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50-2010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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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GB 50550-2010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trengthening building structures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 实施联合发布2011-02 - 01 发布2010- 0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ep画4up瓜hu民自由佩批国统一书号:15112. 17917 定价:48.00元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

2、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trengthening building structures GB 50550 - 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1 年2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trengthening building structures GB 50550 - 2010 争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

3、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50X1168毫米1/32 印张:10Ys 字数:292千字2010年11月第一版2010年11月第一次印刷定价:48.00元统一书号:15112.17917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 cn 网上书店:http:/www.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8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50一2010,自2011年2月1日

4、起实施。其中,第4.1.1、4.1.2、4.2.1、4.2.2、4.2.3、4.2.5、4.2.6、4.3.1、4.4.1、4.4.5、4.5.1、4.5.2、4.7.1、4.9.2、4.11.1、5.3.2、5.4.2、6.5.1、8.2.1、10.4.2、11.4. 2、12.4.1、12.5.1、12.5.3、13.3.6、13.4.1、13.4.3、15.1.5、15.4.1、15.5.1、16.1. 5、19.4.1、20.3.1、21.4.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7月15日3

5、 前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J102号)下达的任务和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质监、施工等单位共同制订而成。在制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各类结构加固施工方法的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和重点项目的验证性试验;总结了近十五年来我国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经验,并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分析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新加固材料和新施工工艺的试点应用和加固效果的评估。据此,还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

6、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的基本规定、材料、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局部置换混凝土工程、?昆凝土构件绕丝工程、混凝土构件外加预应力工程、外粘或外包型钢工程、外粘纤维复合材工程、外粘钢板工程、钢丝绳网片外加聚合物砂浆面层工程、砌体或混凝土构件外加钢筋网一砂浆面层工程、砌体柱外加预应力撑杆工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钢构件焊缝补强工程、钢结构裂纹修复工程、混凝土及砌体裂缝修补工程、植筋工程、锚栓工程、灌浆工程、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及有关附录。本规范的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充实提高

7、规范的质量,请各使用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数据、资料,随时将意4 见和建议寄交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邮编:610081; http:/ 6 长沙固特邦土木技术发展公司上海怡昌碳纤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同华特种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孙前元梁爽梁坦吴善能黄兴楝林文修卡良桃崔士起郑建岚成勃张鑫莫群速李明柱蒋松岩卢同和潘延平魏建东陈科荣冯鸿浩王立民张成英陈友明张哗徐德新李力平张首文肖雯王聪慧周激王晓波侯发亮彭勃张坦贤周海明何英明刘延年主要审查人员:刘西拉戴藻诚高小旺张家启沈E昆李德荣蒋寿时王

8、庆霖完海鹰唐岱新徐共和程依祖陈跃熙罗进元目次1 总则.1 2 术语.22.1 一般术语.2 2.2 材料术语.3 2.3 施工术语.5 3 基本规定64 材料四4. 1 混凝土原材料.10 4.2 钢材.114. 3 焊接材料. 15 4.4 结构胶粘剂.GB 50300;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1. O. 5 建筑结构加国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及其配套使用的标准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术语2.1一般术语2.1.1

9、结构加固工程structure strengthening engineering 对可靠性不足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进行增强或调整其内力,使之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并力求保持其适用性。2. 1. 2 结构加固工程质量qua1ity of structure strengthening engmeenng 反映结构加固工程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1.3 验收acceptance 结构加固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参与该工程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

10、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查,根据现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 1. 4 进场检查site inspection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加固材料、制品、构配件、连接件、锚固件、器具和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或检验,以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1.5 复验repeat test 凡涉及安全或功能的加固材料、产品,进场时,不论事先持有何种检验合格证书,均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所指定的项目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活动。2. 1. 6批10t在一致条件下生产、施工,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由2 一定数量个体(或散装料)组成的产品或材料集合。2. 1. 7 检验批inspe

11、ction 10t 为实施抽样检验(检查)而指定的受检批次。2. 1. 8 见证取样evidentia1 samp1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业主)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或检测机构专业人员实施的现场取样过程。见证取样的样本应经监督人员签封后,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检测机构进行测试。2. 1. 9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结构加固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1.10一般项目genera1 itelil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 1. 11 原构件existing. structure member 实施加固前的原有(已有)构件。2.1.12

12、基材substrate 涂布胶粘剂或其他粘结材料的被粘物之一。在结构加固工程中,系指被粘结的原构件。若原构件为复合材或组合材,则专指其中被粘合部分的材料。2.2材料术语2.2.1 结构胶粘剂structura1 adhesives 用于承重结构构件胶接的,能长期承受设计应力和环境作用的胶粘剂。在土木工程中,基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其所使用的结构胶粘剂,主要指室温固化的结构胶粘剂。2.2.2 底胶primer 为改善胶接性能并防止基材表面处理后受污染或腐蚀,而先在基材粘合面上涂布的,与结构胶粘剂和基材均有良好相容性和粘附能力的一种室温固化的胶粘剂。2.2.3 裂缝修补胶repairing adhes

13、ive for concrete crack 3 以低秸度改性环氧类胶粘剂配制的用于填充、封闭混凝土裂缝的胶粘剂,也称裂缝修补剂。当有可靠的工程经验时,也可用其他改性合成树脂替代改性环氧树脂进行配制。若工程要求恢复开裂混凝土的整体性和强度时,应使用高粘结性结构胶配制的具有修复功能的裂缝修补胶(剂),也称裂缝修复胶(剂)。2.2.4 裂缝注浆料grout for concrete crack 一种高流态、塑性的、采用压力注人的修补裂缝材料,一般分为改性环氧类注浆料和改性水泥基类注浆料两类。2.2.5 结构界面胶(剂)structural interfacial adhesiveCagent) 为

14、改善粘结材料、加固材料与基材之间的相互粘结性能而在基材表面涂布的胶粘剂,专称为结构界面胶(剂)。其性能和质量完全不同于一般界面处理剂。2.2.6 纤维增强复合材fiber-reinforced polymerCFRP) , com posite FRP 以具有所要求特性的连续纤维或其制品为增强材料,与基体一结构胶粘剂粘结而成的高分子复合材料,简称纤维复合材。在工程结构中常用的有碳纤维复合材、玻璃纤维复合材和芳纶纤维复合材等。2.2.7 阻锈剂corrosion inhibitor 能抑制混凝土中钢筋电化学腐蚀的抑制剂;一般分为掺入型和喷涂型两种。在结构加固中,一般使用后者;仅当重新浇筑棍凝土时

15、,才使用掺入型阻锈剂。2.2.8 聚合物砂浆polymer motar 掺有改性环氧乳液(或水性环氧)或其他改性共聚物乳液的高强度水泥砂浆。结构加固用的聚合物砂浆在安全性能上有专门要求,应与普通聚合物砂浆相区别。2.2.9 结构加固用灌浆料grout for structural strengthening 在混凝土增大截面工程中,为保证钢筋密集部位新旧混凝土之间紧密接合、填充饱满并减小收缩,而掺入细石混凝土的高品质水泥基灌浆料。2.3施工术语2.3.1 表面处理surface treatment, surface preparation 为改善加固材料与原构件之间,或新旧基材之间的粘合能力,

16、而对其表面进行的物理或化学处理。在结构加固工程中以物理处理为主。2.3.2 平整度degree of plainness 原结构构件经修整、处理后,尚允许表面存在的起伏、凹凸程度。2.3.3 垂直度degree of gravity vertical 在设计规定的高度范围内,加固后构件表面轴线偏离重力线的程度。2.3.4 轴线位移displacement ofaxies 结构或构件加固后的轴线实际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2.3.5 尺寸偏差dimensional errors 结构、构件实际几何尺寸与原设计尺寸之间的差值。2.3.6缺陷defect 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

17、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前者对加固后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后者则无决定性影响。2.3.7 返修repmr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现行规范规定的结构加固工程部位采取的整修、补救措施。2.3.8 返工rework 对施工质量不合格且无法返修的结构加固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的措施。5 3基本规定3.0.1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制度以及综合评定施工质量水平的考核制度。3.0.2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应根据其加固材料种类和施工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子分

18、部工程;每一子分部工程应按其主要工种、材料和施工工艺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3.0.3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 结构加固设计单位应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据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2加固材料、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材料和产品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数量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其送样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封;复验不合格的材料和产品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自行抽样、送检的委托检验

19、报告无效;3 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前,应对原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整和支护;4 结构加固工程的每道工序均应按本规范及企业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尚应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相关各专业工种交接时,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6 工程师检查认可。3.0.4 原结构的清理、修整和支护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拆迁原结构上影响施工的管道和线路以及其他障碍;2 卸除原结构上的荷载(当设计文件有规定时); 3 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4 搭设安全支撑及工作平台。3. O. 5 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清除原

20、构件表面的尘土、浮浆、污垢、油渍、原有涂装、抹灰层或其他饰面层;对混凝土构件尚应剔除其风化、剥落、疏松、起砂、蜂窝、麻面、腐蚀等缺陷至露出骨料新面;对钢构件和钢筋,还应除锈、脱脂井打磨至露出金属光泽;对砌体构件,尚应剔除其勾缝在j、浆及己松动、粉化的砌筑砂浆层,必要时,还应对残损部分进行局部拆砌。当工程量不太时,可采用人工清理;当工程量很大或对界面处理的均匀性要求很高时,宜采用高压水射流进行清理。高压水射流的作业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执行;2 应采用相容性良好的裂缝修补材料对原构件的裂缝进行修补;若原构件表面处于潮湿或渗水状态,修补前应先进行疏水、止水和干燥处理。3.0.6 在现场核对原结构构

21、造及清理原结构过程中,若发现该结构整体牢固性不良或原有的支撑、连接系统有缺损时,应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和加固设计单位报告。在设计单位未采取补救措施前,不得按现有加固方案进行施工。3.0.7 建筑结构加固施工的全过程,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1 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p2 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情况应设专人进行检测,并做好观测记录备查;3在加固过程中,若发现结构、构件突然发生变形增大、7 裂缝扩展或条数增多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支顶并及时向安全管理单位或安全负责人发出书面通知;4对

22、危险构件、受力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措施,并应得到监理总工程师的批准;5 当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有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粉尘、噪声、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当使用化学浆液(如胶液和注浆料等)时,尚应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6 化学材料及其产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储藏室内,并应密封存放;7 工作场地严禁烟火,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现场若需动现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用火。3.0.8 当结构加固需搭设模板、支架和支撑时,应根据结构的种类,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昆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23、B 50203的规定执行。3. O. 9 加固工程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的要求和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补充规定。3.0.10 当采用的结构加固方法需做防护面层时,应按设计规定的材料和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其施工过程的控制和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0.11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按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抽样原则及本规范所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3.0.12 检验批中,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加固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过程留置的试件、结构重要部位的加固施工质量等项目,均须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测或

24、结构构件实体见证检验。任何未经见证的此类项目,其检测或检验报告,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依据。3.0.13 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8 除本规范另有专门规定外,其抽检的合格点率应不低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及质量证明文件。3.0.14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其所含检验批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各检验批中每项质量验收记录及其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检查。3.0.15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其质量均符合本规范

25、的合格质量规定;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其质量验收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完整。3.0.16 建筑结构加固子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按本规范第22章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3.0.17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填写质量验收记录。9 4材料4.1 混凝土原材料( 1 )主控项目4. 1. 1 结构加固工程用的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其晶种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圄设计规范GB 50367及设计的规定;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

26、盐水泥GB 175和快硬硅酸盐水泥GB 199等的要求。加固用混凝土中严禁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含氧化物的水泥、过期水泥和受潮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晶种、同一批号且同一次进场的水泥,以30t为一批(不足30t,按30t计), 每批见证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4. 1. 2 普通混凝土中掺用的外加剂不包括阻锈剂),其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及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要求。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含有氧化物或亚硝酸盐的外加剂;上部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还不得使用膨胀荆。必要时

27、,应使用减缩剂。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包括与水泥适应性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10 4. 1. 3 现场搅拌的混凝土中,不得掺入粉煤灰。当采用掺有粉煤灰的预拌混凝土时,其粉煤灰应为I级灰,且烧失量不应大于5%。检查数量:逐批检查。检查方法:检查粉煤灰生产厂出具的粉煤灰等级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商品混凝土检验机构出具的粉煤灰烧失量检验报告。00一般项目4. 1. 4 配制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其粗、细骨料的品种和质量,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

28、:对拌合混凝土,不应大于20mm;对喷射混凝土,不应大于12mm;对掺加短纤维的混凝土,不应大于10mm;2 细骨料应为中、粗砂,其细度模数不应小于2.5。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4. 1. 5 拌制混凝土应采用饮用水或水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规定的天然洁净水。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送独立检测机构化验。4.2钢材( 1 )主控项目4.2.1 结构加圄用的钢筋,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进场时,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国钢筋GB 1499.1、钢

29、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11 筋)GB/T 13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除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强度检验实测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2对受力钢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再生钢筋和钢号不明的钢筋。检查数量:接进场的批次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4.2.2 结构加固用的型钢、钢板及其连接用的紧固件,其晶种、规格

30、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098以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再生钢材以及来源不明的钢材和紧圄件。型钢、钢板和连接用的紧圄件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安全性能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的要求。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逐批检查,且每批抽取一组试样进行复验。组内试件数量按所执行试验方法标准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晶合格证、中文标志、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4.2.3 预应力加固专用的钢材进场时,应根据其晶种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钢

31、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T 13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和碳素结构钢GB/T 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 T 1591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逐批检查,且每批抽取一组试样进12 行复验。组内试件数量按所执行的试验方法标准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4.2.4 千斤顶张拉用的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等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等的规定。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并

32、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4.2.5 绕丝用的钢丝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低碳钢丝)GB/T 343中关于退火钢丝的力学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复验结果的抗拉强度最低值不应低于490MPa。注:若直径4mm退火钢丝供应有困难,允许采用低碳冷拔钢丝在现场退火。但退火后的钢丝抗拉强度值应控制在(490-540)MPa 之间。检查数量:按进场批号,每批抽取5个试样。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规定的方法进行复验,同时,尚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4.2.6 结构加固用的钢丝绳网片应根据设计规定选用高

33、强度不锈钢丝绳或航空用镀铸碳素钢丝绳在工厂预制。制作网片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应为6X7+IWS金属股芯右交互捻小直径不松散钢丝绳(图4.2.6a),或lX19单股左捻钢丝绳(图4.2.6b); 其钢丝的公称强度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的规定值。钢丝绳网片进场时,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丝绳GB/T 9944和行业标准航空用钢丝绳YB/T 5197等的规定见证抽取试件作整绳破断拉力、弹性模量和伸长率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13 GB 50367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

34、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注:单股钢丝绳也称钢绞线(圈4.2. 6b) ,但不得擅自将6X7+IWS金属股芯不松散钢丝绳改称为钢绞线。若施工图上所写名称不符合本规范规定,应要求设计单位和生产厂家书面更正,否则不得付诸施工。(a) 6X7+ IWS钢丝绳(b) lX19钢绞线(单股钢丝绳)图4.2.6钢丝绳的结构形式4.2.7 结构加固用的钢丝绳网片,其经绳与纬绳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以及相应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连接质量应牢固j元松弛、错位。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手拉。( rr )一般项目4.2.8 加固用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以及颗粒状或片状老

35、锈,也不得将弯折钢筋敲直后作受力筋使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9 型钢、钢板以及连接用的紧固件,其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进行检查和合格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14 符合该规范的要求。4.2.10 预应力筋和预应力撑杆,以及其锚固件、锚夹具等零部件,其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氓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符合该规范的要求。4.2.11 冷拔低碳退火钢丝的表面不得有裂纹、机械损伤、油污和锈蚀。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油污可用吸温性好的薄纸

36、擦拭检查。4.2.12 结构加固用的钢丝绳不得涂有油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拆散钢丝绳进行触摸检查。必要时也可用沸水浸泡检查。4.3焊接材料( 1 )主控项目4.3.1 结构加固用的焊接材料,其品种、规格、型号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接材料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等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不合格的焊接材料不得使用。检查数量:应按产品复验抽样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检查方法:检查产晶合格证、中文标志及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crr)一般项目4.3.2 焊条应元焊芯锈蚀、药皮脱落等影响焊条质量的损伤和

37、缺陷;焊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现行国家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值。15 检查数量:按使用量1%,且不少于10包抽查。当使用量少于10包时,应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及测定焊条含水率。4.4 结构胶粘剂( 1 )主控项目4.4.1 加固工程使用的结构胶粘剂,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结构胶粘剂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对其晶种、级别、批号、包装、中文标志、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厂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同时,应对其钢-钢拉伸抗剪强度、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和耐湿热老化性能等三项重要性能指标以及该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对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建筑加固用的粘钢和粘贴纤维复合材的结构

38、胶粘剂,尚应进行抗冲击剥离能力的见证取样复验;所有复验结果均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叶规范)GB 50367及本规范的要求。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号见证取样3件,每件每组分甜、取500g,并按相同组分予以混匀后送独立检验机构复检。检验时,每一项目每批次的样晶制作一组试件。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扯号、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的前提下,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厂检验报告、进场见证复验报告,以及抗冲击剥离试件破坏后的残件。4.4.2结构胶粘剂安全性能复验采用的测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钢拉伸抗剪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GBjT 7124测定,

39、但钢试片应经喷砂处理。2 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抗冲击剥离能力和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应分别按本规范附录E、附录F和附录G测定。其中,抗冲击剥离试件破坏后的残件,应经设计人员确认其剥离长16 度后,方允许销毁。4.4.3 对结构胶粘剂性能和质量的复验,宜先测定其不挥发物含量;若测定结果不合格,便不再对其他复验项目进行测定,而应检查该结构胶存在的质量问题。若发现有问题,应弃用该型号胶粘剂。4.4.4 结构胶粘剂耐温热老化性能的见证抽样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进入加固市场前未做过该性能验证性试验的产品,应将见证抽取的样品送独立检测机构补做验证性试验。其试验方法及评定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昆凝土

40、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及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2 对该性能已通过独立检测机构验证性试验的产品,其进场复验,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进行快速检测与评定;3 当一种胶粘剂的快速复验不合格时,允许重新采用本规范附录H规定的试验方法,以加倍试件数量再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允许改评为符合耐老化性能要求的结构胶粘剂;4 不得使用仅具有湿热老化性能快速复验报告的胶粘剂。4.4.5 加固工程中,严禁使用下列结构胶粘剂产品:1 过期或出厂日期不明;2 包装破损、批号涂毁或中文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复印件;3 掺有挥发性溶剂或非反应性稀释剂;4 固化剂主成分不明或图化剂主成分为z二肢;5 游离甲醒含量超标;

41、6 以植筋-粘钢两用胶命名。注:过期胶粘剂不得以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为依据而擅自延长其使用期限。4.4.6 结构胶粘剂的主要工艺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4.6的规定。结构胶粘剂进场时,应见证取样复验其混合后初教度或触变指数。17 表4.4.6结构胶粘剂工艺性能要求工艺性能指标在各季节试验温度结构胶粘剂类别混合后触变25.C下下测定的适用期及其用途初秸度垂流度(min) 指数(mPa S) (mm) 春(2秋3.C用)夏用冬用(30.C)1 (10.C) 底胶主二600二三60二三3060180 修补胶二三3.02.0 二,50二三3550180 适A级二三3.0二三90二注6090240 用纤合材

42、维结复织物于B级二,2.2:;:,s0 二三4580240 涂构胶板材A级注4.02.0 二,50二主4050180 刷A级二三4.02.0 二,50二三4050180 涂刷型粘钢结构胶B级二三3.0主二2.0注40二三3040180 压注型粘钢结构胶A级主三1000二抖。二,3040210 裂强用缝修胶复补0.05:0;二咀0.2150 二,50二,4050210 0.2在立伽m时,宜按本规范表4.8.1的规定,采用注浆料修补裂缝;8 当按本表所列试验方法标准测定胶液的垂流度(下垂度)时,其模具深度应改为3mm,且干燥箱内温度应调节到(25士2).C。检查数量:同本规范第4.4.1条。检验方

43、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4.4.7封闭裂缝用的结构胶粘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中文标志、出厂日期、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等进行检查;若有怀疑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和工艺性能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其安全性能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对纤维复合材粘结用胶的B级胶规定;其工艺性能复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表4.4.6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性的前提下,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厂检验报告与进场复验报告。(10一般项目4.4.8 结构胶粘剂的外观质量应无结块、分层或沉

44、淀。若在拌胶过程中发现这些现象,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确认,且立即停止在结构加固工程中使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判断,或送专业机构鉴定。4.5纤维材料( 1 )主控项目4.5.1 碳纤维织物(碳纤维布)、碳纤维预成型板(以下简称板材)以及玻璃纤维织物(玻璃纤维布)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纤维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对其品种、级别、。型号、规格、包装、中文标志、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同时尚应对下列重要性能和质量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验:1 纤维复合材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和极限伸长率;2 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或预成型板的纤维体积含量;19 3 碳纤维织物的K数

45、。若检验中发现该产品尚未与配套的胶粘剂进行过适配性试验,应见证取样送独立检测机构,按本规范附录E及附录N的要求进行补检。检查、检验和复验结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的规定及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进场批号,每批号见证取样3件,从每件中,按每一检验项目备裁取一组试样的用料。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性的前提下,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对进口产品还应检查报关单及商检报告所列的批号和技术内容是否与进场检查结果相符。注:1 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挂f申性能试验方法)GB/T 3354测定,但其复验的试件数量不

46、得少于15个,且应计算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供确定其强度标准值使用;2 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增强制品试验方法第3部分: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 9914.3进行检测;碳纤维预成型板材的纤维体积含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碳纤维增强塑料体积含量试验方法)GB/T 3366进行检测;3 碳纤维的K数应按本规范附录M判定。4.5.2 结构加固使用的碳纤维,严禁用玄武岩纤维、大丝束碳纤维等替代。结构加固使用的S玻璃纤维(高强玻璃纤维)、E玻璃纤维(无碱玻璃纤维),严禁用A玻璃纤维或C玻璃纤维替代。4.5.3 纤维复合材的纤维应连续、排列均匀;织物尚不得有皱福、断丝、结扣等严重缺陷;板材尚不得有表面划痕、异物夹杂、层间裂纹和气泡等严重缺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4.5.4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检测结果,其允许偏差为士3%;板材纤维体积含量的检测结果,其允许偏差为2%。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取6个试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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