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已S/N: 15801770474 统一书号:1580177,474 定价:23.00元 愈-(:,-0户牛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E) P GB/T 50572 - 2010 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Code for seismic investigation and evaluation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布发且zd mdoo oo 咽且00 9B h?而剧川HSM创-A绵阳明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Code for seismic i
2、nvestigation and巳valuationof nuclear power plants GB/T 50572 - 2010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0 年1 2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GB/T 50572-2010 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63906433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0X1168毫米1/32 3.7
3、5印张94千字2010年10月第1版2010年10月第1次印刷印数1-6000册 J 女统一书号:1580177. 474 定价:23.00元,_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572-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f丁。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J136号)的要求,由电力规划
4、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针对国内外核电厂地震工作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大地震的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并采纳了近年来地震工程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7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普选工作、成果报告内容与格式等。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
5、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戴联绪高孟浑徐锡伟潘华周本刚张志中陈昌斌赵凤新胡双跃闵伟高倚山程小久陶寿福主要审查人:邓起东王中平韦开波段红卫常向东张裕明汪一鹏时振梁环文林李小军刘光勋谢富仁田胜清顾宝和刘健姜晓琦王基文齐迪陈仁杰李彦利刘厚健 2 、目次1总则(1 ) 2 术语和符号( 2 ) 2. 1 术语(2 ) 2.2 符号(4
6、 ) 3 基本规定( 5 ) 3. 1 技术原则 v . ( 5 ) 3. 2 工作内容与深度(6 ) 4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8 ) 4. 1 一般规定( 8 ) 4.2 地质调查( 9 ) 4. 3 地震调查门4.4 地震构造评价(11) 4. 5 厂址地震动参数估算(11) 4. 6 能动断层鉴定(13) 4. 7 地震地质灾害评价门的4. 8 候选厂址适宜性评价(14) 5 可行性研究阶段(1 5 ) 5. 1 一般规定(1 5 ) 5.2 地质调查门的5. 3 地震调查门们5.4 地震构造特征分析(2 1 ) 5. 5 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确定( 2 1 ) 5. 6 确定性地震危险
7、性评价(22) 5. 7 概率性地震危险性评价3) 5. 8 设计基准地震动参数确定( 2 6 ) 5. 9 设计地震动时程确定(27)5. 10 土层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28)5.11 能动断层鉴定(30) 5.四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30) 6 厂址普选工作( 32) 6. 1 般规定( 32) 6. 2 地震和地质资料搜集与分析( 32) 6. 3 厂址地震和地质条件评价( 3 2 ) 7 成果报告内容与格式的7.1 一般规定 7.2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调查与评价报告( 34) 7.3 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3 5 ) 7.4 厂址普选工作地震地质内容编写要求(3 6 )
8、附录A厂址区域地壳稳定性分级(37)附录B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3 8) 附录C目标功率谱密度的计算方法(40)附录D地震动时程间相关性的计算(4 1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 . . . . . . . . (42) 引用标准名录(43)附:条文说明 (45) 立),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 2 Terms a且dsymbols ( 2 ) 2.1 Terms ( 2 ) 2.2 Symbols ( 4 ) 3 Basic requirement ( 5 ) 3. 1 Technical principle ( 5 ) 3. 2 Co
9、ntent and depth of investigation ( 6 ) 4 Preliminary feasibility study . ( 8 ) 4. 1 Greneral requirement ( 8 ) 4. 2 Geological investigatio口s(9 ) 4. 3 Seismic investigations门0)4. 4 . Evaluation of seismotectonics (1 1 ) 4. 5 Estimation of site ground motion parameters (1 1 ) 4. 6 Capable fault ident
10、ification (1 3 ) 4. 7 Assessment of earthquake 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 (1 4 ) 4.8 Suitability of candidate sites . (1 4) 5 Feasibility study (1 5 ) 5. 1 Greneral requirement (1 5 ) , 5. 2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1 6 ) 5. 3 Seismic investigations (1 9 ) 5.4 Regional seismotectonic characterist
11、ics analysis ( 2 1 ) 5. 5 Determination of ground motion attenuation relationship ( 2 1 ) 5. 6 Deterministic evaluation o seismic hazard ( 22) 5.7 Probabilistic evaluation of seismic hazard ( 23) 3 5. 8 Determination of design basis ground motion ( 2 6 ) 5.9 Determination of design time-histories (2
12、7) 5. 10 Determination of ground motion for soil site ( 28) 5. 11 Capable fault identification ( 30) 5. 12 Assessment of earthquake 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 ( 30) 6 Preliminary siting ( 32) 6. 1 Greneral requirement (32) 6. 2 Seismic and geological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 32) 6. 3 S
13、eismic.and geological assessment of sites (32) 7 Content and format of the study report ( 34) 7.1 Greneral requirement ( 34) 7.2 Preliminary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 34) 7.3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 3 5 ) 7. 4 Preliminary siting report ( 36) Appendix A Regional tectonic stability classification
14、( 37) Appendix B Probabilitic seismic hazard analysis ( 38) Appendix C Calculation method of the target power spectral density CPSD) (40) Appendix D Calculation of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between time-histories ;. . (4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4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43) Addi ti
15、on: Explana tion of provisions . (45) 4 1总JHH1 日只1. 0.1 为使核电厂建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确保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质量,制定本规范。1. 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固定式商用核电厂建设的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1. O. 3 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应按核电厂的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分阶段进行。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内容、深度和成果报告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1. O. 4 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2. 1术i吾2. 1.
16、1 地震活动性seismicity 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发生的地震在强度、频度、时间和空间等方面的分布规律和特征。2. 1. 2 地震构造seismotectonics 与地震孕育和发生有关的地质构造。2. 1. 3 地震构造模型seismotectonic model 根据区域地震构造背景和特征建立的用于地震危险性确定性评价的计算模型。由发震构造最大潜在地震和地震构造区弥散地震构成。2. 1. 4 发震构造seismogenic structure 曾发生和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2. 1. 5 能动断层capable fault 地表或近地表处有可能引起明显错动的断层。2. 1. 6
17、 最大潜在地震maximum potential earthquake 发震构造可能发生的最大地震。2. 1. 7 地震构造区seismot巳ctonicprovince 具有同样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性的地理区域。2. 1. 8 弥散地震diffuse earthquake 地震构造区内,与已确认的发震构造元关的最大潜在地震。2. 1. 9 潜在震源区potential seismic source zone 未来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2. 1. 10 震级上限upper limit magnitude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中,地震带或潜在震源区内可能发生的 2 地震震级极限值。2. 1. 1
18、1 超越概率probability of exce巳dance随机变量超过给定值的概率。2. 1. 12 地震动ground motion 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2. 1. 13 地震动衰减关系attenuation r巳lationshipof ground 日lotlOn表征地震动参数与震级、震源特性、传播特性、场地条件等的统计关系的经验公式。2. 1. 14 地震动参数ground motion parameter 表征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的物理参数,包括峰值、反应谱和持续时间等。2. 1. 15 厂址特定地震动site specific ground motion 依据厂址所处地震构造背景
19、和场地条件,获得的厂址地震动参数。2. 1. 16 设计基准地震动design basis ground motion 核电厂设计必须满足的地震动参数。2.1.17 SL-2级地震动seismic level 2 ground motion 对应于核电厂极限安全要求的地震动。2. 1. 18 SL-2高值upper value of seismic level 2 ground 口lotlO且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给出的对厂址SL-2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的保守估计值。2. 1. 19 SL-l级地震动seismic level 1 ground motion 对应于核电厂安全运行要求的地震动。2.
20、1. 20 设计地震动时程design time history of ground 立lOtlOn用于核电厂抗震设计的地震动时间过程。 3 2.2符号M-一地震震级;Muz -一地震区、带震级上限;b一一震级-频度关系系数;M卢一地震区、带震级下限;MO一地震区、带Mo级以上地震年平均发生率;Mu二一潜在震源区震级上限;fi.mj二潜在震源区地震空间分布函数,第i个潜在震源区,第j震级挡的地震空间分布函数;f(的一一一潜在震源区方向性概率分布函数。3基本规定3.1技术原则3. 1. 1 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应查明核电厂区域、近区域和厂址附近范围的地震与地质条件,鉴定能动断层,确定工程厂址地震
21、动参数,评价地震地质灾害。3. 1. 2 核电厂的地震调查与评价应充分搜集分析已有资料,根据地震、地质复杂程度,结合需要查明和研究的重点问题,按照地震调查与评价的基本工作程序,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采用或综合采用必要的调查、勘察与分析技术手段,完成调查与评价工作。3. 1. 3 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分为区域、近区域和厂址附近范围。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区域范围应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不小于150km的地区。2 近区域范围应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不小于25km的地区。3 厂址附近范围应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不小于5km的地区。3. 1. 4 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各范围及相应调查目的应符合
22、下列规定:1 区域范围应调查并提供区域地质构造格架、地震活动和地球动力学背景的资料,并评价影响厂址地震安全性的地质和地震特征。2 近区域范围应调查获取更详细的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资料,鉴定近区域范围的地震构造特征,并详细表示该范围内的发震构造。3 厂址附近范围应调查并鉴定厂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评价.4. ) 厂址区潜在地震地质灾害。3. 1. 5 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主要成果图件的比例尺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区域范围,不应小于1: 1000000。2 对于近区域范围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不应小于1 : 200000;可行性研究阶段,不应小于1: 100000。3对于厂址附近范围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23、,不应小于1 : 50000;可行性研究阶段,不应小于1: 25000。3. 1. 6 厂址SL-2级设计基准地震动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不应小于0.15g。3.2 工作内容与深度3.2.1 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针对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评价要求,以及厂址普选工作需要,确定调查内容与深度。3.2.2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以搜集现有地质、地震和地球物理资料为主,辅以适量的现场调查及勘探工作,对区域、近区域、厂址附近范围的关键问题作出初步评价。工作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评价影响厂址合格性所涉及的地震地质条件,包括发震构造及最大潜在地震、能动断层等。2 估算厂址SL
24、-2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高值。3 评价地震地质灾害。4 评价区域地壳稳定性。3.2.3 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搜集地质、地震和地球物理等资料,开展现场调查及勘探工作,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评价厂址所在区域地震活动、地球动力学和地震构造特 征,建立区域地震构造模型。2 对厂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作出确切评价。3 确定厂址设计基准地震动参数。4 对地震地质灾害作出评价。3.2.4 厂址普选工作应根据搜集到的现有地质、地震资料,初步阐述断裂分布、活动性及厂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概略佑计SL-2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高值,给出厂址设计基本地
25、震加速度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4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4. 1一般规定4. 1. 1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针对2个或2个以上候选厂址开展调查与评价工作。4. 1. 2 候选厂址在地质、地震方面的适宜性应在资料搜集和分析基础上,辅以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探工作进行初步评价。4. 1. 3 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满足下列规定:1 区域范围的评价工作应以搜集区域地质、地震和地球物理资料为主,初步评价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特征。当现有资料不满足本阶段评价要求时,应进行必要的调查。2 近区域范围的评价工作宜在搜集和分析现有地质、地震、地球物理资料、卫星遥感和(或)航空影像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工作,
26、对主要断层的活动性进行鉴定,初步评价近区域发震构造。3 厂址附近范围的评价工作应在搜集相关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本阶段厂址区工程地质勘察结果,辅以适当的现场调查,对厂址附近范围内是否存在能动断层作出初步评价。4 宜结合本阶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对厂址地震地质灾害进行初步评价。搜集相关资料,对诱发地震、海啸和湖涌等作出初步评价。5 估算厂址SL-2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高值,给出厂址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及地震基本烈度。6 评价厂址区域地壳稳定性。4. 1. 4 近区域、厂址附近水域断层的活动性应根据现有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当存在可能影响厂址合格性的关键断裂构造时,应进行必要的地球物理勘
27、探。4. 1. 5 当区域范围内存在可能影响厂址合格性的火山活动时,应开展调查工作,并初步评价其对厂址的影响。4. 1. 6 评价给出的适宜厂址应基本排除颠覆性因素,允许在现阶段工作深度的基础上,对存在不确定性的地震和地质问题进行合理的保守性处理。4.2地质调查4.2.1 区域地质构造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 搜集和整理区域地质构造资料,划分区域主要大地构造单元,分析区域地质构造演化特点J区域断裂构造及发育特征,编制区域地质构造图。2 搜集和整理区域新构造资料,分析新近纪以来区域地层与地貌发育的基本特征、区域地球动力学背景、区域新构造运动、现今地壳形变的基本特征,编制区域新构造分区图,说明各
28、新构造分区特点,论述厂址所在新构造分区的特征。3 搜集和整理区域主要断裂的分布与规模、活动性质、活动时代、活动强度、活动性分段及相关定量数据等资料,评价区域主要断裂的活动性,并确定其到厂址的最近距离。4 当区域范围内存在第四纪火山活动,应调查其最新活动时代、活动类型及特征,初步评价火山活动是否影响厂址的合格性。5 搜集区域重力、航磁和其他地球物理场资料,分析区域地球物理场特征及其与地震的关系;编制区域布格重力异常、航磁异常、地壳厚度图。4.2.2 当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对厂址评价有较大影响的发震构造,且现有资料不足以对其活动性及其对厂址的影响进行初步评价时,应进行现场调查。4.2.3 近区域地质
29、构造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 搜集和整理近区域地质构造资料,说明近区域地质构造的基本特征;编制近区域地质构造图。2 搜集和整理近区域新构造运动与现今地壳变形资料,简要分析近区域新构造发育与活动特征。3 分析解译近区域遥感影像资料,当识别出可能为活动断层的影像时,应进行必要的调查。4 调查和鉴定近区域主要断层活动性,内容宜包括断层规模、活动时代、性质、运动特性和分段特征等,编制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实际材料图。5 分析近区域主要断层活动性特征,编制近区域主要断层一览表和主要断层活动性分布图。4.2.4 当近区域内的第四系覆盖区、水域可能存在影响厂址合格性的发震构造时,应选用适宜的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30、进行初步勘查,并说明所用方法的适宜性。进行地球物理勘探资料解释时,应充分搜集能够反映第四系厚度、分层及时代的资料,合理地解释物探剖面,必要时应开展地质探槽、钻探和测年工作。4.3地震调查4.3.1 区域地震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 搜集区域地震资料,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目录(M二三4.7)和区域中小地震目录(1.0M咽度或在厂址安全性格性的潜在范围发震构造对回度,近区地震动参的活火山,地震地质厂址影响大,厂域地震活数区划图近区域范围灾害址附近范围可能动水平较上位于内有可能存存在能动断层强。弥散O.20g及以在活火山地震震级上分区,大于6级SL-2高值二,O.40g 37 ;:_ 附录B概率地震
31、危险性分析B.O.l 划分地震区、带,并假定其地震发生符合泊松过程,震级频度关系应为修正的G-R关系。地震区、带t年内发生次地震的概率应按下式计算:(M白)nPC)=一一干一巳M0zl CB. O. 1) B.0.2 地震区内地震的震级概率密度函数应按下式计算:.。一日(m-Ml)fCm) =-f!-二日1M卢、l-e t .uz .刀CB. O. 2) B.0.3 地震区、带内发生mj档地震的概率应按下式计算:PW=7fw-s咛卢m)CB.O.3) 式中:户一一卢=bln10,b为震级频度关系CG-R关系)系数;m一一震级分档间隔;m二震级档Cmj土Am)。B.0.4在地震区、带内,应划分潜
32、在震源区,并应确定其空间分布函数以反映各震级档地震在各潜在震源区上分布的空间不均匀性。B.0.5 根据全概率公式,地震区、带内发生的地震,在厂址产生的地震动参数值A超越给定值的年超越概率应按下式计算:r 2M Nm PkCA汩)=1一叫-v:o . f fI PCA?:a I E) fC的l卢j=li=l 志万严.旷f川(B.O.5) 式中:ACS;)一一地震区带内第i个潜在震源区乱的面积;,-PCA二三aIE) 地震区带内第i个潜在震源区内发生某一特定地震事件震中(川,震级叫土Am,破裂方向。时厂址产生地震动参数值A超越给定值的年超越概率;fC的一一破裂方向的概率密度函数;Nm一一一震级分档
33、数;fi.mj一一地震区带内第i个潜在震源区发生mj档地震的概率,也称空间分布函数;N,一一地震区、带内潜在震源区数。B.0.6 综合所有地震区、带的影响得到厂址地震动参数值A超越给定值的年超越概率:N P(A注)= 1 - II C 1 - P k (A二三)JCB. O. 6) 式中:Nz一一地震区、带个数。 39 、王附录C目标功率谱密度的计算方法C.O.l 功率谱仪)与傅立叶振幅谱1F()1的关系应按下式计算:21 F() 1 2 5()=二巳主旦2Td 式中:Td一一时程平稳段的持续时间;(C. O. 1) 1 F() 1一一平稳段时程的振幅谱,对于频率f处的平均功率谱取频带f-0.
34、2f,f十O.2月内5()的平均值。C. O. 2 阻尼比为0.05的RG1.60 水平方向加速度反应谱应符合表C.O. 2的规定:表C.0.2反应谱放大系数(0.05阻尼比,RG1.60谱)控制点周期(s)0.03 0.11 0.40 4.00 放大系数1. 00 2.61 3.13 0.47 C. O. 3 RG1. 60水平标准反应谱(以max- 1. Og标定)在O. 3Hz24. OHz频率区间内的功率谱50(j)应符合下列规定:f=O. 3Hz2. 5Hz,50 (f) =4193. 54(f/2. 5)0.2 f=2. 5Hz9. OHz ,50 (f) =4193.54(2.5
35、/ f) 1. 8 1 f=9. OHz16. OHz ,50 (f) =418.06(9.0/ f)3 1 f=16. OHz24. OHz,50 (f) =74.19 (16.0/ j)8 ) 式中:50 (f)一一功率谱(cm2/s3)。(C. O. 3) C.O.4 反应谱Rn(f) (以max= 1. Og标定)不是RG1.60 水平标准谱时,其相应的功率谱5n(f)应按下式进行计算:5n(j)=5o(f) aaxRn(j)/Ro(j)J2 式中:max一-时程的峰值加速度;Ro (j)-RG1. 60 水平标准反应谱。 40 (C. O. 4) 附录D地震动时程间相关性的计算D.O
36、.l 时程Xj(t)和工2(t)之间绝对互相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E(Xj-mj)(工2-m2) j212 (D. O. 1) 式中:E数学期望;mj,叫一一分别为时程且,工2的均值;的,的分别为时程町,岛的标准差。 41 一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z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的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37、。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42 h 引用标准名录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 43 事?阳町句一一-一-一-一 与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GB/T 50572-2010 条文说明-j-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归于呵,.,.,甜可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制定说明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GBjT50572-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5月31日以第616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制订过程中,对重要的地震技术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编写了专题报告;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核电厂地震工作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大地震的经验教训
38、,采纳了地震工程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同时参考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导则核电厂地震危险性评价NS-G-3.3、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管理导则基于功能的厂址特定地震动确定方法RG1.208等国外先进技术标准。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47 弘人目次1总则(5 1 ) 3 基本规定( 53) 3. 1 技术原则.( 53) 3.2
39、 工作内容与深度(54) 4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5 7 ) 4. 1 一般规定 (5 7) 4.2 地质调查9 ) 4. 3 地震调查的4.4 地震构造评价.(67) 4. 5 厂址地震动参数估算(70)4. 6 能动断层鉴定(72)4. 7 地震地质灾害评价(7 3 ) 4.8 候选厂址适宜性评价(74) 5 可行性研究阶段( 7日5. 1 一般规定( 75) 5.2 地质调查( 7日5. 3 地震调查 (78) 5. 4 地震构造特征分析(80) 5. 5 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确定 (80) 5. 6 确定性地震危险性评价(8 1 ) 5.7 概率性地震危险性评价5.8 设计基准地震动参
40、数确定的5.9 设计地震动时程确定5. 10 土层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49 开C5.11 能动断层鉴定5.四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92) 6 厂址普选工作 6. 1 一般规定 6. 3 厂址地震和地质条件评价( 93) 7 成果报告内容与格式 7.1 一般规定( 9日7. 2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调查与评价报告. (95) 7.3 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7) 7.4 盯址普选工作地震地质内容编写要求(刊的1. 0.1 核电厂是各类建设工程中安全性要求最高、技术条件最为复杂的工业设施。我国核电厂的建设已从起步阶段进入到发展和实施阶段,在今后十年、二十年将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本规范针对的地
41、震调查与评价工作,是核电厂前期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本规范的制定,遵循了我国相关核安全法规、导则和标准的规定,吸收了我国核电厂建设积累的经验,参考了国外核电厂前期工作的经验,并满足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1. O. 3 核电厂的地震调查与评价是勘察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分阶段进行工作。在不同工作阶段均应精心调查、精心分析与评价,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地震地质条件,并提出资料完整、评价合理的工作报告。1. O. 4 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符合我国现行法规、规范的约束。我国现行有关法规大致分为三类:一类为地震主管部门颁布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法规和技术规范;一类为
42、核安全主管部门颁布的核安全法规和导则;一类为建设部门颁布的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各标准和规范目的和分工不同,本规范与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在技术规定上是协调的。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照本规范进行,同时也应遵循有关国家标准以及核安全法规、导则和规定。核电站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涉及的主要国家标准、核安全法规和导则包括:1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 2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 1 总dHHJ mm川 50 51 F 一一一一一-一-一 一-一-一句一-守喃自嗯R-俨俨咛一斗-斗干一叩-白白啊?一一 、i 革飞i3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GB50267; 4 (核电厂质
43、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 5 (核电厂厂址查勘)HAD101/07; 6 (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地震问题)HAD101/01。 52 3基本规定3. 1技术原则3. 1. 1 本条规定了核电厂的地震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其中重点工作,一是提出工程厂址SL-2值等地震动参数;二是鉴定能动断层;三是评价地震引起的潜在地质灾害。3. 1. 2 核电厂的地震调查与评价应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的资料,提出针对各个阶段应重点查明的地质与地震问题的工作大纲和技术方案,在工作中应综合采用水域物探、覆盖区地球物理勘察、地质地貌地表调查、测年、探槽、历史地震考察、地震精确定位、室内计算分析等各种必要的技术手段。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基本工作程序应具有以下关键控制点:1 工作开始之前,应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