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学纤维长丝电子条干不匀率试验方法GB/T 1434693 Testing method for yarn irregularity of man-made filament yarns by means of electronic evenness tester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长丝条干不匀率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101670 dtex化学纤维长丝条干不匀率的测定。2 引用标准GB 6502 合成纤维长丝及变形丝取样方法GB 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3 原理应用电容式电子条干不匀率测定仪(以下简称均匀度
2、仪)测定化学纤维长丝条干不匀率。均匀度仪能将长丝质量变化转换为相应的电讯号变化,通过积分换算,计算出被测试样长度内的质量不匀率,即条干不匀率,用CV(%)表示。本标准规定的不匀率CV(%)是在正常(normal)试验型式条件下测得的数值。4 仪器附有加捻装置的电子条干不匀率测定仪.4. 1 主仪器部分主仪器部分包括检测器和控制器。检测器中电容极板沿丝条运动方向的长度为17土1mm。4.2 辅助装置部分辅助装置部分包括波谱仪、加捻装置和输出装置。4. 3 记录装置部分记录装置部分包括曲线记录和打印装置。5 调温和试验用标准大气5. 1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6529执行。温度为20士2C.相
3、对湿度为62%68%。5. 2 样品调湿时间应在24h以上。6取样按GB6502规定取出批量样品,从批量样品中取10个试验室样品,每个试验室样品试验一次,试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4-20批准1993-12-01实施1 6 l G/T 14346-93 验长度至少为400mo 7 试验要求7-1 均匀度仪的功能检查与调整7. 1. 1 整套仪器的电器性能检查,按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功能检查与调整步骤进行。这种检查与调整应用于下列情况3. 验收仪器,包括修理之后;b. 仪器被移动、搬运之后,c 每三个月定期检查一次;d. 对测定数据有怀疑或争议时ge. 试验室温湿度波动较大时。7. 1. 2 对不
4、匀率测定数值准确性的检查自备稳定长丝样品作定期检验,或在对测定数据有怀疑时随时检验。自备样品应妥善保存。在有条件的场合,应组织邻近地区之间采用同一样品作相互检验。7-2 仪器的电源要求电源要求为220V:J:10%,当仪器规定严于此要求时,按仪器规定。必要时使用稳压电源。7.3 无试样调节i 要求经常保持电容极板间的清洁,并在每一次测定前对仪器进行无试样调节(即在无试样喂入条件下,使电表指示为100%)。7.4 均匀度仪检测量程和测量槽的选择7.4.1 检测量程的选择根据长丝条干不匀率,按仪器规定选择检测量程。7.4.2 测量槽的选择根据试样的线密度按仪器规定选择测量槽。7.5 试样速度与试样
5、运行试样速度一般可在100400m/min内选择。当需要从不匀曲线图分析较短片段的周期不匀的形状时,可选用较低的试样速度。试样运行应满足如下要求:长丝张力及捻度应适当而且均匀。应调节至丝条无振动、无气圃,并使不匀曲线图上记录的振幅最小为止。7.6 平均值的设定测定前应按指示电表所指示的丝条平均截面以手动或自动方式设定仪器上的平均值。当测量相同名义线密度的试样而且每一个卷装平均值变化较小的批长丝时,可以第一次设定为准。?7 测定时间和速度的选择推荐采用如下的试样速度与测定时间的配合g试样速度,m/min试验时间,mln400 1 200 2. 5 100 5 当需要作出完整波谱图时,试样长度至少
6、应为2000 m,当需要分析某一波长的波谱图时,试样长162 度至少为波长的50倍。7.8 操作程序GB/T 14346 93 应根据仪器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尽量避免人为误差。8 试验结果的计算和表示8. 1 试验结果试验结果主要以CV%)值表示长丝的不匀率数值,在需要情况下,还可取得长丝不匀曲线图、波谱图以及AF值(平均值系数)。8.2 平均差系数和变异系数的近似换算当仪器不能用变异系数口r%)值,而用平均差系数U%)值表示不匀率数值时,在丝条不存在异常长片段不匀的情况下,两者可用下列公式作近似换算gcv坦1.25U 9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g3. 试样材料、规格、种类及来源;b.
7、 试验仪器型式及试验条件,包括温湿度、试验速度、试验时间等g 不匀率数据gd. 作为一批或一组试验,须写明试验结果的平均值。有时还应报告不匀曲线图、波谱图;e 未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参数和会影响结果的一切因素应该加以说明.163 GB/T 14346-93 附录A试样快速调湿的建议方法(参考件)A1 本附录为试样快速调湿的建议方法,只在工厂内部作为质量控制之用。至于成品定等的常规试验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各方面同意之后才能采用。A2 快速试验采用温度20士3C.相对湿度62%-68%0A3 快速调湿,可采用表Al列举的时间作为调湿时间.在温度20C.相对湿度65%条件下的回潮率% 2及以下2以上77以上llII以上1414以上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化学纤维公司归口。表Al最少调湿时间h 2 4 6 8 10 本标准由上海化学纤维公司负责起草,由上海纺织标准计量所协作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仲芳、徐鑫耀。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