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代码Codes for degrees of the People s Republlc of Ch1 n8 UDC 378.2 (510) (083.73) GB 686(-86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的表示方法,它适用于任何信息处理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1 本标准包括一位和三位数字代码。其中第一位数字代码表示学位的级别和称号,第二、三位数字代码表示学位的学科门类。2 本标准中所使用的学位级别、称号和学科门类的名称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确定的。军事学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次
2、会议决定增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代码代码学位代码学位代码学位l 名誉博士3 硕士4 学士2 博士301 哲学硕士401 哲学学士201 哲学博士302 经济学硕士402 经济学学士202 经济学博士303 法学硕士403 法学学士203 法学博士304 教育学硕士404 教育学学土204 教育学博士305 文学硕士405 文学学士205 文学博士306 历史学硕士406 历史学学士206 历史学博土307 理学硕士407 理学学士207 理学博士308 工学硕士408 工学学士208 工学博士309 农学硕士409 农学学士209 农学博士310 医学硕士410 医学学士210 医学博士311 军事学硕士411 军事学学士211 军事学博士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提出,由全国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据元表示法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冰洋。国家标准局1986-09-12发布1987-01-01实施标准搜搜网附各类标准行业资料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