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5169.10-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试验方法 灼热丝试验方法--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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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B!T 5169.10-1997 前去同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95-2-1/00994-03.第1版此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1篇/第0章灼热丝试验方法一总则.是对GB5169.4-85的修订。GB 5169.4-8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灼热丝试验方法和导则由下列标准代替=GB/T 5169.10-1997(idt IEC 695-2-1/0,1994)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方法一一总则GB/T 5169. 11-1997(idt IEC 695-2-1/1,1994)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导则IEC 695

2、-2-1/2,1994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1篇/第2章材料有焰燃烧性的灼热丝试验IEC 695-2-1/3,1994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1篇/第3章材料可起燃性的灼热丝试验本标准与GB/T5169.11-1997一起使用.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5169.4-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2姚带月、刘蔡.本标准委托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HJ.1 GB/T 5169.10-1997 IE

3、C前言1)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各国电工委员会(l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织.IEC任务是促进电工电子领域内各种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除了组织其他活动外,还出版各种国际标准,并把IEC的国际标准委托给技术委员会制定。任何对所讨论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可以参加这个制定工作。同IEC建立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可参加这一制定工作.IEC按照它与国际标准化组织(lSO)达成的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与其密切合作。2) 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派代表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并尽可能准确地表达了国际上对该问题的一致意见。

4、3)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出版,以推荐方式供国际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承诺在其国家标准或区域性标准里尽可能忠实地采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国家标准或区域性标准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应尽可能在国家标准或区域性标准中明确指出。本国际标准OEC695-2-1/0)是由IECTC89,着火危险试验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本国际标准满足IEC104导则的安全基础要求。本国际标准是以下列文件为基础国际标准草案表决报告89(中央办公室)1889(中央办公室)2889(中央1J公室)18A投票同意本标准的全部资料可在上表指出的表决报

5、告中找到。IEC 695-2-1代替1991年的IEC695-2-1版本、1981年的IEC707版本第7章以及1988年的IEC829版本第6章.IEC 695-2-1是由下列各章组成2IEC 695-2-1/0,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z试验方法第1篇/第0章:灼热丝试验方法总则IEC 695-2-1/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z试验方法第1篇/第1章z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导则IEC 695-2-1/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z试验方法第1篇/第2章:材料有焰燃烧性的灼热丝试验IEC 695-2-1/3,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2试验方法第1篇/第3章z材

6、料可起燃性的灼热丝试验495 GB/T 5169.10-1997 引言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的最好方法是完全重复在实际中发生的条件,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最好根据现实的情况尽可能模拟实际中发生的效应。电工电子设备的零件由于电的作用可能暴露于过热应力中,而且其劣化可能会降低设备的安全性能。这些零件不应过度地受设备内部产生的热和火的影响。在设备内部容易使火焰蔓延的绝缘材料或其他固体可燃材料的零件可能会由于灼热丝或灼热元件而起燃。在一定条件下,例如流过导线的故障电流、元件过载以及不良接触的情况下,某些元件会达到某一温度而使其附近的零件起燃。496 1 范围中

7、华人民共和圄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方法一一总则Fire hazard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Test methods Glow-wire test metbods-General GB/T 5169.10-1997 idt IEC 695-2-1/0:1994 代替GH5169. 4 85 本标准规定的灼热丝试验,是利用模拟技术评定由于灼热元件或过载电阻之类热源,在短时间内所造成熟应力的着火危险性。本标准适用于电工电子设备及其元件、部件,也适用于固体电气绝缘材料或其他固体可燃材料。2 吉IJ目标准下

8、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5169. 1-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4部分g着火试验术语。dtIEC 695-4: 1993) GB 7676-87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qvIEC51)ZBY 300-85 工业热电偶分度表与允差(idtIEC 584-1 ,1977) ISO/IEC 52导则:1990关于着火术语租定义汇编ISO 4046: 1978 纸张、纸板、纸浆及有关术语一一词汇3 试验的说明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无火

9、焰起燃源的灼热丝试验。灼热丝是一个规范的电阻丝环,它是使用电加热到规定的温度,然后在试验的条件下使灼热丝和试验样品接触。每一项试验的详细要求见GB/T5169.11及IEC695-2-1/2和IEC695-2-1/3各章。本标准对其他各章使用的试验装置给出了详细说明。4 试验串串置的说明灼热丝是用直径为4mm的镰/锚(80/20)丝制成规定尺寸的环p环成型时,应避免在其顶部产生细小的裂纹。测量灼热丝的温度用标称直径为0.5mm的铠装细丝热电偶。线材为镰铭和镰铝(K型)丝,适合在温度高达960C条件下连续运行,它们的焊接点位于铠装套内用于测量灼热丝温度的热电偶,其铠装国*技术监督局1997-12

10、 -26批准1998-12-01实施497 GB/T 5169.10-1997 套的金属至少要能耐1050C的温度附有热电偶的灼热丝见图1。3 z 0.5+12 12 :1: 1 最小70在50士24+。2 Z放大图1 尺寸单位为tnm l一硬侨焊于3上的灼热丝,2一热电偶-一注意紧配合,3一螺栓图1灼热丝和热电偶的位置热电偶被安放在灼热丝顶部已钻好的孔里,见图1的放大图Z.在热电偶的顶部和孔的底部及其四周应保证其良好的热接触,并确保热电偶因热膨胀而沿着灼热丝顶部移动,其热电势应符合ZBY300 的要求,其特性近似线性。热电偶冷端应保存在正融化的冰水混和物里,除非使用其他方法,如用补偿盒以获得

11、可靠的参考温度,测量热电势仪器应精确到1%以内例如GB7676的0.5级)。灼热丝通电加热,其顶部温度达到960(;时所需的电流在120A-150 A之间。试验装置设计成使灼热丝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而且它对试验样品施加O.8 Nl. 2 N的力,灼热丝或试验样晶在水平方向相对移动至少7mm距离的过程中应一直保持此压力值。试验装置的典型例子如图2a和图2b所示。为了评定燃烧蔓延性,例如从样品上落下的燃烧或灼热颗粒所引起的燃烧蔓延,在试验样品F放置一块规定的铺底层。如果有关标准未作规定,应使用下列铺底层B在厚约10mm平滑的白松木板上紧裹一层绢纸,置于灼热丝施加于试验样品作用点下面的(200土5)

12、mm处.如果实验证明其他材料与白松木板或绢纸的功能相同,也可代用。注s按I回4046第6.86条的规定,包装绢纸是一种柔软而强韧的轻质包装纸,每平方米宽重一般在12g/m-308/m之间,主要作为灵敏仪器的保护包装用.该装置是在无空气流通并能观察试验样品的燃烧箱里进行操作的,燃烧箱的大小应能确保在试验期间氧气的损耗不会明显地影响试验结果,试验样品的安装离燃烧箱各表面至少100mm,每次试验后,应将含有试验样品分解物的空气安全排出燃烧箱。498 一,一-一一 GB/T 5169.10-1997 9 l 7 3 4 10 自81一定位块I2一小车,3-拉紧绳I1 n点敏,5重量块16-定位器,7一

13、火焰高度测量尺8 穿透度测量尺;9灼热丝(且图1);10 底板上的开孔为试验样品上落下的颗粒用图2a试验装置举例9 10 1 3 11 4 1 定位块,2一高度调节螺栓I3一拉紧绳,4 底极,5重量块;6一螺栓I7火焰高度测量尺8 穿透度的调节;9灼热丝;10限位螺栓111阻力滚筒图2b试验装置举例499 GB/5169. 10-1997 5 严酷等级灼热丝顶部的温度和官施加在试验样品上持续时间的规定见GB/T5169. 11、IEC695-2-1/2和IEC 695-2-1/3中的详细说明。6 温度测量系统的校准和验证6. 1 校准 温度测量系统的校准温度为960C,标准方法是用纯度为99.

14、8%、厚0.06皿m、边长2mm的正方形银街放在灼热丝顶部的上表面。当灼热丝加热i1J使银锚熔化时,温度为960C。 6.2 验证必须定期验证灼热丝顶部温度测量系统的准确性.如果拨6.1的步骤进行,温度测量系统的指示值在960C的5K范围内,则认为该系统运行正常。如果指示值超出这个范围,则该温度测量系统应进行修理或更换。每次验证完后,必须清除灼热丝顶部的银残余物,如使用钢丝刷。7 预处理在试验开始前,应将自松木板和绢纸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的大气环境下放置24 h。试验样品的预处理按GB/T5169.11、IEC695-2-1/2和IEC695-2-1/3规定进行。8初始

15、检测详细规定见GB/T5169.11、IEC695-2-1/2和IEC695-2-1/3 0 9试验程序注意事项2进行试验时,应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一燃烧或爆炸的危险s-烟雾和(或有毒产物的吸入乡一一有毒的残余物。9. 1 试验样品的固定不应由于支撑或紧固而明显散热。试验样品的安装应保证t一一与灼热丝顶部的接触面保持垂直z-一-灼热丝顶部施加在和正常使用时可能会遭受到热应力相同的那部分试验样品表面。9.2 试验前,必须清除灼热丝顶部上前次受试材料的残余物,例如使用钢丝刷。9. 3灼热丝通电并加热到某一规定的温度(见第5章),该温度是用校准过的热电偶测量,试验开始前,应注意确保这一温度和

16、加热电流至少恒定60s时间,并且在加热或校推期间采取保持一定距离或使用适当的屏蔽,使试验样品不受热辐射的影响。9. 4 然后使灼热丝的顶部和试验样品接触经过规定的时间(见第5章).在这期间加热电流应保持恒定,此后将灼热丝和试验样品慢慢地分开,避免试验样品进一步受热和有任何空气流动而影响试验结果。灼热丝压入试验样品的深度应采用机械的方式限制为7mm Q 如果随着灼热丝的移开,灼热丝上带有试验样品中的大部分有焰材料,而试验样品又通过试验时,5QO 一一一一_-. , GB/T 5169.10-1997 应将此现象记录在试验报告中。9. 5试验样品的数量见GB/T5169. 11、IEC695-2-1/2和IEC695-2-1/3中的规定。10观察和测量详细规定见GB/T5169. 11、IEC695-2-1/2和IEC695-2-1/30 11 试验结果的评定详细规定见GB/T5169.11、IEC695-2-1/2和IEC695-2-1/30 12 有关标准采用本试验方法时应给出的规定有关标准采用本试验方法时应给出的规定包括2一一试验样品的数量,一一试验样品的预处理和初始检测;一一使用的铺底层e一-受试表面和作用点;严酷等级,一一观察和测量$一一评定标准.详细规定见GB/T5169. 1l.IEC 695-2-1/2和IEC695-2-1/30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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