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274-1995 潜地导弹发射装置点火保险机构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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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72 CB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1995-12-19发布潜地导弹发射装置点火保险机构规范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布CB 1274- 95 1996-08-01实施1 范围l. 1 主题内容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潜地导弹发射装置点火保险机构规范CB 1274-95 分类号:U72本规?在规定了潜艇水下发射弹道式导弹发射装置发射动力系统点火保险机构(以下简称点火保险机构)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及交货准备。1. 2 适用范围本规市适用于潜地导弹发射装置发射动力系统的点火保险机构。2 引用文件GB 1801 - 79 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孔、轴公差带与配合GB/T 14691-93机械制图字体

2、GJB 150. 1-8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总则GJB 150. 16-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GJB 1225-91 潜地导弹发射装置通用规范GJB 1228 - 91 潜地导弹发射装置燃气发生器规范3 要求3. 1 合格鉴定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 2 可靠性点火保险机构应满足发射装置总体分配的可靠性指标要求,主要包括平均无故障工作次数和贮存可靠度。3. 3 材料主要材料应选用符合耐腐蚀性要求的材料。3. 4 设计点火保险机构应提供能打开和关闭点火通道这两种功能:a. 当需要点火时,能打开点火通道并给出“栓开”信号,确保点燃燃气发生器的点火药;b.

3、 当不需要点火时,应关闭点火通道并给出“栓闭”信号;当由于电磁感应或误操作而引爆电爆管时,点火保险机构应能保证不点燃燃气发生器的点火药,并给出“误发”信号。3. 5 结构3. 5. 1 点火保险机构由本体、阀芯、电磁铁、闲栓电磁铁、误发信号盒和储气球等组成。3. 5. 2 本体与阀芯之间有严格的尺寸配合要求。3. 5. 3 阀芯处于本体上极限位置时,打开点火通道,接通“栓开”信号开关;阀芯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关闭点火通道,接通“栓闭”信号开关。中国船甜工业总公司1995-12-19批准1996-08-01实施h嘘,CB 1274-95 3. 5. 4 闭栓电磁铁由小电磁铁和控制杆组成。3. 5.

4、 5 误发信号盒由盒体、柱塞和微型微动开关等组成。3. 6 维修性点火保险机构应具有便于检测、维修、保养及整体更换的方便性和快速性,应满足发射装置总体分配给点火保险机构的维修性指标要求。LLL.的问3. 7. 1 通道点火保险机构既能电动亦可手动,能及时开通或关闭点燃点火药的通道。3. 7. 2 误发火保险点火保险机构在栓闭状态下电爆管误发火时,应保证不点燃点火药,并给出“误发”信号,储气球应能可靠地储存电爆管误发火产生的燃气。3. 7. 3 漏气限量导弹发射后,点火保险机构泄漏到舱室内的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GJB1228中第3.8. 2条规定的要求。3. 7.4 信号显示在发控台供给点火保险机

5、构直流28土3V电压和不小于SA的电流时,点火保险机构应能准确可靠地给出“栓开”、“栓闭”信号;在手动误发操作时,准确地给出“误发”信号。3. 7. 5 连续工作次数点火保险机构在电动开栓闭栓不少于200次、手动误发不少于20次的连续操作过程中,不应有卡滞或给不出信号的故障。3. 8 环境要求3. 8. 1 使用环境条件点火保险机构在下列环境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3. 8. 1. 1 湿度、温度按GJB1225中3.9. 1. 2条的规定。3. 8. 1. 2 盐雾按GJB1225中3.9. 1. 5条的规定。3. 8. 1. 3 霉菌按GJB1225中3.9. 1. 7条的规定。3. 8. 1

6、. 4 冲击按GJB1225中3.9.1.10条的规定。3. 8. 1. 5振动按GJB1225中3.9. 1. 11条的规定。3. 8. 2 运输环境条件按GJB1225中3.9. 2条的规定。3. 8. 3 库房贮存环境条件按GJB1225中3.9. 3.条的规定。3. 9 零部件详细要求3. 9. 1 本体3. 9. 1. 1 本体为承压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1.5倍最大工作压力下进行强度试验,不应发生残余变形。3. 9. 1. 2 本体上与阅芯配合的孔,其公差等级不低于GB1801的IT6级。3. 9. 1. 3 本体上各种螺纹不得有毛刺,表面应光洁。2 CB 1274-95 3.

7、9. 2 阀芯阀芯外圆的公差等级不低于GB1801的IT6级。3. 9. 3 储气球3. 9. 3. 1 储气球在两个电爆管误爆而产生的气体压力作用下应有足够的强度;在1.5倍工作压力作用下进行强度试验,不应发生残余变形。3. 9. 3. 2 储气球焊缝不得有气孔、夹渣等缺陷。3. 9. 4 电器元件3. 9. 4. 1 电磁铁线圈绕成后均应浸防潮混、防盐雾、防霉菌的三防涂料并烘干。3. 9. 4. 2 点火保险机构所使用的接插件、微动开关和线圈均应满足三防要求(防潮湿,防盐雾,防霉菌)。3. 10 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JB1228中3.11条要求。3. 11 表面状况产品表面不得有毛刺,储气球

8、外表面不得有划痕和碰伤,不锈钢零件和镀锚零件表面均应抛光,镀层不得起皮和剥落。3. 12 产品标志和代号3. 12. 1 产品标志3.12.1.1 点火保险机构应在电磁铁外面正中(电源插座上方贴上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明如下内容:a. 产品名称:b. 产品代号;c. 产品编号;d. 重量;e. 制造厂名;f. .出厂日期年月。3. 12. 1. 2 铭牌采用铝材制成,黑底白字,字体应符合GB/T14691的规定。3. 12. 2 产品代号按GJB1225中3.13. 2条的规定。4 质量保证规定4. l 检验责任除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中所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

9、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 1. 1 合格责任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受有缺陷的产口口口。4. 2 检验分类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a. 鉴定检验(定型检验);b. 质量一致性检验。4. 3 检验条件除另有规定外,检验环境条件一般应按GJB150. 1中3.1. 1条规定执行。3 CB 1274 - 95 4.4 鉴定检验(定型检验)4.4. 1

10、 检验项目及受检物品数量见表l。表1鉴定检验项目表序号检验项目要求的章条号检验方法的受检物品数量章条号1 表面状况检查3.11 目视或触摸2 2 产品标志检查3.12.1.1 目视3 3 可靠性评估3. 2 4. 7. 2 4 通道检查3. 7. 1 4. 7. 3 2 5 信号显示试验3. 7. 4 4. 7. 4 2 6 连续工作次数试验3. 7. 5 4. 7. 5 2 7 漏气限量试验3. 7. 3 4. 7. 6 3 8 误发火保险试验3. 7. 2 4. 7. 15 2 9 湿热试验3. 8. 1. 1 4. 7. 7 3 10 盐雾试验3. 8. 1. 2 4. 7. 8 3 1

11、1 霉菌试验3. 8. 1. 3 4. 7. 9 3 12 冲击试验3.8.1.4 4. 7. 10 2 13 振动试验3. 8. 1. 5 4. 7. 11 2 14 运输试验3. 8. 2 4. 7. 12 3 15 贮存试验3. 8. 3 4. 7. 13 3 16 电磁兼容试验3. 10 4. 7. 14 2 4. 4. 2 合格判据每件受检物品都应符合第3章中相应条的要求,在各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加倍抽检数量。4.4. 3 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产品转厂生产或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应进行鉴定检验。4. 5 质量一致性检验4. 5. 1 检验项目见表2.4 CB 127 4- 95

12、 表2震量一致性检程项吕表口子二llfi状况检查产品标志检查通道检查3. 7. 1 4. 7. 3 叫去4. 7. 4 B组I 连续工作次数试验4. 7. 5 漏气限量试验3. 7. 3 4. 7. 6 3. 8. L 1 4. 7. 7 盐雾试验3. 8. 1. 2 4. 7. 8 霉菌试验3. 8. 1. 3 4. 7. 9 冲击试验3.8.1.4 4. 7. 10 振动试验3. 8 1. 5 4. 7. 11 运输试验3. 8. 2 4. 7. 12 贮存试验3: 8. 3 4. 7. 13 电磁兼容试验14 D组误发火保险试验15 4. 5.2 抽样方案每批产品应全部进行A组检验,B、

13、C、D各组检验的抽样方案由订购方与承制方在确保产品质最的前提下共同商定。4. 5. 3 不合格4. 5. 3. 1 如果产品通过A组和B组试验,而未通过C组或D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与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给合格鉴定单位。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后,应根据合格鉴定单位的意见,重新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试验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给合格鉴定单位。4. 5. 3. 2 点火保险机梅在B组检验中若出现有不合格时,承制方应查明原因并对整批产品进行返修,然后重新抽样检验,若仍不合格时,则判为8组检验不合格。4. 6 包装检验4. 6. 1 检验要求4. 6.

14、1. 1 包装检验应在产品检验合格后进行。4. 6. 1. 2 封存包装材料需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1L 6. 1. 3 封存包装场地应清洁,周围无腐蚀性气体,环境应干燥,相对温度应小于70%。4. 6. 1. 4 产品包提应根据其贮运条件及技术要求,做到包装紧凑、防护周密。5 CB 1274-95 4. 6. 2检验项目a. 封存和包装检验。b. 装箱检验。c. 包装标志检验。4. 6. 3 合格判据封存和包装检验、装箱检验和包装标志检验应分别符合s.1、5.2和5.4要求,并作出包装合格判定。4. 7 检验方法4. 7. 1 一般规定按GJB1225中4.7. 1. 1、4.7. 1. 2条

15、规定。4. 7. 2 可靠性评估实验室考核试验,发射动力系统空放试验,陆上发射模型弹、遥视i弹试验,水下发射模型弹、遥测弹试验的有效数据均可作为评估样本。评估结果应符合3.2条要求。4. 7. 3 通道检查4. 7. 3. 1 检查方法a. 在电动和手动“栓闭”状态下,目视检查本体装电爆管的通道与装储气球的通道是否相通;b. 在电动和手动“栓开”状态下,自视检查本体装电爆管的通道与阀芯下直孔是否相i匾。4. 7. 3.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7. 1条要求。4. 7.4 信号显示试验4. 7. 4. 1 试验方法a. 利用开栓、闭栓和误发的连续操作,检验点火保险机构“检开”“栓闭”和“误发”信

16、号是否正常。b. 试验设备直流稳压电源(电压28土3V电流SA)一台;保险机构检测仪一台。c. 受试样品准备点火保险机构底部架空使阀芯上提时不产生负压。d. 试验条件电动开栓闭栓不少于50次,手动误发不少于10次。e. 试验程序将点火保险机构和保险机构检测仪及稳压电源连接起来;接通电摞,保险机构检测仪上“栓闭”指示灯亮;接通“开栓”开关,电磁铁将阅芯提到上极限位置,此时“栓闭”灯灭、“栓开”灯亮;接通“闭栓”开关,闭栓电磁铁将控制杆拔出,断开“开栓”开关,阀芯落到下极眼位置,此时“栓开”灯灭、“栓闭”灯亮,再断开“闭栓”开关;以上为一个开栓、闲栓循环次。用手将“误发”信号盒的柱寨拉到外极限位置

17、,“误发”灯亮,将柱塞推到内极限位置,“误发”灯灭。f. 结果评定观察保险机构检测仪上信号和点火保险机构的动作是否一致。4. 7. 4.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7.4条要求。i. 7. 5 连续工作次数试验. 7. s. 1 试验方法6 CB 1274-95 除了试验条件如下列之外,其它同4.7. 4. 1条;试验条件为z电动开桂!母栓不少于200次,手动误发不少于20次。4. 7. 5.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7. 5条要求。4. 7. 6 漏气限量试验4. 7. 6. 1 试验方法a. 利用水中气泡上浮原理检脆点火保险机构的气密性。b. 试验器材氮气一瓶。c. 试验设备专用试验台台。d.

18、受试件准备点火保险机构加保护帽密封。e. 试验程序将氮气瓶、试验台和点火保险机构连接起来:装上玻璃罩;注水离出点火保险板,掏5cm;充气o.6MPa,保压时间不少于3min;f. 结果评定观察点火保险机构有无气?包冒出。4. 7. 6.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7. 3条要求。4. 7. 7 湿热试验4. 7. 7. 1 试验方法按GJB1225中第4.7. 28. 1条规定进行。4 . 7. 7.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8. 1. 1条要求。4. 7. 8 盐雾试验4. 7. 8. 1 试验方法按GJB1225中第4.7. 29. 1条规定进行。4i7.8.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8. 1.

19、2条要求。4. 7. 9 霉菌试验4. 7. 9. 1 试验方法按GJB1225中4.7. 31. 1条规定,将点火保险机梅的微动开关、插头、插座、导线、线固和闭栓线圈等进行毒菌试验。4. 7. 9. 2 合格判擂应符合3.8. 1. 3条要求。4. 7. 10 冲击试验4. 7. 10. 1 试验方法将点火保险机构安装在燃气发生器顶盖上,与燃气发生器一起试验,按GJB1228中4.7. 14条规定进行。4. 7. 10. 2 合格判据7 CB 1271 95 应符合3.8. 1. 4条要求。4. 7. 11 振动试验4. 7. 11. 1 试验方法按GJB150. 16中2.3. 3规定进行

20、(点火保险机构装在包装箱内),振动频率为5Hz,振幅12.7mm, 时间30min。4. 7. 11.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8. 1. 5条要求。4. 7. 12 运输试验4.7.12.1 试验方法按GJB1228中4.7. 37条规定执行。4. 7. 12.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8. 2条要求。4. 7. 13 贮存试验4. 1. 13. 1 贮存环境条件应满足GJB1225中3.9.3的要求。4.7. 13. 2 试验方法接GJB1228中第4.7. 3_8条规定进行。4. 7. 13. 3 合格判据应符合3.8. 3条要求。4. 7. 14 电磁兼容性试验4. /. 14. l 试验

21、方法按GJB1228中第4.7. 33条规定进行。4. 7. 14. 2 合格判据应符合3.10条要求。4. 7. 15 误发火保阶试验4. 7. 15. l 试验方法8 a. 点).保险机构;于“栓闭”的状态下点燃rt;爆管,检查火药气体能否引燃点火药盒的装药。b. 试验器材点火药盒一个;顶盖一个;电爆管DFl.2工个;成对火花塞一对。c. 仪器设备保险机构检测仪一台;直流稳压电惊(电压28士3V电流二去,5A)台。d. 受试件准备点火保险机构处于“闭栓”状态。 试验程序点火药盒装入顶盖;电爆管装入成对火花塞内再装入点火保险机构;连接点火电缆;点火。 结果评定CB 1274-95 观察点火药

22、盒是否引燃。47.15.2 合格判据应符合3.7. 2条的要求。5 交货准备5. 1 封存和包装5. 1. 1 点火保险机构进行漏气限量试验后应将其残留在各处的水擦掉,并用电吹风机吹干。5. 1. 2 拧上保护帽、顶罩、堵头和堵盖,连同经质检、军检部门签署过的合格证一并装入专用塑料袋内,并封好袋口。5. 2 装箱包装箱箱底和箱盖上均应有减震也沫塑料,将点火保险机构用油沫塑料包好,连同装箱单一起放入包装箱内井上锁。5. 3 运输和贮存5. 3. 1 允许公路、铁路、水路及航空运输。5. 3.2 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止撞击。5. 3. 3 装卸时须小心轻放、禁止碰撞。5. 3.4 产品应贮存

23、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物质的库房内。5. 4 标志包装箱正面应用白油漆写明如下标志:a. 产品代号;b. 产品编号;c. 外形尺寸(长宽高;d. 总重;e. 制造厂名;f. 发站及发货单位;g. 到站及收货单位。6 说明事项6. 1 预定用途本规范所规定的点火保险机构,用于潜地导弹发射装置水下发射弹道式导弹。其它类似的发射动力系统也可选用。6. 2 订货文件内容合同或订单中应载明下列内容:a. 本规范的名称和编号;b. 零件号(见3.12.2); c. 数量。9 10 CB 1274 - 95 附加说明: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六O三研究所提出。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六O三研究所归口。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志楼、吴继章、倪火才、肖成奎、杨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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