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 020. 20 B 21 每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 T 2930. 1 ,_, 2930. 11 -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Rules for forage seed testing 2001 - 03 -14发布2001 - 06-01实施国家质量投才过监督局发布GB/ T 2930. 8- 2001 前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种子检验协会(lSTA)(国际种子检验规程)(1999年版对GB2930-1982(牧草种子检验规程进行修订。本标准在植物种及其检验方法等主要技术内容上,等效采用了国际规程(lSTA,1999)的第七部分=水分测定。另外,又纳入了国际规程未列入、但在
2、我国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且有适宜检验方法的29个植物种,旨在使标准既具有国际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又可满足我国种子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本标准对GB2930-1982第7章的主要改变是:调整并增加了植物种数,增加了必须磨碎的植物种数,补充了数值修约和容许差距等方面的规定。本标准是GB/T2930. 1 2930. 1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由以下部分组成:GB/ T 2930. 1-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抨样GB/ T 2930.2一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GB/T 2930.3一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GB/T 2930.4一2001牧
3、草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GB/ T 2930. 5-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瞠测定GB/ T 2930. 6-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健康测定GB/ T 2930. 7-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种及品种鉴定GB/T 2930. 8-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GB/T 2930. 9-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重量测定GB/T 2930. 10-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包衣种子测定GB/ T 2930. 11-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检验报告修订后的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与国际规程有一定区别。国际规程将所有附件均置于全部检验项目的正文之后,而且规程的大
4、部分内容在附件之中,使用时需前后相互参照,颇为不便。而本标准在编排上,将各项目均作为独立的标准编写,将主要内容编在正文之中,并将相关的附录紧继各标准的正文之后。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2930-1982第7章。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井归口。本标准由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负责起草,山西省农牧厅牧草工作站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荣;参加起草人.员:自原生、赵美清、余玲、孙建华、卫东。79 G/ T 2930. 8-2001 ISTA前言农业上最大的风险之一是所播品种的种子不能表现其生产能力。种子检验便是为了在播种前评定种子
5、的质量,使这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种子质量是由不同特性综合而成的概念。这些特性对种子产业的不同部门一一生产者、加工者、储藏者、经营者、农民、认证机构以及负责种子管理的政府机构或部门等极为重要。在所有情况下,检验的最终目的是测定种子的种用价值。种子是有生命的产品,其状况不像检验无生命或非生物产品那样能准确地予以预测。所采用的方法必须基于种子科学知识和种子检验工作者经验积累,所要求的准确性和重演性则因检验的目的而定。本规程规定的标准定义和方法可用于国际贸易间的种子质量评定,为此目的,检验方法的高度准确性和重演性是必须的。当种子交易超越国界时,有可能在不同国家的检验室检验。因此,所有检验室采用一致的标
6、准方法非常重要,这样可在允许范围内获得一致的检验结果。本规程分为两部分一一规程正文和附件。规程正文部分阐述了各项目测定的目的和原则、采用的定义、以及概述了所用的方法和程序。附件部分对定义加以引申,并详述了规程中所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如按照本规程检验的结果,需填报协会的国际种子检验证书,那就必须严格地遵守规程,对规程每项条文的解释应与该章附件中的有关细节相符。建议一个国家在管理国内种子贸易和实施国家种子质量管理法规时,应尽可能采用本规程及其附件。虽然此种情况并不必采用国际种子检验证书,但应认识到,如果与这个为国际范围所接受的规程和附件条文不符,将会阻碍各国间的种子自由流通。咨询检验(advisor
7、ytests)是一种根据送验者要求、为特殊目的而进行种子批评价的检验。这种检验需考虑诸如播种的季节、土壤类型和海拔高度等因素。对于这种检验,本规程和附件仅提供一个基本的指导,有关文献的其他技术可作为补充方法。本规程和附件是为世界主要作物制定的。尽管不是每个细节,但是原则上也造用于本规程未提及的其他作物种类。另外,为提供足够的指导,有必要提到专门制造商的仪器设备,但这并不意味着ISTA认为此类仪器设备最好,而排除其他制造商的同类产品。80 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Rules for forage seed testing Determination of moist
8、ure content 本标准规定了种子水分的测定方法。GB /T 2930. 8- 2001 代替GB2930-1982第7章本标准适用于牧草种子、草坪草种子和饲料作物种子的质量检验的水分测定。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T 2930. 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杆样GB/ T 8170- 1987 数值修约规则3 检验目的水分测定的目的是采用常规方法来测定种子的含水量。4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水分moistur content
9、 按常规程序把种子样品烘干所失去的重量占原始样品重量的百分率。5 器具a)粉碎机;b)恒温烘箱(配有精密度为0.5C的温度计); c)感量为0.001g的天平;d)样品盒、干燥器、干燥剂、套筛孔径为0.5,1.0和4.0mm的金属丝筛子等。6 检验程序6. 1 注意事项所接收供水分测定的送验样品应符合GB/T2930. 1-2001中第6章的规定),必须装在一个防湿容器中,并且尽可能排除其中空气。样品接收后立即测定,测定过程中的取样、磨碎和称量需操作迅速。不需磨碎的种子这一过程所需的时间不得超过2min。6.2 称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3-14批准2001- 06 -01实施81 G
10、B/ T 2930. 8- 2001 称重应以g为单位,保留3位小数。6. 3 试验样品测定应取两个独立分取的重复试样,根据所用样品盒直径的大小,使每试样重量达到下列要求:直径小于8cm:4-5 g。直径等于或大于8cm: 10 g。在分取试验样品以前,送验样品须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充分混和:a)用匙在样品容器内搅拌;b)将原样品容器的口对准另一个同样大小的容器口,把种子在两个容器中往返倾倒。每个试验样品的取得应符合GB/T2930.1一2001中7.2的规定。样品暴露在空气中时间不得超过30 s。6.4 磨碎烘干前应磨碎的种子种类及磨碎细度见表1。表l应磨碎的种子及磨碎细度学名中文名磨碎细度A
11、vena sativa 燕麦至少有50%的磨碎成分通过0.5mm Hordeum bogdanii 布顿大麦筛孔,而留在1.0mm筛孔上的成分Hordeum brevisubulatum 野大麦不超过10%Hordeum vulgare 大麦Secale cereale 黑麦Sorghum sudanense 苏丹萃Cicer arietillum 鹰嘴旦Lathyrus pratensis 草原山.豆Lu户imusalbus 自羽扇豆需要粗磨,至少有50%的磨碎成分通Lupimus luteus 黄羽扇豆过4.0mm筛孔V icia bellghalensis 光叶紫花窑Vicia sati
12、va 箭舌豌豆V icia v illosa 毛叶13子6.5 预先烘干法如果是需要磨碎的种子,其水分高于17%应预先烘干。称取两个次级样品,每个样品至少称取25g 土0.2mg.放入己称过的样品盒内,将这两个次级样品放在130C恒温箱内预烘5-10min.使水分降至17%以下,然后将初步干燥过的种样放在实验室内摊晾2h。水分超过30%时,样品应放在温暖处(如加热的烘箱顶上烘干过夜。经预先烘干以后,重新称取样品盒中次级样品的重量,并计算失去的重量,此后立即将这两个半干的次级样品分别磨碎,并按6.6所述的程序进行测定。6.6 高恒温烘干法按6.3取得的试验样品,应均匀地铺在样品盒里。在盛入样品的
13、前后,称取样品盒与盒盖的重量,并迅速盖上盒盖。烘箱温度达到130-133C时,将样品盒盖启开后放入烘箱,待烘箱回升到所需温度时,开始计算烘干时间。样品烘干时间,禾谷类饲料作物需2h.牧草、草坪草及其他饲料作物需1h。到达规定的时间后,盖好样品盒盖,放入干燥器里冷却30-45min后再称重。7 结果计算和表示7. 1 计算和表示水分以重量百分率表示,按式(1)计算到小数一位,数值修约应符合GB/T8170的规定。82 M . - M , 种子水分(%)= :.一:3X 100 M z-MJ .( 1 ) GB/ T 2930. 8- 2001 式中:MI一一样品盒和盖的重量,g;M2一-一样品盒
14、和盖及样品的烘前重量,g;M3一一样品盒和盖及样品的烘后重量,g。若用预先烘干法,可从第一次(预先烘干)和第二次所得结果来计算。两次水分均按式(1)计算,而样品的原始水分可按(2)式计算。S, X S? 种子水分(%)= SI + S2一二-z 100 式中:SI一一第一次整粒种子烘后失去的水分百分率;S2一一第二次磨碎种子烘后失去的水分百分率。7.2 容许差距 ( 2 ) 除灌木种子外,若一个样品两次重复的测定之间的差距不超过0.2%,其结果可用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数表示。否则,全部重新测定。灌木种子可依据种子大小和原始水分的不同,其重复间的容许差距范围可扩大至0.3%-2.5%见附录A(标准
15、的附录)中表A1J。83 84 种子大小类别小粒种子1)大粒种子2)GB / T 2930. 8- 2001 附录A标准的附录)容许差距表Al灌木种子水分测定两次重复间容许差距(未确定显著水平)原始水分平均值25% 0. 5% 2. 5% FCON-=-0的NI二ogN同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牧草种子检验规程GB/T 2930. 1 2930. 11-2001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峰开本880X1230 1/16 印张6%字数210千字2001年8月第一版2001年8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500 祷Y巳定价50.00 网址奇峰576一543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1-17711科目H GB!T 2930. 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