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规定的一次燃料特性范围,但是只限于联合循环,即使用燃气轮机及汽轮机的发电系统。本标准定义的整个IGCC机组的边界包含三个主要部分:空分装置(ASU,对采用氧气气化的气化炉,或者对使用氮气的机组);气化装置(包括煤气净化);动力岛。按照本标准进行的试验确定燃料气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流量、温度、压力、成分、热值和污染物含量。污染物一般是指对燃气轮机及动力岛有危害的化合物,或者经烟囱排放的有害物的原始化合物。要测量的污染物有钠(Na)、钾(K)、钒(V)、铅(Pb)、钙(Ca)、钡(Ba)、锰(Mn)、磷(P)、硫化物(HS和COS)、氮化物(HCN和NH)、氯化物(HC1)和颗粒物。建议在试验前的协议内容中应包括试验步骤、仪表种类、测量方法、计算方法和试验报告目录。IGCC机组的调整试验不在本标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