矿综采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实施综采采区的科学合理设计,提高综采采区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矿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等各阶段的综采采区设计,以及生产矿井的综采采区设计。1. O. 3 综采采区设计应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和开采技术条件、可能采用的采煤方法与技术装备以及相关联的矿井主要系统和地面条件等,全面分析采用综采的适应性、安全性、可行性、合理性。1. O. 4综采采区设计应以安全可靠、条件适宜、技术进步、装备适应、减人增效、经济合理、节能减排为准则,以设计本安型、智能型、效益型、节约型采区为目标,切实体现

14、采区生产集约化、采煤工艺装备合理化、系统配套协调化、安全监控信息化,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推行科学管理。1. O. 5 综采采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地质条件2.1一般规定2. 1. 1 综采采区设计应根据经评审备案或批准的地质勘探资料,全面分析采区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的经济基础储量比例以及地面相关情况,并研究采用综采的适应性。2. 1. 2综采采区应进行较为精细的地质勘探,详细查明地质构造和煤层赋存条件,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矿井的综采采区设计,宜以三维地震物探或其他综合勘探地质资料为依据;生产矿井的综采采区设

15、计,可依据生产补充地质资料。2. 1. 3 综采采区的资源储量应以经济的探明及控制资源储量为主,并应达到80%以上;新建矿井的首采工作面应以经济的探明资源储量为主,并应达到80%以上。2. 1. 4 综采采区设计应对地质勘探程度进行评价,对地质资料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2.2地质条件2.2.1 综采工作面的煤层稳定性宜达到较稳定程度,当以特厚煤层为主或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时,可适当放宽要求。2.2.2 采用综采工艺的煤层厚度宜大于0.7m。采高小于1.0m的煤层采用综采,地质构造应简单、煤层赋存宜稳定。2.2.3 采区内应查明和控制落差大于10m的断层。断层发育、小断层较多,不能适应综采正

16、常生产的,不宜采用综采;当煤层较厚,综采能够过断层开采,且技术经济合理的,可采用综采。2.2.4 采区内应查明幅度大于20m的情曲。煤层槽曲发育、起伏频繁或有紧密槽曲,综采不能正常生产的,不宜采用综采。 2 2.2.5 采区内应查明陷落柱、岩浆岩侵入的发育与延展状况。陷落柱较多或岩浆岩较发育,综采不能正常生产的,不宜采用综采。2.2.6 采区内应查明古河床冲刷带的宽度、走向、冲刷深度、展布规律及冲刷性质等,应因地制宜合理布置综采工作面。2.2.7 煤层中硫铁矿结核较多或有较稳定的坚硬夹吁,采煤机不能正常切割的,不宜采用综采。2.2.8 煤层顶板坚硬或底板松软,经采取措施能保证安全生产和支架正常

17、运转的,可采用综采。2.2.9 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采取措施仍不能消除突水危险的,不应采用综采。涌水量较大的丁伞作面,综合治理后能保证综采正常生产时,可采用综采。2.2.10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采取综合防治突出的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能保证安全生产时,可采用综采。2.2.11 容易自燃、自然发火期较短的煤层,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能保证在开采期限内安全生产时,可采用综采。 3 3 采煤方法及工艺3.1 -般规定3. 1. 1 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应根据地质和水文条件、煤层赋存与开采技术条件、设备状况及地面相关因素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比选确定。3. 1. 2 选择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应

18、符合安全可靠、条件适宜、设备适应、先进高效、节能减排的原则;并应简化开采系统和生产环节。3. 1. 3 大型矿井正规采区应采用综采工艺;中型矿井开采条件适宜的,也宜采用综采。3. 1. 4 采用综采工艺的采煤工作面,宜采用后退式回采。3. 1. 5 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工艺,应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3.2 缓倾斜、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及工艺3.2.1 缓倾斜、倾斜煤层宜采用长壁采煤法。当煤层倾角小于120时,可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法;当煤层倾角大于12。时,宜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3.2.2 煤层厚度6m以,开采条件适宜的,宜采用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3.2.3 煤层厚度4.5m6. Om,不

19、适宜采用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的,应采用分层综采或综采放顶煤工艺。3.2.4 煤层厚度5m以上,开采条件适宜的,宜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不具备放顶煤开采条件、又不适宜一次采全高的,应采用分层综采工艺。 4 3.2.5 采高1.5m以下,开采条件适宜的,宜采用薄煤层综采工艺。3.2.6 因受地质条件或地面建(构)筑物压煤等其他因素限制,不能实行长壁式开采的,可采用短壁式综采工艺。3.2.7 煤层厚度变化较大的厚煤层,开采条件适宜的,可在同一工作面内依据煤层厚度变化的需要,分段采用一次采全高或综采放顶煤工艺。3.2.8 对厚度超过适宜放顶煤开采高度的特厚煤层,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分层综采放顶煤工艺

20、或其他相适宜的综采工艺。3.3 急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及工艺3.3.1 对于倾角50。以下的急倾斜煤层,当开采条件适宜时,可采用伪倾斜长壁式综采工艺。3.3.2 对于急倾斜特厚煤层,当开采技术条件适宜时,宜采用水平分层综采放顶煤工艺。水平分层的高度应依据煤层开采条件合理确定。3.3.3 不具备放顶煤开采条件的急倾斜特厚煤层,可采用水平分层综采工艺。 5 4采区布置4.1 -般规定4. 1. 1 采K布置应依据下列基础资料:1 矿井地质勘探以及采区补充勘探的综合资料。2 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等相关内容。3 初步设计审批及有关专题论证文件。4. 1. 2 采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认真分析并正确使

21、用地质资料,采区布置应切合地质构造初煤层赋存的实际情况。2 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规的规定,以及初步设计皮安全专篇的相关原则。3 正确选择采煤方法及工艺。4 合理确定首采工作面及接续工作面的位置及参数。5 合理选择采区与主作面的巷道布置方式。6 简化采;运输、通风、排水等系统,并减少生产环节。7 保证采煤工作面及采区的生产接续。8 体现良好的技术经济效益。4. 1. 3 采区和工作面的采IU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2采区布置4.2.1 采区尺寸应根据地质构造、煤层赋存与开采条件、采煤方法及丁.Z、技术装备等因素,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1232.0 厚层砂质页岩、

22、粉砂岩、砂岩L一一15 5.4.6 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应设置防倒、防滑装置,并应采取防倒、防滑措施。5.4.7 对于设计移架速度大于4架/min的工作面,应配置电液控制系统的被压支架。5.4.8 下列工作面的液压支架应配置大流量安全阀:1 直接顶为3、4类或基本顶为田、N级的工作面。2 顶板有可能发生切冒的浅埋深工作面。3 有冲击地压的工作面。5.4.9 刨煤机工作面的液压支架,除满足工作面支护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液压支架的推移千斤顶应具有保证给定刨深的功能。2 液压支架的底座与刮板输送机之间应设置调斜装置。5.4.10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应选用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并应

23、符合下列规定:I 支架的放煤口应有大块煤破碎装置或措施。2 支架应有对放煤口实施喷雾的防尘喷雾系统。5.4.11 需铺设金属网假顶的分层工作面,宜选用具有自动铺网及自动联网功能的液压支架。5.4.12 采用水砂充填、风力充填管理顶板的工作面,应选用有挡帘、充填管路等附设装置的充填支架。5.4.13 下列工作面破压支架应有防止煤壁片帮的护帮板:1 采高大于3m的工作面。2 节理裂隙发育或煤质松软的中厚煤层工作面。5.4.14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驱动装置处,应选用符合下列要求的过渡支架:1 过渡支架的架型与结构高度应与基本支架相同,支护强度等主要技术参数应与基本支架相贝配。2 放顶煤工作面过渡支架应

24、具有放顶煤的功能。5.4.15 工作面端头支护宜选用端头支架。士作面与运输巷接合16 处的端头支架宜选用偏置式,支架结构应与端头的设备布置相适应,并宜带有推移转载机的动力装置。5.5 运输巷运输设备选型5.5.1 工作面运输巷的运输设备应选用可伸缩带式输送机,以及配套的桥式转载机和破碎机。5.5.2 工作面运输巷桥式转载机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转载机的输送能力应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能力相适应。2 转载机的零部件应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具有互换性。3 转载机的机头及其移动方式应与可伸缩带式输送机的机尾相适应;条件适宜的,转载机可采用自移式。4 转载机的机尾结构应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的结构及端头的

25、设备布置相适应。5 转载机与带式输送机的有效搭接长度应与工作面日推进度及带式输送机机尾的结构相适应。5.5.3 工作面运输巷破碎机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破碎机的出料块度不应大于300mmo2 破碎机的通过能力应与转载机的运输能力相适应。3 破碎机的结构及相关尺寸应与转载机相匹配。4 砸碎机的入料口必须设置防止人员误入破碎机的安全防护设施。5.5.4 下列工作面运输巷应选用轮锤式破碎机:1 转载机的运输能力大于或等于1000t/h的工作面。2 煤的普氏硬度系数j大于或等于2.0的工作面。3 煤层结构复杂,夹砰厚度较大的工作面。5.5.5 工作面运输巷可伸缩带式输送机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带式

26、输送机的运输能力应与转载机的运输能力相适应。2 带式输送机机尾的结构形式与尺寸应与转载机相匹配。3 带式输送机的储带长度不宜小于100m。 17 4 带式输送机的拉紧装置应具有自动拉紧功能。5 输送机必须装备有跑偏、打滑、断带等机械电气安全保护装置。6 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带,输送带及非金属材料零件的安全性能应符合有关规定。5.5.6 丁.作面运输巷宜采用落地式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底板松软、有底鼓的工作面运输巷应选用吊挂式可伸缩带式输送机。5.5.7 工作面运输巷宜铺设1台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当工作面运输巷较长,1台带式输送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选用同型号的带式输送机搭接,但台数不宜超过2台。5.

27、5.8 倾角大于5。的倾斜长壁工作面运输巷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应专门设计,并应有可靠的制动或逆止装置。5.6 工作面辅助设备选型5.6.1 在工作面巷道中应配置乳化液泵站、喷雾泵站、巷道超前支护设备等辅助设备。5.6.2 乳化液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泵站的工作压力应满足支架初撑力的要求,并考虑管路阻力所造成的压降,且不应小于31.5MPao 2 泵站的流量应根据工作面支架的移架速度和每次移架所需要的乳化液体积确定。3 乳化液泵的流量应与泵站的流量相适应,当1台乳化液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配置2台同型号的乳化液泵并联工作。4 泵站应安装1台备用乳化液泵,备用泵的型号应与士作泵相同并可随时技入运行。5

28、 工作与备用乳化液泵的总台数超过2台时,应配置2个乳化液箱,乳化液箱的容量应满足多台泵同时运转的需要。5.6.3 喷雾泵站的工作压力与流量应与采煤机械内、外喷雾系统的压力与流量相适应。18 5.6.4 工作面在道超前支护宜选用单体液压支柱,片,配以长钢梁或饺接顶梁。5.6.5 工作面应根据瓦斯抽采、煤层注水、煤层白燃的防治、顶板或顶煤软化松动、工作面设备防滑等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5.6.6 有条件的工作面可采用简易单轨吊悬挂、前移电缆和液压胶管。19 6采区运输6.1一般规定6. 1. 1 采区运输应满足采区采掘工作的需要,安全可靠,并应符合系统简单、环节少、

29、用人少、效率高与节能的要求。6. 1. 2 采区运输方式与系统应根据采区的生产能力、煤层赋存条件、煤层层数、采掘工作面个数与生产能力、人员与材料设备的运输需要、大巷运输方式与系统、采区巷道布置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 1. 3 采区应采用煤炭运输与辅助运输分开的运输系统。6.2煤炭运输6.2.1 采区煤炭运输应采用连续运输方式。在大苍采用轨道运输的矿井中,当采区石门与煤层之间采用石门溜煤眼布置时,采区石门中可采用轨道运输。6.2.2 士作面运输巷带式输送机与采区运输巷或上、下山运输设备应直接联系,或通过溜煤眼、区段石门联系;多煤层联合布置的采区,当煤层距采区运输巷或上、下山

30、较远,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在工作面运输巷与采区运输巷或上、下山之间设置区段煤仓。6.2.3 采用大巷条带式布置的盘区,工作面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应与大巷带式输送机直接搭接,或通过溜煤眼联系;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在工作面运输巷与大巷之间设置水平煤仓。6.2.4 大巷采用轨道运输的矿井,采区应设置采区煤仓;当采区采用石门溜眼布置时,可不设采区煤仓,而用区段煤仓代替。大苍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的矿井,当只有一个生产采区时,不宜设置采区煤仓;生产采区超过1个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设置采区煤仓。6.2.5 采区运输巷或上、下山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设区段煤仓的采区,采区运输

31、设备的运输能力应满足采区内全部回采工作面运输巷高峰运煤量叠加时的运输要求。2 设置区段煤仓的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来煤都经区段煤仓卸入采区运输设备的采区,采区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可按下式计算:Q,注M式中:Q,一一一采区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t/h); A,一采区的平均日产量(t/d) ; T,一采区日运输时间(h),取16h;Kl一一采区运输不均衡系数,取1.201. 25; K2一一-采区运输能力富余系数,取1.251. 30。(6.2.5) 3 虽设有区段煤仓,但部分回采工作面来煤需直接卸入采区运输设备的采区,采区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根据采区开采计划按采区服务年限内需要的最大运输能力确定。6.

32、2.6 开采近水平煤层的盘区运输巷和开采缓倾斜煤层的采区上、下山,应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盘区运输巷、倾角不大于16。的采区上山和倾角不大于17。的采区下山,应选用普通带式输送机。2 倾角大于160的采区上山和倾角大于17。的采区下山,应选用大倾角带式输送机。6.2.7 采区上山的带式输送机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采区下山的带式输送机应有可靠的逆止装置,大倾角带式输送机应有防止大块煤向下滚动的装置。6.2.8 开采倾斜煤层的采区上山,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 21 用专用溜煤槽自1留运煤戎上链式输送机运煤。6.2.9 采区上山采用白溜运输庇符合下列规定:1 溜煤上山的溜槽与人

33、行道之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隔板或隔墙。2 应有控制溜槽内煤流速度,防止末煤与溜槽粘连,防止大块煤、时滚动和窜出溜槽的措施。6.2.10 开采急倾斜煤层的上山采区,可采用溜煤眼运输,并!但符合下列规定:1 溜煤眼严禁人员通行,也不得兼作进、固凤眼。2 i留煤眼的上口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3 溜煤眼与行人眼之间应设置联络平巷,并在联络平巷处设置检查孔,联络平巷及检查孔的间距不应大于10m。4 7留煤眼应采用完全支架支护,并应有防砸、防堵措施。5 溜煤眼的下口应设置闸门,闸门的通过能力应与涌煤眼的运输能力相适应。6.2.11 大巷采用轨道运输的矿井,以及大苍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g大巷带式输

34、送机的运输能力不能满足采区煤流峰值运输要求的矿井,应设置采区煤仓。采区煤仓应采用圆形立煤仓,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煤矿采区车场和啊室设计规范)GB50534巾的有关规定。6.3辅助运输6.3.1 采区辅助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1 提升高度超过50m的采区上、下山宜采用机械运送人员。2 人员行走距离超过2.0km的采区运输苍租工作面运输苍宜采用机械运送人员。3 液压支架宜整架运送。4 采区内无轨胶轮运输设备,必须采用防爆低污染柴油动力设备或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动力设备。 22 6.3.2 采l丘运输巷和采K上、下山的辅助运输方式宜与大巷相同。大巷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运输的矿井中,采用无轨运输有闲难的采区可根

35、据采区的具体条件选择轨道运输或单轨吊车运输。大巷采用轨道运输的采区,经技术统济比较合理时,也可采用单轨吊车运输。辅助运输上、下山采用轨道运输方式的采区,条件合适时可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6.3.3 采用轨道运输的采区,应根据采区巷道布置、巷道坡度,以及大巷的牵引方式,合理选择采区内的牵引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区内的牵引方式不宜超过2种,有条件的采l泛应采用单一牵引方式。2 大巷采用大坡度机车或无极绳绞车牵引,且采区巷道坡度合适时,采区的牵引方式应与大巷相同。6.3.4 下列采区应实施由井底车场或地面至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作业地点的直达运输:1 采用无轨运输的采区。2 采用轨道运输,而且

36、牵引设备为大坡度机车的采区。3 采用机车牵引的单轨吊车运输的采区,当大巷辅助运输方式与采区相同时。6.3.5 采区巷道掘进肝石宜在采空区内处理,尽量不运出采区。6.3.6 采用无轨运输的采区,掘进而f石宜进入煤炭运输系统运出地面;无法进入煤炭运输系统的极少量研石可采用元轨运输。6.3.7 采用轨道运输的采区,需要运:1采区的掘进叶石应采用轨道运输。当时石量较大,经技术纤j齐比较合理时,也可设置专门的肝石运输设施。6.3.8 写有条件且必要时,工作面巷道可配备小型单轨吊车运送人员和油品、设备零配件、支护材料等小型物料,或配备简易索道设备运送小型物料。6.3.9 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可采用双向带式

37、输送机,在运送 23 煤、肝的同时运送支护材料与小型物件。6.3.10 采区辅助运输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GB50533中的有关规定。 24 7 通风与安全7.1通凤7. 1. 1 综采采区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丁.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的有关规定。2 采区应建立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系统宜简单,风流应稳定,且易于管理,便于事故时人员撤出和反风时风流调节控制。3 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响室有足够的用风量。4 配备符合规定的井下环境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7. 1. 2 综采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最大风速不得超

38、过5m/s。7. 1. 3 高温矿井宜适当加大通风量,但风速不得超过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规的规定。7. 1. 4 条件适宜的采区,宜采取风流与煤流顺向的通风系统。7. 1. 5 通风设施的设计,应便于运输和人员通行。7. 1. 6 采空区使用管道泄水时,应采取避免漏风的措施。7.2安全7.2.1 采隘的防瓦斯、防粉尘、防治水、防灭火、防止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冲击地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的有关规定。7.2.2 高瓦斯矿井,应采取预先抽采、加强通风等综合治理措施。7.2.3 采掘工作面、煤流转载及溜煤眼等处,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7.2.4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

39、区,必须设置水棚或岩粉棚等隔爆设施。 25 7.2.5 受水威胁的采区,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采取预防为主的综合防治水措施;下山采区必须建立可靠的排水系统。7.2.6 开采自燃和容易自燃的煤层,应合理选择采煤方法及tZ、巷道布置及支护方式和通风系统;并应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o7.2.7 高地温采区,经采取加大风量等综合降温措施后,仍达不到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应采用机械降温设施。7.2.8 采用放顶煤综采工艺时,应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t艺特点,对防瓦斯、防粉尘、预防自然发火、防治水以及预防冲击地压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7.2.9 对采区生产的安全环境,应按照本规泡第9.1节的规定,设

40、置监测监控系统和设施。 26 8电气8.1 供电系统及电压8. 1. 1 采区变(配)电所的电源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并引自上级变(配)电所的不同变压器和母线段。8. 1. 2 采区变(配)电所宜由井一F主变电所提供电源。当采区负荷较大,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由地面变电所直接向采区供电,必要时可在采区就近的地面设35kV固定变电站或箱式变电站,经变Fk后以10(6)kV电缆下井向采区供电。8. 1. 3 采区变(配)电所供电系统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正常分列运8. 1. 4 至采区变(配)电所两回路或以上电摞线路中,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满足采区所有负荷的用电要求。8. 1. 5 采

41、区电源电压宜采用6kV或10kV,大型矿井的采区宜采用10kV。采掘运输设备电压可采用3300V、1140V和660V,于持式电气设备和固定照明电压应采用127V。当设备电压采用3300V 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8.2 电气设备及变电所8.2.1 采区电气设备山选用矿用防爆型,具体要求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8.2.2 采区变电所设计应撞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巾采区变电所设计的有关规定执行。8.3 移动变电站8.3.1 综采T作面、综掘工作面宜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移动变 27 电站的台数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负荷及分布情况确定。8.3.2 向采煤工作面供电

42、的移动变电站和设备列车的位置宜距工作面100m150m,且宜布置在进风巷内。8.3.3 采区变电所向采煤工作面移动变电站供电的电源线路,宜在顺槽人口附近设一台高压防爆开关作为移动变电站的进线开关。同一电掘线路串接的移动变电站不宜超过3台。8.3.4 用于移动设备列车和移动变电站的调度绞车电源,应由采区变电所或就近的配电点提供,不应由被移动的电气设备取得。8.4采区钱网8.4.1 采区宜采用放射式与干线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配电点到各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线路供电,分散布置的用电设备宜采用干线式线路供电。当采用于线式线路供电时,线路上的用电设备串接数不宜超过3台。8.4.2 设有3台

43、及3台以上矿用防爆开关的配电点应设置进线矿用防爆开关。配电点矿用防爆开关应按其容量从大到小的排序接线。8.4.3 采掘运输机械的矿用防爆起动器或电控设备及电缆如已由机械设备成套配带,设计可只标注规格型号,开列器材时应予以说明。8.4.4 采区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线网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高瓦斯矿井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区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凤机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主供电源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同时带电的备用电源允许引自其他变压器的低压母结段,但其供电回路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2 采区其他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凤机当设有备用局

44、部通凤机时,应采用同时带电并引自不同母钱段的两回互相独立的电源线路供电;不设备用的局部通凤机,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 28 专用线路供电。3 由局部通凤机供凤的地点,其配电设备必须实现凤电和瓦斯电闭锁,保证在停凤和瓦斯超限时,能切断该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8.4.5 移动变电站电源电缆和3300V设备的电缆应采用煤矿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1l40V设备应采用带分相屏蔽的煤矿用橡胶绝缘专用电缆,660V设备宜采用带分相屏蔽的煤矿用橡胶绝缘专用电缆。固定敷设的电缆可采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铠装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8.4.6 采区高、低压电缆应采用电缆支架或挂钩沿响室及巷道敷设。当电缆需经过采煤工作面时,应敷设在工作面运输机专用电缆槽内。8.4.7 电缆截面选择和长度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巾的有关规定执行。8.5照明8.5.1 采区变电所、采区上下山运输巷、专用人行道、采区车场、工作面运输巷、采煤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和设备列车处,应设固定照明。8.5.2 照明地点的照度及单位面积安装功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中的有关规定选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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